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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程序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性和合规性,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程序定义与审批:明确各个业务流程的控制点,设定操作规程,并通过审批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执行与监控:执行控制程序并持续监控,以确保其按预期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查找潜在风险。

4. 变更管理:当业务环境变化或发现程序缺陷时,制定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的顺利实施。

5. 培训与沟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控制程序,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促进理解。

包括哪些方面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 业务流程图:详细描述各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确定关键控制点。

2. 操作手册: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包括步骤、标准和期望结果。

3. 监控指标:设定量化指标,用于评估程序执行的效果和效率。

4. 审计计划:规划审计频率、范围和方法,确保全面覆盖控制程序。

5. 变更控制表格:记录变更请求,评估影响,批准并跟踪变更实施。

6. 员工培训材料:设计培训课程和资料,确保员工掌握所需知识和技能。

7. 问题与改进记录:收集和分析问题,记录改进措施及其效果。

重要性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

1. 风险防控:通过设定控制点,减少错误和欺诈,降低运营风险。

2. 法规遵从:确保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违规罚款。

3. 效率提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浪费。

4. 质量保证:通过监控和审计,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5. 文化建设: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和合规意识,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程序文档:由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确保程序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设立专职团队:负责监控程序执行,处理异常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3. 定期培训:提供定期培训课程,更新知识,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和执行方式。

4. 强化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建立问题报告和解决流程。

5. 评估与调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制度审查,根据业务变化和审计结果调整程序。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健全的控制程序管理制度,为稳定、高效、合规的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与卫生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危险及危害因素,保证员工、献血者、医院、用血者安全,保证血液质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供血和相关服务的所有安全与卫生控制、管理活动。

3职责

3.1业务科负责贯彻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2总务科

3.2.1负责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监督与管理;

3.2.2负责组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3.3各科室负责各自科室日常安全与卫生的预防感染工作。

3.4质管科

3.4.1负责职业暴露的评估及相关处理;

3.4.2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相关处理;

3.4.3负责监控废水排放前的消毒处理过程及效果;

3.4.4 负责消毒效果的监测。

3.4.44管理要求

4.1安全

4.1.1生物安全

4.1.1.1职业暴露防护管理

4.1.1.1.1职业暴露: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传染病感染者或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感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传染性因子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4.1.1.1.2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

a)业务科负责预防感染的宣传、培训、督导检查;

b)各科室制定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c)各科室应配备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所需要的设施和药品,如:1:20000高锰酸钾溶液、生理盐水、0.5%碘伏、75%酒精、0.2%-0.5%过氧乙酸或3%双氧水等;

d)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从事供血相关业务活动时,着工作装(必要时须戴手套、口罩),离开工作区域时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从事标本处理活动时,有可能发生血液的飞溅或产生气溶胶,应佩带护目镜。在从事成分分离和离心操作时,有可能发生血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员工的身体,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若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血液标本的操作时,都必须戴双层手套;

e)使用后的穿刺针、采血袋上的针头和注射器等锐器,应当直接放入锐器盒中;应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采血结束后,严禁手持护针帽直接将其回套在针头上;

f)新进人员上岗前由业务科组织实施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知识的培训。

4.1.1.1.3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a)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部门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发生暴露后1小时内)报质管科,必要时及时送当事人到医院进行相关处理,使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便作出进一步诊断;

b)质管科根据相关信息,对暴露源的性质作出判断;

c)若暴露源为抗-hiv反应性的血液,质管科将在发生暴露后4小时内,将暴露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做确证试验,若确证结果为抗-hiv阳性,请参照本程序相关项执行。

