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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有哪些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应急预案:详尽描述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及应对措施。

2. 组织架构:明确各应急响应团队的角色和职责。

3. 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实战或模拟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能力。

4.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5. 后勤保障:确保救援设备、物资的准备和维护。

6. 评估反馈:对每次演练进行评估,持续改进应急预案。

内容是什么

应急预案需涵盖事故识别、报警、疏散、现场控制、医疗救助等多个环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启动响应。组织架构应包括指挥中心、救援队伍、通信联络组等,每个角色都应有明确的工作流程。演练计划应考虑不同季节、时间段和地点,确保全面覆盖。培训教育应注重实践,使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操作。后勤保障则涉及设备定期检查、应急储备的更新,确保在需要时能立即投入使用。评估反馈是关键,通过分析演练中的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机制。

规范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时,必须遵循以下规范:

1.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2. 实际性:根据企业具体环境和风险评估制定。

3. 可操作性:预案清晰易懂,便于快速执行。

4. 动态更新:定期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

5.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应急程序,形成共同的安全文化。

重要性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 提高响应速度: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地采取行动,减少损失。

2. 保障人员安全:通过演练,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降低伤亡风险。

3. 保护企业资产:有效应对灾害,保护企业的设施和财产。

4. 增强企业声誉:展示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增强公众信任。

5. 遵守法规:避免因未做好应急准备而面临的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运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深远意义。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范文

第1篇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信息联络组:

警戒组:

救护组:

灭火组

物资供应组:

善后处理组: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负责本企业事故救援的指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人员调度。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紧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急救经验教训。

(5)应急救援人员应服从统一调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擅离岗位

二、培训和演练

(1)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主持、组织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物资设备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第2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

一、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己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第3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1)驻地办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驻地办应当和施工单位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驻地办应当汇报业主的同时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4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1、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安监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3、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将现场人员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

(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1、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项目部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得到迅速、有效的紧急救助。

第5篇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岗位责任制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调度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科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科,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科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三、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辅助救护队、矿长、总工、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调度室、安监科、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风队、生产技术科、机电队、运输队、保卫科、办公室、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①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

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

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ⅳ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

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

ⅰ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⑴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⑶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⑷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⑸矿党委书记: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党委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⑹矿安监科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⑺通风队(区长)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⑼生产、技术(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⑿人力资源科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⒀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⒁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⒂运搬工区区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⒃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和组织药品供应。

⒄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

第6篇 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鉴于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的近期目标,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因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不可缺少并且非常重要,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发生前应急救援的准备和事故发生后调查处理的组织分别进行了规范,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报告、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统计和公布等内容。

1.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性。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许多事故案例证明,大部分事故发生前都存在着事故隐患,显露出一定的征兆和苗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事故救援必须改变没有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保证的被动局面,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以应急需。根据已经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经验教训,针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的救援组织体系,对于发生重大事故尤其是那些危害性大、破坏严重的特大事故时的现场救援和人员抢救,具有未雨绸缪的作用,可以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近几年来,由于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没有任何预见和应急预案、救援体系,一些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政府和有关部门束手无策或者措手不及,指挥混乱,各部门配合不力,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持事故现场秩序、防止事故扩大、抢救和医治受伤人员,结果延误了救援时机,扩大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代价惨重。这些血的教训,我们应当记取。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安全生产法》突破了重视事后调查处理忽视事前应急准备的旧模式,将应急救援纳入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之中,这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指挥的核心地位。作为一级政府要确保一方平安,必须牵头抓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些危险性大、波及面广的特大事故不但会对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周边地区造成危害。譬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和核电站一旦发生特大事故,往往会对周围几平方公里、几十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围的危害,事先如果没有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必将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援体系。为此,《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的种类,事故发生的地区、地段、地点或者单位,事故波及地区的人员、道路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救伤害人员的措施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和物品的组织供应,事故现场秩序维持和后期处理措施,等等。事故救援体系是实施应急预案的组织保证,应当明确各级救援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领导人员,确定内部分设的专门救援组织,如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消防急救、现场处理、提供医疗和生活物品、发布信息的组织或者部门,明确各自的岗位及其职责,形成一个能够处理突发事故的救援体系。如果发生特大事故,这个体系立即启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能以最快速度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救治人员和保护财产,减少损失。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应急救援。重大、特大事故发生最多、危险性最大、损失最严重的通常是那些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即所谓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法律将事故应急救援的重点放在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对于这些生产经营单位来说,一般都要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一些小规模并且不适宜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如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商店,也必须由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法律虽然没有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但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7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救援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与控制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本矿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矿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矿各岗位存在的煤尘、矽尘、水泥尘、噪声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运输工区、皮带工区、巷修工区、通防工区、安装工区、运转工区、机厂等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人数、可能引起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因,调度室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通知矿医院进行救治处理。

