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设备故障、环境污染、人员伤亡等。这些事件的应对措施需要预先规划,确保在危机时刻能迅速、有效地响应。
1. 预案制定: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系统、疏散路线、救援程序等。
2.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快速行动。
3. 应急资源:确保有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灭火器、急救箱、通讯设备等,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4. 协调机制:建立内外部沟通协调机制,与当地应急服务机构保持联系,以便在必要时得到及时援助。
5. 后续评估:每次应急行动后,需进行回顾和评估,查找不足,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确保合规性。制度应具备以下规范:
1. 清晰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应急情况下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及时更新:随着企业环境和业务变化,应急制度应定期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3. 公开透明:将应急制度向全体员工公示,确保人人知晓,提高全员参与度。
4. 实效性检验:通过定期演练,检验应急制度的可行性和实用性,确保在实际中能够发挥作用。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对于企业安全至关重要,它能在紧急状况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良好的应急响应也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因此,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
第1篇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对船舶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充分体现“____”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保证公司所属船舶在出现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海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公司船岸双方都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船舶损失、减轻人员伤害和水域环境的污染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目的是为公司船岸人员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时提供应急救援操作指南。
二、要求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持速改进。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水域环境优先。
三、定义和缩写
1、紧急情况: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保证船岸应急救援行动得以实施的指导书。
3、事故:系指船舶因碰撞、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风灾、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
4、险情:系指船舶因操作或管理及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危险局面,如进一步发展会造成事故的情况。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1991]3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四号)
五、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2、应急救援办公室
公司业务信息科为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为827212457,夜间值班电话18352315500。
3、职责
⑴ 总经理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是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
⑵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工作)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实施监控和管理。
⑶ 业务信息科负责船舶海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情况和处理方案的提出和实施,负责各海事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打捞单位的联络和提供联络电话。
⑷ 机务技术部负责机、电故障或事故和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提出和实施并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零配件、工属具及船舶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稳性计算书等)。
⑸ 水运科负责紧急情况下货物处置、救援船舶的调配和遇险船舶通讯联系。
⑹ 水运科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员调配,负责提供船长、轮机长姓名及船员名单,提供船员家属联系电话及方法。
⑺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证。
⑻ 其它人员随时听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
⑼ 具体分工见《淮安市洪泽县航运有限公司岸基地应急救援部署表》。
4、责任联络人
⑴ 船舶向公司报告本船紧急情况或事故,岸基地的第一责任联络人员是值班调度员,联络电话87212457,传真电话号码87212457。
⑵ 第二责任联络人是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如与调度员联系不上,立即与其联系,联络电话13915152618。
⑶ 紧急情况下,船长可采用最便捷的通讯手段直接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报告,联系电话13915158651。
(4)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向海事救援中心求援,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
六、船上职责分工
⑴ 船长是船舶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的最高指挥者,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抢险,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命安全,减少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可以作出背离公司有关规定的决定,作出最好的选择,并对选择的结果负责。
(2) 船舶各岗位人员在应变救援情况下职责详见《船舶应急救援部署表》。
七、应急救援反应
1、船舶紧急情况汇报要求
当船舶发生下列情况时船长或队长必须报告
⑴ 当船舶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引起的重大事故隐患(险情),为保证船舶或人身安全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⑵ 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碰撞、搁浅触底、触礁等事故。
⑶ 当船舶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⑷ 船舶因主机损坏,电器设备损坏,舵机系统损坏而造成船舶失控。
⑸ 船舶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结构损坏或进水。
⑹ 船舶遭遇大风大浪。
⑺ 船舶发现人落水或船员严重伤病情况。
⑻ 船舶遇江(河)盗(包括暴力行为)。
⑼ 必不可少或重要的助航设备损坏。
⑽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弃船时。
当船舶是否对报告产生怀疑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⑴ 货物的泄漏是否产生水资源污染。
⑵ 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程度。
⑶ 船舶所处的位置,是否影响它船航行安全。
⑷ 气象、水流速度、潮汐等。
⑸ 航道状况。
2、船舶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
⑴ 船名/船籍港。
⑵ 报告人姓名、职务。
⑶ 船舶位置。
⑷ 出事时间。
⑸ 事故详情。
⑹ 货物装载情况及船舶吃水、稳性等。
⑺ 需要何种援助。
⑻ 已通知何人。
⑼ 已查明的损失/损坏的船舶总情况。
⑽ 已经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
⑾ 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或即将实施的措施。
⑿ 如涉及他船时,对方船名、船籍、船型、货载情况。
⒀ 是否有污染,污染程度,已通知何人。
⒁ 船舶无论是在航行、停泊、厂修中,凡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都必须用最快捷方式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或生产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报告,向公司报告时,还需提出岸基地支持的具体要求。
⒂ 岸基地第一个收到信息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船舶紧急情况的处理
⑴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应视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船员抢险,同时按要求报告。
⑵ 公司接到报告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立即召集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作出分析判断,根据情况,进行分工部署。有关部门立即准备所需图纸,船舶资料和船舶应急救援物资。
⑶ 公司根据分析判断做出应急救援处置决定,给船长应有的指令,有可能的话,代表船长与第三方联系,使船长和船员能集中精力和争取时间对紧急情况或事故做出适当的应对。
⑷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将船长或队长报告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出重要决定的内容和时间作详细记录,确保所有信息得以记录和保留。
⑸ 根据船舶需要提供应急救援指示、建议、技术指导、人力资源等支持。
⑹ 在处置紧急情况过程中,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排应急救援小组成员24小时在应急办公室值班,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⑺ 需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时,应及时安排妥当。
⑻ 当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时,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尽一切办法通知当事人亲属,并扼要和真实地回复伤亡人员和亲属的任何查询。
⑼ 提醒船长或队长和所有船员不宜对新闻媒体或其它单位的询问做出不切实际的应对。
⑽ 船上发生紧急情况后,驾驶室与机舱间的联系可采用车钟或电铃或人员传达,与甲板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可用对讲机、高音喇叭或口头传达。
