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是保障工地作业秩序,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我们对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更是企业责任与管理水平的体现。每一项规定都旨在减少潜在风险,确保工人们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从而提升整体工程效率。
1. 电气设备安装与使用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私自接线或改动电路。
2. 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3. 施工现场严禁乱丢烟蒂,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
4. 电源线路应有保护措施,避免因雨水、磨损导致短路。
5. 工作结束后,需切断非必要电源,防止夜间无人时引发事故。
1. 培训教育是关键,所有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
2. 对违反规定的,应立即纠正并记录,严重者需进行处罚,以示警戒。
3.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4. 遇到电气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并请专业人员维修。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是工地安全的保障,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维护。通过明确的制度、严格的执行和持续的教育,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第1篇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2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第3篇 施工用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 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 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 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 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 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 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部安全员意见:
签名:
班组意见:
签名: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通原·沐桥项目部
2009-6-1
第4篇 施工用电的安全要求制度
(1)严禁任意拉线接电,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和使用三相五芯橡套电缆配置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要求一机一闸一防漏电开关和接地保护(零)以及三级铁皮或其它高强阻燃材料电箱,同时保证线路材质、接头、架设高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都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4)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5)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开关、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6)现场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5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用电与一般工业或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临时性、露天性、流动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特点,有与一般工业用电或居民生活用电不同的规范。但是很多人在具体操作使用过程中,存在马虎、凑合、不按标准规范操作的现象。并有相当多的施工人员对电的特性不了解,对电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不懂临时施工用电的规范。
触电造成的伤亡事故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多发事故之一,因此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电工作,掌握必备的电气安全技术知识。
第一节电气安全基本常识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
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⑴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⑵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⑶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
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与安装接线
⑴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⑵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⑶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⑷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使用
分类颜色使用场所
常用
电力标志红色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
高压
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需高压示警场所
配电房
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
维护检修
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
示警标志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见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第二节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二、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
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手持照明灯具(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⑷灯泡外部要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保护器。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三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再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6m,小于或等于1.5m。
3、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6、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7、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锁上开关箱。
第三节手持电动机具安全使用常识
手持电动机具在使用中需要经常移动,其振动较大,比较容易发生触电事故。而这类设备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紧握之下运行的,因此,手持电动机具比固定设备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一、手持电动机具的分类
手持电动机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工具、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
1.ⅰ类工具(即普通型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其本身的绝缘,而且必须将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源线路中的保护零线作可靠连接,这样才能保证工具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导电体。这类工具外壳一般都是全金属。
2.ⅱ类工具(即绝缘结构皆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3.ⅲ类工具(即特低电压的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含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这类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ⅱ、ⅲ类工具都能保证使用时电气安全的可靠性,不必接地或接零。 二、手持电动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负荷线必须采用耐用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单相用三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三相用四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电缆不得有破损或老化现象,中间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装有专用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设备,其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控制。
5、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箱内应采用插座连接,其插头、插座应无损坏,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外壳、手炳、负荷线、插头等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正确(防止相线与零线错接);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握其手柄,不得利用电缆提拉。
9、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节触电事故分析
一、触电的类型
1、二相触电:人体同时接触二根带电的导体(相线),电线上的电流就会通过人体,从一根导线流到另一根导线,形成回路,使人触电。
2、单相触电:如果人站在大地上,接触到一根带电导线(相线)时,由于大地也能导电,而且与电力系统(发电机、变压器)的中性点相连接,人就等于接触了另一根导线(中性线);或者接触一根相线、一根零线,造成触电。
3、“跨步电压”触电:当输电线路发生故障而使导线接地时,由于导线与大地构成回路;电流经导线流入大地,会在导线周围地面形成电场。如果双脚分开站立,会产生电位差,此电位差就是跨步电压;当人体触及跨步电压时,电流就会流过人体,造成触电事故。
二、触电事故的种类
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大类,也可分为低压触电和高压触电事故,前者划分按伤害类型,后者划分按触电发生部位电压的高低。
1、电击和电伤
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事故,大多数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当人直接接触了带电体,电流通过人体,使肌肉发生麻木、抽动,如不能立刻脱离电源,将使人体神经中枢受到伤害,引起呼吸困难,心脏麻痹,以致死亡。
电伤: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多见于人体外部表面,且在人体表面留下伤痕。其中电弧烧伤最为常见,也最为严重,可使人致残或致命。此外还有灼伤、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伤害。
⑴灼伤
灼伤是指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引起的伤害。一般是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例如错误地拉开带负荷隔离开关,开关断开瞬间产生电弧,电弧就会烧伤皮肤;又如电焊工焊工件时,如果人与焊接部位离太近又不戴手套,则会被电弧烧伤。由于烧伤时,电弧的温度很高(电弧中心温度高达3000℃以上),而且往往在电弧中夹杂着金属熔粒,侵入人体其后使皮肤发红、起泡或烧焦和组织败坏,严重时要进行切断肌体治疗,成为终身残废、甚至死亡。
⑵烙印
烙印通常发生在人体产生电流热效应的物件有良好接触的情况下,使受伤皮肤硬化,在皮肤表面留下圆形或椭圆形的肿块痕迹,颜色呈灰色或淡黄色。在工地上常见的有:手触摸或脚踏上刚焊过的焊件,造成烙伤。
⑶皮肤金属化
皮肤金属化是在电流作用下,使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渗入皮肤表层。皮肤的伤害部分形成粗糙的坚硬表面,日久逐渐剥落。
