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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制度汇编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保证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基石,确保着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财产不受损害。它不仅体现了一个组织对法规的尊重,更是预防风险、保障生产秩序的关键。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盏指路明灯,引导员工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避免因疏忽或无知导致的事故。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

1. 安全政策声明,明确企业对安全的承诺和目标。

2. 风险评估程序,识别潜在危害并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响应机制。

4. 员工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5. 设备维护与检查规定,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6. 事故报告和调查流程,以便于分析原因,改进安全措施。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留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员工能理解和执行。 -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 - 实施制度时需公平一致,避免因偏见或疏漏导致执行不力。 - 鼓励员工参与,他们的反馈和建议往往能揭示潜在的安全隐患。 - 确保制度的培训和沟通到位,避免因不了解制度而违反规定。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面考虑实际情况,既要严谨科学,又要人性化易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安全保证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方针管理体系

施工安全的保证措施:方针、管理体系

安全牵挂着千家万户,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能否实现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决定着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是牵扯到甲乙双方和国家利益的大事。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不同,一是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建筑施工的流动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即人、材料、机械设备围绕建筑产品进行野外、露天作业,交叉环节多,施工过程中受自然环境如刮风、下雨、雷电、冰雹等影响大。二是目前建筑业35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80%以上,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由于上述原因,使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部门中事故多发行业之一。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对建筑业显得极为重要。在工程施工中,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和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管理方针

1)管理方针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2)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确保安全生产。

3)管理目标分解图

2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1)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执行经理、安全负责人、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安全工程师,各专业分公司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

区域责任工程师和专业安全工程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脚手架

大中型设备安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

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实行年审制

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危急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持证上岗证: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执行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3)项目总工程师: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安全责任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7)其他部门:劳资部门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既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

(1)安全教育的特点

①安全教育的全员性:安全教育是企业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先决条件,任何人不得例外。

②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安全教育贯彻了每个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了每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贯穿了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

③安全教育的专业性: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专业性要求。

安全教育的内容:

类别安全教育的主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安全与生产辩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受处分的先例;安全纪律教育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程序

第2篇 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

一、目的

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名词“医疗安全”非特指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它涵盖了包括后勤服务、窗口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在内的医院所有工作的安全运行。全院任何岗位对医疗安全均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均接受本制度的约束。各岗由于“不作为”或“作为不规范”而发生的任何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事件,无论患者及家属有无投诉,都在医疗安全预警范围之内。

三、管理原则

1、明确各级人员医疗安全责任。

2、强化医疗安全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如教育培训机制、分配奖惩机制等。

3、建立医疗安全考核评价及预警分级体系

4、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医疗安全责任划分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内容之一,医疗安全管理适用质量管理的层级式管理体系及责任划分。

五、医疗安全教育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从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状态和技能几方面提高员工素质,排除主观障碍。医疗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下内容:

1.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提高辨识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的教育培训: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完善的质量管理又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有力手段。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各岗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必须做到心中有。

5.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六、医疗安全状况的评价和预警分级

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识别医疗不安全事件,并随时纠正之。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隐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其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的特点,管理上必须把握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的原则。另外,医疗不安全事件在某些特殊部位、环节、时点以及病患上可能更容易发生,因此管理上还应强调强调重点病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点上的重点防范。

根据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常见工作疏误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3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⑴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⑵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或其它记录。

⑷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⑸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

⑹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⑺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⑻造成病历等资料丢失或损坏。

2、纪律

⑴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⑵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⑶医务(各岗)人员在为患者服务(发药、诊治、收费等)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⑷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⑸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⑹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⑺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及其家属透露。

⑻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⑼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⑽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⑴门急诊医师对于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⑵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⑶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⑷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⑸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准许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⑹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⑺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⑻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⑼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⑽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第3篇 医疗安全保证预警制度

一、目的

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名词“医疗安全”非特指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它涵盖了包括后勤服务、窗口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在内的医院所有工作的安全运行。全院任何岗位对医疗安全均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均接受本制度的约束。各岗由于“不作为”或“作为不规范”而发生的任何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事件,无论患者及家属有无投诉,都在医疗安全预警范围之内。

三、管理原则

1、明确各级人员医疗安全责任。

2、强化医疗安全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如教育培训机制、分配奖惩机制等。

3、建立医疗安全考核评价及预警分级体系

4、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医疗安全责任划分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内容之一,医疗安全管理适用质量管理的层级式管理体系及责任划分。

五、医疗安全教育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从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状态和技能几方面提高员工素质,排除主观障碍。医疗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下内容:

1.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提高辨识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的教育培训: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完善的质量管理又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有力手段。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各岗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必须做到心中有。