⑾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或紧急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船上都应在《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为日后海事处理提供重要法定依据。
八、应急救援行动
1、船舶碰撞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立即检查本船有无人员伤亡。
⑵ 核查了解碰撞部位损坏情况,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需要援助。
⑶ 检查碰撞部位是否进水,进水程度。
⑷ 如两船相撞,一船艏已嵌入另一船体内,特别是在水线以下时,要了解嵌入面积,损坏情况,进水程度等。
⑸ 如有人伤亡应先行组织抢救。
⑹ 如对方船被撞后处于危险状态,而本船并无严重危险,应使用本船救生设备尽快抢救对方船上人员。
⑺ 船艏嵌入另一船体时,如立即倒车可能导致另一船沉没,不倒车对本船无严重威胁时,则暂不倒车。待对方做好堵漏准备工作且同意倒车时,方可退出。
⑻ 在上述情况下,为减少冲力,不使碰撞部位扩大,可适当使用倒车。当仅有很小冲力时,撞入船应停车改用微速前进,利用船艏塞住破洞,减少进水量,为撞入船争取时间防进水堵漏。为防止船艏滑出,可以系带缆绳。如附近有浅滩,在被撞船的同意下,可将其推向浅滩座浅。如决定脱离,条件许可时,还应协助被撞入船将破洞置于下风,减少进水,以利抢救。如不倒车可能导致二船共同沉船时,则撞入船适时倒车。
⑼ 被撞后,如进水严重,应立即选择安全合适的沙质浅滩,进行抢滩。如附近无沙滩时,亦可抢座硬质浅滩。
⑽ 当船舶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时,经抢救确属无效,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报公司批准后,船长才能下达弃船命令。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公司时,船长应与船舶有关人员认真协商决定,但必须将情况和理由电告公司。
2、搁浅(触礁)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一旦发生搁浅(触礁)事故,船长必须将危险进行初步评价,包括测定船舶周围的水深和搁浅(触礁)各水尺处吃水变化量,判断搁浅(触礁)程度,了解河床底质,检查船体有无破损,评价船舶稳性、结构强度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潮汐对船舶的影响。
⑵ 采取紧急抛锚,固定船位,以利高潮时起浮。
⑶ 如动车脱浅,应注意记录使用主机情况、车叶尾轴、推力轴承等异常情况及损坏程度。
⑷ 吊拖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不能行动时则应立即解队,将未搁浅的驳船拖往附近安全地带锚泊,再迅速对搁浅(触礁)的船舶施救。
⑸ 顶推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事故后,如系其中部分驳船搁浅(触礁)时,严禁立即松开缆绳以避免使未搁浅(触礁)的驳船因无动力继而发生搁浅(触礁)。必须待搁浅(触礁)的确切部位、四周水深、风力、风向等情况弄情后,再决定脱浅方案。用车无法脱浅时,上水船队可将未搁浅(触礁)的驳船首缆松开,利用内侧水流压力协助轮船用车舵力量脱浅,必要时可将未搁浅(触礁)船送到安全地带抛锚,再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
⑹ 在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时,缆绳以软缆为宜,用丙稀或尼龙太平缆拖带,长短适宜,松、收缆时应防止绞缠车叶,松缆时要清理拖缆,缆绳系好后,所有人员必须离开缆绳附近,用车切忌猛增车速,防止崩断拖缆,脱浅时注意浅船冲势,避免碰撞。
⑺ 如搁浅(触礁)程度较严重,本船不能自脱浅时,应迅速报告公司请求它船协助采用减载起浮,如出事地点距岸较远,一时无法得到卸货过载,且形势危急,可以考虑由船员自行抛弃货物。如出事地点距离港口不远,可请求公司联系当地其它公司或公司派船协助脱浅或就近卸载。如采用上述办法无效,可联系救助脱浅。
⑻ 当船舶发生搁浅(触礁)的紧急情况时,轮机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证机电设备运转,以利船舶施救。
3、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立足于预防,立足于自救,所有船员都应非常熟悉船舶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爆炸)时的行动。
⑵ 船舶如发现异味、烟雾或局部失常高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迅速查明原因,采取防患措施。
⑶ 船舶一旦发现火警,应沉着镇定地根据火种性质和火情选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并大声呼喊,驾驶室应迅速发出警报,同时向当地海事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⑷ 听到火灾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救火应急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负责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应安妥水龙带和喷头。机舱值班人员应尽快开启阀门,启动水泵向甲板供水。未经总指挥(船长)或轮机长下令,不准关停发动机或拉闸停电。
⑸ 驾驶到达火警现场后,应率领船员迅速弄清火灾部位、火种性质、火情及发展趋势以及火警部位周围有关联的各种物品,确定施救方案,并根据火情发展指挥船员投入扑救。
⑹ 火灾(险情)扑灭后,应派人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⑺ 各种手提式灭火机(泡沫、1211、二氧化碳和干粉)等分别有各种化学反应性能,各有灭火的针对性和禁忌性,必须正确地根据不同火种性质选择使用。操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以防损害人体。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时,不能接触喷头而应持喇叭口,并注意不要喷及人体,以防冻伤。
4、恶劣天气的应急行动
⑴ 除非救生或船舶已处于危险中,船长不必因船期或其它理由而操纵船舶经过恶劣航区,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剧烈颠簸,如有可能应定时用望远镜、探照灯或通讯等助航工具观察和联系所顶/拖驳船情况。
⑵ 大风大浪船舶大角度横摇时,应改变航向航速使船逆风航行,以减少摇摆角度或避免横摇。
⑶ 顶推航行的大铁驳队必要时改顶推队型为吊拖队型航行,驳船增加软缆,谨防散队。
⑷ 机舱保证主、辅机、舵机等机械设备正常。
⑸ 关闭一切水密门窗、甲板开口,防止货舱、机舱及舱室进水。
⑹ 如稳性欠佳,横摇周期长,迎风后,有条件应立即压进足够的压舱水以改善稳性,但要注意尽可能减少自由液面的影响。
⑺ 驳船检查舱内货物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船长。
⑻ 向公司汇报,并与附近船舶和港口保持联系,有条件时,应驶向附近锚地或港口抛锚避风,对货物进行调整。
⑼ 风浪中主机或舵机故障需锚泊时应松出适当长度的锚链,以使船首迎风,保持相对稳定。机舱人员要全力抢修主机或舵机,了解稳性情况和水舱载量。加固封舱设施,防止货物潮湿和移动。
⑽ 因大风大浪造成碰撞或搁浅(触礁)事故,按“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行动”和“搁浅(触礁)事故应急行动”操作。
⑾ 采取措施无效,船舶将沉没、倾覆而被迫弃船时,按“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弃船的要求办理。
⑿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造成船舶结构损坏,船长应组织人员抢修,如无法修理应报告公司,由公司安排修理。
5、船舶进水事故的应变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船体进水应立即报告当班驾驶员或船长,当班驾驶员或船长根据报告情况迅速发出堵漏信号。
⑵ 听到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待现场指挥查明险情确定施救方案后,水手应立即测量各舱的水位,向总指挥(船长)和现场指挥报告。抢救过程中,还应定时测量,以供领导估计渗漏部位和进水量。
⑶ 堵漏抢险的关键是尽快找出准确部位和漏情。寻找部位除派人到可以直观的地方检查外,还可以用倾听各空气舱内的水声、观察船傍水面有无气泡,并记下冒泡的肋骨号,来判断和寻找。以听声和观察进一步查清渗漏部位并尽可能查清漏洞的大小和形状。
⑷ 通知机舱迅速排水,根据漏洞大小和测量的数据变化,结合船舶倾斜度和吃水差的变化,准确地判断出进水量和进、排水量之差。正确判断险情的发展,采取正确有力的堵救抢修措施。
⑸ 抢救中应根据水流方向和漏洞部位,正确使用车、舵操纵,使船舶尽可能保持与水流的相对静止状态,以减少水压和进水量。
⑹ 堵漏应变部署一般分成堵漏、排水两队,堵漏队由船长任队长,船队队长任副队长,驾驶负责现场指挥,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排水队由轮机长领导机舱间和轮驳人员进行排水。
⑺ 如进水压力较小且进水面积不大,可采用一般密堵顶压或用水泥封堵法堵漏;如进水部位在单独舱室且无法封堵时,可采用单独封闭舱室法堵漏。
⑻ 如进水部位发生在机舱,则按“机舱事故应变行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置。
⑼ 如船体破损面积较大且堵不胜堵,又危及到船舶及人员安全时,船舶无法自救,船长应报公司,将船驶到安全水域抢滩。无法抢滩应作弃船准备。弃船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内容执行。
⑽ 应详细记录船体进水部位、破损的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及为此而产生的附加损失,以便为海事部门提供准确的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6、船舶结构损坏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因碰撞、触礁、搁浅、恶劣天气损害、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船体结构损坏时,船长应按规定的要求向公司报告,同时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紧急抢救。
⑵ 船上的抢救措施应按“船舶进水等应急行动”等应急行动中有关要求组织抢救。
⑶ 公司接到船舶的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作出相应的反应。安全管理部向船舶提供有关航务方面的指导;机务技术部应向船舶提供有关机务技术方面的技术指导。
⑷ 根据损坏情况,机务技术部应与就近的船厂联系,做好安排船舶进厂修理的准备。
⑸ 如损坏部位不严重,船上可采取临时措施,将船开到指定船厂修理。如船舶已失去动力,公司可安排拖轮协助。
⑹ 如损坏严重,船长可请求第三方救助。
⑺ 如损坏十分严重,船舶将倾覆或沉没,已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船长一方面向公司报告,同时可下达弃船命令,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的要求处理。
⑻ 如船舶倾覆或沉没无法避免,船长和队长应优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7、进入密闭场所的应急行动
⑴ 当人员需要进入密闭场所作业之前,尤其是高温情况下,应对密闭场所充分进行通风,对不能在作业前开舱或多层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次通风,待通风达到规定的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⑵ 如情况紧急,急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则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绳,救生绳应有专人负责。
⑶ 作业人员进入密闭场所后,外面必须留有观察人员,观察人员应与作业人员约定好有效的联络方式,联络时间间隔每次应不超过3分钟。
⑷ 如发生人员窒息事故,应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救助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抢救人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禁止盲目进入密闭场所救人。
