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安全行为规范的奖励:对遵守安全规程、积极预防事故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质量绩效的激励:对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生产的目标达成者给予奖励。
3. 违规行为的处罚:对忽视安全、导致事故或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
4. 持续改进的鼓励:对提出改善安全质量建议并实施有效改进的员工给予肯定。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执行流程。评价标准涉及安全生产指标、质量控制指标、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等。执行流程则包括定期评估、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以及奖惩执行。
1. 奖励部分:可以是奖金、晋升机会、公开表彰等形式,旨在增强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
2. 惩罚部分:可能涉及罚款、警告、岗位调整甚至解雇,以警示员工重视安全质量工作。
制定安全质量奖惩制度时,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规则,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需要设立独立的评审机构,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确保奖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奖励正面行为,营造出重视安全、追求质量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它能约束不当行为,防止因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此外,一个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奖惩制度,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和持续改进的关键。
第1篇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
一、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实现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单位,各科室按采掘修队班组奖励。奖励标准在500-4000元,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励。
二、各单位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分管采掘、巷修队的科室按1500元处罚,分管其它班组科室按1000元处罚。
三、质量标准化验收时应参加人员不参加的,罚科室及队领导50元;不按标准验收弄虚作假的,对参检人员各罚50元;参检人员不签字的(有异议现场复检),罚20元。
四、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各单位不认真检查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各检查小组人员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的每人次罚款20元。
第2篇 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肃场纪场规,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作,根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避免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对于在生产按照验收规范执行得好,保证质量、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8、对于在生产过程为减少构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为了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不至于返修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者。
二、惩罚:
不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的班组、个人,视情节处罚如下:
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操作规程的视情节罚:100-200元/人、次;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元,在禁烟区内发现烟、烟头等迹象罚责任班组50元/个,并由责任班组缴纳罚款;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0元/人、次;
4、外来人员无安全着装入场,罚门卫责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元;
7、不得在工作时与班长、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员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8、场内禁止做私活,违者按实物价值5倍处罚。
9、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1、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50
12、质检发现质量问题,视情节处100元以上罚款。
第3篇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为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在建工程实际,确定特大桥水中墩、连续梁悬浇施工、深基坑、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高空作业、路基施工、拌合站、试验室为安全质量控制的重点。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连盐铁路v标七分部在建工程项目。
第一章 施工安全
一、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安全警示标志,洞口必须封闭,对悬浇箱梁等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板上,要铺设彩布条,通道上方用围挡板或其它硬板进行遮盖,防止坠物伤人。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固定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一经查出未执行,每人次罚款200元。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每次罚款500元。
6、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且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在驳船或施工船只、筑岛上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三、挂篮
1、预应力连续梁悬臂灌筑采用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螺栓要配双螺帽,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挂篮施工前,应根据其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筑混凝土前,要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进行0#号块施工时,应首先设置工作平台并安装防护设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4、连续梁挂篮移动作业必须有安全员和技术员全过程把关,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5、连续梁合拢前,梁上荷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去除不必要的荷载;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和弹模要达到设计要求;张拉作业时,千斤顶后方严禁停留人员。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四、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办理验收手续,由工程部和安质部共同验收;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经专业培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7米以上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防护严密;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五、模板工程
1、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形成报告;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经验收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有模板拆除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作业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六、起重吊装
1、起重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检验合格;塔吊要经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地方备案。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2、起重扒杆设计计算按规定审批;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每次作业前进行试吊试验;被吊物体重量不明不吊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七、施工机具
1、电刨、电锯、木工及钢筋加工等机具传动部分有防护罩;室外电机有防尘防雨罩;机具安装验收手续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有接零接地、漏电保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搅拌机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的链条挂扣牢固、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防雨棚和作业平台稳固、牢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氧气和乙炔气瓶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且隔离措施完备;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打桩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验收合格;有超高限位装置;打桩作业有方案;打桩操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使用振捣器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八、施工用电
1、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一接地”布置设备,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现场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熔断器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配电箱标准、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低压动力线不得使用裸铜线,电线不得随地拖拉,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上。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使用的电器、电料、机具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7、发电机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现场同时存在外电源供电的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九、其他
1、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2、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3、临边、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网(或绳),并贯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4、施工现场深坑、沟、井、桩头及河道路口等危险场所设置昼夜明显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二章 施工质量
一、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存储和使用
1、厂制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未经进场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进场;检验频次不足;地材抽检指标不合格。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批次罚款500元。
2、存储无标识牌或标识错误,未按规定存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仍继续使用,偷工减料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 班组每次罚款2000元。
二、混凝土工程
1、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做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等测试、试验;未按要求进行养护;采取人工拌合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试验室罚款500元。
2、强度不满足要求,存在超标裂缝和蜂窝麻面,保护层厚度不满足等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加工、焊接、间距不符合要求,钢筋锈蚀严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钢筋、钢筋笼、半成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下垫。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四、模板工程
1、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支撑符合要求,不跑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上的重要拉杆应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宜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大型模板安装、拆模时要有技术员专人盯控,一
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五、路基工程
1、层厚控制:路基改良土松铺厚度最大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桥涵过渡段及级配碎石松铺厚度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2、填料粒径及平整度控制:路基改良土粒径应符合工艺试验要求,平整度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3、路基填土禁止采用腐殖土、建筑垃圾、强膨胀土及其他不符合规范及工艺试验要求的土体,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2000元/次。
4、路基及级配碎石碾压遍数必须符合工艺试验要求,禁止漏压或不压,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5、路基边坡禁止出现超粒径填料,路基填筑后及时刷坡平整,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6、路基每层填筑后,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禁止违反程序不进行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就进行下一层填筑施工。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7、雨季施工路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冲刷路堤,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8、改良土施工要严格控制最佳含水量,确保压实度,注意养生,以控制改良土本身的收缩裂缝,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9、路基土工格栅所用材料性能、摊铺宽度和搭接宽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0、路基纵向搭接台阶高度及宽度、密实度必须满足规范和工艺试验总结的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1、路基沉降及位移观测桩必须保护好,如果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元/次。
12、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范围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3、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所用材料质量、含水量、虚铺厚度、平整度、施工工艺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工艺试验施工,如果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4、挡护工程厚度、高度不合格;未设反滤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5、附属工程内实外美,符合设计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6、违反其它规范、设计及工艺试验总结要求的行为,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六、桥涵工程
1、基坑回填填料不合格;未分层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2、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3、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4、梁体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泄水管排水通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5、钢梁涂装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的涂层漏涂、剥落、起泡、划伤以及流挂等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6、明桥面表面无明显损伤;接缝基本严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7、检查设施配件齐全、连结牢固,涂装符合标准;检查车走行灵活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8、人行道及避车台步行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配件齐全,栏杆、扶手无明显缺陷,安装牢固,基本顺直;涂装符合标准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9、锥体护砌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0、涵身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1、涵洞沉降缝缝身竖直、缝宽基本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防水层施工符合要求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2、端翼墙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3、护锥及出入口铺砌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4、过渡段填筑
1)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2)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2米内挖台阶用冲击式打夯
机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3)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第三章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通畅、平坦、整洁,不得翻浆冒泥,积水;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3、泥浆池未按标准设置,施工现场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5、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安全警示标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6、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设置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并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7、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等各类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并符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8、各作业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废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等场所等应按《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禁止、警示、指令、提示、明示标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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