5.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六、医疗安全状况的评价和预警分级

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识别医疗不安全事件,并随时纠正之。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隐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其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的特点,管理上必须把握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的原则。另外,医疗不安全事件在某些特殊部位、环节、时点以及病患上可能更容易发生,因此管理上还应强调强调重点病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点上的重点防范。

根据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常见工作疏误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3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⑴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⑵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或其它记录。

⑷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⑸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

⑹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⑺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⑻造成病历等资料丢失或损坏。

2、纪律

⑴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⑵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⑶医务(各岗)人员在为患者服务(发药、诊治、收费等)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⑷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⑸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⑹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⑺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及其家属透露。

⑻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⑼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⑽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⑴门急诊医师对于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⑵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⑶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⑷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⑸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准许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⑹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⑺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⑻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⑼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⑽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⑾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

⑿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处。

⒀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⒁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纪录。

⒂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未引起患者投诉。

⒃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⒄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⒅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

⒆采集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非因患者原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重新采取。

⒇处方中出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但尚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2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等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未及时上报。

(22)术后观察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出血、异常渗血。

(23)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需要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转入科室或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拖延转入。

4、医疗保障

⑴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出现帐、物不符或过期药品、材料。

⑵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未定期检测或维修不及时而影响使用。

⑶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护,导致结果失真。

⑷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或项目、部位。

⑸血、尿、粪等检查遗失标本。

⑹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的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⑺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联系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⑻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用量超过极量等。

⑼调剂人员对中药方剂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用法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⑽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而估计取药。

⑾营养餐有异物。

⑿造成患者投诉的医疗收费错误。

⒀计算机网络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运行障碍。

(二)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⑴因发生1级医疗安全预警而引起患者投诉。

⑵一年内被两次1级医疗安全预警。

⑶由于责任人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低于2000员人民币。

(三)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⑴一年内被两次2级医疗安全预警警示。

⑵由于责任人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2000员人民币。

⑶各种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人过失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⑷严重医德医风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七、医疗安全预警程序

(一)立案

⑴自查立案

医务处、护理部、临床科室、门诊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均有权利或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内容,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⑵接受投诉立案

院办、党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接到患者投诉,经核实确有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之一的,于接到投诉24小时内立案。

(二)处置

⑴自查立案的,立即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⑵接受投诉立案的,于接到投诉后72小时内下达《医疗事故争议投诉通知单》和《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控制程序》办理。

⑷被二、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后48小时内到发出警示的部门接受谈话,参考谈话后本人的悔过表现,10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罚。

⑸经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院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三)监督实施

职能部门应检查监督责任部门(或人)对医疗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完成情况予以验证并备案,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则由原有预警级别升级加以处理,并加大督察力度,直至缺陷整改完毕。

四、处罚

1、处罚原则

⑴根据警示等级,参考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⑵区别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在复合原因造成的后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⑶对于受到医疗安全警示的个人、科室和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设法补救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全院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2、处罚类别

处罚人员

一级警示

二级警示

三级警示

直接责任人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扣罚奖金××元,全院通报;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取消当年晋升资格

扣罚奖金××元,全院通报;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视具体情况处以记过、待岗及两年内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间接责任人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取消当年晋升资格

第4篇 施工企业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2015年总体发展目标,为了保证公司及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所指项目保证金用途为项目违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适用范围

1、新项目

2015年元月一日以后新签订合同项目,包含2015年以前签订合同但一直未开工项目。以上项目均适用此条例。

开工日期以项目部组建、项目正式移交日期为准。

2、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执行。对于列入风险项目应严格执行。风险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门、经营部门共同确定。

三、保证金收取标准及办法:

1、500万以下项目: 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最低不少于元;

2、500万~1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3、1000万~5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4、5000万以上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5、完工后补手续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6、牵涉后期审计项目:保证金按照收取。

收取办法:项目合同签订、项目部组建完毕进场施工1周内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

四、保证金的收缴管理:

保证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收缴和保管工作。应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五、保证金的返还

1、项目大合同因故经甲乙双方认可解除。

终止合同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与业主方和其他各方由于中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和其他相关影响。并提供相关凭证资料。 所提供资料经公司认可后可予以全额返还。如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或隐患未解决,根据造成影响大小扣除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2、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正规竣工验收手续。如工程余款含有合同质保金,则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保修期限到期经业主书面确认后予以退还。

项目保证金则按照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纠纷出现,且项目提供详细的工程款支付明细及证明后予以退还。(纠纷包括相关单位及人员投诉、上访等)

3、对于无法提供正规竣工验收手续或不存在项目质保金,应有业主单位提供书面验收证明(验收证名内容参照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出具)。

