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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64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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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定》学习贯彻情况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

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

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学习《规定》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2.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三、自纠方向和措施

1.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继续认真学习《规定》,时刻以《规定》中的标准作为工作处事的原则。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规定》中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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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对象

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工作基础,确定一定数量的镇干部专职从事驻村工作。专职驻村干部做到与线上工作全脱钩,采取下派任职或驻村帮助工作的方式。对一些干部素质较好、有培养潜力的中层骨干选派到村任职;对一些农村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镇干部充实到村工作;对一些近年来,新分配到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选送到村锻炼。

二、工作职责

镇干部专职驻村要负起“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建一方文明”的包干责任,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是联络感情,协调关系,指导帮助,培养干部,检查督促。联络感情就是要熟悉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贴近群众;协调关系就是要协调村内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指导帮助就是要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和发展规划,协助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培养干部就是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年轻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教育培养工作;检查督促就是要抓好村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监督村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专职驻村干部对村级班子人事安排有建议权、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有参与权、对村务财务和工作落实有监督权。

三、管理措施

对专职驻村干部的管理,主要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公开亮相制度。把专职驻村干部工作职责、本人照片在所驻村政务公开栏中向村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定期汇报制度。镇党委要定期听取联村干部工作汇报;三是教育培训制度,要经常对驻村干部进行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教育,进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四是目标考评制度。根据岗位目标考核内容采取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评议、驻村干部互评和镇党委集体联评等方式进行考核。为积极鼓励镇干部专职驻村,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给予激励。坚持做到人员性质保持不变、待遇从优。版权所有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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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共有乡镇党委13个,村党支部181个(其中联村党支部3个),农村党员9263人。2008年以来,我们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探索实行了以“党委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卡”、“支部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目标卡”、“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动卡”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三卡”管理模式,层层靠实管理责任,健全督促考评机制,有效提高了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好调查摸底关,建立“三卡”明确管理目标。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流及深入乡村调研等方式,在摸清每个党员基本情况以及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建卡,设定管理目标。一是紧扣党员教育管理,用“卡”明确管理责任。把乡村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作为“三卡”管理的重点,围绕发展党员、党员培训、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等方面设定目标任务,充分体现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实际成效。二是紧扣中心工作,用“卡”明确发展目标。把农村党员带头发展主导产业、带领群众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作为“三卡”管理的主要目标,用“卡”的形式将目标任务对每个党员进行明确和细化,实现抓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互促互动。三是紧扣党员实际,用“卡”明确岗位职责。在党员岗位职责的确定上,既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又考虑工作需要;既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又考虑每个党员的实际能力和特长,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总目标,用“卡”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每名党员的身上,实现每一名农村党员都有目标、有任务、有动力。

二、把好设岗定责关,建立“三卡”靠实工作任务。一是将党委书记“责任卡”内容分为“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和“落实责任活动记载”两大部分,分别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领导责任、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党建活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目标要求,从制定工作计划、督促任务落实以及考核评价、领导点评等方面,由乡村党组织共同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两述一评”当中党员评议的内容和依据。二是将村党支部书记“目标卡”内容分解为村级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党建载体活动开展、村级阵地建设等项目,按年度制定目标任务,并负责抓好落实。三是将农村党员“行动卡”分为无职、有职、流动三种类型,根据党员能力特点和个性特长,分别按照村社党员干部“躬身服务帮民富”,无职党员“双带先富带好头”,流动党员“带头创业哺乡邻”的要求,组织农村党员“选岗、定岗、亮岗、履岗”。村党支部按照“行动卡”设定的内容,督促党员积极履岗尽职,践行承诺,并如实填写每名党员履岗践诺情况。四是引导农村党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让每一名农村党员肩上有压力、心中有动力。为避免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流于形式,出现有岗无责、有责不履等情况,探索提出了在农村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争创学习星、创新星、致富星、奉献星、法制星、道德星为内容的“六星”党员创评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开展岗位竞争比奉献,较好地调动了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

