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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处置管理制度

处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企业的日常管理、问题处理、风险防控等多个层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预防和解决内部矛盾,提升工作效率,并维护组织的稳定和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决策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权限,规定决策的执行流程和反馈机制。

2. 问题解决:设定问题报告、分析、决策和跟踪解决的标准化流程。

3.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的体系,防止潜在危机影响企业运营。

4. 内部沟通:规定信息传递的渠道和方式,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5. 纪律处分: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权威性。

6.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对处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重要性

处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决策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明确权责,防止内部冲突,保持组织稳定。

3. 预防风险:提前预见并应对可能的问题,降低企业损失。

4. 提升合规性: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

5. 塑造文化:反映和强化企业的价值观,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制定全面、实用的处置管理制度。

2. 全员培训: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提供改进建议。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案例学习:分享成功或失败的处置案例,强化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正、灵活的处置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每个环节的实施都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遵守。

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群众集体上访处置程序

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群众集体_工作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开展群众信访工作,更好地履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职责,维护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妥善处置群众_,根据镇区委办[2022]50号文件和区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特制订以下处置工作程序。

一、建立群体性_预警信息网络

建立群体_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群体_动向,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患于未然,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信访部门要及时掌握涉及群体_苗头信息,做出工作方案,并及时反馈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以便及时调集门卫保安力量和相关工作部门。

二、群众集体_处置的工作程序

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门卫保安的管理。门卫保安要严格遵守保卫规章制度,文明执岗。同时要协助区信访部门做好区委、区府大院_群众的引导和劝阻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由机关大院门卫值岗的保安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把_群众挡在机关大院外面,不允许进入机关大院。同时,积极引导_群众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或信访局反映问题。

第二步:当_群众人数多,不听劝阻,要强行进入机关大院时,门卫保安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应视事态发展情况,一面迅速调动其他保安人员到岗劝堵,一面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汇报事态发展趋势,如_群众不听劝导闯入机关大院,即向公安局负责协助维持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秩序的负责人报告,要求公安部门派员共同维持秩序,同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并通知信访局领导现场劝导_群众按信访程序到信访局_。

第三步:_群众不顾保安人员阻拦,冲入机关大院,全体保安人员必须全力把_群众堵在区委大院月洞门外和政府办公楼外,以保证区委、区政府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秩序。公安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快速派员到现场劝阻_群众不得进入机关办公楼,公安部门责任人应及时赶到现场指挥,防止事态发展,与此同时,信访局必须立即掌握了解_群众_的主要原因及要求,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共同协助做好_群众离院工作。

第四步:如果_群众无法劝回,执意要留在区委、区政府大院_、滞留、围堵或喧哗,煽动闹事,由保安人员协同公安部门予以清场,对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的_人员,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依法做出处理,其他_人员进行强行清场,全体公安、保安人员直到_群众最终离开大院方可回到各自岗位。群体_结束后,保安人员必须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后勤服务中心作好大事记。

第2篇 ks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第3篇 酒店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程序

酒店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0目的

为了确保及时正确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宾客、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__酒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__酒店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控制。

3.0职责

安全部负责__酒店各部门突发事件处置的归口管理。

__酒店各部门对本区域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提供情况、保护现场和协助处理。

4.0工作程序

突发事件的处置信息

(1)安全部接受突发事件的信息。

(2)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信息。

(3)相关的法律、法规。

安全部保安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快速报案,封锁现场。填写《突发事件现场情况记录》,作为突发事件处置的依据。

突发事件处置结果

(1)平息事态、控制了事态扩大。

(2)减少突发事件对宾客人身、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3)突发事件对__酒店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有效处置记录。

安全部每年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处置及影响程度进行总结分析与评价,形成《突发事件处置评价报告》识别需要改进的问题与机会。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控制

(1)店内出现可疑人员或情况

①保安人员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并控制险情;

②必要时报警。若是涉外事件,则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具体执行《发现可疑情况报查办法》,并做好《岗位勤务及安全情况日报记录》。

(2)交通意外事故处置

①院内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保安人员应及时疏通现场交通,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人群。