⑸ 救助人员应将被窒息的作业人员迅速移出密闭场所。从作业人被窒息到获救,不得超过5分钟。
⑹ 对被窒息的人员一边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一边就近与120救护中心联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窒息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⑺ 发现人员窒息时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所在地点、时间、职工姓名等,船长有权请求公司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⑻ 公司得到信息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给予船长相应的支持。
8、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轮机长应组织全体船员控制和清除污染,将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污染事故较大,船上还应制定清污计划,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全体船员按计划实施清污。如需当地清污机构协助,则应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⑵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应通过最快渠道向当地海事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方报告后,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⑷ 机务技术部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施救方案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到位,组成防污染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按方案给予船上确切的答复,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⑸ 如污染事故较大,还应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即作出指示。
⑹ 防污染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按计划对船舶实施清污工作进行指导,还应派有关人员上船进行指导,直到事故处理完毕。
⑺ 清污工作完毕后,立即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如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还应再实施清污。合格后,船舶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公司。
⑻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责任,处理当事人。
9、舵机失灵的应急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舱机失灵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同时通知机舱值班人员,机舱值班人员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轮机长。
⑵ 机舱值班人员应根据驾驶台的指令,正确地操纵主机。轮机长应通知机舱所有人员迅速到位。
⑶ 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迅速判明故障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⑷ 如故障无法排除,应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通知机务技术部。
⑸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的报告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⑹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⑺ 故障排除后,船舶有关人员应加强检查和观察,确保舵机的稳定运转。
10、机舱紧急事件的应急行动
⑴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轮机部全体人员应迅速进入现场,由轮机长进行现场指挥,机舱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详细向轮机长报告,轮机长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制定出补救措施,并予以实施,同时报告船长,由船长统一部署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如因海损引发机损则由船长一并报告。
⑵ 属机械电气故障(包括驳船),由轮机长带领轮机部人员进行抢修,驾驶部和驳船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
⑶ 在非航行时,驾驶应带领驾驶部全体人员保证船舶及人员安全。
⑷ 在进出港或航行中,当班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及时选择靠船地点,通知驳船水手下锚,并做好相应记录,当班水手应及时升挂号灯、号型和(或)号旗。
⑸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保证船上通讯畅通。
⑹ 船长根据船舶自救能力,视情况决定是否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援助支持。
⑺ 机舱若发生进水事件,轮机长除应组织人员奋力堵漏排水外,还应设法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保证安全航行,必要时可靠船检修,同时做好出事现场电气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
⑻ 轮机员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动用所有泵一齐向外排水。
⑼ 迅速查明漏水部位,如属管路,可关闭有关阀门,利用船上现有设备和材料包扎漏水部位。如属船体漏水,水压不大可采取一般密堵或顶压或用水泥封漏。如进水部位系单独舱室又确系无法封堵,可将此舱封闭。
⑽ 在机舱抢险的同时,船长、队长应根据机舱情况给予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配合。
⑾ 当进水量无法控制且危及机械运转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时,应请示船员长,船长并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⑿ 当公司或船长作出命令离开机舱或现场时,应关闭所有运转的设备,关闭海底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在撤离时应携带轮机日志并做好其它弃船前工作,撤离机舱。
⒀ 详细记载机舱进水时间、部位、破洞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以及为此产生的附加损失。
⒁ 机舱若发生火警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镇静,根据火种性质及火情立即用附近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
⒂ 听到报警后全体船员(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按“消防应变部署表”的规定携带消防器材到达指定位置,听候命令。轮机长应迅速接近现场进行指挥,驾驶协助轮机长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⒃ 轮机长应迅速判明着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燃烧物种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向船长报告。
⒄ 如船在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将拖轮火场置于下风,离开驳船,以保证驳船及货物的安全。如火场靠近生活区和储油柜,在此处必须派人守候并对此采取降温措施,以防船体受热造成火势蔓延。
⒅ 火情扑灭后,应派人详细检查火场并严密注视,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经公安消防人员查明原因,方可撤离和清理现场。
⒆ 因海损事故引发的机舱紧急情况如进水、设备故障或损坏等,应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⒇ 机务技术部在接到船上机舱出现紧急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船上的抢险实施进行指导。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如机舱发生火灾,安全管理部应协助机务技术部做好对船舶的支持。如机舱紧急事件较为严重,应视情况报告公司最高层领导。
(21) 机务技术部应掌握各港口修理厂的技术条件和力量,熟悉配件供应厂商的供应能力;备有支持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的有关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备有处理船舶机舱紧急事件的应变部署措施。
(2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视情况向公司机务技术部等部门报告,轮机部应在《轮机日志》上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实施措施、修复时间等,同时还应附相应的说明。驾驶台应在《航行日志》上记录故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船位,船长还应将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等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3) 机务技术部应详细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等。
11、船舶失去动力的应急行动
⑴ 机舱值班人员发现主机失控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应根据情况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轮机长还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迅速到位。
⑵ 机舱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故障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⑶ 若是冷却水或燃油系统故障,应立即启动另一备用系统,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⑷ 若是机驾合一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并尽快更换钢丝绳或将受卡的葫芦盘活,恢复工作。
⑸ 若是调速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直到船队航至最近安全停泊点,再设法检修调速器。
⑹ 若润滑油压降到0.05mpa以下,应采取紧急停车,同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台,若断水,开动备用水泵,如无效,可通知驾驶部降速运行,找最近的安全停泊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可用存水已汽化,必须停车,应做好停车后的紧急应变措施。
⑺ 若离合器故障,应尽快判明原因,予以消除。
⑻ 若发生飞车,应采取紧急停车,并及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部。
⑼ 当船舶在特殊状态下如狭窄水道、进水港、通过桥、闸、恶劣天气等情况,要求主机必须工作时,应采取可能的强制措施,开动主机,优先保证船舶安全。
⑽ 如故障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⑾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情况立即作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⑿ 船岸有关人员应认真记录主机失控时间、地点、抢修过程、恢复时间等。
