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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落实《条例》的氛围,市委组织部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孙部长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积极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刚才,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和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谈了对《条例》的认识和学习体会,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想法,这对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下面,我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的理解。中央新近颁布的《条例》,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根本指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始终,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规范的程序性规定,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选准用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条例》在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以及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体现了扩大民主和落实“四权”的要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条例》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在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条例》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严密的程序性规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围绕从制度上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科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方面,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通知》和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条例》颁布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对《条例》的学习要在学深、学精、学透上下功夫。《条例》颁布后,市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学习贯彻《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坚持不懈的思想,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精、学透。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研讨与中心发言、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逐章、逐条、逐款、逐句地学习领会,咬文嚼字,学懂弄通。要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文牍主义现象,在学习中既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也不能死记硬背,断章取义。要一边学习,一边深入地思考,力求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学懂弄通,准确运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选人用人的一系列论述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结用人上的经验教训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组织部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把《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不但要熟悉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的规定和条件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真正成为精通《条例》、熟悉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近期市委组织部将举办县(处)级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专题培训、授课辅导、知识竞赛和座谈研讨等形式,搞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框架、基本精神和重点内容。《条例》以程序为主线,坚持标准,贯穿原则,体现方法,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开始,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各章之间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其基本精神,就是高举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必须突出“三个代表”这条主线,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精神,准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其中的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是《条例》的重点内容,必须准确领会、重点把握。要通过深入学习,达到九个学懂弄通。即: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基本原则;学懂弄通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程序;学懂弄通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和两种类型;学懂弄通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三种主要表决方式和三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五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和重点;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项纪律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
四、要对照《条例》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活动。前段时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回顾了过去执行《条例》的情况,总结了经验教训,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到了一些好的效果。但也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学习《条例》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市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希望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精神,巩固前段自查自纠成果,继续通过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等形式,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要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总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人用人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找准并解决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掌握干部任用条件、使用干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按法律程序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好选人视野不宽、用人观念陈旧、办法不多、求全责备、由少数人选人等问题;解决好个别领导干部不以组织考察结果为依据,凭个人印象和好恶选人,任人唯亲的问题;解决好个别组工干部在考察中感彩浓重,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使干部考察工作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解决干部人事工作跑风漏气等问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逐项检查,对于违背《条例》规定、没按程序办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九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是《条例》硬性规定的,可操作性强,绝不能变通。其中六项基本条件,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是对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六项基本条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来全面衡量干部,准确选拔任用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这六项基本条件为准绳,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求真务实、真干事、能成事的贤才、能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学习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本领。《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加规范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意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正把《条例》当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自觉地去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组织部门不但自己要严格执行《条例》,还要积极主动地为党委当好参谋,尽职尽责,把好选人用人关。