②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通知交警,具体执行《交通意外事故处理办法》。(3)宾客醉酒处置宾客醉酒时,应根据宾客醉酒的不同程度,分别处理。具体执行《宾客醉酒后处理规程》。

(4)宾客打架、吵架处置

①宾客之间在店内打架、吵架,保安人员应首先稳定双方情绪,尽可能将双方拉开。

②如事态严重,应报安全部经理并报警,具体执行《宾客纠纷处理办法》。

(5)可疑物品处置

店内如发现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应立即在现场划出警戒线,并报告安全部经理和报警,具体执行《可疑物品处理办法》。

(6)宾客违法处置

①宾客店内行为违反我国现行法律,保安人员应控制该宾客并及时通知110。

②具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宾客违法处理办法》。

(7)宾客死亡、意外受伤处置

①宾客在店内因病死亡、自杀或他杀,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②外国人在店内因病死亡、自杀或他杀、应立即报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执行国家旅游局《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

③宾客在店内意外受伤,应及时与医务室联系,采取救护措施。具体执行《宾客死亡、意外受伤处理规程》。

(8)宾客财产报失处置

宾客如在店内丢失、被盗、被骗财物,按《宾客财产保护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9)火灾处置

①安全部接到火警信号时,执行《火警信号处理办法》,填写《火警信号记录》。

②火灾发生时,执行《灭火作战预案》。填写《火灾事故报告》。

③发生重大火灾,宾客和员工的疏散办法执行《火灾疏散预案》,填写《火灾事故报告》。

(10)宾客食物中毒处理

①宾客在店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餐饮部和安全部经理,应立即报告政府卫生防疫部门。

②必要时将中毒宾客送往医院抢救,按《宾客食物中毒处理规程》执行。

资源要求

(1)明确突发事件处置人员的职责。

(2)联络通信工具。

(3)必要的交通工具。

(4)适用的法律法规。

(5)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的配合部门。

5.0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宾客财产保护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突发事件现场情况记录》

《岗位勤务及安全情况日报记录》

《火警信号记录》

《火灾事故报告》

第4篇 公司垃圾收集标识贮存处置管理作业指导书

公司垃圾收集、标识、贮存、处置管理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特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应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内及中转站的垃圾分类、标识、收集和处置。

三.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和监督本部门的员工执行该管理作业指导书,全体员工都有责任控制和减少垃圾,维护实施环境管理。

(二)总务课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

四.作业内容

(一)各部门本着提高服务质量,节约资源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资源、物料消耗,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二)在公司内部各课内分别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桶、篓),标明垃圾分类名称(塑胶类、纸类、金属类、危险品类),每日产生的垃圾须当日及时清理、分类、标识和收集。公司内部各课按下述方式设置垃圾回收桶,每天下午16:30钟由各课卫生负责人将分类垃圾从各责任区域送到公司垃圾中转站,由清洁工做统计汇总,然后下午17:00点钟,将不可回收物品送至社区的垃圾回收站。

1、金属类:包括废金属物品,饮料瓶、化妆品包装瓶罐、食品瓶罐类等。

2、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即湿垃圾,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皮、剩菜剩饭等。

3、危险品类:碎玻璃、废旧电器、荧光灯管、灯泡、电池、晒鼓、墨盒。

4、塑胶类:包括废塑料袋、包装袋、发泡胶、、牙膏皮、牙刷等。

5、纸类:其中纸类包括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大小纸盒等。

(三)办公室产生的废弃事务性用纸需投入可回收纸类区域,其他垃圾分别投入相应的垃篓,然后由各课垃圾负责人打扫分类放置在各垃圾回收箱。

(四)排水沟清理出的污物按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

(五)建筑垃圾由建筑施工承包方在建筑完工后,一次性清运。

(六)各类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应统一放入各自的危险品垃圾桶内,并贴附相应的标识放在化学危险废物置场存放,同时由专人记录、填写有关清单表格。最后统一交给有处置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含油、含洗涤剂、含有机化学溶剂的抹布、手套也应列为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由清洁工按有害废弃物处理。

