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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供电公司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制度是公司的骨架,搭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至关重要。

1. 应明确公司目标与价值观,这是制度的基石。

2. 接着,梳理各部门职能,确保制度覆盖所有关键领域。

3. 然后,制定基本规章制度,涵盖员工行为、工作流程等方面。

4. 定期评估与修订,保持制度的时效性。

体系框架

应包含以下部分:

1. 总则,阐明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2.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职责;

3. 人力资源,涉及招聘、培训、考核等;

4. 运营管理,包括生产、销售、服务流程;

5.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报销、审计规则;

6. 法规遵从,确保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7. 应急处理,设定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日常运营的指南:

1. 它规范行为,确保公平公正;2. 提升效率,减少决策混乱;

3. 保障安全,预防风险;

4. 塑造文化,体现企业价值观;

5. 吸引人才,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制度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清晰易懂,遵循以下格式:

1. 标题明确,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内容结构化,使用章节、条款划分;

3. 语言简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

4. 条款明确,使用“应当”、“不得”等指示词;

5. 每条制度后附具体执行办法或参考案例,增强可操作性;

6. 结尾注明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

以上是对供电公司制度建设的一些基本见解,旨在提供一个实用的指导框架,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供电公司制度范文

第1篇 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制度

县级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制度1、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

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3、 用电检查人员在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 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用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擅自接用的用电设备或改正其用电类别,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其差额电费和加收电费;

(2)、擅自超过注册或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或封存私增电力设备,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3)超过计划分配的电力、电量指标用电的,应责成其停止超用,按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其所用电力并扣还其超用电量或按规定加收电费;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被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再次封存该电力设备,制止其使用,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县供电分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五、作业步骤及注意事项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第3篇 供电公司安全规程制度考试复习题(二)

一、选择题

1、《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未详细规定的其他性质严重事故,是否统计为重大事故由( b)认定。

a、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公司、区域电网公司 b、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 c、地方有关部门

2、遇有(a)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停电检修工作。a: 5级 b: 6级 c: 7级

3、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110kv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b)。a: 9片 b:5 片 c:3 片

4、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a)做放、撤导线和地线工作。a: 不准 b: 可以 c: 允许

5、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 c )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a: 上级领导b: 工区技术负责人 c: 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

6、sf6电气设备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 b ) 。a: 500ppm b: 1000ppmc: 1500ppm

7、发电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人员规定必须有(c)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a:五年b:四年 c:三年

8、(a)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包括多种经营企业)。a:生产性单位 b:非生产性单位 c:电力生产、多经单位

9、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c )。a: 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 b: 有关安全措施c: 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10、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安规补充条文,经厂(局)(b)批准后执行。a: 主管生产的领导; b: 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 c: 工程师

11、竹(木)梯的机械试验周期为(b )一次。a: 一年b: 半年c: 两年

12、触电人脱离电源后,首先应进行( a )。a:意识判定b:呼吸判定c:心跳判定

13、挖掘出的电缆或电缆 接头盒的下面需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头每隔约( b )吊一道。a: 0.5--1.0m b: 1.0--1.5m c: 1.5--2.0m

14、对认真遵守<<安规>>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 c )。a: 加强教育 b: 批评整改c: 行政或刑事处分

15、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 b)。 a: 应立即向领导汇报;b: 立即制止; c: 事后向领导汇报

16、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b)同意。a: 工作票签发人 b: 工作负责人 c: 工作许可人

17、工作必要性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是(b )安全责任。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票签发人c: 工作许可人

18、非当值值班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时,应有(b )。a: 第一种工作票b: 第二种工作票 c: 口头或电话命令

19、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雾、雪天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a )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a、5 级 b、6 级c、7 级

20、在室外和室内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上应悬挂( a )标示牌。a: 在此工作! b: 止步,高压危险! c: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1、验电时,必须使用( c)验电器。a:电压等级合适的b:性能优良且试验不超周期的 c: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

22、( c )可以不中断安全纪录。a、发供电设备投产2年后,发生完全由于制造单位责任的一般事故。b、所有自然灾害造成的发供电设备事故。c、完全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一类障碍。