六、要切实做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部制度改革的力度。我们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民主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要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对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要继续对符合规定范围的新上岗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要对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定期听取干部思想汇报,听取群众意见,随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使干部在试用期间始终处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要继续对经济部门的干部实行离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挂起钩来;要试行对县(区)党政正职任职讨论票决制,由市委常委会提名,市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职务的特点,对考察内容分解细化,形成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总结规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扩大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年内要抓好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同时抓好改进干部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工作。要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重点,研究探讨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加大调整力度,进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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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五个环节”
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注重把握好“五个环节”,确保干部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一是考察预告。在预告内容上,除预告规定的内容外,新增加了参加“三票评议”的对象和“三项考评”的相关内容,使参与对象在考察前对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操作程序心中有数;在预告范围上,不仅在被考察单位进行预告,而且在参加“三票评议”的人员特别是企业主所在单位进行预告,真正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个别谈话。在谈话对象的确定上,由干部考察组主动选择,注重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确保一定的谈话面,力求使个别谈话能收集到客观真实的干部现实表现信息;在谈话内容上,重点是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干部考察方案所界定的工作实绩,对在测评、评议中反映较优秀和较差的干部,在谈话中重点了解;在谈话方式上,注重引导交流,变审问式为谈心式、变我问你答的机械谈话为共同探讨的互动谈话,努力引起谈话对象的共鸣,消除谈话对象的各种顾虑。三是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范围上,主动征求可能影响干部任用的相关工作部门和分管、挂钩、联系的处级领导及被考察人员的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形式上,根据被征求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征求处级领导意见以口头的形式、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和业务双重管理部门的意见以分发(函寄)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四是实地调查了解。对考察中所了解到的干部工作实绩,通过到项目或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实地察看,访问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向项目或企业所在地的群众进行深入了解,与述职报告和谈话了解的情况进行印证和核实,并加以分析,分清显绩与潜绩。五是政绩联合会审。组织干部政绩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中反映政绩的有关数字及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党的建设、精神文明、计生综治、经济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重大决策等工作进行共同审核、甄别。在政绩会审的过程中有16名领导干部的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因与实际不符而被退回。
二、“三票评议”干部
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中,我们进一步扩大范围,实行“三票评议”干部,即由基层干部群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等三种群体的人员通过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表对干部作出定性测评和书面评价。通过实行“三票评议”干部,让各层次、各群体的干部群众都来评判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优与劣、好与坏,真正落实了群众的参与权与选择权,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一是基层干部群众评。市直部门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老干部代表、下属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由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站负责人、村居(社区)主干、老干部代表、辖区内的省、龙岩市、__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分别对本部门、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二是上级领导、有关部门评。由处级领导和市委效能监督委员会成员(市委委员)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直正科级单位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由分管或联系挂钩的市领导和相关市直部门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三是服务对象评。组织市委确定作为效能建设联系点的35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以座谈会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对市直19个经济工作部门和4个经济服务管理部门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并征求意见。在实行“三票评议”干部过程中,我市共有4000多名基层干部群众、31名处级领导干部及市委效能监督委员会成员、200多名部门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35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共收到评议意见1300多条,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三、“三项考评”实绩
为实出考察重点,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在工作实绩的考察中,我们重点考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机关效能建设、计生综治等三项工作,各考察组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的文件规定的考评指标,通过从有关部门收集该三项工作的相关数据、资料,结合个别谈话了解和实地考察了解的情况,相互印证、互为补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认定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并汇总由市委干部政绩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会审认定。在实行“三项考评”、政绩会审过程中,有3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计生工作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而被取消评优资格,2个市
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因综治工作被通报或黄牌警告也取消评优资格。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考察干部,做到凭实绩使用干部,近期我市公开选拔了16名干部,外派到经济发达地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一年,期间保留原职务、享受原职级待遇。期满经组织考察后,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凡表现突出、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明显的给予研究使用;表现平平、工作实绩一般的,按原职级做相应的安排。
四、运用考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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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范围:全区干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条后备干部应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干净干事,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第四条正科级后备干部总数按照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正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2比例确定。
第五条副科级后备干部总数按照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1比例确定。
第六条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以40周岁左右为主体,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以35周岁左右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一般结合干部年度考核,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区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机关科局主要领导或负责人。
(二)确定初步人选。区纪委常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综合表现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后,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知识测试合格后的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区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汇报,确定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按规定提交区委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管理
(一)教育培训。注重对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区纪委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班集中对后备干部进行培训;优先推荐后备干部到各级党校、干校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采取岗位轮换、跟班学习方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
(二)定期谈话。建立后备干部定期谈话制度,区纪委领导每年与正科级、副科级后备干部谈话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后备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
(三)动态管理。建立后备干部人选信息库,保持总量不变,对后备干部实行一年一次的滚动管理。