2、矿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出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通知时,应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通知院长、值班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器械等准备。如矿紧急命令救护车出车时,值班人员有权直接调度值班司机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值班司机接到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医护人员应携带抢救物品随车出发。

3、值班医师接诊事故患者后,应立即进行仔细全面而又重点的查体,迅速明确事故原因及病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现场如不能确诊时,在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自行确定回矿医院或转人民医院或者兖矿总医院治疗,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治,并将救治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室和矿领导。

4、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安监站、调度室、医院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明确引起事故根源,进行封存或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消除,避免其他人员再次接触而造成事故的扩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的单位、详细地址、发生事故的时间、事故人数、有无死亡等。

5、安监站、调度室、通风工区、通防科、医院有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基本查明与本次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造成本次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第8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9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10篇 加油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1、本加油站的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演练每年进行一次。

2、开展应急演练由站长提前一天组织演练准备,参加人员包括全站所有员工。

3、由演练策划小组编制演练计划和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假想事故类型及发生部位、应急人员分工、求援器材准备等内容。

4、应急求援演练由站长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以录像或照片的形式进行记录;

5、演练结束后由站长进行总结和讲评,以检查应急预案是否需要改进,编写演练报告。

第11篇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调度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科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科,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科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三、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辅助救护队、矿长、总工、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调度室、安监科、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风队、生产技术科、机电队、运输队、保卫科、办公室、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12篇 城新实验学校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跗近医院治疗,井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井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第13篇 后台孜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后台孜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预防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利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结舍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 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 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2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第14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紧急救援演习工作,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一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议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基本情况介绍(略)

(二) 机构和职责

成立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安监科、武保科、生产办、行政科、供应科科长以及车间主任、车间班组长、义务消防队员等组成。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组织指挥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对压力容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⑵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⑶落实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2、组长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压力容器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⑵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 预防与应急措施

1、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2、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报警:

⑴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略) 调度室:(略)

安监局:(略) 质监局:(略)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联系电话(略)

⑵报警完毕后,立即向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报告。

2、启动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⑵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3、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⑴事故发生情况;

⑵人员情绪的稳定;

⑶疏散人员和救护。

4、疏散和救护:

⑴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⑵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⑶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⑷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5、事故现场处理:

⑴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⑵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6、安全警戒:

⑴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⑵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食品厂指挥部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⑶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7、事后处理

⑴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⑵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③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④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⑥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工作,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该演习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演习。

3、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事故与应急管理程序制度

10事故与应急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1.1本公司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公司级预案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主任为副总指挥,部门级预案由部门经理任指挥,必要时请公司安全主任为技术支援。本公司预案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10.1.2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通讯联络队等构成。

10.1.3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在预案中予以明确。

10.2应急救援设施

10.2.1本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了足额的应急救援器材,保存在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具体器材及分布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2.2本公司建立了应急通讯网络,由公司的固定电话、上级相关部门电话和员工通讯录组成。详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2.3公司在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和生产班组,应定期对所辖区域的上述设施进行检查,安全办负责全面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3.1公司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形成预案体系。

10.3.2在预案管理中,明确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培训和定期演练,公司计划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次综合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公司将组织评审,评价演练效果,适时修订,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上述记录由安全办负责保管。

10.4抢险与救护

10.4.1针对各类事故,本公司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 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 针对本单位具体的事故类别: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而制定的专项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 针对本单位的危险目标(关键位置):甲类车间、溶剂仓库、成品仓库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方案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各类预案中,公司总经理或安全主任,组织抢险、妥善处置,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须协助做好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10.4.2预案中要求发生大量外泄事故和火灾事故现场须设置警戒线。

10.4.3预案中强调,公司的抢险救援人员在进行抢险处置前,须做好个体防护,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

10.5事故报告

10.5.1本公司的事故报告和程序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部门报告。

10.5.2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5.3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10.6事故调查

10.6.1本公司的事故调查和处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事故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须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公司总经理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须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6.2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性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办、安全主任、生产、技术主管等人员参加,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应做到:

1)成立事故调查组;

2)明确事故调查人员职责与权力;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按规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包括:

⑴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⑶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等。

10.6.3本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置各类事故,须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10.6.4安全办负责健全和完善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内容至少包括:

1)事故名称;