12、船舶电力中断的应急行动
⑴ 航行中,船舶因配电板主开关跳闸造成全船停电事故,如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可能引导发各类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遇到跳闸后,机舱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驾驶室值班驾驶员,通知轮机长到现场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⑵ 若过载或保护动作引起跳闸,观察配电板上电压表及频率表,如指示正常,可关掉一些次要负载,仔细观察各指示表的变化,一切正常可继续送电使用。
⑶ 若电压表、频率表无指示,则说明发电机调压系统有问题,应立即切换应急蓄电池组,待应急供电成功后,再检查故障机组。
⑷ 若应急蓄电池组使用后合不上闸,说明负载有短路现象,应关掉所有负载,再逐一送电,把短路负载选出来再进行修理。恢复供电后应立即检查重要设备供电是否正常。
⑸ 如发电机故障,轮机员和值班司机等人应立即进行抢修。如故障严重短时间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⑹ 当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关于船舶电力中断的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的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⑺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13、船员伤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长或队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伤病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和护理。同时迅速将其姓名、职务、伤病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施救措施等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⑵ 如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危重伤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在附近港口紧急停靠,迅速将其接送到岸上医院救治。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上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卫生院,有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应急反应状态。
⑷ 应急救援小组指挥船舶进行必要的医疗卫生救助;协助船舶与驻外代表联系;请求必要的帮助;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指示;对伤病人员的救助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反应;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伤病人员的亲属联系;对伤病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⑸ 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报请所在地公安部门检验并出具死亡证明书,船长或队长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管部门、最高层领导报告。
⑹ 公司工会、人办资源部、安全管理部应做好员工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⑺ 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舶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救措施、伤病人员姓名、报告时间等。
⑻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载。
14、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急行动
⑴ 船舶值班人员或非值班船员发现有人落水时,应立即就近投下救生圈并大声呼喊,以最快方法通知轮船值班驾驶,说明落水部位。值班驾驶应迅速通知船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并发出有人落水警报信号和派人到高处了望。
⑵ 听到有人落水警报后,所有船员都应穿救生衣按“船舶应变部署表”中指定任务赶到现场。
⑶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经积极抢救无效,事态恶化,确无法保全船舶,将危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船长应优先考虑人身安全,经周密和填重的考虑后可发出弃船警报信号,如条件允许,应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
⑷ 听到弃船警报信号后,全体船员应立即穿救生衣,到甲板做好准备,转移到救援船或其它船上。
⑸ 机舱固定值班人员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仍应坚守岗位按指令操作,在得到停车通知后,在轮机长领导下,抓紧做好熄火放汽、关机、停电等弃船安全防护工作,并携带规定物品撤离机舱。
⑹ 弃船时,驾驶负责降下国旗并随身携带;轮机员负责关(停)发电机和机舱内正在运转的其它一切设备,并携带轮机日志离船;二副负责携带航行日志、通讯记录、船舶证书、船员名册、望远镜、对讲机离船;船队队长负责携带现金和帐册及货运单据离船。
⑺ 弃船后,船长对全体船员仍保持原有职权,不论在紧急应急或演习操作,所有船员必须服从船长指挥。
第2篇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井
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1条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及分工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矿审批后一并下发执行。
第2条 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3条 应急救援预案是矿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4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
(2)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
(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
(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
5、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改:
(1)培训和预案演练计划;
(2)预案的定期检查、维护;
(3)根据演练结果和现场条件变化对预案的修改、完善。
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方式;
(2)事故报告的程序、上报时限、上报部门等;
(3)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及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图;
④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⑤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4)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
7、事故应急救援:
(1)抢险救灾应遵循的原则;
(2)详细规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实施程序等。
8、物资和设备、工具:
(1)储备单位、部门和储备信息网络;
(2)调运程序。
9、事故恢复程序:
(1)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
(3)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0、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单位、医疗单位、专家组等通讯录或联系方式。
第5条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地测科负责防治水、生产科负责顶板方面;通防科负责瓦斯、煤尘、防灭火方面;机电科负责提升运输、供电系统、特种设备;调度室负责雨季三防方面;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药品方面。最后由应急救援预案办公室(调度室)汇总为我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6条矿属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悉掌握其内容。应急救援预案一经启用,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根据各自责任分工抓好救援工作,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200 元,性质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7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3篇 某小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教育教学能有一个良好的秩序。根据《银川市中
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型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因交通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并有重大经济损失。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4、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压力容器、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的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的。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物源性疾患,导致死亡1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主管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再由学校报兴庆区教育局、派出所,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的大体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紧急措施;需要有哪些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处理相关事宜。
2、保护好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现场的所有人员,除防止事故扩大外,在需要疏导交通等情况下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一定要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事故处理原则和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应急小分队,果断处置。
(一)重大火灾事故
1、发现者迅速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报告时请告知:详细地址,火灾类型,报告人等待地点等。)