三、把好监督考核关,建立“三卡”严格考评兑现。一是建立督促落实机制。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对“卡”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评比,一年一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由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负责随机抽查、随机点评,督促党员积极履行职责,保证“卡”上承诺事项件件有落实。二是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每年年终,按照党员个人“述职”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对每一名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等,按“卡”上承诺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群众评价占总分30%,党员评议占30%、组织考评占40%,按得分结果,结合半年评比的情况,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型。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将考核情况作为乡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村干部报酬兑现、农村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且在“六星”党员创评活动中达到“四星”以上的农村党员,由村党支部或乡镇党委进行表彰奖励,特别突出的报县委进行表彰奖励;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采取支部谈话诫勉的方式,教育引导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我县建立农村党员“三卡”管理制度以来,共为5390多名5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设置岗位620多个,绝大部分党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承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认可。我们感到,通过建立农村党员“三卡”管理模式,为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找到了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抓手,使基层党组织书记有“责”管事,使广大农村党员有心“理”事,有力“干”事,广大党员通过为群众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到了农村致富奔小康的生产实践当中,为农村党员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新的平台。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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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规定》中“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填补了以往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空白,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纪法规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自查如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学习《规定》中“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填补了以往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空白,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纪法规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自查如下》学习贯彻情况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学习《规定》发现的问题通过对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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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选派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今天下午分别召开了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抓好省、市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就如何做好我县选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继续开展选派工作的重大意义

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后进村、贫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是我县的创举。**年3月,我县首批选派2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帮助下,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200名优秀年轻公职化书记勤奋工作,为农民增收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实践证明,它是一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我县调研、总结,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从2001年7月起,全省分两批选派了9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相对贫困、后进的村任职。省委、省政府在前两批选派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今年选派第三批3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其中,1000名干部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任职,2000名干部到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五年多来的实践证明,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有力举措,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功在当前、利在长远的民心工程,受到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繁重,需要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将城市的人才输送到农村,有利于将发展资金和项目引入到农村,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向农村延伸覆盖,有利于培养一支了解农村、熟悉农业、热爱农民的党员干部队伍。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切实做好第三批选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将依据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我县第三批选派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县选派办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做好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7号)要求,注重宣传引导,为选派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尽快拟定切实可行的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的意见,在第一、二批选派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

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动员优秀年轻党员干部主动到农村任职,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第三批到农村任职优秀年轻党员干部的选派工作,严把选派干部的素质关,克服畏难情绪,把最优秀的年轻党员干部送到农村锻炼,全力履行选派单位职责。

三、扎实抓好第二批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冲刺阶段的工作

各乡镇党委要继续加大领导和指导力度,做好第二批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冲刺工作。做好选派工作的关键在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经常过问,又要实地督促。大力支持选派干部的工作,力所能及地解决选派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条件。高度重视选派干部的安全,按“四抓”(即抓吃住在村、抓主持工作、抓工作出勤率、抓请销假)要求抓好选派干部的管理。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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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发放对象及职数核定

㈠发放对象。

1、开发区十一个全民管理区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岗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原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表一)。

2、本管理办法实施后由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任命或聘任的管理区“两委”班子成员(指正副书记、正副主任、支委,以下简称“新聘任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以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任命文件为准。

3、开发区四个行政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产生的在职在岗“两委”班子成员(指正副书记、正副主任、支委、村委,以下简称“村两委”),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表二)。

以上三类人员简称“管理区(村)两委干部”。

㈡职数核定。人口1500人以下的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职数不超过5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人口1500及以上的管理区(村)不超过7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个别外来人口较多或承担社会事务较多的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职数原则上按7人配备,确实需要增加的,报经开发区党委审批同意,但不得超过9人,领导职数不变(附表三)。

“原管理人员”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区两委干部核定数内,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工资改革政策时,按本办法享受奖励性工资;退休或不在岗时(调动、借用等)不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性工资。