此外,还有因电弧的辐射线而引起眼睛伤害(通常是在没有戴防护面罩而进行电焊工作时发生)。
2、低压和高压触电事故
用电都是从电力网取得高压电,经降低电压后供给各种电气设备用电。高压配电线路最常见的形式是架空线和电缆。电压越高,危险性就越大。发生在各种电气设备上的触电事故为低压触电事故,发生在高压配电线路上的触电事故为高压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的规律
建筑施工行业的触电事故有一定的规律,分析起来,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就季节而言,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事故多,六至九月最集中。主要原因是这段时间天气潮湿、多雨,地面导电性增强,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天气炎热,人体衣单而多汗,触电危险性较大。
2、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因施工现场低压设备较多,又被多数人直接使用,操作设备的人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冒险蛮干。
3、就设备而言,发生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多。
4、就条件而言,在高温、潮湿、现场混乱或金属设备多的现场中触电事故多。
5、就行为而言,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而触电事故多。
6、建制不齐全、规模较小的建筑施工队触电事故多。因其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差,设备简陋。
四、触电事故的原因分析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电气设施安装或接线由非专业电工操作,而是由自已安装。安装人又无基本的电气安全知识,装设不符合电气基本要求,造成意外的触电事故。发生这种触电事故的原因都是缺乏电气安全知识,无自我保护意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中,有人图方便,不用插头,在电箱乱拉括接电线。还有人在宿舍私自拉接电线照明,在床上接音响设备、电风扇,有的甚至烧水、做饭等,极易造成触电事故。也有人凭经验用手去试探电器是否带电或不采取安全措施带电作业,或带着侥幸心理在带电体(如高压线)周围,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违章作业,造成触电事故等。
3、不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有的工地未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或者未按要求连接专用保护零,无有效的安全保护系统。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造成工地用电使用混乱,易造成误操作。并且在触电时,使得安全保护系统未起可靠的安全保护效果。
4、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
电气设备安装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定,否则由于安装错误,当人身接触带电部分时,就会造成触电事故。如电线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太低,架空线乱拉、乱扯,有的还将电线栓在脚手架上,导线的接头只用老化的绝缘布包上,以及电气设备没有作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一旦漏电就会发生严重触电事故。
5、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
由于电气设备长期使用,易出现电气绝缘老化,导线裸露,胶盖刀闸胶木破损,插座盖子损坏等。如不及时检修,一旦漏电,将造成严重后果。
6、偶然因素
电力线被风刮断,导线接触地面引起跨步电压,当人走近该地区时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第6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电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六、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并遵守以下四项规则:
1、分级分路及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2、动照分设及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3、压缩配电间距及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合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
4、环境安全及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必须安全。
七、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设置应靠近电源和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配电室上方的配电设施和变压器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栏,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2、配电室内的配电箱(柜)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八、配电线路的敷设。
1、配电线路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2、架空、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的敷设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3、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要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九、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一箱一闸一漏,以保证用电安全。
1、供电与电气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2、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设备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设备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及设备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电气设备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3、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要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4、夜间作业时,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5、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
(2)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3)洞内照明的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4)隧道内动力电和照明电分开使用,严禁混用。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7、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孔、室,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8、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要进行绝缘检查。
9、施工用电缆、管路,在埋设好套管后从中穿过公路
10、施工用电有用电计划,明确电源、配电箱位置及线路方向,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电线不漏电,管线不侵限。并设置明确、醒目的标示牌。
11、住地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布置设计,实施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设计和验收小组须对照相关规定提出要求,并作出验收结论,汇签合格。
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修、检测。
1、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并设警示标志。
2、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3、作业队应按规定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绝缘、漏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施工用电的防雷措施。
1、防雷部位和防雷设施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高大设备、及钢脚手架等。上述设施、设备使用中,应根据环境的情况,设置防雷装置。
十二、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电气防火措施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配置可扑灭电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十三、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十四、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1、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2、每天作业班组长必须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每周项目部必须对各工点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4、公司每季对在建项目的现场用电安全进行一次检查。
5、各级检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第7篇 临时施工用电 安全管理预控制度
1、认真实施三相五线制,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2、 标准电闸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台设备。
3、所有移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4、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扩人员和配备灭火材。
5、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6、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8、 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9、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10、照明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现场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8篇 装饰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第9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第10篇 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第11篇 工程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第12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本
一、在建工程的外侧边沿与外电架空成路的边缘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用电设备负荷线首端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配电箱内应按规定整齐装设各类仪表装置,动力与照明线路须分开设置,配电室内禁止住人或堆放物料。
四、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垂弧点与地面距离≥4m,跨越机动车道时>6m。
五、临时用电照明应设专用开关箱控制,室外灯具距地面>3m,室内>2.40m,在特殊场所,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照明。
六、非专业电工禁止进行电气装置的安装.
第13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格式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第14篇 装饰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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