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公司的职业卫生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涵盖了多种可能影响员工健康和安全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生物危害:如微生物、病毒、毒素等。
2. 化学危害:涉及各种化学试剂和溶剂,可能产生毒性或腐蚀性。
3. 物理危害:如噪音、振动、辐射等。
4. 工程控制: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维护情况。
5. 个人防护装备:评估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设备。
生物公司的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定期检测:设定周期性的环境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微环境在安全范围内。
2. 风险评估:对每个潜在危害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程度。
3. 培训教育:提供定期的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如何识别和处理潜在风险。
4.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如泄漏、暴露事件等。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异常,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6. 健康监控: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并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为了有效执行这个制度,我们可以:
1. 建立专业团队: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卫生与安全小组,负责日常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2. 引入先进技术:利用现代科技,如自动化监测设备,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优化工作环境。
4. 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参与,通过奖励机制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动力。
5. 外部合作:与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安全标准和最佳实践。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持续关注法规更新,确保公司的制度始终符合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实现最佳的职业卫生管理效果。
第1篇 生物公司职业卫生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3 、定义
3.1、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3、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4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5、内容与要求
5.1、公司以管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5.1.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人、责任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由安全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5.1.2、由安全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监测结果及分析;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1.3、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5.1.4、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作业场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有不符合点要有整改计划或方案,并按计划或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效果要进行评价。
5.1.5、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产区分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且作业场所不得有人员居住。企业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伤害。企业存在高毒作业时,应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进行有效隔离。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5.1.6、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于作业场所设置的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等,明确责任部门并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7、企业安全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每年定期委托外部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并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以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5.1.8、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果告知员工。
5.1.9、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1.10、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5.1.1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5.1.12、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5.1.13、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1.14、不得在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第2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 、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公司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职工,必须同时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3.13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a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 --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3.14 、安全作业证管理
a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 --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4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考试题》
《安全培训成绩台帐》
《安全作业证》
第3篇 生物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4篇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
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
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第5篇 某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6篇 生物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第7篇 生物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
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
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第8篇 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9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生物公司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甘肃省、兰州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 上网查询;
g --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安全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贯彻执行
4.4.1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 、公司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相关记录
第11篇 生物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第12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做好公司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违反保密制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密设施
公司要设符合条件(装铁门、铁窗、配铁皮文件柜)的文控室。各部门要配备铁皮文件柜。
三、管理措施
(一)保密教育。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打字员及各部室的内勤人员。要将遵守保密职责列入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抓好落实。使大家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党和国家、公司的机密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私人通信、笔记中涉及机密事项;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到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等。
(二)重要部位的管理。公司领导办公室和人事部、档案室、打字复印室等要列为重点部位,加强保密管理。
(三)印章管理。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由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严禁在未批准情况下私自携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信笺外出。
(四)废旧文件、资料处理。做好对作废各类文件、内部刊物、复印件及多余打字稿纸的处理,不得乱扔或作废品处理,应由公司统一集中,密级文件要按规定登记后,定期处理。
四、文件管理
(一)各级文员要认真管理好各类文件,特别是秘密以上文件。文件的收发、传阅、借阅、归档、销废都要办理编号、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