“新聘任人员”聘用期内工资参照机关一年一聘人员薪酬标准核定;聘用期内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按借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重新核发薪酬,不予重复享受。

“村两委”现有人数超过核定职数的,暂时按现有实际数发放薪酬,超过核定的职数待下次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核减。

管理区(村)核定数外的其他财务人员、民兵队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治安主任、调解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等配套组织人员,由各管理区(村)党支部推荐人选,上报其对应的开发区各主管部门重新任职,其补贴由各管理区(村)从包干管理经费中列支。该类人员不属于本管理办法核定的薪酬发放对象。

二、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方式及资金来源

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由固定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组成。

㈠固定工资

1、“原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执行档案工资和原奖金福利标准(三节过节费、年终一次性奖金、正职通讯费补贴)。

2、“新聘任人员”的固定工资,在聘用期内工资参照机关一年一聘人员标准(现执行875元/月)和部分福利(三节过节费、正职通讯费补贴)。

3、四个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固定工资执行纪要[]9号文规定的标准。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62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570元(村正副职领导以下简称村主干),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每月200元(兼多职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㈡奖励性工资

奖励性工资根据《开发区管理区(村)绩效考核细则》规定的年度绩效总评结果执行。

1、管理区(村)两委干部根据年度绩效总评结果,结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在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一次性分配奖励性工资。

奖励性工资基数分为三档。正职为600元/月;副职为400元/月;其他两委为300元/月。

2、资金来源。由开发区财政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三、薪酬的发放

1、固定工资的发放。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由财政局采取工资卡的形式发放,不得重复领取其他工资或补贴。

2、奖励性工资的发放。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开发区效能办对管理区(村)单位年度绩效总评和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核定每个两委干部的奖励性工资金额,再由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各管理区(村)。

四、日管理和绩效考核

开发区效能办作为《开发区管理区(村)绩效考核细则》总负责部门,各挂钩办、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部门。

各挂钩办、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管理区(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建立两委干部日管理档案。

1、日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管理区(村)两委干部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发放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奖励性工资):⑴政治素质较差,不接受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到位的;⑵宗旨意识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不履行管理区(村)两委干部义务,本级财务管理混乱的;⑶闹不团结,作风欠民主,工作方法粗暴,影响工作正开展的;⑷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职责或无正当理由一个月以上不履行职责的;⑸在民主评议或干部考核中,不称职票超过一半的;⑹因外出或经商务工等原因,无法正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⑺发生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个人应承担责任的;⑻违法违纪或有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停发薪酬由挂钩办、局、效能办研究确定,并报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财政局备案。

2、绩效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区(村)集体和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工作,主要考察两委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开发区制定的《开发区管理区(村)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五、加强对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工作的管理

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制度,是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2、加强督促检查。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和财政局组织实施。各挂钩办、局、效能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指导、监督。

3、严格财经纪律。要切实加强对管理区(村)两委干部薪酬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在村财中开支干部补贴,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擅自发放现金、实物、购物卡等,不得搞“赤字”和“挂账”补贴,违者按贪污或侵占集体资财论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1、“原管理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原系列人员办法、标准(档案工资)执行和管理。

2、“新聘任人员”和“村正副职主干”在职在岗时,按合同工形式纳入社会养老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不在岗时或因缴费年限等原因需政策性补交的款项,开发区不再予以承担。

3、“原管理人员”退休时不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性工资制度,恢复档案工资,按纪要[]1号文规定办理。

4、“原管理人员”及农场自编确定的该系列退休人员享受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政策规定的待遇。“新聘任人员”聘任期间享受农场职工死亡抚恤规定的同等待遇,退休后由社保按相关规定给予享受。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11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166位用户关注,31人点赞!

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修订后的《规定》共29条4300余字。除总则外,分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和附则五章。第一章规定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第二章规定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第三章规定了负责贯彻实施本规定的主体和保证本规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制度和措施。第四章分别规定了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问:《规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规定》把适用对象界定为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同时,将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作为本规定参照执行对象。

问:《规定》在设定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时,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答:在设定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必要的补充。由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大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为规范和惩处方面已有比较完善的规定,因此,《规定》只规范了和重申了他们履职中与农村事务密切相关的内容。例如:,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是要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在村级事务决策中,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国家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等。

问:在保障贯彻实施方面,《规定》有哪些举措?