(四)建立档案。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
(一)区纪检监察系统科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全区后备干部中推荐使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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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在队领导和同事的关怀帮助下,严格要求,遵规守纪,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总结向上级领导和组织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思想标准和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认真学习的系列讲话精神、党的思想理论,积极参加队内组织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与老党员、老同志进行思想认识上的交流,增强自身思想理论修养,增强自己的政治素养,提升对我党思想理论的认识,在思想意识上不断充电,不断洗礼,并将之作为自己工作上的行动指南。
二、工作方面:在队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支持下,我分管了工作。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完成了以下几项重要工作:一是圆满组织完成了畜禽监测调查网点的样本摸底轮换工作,规范了畜禽监测调查报表制度,实现了每月16日准时报表制度,提高了数据上报效率,并获得了考核优秀的档次。二是较好地完成了工作,制定了《》,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提醒防范的基本功能,切实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严管与厚爱充分结合起来,与大家共同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很好的完成了信息撰写,不断提升优质服务,特别是经济信息撰写工作,截至目前,全年个人撰写各类信息多篇,采用率接近百分百。
三、生活方面:工作之余,我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通过借鉴学习,掌握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领,以及工作信息和经济信息的写作技巧。同时,通过与同事们的交流学习,实现了工作上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对于新进同事,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补齐自己的短板,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纪监督的业务水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有进步有收获,自己确实得到了锻炼,自身的素质也得到了提高,但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离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距离,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学习,加强学习,坚持终身学习,培养持之以恒的学习毅力,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提高创新意识,开拓视野,积极进取;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保持朴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同志们一起团结奋进,为调查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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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圈”考察的适用对象
“两圈”考察是指在任职前的考察中,考察机关通过适当的方式,对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的延伸考察。
“两圈”考察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干部。对其他干部的考察也可参照执行。
二、“两圈”考察的内容
“两圈”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干部的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情况。
1、个人修养包括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主要看干部生活态度是否积极向上,兴趣爱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风是否严谨正派,廉洁自律是否一贯坚持。
2、社会交往包括遵纪守法、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社会公德、交往对象和邻里关系等。主要看干部社会形象如何,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结交朋友是否慎重、注意身份,邻里关系是否和谐。
3、家庭生活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经济收入等情况。主要看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是否尊老爱幼,有无应亲属要求搞特殊化,夫妻关系是否和睦,家庭收入是否正常。
4、涉及“两圈”考察的其他情况。
三、“两圈”考察的途径和方法
1、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考察预告公布后,考察组和干部监督部门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有关情况的反映。
2、查阅资料。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户籍资料,获取干部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信息,并以此作为界定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客观依据。
3、谈话及走访。考察组采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到考察对象单位、所在社区、家庭、街坊邻里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表现。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询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1、考察组要将“两圈”考察结果与工作圈考察结果相互印证,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对干部作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察对象要按照要求向考察组口头或书面提供家庭地址、家庭主要成员、个人爱好、家庭重大事项等有关情况。
3、考察材料要如实反映“两圈”考察中了解到的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公众形象等方面内容。
4、干部“两圈”考察要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年度总结报告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有机结合,与考察预告、考察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谈话诫勉等制度配套推行,形成整体效应。
5、要做好“两圈”考察的基础工作,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发放干部社区生活联系卡、聘请组织部工作监督员、设立干部监督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6、要加强考察人员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把握考察的方式方法,确保领导干部“两圈”考察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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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考察组
全镇以片为单位,建立6个考察组,分别负责本片区所属各村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由挂片领导任组长,片长任副组长,镇分工干部为组员。考察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各考察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2日至28日。
三、考察对象
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四、考察程序
1、全面总结。各村“两委”班子对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侧重于本届以来班子建设运转、经济社会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与不足。所有现职村干部撰写好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2、听取报告。考察组主持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议事代表等参加的会议。由村党(总)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作工作报告。全体村干部逐一简要报告个人工作情况,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作实绩。
3、测评推荐。由参加会议的对象根据村“两委”班子的工作情况及其成员的现实表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1)、《村“两委”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填写《村后备干部推荐表》,民主测评表、推荐表由各考察组收回,统一汇总统计。
4、个别谈话。考察组与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侧重了解班子运转情况及其成员思想品德、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为保证了解的情况全面、真实,谈话人数要在15人(各类型代表)左右。同时,听取、了解村后备干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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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被考察者的优点往往能较为充足地体现出来,但出于各种原因,对干部的缺点或不足往往心存芥蒂,不能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反映。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缺点”模式化,没有个体特性。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于考察对象的缺点或不足在座谈中很少有提及,即使说起来也是模式化的套话:“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工作有时不够大胆泼辣”、“工作中有时有畏难情绪”、“工作中有时魄力不足”、“有时说话不注意场合”、“有时批评不讲情面”、“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年轻干部“基层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年龄偏大的“开拓创新意识不足,积极主动性不高,有‘车到站’思想”等等,这些所谓的缺点或不足在干部考察材料中随处可见,几乎成为一种定式。不仅这些缺点或不足中大部分都离不开“有时”两个字,而且均不对这些缺点或不足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尽可能地把缺点或不足写得少而又少。