(二)给各领导送文,均须坚持上班送阅,下班收回。秘密以上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摘抄,不准将秘密以上的文件携离办公场所,阅后须签名、填写日期,交回;如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则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依时交还。
(三)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必须如数交文控室统一登记保管。
(四)文件传递要按照快捷、准确和保密的原则。秘密以上文件不准邮递,收送绝密文件必须有两人专车护送,确保文件安全。
(五)复印文件管理。严禁将秘密文件拿到营业场所复印;严禁自行复印“绝密”文件和有关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机密”、“秘密”文件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领导审批,在复印出来的文件上加盖复印标记,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六)各部门收发文件要认真登记。文件、资料每半年清理一次,上交公司文控室,发现遗失文件应及时查处和报告。
五、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电报、资料、照片、电脑磁盘、录音带、录相带、工作笔记等;
(二)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会议及会议纪要;
(三)尚未宣布的组织人事编制、调动、升级、任免、奖惩等事项;
(四)工作计划、规划、资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经济信息等具有秘密内容的资料;
(五)本公司确定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六)本公司确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七)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如个人工资等。
六、密级划分
(一)绝密
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绝密级文件;
(二)机密
1、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机密级文件;
2、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议文件及记录;
3、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4、文书、人事、财务、安全保卫档案;
5、公司机构改革方案;有关合同谈判期间事项、记录、纪要、草案制定等;
6、经营管理人员名册。
(三)秘密
1、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秘密级文件;
2、工作总结、计划;
3、公司领导层的配备、机构编制报告和经营管理人员考核材料;
4、年度主要经济效益计划、对外经济协议、经济合同;
5、电脑密码及网络图;
6、保密本、收发文登记本。
七、文件的密级制订
文件秘密等级分“绝密”、“机密”、“秘密”,拟文人应根据文件秘密程度,在拟稿时标上密级,经办公室把关,最后由公司领导负责签发,确定密级后的文件应按保密规定管理。
八、保密费
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公司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13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
3、公司人力资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职能,负责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下达、实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含奖惩、薪资、福利等)并办理员工的测试、录取、聘用、考核、解聘、辞退等各项具体手续。
二、员工的聘用
1、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工单位提出用工计划并填写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2、本公司应聘人须经体检、测试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可聘用。
3、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规定不得聘用者。
(2)经本公司医疗或指定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传染病者。
(3)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4)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
4、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1)员工资料卡;
(2)身份证;
(3)学历证件;
(4)一寸照片;
(5)结婚证(包括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6)劳动合同;
(7)介绍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
(8)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表;
(9)办理工资卡(财务);
(10)领取考勤卡(行政)。
三、试用期
1、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包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接受培训,并作试用考核送人力资源部。
2、试用期的薪金、福利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经“试用期工作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转正手续按人事部《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手续程序》办理。
4、新聘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补偿。
四、员工行为规范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各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各级主管应对属下员工加强管理和培训。
2、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3、本公司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提高业务水平,保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4、谈吐要文雅,待人接物要有礼貌,音量要适当,态度要诚恳,衣着要整齐、得体、大方。
5、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影响工作,若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度。
6、本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亲自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代签。
7、本公司员工不得在仓库、禁烟工作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内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时,应将环境打扫干净。
8、本公司员工因故需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完成手续后,始离开工作岗位。
9、本公司员工的加班应事先经审批及得到员工认可,加班可领取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10、本公司员工应了解分层负责原则,对于公事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
11在职期间,不能从事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其他商业活动(如兼职等)。
五、工作时间及假期制度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工厂根据生产量可调整上下班时间)
2、上班时间:每天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为加强管理,保障员工的充分休息,公司严格控制加班。但因生产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适当安排加班,员工应予配合。
4、全年有薪节假日共10个工作日:(总经理特批的有薪节假日除外)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
5、中秋节、冬至、新年除夕,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提前下班,具体以节日前发出的通知为准。
6、有关假期制度:
(1)已达婚龄的员工,结婚前后可享受婚假3天。
(2)产育假
a、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受产育假。
b、产假45天:其中产前休假10天,难产者可增加产假15天。
(4)员工享受婚假、产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5)病假工资:按照请假计算。出现工伤时的病假工资计发,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6)员工请假(包括产育、婚、病、事、年假等)均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请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7)加班工资:每个星期六计算为加班工资,为平时的二倍,但是有请假、旷工行为者应先扣除请假、旷工时间后再计算;
(8)关于迟到:迟到1-15分钟计算为迟到,扣当天工资的1/3;迟到超过15分钟到30分钟算旷工,扣半天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计算为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5)病假工资:按照请假计算。出现工伤时的病假工资计发,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六、薪酬
1、工资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或协议,支付给职工的劳动薪金。
2、正式员工的薪酬组成。
_基本工资(按不同岗位设置职级,对岗不对人);
_绩效工资(销售提成、超产工资、节约奖、综合奖、加班费);
_津贴(对人不对岗含:午餐、特殊岗位补贴)。
3、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职位、工种、技能、经验、学历、工作表现、贡献及社会通胀,公司赢利、经营状况及有关政府规定等因素调整员工的工资。
4、员工必须对自己的工资情况保密。
5、工资支付日期:每月十五日为上月薪金发薪日,员工每月收到个人
薪金单后,若发现有差异,应在三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核查,核准后在下月发薪日更正。如超过十日,公司有权拒绝更正。如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办理。
6、工资要本人签名领取,如因故不能本人领取时,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出具委托证明。
7、加班工资的规定:
凡符合公司申请加班程序的加班费将按公司有关薪金制度执行。
8、公司不克扣职工工资,但可以代扣水电费、房租、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七、津贴
正式员工享受公司发放的津贴。津贴包含午餐、特殊岗位补贴。
八、奖金
1、公司规定每月十五日发放上月的奖金、超产奖、节约奖。
2、奖金分配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未满试用期的行政职员不予发放奖金。
4、对在当月中有危害企业行为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扣除其奖金。
5、公司每年根据其财政状况和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有关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年终奖金幅度。
