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秩序奖惩制度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旨在维护组织内部的秩序和效率。
1. 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晋升机会、表彰大会、员工福利提升等,这些都是对员工优秀表现的肯定和激励。
2. 惩罚措施:可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至解雇,用于纠正不良行为或工作疏漏。
3. 中性措施:如培训、辅导,旨在帮助员工改进不足,提升工作效率。
秩序奖惩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平、透明和一致的原则。所有标准和程序需提前明确告知员工,确保每个人对规则有清晰理解。决策过程必须公正,避免偏见和歧视,保证奖惩的合理性和接受度。此外,制度的执行需要定期审查,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秩序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奖励优秀表现,推动团队向着共同目标努力。另一方面,它能规范员工行为,通过惩罚不当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制度的存在也有助于建立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塑造员工的行为模式,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请注意,秩序奖惩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其始终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高效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秩序维护员教育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考核秩序维护人员值勤情况,提高安保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辖区安保服务工作的培训、考核及奖惩。
3. 职责
3.1 管理部制定《安保服务工作检查、考核细则》,每月定期地抽查、检查值勤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填写《 管理处安保服务检查表》,按《细则》规定要求进行考核、处理。
3.2 管理处主任每周检查一次安保岗位人员情况,填写《安保服务检查记录表》,每月总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检查出有严重违反规定行为,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管理部处理。
3.3 安保主管、安保领班每日对安保人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4 管理处主任考核安保主管,安保主管考核安保领班、安保人员。
3.5 品管部有计划地抽查、检查、审核各辖区安保岗位值勤工作情况,对不符合项跟踪整改。
4 检查程序
4.1 检查依据
4.1.1品管部、管理部按各安保岗位的操作规范要求和《安保服务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检查;
4.1.2 管理处检查时主要依据:各安保岗位操作规范要求,并可参照附录《安保服务工作检查、考核细则》。
4.2 检查步骤
4.2.1 各小区管理处主任负责对安保值班人员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定期考核。
1)对安保值班人员工作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取批评、教育或补救处理;
2)管理处主任每周、每月对安保人员工作考核,要填写《安保服务检查记录表》记录。
3)对考核后发现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保人员情况填写《不合格服务记录表》,记录不合格服务及纠正措施情况,上报管理部处理;
4)管理处主任每年年终要对小区安保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奖评,并上报管理部。
4.2.2 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小区安保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考核、处理,填写《 管理处安保服务检查表 》记录考核结果。年终对各小区安保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奖评。
4.2.3 品管部有计划地对管理部和各管理处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
4.3 方法
4.3.1 管理部对各小区检查时,填写检查表《 管理处安保服务检查表》;
4.3.2 管理部对各小区检查时,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即:检查人,审核人;
4.3.3 根据检查依据采取检查、询问、观看、听、闻、考等方法,检查各小区安保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及值勤情况,重点加强夜间检查次数;
4.3.4 把值班状况及发现不符合要求项目内容、处理结果记录在《安保工作检查、考核表》上,被检查安保值班人员要签字;
4.3.5 检查结束,检查人,审核人分别在《 管理处安保服务检查表》上签字;
4.3.6检查人把《 管理处安保服务检查表》 的检查情况通报管理处。当发现严重不合格服务时,还应开《不合格服务记录表》,提出纠正措施要求。管理部根据通报的考核结果对安保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4.3.7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办法
检查单位 | 考核结果 | 分数累计 | 结果处理 | 负责单位 |
1管理部 2品管部 | 满分100分 | 每月末一次,每年末累积平均值,作为考核结果 | 表扬、奖励、提升 | 公司 |
1)90分以上为优秀 | 表扬、奖励 | 管理部 | ||
2)90~70为一般 | 正常、鼓励 | 管理处 | ||
3)70~60分较差 | 教育、指导、培训 | 管理部管理处 | ||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下岗受训 | 口头警告、再培训 | 品管 | ||
5)40分以下(有严重违规) | 书面警告、经济处罚、辞退 | 管理部 品管部 |
第2篇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7)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七)
为了秩序维护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提高秩序维护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秩序维护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秩序维护员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zz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
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第3篇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
(七)为了秩序维护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提高秩序维护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秩序维护员工作积极性。
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秩序维护员队伍。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
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
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
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
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
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 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
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
(情节严重另处)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
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
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除外)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
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
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
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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