2、迅速疏散师生和抢运贵重仪器物资。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伤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抢救伤员,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兴庆区教育局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保安、教职工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迅速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保留好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出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责。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王秋灵
成员:杜金明 冯学荣 朱灵 叶竹英 李胜荣 胡彦海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措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师生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受害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相关的其它事项
1、《应急处理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熟知预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并适时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各种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4篇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在突发性重大事故面前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第二条演练的主要内容:
1、事故报告与接报。包括第一时间的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的报告;事故单位接报响应;事故单位向当地政府及其应急保障系统报告,请求外围应急救援支援及其接报响应。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3、事故应急调度指挥部指挥与抢险。包括指挥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预定位置指挥抢险工作;通知各有关应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排险、疏散、警戒、救护等相关工作。
4、调用物资。包括应急抢险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医疗器材、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5、演练总结和预案补充。根据演练考核标准,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补充完善预案。
第三条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伍应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进行组织,每年都要根椐人员变化情况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第四条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具体时间由生产部指定。
第5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6篇 某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 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 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
第7篇 烧结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力度,提高紧急救援处理的综合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企业的财产损失,规范烧结厂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降低事故的危害后果,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有效地开展自救、实施应急救援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烧结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包括火灾、爆炸、职业中毒、重大人员伤亡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全厂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厂长领导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副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领导小组
烧结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玄士海
副组长:郑学顺 尹振亭 高长福
成 员:张维伟 李东仓 陈铁君 柳建民 段宏生
郭富顺 李继勇 沈 利 张连生 王志良
齐东浩 张维伟 朱宝祥
3.2.2 领导小组职责
3.2.2.1 负责预案的审定,统一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3.2.2.2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2.2.3 下达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响应命令。
3.2.2.4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工作。
3.2.2.5 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2.2.6 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指导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
3.2.2.7 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2.2.8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外线电话:63276543、69276544内线电话6543、6544)
3.2.3 成员分工
3.2.3.1 组长: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2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及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3.2.3.3 副组长(设备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设备抢险指挥。
3.2.3.4 副组长(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抢救伤员,提供救灾物资,协调安排受伤职工家属的生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指挥工作。
3.2.3.5 安全科科长: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向上级汇报有关事故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预案,现场指导救援共组,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2.3.6 生产科科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开、停机及调度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并协助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救援、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及周遍环境的应急测定和环境影响的评估,提出安全和环境污染的预警及处置措施,为指挥人员决策、人员撤离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
3.2.3.7 机动科科长:协助副总指挥负责设备抢险、抢修现场的指挥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确保人员安全健康,避免事故扩大
3.2.3.8 厂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现场的治安警戒,对现场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疏散秩序,协助抢险救灾,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3.2.3.9技术科:负责生产工艺的协调.
3.2.3.10危险源所在车间(科室)正、副主任(科长):负责协助生产科组织设备开、停机;协助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查找事故点,组织抢险,抢救伤员;负责现场有毒气体的监测。
4. 应急救援制度管理细则
4.1、对应急救援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定期进行训练,保存训练计划和记录。
4.2、应急预案
4.2.1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应专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4.2.2、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4.2.3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改和完善;保存评审记录,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4.3、应急设施
4.3.1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4.3.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4应急演练
按规定制定应急演练预案,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措施。更具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4.5、事故救援
4.5.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5.2应急救援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书,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 职责
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 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 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 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 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
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9篇 民爆物品库房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火灾、雷击、盗窃、人为有意破坏及外部山场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民爆仓库发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灾,爆炸隐患的主要原因是:
1、贮存民爆物品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居民生活区日渐迫近储存仓库,阻止无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全。
3、防雷、避雷设施老化,陈旧、无力更新。
4、贮存民爆物品时,没有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老化无力更新。
二、事故隐患整治与评估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处理,单位一时无法处置,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评估分级,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事故处理应急处理
单位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尽快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四、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做好事故结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对每起事故,必须建立详细的、完整的事故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系统整理和编目保管,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第10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11篇 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12篇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第13篇 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鉴于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的近期目标,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因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不可缺少并且非常重要,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发生前应急救援的准备和事故发生后调查处理的组织分别进行了规范,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报告、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统计和公布等内容。
1.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性。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许多事故案例证明,大部分事故发生前都存在着事故隐患,显露出一定的征兆和苗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事故救援必须改变没有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保证的被动局面,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以应急需。根据已经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经验教训,针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的救援组织体系,对于发生重大事故尤其是那些危害性大、破坏严重的特大事故时的现场救援和人员抢救,具有未雨绸缪的作用,可以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近几年来,由于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没有任何预见和应急预案、救援体系,一些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政府和有关部门束手无策或者措手不及,指挥混乱,各部门配合不力,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持事故现场秩序、防止事故扩大、抢救和医治受伤人员,结果延误了救援时机,扩大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代价惨重。这些血的教训,我们应当记取。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安全生产法》突破了重视事后调查处理忽视事前应急准备的旧模式,将应急救援纳入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之中,这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指挥的核心地位。作为一级政府要确保一方平安,必须牵头抓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些危险性大、波及面广的特大事故不但会对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周边地区造成危害。譬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和核电站一旦发生特大事故,往往会对周围几平方公里、几十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围的危害,事先如果没有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必将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援体系。为此,《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的种类,事故发生的地区、地段、地点或者单位,事故波及地区的人员、道路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救伤害人员的措施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和物品的组织供应,事故现场秩序维持和后期处理措施,等等。事故救援体系是实施应急预案的组织保证,应当明确各级救援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领导人员,确定内部分设的专门救援组织,如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消防急救、现场处理、提供医疗和生活物品、发布信息的组织或者部门,明确各自的岗位及其职责,形成一个能够处理突发事故的救援体系。如果发生特大事故,这个体系立即启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能以最快速度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救治人员和保护财产,减少损失。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应急救援。重大、特大事故发生最多、危险性最大、损失最严重的通常是那些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即所谓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法律将事故应急救援的重点放在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对于这些生产经营单位来说,一般都要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一些小规模并且不适宜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如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商店,也必须由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法律虽然没有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但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14篇 s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
第15篇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培训演练制度
一、培训
根据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同,选择不同侧重点,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如下: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⑴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⑵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⑶自救与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培训内容
⑴各种器件、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⑵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⑶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员工的培训
⑴施工作业场所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⑵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防护用品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二、训练和演习
定期组织进行训练和演习。公司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训练和演习可以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演练过程中,公司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员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考,
2一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向所有员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3与危险设施无关的人、如外单位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参观演习的人员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4每一次演练后,公司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被检查,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⑵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⑶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⑷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内容及分类
1、分类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可分为室内演习和现场演习两种。
⑴室内演习又称组织指挥演习。主要由指挥部的领导指挥、通讯、防化等各部门以及救援专业队队长组成的指挥系统。在各级职能机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以室内组织指挥的形式将各级救援力量组织起来,实施应急救援任务和对危害到的人员实施有效防护的指导。
⑵现场演习即事故设想实地演习。根据其任务要求和规模可分为单项训练、部分演习、综合演习三种。
a、单项训练。针对性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个单科目而进行的基本操作。如个人防护训练、空气监测训练、通讯训练等等的单一课目训练。
b、部分演习。部分演习是检验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个课目、某个部门准备情况,同应急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程度而进行的基本工作。
