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中,奖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行为激励和约束措施,主要包括:
1. 表扬与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如奖金、晋升)、精神鼓励(如荣誉证书、公开表彰)。
2. 纪律处分:涉及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3. 绩效考核:通过设定目标和评估标准,根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奖励或惩罚。
4. 员工培训:对于能力提升的需求,可提供培训机会,既是奖励也是提升工作能力的手段。
奖惩制度的内容应具体、明确,确保公平公正。奖励应针对具体贡献,如超额完成任务、创新成果、团队协作等;惩罚则应对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应全面,包括质量、效率、创新、团队合作等多个维度。员工培训应结合个人发展需求和公司战略目标,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制定奖惩制度时,需遵守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所有规则需公开告知,避免暗箱操作,增强员工信任感。
2. 公平一致:执行奖惩时,不能因人而异,应以事实为依据,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3. 及时性:奖惩应及时,以便及时反馈员工行为,强化正向激励,纠正负向行为。
4. 参与性:员工应有机会参与制度的讨论和修订,提高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规范的奖惩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奖励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合理的惩罚制度能约束不当行为,维护企业秩序,保证正常运营。
3. 塑造文化:奖惩制度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塑造积极的工作氛围。
4. 保留人才:公平的制度有助于留住优秀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一个健全的奖惩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它能够引导员工行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教师奖惩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师德: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十要十不要”规定。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给与奖励;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规范》等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学校将根据社会、家长反响大小,造成的后果轻重,每次给予记分1-3分,一学期12分,根据记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1分扣学期师德奖还将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超过10分,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
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奖10元。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
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
4、因学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师在休息期间完成学校的限期任务,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参照同类学校的做法,每半天补贴10元,晚上补贴15元。教师之间代课,属于互相帮助,但为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每节代课补贴2元。
5、如学校的经费节余,则再设年终考勤奖,按照两学期的考勤情况在暑假前进行分配,原则上与学期期终奖方法同。如经费受限制,则作适当调整。
三、业绩:
全校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1、设立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2、设立学校活动组织奖,各学科组织经教导处或大队部批准的学校群团(群体)活动(不含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组织的活动),按规模、难易、参与人数、组织人员的人数等因素,分一、二、三等奖。
3、设立教师参与学校活动奖,根据教师对当月活动的参与情况,由相应的组长、负责人进行考核。如当月没有重大活动则列入当学年的考勤奖里。
教师业绩大小,体现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的发展。
特设辅导奖、辅导学生发表文章等奖项。
五、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对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第2篇 职业卫生奖惩制度规范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3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4篇 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规范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 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 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第5篇 物业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规定
物业关于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的规定
为强化公司整体管理,规范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实行对员工奖惩、考核标准、程序的统一化和公正化,现结合《员工手册》,就公司奖惩及考核程序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制行事,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和素质培训,做好上下沟通和民主交流。
2、《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为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和维护,部门制定具体内部规定应参照《员工手册》之相应规定,不得与之相悖,如有异议,可提请建议案,由行政部商议各部门酌情报批修改完善。
3、各部门应严格按《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备案)对员工进行考核,规范填写《奖励单》和《过失单》,反映员工具体表现,注明情节轻重,由行政部依据公司统一规章制度之奖惩标准,对当事员工执行奖惩,会同部门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员工本人签认后生效,存行政部转交财务部予以发放工资时结算备查。
4、员工考核、汇报及述职应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制,各部门应每期对员工实行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员工汇报、述职严格执行《员工手册》逐级投诉、汇报制度,凡发生随意越级,偏离公正、徇私报复,虚报毁损,一经查出,将追究严重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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