23、对待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 b )。

a、未及时报告不放过、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b、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c、未及时报告不放过、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到处分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

24、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的人员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需具备(a)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a、3b、5 c、7

26、公司系统各单位依据资产和管理关系实行(a )的直属安全监督管理。a、母公司对子公司b、供管企业对被代管企业c、股份制

27、发电机组agc装置非计划停用时间超过120h,应定为(b )。a、一般电网事故 b、电网一类障碍 c、电网二类障碍

28、发生非责任性的特大电网、设备、火灾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c)处分。

a、行政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 c、行政警告至降职

31、多经系统管理和经营小水电、小火电等及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 c ),其运行、检修、试验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的有关规程制度。

a:和主业区别对待b:参照主业规定 c:同主业一样

32、对多经企业的主要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安全教育和培训部门的考试合格取得任职上岗资格,任职期间(b)组织一次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a:每年b:每两年 c:每三年

33、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 b)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a:行政副职b:行政正职c :领导

34、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

a:必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门。b:必须立即报告承包单位安全监察部门。c:必须立即报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35、承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有施工简历和近( a )年安全施工记录。 a:3 b:5c:2

36、承包单位在承包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c),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必要时可请发包方协助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a:要求发包方的有关技术部门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要求发包方提供保证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c: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7、生产性企业对车间负责人、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c)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a:每三年b:每二年c:每年

38、电网企业应对( )的县级供电企业实行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a:代管b:直管 c:参股

39、发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至少(b )一次以适当的形式表彰、奖励为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a:每两年b:每年 c:每半年

40、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电网事故,由(b)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对发包方进行考核。a:承包方 b:发包方 c: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

41、公司系统各有关企业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企业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a)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a:及时b:每年 c:3~5年

42、安全监察人员()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a:可以建议 b:有权 c:无权;

43、电力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两票(b)三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准确、及时,做到执行标准化、规范化。

a:工作票、操作票 交接班制、操作监护制、唱票复诵制 b:工作票、操作票 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c:工作票、操作票 工作票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44、按国家规定属于(c)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a:机械加工、电气作业 b:焊接作业、压接作业 c:特种作业、危险作业

45、各级行政正职应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c )。a:工作责任制b:岗位责任制c:安全生产责任制

46、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c )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a:每二年b:每三年 c:每一年

47、安全监督部门应 ( c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完善修改意见。

a:负责b:组织 c:监督

48、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六种事故:(b )

a: 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交通;大电网瓦解;电厂垮坝;主设备严重损坏;b: 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大电网瓦解;电厂垮坝;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

c: 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交通;大面积停电;电厂垮坝;主设备严重损坏;

49、车间(含工区、工地)的安全目标是:( a ) 。a: 控制轻伤和障碍 b: 控制轻伤和事故 c: 控制重伤和障碍

50、安全检查应贯彻(b)的原则。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边检查,边整改 c:谁主管、谁负责

51、离开运行岗位( b )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学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a:一个月 b:三个月c:六个月

52、安全委员会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至少(a )召开一次会议。 a:每季度 b:每月 c:每周

53、水电施工企业年度内发生特大设备、火灾事故合计(a)次,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行政正职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a、1 b、2 c、3

5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本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b)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3b、5 c、8

5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b )。 a、生产经营场所 b、安全生产条件c、生产经营必须的设备

56、从业人员超过( a)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三百人 b、二百人c、四百

57、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的责任由( a)负责。a、本单位 b、受委托的人员c、受委托的单位

58、未经安全生产(a)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教育和培训 b、教育c、培训

59、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b )。a、预算b、概算 c、决算

6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b)。a、红色标志b、警示标志c、提醒标志

6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c)。 a、企业标准b、部颁标准 c、行业标准

62、生产经营单位( a )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a、应当 b、必须 c、可以

63、( b)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其他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a、三个、两个 c、四个

64、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b ),并依法予以处理。a、制止b、取缔c、停业

6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c),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a、新购危险物品 b、过期危险物品 c、废弃危险物品