4.1.1.1.4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措施

a)暴露源为hbsag反应性血液,应尽快进行乙肝疫苗的接种、免疫增强治疗(如注射丙种球蛋白制剂等)及抗病毒治疗;

b)暴露源为抗-hcv反应性血液,应尽快进行免疫增强治疗和抗病毒治疗;

c)暴露源为抗-hiv反应性血液,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艾滋病防治科报告,会同有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用药的必要性、预防药物的方案和用药程序后,进行积极的治疗,血站负责将相关处理情况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d)暴露源为梅毒抗体反应性血液,应采用抗生素预防性治疗(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共10日;②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对青霉素过敏者采用红霉素,每日2克,共15日)。

4.1.1.1.5职业暴露的监测

a)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对暴露者进行输血传播病毒的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hbsag、抗-hcv、抗-hiv、梅毒;

b)暴露后半年,应对暴露者进行输血传播病毒的再次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应该包括:hbsag、抗hcv、抗hiv、梅毒,若暴露源已经确定为抗-hiv阳性,应在一年内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

c)职业暴露事件的报告和保密

对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参与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将暴露相关信息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4.1.1.2医疗废物管理程序

4.1.1.2.1医疗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4.1.1.2.2医疗废物的分类: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四类。

4.1.1.2.3 医疗废物的收集

a)各科将损伤性医疗废物统一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固态的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使用专用的垃圾袋进行收集;采供血过程中开放废血、废液等液态的医疗废物统一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消毒后,统一排入城市下水道;

b)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粘贴有中文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类别、数量、产生部门、产生日期和责任人等;

c) 各科室将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于指定区域,检验科就地对阳性血标本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置于指定区域,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负责交接、签收医疗废弃物,并填写《日照市中心血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4.1.1.2.4医疗废物的运送

a)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负责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运送置医疗废物暂存处;

b)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对被污染的运送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

4.1.1.2.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a)医疗废物存放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选取远离工作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等安全措施;

b)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运抵存放处后,应按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原则存放于各类医疗废物指定的容器内;

c)医疗废物暂存处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存放处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4.1.1.2.6 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

a)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和最终的销毁;

b)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危险废物转移单》;

c)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医疗废物最终去向及交接时间,医疗废物处置部门工作人员需签名确认;

d)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过程相关资料的最终收集整理,并定期进行归档。

4.1.1.2.7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a)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及职业暴露等意外事故,参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按《不合格及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填报《不合格报告单》,报质管科处置;

b)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发生科室应当立即向质管科报告,包括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质管科根据情况确定医疗废物可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制定应对方案并上报领导确认后实施,质管科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确认;

c)因医疗废物导致的职业暴露事件,发生科室应按照相关条款的要求处置。

4.1.1.3医疗废水管理

4.1.1.3.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严禁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混排;

4.1.1.3.2 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水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后排入污水管道,确保排入污水管道的医疗废水达到有关要求,不得将固体废物排入下水道;

4.1.1.3.3工作人员倾倒医疗废水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尽量减少溅洒现象,防止由此所引起的污染或感染;

4.1.1.3.4 质管科负责监控废水排放前的消毒处理过程及效果;

4.1.1.3.5 总务科负责废水排水管等设施的管理、维护。

4.1.1.4 疫情报告管理,检验科按照《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程序》执行。

4.1.2非生物安全

4.1.2.1消防安全

4.1.2.1.1总务科负责配备相关的消防设备,并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

4.1.2.1.2组织并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际消防操作的演练。保证采供血各项活动秩序的稳定,确保献血者和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4.1.2.2 用电安全

4.1.2.2.1总务科负责配备采供血相关的用电设施和设备,保证采供血相关业务正常进行,负责制定相关的用电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

4.1.2.2.2组织并经常进行用电安全培训,保证采供血各项活动正常有序,确保献血者和员工安全,保证血液质量。

4.1.3安全标示

4.1.3.1工作场所的安全标示是保证工作场所秩序、工作人员职业安全的重要途径。主要涉及生物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均应设立相应标示,使人员、环境和设备得到有效保护;

4.1.3.2献血服务场所由采血科及机采科设立方便献血者献血、确保献血者安全的标示;

4.1.3.3实验室由相关科室设立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标明实验室名称、生物危害等级、实验室负责人等信息;