答:关于实施与监督,《规定》从三个方面作出了制度设计。一是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的责任。《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二是要求结合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是强化了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机构、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

问:《规定》对追究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要求的行为,做出了哪些规定?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56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37位用户关注,26人点赞!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村(居)四职干部,其中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为重点。

(三)镇属各部门负责人。

二、原则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步骤

每年年初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向群众公开,一份报镇纪委,一份本人留存被查。

每年年底,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三述双评”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四、述职述廉述法内容

全镇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就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定诺。在年终的镇村干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组织和群众双向评议。围绕《宪法》、《行政许可法》、《法》等国家重要法律进行述法,检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一)勤政方面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审、自警、自励的情况;

3.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4.围绕中心,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5.依法行政,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情况。

6.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情况;

7.协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情况;

8.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情况;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事项情况。

(二)廉政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情况;召开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集体土地出租出让情况;集体资产承包经营或所有权转让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各类强农惠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执行民主决策管理情况等。

2.廉洁自律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情况;《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执行津补贴政策情况等。

五、“三述双评”程序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勤廉三述双评”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用专用笔记本记录。

1.参会人员:镇属各部门干部,本镇范围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等。

2.会议步骤:①由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政班子向大会报告勤政廉政情况,其他班子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告;②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提出质询,三述双评对象作出解答;③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④现场统计、汇总,当场公布评议结果。

(二)村(居)四职干部“勤廉三述双评”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记录。

1.参会人员:镇党委班子成员、镇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班子成员,村(社区)小组长,民主理财小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

2.会议步骤:①由村(居)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大会报告廉洁履职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书面报告;②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提出质询,三述双评对象作出解答;③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④现场统计、汇总,当场公布评议结果。⑤会议记录由提意见、建议或质询的人员签字,并由驻村(社区)干部签字以示负责。⑥村(社区)支部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一份向群众公示,一份报镇纪委办公室,同时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

六、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的运用

对双评结果的评定,述职按年度镇村(居)干部考核评定标准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述廉按测评标准评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评定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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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二、测评时间:7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评对象:1、支部书记;2、机关干部职工、包村干部;3、直管站所负责人(水利站、农业站、林业站、动检站、经管站、计生办、民政办、安监站、财政所);4、线管站所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中学、卫生院、电管站、国土所、电信所、信用社);5、其他站所一般干部职工;6、其他支村委。

四、参评人员: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包村干部;站办所负责人;各村支村委成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代表;部分企业法人;各支部党员;群众代表。

五、述职内容:

1、支部书记:主要汇报政令畅通、履职情况(党建工作、农业产业化建设、招商引资、为群众办实事、计生、综治、安全维稳等方面工作)、自身建设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严格自律);

2、直管站所负责人:主要汇报政令畅通、履职情况(线上工作、争资引项、财务收支、队伍管理)、包村工作、自身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严格自律);

3、线管站所负责人:主要汇报服务意识、履职情况(线上工作、为民办事、队伍管理)、作风建设;

4、一般干部职工:主要汇报服从意识、履职情况(本职工作、包村工作)、作风建设。

六、实施办法:

1、机关干部职工、参与驻村的站所干部职工测评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机关集中测评,主要看政策业务掌握(2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实绩(20分)、工作作风(20分)、严格自律(20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60%;二是驻村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看走访群众(25分)、解决问题(25分)、督促工作(25分)、下村次数(25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20%;三是班子成员定量考核打分,主要看民情日志(5分),由乡纪委负责考核;遵守纪律(5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落实情况(10分),由分线班子成员负责考核,占总评分的20%。未驻村的干部职工按机关集中测评80%,定量考核打分20%综合计分。