二、是非题

1、某配电室部分设备停电检修,在停电检修设备周围的临时遮栏上朝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_)

2、设备停电检修时,应用金属线将三相短路起来,以保障检修人员安全。( _ )

3、未经检验的sf6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气体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

4、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须得到用户工作负责人的口头申请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_ )

5、当电杆上的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应立即将其下放到杆下进行抢救。(_)

6、起吊物体时必须绑牢,在物体的棱角和光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

7、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挂导体端。(√)

8、在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上拆接地线时,应先拆下层,后拆上层。( _ )

9、在邻近或交叉其它电力线工作时,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35kv不小于1.0米、110kv不小于1.5米、220kv不小于3米。( _ )

10、护目镜用于保护工作人员眼睛不受阳光直射。( _ )

11、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可以决定更改操作票。(_)

12、线路工作时,“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的悬挂,不必按调度命令执行。(_)

13、在配电变压器台上进行工作,在对高、低压开关进行操作和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时,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但要用操作票。(_ )

14、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 )

15、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电。(√ )

16、事故紧急处理不填用工作票,不履行许可手续,但应做好安全措施。( _ )

17、挖掘电缆的工作应在有经验的人员交代清楚后才能进行。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

18、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

19、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可以授权地区(市)电网经营企业对纳入公司系统内的县级电网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监督。√

20、除部分多种经营企业可以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专职安全员外,其他与电力生产有关的企业、部门都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_

2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技术管理部提出,行政领导签发。_

22、输变电、供电、发电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人员必须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工及以上职称。_

23、生产性企业对外承、发包工程项目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本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审查。√

24、发生特大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5、发生特大事故,对负次要责任者的处罚是开除留用察看一年。_

26、水电施工企业年度内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合计2次,分管副职给予降级处分,行政正职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27、电网装机容量是指参加电网统一调度的所有并网发电厂的投产机组总容量。 (√)

28、如果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开关跳闸后,因继保或断路器失灵而拒绝重合,应定为管辖该线路单位的事故。(√ )

29、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是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来划分的。( √)

30、对《调规》中未详细规定的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事故,是否统计为特大事故由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认定。( √)

31、国家电网公司对半数以上省电力公司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区域电网公司本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予以表彰的人员及名额为8名。_

32、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 后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_

33、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区域电网公司行政正职,党委书记、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_

34、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后45天内报出,特殊情况,经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可延至60天。√

35、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可借助学会、协会、组织或其他企业,对被监督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提供诊断、分析、评价等服务。_

36、电力系统内多经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可由国家电力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自定,可以设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不设独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37、输变电、供电、发电、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持二类安全生产监督证书由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审查批准并发放。√

38、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包企业应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

39、省级以上调度部门安全考核项目中的电网事故次数、设备事故次数,是指中断安全记录的事故次数。(_)

40、在承、发包工作,双方签定了安全生产协议的,协议中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及责任。√

41、公司系统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安措、反措”计划的实施。 ( √ )

43、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 )

44、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运行的公司系统外发电企业,在并网协议中至少明确内容之一:并网电厂应定期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达到所在电网规定的并网必备条件和评分标准要求。(√ )

45、网、省公司对电力生产企业的正副厂(局)长、正副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安监科(处)长等,每年进行一次《安规》考试。(_)

46、安全协议书应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执行,若确应工程紧迫,在安全技术措施完备下,也可先开工后制订。(_)

47、各级行政正职应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

48、承包单位的施工队伍超过100人的必须有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_)

49、 检修班每周,运行班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车间(工区)领导应视安全情况参加学习。 (_ )

50、生产性企业应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51、在岗的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 )

52、 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学习,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 √)

53、班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_)

54、电力生产单位应不定期的公布本单位有效规章制度的清单,并给各岗位配齐。(_ )

55、安全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 ( √)

56、全国电力生产安全的总体目标是防止以下六种事故:人身重伤;重大火灾;大面积停电;电网瓦解;电厂垮坝;主设备严重损坏。(_)