二是干部“缺点”模糊化,存在不确定性。有的缺点或不足模棱两可,无伤大雅,有的还可以两面理解,既可以理解成缺点或不足,也可以理解成优势和特点。如“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如不作解释,可以理解成工作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结合实际,盲目套用外地的经验,或不深本文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因怕“磨刀”而误了“砍柴”的做法是急躁情绪的表现。也可以理解成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当机立断、敢于冒险。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急不火、慢慢腾腾、温温吞吞,讲究文秘杂烩网四平八稳,没有一点脾气,工作就推不动、展不开。这时的急躁情绪是一种工作推动剂,是积极的,也是干部干好工作应有的态度。
三是干部“缺点”固定化,不能因时而变。目前,干部考察材料中的缺点或不足的来源,主要是被考察者的工作总结、以往的考察材料和考察工作中的座谈了解。其主要来源往往是被考察者的工作总结和以往的考察材料,自己定位的缺点或不足往往固定化,而形成新的考察材料又往往要参考以往的考察材料,很容易先入为主,戴“有色眼镜”,往往某个人的第一份考核材料中定性的缺点或不足会一直被沿用下来,伴随其大半生,即使当初定性不准,但由于这些缺点或不足也不伤筋动骨,很少影响被考察人的升迁,考察者也懒得再去改动。
要想写准被考察者的缺点或不足,需要考察者在考察的每一个环节上下功夫,这样,才能写得准,让人服气。
一要认识到位,充分理解干部“缺点”定位的重要性。“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发现干部的缺点或不足,既是对组织的负责,也是对干部本人的负责,准确定位被考察者的缺点或不足,不仅有利于组织上因材施用,而且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是对组工干部的基本要求。要选准、选好人,在善于发现被考察者优点的同时,准确把握其缺点或不足,才能扬长避短,使人才用得其所。同时要出于公心,出于对党的事业,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准确表述干部的缺点或不足,切忌擅自“贪污”、“截留”,出现“人情材料”、“关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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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干部考察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牢记组织和领导的重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基层、磨炼意志,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人,勤奋敬业、锐意进取,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树立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现将一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
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集中控制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一年来,共写、学习笔记累计30000余字。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以致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力行,深入细致地作好本职工作。
根据组织与单位领导的安排,一年来,我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镇办公室工作。我作为乡镇党委宣传干事,同时兼管本镇的、宗教工作,我都能在工作中我端正态度,积极主动。无论是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宣传任务、还是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的各项业务,都力求做到准确无误,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一个基层干部的作用。二是包村工作,去年初,根据镇工作的需要,我负责包五里村的工作。在工作中,我放弃了许多休息时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经常走村串户,与村民聊天,拉家常,了解农村工作的实际,立足本职,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城市开发征地、道路建设拆迁,五里村重点工作的启动和基层稳定等重要工作。三是宗教工作,针对我镇处于城区中心,各项工作头绪多,镇情复杂的特点,我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学习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注重积累,学以致用。立足于本职工作,用心观察,用心思考,用心研究,积极开拓创新,及时准确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自身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综合表现得到了镇领导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三、坚持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
一年来我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同志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保持青年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成为其他同志的楷模。
一年来的工作,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新党员,一名基层干部,要想在政治上靠得住、有本事,应具有三心。一是崇高的事业心。事业心是成功者的基石,胜利的源泉。在基层工作的我们由于工作对象的特定性及工作环境的艰巨性与复杂性,需要我们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人生才会显得充实,精神才会有所寄托,困难才能得以克服。二是爱心。爱心的具体表现形式本人认为应是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活的灵魂,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作为一名干部应有一种视人民为父母,时刻关心人民冷暖的爱心,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三是进取心。作为一名干部应该通晓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一般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对社会生活的实际知识需进一步掌握;与此同时,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挤出时间充实自己,继续接受教育,勤奋刻苦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他人学习,向社会学习。
总之,近一年多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具体事务性工作多的时候,对自己在理论提高方面要求的标准不够高;二是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工作方式方法有时不太细,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如何在岗位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做的有欠缺,意识还不够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一名优秀的选调生,做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不辜负党和组织对我的期望。
三年干部考察工作总结
一、虚心好学,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面对太多的未知世界,我深懂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懂得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跟线以来,对我在理论和业务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迫使我不断加强学习。为此,我始终坚持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虚心向书本学习,向学习。我认真参加每周一晚上的学习会,积极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年和党的先进性活动,还注重学习和平时自学,始终把学习当作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做到以学代息。我十分注重业务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加强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热衷于市场经济理论、城建等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视野,努力向型知识结构发展。并注重用理论指导实践,重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勤政务实,努力创造工作业绩
我始终抱着干一行爱一行做好一行的思想,勤政务实,认真刻苦,忠于职守,以较强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精湛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工作认真刻苦,勤于钻研。在信督科期间,和办公室同志一起,刻苦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第一,全省前十的好成绩,一举扭转路桥政府信息落后的面貌。特别在年,在负责信督科工作期间,克服人少(仅人),同时跟常务副区长,以及结婚、妻子生小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时间,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信息工作全市三连冠,全省第六的好成绩,来得十分不易。到综合科跟随常务城建线后,面对大量繁重、陌生的工作,能刻苦钻研,任劳任怨,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并保持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善于协调,开拓创新。在跟随常务城建线期间,积极参与城建线各类协调会议,每年组织安排各类协调会、评审会近百个,基本不出差错,深得领导的赞许。在办会中,能对各种会议的方案安排作出新的偿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提高办公室科室间的工作效率,提议改革综合科和秘书科的职责分工,理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在信息科其间,对《政务信息》、《专报信息》刊物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使其页面设计更加美观,内容形式更加精练多样。
三是文字功底扎实,善于表达。能熟练掌握办公室的各种公文起草、运行,参与起草了近三年来的政府,每年起草常务副区长的讲话材料、汇报材料几十篇,制定各类会议方案、接待方案几十个,会议纪要、请示、批复等文件近百个。撰写了近篇文章,在区研究室《调查研究》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其中《对路桥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思考》和主笔的《关于珠海、顺德、丽江、成都等地的考察报告》、《浅议如何打造都市路桥》获得二、三等奖,并为领导执笔了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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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为全面掌握我市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把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好,经研究,决定对市直二层班子及科级干部进行任期考察,对乡镇(街道)班子及科级干部进行届中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考察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龙岩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及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考察要进一步把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增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察对象