2、站办所负责人测评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机关集中测评,主要看政令畅通(20分)、服务质量(20分)、为民办事(20分)、队伍管理(20分)、作风建设(20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60%;二是驻村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看走访群众(25分)、解决问题(25分)、督促工作(25分)、下村次数(25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20%;三是班子成员测评,主要看政令畅通(20分)、工作落实(20分)、工作作风(20分)、服务质量(20分)、线上工作排名(20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20%。未驻村的站所负责人按机关集中测评80%、班子成员测评20%综合计分。

3、支部书记测评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机关集中测评,主要看政令畅通(15分)、招商引资(20分)、为民办事(20分)、工作作风(15分)、廉洁自律(15分)、队伍管理(15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60%,二是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看民主办事(25分)、兴办实事(25分)、化解矛盾(25分)、廉洁自律(25分)等方面情况,占总评分的20%;三是班子成员测评,以集中测评为准,单独统计,占总评分的20%。

4、站办所干部职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村其他支村委测评与驻村干部、支部书记群众满意度测评一并进行,由驻村干部交叉到村具体组织,并将测评结果报乡党委。

5、采用百分制考评,考评得分进行分层次排序,通报全乡。

七、活动要求:

1、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支部书记必须撰写文字材料,认真对待,不得敷衍塞责。发言时间每人限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材料字数必须在2000字左右,打印上交。

2、汇报工作要具体、实在,做到有观点、有数据、有典型,不准说假话、大话、空话。

3、群众满意度测评要邀请各方面代表,人数不得低于50人。

八、测评结果的运用:

1、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

2、对测评排后2名的干部职工,由乡党委班子集体进行警示谈话;对连续两年测评后2名的站办所负责人予以换岗;对连续两年测评后2名的支部书记责令其引咎辞职。

3、对测评得分前6名的村支部书记进行奖励,每次奖绩效工资400元;后2名的村支部书记,每次罚绩效工资200元,年终由乡党委开出统一的奖罚通知单。支部书记每年测评综合得分按比例折合2分计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4、线管站所得分排名情况由乡党委通报其县级主管部门,连续两年排名后2名的,建议上级部门进行换岗。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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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夷山市《关于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街道及时成立新农村建设落实推动领导小组及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并选定角亭村为试点村,率先推行该项工作。街道其余11个行政村在学习借鉴角亭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用各种形式把“两制一配套”工作内容上墙让百姓知道,达到组织村民参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增进班子团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一)精心布置,扎实推进

1.制定目标,完善制度。村级组织换届后街道制定了《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并按手册要求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要求新一届班子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三年规划、各村两委分别制定本人的履职承诺。街道党工委还认真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与所属各党(总)支部签订《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书》,并下发《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评细则》,采取平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干部践诺,规范运作。

首先,三年规划及承诺分解表制定完成并上墙公示,并以一封公开信的方式发放给每个农户,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方面给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承诺人带来了工作压力和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村民增加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也提高了他们的参与意识。村干部有了工作压力,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也提高了;村民感到村两委不是在糊弄群众,提高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使他们不得不振奋精神,主动工作,力求按时按量完成履职承诺。

其次,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了村级党员双线管理考评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村级党员进行管理,每月按时将考评结果报告单上报至街道党工委,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谈话、跟踪教育。党员双线管理工作的开展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健全了村级党员管理监督机制,使村里的党员同志们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07年以来,在党员双线管理工作中,加分党员328人次,被扣分党员64人次,评优党员233人次,接受谈话党员64人次。

