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直接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效的安全制度如同一道坚固的防线,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流程的合规性和效率。它强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了潜在风险,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1. 器材存储规定:明确存放地点,确保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2.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器材搬运、安装、引爆等步骤,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器材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性能良好,无损坏或老化现象。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状况的计划,如火灾、泄漏等,提高应对速度和效率。
1. 制度的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安全制度需及时更新,保持其有效性。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制度。
3.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 记录与报告:完整记录安全检查和操作过程,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以上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通过严谨的管理,降低风险,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不容忽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安全至上。
第1篇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及时发现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自身安全化程度,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
1、安全检查工作在公司、安监科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负责,副经理、安监科等相关人员参加。
3、仓库级安全检查由仓库值班主任组织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的状况;
3、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登记情况;
4、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5、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建档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依据: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
2、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安全检查的时间
1、公司安全大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2、库区值班主任在值班时要经常检查库区、运输车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及要求
1、根据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填写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2、隐患的整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制定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间)的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检查方法
1、安全检查人员须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指定有关领导负责,所有指定参加检查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被检查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拒绝检查。
3、安全检查一定要深入现场,要多看,多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责任人员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和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绝不能重复出现。
八、考核与奖惩
1、对不按时、不按要求进行检查或回避、拒绝检查的科室和个人,视情况按奖惩办法给予经济处罚。
2、对事故隐患不积极按时整改、推诿扯皮的科室及领导,按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对能整改而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3、安全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之一,与安全经营奖挂钩,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2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从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发放清退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对每环节更加认真地、具体地进行管理,确保爆炸物品不外流、被盗,在使用中确保爆破安全。
一、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建立完整的机构,成立管理小组。领导带头,各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哪些部门负责采购、运输、仓储;哪些部门负责发放、清退工作;哪些部门负责场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增强意识。要求我们强化安全管理,不得怀有侥幸心里,应通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爆破器材管理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通过对原有制度的修改、补充,使管理制度的内容更完整、更具体、更有指导性。
二、如何加强发放清退管理
发放清退是最繁琐、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在发放过程中,放炮员、监炮员必须到库房领料实行双签名,由仓管员把关,凭放炮证逐一发放,雷管号码跟踪到个人,做好一人一号的记录。正确使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否则不予发放。为了杜绝库房至井口这段距离的外流,全面实行火工品领用跟踪卡,由仓管员填写出库数,到井口由检身员开箱查对人井数是否与出库数相符;下班退库时出井数由检身员验收签章,仓管员核实退库数是否相符,放、监炮员同时签字,可有效地杜绝外流现象。必须由安监员定时或不定时地巡查,加以监督,发现不退库的给予经济处罚,有时采取给放炮员、监炮员经济补贴,使他们能做到百分之百当班领用、当班退库。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人的素质
由于工人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必须经常进行培训教育,通过观看有关录相,听一些案例分析,对新工人安全培训,老工人进行复训,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常握火工品的应知应会知识和现场安全爆破技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让每位职工家属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值班制度
必须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制度。库房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库房进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在人防的基础上,加以犬防、器防,通过养犬、安装报警器来加强警卫,彻底杜绝被盗事故的发生。但由于装卸、运输、发放等移动过程,可能造成电脚线断裂或脱塞,导致断路,容易发生瞎炮,无法保证电雷管的引爆率,给爆破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现场使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一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底超过1%时,严禁放炮,这就要求瓦检员认真测检;第二,装引药前要检查火工品的质量,从表面上看炸药是否变质,雷管、炸药是否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否则不得掺混使用。因为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火工品发火参数不一样;第三装引药时必须使用竹签或木签,在炸药药卷中间插一个雷管空间,然后再把雷管轻轻放入;如果将雷管直接插入药卷,易造成黑索今颗粒磨擦起爆。还有一些工人直接把雷管附在炸药药卷边上,这样装引药大大降低起爆能,必将影响爆破质量,甚至引起爆燃现象;第四,装药。装药要注意正向装药与反向装药的区分,如果把引药装在炮眼口,且聚能穴从炮眼口朝向炮眼底,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正向爆破;反之,把引药装在炮眼底,这种聚能穴从炮眼底朝向炮眼口,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反向爆破,我矿才用反向爆破。第五,填炮泥,连线;第六检查放炮母线长(直巷不低于100米、转弯巷道不得低于70米),放炮器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只有加强现场管理,正确操作,持之以恒,才能提高爆破工程质量,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
建立完整的、系统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抓制度的落实,让全体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爆破器材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人人都参与管理,以更加高度重视的态度,更加负责任的精神,更加严密的措施,为煤矿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2023年5月6日
第3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经营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经营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现就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公司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
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
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第4篇 m矿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从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发放清退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对每环节更加认真地、具体地进行管理,确保爆炸物品不外流、被盗,在使用中确保爆破安全。
一、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建立完整的机构,成立管理小组。领导带头,各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哪些部门负责采购、运输、仓储;哪些部门负责发放、清退工作;哪些部门负责场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增强意识。要求我们强化安全管理,不得怀有侥幸心里,应通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爆破器材管理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通过对原有制度的修改、补充,使管理制度的内容更完整、更具体、更有指导性。
二、如何加强发放清退管理
发放清退是最繁琐、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在发放过程中,放炮员、监炮员必须到库房领料实行双签名,由仓管员把关,凭放炮证逐一发放,雷管号码跟踪到个人,做好一人一号的记录。正确使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否则不予发放。为了杜绝库房至井口这段距离的外流,全面实行火工品领用跟踪卡,由仓管员填写出库数,到井口由检身员开箱查对人井数是否与出库数相符;下班退库时出井数由检身员验收签章,仓管员核实退库数是否相符,放、监炮员同时签字,可有效地杜绝外流现象。必须由安监员定时或不定时地巡查,加以监督,发现不退库的给予经济处罚,有时采取给放炮员、监炮员经济补贴,使他们能做到百分之百当班领用、当班退库。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人的素质
由于工人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必须经常进行培训教育,通过观看有关录相,听一些案例分析,对新工人安全培训,老工人进行复训,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常握火工品的应知应会知识和现场安全爆破技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让每位职工家属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值班制度