4.1.3.4实验室相关科室根据建筑设施与环境控制程序的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域,并明确标示;

4.1.3.5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由相关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示。

4.2卫生

4.2.1工作环境

血站的工作环境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候采室、库房。半污染区是站内机采室、采血车(屋)、成分操作间、血库等。血站的半污染区是指它有受到污染的可能,但消毒方法必须按污染区的高消毒水平进行。血站的污染区有实验室等。血站所有工作环境应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清新。

4.2.1.1清洁区

地面与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定时开窗通气。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清洁区的拖把、抹布、桌椅等不可与半污染区共用。

4.2.1.2半污染区与污染区

4.2.1.2.1工作人员进入半污染区与污染区必须着隔离衣、鞋、帽,戴手套,操作时要戴上口罩。工作服、帽、鞋要保持清洁,及时换洗,无污渍、血迹或破损。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进入需穿戴工作衣、帽、鞋套,必要时戴上口罩。

4.2.1.2.2每日工作前后,开启紫外线灯空气消毒一小时,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地面、工作台面,设施和设备用75%乙醇或2%中性戊二醛类消毒剂消毒。如有血液污染,用卫生纸把血液吸干,再进行清洁消毒,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擦拭>30min。空气消毒机每日运行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4.2.1.2.3操作时室内温度应尽可能控制在使操作人员舒适的程度,个别有对温度要求的仪器,应以仪器要求为准。采集的血液按成分种类分别放进相应的贮血冰箱。

4.2.1.2.4清洁物品用的擦拭布巾应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晾干备用。拖把用后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晾干备用。布巾、拖把每个区域专用。

4.2.1.2.5工作结束离开时,应脱去隔离衣、鞋、帽、手套等,严格按照规程洗手。

4.2.1.3净化室

4.2.1.3.1进入前工作人员要清洗双手,更换无菌衣帽、口罩,帽子必须将头发全部罩住,戴无菌手套,套鞋套。

4.2.1.3.2工作前后,开风机循环、紫外线消毒不少于30分钟。工作结束后,对各种物品进行整理,对地面、工作台面清洁消毒。布巾、拖把专用。

4.2.1.3.3如有血液污染,用消毒棉球吸干,再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同4.2.1.2.2。

4.2.1.3.4工作室内严格限制人员数量,尽量减少走动,保持安静。

4.2.1.4质管科对机采室、采血车(屋)、成分制备室、净化室、储血冰箱等每月做工艺卫生监测一次,对出现的不合格要追溯原因,并及时纠正,质管科要在纠正后再次监测,具体按《不合格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2.2皮肤消毒

4.2.2.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4.2.2.1.1消毒方法

a)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b)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比)脱碘;

c) 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4.2.2.1.2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4.2.2.2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

4.2.2.2.1彻底冲洗;

4.2.2.2.2消毒 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4.2.3手卫生

洗手是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卫生手消毒是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等内容参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质管科每月对采血科、机采科采血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4.2.4原辅材料

4.2.4.1无菌物品应标有灭菌日期和使用期限,高压灭菌物品的保存有效期限为一周。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持时间不超过24小时。无菌物品保存在干燥清洁的无菌物品存放专柜,由专人管理。

4.2.4.2止血钳、剪刀每周高压消毒一次,消毒前彻底清洗,净化室用棉球及其他器具每周高压消毒一次;

4.2.4.3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0~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4.2.4.4小剂量皮肤消毒液根据说明书使用,开启需记录时间,有效期7天。

4.2.4.5诊疗器具于每日工作后进行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4.2.4.6质管科对高压灭菌效果每周监测一次。

4.3 职业防护

4.3.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4.3.2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3.3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4.3.3.1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4.3.3.2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4.3.3.3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4.3.3.4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安全与卫生培训

5.1新增人员和换岗人员必须接受拟任岗位相关的安全与卫生培训,并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5.2.所有从事hiv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培训获得上岗证,方可独立从事hiv检测的工作。