(八)废电池由清洁工统一收存进专设的大铁桶,后按有害废弃物处理(汞除外),所有危险废弃物处理必须填写《危险危废分析表》

五、相关文件

《废弃物处理程序》

六、相关记录

《危废分析表》

《废弃物统计汇总表》

第5篇 安全责任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125mw机组留守人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125mw机组留守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125mw机组留守人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__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__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__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留守值班员在集控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值班员全面负责本班留守的各项工作事务,但留守人员的考勤及请假由集控班长负责。

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各种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3 留守人员的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盗,保证生产现场设备以及附件不遗失,及时发现生产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准确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操作任务。

3.4 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及时通知集控值长、班长,且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正确处理。

3.5 分专业按巡视检查卡(表)对设备进行检查,对异常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集控班长。电气运行设备必须每个班进行检查,备用设备每天中班还需进行检查;空压机运行时每小时检查一次,每2小时对冷却器、储气罐放水1次,每周星期四中班对总储气罐放水1次。

3.6 留守人员正点如实抄录控制室内各类表计,抄录辅机设备用电、抄录交接班电度、准确计算电能。

3.7 认真做好各项定期工作,做好主变冷却装置倒换、高频通讯等日常维护工作。

3.8 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及填写设备缺陷单。

3.9 积极配合检修工作,及时接收检修开出的工作票,并安排人员打印出操作票,需要两人进行的操作,由主值班员联系集控班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操作,但电气留守人员需担当操作票的监护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10 确保任何时候都有人员接听控制室内电话。

3.11 切实安排做好控制室内、各表盘的交接班卫生工作。

3.13 保管有关工具、仪表、钥匙等物品,并做好维护清洁卫生工作。

3.14 负责本班留守人员的劳动纪律、文明生产、安全教育、规范化值班等工作。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__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__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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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安全责任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综合管理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综合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__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__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__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综合管理员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对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综合管理的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部门的安全日活动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熟悉本专业所属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的规格性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入库质量关,对入库的备品备件、工器具的质量好坏负责。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____洲火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__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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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安全责任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__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__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__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纠正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措施提供依据。

3.5 每季度对关停机组的安全生产、设备完好、消防保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3.7 进行检修实体培训基地改造方案的策划并对施工安全、工艺质量、施工进度负责。若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资料。

3.8 关停机组区域内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9 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参与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

3.10负责组织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__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__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__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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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安全责任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__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__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__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__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纠正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措施提供依据。

3.5 每季度对关停机组的安全生产、设备完好、消防保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3.7 进行检修实体培训基地改造方案的策划并对施工安全、工艺质量、施工进度负责。若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资料。

3.8 关停机组区域内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9 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参与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

3.10负责组织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__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__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__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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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电梯异常情况处置管理规范

电梯异常情况处置管理

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都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1)、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箱。电话通知工程部并拨打119电话。

2)、井道或轿箱内失火时,司机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工程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以便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电梯遭到水侵的处置:

电梯的坑道遭水侵,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试梯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10篇 年丰商场监控室警情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监控室警情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精神饱满,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

二、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各项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会发现和捕捉异常信息、会跟踪观察和锁定目标。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辖区域内重点单位部位和重点监控内容,熟悉各监控点、监控时间段重点、监控的范围和部位。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每个监控点的动态时间要求操作监控器,确保每个监控点监控探头在可视范围内监控的范围,部位等效果最好。

五、必须密切注意监控范围,易发案部位及重点部位动向情况,并迅速电话通知防损部。

六、情况处置后由负责人向监控室反馈信息,由监控室值班员及时记录在《监控室交接班记录》本上,保存资料并存档备案。

第11篇 _物业管理中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物业管理中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ze(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ee(负责教学区物业)

e e(负责家属区物业)

e e(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e 1e(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e e(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ee(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ee(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e e(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e 1e

成员及联系方式:ee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e e

e 1e

e e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eee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e e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z;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z.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z zz;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zz.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物业管理中心

第12篇 粉尘防爆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落实好粮食粉尘的治理工作,特制定粉尘防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除尘规范;粉尘测试;浓度预警措施;火灾(爆炸)应急预案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列粉尘防护区域包括:筒仓、方仓、平仓及周边作业区域。

第四条为防止粉尘爆炸,进入作业区域的所有人员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该区域动火严格按照公司动火申请程序办理,做好隔离防范措施。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级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第二章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