57、各有关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

58、10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厂,主变压器容量2000mva及以上的供电企业每年实现二个百日无事故记录。( _)

59、公司系统职业培训应设安全技术专业课程。(√ )

60、输变电、供电、发电及施工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由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

61、生产性企业的车间(工地、工区)班组可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_)

62、企业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围的第一责任者。(√)

63、安全监督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技术,具有必要的电力生产、建设专业知识,有2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_ )

6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5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_ )

6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_

66、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宜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6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不宜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6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69、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在适当的时候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_

7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_

7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所有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7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即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_

73、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7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75、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只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_

76、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77、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或未对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都必须限期整改。√

7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4篇 县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__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篇 对供电公司实行安监员下派制度的思考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公司化运作以及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供电公司在加强安全管理中实行安监员下派制(即归口安监部统一管理)很有必要。安监员下派制,顾名思义为下派安监员制度,即变分公司专职安全员为安监部下派分公司安监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中的体会,谈点对供电公司实行安全员下派制度的一些思考。

一、目前供电公司安全监督的状况

供电公司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都是三级控制,公司有安监部门,分公司有安全专责,班站有兼职安全员。管理上基本能畅通快捷,有效地发挥安全管理监督的作用。随着公司化改造的深入,供电企业对安全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现行的三级安全控制机制对开展安全监督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有必要对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其弊端主要为:

1、由于分公司专职安全员的行政关系隶属于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领导选聘及管理,分公司领导对其布置的工作以指令形式下达,在没有威胁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时,必须先服从。在这种条件下,安全监督工作有意无意会受到分公司领导的行政干预,安全员在工作上放不开,顾虑重重,怕得罪了直接领导,很难做到敢抓敢管,不能全方位地行使其监督职能。

2、现行安全监督体制下的分公司安全员承担了许多具体工作事务,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和心力研究安全工作,深入班组和现场加强安全监督,从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安全监督职能,难以及时掌握班组的安全状况,谈不上为分公司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而且在日常安全检查监督中当安全员发现问题给予指出时,分公司各级人员并不能对此给予重视和积极配合,以至不能及时对一些安全隐患加强整改,起不到安全监督应有的作用。

3、在现行安全管理体制下,分公司安全员由于自身受分公司管辖,其奖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支配和考核,往往造成安全员在开展安全监督时不得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损益,在查处违章时不愿直面存在的安全问题,不是本着解决和整改的角度去处理,而是“发现违章,内部解决”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现向上隐瞒事故和违章的现象。

二、供电公司实行安监员下派制的必要性

(1) 分公司安监员归口安监部管理后,使安监员真正实现了安监职能的独立,避免了原体制下附带行政领导的弊端。其工作范围立足于分公司,行政关系上隶属于安监部。下派的安监员行使公司安监部的安全监督及所派驻分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双重职权。由于其行政关系的改变及监督职能的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分公司一级安全监督工作的制约机制,在安监工作中防止了分公司领导的行政干预,工作中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安监职能,消除了原体制下的思想顾虑,工作中可以放得开,敢管、敢说从而有利于开展有效的安全监督。同时,由于安监员代表安监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对安监部负责,其所下派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与其安全监督工作有直接的联系,这促使安全员更认真工作,在监督、指导、管理、服务上下功夫,确保所驻分公司的安全生产。

(2) 实行下派制后,安监员完全从原来分公司的各种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不再参与具体的管理及决策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研究安全工作,深入班组和现场检查、指导,全面、动态掌握分公司各班组的安全状况,为分公司安全管理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由于其岗位在分公司,经常和一线工作人员在一起,使安监部对基层班组的安全工作情况、人员安全思想动态、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更直接的了解。从而为制定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对策提供了有力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安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消除了原体制下的异常和违章的隐瞒、包庇,避免了原来存在的违章内部解决,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现场的检查使得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章,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真正实现“三级控制”安全管理目标。由于下派安监员的工作强调现场管理,多数时间在班组及生产、检修现场,为此,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员违章及“两票三制”方面的违章,使得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目标的实现。