全市科级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其中,以下对象不列入本次考察但要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1、男满57周岁以上、女满52周岁以上的科级干部。
2、提任为科级或从市外调入时间不满6个月的科级干部。
3、半年内已进行过考察的科级干部。
三、考察的主要任务
1、全面了解市直二层班子及科级干部自2002年市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来,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抓经济工作和项目工作的思路、举措、成效情况,广泛听取群众的评价和反映;对乡镇(街道)班子及科级干部换届以来的现实表现情况作阶段性的了解。
2、通过考察对市直二层班子及科级干部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对乡镇(街道)班子及科级干部作出阶段性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市直二层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发现和掌握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
四、考察的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1、思想政治方面。重点考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干部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
2、工作能力方面。包括依法行政、统揽全局的能力;强化加快发展、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推进本部门工作发展的能力等。
3、工作实绩方面。重点考察在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带动”战略和努力实现“富民强市”目标过程中,是否责任到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实施项目工作和服务项目工作中,是否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市直二层班子的工作实绩,包括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及落实综治、计生责任制等情况;乡镇(街道)班子的工作实绩,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和后劲,社会发展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的成效等。
(二)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党性修养,组织纪律观念,作风建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工作态度、措施,确保政令畅通等情况。
2、工作能力。包括依法行政、总揽全局的能力;强化加快发展、求真务实、推进工作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和管理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等。
3、工作实绩。重点考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特别是经济工作和项目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结合主管或所分管的工作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及所取得的成效;对重大问题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
4、工作作风。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勤奋敬业的情况;深入基层,注重抓工作落实的情况。
5、廉政建设。包括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的情况;抓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情况。
五、考察的方法和程序
市直二层班子及科级干部任期考察和乡镇(街道)班子及科级干部届中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1、沟通协商。干部考察组事先与被考察单位主要领导就有关考察工作的时间安排、做法、要求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2、考察预告。在考察组到达被考察单位前三天在单位公告考察任务、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及接访地点、联系电话号码等。
3、考察动员。由被考察单位组织召开考察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被考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有关人员和干部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考察组提出具体要求。
4、述职。各科级班子及科级干部要按照考察内容的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向考察组递交述职报告一式五份。述职报告要严格按暨定的格式书写,要求语言精炼,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应承担的责任、任务;二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推进工作和服务发展等情况(包括成绩与不足);三是今后努力方向等三个方面。
5、三票评议制。为进一步落实干部群众的“四权”,本次干部考察决定实行“三票评议制”。一是基层干部群众评。由各单位配合干部考察组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市直部门:单位的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老干部代表、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乡镇(街道):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乡镇(街道)所站负责人,村居(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老干部代表,辖区内的省、龙岩市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二是上级领导、有关部门评。由处级领导和市委效能监督委员会成员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直正科级单位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按分工的不同分别由分管或联系的市领导和有业务关联的市直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三是服务对象评。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委确定作为效能建设联系点的35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以书面、座谈会等形式对市直经济工作部门(计划局、水利局、经贸局、外经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办、建设局、科技局、交通局、老区与扶贫办、旅游局、富山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中心、环保局、煤炭工业公司、供销社)和经济服务管理部门(劳保局、安监局)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
6、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同时进行投票推荐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在个别谈话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7、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根据考察工作的需要,通过分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求与被考察对象有关的部门、服务对象和企业业主的评价意见。
8、实地考察。根据被考察对象的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中反映的政绩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9、综合汇总。考察组根据了解的情况,通过集体讨论、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材料或考评意见。
10、结果评定。各干部考察组向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考察情况并提出初步的考察结果评定意见,市委组织部集中各干部考察组的意见和各有关部门的评价,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考察结果评定的初步意见。考察结果的评定,要把民主测评中的得票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并征求审计、效能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实行综治、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11、结果反馈。市委组织部在听取各干部考察组的考察情况汇报后,再将考察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及个人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提出缺点、不足。被考察单位应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2、考察总结。市委组织部及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考察结果评定方案,向市委作出书面汇报。
六、时间安排
这次考察工作总体时间从**年2月12日至2月26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组织领导
干部考察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1、本次考察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等办法,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加强监督,以利于更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准确地评价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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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考察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评价。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把握以下要求:
(一)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履行程序;
(二)坚持广泛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
