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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设施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煤气设施管理制度

煤气设施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煤气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气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 应急预案与演练

3. 员工培训与教育

4. 安全操作规程

5. 设施的安装、改造与报废管理

6.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

7. 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日常维护与检查:定期对煤气管道、阀门、储罐等设施进行检查,记录设备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隐患。

2.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 员工培训与教育:对所有接触煤气设施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煤气的危险性及安全操作方法。

4.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步骤,规定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5. 设施管理:规范煤气设施的安装、改造和报废流程,确保所有改动符合安全标准。

6.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通过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7.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快速、有效的事故报告机制,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重要性

煤气设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有效预防因设施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减少设备故障率,延长设施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气设施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实施定期的安全审核,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3. 强化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

4. 与专业机构合作,定期对煤气设施进行专业检测,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5.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煤气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我们才能构建起坚实的安全屏障,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煤气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气设备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煤气动火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煤气设备和设施的违规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与爆炸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和给公司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密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煤气产生、抽气、回收、净化、输送、加(降)压、储存、使用、修理与维护保养以及新老煤气管道已对接的有关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外协队伍人员。

不适用于未与生产运行煤气设备和设施对接的在建煤气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必须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证”的范围

1、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除未与老的(包括在用或停用)煤气设备和设施连接在一起的在建煤气新设备外,从高炉和转炉的烟罩起,到各个使用煤气的炉、窑(包括钢水包、铁水罐等用户)止,其间的所有煤气设备和设施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2、煤气区域:煤气区域包括以下三部分:

(1)距高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边缘10m以内的区域;

(2)距转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15m以内的区域;

(3)规定的煤气危险区域;此类区域我公司现有:煤气柜院内、炼钢风机房内、bprt厂房内。

在以上规定的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及上述三类煤气区域内,动用电、气焊等动火之前,都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又称:动火作业票)。

第四条:动火作业票的实施程序及要求

1、在煤气区域内或煤气设备及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或虽已办理,但煤气防护人员未在作业票上签字“同意动火”前,严禁动火。

2、动火作业票,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一式三份,认真填写票内所列各项内容和必须的安全措施,或制定出书面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3、动火票填写完毕后,经逐级领导审核完善并签字同意,交由煤气防护站。

4、作业前,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检测、实验合格后,签发同意动火许可证,并作业现场负责人收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字同意动火的“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方准动火。

5、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点周围有无残留火种,如有及时扑灭。工作完毕后,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安全处应各留一份“动火许可证”存档备查。

6、“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证”式样:

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

办票时间:年月日星期()

单位

动火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动火地点

申请人

动火内容

动火部位示意图

安全措施

车间主任意见

签名:

日期:

设备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安全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厂 领 导

意见

签名:

日期:

现场施工负责人

防护站长

设备科长

安全处长

调度长

安全副总

防护人员实验检测记录及意见

煤气防护者:

时间月日时分

复验记录

第五条:责任、权力和义务。

1、办理人在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应有书面对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作业票的安全措施等内容。对作业票上所填写的所有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作业票的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作业票中的所有内容,设备科长侧重对工作内容、技术条件等非常规性安全措施负责,安全科长(防护站长)、安监部长侧重于专业安全措施的审核补充与完善,对安全措施正确完整性负责。调度长着重审核作业时间是否合适,为其创造条件,对作业时间给予保证。车间主任、厂长、公司安全副总对作业票要全面审核,对其全部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审核人员有权修正作业票内有误的填写内容和增添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3、现场煤气防护人员履行好现场监护职责,有权决定作业票是否签发,有权监督作业全过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违:现场煤气防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常规安全措施:

1、通用安全措施:在煤气区域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遵守环境co浓度24ppm可长时间工作,24ppm-4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一小时,40ppm-8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30分钟,80ppm-16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15分钟的规定。

2、正压动火安全措施

(1)正压动火组织措施:煤气设备的正压动火前,必须制定书面“动火方案”附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一并上报审批。“动火方案”内容包括:动火项目、时间、地点、临时组织机构及其各参与人员的分工、安全措施等。在动火作业前对参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方案交底。