必须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制度。库房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库房进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在人防的基础上,加以犬防、器防,通过养犬、安装报警器来加强警卫,彻底杜绝被盗事故的发生。但由于装卸、运输、发放等移动过程,可能造成电脚线断裂或脱塞,导致断路,容易发生瞎炮,无法保证电雷管的引爆率,给爆破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现场使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一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底超过1%时,严禁放炮,这就要求瓦检员认真测检;第二,装引药前要检查火工品的质量,从表面上看炸药是否变质,雷管、炸药是否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否则不得掺混使用。因为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火工品发火参数不一样;第三装引药时必须使用竹签或木签,在炸药药卷中间插一个雷管空间,然后再把雷管轻轻放入;如果将雷管直接插入药卷,易造成黑索今颗粒磨擦起爆。还有一些工人直接把雷管附在炸药药卷边上,这样装引药大大降低起爆能,必将影响爆破质量,甚至引起爆燃现象;第四,装药。装药要注意正向装药与反向装药的区分,如果把引药装在炮眼口,且聚能穴从炮眼口朝向炮眼底,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正向爆破;反之,把引药装在炮眼底,这种聚能穴从炮眼底朝向炮眼口,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反向爆破,我矿才用反向爆破。第五,填炮泥,连线;第六检查放炮母线长(直巷不低于100米、转弯巷道不得低于70米),放炮器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只有加强现场管理,正确操作,持之以恒,才能提高爆破工程质量,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
建立完整的、系统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抓制度的落实,让全体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爆破器材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人人都参与管理,以更加高度重视的态度,更加负责任的精神,更加严密的措施,为煤矿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2023年5月6日
第5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安全例会制度如下:
一、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
二、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向主持人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缺席。
三、主持人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
四、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一号为安全例会日。
五、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
六、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实际的总结,并提出本月安全工作需改进、完善方面的明确要求。
第6篇 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
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
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
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
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
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
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
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
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
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
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
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
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
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
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 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米。
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
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
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
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
雷管5000发;
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
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
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
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
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
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
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
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
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
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
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
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
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
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
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
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㈠、爆破规模
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
1、××采区
模 |
规 |
破 |
爆 |
位 |
部 |
破 |
爆 |
东部
西部
其它部位
总 药 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2、1#采场
模 |
规 |
破 |
爆 |
位 |
部 |
破 |
爆 |
东部
其它部位
总 药 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㈡、爆破警戒
警 戒 地 点 | 负责单位 |
㈢、爆破作业的审批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
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
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
1、程序
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
2、具体做法
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
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
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
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
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
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
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
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
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第7篇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测试雷管加工药包必须在药包加工室内进行(应离仓库25米以上),严禁在库内操作。
10、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1、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2、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
13、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4、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载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物品。
3、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燃爆的距离。
5、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三、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第8篇 某矿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第9篇 爆破器材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第10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第11篇 爆破器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第12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13篇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台帐
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台帐: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宣传教培训台帐;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帐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对从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建立台帐、计划和档案。
三、现场管理
1是否设置避雷设施;2、库房之间、库房与外部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3、是否设置了安全警世标志;4、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5、运输车辆是否持有《爆炸物品物品运输证》,是否有押运员负责押运,是否配有灭火器,有无危险品标记,货运包装是否牢固、严密,装载有无高出车厢挡板,有无网罩或蓬布覆盖,有无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同一车厢内,有无同载运乘客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6、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是否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是否有专职爆破员和安全员,以及是否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器材的来源是否合法;7、爆破器材仓库是否有专职保管员保管,并且双人、双锁管理,昼夜是否有人值班守护;库房门口部位是否有标识牌标识清楚核定的危险等级、储存品种、最大允许储量以及负责人,库房存量是否超出最大允许储量。
四、应急救援
制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救援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14篇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台帐
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台帐: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宣传教培训台帐;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帐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对从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建立台帐、计划和档案。
三、现场管理
1是否设置避雷设施;2、库房之间、库房与外部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3、是否设置了安全警世标志;4、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5、运输车辆是否持有《爆炸物品物品运输证》,是否有押运员负责押运,是否配有灭火器,有无危险品标记,货运包装是否牢固、严密,装载有无高出车厢挡板,有无网罩或蓬布覆盖,有无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同一车厢内,有无同载运乘客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6、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是否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是否有专职爆破员和安全员,以及是否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器材的来源是否合法;7、爆破器材仓库是否有专职保管员保管,并且双人、双锁管理,昼夜是否有人值班守护;库房门口部位是否有标识牌标识清楚核定的危险等级、储存品种、最大允许储量以及负责人,库房存量是否超出最大允许储量。
四、应急救援