第六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如筒方仓区域配置的防尘防爆电机、防尘防爆照明灯、防尘防爆控制箱、平仓防爆照明灯等。

第七条安装卸爆口。密闭的输送设备、斗提机、刮板机、除尘管道等必须安装卸爆口。

第八条配置除尘器。除尘器能将作业中的扬尘,密闭空间等区域的粉尘吸收掉,保证作业环境以及降低密闭空间的粉尘浓度。

第九条安装除铁器。除铁器主要用来清除散粮中铁屑等杂物,防止与刮板机等碰撞、摩擦而引起爆炸。

第十条清仓工具、除尘工具等宜选用防爆工属具。

第十一条平仓内作业的设备(叉车、装载机、提货车辆等)必须配置防火罩。

第三章除尘规范

第十二条筒、方仓区域(机械部散机队负责)

(一)作业前检查好除尘设备是否可靠,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并做好检查、运行记录。

(二)作业过程中做好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的巡视工作。

(三)每班作业完毕,需安排作业工人清理积尘斗的粉尘;每船作业完毕,安排除尘工对作业设备除尘,安排工人清理滤芯、布袋等除尘设备。

(四)维修工每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一次(除尘系统月检表见附件1)。

(五)刮板机头尾轮,斗提机尾部、筒仓壁等一些隐蔽的积尘区域,每半年清理一次。

(六)除尘系统操作参照以下操作指引

1.除尘系统作业前

(1)提前2天检查除尘系统是否正常,并试运行。

(2)作业前15分钟开启除尘系统,启动除尘系统时,首先打开排灰器,其次启动刮灰器,最后启动集尘器。关闭时则相反。

2.除尘系统作业中

(1)检查滤袋是否破损,发现灰尘快满时必须清理;

(2)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控制仪表以及除尘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所有连接部件工作是否平稳、有无异响。

(5)检查除尘系统各部位是否有漏风。

(6)空压机每班至少开启阀门排废水一次。

(7)除尘系统的粉尘清理由每班的作业工人负责,散机队负责监督。

(8)除尘系统的清理频率每班不少于2次,粉尘的处理听从散机队的统一安排。

(9)阴雨天气不准启动除尘器。

3.除尘系统作业后

(1)维修工检查减速机油、空压机油。

(2)清理电子控制器表面粉尘。

(3)检查滤袋是否破损,表面粉尘的处理。

(4)清理空压机滤芯及空压机表面粉尘。

(5)每半年检查一次电磁阀中的橡胶膜片,并处理损坏的膜皮。

(6)每年更换一次过滤气包内的过滤材料。

(7)工人彻底清理除尘系统的粉尘。

第十三条 平仓区域(操作部库场队负责)

根据《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要求,定期或达浓度预警值需安排积尘清理。

区域

仓库/设备

除尘方式或方法

除尘措施

派工需求

负责单位

备注

港区

港1#库

高压水枪清洗或人工清扫

作业人员需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清扫库顶、灯具罩等粉尘时向工程部借用升降梯,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3、进行粉尘清扫时,须停止该区域内的所有作业线;

4、清扫过程中严禁携带一切火种;

5、进行粉尘清扫时,所有消防设备均应处于完好状态,仓库门打开通风;

6、指定专人(库场员)进行监管;

7、作业前通知变电站人员到现场确定,确保电气方面安全;

8、清洗半库时做好隔离,防止货物湿损。

工人8名

操作部库场队

每个仓库除尘计划时间暂定1周,鉴于除尘期间将会受到堆存计划及提货影响,届时除尘时间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港2#库

仓储

仓储1#库

仓储2#库

仓储3#库

仓储cfs库

筒方仓

刮板机

人工清扫

1、控制箱打到空挡;2、刮板机紧停;3、严禁烟火;4、系安全带;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4人

机械部散机队

筒仓壁清理会根据空仓情况灵活安排。

斗提机

人工清扫

1、严禁烟火;2、测氧;3、控制箱打到空挡;4、斗提机紧停;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6人

8个筒仓

人工清扫

1、刮板机紧停;2、严禁烟火;3、穿戴好劳保用品;4、测氧;5、照明。

工人4人

第十四条定期做好积尘清理工作(详见下表)