5.3.全站员工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系统的安全与卫生培训,包括模拟有关突发事件的演练。

6 必要时启动各相关应预案。

7相关文件

7.1《医疗废弃物管理程序》

7.2《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7.3《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程序》

7.4《不合格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 各部门消毒记录

8.2《日照市中心血站医疗垃圾交接记录》

8.3《日照市中心血站污水处理记录》

6.4《hiv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

6.5《不合格报告单》

6.6《职业暴露登记表》

第2篇 设备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本矿的各类机电设备配置、使用、修理和报废过程进行控制,减少设备事故,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主要适用于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主要生产部门和其他拥有设备及安全设备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为本矿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矿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3.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机件与完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并将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3.4 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有关安全设备管理进行监察。

4 执行程序

4.1 设备配置

4.1.1 设备管理部根据本单位年生产计划,合理考虑设备配置,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

4.1.2 在生产过程中,当现有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设备管理部应及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做好设备调剂工作。

4.1.3 设备管理部对新到设备要全面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4.1.4 设备管理部应建立本单位设备台帐,做好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

4.1.5 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工作,做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1.6 车辆、移动设备的轮胎使用、维护执行《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轮胎管理办法》。

4.2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2.1 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履行相关的操作职责。

4.2.2 凡是使用部门在册的设备,必须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做到台台设备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操作和安全运行记录。

4.2.3 维修部、储运部应制定设备大中修修理工艺或规程,并定期对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检查。

4.2.4 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守《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家技术指南及《交接班制度》精心使用设备,履行班前班后交接班检查制度。

4.2.5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系统的安全设备巡检保证体系,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和厂家有关要求,定出检查的内容(检查什么)、部位(巡检点)、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每个检点的检查周期。

4.2.6 对保养设备检查按“三清”与“四保要求”规范作业,设备润滑以“五定”要求为检查质量标准。

4.2.7 各部管理人员以“三好”为本,抓好设备安全每个环节的具体运行。

4.2.8 各部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应掌握“四会”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2.9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

4.2.10 在有火源周围的生产设备如有严重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2.11 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指定专人进行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现场不能处理故障或可能危及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并报告生产调度部协调处理。同时由设备的操作者填入《日常点检作业卡》并存档管理。

4.2.12 设备的维护管理按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落实。

4.2.13 由设备操作人员填写日常点检记录,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员制定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

4.2.14 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按计划执行。

4.3 设备大、中修

4.3.1 针对系列情况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

(2)运行中已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及局部部位结构损坏的。

(3)各设备使用单位依据设备动态资料,提出改进方案的。

(4)运行达不到中修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

4.3.2 设备大、中修由维修部、储运部负责实施。

4.4 设备封存

4.4.1 对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与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

4.4.2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

4.4.3 维修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列入安全设备检查范围。

4.4.4 对所有封存设备一般情况下不许拆卸,如特殊需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4.5 使用部门应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4.5 设备报废

4.5.1 对于关键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使用不安全的设备应废止。

4.5.2 各种车辆尾气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及时治理或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应报废。

4.5.3 各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行驶公里超出规定里程;达到使用寿命超期服役应报废。

4.5.4 对到期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明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5 相关文件

_《设备管理条例》

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_《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_《主要设备保养手册》

_《轮胎管理办法》

_《交接班制度》

_《岗位责任制》

_《设备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_使用设备交接班记录

_日常点检记录

_主要设备运转日报表记录

_设备现场检查记录

_整改通知单

_设备封存、启封审批表记录

_设备报废记录

_各部门相关记录

7 附件

第3篇 施工用电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可靠运行。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单位施工用电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3.1 一级配电盘(屏)