第三,许多村在推行民主听证、重大村务票决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村民代表密切联系户代表,及时反映户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所联系的户代表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的推行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村干部与村民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第四,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三次预审”和“推行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针对所属党支部常因发展党员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时有发生的现状,强化发展党员监督职能,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第一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党支部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第二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第三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预备党员转正召开党员大会前。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可以有效防止因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的发生,不致于挫伤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热情和积极性,便于保持党员大会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2011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22人,其中35岁以下16人,占发展总数的72.7%;女党员7人,占发展总数的31.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2人,占发展总数的100%;经济能人18人,占发展总数的81.8%,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3名。党员队伍的结构不断优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考察机制,前移党员先进性的关口,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压担子、明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街道党工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严把“入口”、“转正”关口。践诺跟踪考察制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根据《》要求、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和自身能力、特长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书面承诺,考察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的一项制度。将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践诺情况与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挂钩,把评定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践行承诺效果好的则优先发展或转正;对践行承诺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是入党积极分子投影继续培养考察,是预备党员的则延长预备期,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践诺跟踪考察制的推行,增强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一个平台。据统计,自推行这一制度以来,武夷街道已有28名入党积极分子、19名预备党员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事项共272条。拟于9月份召开点评会,听取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完成承诺的情况,并对践诺情况进行点评。

(二)跟踪管理,强化监督

1.平时督查、召开点评会、发放通报文件相结合。

街道挂村领导定期召集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根据承诺书内容和完成时限,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逐人逐项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班子反馈,责成按期完成承诺的事项。每半年,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上通报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践诺情况。年终,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汇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进行评议,评定等次,考评情况及时公布。

为使村干部能较好地完成任期履职承诺工作目标,街道在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机制的同时,建立了村干履职跟踪管理制度,实行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干履职汇报点评会,并将各村两委完成履职情况在全街道进行通报。点评会上,由各村支部书记向街道汇报村两委完成履职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各村进行逐一点评,肯定本季度各村在努力完成履职工作目标所取得成绩,对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实行村干履职跟踪管理,有力推动了村两委履职承诺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督促各村按照标准每月召开会议对村级党员进行考评、增强管理,每月考评结果,都必须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规定各村于每月25-28日按时将经街道挂点领导签字后的考评结果报告单报至街道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逐月将考评情况于街道班子会议上通报并将通报件发放至各村。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跟踪教育,根据累计扣分情况,各村级党组织分别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措施,促使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自觉发挥作用。

为大力推进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达到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街道要求并监督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党务、财务材料分块公开张贴,每季度由街道派专人负责收集各村村务公开材料,按季度通报各村上报村务公开材料的时间及规范程度。

2.乡村联动,提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保障。

全面推行“领导服务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典型推广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建立街道干部全员包村制度,包村人员与村干部融合为村级工作班子,与村工作一体运作,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干部职工的包村工作考评情况与其本职工作考评情况一同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促进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3.年终考评,履职承诺大盘点。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评价考核办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改革,制定了《武夷街道2011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党建目标考核实行千分制,基本分600分,行政村以当年承诺制完成情况为主,站、办、所人员以挂村工作和完成街道重点工作任务为主。加分400分,主要是完成相关重点工作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如完成辖区内市重点项目征地任务、街道下达的烤烟种植、沼气池建设任务、基础设施投入等。扣分400分,主要是违反相关规定、相关重点工作完成的质量差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如越级集体上访、被列为计划生育预警村、被纪检部门立案处理或被公安、检察部门立案处理、违法建设用地等。

(三)兑现奖惩,理清思路

为兑现《中共武夷街道工作委员会武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奖惩制度,把绩效考评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与推荐优秀村干部挂钩、与村两委干部的奖惩挂钩、与村主干养老保险挂钩。2011年授予集体考核总分排名前4位的赤石、角亭、吴齐、樟树等村“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个人总分排名前6位的村主干“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总分排名列最末位2名的村集体及其村主干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次根据考察结果兑现奖惩制度,是对各村2011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也为修订2012年的履职承诺提供了依据,为完成履职承诺目标打下良好基础。各村均修改三年规划内容,重新制订了切合本村实际的来年工作计划,理清了今后工作的思路。街道于今年初制定了《武夷街道2012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年末将根据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继续推行考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使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着眼点迅速由“务虚”向“务实”转变,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推动了全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以来,各村新农村自治自建理事会参与村级事务讨论、村干部履职监督共计76场次;各村共完成承诺事项287项,占07、08年承诺事项的75.5%;各行政村通过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方式有效地解决了24起农民关心的饮用水、项目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山林纠纷、水泥路面硬化等问题。