c、综合演习。综合演习是检验指挥部的指挥、协调能力和救援专业队的救援能力及其配合情况、各种保障系统的完善情况及员工的避灾能力等。
(三)演习基本要求和内容
1、基本要求。为了使演习得到预期的效果,演习的计划必须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2、演习的基本内容是根据演习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 各演习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⑵ 公司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公司内应急情景、公司内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⑶公司内洗消、染毒空气监测与化验;
⑷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对员工对毒气的防护;
⑸ 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⑹ 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⑺ 员工及无关人员的撤离、防护区的洗消污处理及上、下源受污染情况调查,事故的善后工作;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及地形、地物情况及对事故危害程度的影响;
⑻ 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⑼ 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以上这些内容仅是一般情况,还应根据演习的任务增减内容。
3、演习人员的组成
不论演习规模的大小,一般都要有两部分人员组成:
⑴ 一是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员工,占演习人员的绝大多数,从指挥员起至参加应急救援的每一个专业队成员都应该是现职人员,即将来可能与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⑵ 另一方面的人员是考核评价者,他们应当是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一个评价小组,分工对演习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的评价,演习后演习者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4、情况设置
情况设置是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的,即把欲达到的目的分列成演习的课目转换成演习方式通过演习逐步进行检查、考核来完成的。为使情况设置逼真而又可分项检查,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⑴ 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部分演习一般只要简单的事故描述,如公司应急监测演习只需设置与此相适应的火灾情况即可。而综合演习不单要设置火灾爆炸情况,而且每一课目的情况都要详细描述。
⑵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⑶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⑷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⑸待检查项目和考核内容标准清楚,容易评分和评价。
⑹演习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他各自的灵活性。
5、事故描述
事故的发生具有其自身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在某种情况下由某一事物触发而形成,或者更严重的是由此而形成连锁影响而造成更大、更严重的事故或组合,对此要进行简要的描述。描述的详细程度使演习参加者可以根据此描述执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和相应的防护行动。考核组人员可以根据描述,对学业演习进行评价。
⑴如事故内容类型(火灾爆炸)发生事故的部位和失常情况。
⑵火灾或爆炸的影响范围
⑶灭火抑爆、侦毒、监测演习和标志危害、影响范围。
⑷消毒及洗消处理。
⑸急救、救护演习。
⑹通讯、报警演习(设置不同情况、正常情况、通讯失灵情况)。
⑺交通控制演习。
⑻治安及保卫工作。
⑼防护教育和宣传工作。
⑽事故控制、善后工作。
6、时间安排。
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7、演习条件选择。
演习条件最好选择比较不利的条件,如在夜间进行课目训练,选择能够说明问题的气象条件进行演习。如选择高温、低温等较为严峻的自然环境下进行演习等。
8、演习时的安全防护保证。
演习要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如燃烧、爆炸的设定、模拟剂的施放、洗消用水的排放,交通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消防、抢险演习的安全保障都必须认真、细致地考虑。演习时要在其影响范围内告知该地区的居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惊慌。
9、讲评和总结
演习后的讲评是对每个演习者的再次学习和全面提高的好机会,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对组织指挥者来讲,通过讲评可以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并报上级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
⑴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⑵对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⑶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⑷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⑸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⑹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⑺对演习指挥机关的意见等。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报告汇总写成综合报告。
四、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
1、公司应把在演习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公司应在现场危险设施和危险物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改情况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要通过实践考验,证实该预案切实可行后才能实施。因此在演习评价和总结后,要根据评价、总结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认为确实需要修正的预案内容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修正完毕,并报公司批准。
一、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副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二、专业队组成:
1、通讯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 -------------
组员名单:------------ --------------------------- - -------------- - -------------
组员名单:------------ ------------------------------ -------------- --------------
组员名单:------------ ----------------------------- -------------- --------------
通讯队:报警和确保各专业队与总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器材配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广播设备及需用的工具器械。
2、治安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
主要任务:维持公司区域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的进出。
器材配备:路障及指示标志,广播设备、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筒及需用的工具器械等。
3、抢险抢修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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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导管式)或自给式呼吸器、防火服、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绝缘工具、绝缘靴 (鞋)、消防灭火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推车泡沫灭火器等)、消防斧头、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筒、及各种抢修需用的工具等。
主要任务: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执行任抢险抢修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助照应。
4、医治救护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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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急救药品和器械等。
主要任务: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5、运输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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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配备:车辆、担架及有关搬运工具等。
主要任务:负责急救行动中人员、器材的运输等。
6、物资供应队组成:
队长————电话————副队长-----------电话-----------
组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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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器材配备:为救援行动提供物资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用品、器材、监测分机器件、指挥通信器件照明发电机、广播器件、过滤式防毒面具(导管式)或自给式呼吸器、防火服、高温工作服、防护手套、绝缘工具、绝缘靴 (鞋)、消防灭火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推车泡沫灭火器等)、消防斧头、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具及各种抢修需用的工具器械等。
第16篇 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由本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切断危险化学品阀门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予以保障。
第17篇 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1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其终端设在能够有效相应的区域,该报警装置应保证其有效性、可靠性和持续性。