(三)坚持体现科学发展观,注重工作实绩;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
(五)坚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考察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
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及拟任人选的考察,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考察对象的确定
第五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察对象的确定,应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依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集体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执行。
第七条对拟提拔任用对象的考察,在考察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党委组织部门报书面的考察人选请示,并附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第八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具体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等考察对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九条考察领导班子,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主要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选人用人等情况。
(二)领导能力方面
主要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驾驭市场经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应对复杂局面等能力的情况。
(三)团结协调方面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协调各方面关系、主要领导发挥核心作用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方面
主要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取得工作实绩的情况。
(五)廉洁勤政方面
主要包括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治党,廉洁自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群众威信等情况。
同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导班子的具体要求,考察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考察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在突出考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同时,特别要注重考察了解以下四个方面:
(一)勤政廉政的情况
主要看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否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主要看能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主要领导是否善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实行正确的集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决策。考察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尤其要注意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求真务实情况
主要看是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心理素质情况
主要看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是否有良好的心态、宽广的胸怀、坚强的意志、昂扬的精神状态。考察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纪检、组织等部门的领导干部时,尤其要注意对这方面情况的了解。
同时,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位要求,注意考察其他相关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四章考察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包括日常考察、定期考察和任前考察。
日常考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定期考察是指届中、换届的考察。
任前考察是指对个别拟提拔任职的人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考察。
第十二条考察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任前考察时,考察机关接到考察人选请示后,由有关责任处室进行初审,并填写《干部考察对象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实施。
(二)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考察对象、考察目的、考察内容、考察方法和步骤、地点时间安排、谈话及征求意见对象等。
(三)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组织考察组,逐步推行干部考察持证上岗制度。对县级市、区领导班子进行届中、换届考察时,考察组组长应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在开展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时,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四)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工作实施前,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和现任职务,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考察组组成人员、驻地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五)领导班子换届时,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考察中需进行民主测评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考察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回收、统计。民主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
(七)考察中,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线索比较明确的情况和问题,考察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结论;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责成考察对象呈报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对重要问题要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八)考察组要注意收集考察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考察对象近年来的工作总结或年度考核述职材料,所在单位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以及体现个人实绩的材料。考察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时,还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九)考察组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对档案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要责成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考察材料的形成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注意把握以下要求:
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抓住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要客观公正,考察材料内容要充实,文字要简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人名、地名、职务、数字、引文等要准确。反映干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要具体、准确。如遇有必须要说明的问题,在考察材料中又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门材料。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第五章考察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考察机关应根据考察的情况,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考察反馈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需要进行提醒教育的领导干部,按照《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提醒教育的暂行规定》执行。
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的领导干部,按照《苏州市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执行。
对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担任现职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察机关
第十八条本细则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党委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
第十九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市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的考察,按《关于市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非中共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考察,由考察机关会同统战部门共同进行。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七章考察责任
第二十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干部考察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考察人员应主动报告需回避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一)考察机关、考察组及其成员,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谈话对象和考察对象,对考察工作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职责。
(二)考察人员应在考察材料上署名。
(三)对考察失真失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县级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市级机关各部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