第四章 粉尘浓度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位置

测试位置主要包括:卸料坑、卸料廊道、斗提坑、筒仓、方仓及上通廊、平仓等区域(粉尘浓度测试表见附件2)。

第十六条 测试要求

(一)筒、方仓及平仓进仓作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为每船一次,方仓及平仓出仓作业同类货种每月不少于一次,筒仓清仓每仓一次。

(二)筒、方仓区域动火作业需要检测粉尘浓度。

(三)每次测试点不少于三处,测试点选择以扬尘最多处为宜。

(四)粉尘浓度测试应在作业首个工班内完成,并做好检测记录。

粉尘浓度测试参照粉尘测试仪操作指引执行:

1.粉尘测试仪使用之前请先阅读测氧仪使用说明书;

2.对检测仪进行校准(参照校准步骤进行);

3.检查测试仪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粉尘测试仪用于检测较密闭空间,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5.粉尘测试仪使用时先启动检测仪,按启动按钮,检测仪通过自测后,便开始正常操作;

6.穿戴好劳保用品,用塑料袋包好检测显示仪表到检测点检测;

7.检查粉尘浓度时,尽量在粉尘大而集中的位置检测;

8.按仪表中间键保存检测数据,再按此键回到正常检测界面;

9.查阅数据时,回到设置界面,有一个存储图标,直接可以查阅数据;

10.粉尘浓度超过仪表设定值时,检测仪自动报警;

11.检测完毕,关闭电源开关。

12.检测仪使用后清理表面粉尘,使用柔软湿布清洁仪器表面,请勿使用溶剂、肥皂或上光剂;

13.定期校准、测试和检查检测器;

14.请勿将检测仪浸入水中,存放在干燥、阴凉位置。

第五章 预警措施

第十七条 粉尘浓度预警值。主要货种预警值见下表:

货种

预警值(g/m3)

爆炸下限浓度(g/m3)

大豆

3.5

35

玉米

5

50-75

小麦

3

30

大麦

10

>100

第十八条 预警措施

(一)检测粉尘浓度超过货种预警值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停止作业。

(二)廊道区域:检查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三)筒方仓流程:作业停止后,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继续工作。

(四)筒方仓区域:开启上通廊窗户、卸料坑门等区域通风、散气。

(五)所有区域:安排人员进行除尘。

(六)之后每个小时测粉尘浓度一次,待粉尘浓度下降到安全值后,再重新作业。

(七)安排专人负责重要区域,保证该区域无火源。

第六章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经理

组 员:机械部经理、操作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

组 长:机械部分管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安监室主任、散机队队长、库场队队长

组 员: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二十条 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1.为公司事故处理指挥机构,负责事故救援而展开各项组织、协调、决策工作;

2.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组建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4.负责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负责了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6.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外部协调工作;

7.根据事件的大小,上报上级单位,协助进行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救援预案要求和程序,负责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将事故及时、准确的上报公司;

2.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在公司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火灾(爆炸)应急救援的运行程序

(一)筒仓、方仓发生火灾(爆炸)

1.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须立即向操作部值班调度报告,如有对讲机应在对讲机内各频道大声报告事故地点,呼吁区内人员立即撤离。报告电话:(0596)6858127/(0596)6858128,操作部须确保上述报告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公司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立即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办法报告程序逐级汇报)。

2.如事故发生时筒仓、方仓流程正在作业,中控员应急停各运行的设备,切断设备的供电,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3.在提升塔、皮带廊道、筒仓区内等场所的人员听到爆炸声后,应立即撤离到距筒仓、提升塔、皮带廊道等设备100米外的地方。

4.应急救援实施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相应的应急工具(灭火器、消防带(枪)、消防斧、抢修工具等)赶到现场安全区域待命;

5.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安全区域,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和发出增援要求。

6.主要急救处置方式:

(1)灭火组应立即用水枪在外围向爆炸点、着火点及周边喷射,并迅速对着火点或爆炸点周围的管道等密闭容器进行喷水降温,防止二次爆炸。当爆炸停止后,应迅速对管道、封闭的容器等设备内部射水。