2)发生时间、地点;

3)事故类别;

4)伤亡人数;

5)损失情况等。

■相关文件、记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防护救护器材管理台账;

防护救护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有毒有害岗位是否设置了救援器材专柜及器材清单;

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价报告。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应急协作单位收到预案的回执。

事故或事件后,对预案评审的报告。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管理台账;

事故档案;

已发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第16篇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事故 应急救援 管理制度

1、根据承揽工程特征,项目部组织工程、机电、安监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有害因素的种类及程度,并针对各种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预案,应急救援机构实行公司、处、项目部三级救援体系。

3、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队队长、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抢险救灾具体工作。

4、项目部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两名兼职救护队员,成立以保卫为主的应急救援小分队。

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要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6、应急救援预案要逐级上报审批、备案,各单位每半年要自行组织一次演练,并做好总结记录。

第17篇 油品调运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系统来执行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两大部分。

第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组织,指挥部总指挥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其下属救援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项工作的进行。(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

第四条 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资金、器材的配置;

(三)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四)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车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五)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护、伤员转送、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七)负责与消防队、公安局、医院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的通知和联络;

(八)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九)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上报材料。

第五条 救援队主要职责:

(一)事故发生后,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

(二)在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并防止消除证据。

(三)救援受伤及受害人员。

(四)负责事故调查及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五)负责现场设备、设施修复、处理工作。

(六)察看事故发生波及区内、外范围对附近危险源进行警卫。

(七)接待指引外来消防、环保、公安、医疗及上级人员。

(八)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九)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通讯联络,向上级相关部门传达、报告事故情况。

(十)告知外来消防人员,企业就近的消防系统和水源部位,协助其灭火。

第三章 事故预警行动

第六条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部门领导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救援队展开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章 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八条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领导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应以保障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立即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必要时部门领导可同时拨打相关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九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队到达现场。

第十条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

第十一条 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时间、地点、相关设施和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三)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四)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未遂事故经部门采取措施后,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处置结果。

第五章 事故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原则,将应急级别分为两级:

(一)ⅰ级响应:发生危害特别严重的事故,除按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外,需要企业外部、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的介入,企业予以配合,要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二)ⅱ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主要以企业自救为主,必要时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同时向所在地应急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

第十三条 为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遭遇险情时顺利启动,使预案真正发挥作用,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危害性不大,如在单位一般场所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单凭部门自身的应急力量就能够控制事故形态,损失和危害没有扩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门内部直接处置,无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需事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二)重要场所或危险源发生事故,部门自身无法处置,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才能处置,应启动ⅱ级响应。

(三)当事故形势严重,公司无法处置,需要政府及外单位紧急救援才能消除灾情、险情,应启动ⅰ级响应。

第十五条 预案执行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展开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 预案执行程序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现场最高领导应积极组织处理。

(二)事故所在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并按预定路线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宣布预案启动时,要明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事故发生点等各项内容,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社会救援。

(四)事故所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五)各运输车队、各部门、救援队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必要时要佩带防护装置,携带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六)各部门其它人员原岗位待命,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 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严重性和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难以控制、救援,需请求社会救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请求可以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任何人发出,联系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一)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二)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关闭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结束后:

(一)各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减少经济损失。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详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将现场相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举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第六章 后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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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善后处置工作由救援队负责,事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立即清理现场、抢修损坏设备、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对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政府或安全监管部门如需开展重大事故调查,主管领导应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相关人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拨打应急救援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当呼叫不通时,应立即呼叫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电话,不要仅停留在1个电话上耽搁时间。各部门要对通信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以及信息更新,确保应急救援时信息畅通。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组织的救援队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兼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每年集中进行培训训练,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公司检查考核,所有救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救援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并负责承担物资、器材、装备的布置、保管、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报工贸公司安全机动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经费由公司安全部门从财务资产部提取,用于应急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后勤保障: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应急救援需使用的器材、交通运输车辆。

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提供应急救援时需要的简单医疗物品。

第二十九条 技术保障:由安全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如场地平面图、疏散平面图等资料。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条 由综合办公室与安全质量室共同负责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结合岗前培训、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等进行素质教育培训,使员工能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要把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的培训要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培训,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应急处理程序熟练程度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 应急救援队的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第三十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的全面演练。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领导或所在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二)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三)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四)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五)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领导或其所在部门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二)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三)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六)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七)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18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第19篇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小组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 ( 皮肤 ) 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 0.25 %过氧乙酸擦拭 3 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 0.1 — 0.2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十、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小组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第20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八十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

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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