(4) 安监部每月召集各下派安全员定期开展工作心得交流,共同探讨工作中的得失,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虑,促进共同提高、发展,使得安全监督交流及时化、经常化,真正做到富有成效。

三、实行安监员下派制应把好安监员选配关

归口管理的这种新体制,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就对每一位安监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就无法开展好安全管理,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1、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下派安监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方面的各项法规,以及相关的管理知识。只有熟悉掌握各项法规才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搞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才能对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指导。只有通过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加上政策、规程的掌握尺度,才能以“理”服人和适应现代企业。

2、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安全管理离不开日常的工作,往往在日常的工作中才能体现出工作作风。只有对自己的工作标准要高、要求严、敢于创新,对所管辖的单位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要细,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以人为本,让生产一线的员工要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经常下班组到现场了解员工在想些什么?通过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和职工进行思想沟通,作到可控和再控。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缺陷和隐患。同时要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踏踏实实,要做到勤思考、勤检查。每月应对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器具、设备、检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帮助解决。

3、要当好领导的参谋。要当好这个参谋就要善于和公司领导进行及时的沟通。要树立对企业安全负责的紧迫感,对职工生命尽责的使命感,发现问题及时制订防范措施。安全工作做得好与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从实际情况看,公司如果没有安全做保障,就无法谈经济效益,公司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职工的家庭带来的是不尽的痛苦和不亚于一场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作为下派安监员,必须树立起对公司负责、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尽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善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和领导汇报沟通,把问题解决好。为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要热爱本职工作。在生产一线的职工和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还居于较低的位置,这就给下派安监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应当看到,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职工家庭幸福的问题。尽管暂时有一些人对下派安监员的严厉还不理解,尽管在工作中还会遇到许多的烦恼和痛苦,但下派安监员的工作是非常光荣的。其工作不仅给公司带来了效益,也给职工家庭带来了欢声笑语。同时要转变观念,胸怀大度。做到度量大、胸怀宽阔,不怕讽刺打击、不怕挨骂受委屈。有了这种精神,就是再难做的工作也能做好,再艰巨的任务也能完成。

5、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安全管理和监察是一门科学。随着形势的需要,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的新问题、新矛盾,这一切都对安监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派的安监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尽快适应新形势的任务,这就需要安监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总之,在下派安监员体制的运作过程中,应始终把握“以人为本”的工作中心,在下派安全员人选上要十分严格,对不称职的下派安全员及时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此项管理举措的有效实施。

第6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__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__县__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7篇 支供电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秘资源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8篇 县供电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五、作业步骤及注意事项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2、工具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作业场所的需要,按数配足绝缘遮蔽用具、防护用具、操作工具、运载工具等,并检查是否完好,工器具及防护用具应分别装入规定的工具袋中带往现场,在运输中应严防受潮和碰撞,在作业现场应选择不影响作业的干燥,阴凉位置,分类整理摆放在防潮布上。

绝缘斗臂车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表面状况,若绝缘臂、斗表面存在明显脏污,可采用清洁毛巾或棉纱擦拭,清洁完毕后应在正常工作环境下置放15min以上,斗臂车在使用前应空斗度操作1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3、作业方巡查的准备,作业负责人应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作业方案,对较简单的或经常性的作业,可在实施作业的当天在现场制订出作业方案,对较为复杂的作业,应在实施作业的前一天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出作业方案,作业负责人应结合实际明确指示每位作业人员的分工,并在班前会上对作业内容、作业顺序及安全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4、工器具的检查,到达现场后,在作业前应检查确认作业工器具的完好性,装卸过程中工具有无螺帽松动,绝缘遮蔽损坏,防护用具有无破损。

5、作业人员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杆塔及拉线,以及上部的腐蚀状况,必要时要采取防止倒塌的措施,应根据地形地貌,将斗臂车定位于最适于作业位置,斗臂车良好接地,作业人员进行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要注意周边电信和高低压线路及其他障碍物,选定绝缘斗的升降回转路径,并平稳地操作。

