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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药房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班、休假等时间安排。

2. 岗位职责:详细阐述各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 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标准。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指标,说明评估方法和周期。

5.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6. 人事政策:涵盖招聘、晋升、解雇等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7. 纪律处分与奖励:设立奖惩制度,鼓励优秀表现,约束不当行为。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公正公平: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袒。

2. 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员工权益。

3. 可行性:制度应切合实际,便于执行,避免空洞无物。

4.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制度需适时修订和完善。

5. 沟通反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标题明确指出制度的名称,正文详细列出各项规定,签署则包含制定日期和负责人的签名。每项规定应独立成段,便于阅读和理解。在排版上,应保持整洁,避免过多的装饰性元素,使内容清晰易读。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了解到工作制度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有效的制度能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导,促进团队协作,保障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定时,应兼顾公正、合法、实用的原则,确保制度的生命力和执行力。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有力工具。

药房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___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___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中药房要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药政管理的有关法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并有权检查、监督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浪费。

一、调剂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

后再行调配。

2、配方时必须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及操作规程,做到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

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3、调配中药处方时,必须充分备药、分清别名、顺序取药、准确称量、认真检查并根据煎法分别包装;代煎中药要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并认真保存好处方。

5、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对药品剂型、单位、色泽、嗅味等认真进行检查。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6、发药时应耐心向患者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调剂台及药品储存柜等应保持清洁,药品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8、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出库制度,发药时必须做到手续完备,不得擅自向任何科室或个人出借药品。

9、谢绝其他人员非公进入药房。

二、供给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中药供给计划负责人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编写一式两份的供给计划,一份送公司药品供应主管,一份存药房备查。

2、验收入库。购进、调入或退库的药品,应由中药供给计划负责人根据药品进(退)货销售清单验收复核品种及数量,及时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出)库明细表,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重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保证帐货相符。

(3)药库门窗应及时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4、药品盘点。药房要于每月月末与收费处同一时点结账且打出中药盘点表,与实存药品核对并由院长及财务科决定对盘溢、盘亏、过期药品等进行相应处理。以季度为单位,对盘溢盘亏相抵后仍亏损的药品金额,由药房员工予以赔偿。

二○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2篇 附二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得调配。

2.配方时应遵照《处方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对处方内容,无误后进行调配。如处方中药味不全、字迹不清、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等,应提请医生修改后,方可调配。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3.配方用的药称要定期校正,称量要准确,做到每剂总的称量误差不大于±5%。

4.配方用药必须为正品、洁净,按规定炮制并符合要求。需另包的药物,应按要求另行分包。

5.处方调配后,经核对、双签字后发出,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6.调配毒麻性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毒麻性药品有关规定。

7.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错误处方登记本,定期分析报告,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8.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9.经常检查药斗有无虫蛀、变质,做好清整工作,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

第3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

【制度】

1.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门诊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应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3.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4.严格遵守核对制度。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发药时应将药袋上的内容填写清楚,发出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并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急诊处方随到随配。

6.门诊西药房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7.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满。

8.含有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处方调配,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9.调剂室的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规定,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10.定期检查门诊科室储备药品的质量、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佩戴胸卡,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12.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房。

【监督检查】

1.建立药房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2.调剂室每月至少检查药品质量一次,发现即将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要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药房负责人每天抽查调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要有检查记录,发现违规及时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按院规扣罚奖金。

4.差错事故、投诉登记内容完整,有当事人、事情经过、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对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的责任人,调离现工作岗位。

5.调剂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未经培训的其它卫技人员不得从事调剂工作,如发现上述问题,追究主管院长、院长责任。

6.调剂室对急诊室等门诊科室的抢救用储备药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有检查记录。

7.调剂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有体检档案,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

8.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药剂管理、窗口服务、药品质量、调配质量及自查记录。检查结果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

第4篇 南调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到位,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

2、负责住院病人的用药供应,按处方(医嘱)及电脑打印单发药,仔细核对,防止差错,出院带药严格按病区药房处方调配规程进行,做好双签名工作。

3、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处方(医嘱)或领药单调配发药,调配时要审查核对处方(医嘱)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医嘱)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生联系更正。

4、病区药房口服药实行单剂量发药,口服固体制剂分发至每人每次剂量。

5、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

6、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请医生注明退药原因。

7、病区药房内的药品和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的管理工作。

9、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每季度盘存, 及时补充药品。

10、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室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1、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2、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3、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第5篇 某药房工作制度

某药房工作制度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

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三、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逐级上报

四、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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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附二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实施住院病人用药、病人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发药。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电脑医嘱配药单配发药品,药品调剂实施his系统管理模式。

3.电脑操作岗位负责临床各科长期、临时医嘱的药品清单打印及处方核对、退药核对等,摆药岗位负责住院病人长期、临时医嘱打印单药品的调配发药。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计价、调配。

5.处方中如有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发药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不得估计取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7.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地写在药袋上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8.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未开封原包装的口服药。

9.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10.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

11.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基本药品的供应。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信息,对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报告。

12.每日将医嘱打印单及各类处方分别装订,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销毁。

13.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和错误处方登记薄,及时记录,定期分析。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4.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5.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6.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7篇 南二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第二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第8篇 市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某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第10篇 a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

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

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药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

、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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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社区卫生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第12篇 卫生科医务室药房工作制度

卫生科医务室药房工作制度

1.严格遵照药品管理法的规程进行操作;严肃认真从事药学业务和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三查、五对”制度,药物发出要当面向病人交代清楚。

3.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开具的处方。

4.药品若有破损、变质、过期失效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报损单,并妥善保存备案。

5.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应实行双人验收,设专箱与一般药品分开储存,并上锁。

6.不发放霉变、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将配伍禁忌药品发出。

7.经常核对药物的有效期,并做好药品的保管和养护。

8.药品消耗实行电脑账,实物与账随时查对,做到账物相符。

9.经常与临床医师沟通联系,提供药品信息。

10.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每学期进行一次盘药。

12.工作场所保持整洁,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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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附院中心药房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中心药房工作制度

1、中心药房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站打印的摆药单摆 药。

2、对临床紧急抢救用药,凭科主任的借条先发药,在当日 内补开医嘱,归还药品。

3、发口服软膏制剂,不足一瓶时,以瓶为单位发放。

4、摆药时查对医嘱、床号、姓名、药名、规格、剂量、配 伍禁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了解情况,进 行处理。

5、对临床在用药品短缺时,要提前一天告知临床,以便临 床采取换药、停药等措施。

6、摆药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7、摆药台面及摆药工具应符合药品洁净要求,贮药瓶贮药 应标明原包装批号和有效期。

8、药品摆好后,经取药护士核对无误双方签字方可发出。

第14篇 附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调剂室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第15篇 v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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