6、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制定各类奖励方案。
九、劳动合同
全体员工必须按《劳动法》及广州市相应的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据以下条款进行签署: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的签署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各级劳动法律的规定。
2、劳动合同签署后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具备以下条款:
a、劳动合同的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劳动报酬;
e、劳动纪律;
f、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g、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签署劳动合同前,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劳动合同没有变更,公司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工作岗位,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a、双方协商同意的;
b、发生事故或故障,需要抢修或人员的临时调动;
c、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d、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情况。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a、双方协商同意的;
b、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劳动法规已经变更的;
c、因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
d、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9、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a、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b、劳动者患病或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不能积极主动工作,采取偷懒、投机、欺骗等手段抵制工作的;
e、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11、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
b、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生产条件达不到劳动者安全卫生要求,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c、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d、公司不按劳动合同或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3、职工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4、被辞退的员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和生产秩序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十、培训与进修
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可分为公司的整体培训、部门培训、国内学习培训等。
2、任何员工进入公司都要经过新员工公司导向培训和上岗培训,未经上岗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岗。
十一、员工绩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由试用单位直属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得正式雇用。
2、平时考核
a、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b、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为年度考核作参考。
3、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4、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各部门主管参与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5、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6、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人员名册报备。
7、年度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定请假办法额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第14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
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
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第15篇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
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16篇 生物公司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交接班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交班
4.1.1 、交班值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
4.1.2 、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擦试好本岗位的机器、电器仪表。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4.1.3、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
“十交”,即:
①、本班生产情况;②、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③、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④、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⑤、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⑥、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
⑦、室内外及设备卫生;⑧、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⑨、安全生产情况;⑩、领导的指示。
“六不交”,即:
①、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不交;②、设备保养不好不交;③、事故原因查不清不交;④、工具不全不交;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⑥、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
4.2 、接班
4.2.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
4.2.2 、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2.3 、检查要点: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油、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
4.2.4、要做到五不接:①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②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③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④设备运转异常不接;⑤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
4.3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4.4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4.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
5、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第17篇 某生物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第18篇 某生物公司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识别与评价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在出现新问题时能及时更新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达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实施。
相关部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 、内容与要求
4.1 、术语
4.1.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4.1.2、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2 、公司组织以总经理为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为组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
4.3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进行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建立运行控制和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4 、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
4.4.1、三种状态: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生产过程,属正常状态。生产的开始和临近结束时,危害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火灾、大风、暴雨、风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最小化。
4.4.2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辨识危险时应在对现有的危害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风险以及策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应在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活活动的各个方面使风险得到控制。
4.4.3 、七种危害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4.5 、危害辨识应依据本单位区域范围、生产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危害辨识应从基层做起,各部门也应对自己的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辨识。危害辨识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4.5.1、询问、交谈