6、在工作过程中,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工作负责人应通过漏电流监测警报仪实时监测泄漏电流是否小于规定值,凡具有上、下绝缘段而中间有金属连接的绝缘伸缩臂,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应接触金属件,升降或作业过程中,应避免绝缘斗同时触及两相导线,工作斗的起升下降速度不应大于0.5m/s,斗臂车回转机构回转时,作业外缘的线速度不应大于0.5m/s。

7、采用斗臂车作业前,应考虑工作负载及机具和作业人体的重量,严禁超载。

8、绝缘防护用具的穿戴。

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在使用前要压入空气,检查有无针孔缺陷,绝缘袖套,披肩、绝缘服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剌孔等缺陷,若存在严重缺陷应退出使用。

作业人员进入绝缘斗之前必须在地面上穿戴好安全帽,绝缘靴,绝缘服,绝缘手套及外层保护手套等,并由现场监护人员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斗内或登杆到达工作位置时,首先应系好安全带。

作业人员欲脱下绝缘手套和绝缘安全帽时,对低压应注意头顶及周围的带电导线,并在距带电体有足够距离的安全位置进行。

9、在接近带电体的过程中,要从下依次验电,对低压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也要依次验电,确认无漏电现象,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横担、金属支承件、带电导体亦应验电,验电时人体应与带电导体保持安全距离。

10、对带电部件设置绝缘遮蔽用具时,应从离身体最近的带电体依次设置,即按照从近到远的原则,如对多层分布的带电导线设置遮蔽用具时,应从下层导线开始依次向上层设置。绝缘子遮蔽罩和导线遮蔽罩的设置次序是先放导线遮蔽罩,再放绝缘子遮蔽罩,绝缘子遮蔽罩与导线遮蔽罩的接合处有大于15cm的重合部分,如导线遮蔽罩有脱落的可能时,应采用绝缘夹或绝缘绳绑扎,以防脱落,作业位置周围如有接地拉线和低压线等设施,亦应使用绝缘档板,高压绝缘毯,遮蔽罩等对周围物体进行绝缘隔离。

11、在从地面向杆上作业位置吊运工具和遮蔽用具时,工具和遮蔽用具应分虽装入不同的吊装袋,应避免混装,采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小吊或绝缘滑轮吊放时,吊绳下端应不接触地面,要防止受潮及缠绕在其他设施上,吊放过程中应边观察边吊施,杆上作业人员之间传递工具或遮蔽用具时应一件一件地分别传递。

12、拆除遮蔽用具时,应从带电体下方(绝缘杆作业法)或者侧方(绝缘手套作业法)拆除绝缘遮蔽用具,拆除顺序是:从离开作业人员最远的开始依次向近、处拆除,如要拆除上下多回路的绝缘遮蔽用具,应从上层开始依向下顺序拆除,对于导线和绝缘子遮蔽罩,应先拆绝缘子遮蔽罩再拆导线遮蔽罩,在拆除绝缘遮蔽罩应注意不使被遮蔽体受到显著振动,要尽可能轻地拆除。

13、作业负责人应时刻掌握作业的进展情况,密切注视作业人员的动作,根据作业方案及作业步骤及时做出适当指示,整个作业过程中不得放松危险部位的监护工作,负责人不在时必须指定一名有监护资格的地面监护员,代替作业负责人执行监护工作,作业负责人要时刻掌握作业人员的疲劳程度,保持适当的时间间隔,必要时可以两班交替作业。

六、作业项目及安全事项

1、更换针式绝缘子

对作业范围内的带电导线、绝缘子、金属横担、杆塔构件等应进行遮蔽。

可采有绝缘斗臂小吊臂法,羊角抱杆法或吊、支杆法等进行更换,不允许用绝缘斗臂的车支撑导线,导线升起高度距绝缘子顶部应不少于0.4m,绑扎完毕后应剪掉多余部分。

2、断接引线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接引流线前应查明负荷确已切除,所接分支线路或配电变压器绝缘良好无误,相位正确无误,相关线路上确无人工作。

所接引流线应长度适当,与周围接地构件,不同相带电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连接应牢固可靠断、接线时可采用锁杆防止引线摆动。