以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之日起满一年且无纠纷出现,项目可提出退还申请予以退还。退还项目保证金前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

4、对于完工补手续项目,如牵涉到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有劳务、材料、设备等经济合同关系的,以竣工之日起(书面证明)一年内无纠纷方可予以退还。

5、牵涉后期审计的项目,竣工一年后无纠纷且配合公司完成相关部门审计后,项目可申请予以退还。

六、本办法经公司常务办公会议通过后,与年月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河南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第5篇 生产工机具安全保证制度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6篇 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末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含)以上干部、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予以扣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按年或项目工期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质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编制在岗人员风险抵押金缴纳名单及金额,经董事长/总经理核准后,下发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通知。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财务部开设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七条 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

1、项目部负责人:

2、分公司负责人:

3、挂靠人员:

以上三种人员按承包合同金额的5%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最少不低于1万元;

4、挂靠人员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不得安排工作,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第八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经公司质安部核实后,返还给缴纳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

1、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前未发生生产等安全事故、未受违章处罚,可全额返还。

2、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前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违章/违约处罚的,根据安全合同条款扣除违章/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3、发生责任事故或受违章处罚的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财务部门接到罚款通知书(单)后,从该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通知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补交,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可从工程(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4、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与总公司终止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总公司质安部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5、责任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个人提出经公司质安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也可由公司统一转入下一年度进行考核。

四、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会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2、审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额度,返还数额,结转数额,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监督项目经理、分公司、挂靠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可责令缴纳;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协助公司质安部做好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返还、奖励工作。

五、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监督部门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接受申诉,反映各单位的各方面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六、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事故的认定,由公司质安部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 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重大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及爆炸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单位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3、公司质安部成员扣除2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四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天或者影响产量 吨)、一般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事故、中毒事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3、公司质安部成员扣除1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五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天或者影响产量 吨)、轻微火灾(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一次失窃金额在 元以上案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第十六条 若发生一起公司记录事故或其他一般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2、事故责任人扣除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果责任是挂靠人员,则扣除 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

第十七条 受到国家政府机关在安全、环境管理、消防、治安方面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累计达三次(同一问题),扣除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七、对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扣罚和奖励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奖励金的来源:从安全生产保证金罚款和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资金中提取。

第十九条 年底结束时,公司100%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因违章或事故原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超过10%,按扣除违章或事故原因罚款后剩下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1.2 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部门系数见附件)。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30%但不超过50%时,返回因事故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0.5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部门系数见附件)。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50%,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给予奖励。挂靠人员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安全保证金后剩余的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公司不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每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完成上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报公司质安部审定,办公室根据审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扣罚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每年1月份由公司财务部将安全生产保证金收支情况报送公司领导和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考核期间如涉及职务调整、工作调动,上岗员工以新任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及时间收取抵押金,扣罚和奖励按月分段计算。

八、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其他有关安全奖罚规定仍有效,已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的不再进行重复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

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第7篇 生产工机具安全保证制度范本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8篇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保证资金管理,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专项台帐,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措施费为建筑安装费的1.5%。

第三条安全保证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加强防护、保险措施等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第四条安全保证资金采取计划控制、动态调整、专款专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安全保证资金的使用范围:

1.施工生产场所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开支;

2.各种机械设备必需的安全防护开支;

3.职业劳动保护方面的开支;

4.劳动卫生检测、检查等开支;

5.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开支;

6.其他用于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开支。

第六条安全保证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充分征求技术、机械设备、物资、劳资、财务等业务部门的意见,做到不重不漏。

第七条安全保证资金的使用:

纳入年度安全保证资金开支计划的安全防护项目开支,由具体经办人员提出报告,经工区项目部、工区领导审查、计合部及财部审核后据实核销。

安全保证资金由工区安全部门提出,同级计财部门列销。

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等未纳入年度开支计划的项目,应同时经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安全保证资金的核算:

计财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护费用的核算,同时应对照安全保证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辅助核算台账。

第9篇 安全施工安全保证组织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能人员安全上岗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文明施工十二条》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规章制度,现场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

3、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图和消防安全管理图。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4、坚持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5、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每天安全员必须对现场所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因素及时报告施工员,并进行整改、纠正、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安全设施不经安全员检查合格不准工人进行操作。

6、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施工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平共处规范,合格后上岗。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7、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8、工人变换工种前应进行工种安全教育并登记入册,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9、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履行所有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手续。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保证措施点检制各项管理制度

起重机在工程中有着大量的使用,因此定制一项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就成为建设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极其高度的重视。起重机由于其本身特殊的属性,因此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制定了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以防止由于违规操作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性问题,这就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按照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正确的起重机操作。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11篇 分包商安全保证金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杜绝施工过程中各类违章、违规行为,避免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包商安全保证金管理要求,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3、职责