(2)正压动火常规安全技术措施:

①检查确认待动火点煤气设备附的近煤气管道等接地线良好;

②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

③现场备灭火器两个或适量黄泥等,备两台空气呼吸器,以备扑灭煤气设备焊透泄漏煤气的着火(此条款也适用于煤气带压电焊堵漏)。

④在动火点附近设专人看管压力表检测动火煤气设备内的压力,动火点处煤气压力保持在1-10kpa间,也可通过在附近岗位的煤气压力表监视煤气压力,并用对讲机等与动火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当压力低于1kpa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正压动火作业时,严禁煤气压力低至0.5kpa以下。

⑤经煤气防护人员实验设备内的煤气o2<1%或取样做爆发实验,连续三次着到桶底为合格。并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票,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但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⑥正压动火时,煤气防护人员应现场监护,作业人员以满足动火需要为宜,严禁作业现场出现人浮于事和围观的情况。

3、停煤气设备动火常规安全措施

(1)确认使用盲板阀等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的可靠隔断装置,可靠的隔断煤气来源。

(2)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并检查确认距停煤气置换的设备与管道40m内无火源。

(3)在未接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动火作业票前,严禁电焊机的地线和其他电源线与煤气设施接触。

(4)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5)在煤气设备外部动火前,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打开待动火煤气设备的人孔和放散,在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6)在停煤气的设备内部动火前,先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停氮气,断开通氮气的胶皮管,打开所有人孔和放散,用轴流风机强制通风或通过自然通风,用空气置换氮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各个人孔内和各个放散处取样检测,以co浓度小于24ppm,同时o2含量大于19.5%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在煤气设备内动火时的一般安全要求:

①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带co和o2报警器,o2、co含量与允许对应的最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当co浓度在24ppm以下,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允许长时间工作;当co浓度在24ppm-50ppm间,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co浓度达到50ppm以上或o2含量小于19.5%时,必须戴空气呼吸器或人员撤出煤气设备内,停止动火作业,重新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和重新由煤气防护人员实验,合格后在现场的有效动火作业票上二次签发,方准再次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

②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带煤气作业或进入有煤气中毒或氮气窒息可能的封闭式设备内作业时,监护人员必须是煤气防护人员;

③在煤气设备内或炉窑作业时,人孔处悬挂“有人作业,禁封人孔”安全警示牌,进、出设备的人数必须清点,相等后,确认其内无人后,才准封人孔。

④在煤气设备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在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设施的动火常用安全措施:

(1)检查确认待动火点作业点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如有,及时清除。

(2)检查动火点作业点附近的煤气设备有无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堵漏、隔离等防范措施。

(3)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

(4)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许可证”, 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第七条:罚则

1、对规定应办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2000-4000元的罚款。

2、在规定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的动火),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区域内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1000-2000元的罚款。

3、对应办而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的,或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签字同意擅自动火的若发生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票内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的,一次罚款100元。

5、作业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人员现场纠正制止不听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防护人员实验(或化验)不认真,不按规程规定要求操作,出现假数据,而作业票上出现填写不实数据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追究责任。

7、因作业票中(含书面作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完善,虽说在操作过程中全面落实了作业票中的所有安全措施,但未能避免非违章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按责任大小追究办票人和各审核人的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督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2篇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煤气动火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煤气设备和设施的违规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与爆炸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和给公司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密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煤气产生、抽气、回收、净化、输送、加(降)压、储存、使用、修理与维护保养以及新老煤气管道已对接的有关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外协队伍人员。

不适用于未与生产运行煤气设备和设施对接的在建煤气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必须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证”的范围

1、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除未与老的(包括在用或停用)煤气设备和设施连接在一起的在建煤气新设备外,从高炉和转炉的烟罩起,到各个使用煤气的炉、窑(包括钢水包、铁水罐等用户)止,其间的所有煤气设备和设施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2、煤气区域:煤气区域包括以下三部分:

(1)距高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边缘10m以内的区域;

(2)距转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15m以内的区域;