3、更换跌落保险或避雷器

(1)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可以停电时,更换跌落保险器应在确认低压侧无负荷状况下进行、用绝缘拉闸杆断三相跌落式保险后再行更换。

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不能停电时,可采用专用的绝缘引流线旁路短接跌落保险以及两端引线,在带负荷的状况下更换跌落保险丝,更换完后务必拆除旁路引流线。

(2)三相跌落式保险器或避雷器之间须放置绝缘隔离遮蔽,三相引线、构架、横担处均应进行绝缘遮蔽。

(3)一相检修或更换完毕后应迅速对其遮蔽,然后检修或更换另一相。

4、更换横担

根据线路的状况确定作业方法,一般可采用临时绝缘横担法作业,大导线线路可采用带绝缘滑车组的吊杆法作业。

5、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更换跌落保险器等。

带电荷作业所用的绝缘引流线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1.2倍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其绝缘层须通过30kv/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组装旁路引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带负荷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时,在切断导线并做好终端头之前,应装设防导线松脱的保险绳,保险绳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足够的机械性能。

6、配电线路对地距离测量。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测试杆,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并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用测高仪进行测量。

7、零值绝缘子测试。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零值绝缘子测试仪,工作时应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系好安全带,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测试出一片零值绝缘子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测试。

第9篇 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10篇 供电公司应急工作制度

1、 职责:在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2、 当接到政府的临震预报通知后,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指导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临震应急工作,及时与地震部门互通信息。

3、 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电力系统人员伤亡和电力设施破坏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和“电力保障”工作。在15日之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

4、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受灾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参加领导小组(指挥部)扩大会议,进入应急状态。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人力、物力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随公司领导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紧急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并尽快将地震情况、灾情、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电网运行情况,向政府、市公司汇报。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

5、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受灾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参加领导小组(指挥部)扩大会议,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遇紧急情况马上向领导汇报。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组织公司的所有人力、物力立即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公司领导尽快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并尽快将地震情况、灾情、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电网运行情况,向政府、市公司汇报。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地震灾情,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政府和市公司。并尽快提出下一步抗震救灾工作的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11篇 海龙供电公司例会制度

根据济南供电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完善行政、政工例会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通知如下:

1 行政例会制度

1.1经理办公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两次,每月4日、19日召开,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主持人:公司经理

参加范围: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参加。根据议题需要,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主要议题:

1.1.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1.1.2研究审议电力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基建年度计划及落实措施。

1.1.3研究电力行业管理、企业改革方案和多种经营发展计划、规划中的重要事项。

1.1.4研究现代化管理、科技进步、教育培训、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

1.1.5研究职代会提出的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工会、团委等工作。

1.1.6研究重要会议安排意见、向上级机关报告的重大问题的总体思路和提纲。

1.1.7听取各副经理的汇报,协调安排重点工作。

1.1.8研究处理提案、建议、信访和有关部门报请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1.1.9研究决定日常行政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问题。

1.1.10经理认为需要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月初经理办公会重点听取各专业口上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当月重点工作计划,研究需要协调平衡的问题。

月中经理办公会重点听取各专业口上半月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及下半月工作重点,研究需要协调平衡的问题,对提交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议题收集:

1.1.11月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形成生产口、经营口、农电口、多产口(含后勤)、政工口、工会口汇报材料,分别于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汇总于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经理审定后,形成正式议题。

1.1.12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专题事项,应于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和协商,形成初步意见,报经分管经理确定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报经经理审定后,形成正式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督办与督查:

1.1.13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1.1.14由办公室负责向会议缺席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并向企划部传达月度计划研究意见,由企划部根据研究意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下发执行。

1.1.15按照规定,对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督查,检查落实情况向经理汇报,或在下次经理办公会上汇报。

1.2月度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3日召开,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主持人:经理或受经理委托的副经理

参加范围:公司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主要议题:

1.2.1传达贯彻上级有前指示精神和决定。

1.1.2通报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有关决议、决定,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2.3听取有关部门对上月经营、生产、基建、安全、多产、农电等工作的总结分析,部署当月重点工作任务。