三资监管、村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武夷街道按照武夷山市的统一部署,先后建立了“村帐托管制”、“街道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和“三资监管制度”,在公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和监督以及村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有些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街道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了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村账托管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了村民对集体公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加强和完善对公有资产监管力度。

1、加强对“监管中心”的管理,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三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村帐托管,委托招投标和监管的三项制度相互衔接,互不重叠,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中心”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履行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控制,实现“三资”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

2、街道各职能单位如:林业站、财政所、水利工作站、国土资源所等要积极参与配合,“监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将委托的“三资”进行有效管理,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加强服务,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通过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力促进“三资”监管工作落实。

3、进一步加强“监管中心”对公有资产、资源的转让、出售、租赁、发包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审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公有资产处置流程和制度处置,(08年1-6月份招投标9场,其中资产处置增值37.35万元,增值率15.2%,工程建设节约资金0.66万元节约率4.5%,)从根本上解决公有资产职责不明、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问题,充分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切实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月一公开制度

(1)实行预算,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①与村干部履职承诺工作相衔接,各村要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对照每年的承诺事项,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收益分配等;

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各村将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送会计服务中心备案(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③本年度结束后,村委会应当在次年二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向村民代表报告;

④各村本年度的财务收支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监督执行。

(2)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①各行政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武街办《武夷街事处关于进一步推进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文件实行;

②加强对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村级会议伙食费和接待费限额管理。要求村集体确召开相关会议并用餐的,由村委会作出预算,街道挂点领导审核,并将会议费用附上具体会议名称、会议内容、时间和参会人员签到单等,否则一律不得入账;因商贸活动和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争取资金、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费用需街道挂点领导审核方能入账。同时实行限额管理,对超出年度预算标准的村不得报超出年度预算标准部分。

③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特别是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要建立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资金使用要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各村集体提留的土地补偿费统一拨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专户,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监督管理。

(3)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各村经济合同纳入财务管理,各村签订的经济合同都必须向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报送一份备案。

(4)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行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制度,要求各行政村每月20日前将加盖会计服务中心公章、村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公章“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应延伸拓展到各户代表议事点公开,没有设户代表议事点的至少要在各自然村选择一个群众经常聚集的场所公开。

(三)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三资”监管工作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我街道注重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工作偏离正确的轨道。加大督查惩处力度,把纪律约束贯穿监管工作的始终,避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执行。各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由会计服务中心每月进行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各村支出超出预算总支出的1/2进行预警;对村财务一月一公开实行绩效考评制,村主干考评工作与街道对村级绩效考评工作相衍接,村级报账员考评工作主要是日常考评为主。

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我街道作为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试点街道之一,为切实做好该荐工作,街道认真按照《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试式实行“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设置“乡财县管乡用”机构和人员。经研究,设置财政所长、财政结算员、单位会计、出纳员四个岗位,严格按照各岗位的职责要求来配备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认真开展清理清查债权、债务、资产工作。做好银行账户、债权、债务、资产的清理、核实工作,为“乡财县管乡用”方案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预算共编。街道根据现行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和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下,编制本街道年度预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审批。街道财政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街道办事处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街道财政所有收入均在街道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

四是账户统设。取消街道办事处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市农村信用社开设市级“结算专户”,在街道所在地的农业银行开设乡级“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

五是集中收付。街道办所有的预算内外拨款,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市乡往来及其他资金全部进入“结算专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街道办所有支出严格以街道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街道收入和财力状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的原则,每月提出用款计划,经街道领导审批,并报“总预算会计中心”审核,资金从“结算专户”拨入“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后,街道办按规定认真使用。

六是采购统办。本街道办各项大额采购支出,严格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和计划,经“总预算会计中心”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市政府采购部门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结算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村干部个人履职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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