(3)规定的煤气危险区域;此类区域我公司现有:煤气柜院内、炼钢风机房内、bprt厂房内。

在以上规定的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及上述三类煤气区域内,动用电、气焊等动火之前,都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又称:动火作业票)。

第四条:动火作业票的实施程序及要求

1、在煤气区域内或煤气设备及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或虽已办理,但煤气防护人员未在作业票上签字“同意动火”前,严禁动火。

2、动火作业票,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一式三份,认真填写票内所列各项内容和必须的安全措施,或制定出书面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3、动火票填写完毕后,经逐级领导审核完善并签字同意,交由煤气防护站。

4、作业前,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检测、实验合格后,签发同意动火许可证,并作业现场负责人收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字同意动火的“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方准动火。

5、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点周围有无残留火种,如有及时扑灭。工作完毕后,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安全处应各留一份“动火许可证”存档备查。

6、“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证”式样:

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

办票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

单位

动火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动火地点

申请人

动火内容

动火部位示意图

安全措施

车间主任意见

签名:

日期:

设备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安全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厂 领 导

意见

签名:

日期:

现场施工负责人

防护站长

设备科长

安全处长

调度长

安全副总

防护人员实验检测记录及意见

煤气防护者:

时间 月 日 时 分

复验记录

第五条:责任、权力和义务。

1、办理人在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应有书面对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作业票的安全措施等内容。对作业票上所填写的所有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作业票的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作业票中的所有内容,设备科长侧重对工作内容、技术条件等非常规性安全措施负责,安全科长(防护站长)、安监部长侧重于专业安全措施的审核补充与完善,对安全措施正确完整性负责。调度长着重审核作业时间是否合适,为其创造条件,对作业时间给予保证。车间主任、厂长、公司安全副总对作业票要全面审核,对其全部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审核人员有权修正作业票内有误的填写内容和增添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3、现场煤气防护人员履行好现场监护职责,有权决定作业票是否签发,有权监督作业全过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违:现场煤气防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常规安全措施:

上一页12下一页1、通用安全措施:在煤气区域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遵守环境co浓度24ppm可长时间工作,24ppm-4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一小时,40ppm-8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30分钟,80ppm-16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15分钟的规定。

2、正压动火安全措施

(1)正压动火组织措施:煤气设备的正压动火前,必须制定书面“动火方案”附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一并上报审批。“动火方案”内容包括:动火项目、时间、地点、临时组织机构及其各参与人员的分工、安全措施等。在动火作业前对参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方案交底。

(2)正压动火常规安全技术措施:

①检查确认待动火点煤气设备附的近煤气管道等接地线良好;

②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

③现场备灭火器两个或适量黄泥等,备两台空气呼吸器,以备扑灭煤气设备焊透泄漏煤气的着火(此条款也适用于煤气带压电焊堵漏)。

④在动火点附近设专人看管压力表检测动火煤气设备内的压力,动火点处煤气压力保持在1-10kpa间,也可通过在附近岗位的煤气压力表监视煤气压力,并用对讲机等与动火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当压力低于1kpa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正压动火作业时,严禁煤气压力低至0.5kpa以下。

⑤经煤气防护人员实验设备内的煤气o2<1%或取样做爆发实验,连续三次着到桶底为合格。并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票,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但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⑥正压动火时,煤气防护人员应现场监护,作业人员以满足动火需要为宜,严禁作业现场出现人浮于事和围观的情况。

3、停煤气设备动火常规安全措施

(1)确认使用盲板阀等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的可靠隔断装置,可靠的隔断煤气来源。

(2)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并检查确认距停煤气置换的设备与管道40m内无火源。

(3)在未接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动火作业票前,严禁电焊机的地线和其他电源线与煤气设施接触。

(4)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5)在煤气设备外部动火前,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打开待动火煤气设备的人孔和放散,在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6)在停煤气的设备内部动火前,先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停氮气,断开通氮气的胶皮管,打开所有人孔和放散,用轴流风机强制通风或通过自然通风,用空气置换氮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各个人孔内和各个放散处取样检测,以co浓度小于24ppm,同时o2含量大于19.5%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在煤气设备内动火时的一般安全要求:

①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带co和o2报警器,o2、co含量与允许对应的最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当co浓度在24ppm以下,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允许长时间工作;当co浓度在24ppm-50ppm间,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co浓度达到50ppm以上或o2含量小于19.5%时,必须戴空气呼吸器或人员撤出煤气设备内,停止动火作业,重新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和重新由煤气防护人员实验,合格后在现场的有效动火作业票上二次签发,方准再次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

②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带煤气作业或进入有煤气中毒或氮气窒息可能的封闭式设备内作业时,监护人员必须是煤气防护人员;

③在煤气设备内或炉窑作业时,人孔处悬挂“有人作业,禁封人孔”安全警示牌,进、出设备的人数必须清点,相等后,确认其内无人后,才准封人孔。

④在煤气设备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在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设施的动火常用安全措施:

(1)检查确认待动火点作业点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如有,及时清除。

(2)检查动火点作业点附近的煤气设备有无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堵漏、隔离等防范措施。

(3)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

(4)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许可证”, 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第七条:罚则

1、对规定应办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2000-4000元的罚款。

2、在规定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的动火),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区域内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1000-2000元的罚款。

3、对应办而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的,或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签字同意擅自动火的若发生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票内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的,一次罚款100元。

5、作业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人员现场纠正制止不听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防护人员实验(或化验)不认真,不按规程规定要求操作,出现假数据,而作业票上出现填写不实数据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追究责任。

7、因作业票中(含书面作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完善,虽说在操作过程中全面落实了作业票中的所有安全措施,但未能避免非违章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按责任大小追究办票人和各审核人的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督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实现设备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管理

建立一个设备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管理程序,以指导设备的正确使用、预防性维修和合理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设备检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各工段长、组长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工段所有生产设备和其服务、辅助设备。

四.内容

1. 设备的使用

⑴ 设备的使用要实施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制,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所有的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构造,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了解常见的故障类型和解决办法,保证能正确的使用设备;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由本岗位的组长负责,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设备的操作人员因事不能上岗进行操作时,应由受过相应培训的人员替代。

⑵所有的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规程的内容要详细、清楚、符合生产工艺对设备操作的要求。

⑶主要设备要统计故障率、停机时间,便于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⑷设备的运载负荷是设备的参数之一,不可任意更改设备的技术参数,严谨设备超负荷运转,严谨设备带病运转。

2. 设备的保养

设备的维修保养应贯彻预防性维修为主的方针,通过日常保养加计划检修的制度加以实施,即在设备故障发生之前按照检修计划或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机修工对设备负有维修的责任,定时和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经常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转的状况,发现隐忧及时予以消除。

⑴ 设备的日常保养

①设备的日常保养的目的是维护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它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是由设备的操作负责人实施的。

②设备的日常保养通常是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在下班前的一定时间里由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具体要求有:设备的清洁,设备的检查,必要的设备润滑等,使设备处于整齐、清洁、安全、润滑良好的状态。

③设备的保养原则为:设备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体保养要求:a. 运转设备使用前先进行空转,确认设备声音正常,润滑良好,方可进行操作。b. 检查螺栓的紧固程度,对松的螺栓进行紧固处理,以防在使用中脱落。c. 对各个传动部件进行润滑加油,检查传动系统各操作手柄、电器开关位置正确无松动,操作灵活可靠。

⑵一级保养(运行300h)

机械部分:①清洁各部位及死角②检查三角带、皮带有无裂缝,如有损坏及时更换③清洗自动放泄过滤器④各仪表是否正常,有损坏的及时修理或更换⑤上死点停止位置的确认⑥离合器、制动器有无异常声音。电气部分:①减速器油量是否充足②各部位给油是否充分③检查润滑管路各连接头有无泄漏。

⑶二级保养(运行3600h)