1.2.4研究需要月度例会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1.2.5公司领导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督办与督查:

1.2.6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向缺席部门传达会议精神,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报月度例会主持领导签发,并负责检查督办。

1.2.7会议确定的重点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室负责督办督查,落实情况向经理或分管经理汇报。

1.3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一般安排在济南供电公司相关会后)。

主持人:经理或生产副经理

参加范围:经理助理、副总、各部室、各公司、各供电所行政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3.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1.3.2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1.3.3通报检查本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部署下月生产工作计划。

1.3.4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3.5根据全公司中心任务布置有关工作。

督办与督查:

1.3.6会议由安质部负责记录。

1.3.7会议决议的有关事项由安质部负责督办与督查,检查落实情况向生产副经理向生产副经理或副总工汇报,并在下次例会上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1.4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主持人:经营副经理

参加范围:经理助理、企划、财务、审计、人事、生技、基建、乡村电管部等部室负责人和调度、客户中心、实业总公司及其各公司行政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4.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生产经营工作指示、要求。

1.4.2通报分析上月全公司经营工作情况和经济活动状况。

督办与督查

1.4.3会议由企划部负责记录,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

1.4.4会议决定事项由企划部负责落实,向经营副经理汇报。

1.5多种经营例会制度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主持人:多经副经理

参加范围: 实业总公司和多种经营各公司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可列席会议。

主要议题:

1.5.1传达上级有关多种经营的指示、要求。

1.5.2传达公司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等行政例会有关决议、决定,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5.3研究讨论多种经营阶段性工作思路和措施。

1.5.4检查通报上月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进行经营活动分析,安排部署本月工作计划。

1.5.5检查上次例会的贯彻落实情况。

1.5.6听取各公司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5.7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1.5.8讨论需地多经例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督办与督查:

1.5.9会议由实业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纪要,必要时整理纪要。

1.5.10会议缺席人员由实业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向其传达会议精神。

1.5.11会议决议由实业总公司负责传达、贯彻和检查、落实,落实情况向多经副经理汇报。

1.6生产调度会

会议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7:50

主持人:生产副经理

参加范围:全体公司领导、助长助理、副总师、各部室及有关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

主要议题:

1.6.1调度所汇报电网运行等情况。

1.6.2客户服务中心汇报服务信息。

1.6.3生技部汇报主要生产安全工作情况。

1.6.4企划部汇报计划管理经营完成工作情况。

1.6.5其他各部门汇报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督办与督查:

会议确定的承办事项,除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传达、督查和落实外,其余按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记录,及时组织处理和落实,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向分管公司领导汇报。

2政工例会制度

2.1政工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27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党委书记

会议范围: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政工师、纪委、工会、政工部、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内容:

2.1.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1.2检查汇报上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1.3汇报本月思想政治工作重点。

2.1.4讨论协调有关问题。

2.1.5部署本月工作任务。

督办与督查:

2.1.6政工部负责会议记录。

2.1.7根据会议确定内容和承办内容,政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由政工部负责检查,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2.2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7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党委书记

会议范围: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政工师、各党(总)支部书记、纪委、政工部、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内容:

2.2.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2.2检查考核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部署当月工作任务。

2.2.3分析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2.2.4进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2.2.5研究其它有关问题。

督办与督查:

政工部负责会议纪录,会议承办由各党(总)支部、政工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落实外,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负责处理和落实,并向党委书记进行汇报。

2.3团支部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28日左右召开

主持人:团委书记

会议范围:团支部书记

主要内容:

2.3.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3.2检查考核上月任务完成情况,部署当月工作任务。

2.3.3分析团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2.3.4分析团员思想动态,研究制定对策

2.3.5研究其它有关问题。

督办与督查:

由团委负责记录。会议确定的承办项目, 由各团支部负责落实。团委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第12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__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第13篇 某县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__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站停电,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生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对各自区域进行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安生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生部,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站所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4档案建立

公司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14篇 a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秘资源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15篇 z供电支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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