由对某项工作具有一定经验的人组成小组(一般3-5人),分析某项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
4.5.2、现场勘察和工作经验判断
由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人组成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对现场环境或工作经验判断,发现存在的危害。
4.5.3 、查阅有关记录
通过查阅事故、事件、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
4.5.4 、获取外部信息
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文献资料、聘请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信息,包括货主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从中辨识存在的危害。
4.5.5、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员工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识有关的危害。
4.5.6 、安全检查表
运行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从而辨识出存在的危害。
4.5.7、其他适应的辨识方法。
4.5.8 、下列四种危害,应定为本单位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
a --曾发生过事故,至今无合理控制措施的;
b--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c --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
d-- 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诺提出的合理抱怨。
4.5.9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
定性评价一般适用于可以比较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评价;其它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其中:d-风险评价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4.6、风险评价实施
4.6.1、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本部门、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4.6.2、安全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危害辨识,统一组织风险评价小组进行公司的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19篇 生物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辖区域内禁止吸烟的管理机构、管理范围、检查职责和考核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包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职工。
2 、引用文件
集团公司“生产现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 、管理职责
3.1、公司的禁烟工作由生产部负责管理。
3.2、生产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禁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4、禁烟范围
公司所辖区域内除设定的吸烟室,其余均属于禁止吸烟范围。
生产现场包括所有生产车间及各科室的工房内、库房内。办公现场包括所有办公室、会议室。
5、管理要求
5.1、公司对各现场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由所属地行政负责人负责。发现吸烟者由本人负责,在现场发现烟头由属地单位负责。
5.2、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自查为主,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专项组负责不定期检查。
5.3、检查组人员对工作应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大力管理,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5.4、对检查组的工作,全公司职工有权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不认真或有徇私舞弊现象,全公司职工可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举报。
5.5、中层以上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公司禁烟规定,如发现违章者加倍处罚。
6、考核办法
6.1、各专项检查组每月末将当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报生产部。
6.2、安全部汇总后将处罚情况纳入当月绩效考评并于下月初报主管领导。
6.3、在禁烟区域内每发现一位吸烟者或每发现一个烟头均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民币。有直接责任人的,
由各单位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718 号电话 传真 118
6.4、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吸烟或在办公室发现一个烟头,罚款金额翻一番。
6.5、在易燃易爆危险点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工品的场所发现吸烟或烟头的每例罚款200元。
6.6、各单位可参照公司的规定,制订内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内部罚款由本单位自行支配使用。
6.7、对外来人员,主管单位或接待单位负责向其说明公司禁烟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违章吸烟,对主管单位或接待单位进行处罚。
7 本制度由生产现场管理部门制订解释。
第20篇 生物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对承包商(服务供方)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从公司承担工程项目、日常劳务工作、运输和装卸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项目发包部门负责实施对施工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2、采购部、物资库负责对运输和装卸承包方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3、安全员对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检查。
3、资格审查和年度评价
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对承包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运证等);
(2)验证承包方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审核承包方以往业绩表现;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人员持证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单位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等;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2、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审查后,将承包商的相关资质审查资料及其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交安全部审查,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选择承包商发包。
3.3、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每年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评价,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作为选择和续用承包商的依据。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复印件、过去3 年的安全生产业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4.1、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和承包方要按《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承包方单对施工或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方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2、承包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及我厂各项规章制度。
4.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相关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公司审核。
4.4、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前准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按合同要求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设施。
4.5、各类承包方必须承担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
4.6、对进入公司内施工或作业的承包方所有人员,由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7、在进入公司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前,由所在车间或部门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8、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人员监管,必须有警示标志及根据作业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设施。
4.9、承包施工单位需进行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等,须经公司安全员同意,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各项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厂安全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检查监督。
4.10、在重点、关键部位施工或作业,除承包商方设专人监护外,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管。
4.11、施工、作业临时用水、用电,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12、安全员、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应经常深入承包商施工或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落实安全措施的承包方,根据性质、严重程度,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和提出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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