.2发生困人意外事件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3发生其它意外事件(井道进水、火灾等)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疏散乘客,并停止使用电梯。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a) 应急救援组织、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
b) 应急状态及处置措施,实施应急救援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c) 与专业救援组织的联络方式。
.5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持续改进应急救援预案。
1 本单位制定专人保管电梯层门钥匙。
2层门钥匙应按规定办理备案,并由电梯管理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层门钥匙应由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或单位电梯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
3机房钥匙、电源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和保管。
第18篇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制定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
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责任重于泰山,制定预案首先以自救为主、求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物。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创建提高文明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实处。
二、工程概况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缺点和影响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3、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4、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体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5、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放堆整齐。
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体不准吊。
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准吊。
11、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2、无市发塔吊准用证的不准使用。
13、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4、工作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前的检查,有故障应立即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悬挂在空中。
16、遇有台风警报,应将起重机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应按保养规定进行及时的保养。
第19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 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 乱,能够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
应急预案的制订,首先必须与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相结合,特别是与 这些环境因素和危险源一旦控制失效可能导致的后果相适应,还要考虑在实施应 急救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的伤害和损失,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 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3. 12. 1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 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 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其综合应 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制 订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 预案体系的总纲。
(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者某 几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如基坑开挖、脚手架拆除等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 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制订的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 类别,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制订的应急处置措施。
1. 3. 12.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 本要求:
(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 作要求;
(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3. 12.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 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 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 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1) 应急预案的评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 关方面的意见。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请本 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由编制 部门审定后,以部门名义向社会公布。
(2) 应急预案的备案。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的政府专 项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部门应急预案应 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急预案应当在签署公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
(3) 应急预案的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 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 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 划,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 案编制、管理知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与应急预案实施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使其了 解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一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 应当张贴在关键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 订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 整的;安全生产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 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评估和应急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认为 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 的修订悄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4) 奖惩。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未编制应急预案的;2)未按照 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的;3)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4)未落实应 急预案规定的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在应急预案编制 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未按照规定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的;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未按照政府 何关部门要求落实应急预案衔接的。
第20篇 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制度
目的:为做好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和处理发生在公司区域内,应由公司处置的各类突发质量事件和事故;及事故经济救援预案的演练。
职责: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备案、通报相关协作部门,负责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做好应急演练记录,包括文字、影像并留档保存;保卫科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演练完成后的效果评估制定持续改进计划。
控制要求:
1、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救援流程,明确各相关负责人及其职责,明确人员及物资疏散方式、报警电话、救援物资的提供等内容。
2、公司应根据急救援预案由保卫科组织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事故急救援预案演练。
3、保障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务资源的支出资金由财务科负责立项安全费用,纳入安全生产费用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4、每次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保卫科要进行效果评估,并做出计划进行预案的持续改进。
5、公司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对预案参与人员进行救援能力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6、各种记录交由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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