机械部分:①电机v带张度的检测,用手压传动v带张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状态最佳②检查平衡器气缸内壁的状况检查③传动轴承组合间隙的调整④滑块调整装置校模是否准确⑤检查各安全装置动作是否可靠⑥固定螺钉是否电气部分:①检查电气线路有无裸露、损,加以改善②对电气部分进行全面紧固处理③更换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级保养(运行5000h)

机械部分:①带磨损的状况,视情况更换。②离合、制动器的分解检查③检查滑块导板间隙是否正常③各传动部件的拆检。电气部分:①电气开关的检修②线路的检修更换

3. 设备的检修

⑴设备的检修是在预防维修的方针下进行的计划检修。主要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大修理。

⑵装备工段维修班是厂设备维修的责任部门。

⑶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责任范围内的维修工作,停机检修时,在装备工段的组织下有计划的参加维修。

⑷对设备进行巡检。设备巡检是指在设备专业人员及设备使用部门的岗位巡检工,按一定的路线、周期频率、内容对运行或停机中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问题处理。

⑸设备应进行年度大修。有技术部、生产部、装备工段共同实施。

⑹紧急维修,在发生突发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由设备使用部门直接要求维修班进行维修。

第4篇 煤气设施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煤气设施动火属危险作业,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到安全处、保卫等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审批单手续审批后凭审批单到生产指挥中心煤气站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单一证齐全并措施落实到位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煤气设施动火。

煤气站接到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在签发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必须派煤气防护员到设备动火现场查看确认现场情况安全后,煤气站方可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设施动火部门按危险作业审批单及许可证要求逐项落实,由煤气站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才准许签发“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动火。发现有疑点应立即制止动火,并立即汇报生产、安全、保卫处。

“危险作业审批单”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是限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施工,作业超过限期和范围,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二、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动火、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要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并经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落实措施并经公司安全、保卫、生产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对煤气设施区域需动火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前必须全部清理干净。

检查确认周围煤气设施管道无泄露点。

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上电焊打火和搭接地线。

法兰、人孔、阀门等易泄漏煤气处动火前应提前用石棉瓦石棉布等耐火材料隔离。

三、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保证煤气正压在1kpa以上,压力相对稳定,并设专人看管压力表。

严禁在死煤气管段和设备上动火。

动火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检查动火点周围无泄露点。

煤气设备上动火只能用电焊、不能用气焊。

四、在已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检查并确认煤气来源已完全切断。

必须吹扫干净煤气设施内的残余煤气,包括煤气管道死角和管道盲肠处。

动火前化验需动火管道内合格氧气大于等于20%,可燃物小于1%(高、转炉煤气co小于等于24ppm)

打开设备放散管和上下入孔,以及动火处入孔。

检查并清除干净动火周围的易燃物。

根据动火管道的长短,管内沉积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必要时配备消防车。大型的动火,需请设有专门指挥经验的部门单位专门指挥作业。

五、煤气设施内进入作业检修前必须做到:

检查并确保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

吹扫干净设施内的残余煤气。

检修设施内取样化验报告分析合格:co小于24ppm,o2大于等于20%。

打开高点放散阀和入孔,单体设备上下不少于打开2个入孔,管道进入两端不少于打开2个入孔(高点处入孔除外)。

进入设施内带好co报警器和o2含量测定仪(进入管道要带好手锤敲打管壁,时刻与外面人员保持联系)。

在各厂专职安技员及煤气防护人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轮换作业。

作业完工后要清点人数和工具,齐全后才能封闭入孔。

高炉炉喉处进入,炉膛必须点火,二侧入孔打开,强制通风,再佩戴好呼吸器和co测定仪后方能进行作业,煤气防护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六、煤气房所安全管理规程:

有煤气设备的房所必须通风良好。

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气柜、半地下室等设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必须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每个职工必须会操作使用。

房所必须有固定的co报警器,并有声光报警信号。

煤气房所及煤气设备,必须挂醒目的安全标志。

各计量仪器表灯光信号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易燃煤气部位,必须定期试漏检测。发现泄漏煤气,及时处理并汇报。

有plc工控机的煤气房所应设有空调保持室内温度在5-30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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