(2)抢险组应备好相应的工具,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随时准备拆除有关设备。作业中必须与灭火组密切配合,防止火焰和爆炸伤人。

(3)救援组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并负责灭火、抢险等物质的抢运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由机械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至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漳招码头字〔2022〕32号”《粉尘防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13篇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办法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1)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3)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5)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7)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8)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9)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10)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2】

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2022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术语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1.3 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31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3.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 -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

1.3.3其他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2〕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22〕19号)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22〕56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环函〔2022〕17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2〕90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2〕134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违法案件督察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22〕173号)

《关于加强全省铅酸蓄电池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2〕73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环办〔2022〕87号)

2 企业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

2.1 企业责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责任主体。

2.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负责。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别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

以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为目标,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制定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开展内部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对其医疗废物的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1.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合法经营。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对其经营危险废物行为及经营活动中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负责。

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为目标,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2.1.3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经营单位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去向等情况。

2.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任

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依法履行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受理、审核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有关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材料和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审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环境应急预案;审批危险废物转移事项,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

建立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分级管理名单并按要求更新;组织开展辖区内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去向等情况。

(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指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

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即是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鉴别。

3.2 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3 对沾染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容器、包装物和其他物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4 对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存有争议的,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别。

鉴别费用由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承担。

在鉴别结果公布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5 为降低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环境风险,本省范围内有相应处置企业的,应优先安排省内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3.6 在拟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持证接受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前提下,优先批准以利用为目的的跨行政区域危险废物转移活动。

3.7 对单个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相同、数量较小且该类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产生单位可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指定的产生相同类别危险废物数量较大的企业暂时集中贮存、集中转移处置。

3.8 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禁止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和使用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

4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4.1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格式见附件1。

危险废物台账应与生产记录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

4.2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格式见附件2。

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报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3.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转移计划格式见附件3)。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或者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

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不再审批。

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单。

4.3.2在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内跨省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4.3.3产生单位应当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3.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转移频繁的单位,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一日一单制度,但每单必须附详表对当日转移情况进行说明。

详表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转移数量、禁忌及应急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单位联系方式。

4.3.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

4.3.6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的检查。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自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批准转移计划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3.7 转移危害特性特别巨大的危险废物(如废汞触媒)时,应采用押运员制度。

4.3.8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十日前将本地上月危险废物转移情况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4.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4.4.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

4.4.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4。

4.4.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鼓励制定中长期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但一般不超过5年。

4.4.4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4.4.5 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产生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4.5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4.5.1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4.5.2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4.5.3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4.5.4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施(贮存间)。

4.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4.6.1 各类标志标牌式样

4.6.1.1 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说明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警告标志外檐2.5cm;材料应坚固、耐用、抗风化、抗淋蚀。

4.6.1.2 危险废物种类标志

危险分类

符号

危险分类

符号

e_plosive

黑色字

橙色底

爆炸性

to_ic

有毒

flammable

黑色字

红色底

易燃

harmful

有害

o_idizing

黑色字

黄色底

助燃

corrosive

腐蚀性

irritant

刺激性

asbestos

石棉

4.6.2 标志标牌应当设置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

4.6.3 标志标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

当发生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检查时间至少每年一次。

4.6.4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4.6.4.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警示性标牌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性标牌,样式如图所示:

警告标志规格颜色说明:

材料:坚固、耐用、抗风化、抗淋蚀

颜色:背景色 黄色 文字和字母 黑色

尺寸:警示牌 等边三角型 边长≥400mm

主标识 高≥150mm 中文文字 高≥40mm

英文文字 高≥40mm

4.6.4.2 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样式如图所示。

说明: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4.6.4.3 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

图形和文字颜色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橘红色。

样式如图所示。

4.7 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贮存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

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本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延长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贮存其收集的危险废物确需延长贮存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其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为三个月以内,不得延期。

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存放;工业危险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存放;固态、液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存放;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存放;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废物分开存放。

4.8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8.1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状况、应急预案启动情形、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措施、事故报告等。

4.8.2 要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应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新的危害等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