本制度由财务部、采购部、工程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部负责分包商安全保证金的收缴、扣罚、退还等日常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安全保证金管理规定具体事项在合同签订前同厂家或者劳务单位洽淡作为合同附件,明确双方相关职责及义务。财务部负责对分包商安全保证金进行专户管理。生产运营部、工程建设部负责分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4、内容

4.1 分包单位在签定分包合同后入场时,项目部按照分包项目合同金额收缴安全保证金,并将收缴金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收缴金额如下:

(1)合同金额在2万以上5万以下,缴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

(2)合同金额在5万以上10万以下,缴纳2000元完全保证金;

(3)合同金额在10万以上20万以下,缴纳3000元安全保证金;

(4)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缴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

(5)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缴纳1万元安全保证金。

其中,“以上”包含该数值,“以下”不包含该数值。在分包商入场前未缴纳安全保证金,扣罚分包商500元。

4.2 事故扣罚

4.2.1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缴纳金额的10%,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缴纳金额的50%,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4.2.2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件(经济损失5万以下),每起扣除缴纳安全保证金10%,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经济损失5万以上),每起扣全部保证金。

4.2.3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连带责任。

4.3 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

4.3.1分包商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制度,每起扣除300元。

4.3.2分包商未向全体施工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关注意事项,并建立相关记录台账,扣罚200元。

4.3.3 未建立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网络,明确项目安全责任人、现场安全员,扣罚200元。

4.3.4未按照公司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 200 元。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200 元。

4.3.5不配合安全检查,每起扣除 2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 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3.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300元。

4.3.7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元。

4.3.8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100元。

4.3.9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元。

4.3.10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 100元,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每次处理200元。

4.3.11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 100元。

4.4 作业现场的存在的缺陷

4.4.1未经项目部统计,擅自拆除、变动安全和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50元。

4.4.2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元。

4.4.3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元。

4.4.4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100元。

4.4.5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2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处扣除50元。

4.4.6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2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元。

4.4.7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200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100元。

4.4.8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100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100元。

4.4.9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50元。

4.4.10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 1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

4.4.11在施工现场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元。

4.4.12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50元。

4.4.13 其他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行为经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罚金额。

5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5.1项目部根据本标准的相应条款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签发《处罚通知单》,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扣罚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

5.2 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申请退还安全保证金。经项目部核对施工过程中扣罚的金额后,书面通知财务部退还扣罚后剩余的安全保证金。若分包单位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缴纳安全保证金部分,在工程质保金中抵扣。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2篇 某施工企业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2022年总体发展目标,为了保证公司及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所指项目保证金用途为项目违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适用范围

1、新项目

2022年元月一日以后新签订合同项目,包含2022年以前签订合同但一直未开工项目。以上项目均适用此条例。

开工日期以项目部组建、项目正式移交日期为准。

2、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执行。对于列入风险项目应严格执行。风险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门、经营部门共同确定。

三、保证金收取标准及办法:

1、500万以下项目: 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最低不少于元;

2、500万~1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3、1000万~5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4、5000万以上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5、完工后补手续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6、牵涉后期审计项目:保证金按照收取。

收取办法:项目合同签订、项目部组建完毕进场施工1周内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

四、保证金的收缴管理:

保证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收缴和保管工作。应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五、保证金的返还

1、项目大合同因故经甲乙双方认可解除。

终止合同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与业主方和其他各方由于中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和其他相关影响。并提供相关凭证资料。 所提供资料经公司认可后可予以全额返还。如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或隐患未解决,根据造成影响大小扣除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2、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正规竣工验收手续。如工程余款含有合同质保金,则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保修期限到期经业主书面确认后予以退还。

项目保证金则按照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纠纷出现,且项目提供详细的工程款支付明细及证明后予以退还。(纠纷包括相关单位及人员投诉、_等)

3、对于无法提供正规竣工验收手续或不存在项目质保金,应有业主单位提供书面验收证明(验收证名内容参照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出具)。

以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之日起满一年且无纠纷出现,项目可提出退还申请予以退还。退还项目保证金前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

4、对于完工补手续项目,如牵涉到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有劳务、材料、设备等经济合同关系的,以竣工之日起(书面证明)一年内无纠纷方可予以退还。

5、牵涉后期审计的项目,竣工一年后无纠纷且配合公司完成相关部门审计后,项目可申请予以退还。

六、本办法经公司常务办公会议通过后,与年月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河南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

第13篇 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制度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

《安全保证制度汇编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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