制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救援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15篇 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 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第16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第17篇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保卫制度
一、守库员负责库区安全警卫工作,是库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守库员应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遵守《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二、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允许私自代班、顶班,严禁空岗;对库区范围、库房周围要定时、不定时地进行巡逻检查;在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共同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记录要长存备查。
三、工作认真负责,对出入库人员要认真查问,验明证件和本单位领导审批手续,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含入库时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辆牌照号、入库目的、值班员签字),由单位有关人员领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发生争执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四、所有入库人员均应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其它危险品,并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车辆应戴好防火罩等安全设施。
五、对有关检查人员,也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方能入库(均需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一律谢绝入库。
六、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如发现库区有可疑人、物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或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
七、值班时间严禁喝酒、睡觉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及会客留宿。
八、尽职尽责做好库区检查工作,设施、消防、通讯、技防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报警,并保持库区整洁。
第18篇 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 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2、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木箱内,木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木箱和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所需数量为限。
5、 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放炮母线和电源线不能处于同一帮,母线必须避开电源线,同时炮泥的充填必须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须坚持使用,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弯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当回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好警戒,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没听到撤离通知前不得离岗。
9、放炮不响查找原因时,必须把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随身携带炮机钥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员边收线边查找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 关的工作。
11、打眼放炮严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规定装药,反向装药,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爆破作业部分>>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严禁从事放炮作业。
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处理制度。
4、装药只能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顺槽内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由放炮员用专用的箱子携带,火药由其他人员携带,不准由一人混装混运。
6、装卸火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和冲击。
7、放炮员领取火工品时,领药票据必须经当班班长、安全员签字,必须持有本人的放炮证。
8、当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经班长、安全员当面核对签字后方可退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严禁把火工品带到井上。
第19篇 爆破作业爆破器材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
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
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
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
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
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
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
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
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
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
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
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
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
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
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 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米。
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
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
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
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
雷管 5000发;
拆箱(袋)运搬炸药 20 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
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
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
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
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
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
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
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
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
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
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
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
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
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
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
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㈠、爆破规模
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
1、××采区
模
规
破
爆
位
部
破
爆
东部
西部
其它部位
总药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2、1#采场
模
规
破
爆
位
部
破
爆
东部
其它部位
总 药 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㈡、爆破警戒
警戒地点
负责单位
㈢、爆破作业的审批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
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
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
1、程序
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
2、具体做法
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
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
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
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
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
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
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
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
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第20篇 矿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2、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木箱内,木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木箱和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所需数量为限。
5、 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放炮母线和电源线不能处于同一帮,母线必须避开电源线,同时炮泥的充填必须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须坚持使用,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弯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当回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好警戒,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没听到撤离通知前不得离岗。
9、放炮不响查找原因时,必须把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随身携带炮机钥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员边收线边查找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 关的工作。
11、打眼放炮严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规定装药,反向装药,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爆破作业部分>>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严禁从事放炮作业。
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处理制度。
4、装药只能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顺槽内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由放炮员用专用的箱子携带,火药由其他人员携带,不准由一人混装混运。
6、装卸火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和冲击。
7、放炮员领取火工品时,领药票据必须经当班班长、安全员签字,必须持有本人的放炮证。
8、当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经班长、安全员当面核对签字后方可退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严禁把火工品带到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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