审核后的应急预案要发布实施。

4.8.3 有关企业要配备基本的应急设施、设备及装备,并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同时保存好演练的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4.8.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绘制厂区应急疏散路线示意图,图中标出单位及厂区周边地理位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位置以及周边的道路、河流和环境敏感点信息,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制作应急响应相关人员联系通讯表、外部应急救援单位联系通讯表、危险废物理化特性及处理措施图等,并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设施场所显著位置处张贴。

4.8.5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可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企业综合性的环境应急预案,但内容应满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

4.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接收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

4.9.1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不得将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再次转移。

4.9.2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处置。

4.9.3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对拟接受委托的单位资格、能力等进行核实,查明其是否具有与拟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的利用、处置资质。

4.9.4 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与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说明拟委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处置要求与标准等。

4.10 定期监测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保证污染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4.11 业务培训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11.1 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

4.11.2 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4.12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置、相应岗位和车间。

4.13 危险废物档案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资料、应急预案及环境应急演练记录、环境监测、员工培训记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等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4.1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专门规定

4.14.1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和报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4.14.2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还应包括如下内容:危险废物成分分析记录;新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和去向等情况;单位内部检查相关记录;设施运行及环境监测有关记录等。

4.14.3 危险废物移入我省境内进行处置、利用的,应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

4.14.4 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制度

从事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均执行台账、季报、年报制度,每季度1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报表,次年的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每批(次)接受的危险废物处置完成后十日内,将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报有相应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格式见附件5)

当经营过程发生事故或发现其他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形时,应即时向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5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环办〔2022〕87号)要求,我省在“十二五”期间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5.1 省辖市、省试点直管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5.1.1 建立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

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应当纳入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

5.1.2 及时更新监管重点源清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源清单实施每年更新制度,省内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5.1.3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5.1.3.1考核指标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

每个被抽查考核企业均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是否达标。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见附件6)。

5.1.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未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转移的危险废物没有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

考核年度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人员伤亡的。

5.1.4 报告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

计算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抽查合格率,总结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辖区半年和上年度产生和经营单位考核工作总结。

5.2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5.2.1 建立河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根据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的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源清单进行筛选,确定列入省级以上重点监管源的企业名单;监管源名单每年更新。

5.2.2 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

采用全年分散或集中抽查的方式,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年度内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

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重点源清单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对经营单位全部检查。

5.2.3 报告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

计算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抽查合格率,总结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

每年3月31日前将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总结上报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

5.2.4 建立考核机制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合格率通报全省。

对合格率低于60%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环境保护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对该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评比创建活动,直至该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合格率达到60%以上。

5.2.5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及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依据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分级、分批次、分行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6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6.1 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权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2 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视违法情节,分别采取挂牌督办、“黑名单”等处理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施列入黑名单或挂牌督办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或虽经批准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6.3 有下列情况的,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设区的市同时有4家以上(含4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或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的 。

6.4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执法时发现的上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违法案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直接处理或委托处理意见;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经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不得实施处罚。

第14篇 公司废物(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关于废物(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处置的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

1、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

2、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

3、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

4、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员工劳保配制

1、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

2、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二、使用规定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

3、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

4、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三、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库房将做好每月的台账,并做好危废的三防工作。

3、需处置转移时、申报相关资料到区环保局备案,通过正规手续,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四、检查监督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ee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第15篇 市某某区房产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成华安监委[2005]21号《成华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辖区内所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指突发性安全事件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包括火灾、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建筑事故等。 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大安全事件、重大安全事件和一般安全事件。

1、特大安全事件: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 故;一次性造成20人及以上的重伤事故;一性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件: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

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一般安全事件: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 性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

二、 应急指挥系统

根据局内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 联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局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小组由局长周文胜任组长,副局长陈丹、刘万霞,纪检组长晏永康为副组长,陈平、任心刚、钟亮、钟雨、徐辉、徐进、谢碧卿、黄基贵、汪鸿鸣、严秀英为成员的应急小组,其他科室也应确定人员负责安全应急工作。

三、 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事件发生地的单位应立即组 织人员积极实施救助、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同时应将详细情况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在接到报告后以电话形势先行向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区安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在24小时内将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1、 重特大安全事件:可采用越级上报的程序。

2、一般安全事件:采用一事多报程序,即事发后,事 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向当地街办、业务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报告,并于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书面形式上报。 应急小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事故发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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