布置在各施工变电所内的配电盘(屏),包括进线盘(屏)和出线盘(屏)。统称为一级配电盘。

3.2 二级配电盘

布置在各用电负荷中心的落地式配电盘。其进线端与变电所的出线盘相连,出线端与三级配电盘(箱)或大功率用电设备相连。

3.3 三级配电盘(箱)

广泛分布在各个施工点,保证所有的用电设备可就近获得电源。统称为三级配电盘。

4 职责

4.1 项目工程部门负责施工用电的归口管理,包括:

a) 对项目电气维护部门提出的施工电源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电源的规划、设计和布置;

b) 对各施工单位施工用电进行审批;

c) 协调用电管理职能部门及各用电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4.2 项目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包括:

a) 负责对各用电单位的安全用电进行管理和监督;

b)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c)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进行处理;

4.3 项目电气维护部门负责:

a) 负责组织整个工程临时施工电源的设计、布置及维护;

b) 协调各用电单位之间的用电联系;

c) 对各施工单位和部门的用电监察;

d) 配合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与供电部门的联系,以及对工程供电系统的调度。

4.3 各用电单位应:

a) 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b) 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临时施工电源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各种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c) 教育本单位职工,提高安全用电的意识;

d) 负责各自仓库、工具库房的用电管理。

5 程序

5.1 总则

5.1.1 电气照明装置的采购、安装及验收应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采购、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1.3 施工线路及供电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5.1.4 受业主或总包单位委托管理和维护施工变电所以及一次侧的10kv架空线路时,应根据双方的协议要求进行,或执行合同内容。

5.2 施工电源的管理

5.2.1 施工电源的规划、设计和布置

5.2.1.1 各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现场的用电负荷进行测算,并按各分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统计。50mw机组以上新建工程总包项目,负荷测算由项目总工批准后,进行设计;50mw机组以下的分包项目,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5.2.1.2 现场施工电源布置必须根据施工要求,按照安全、经济、合理、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

5.2.1.3 各施工单位在子项目施工方案中,应针对具体的施工情况,对施工用电的布置、容量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项目电气维护部门对其进行施工电源的安装,总负荷在50kva以上应单独设立三级盘。

5.2.1.4 项目上自制、改造施工用电设施时应进行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上述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2.2 施工用电的申请

5.2.2.1 施工用电实行申请用电制度。正常情况下,用电单位应提前提出用电申请,正确填写《施工用电申请表》,经项目工程管理部门或项目总工(经理)同意后,安排电气分公司进行电源接线。

5.2.2.2 外(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应根据合同条款执行,明确用电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必要时公司通过加装计量设备进行控制。

5.2.2.3 其它单位因工作需要从我单位的电源盘引接电源时,在其同意遵守我公司有关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需经项目总工/经理批准,必要时需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5.2.3 施工电源的安装和验收

5.2.3.1 施工电源安装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a) 施工电源一般应采用电缆敷设,电缆应设电缆沟及保护层,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时敷设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中间接头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标示警告牌。架空线在穿越道路及临时建筑物时,应预先设想安全距离,其高度应参照dl 5009.1-2002 施工用电设施执行。

b) 施工电源的三级盘、作业点的电源拖线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一般由电源使用单位委托电气维护部门装设。

d) 所有三级盘都必须使用插头引接电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禁止破坏三级盘内原有的接线方式,禁止擅自在空气开关出线端直接接线;

e) 施工班组临时用电的引接,应采用铜芯多股橡皮电缆。严禁使用塑料护套线及塑料灯头线拉设;

f)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以防护。

5.2.3.2 施工电源安装和验收的管理要求:

a) 施工现场的变电所(含一级盘)、二级盘及用于连接一、二级盘的电缆,应委托项目电气维护部门进行统一安装;

b) 集中用电区域(如:锅炉房、汽机房等区域)的三级盘、通道照明、电焊机等通用电器设备的布置、验收工作宜委托电气分公司统一实施以保证施工环境的安全、整洁;

c) 其它比较分散的用电区域的三级盘、从二级盘至二级盘的电缆、通道照明、电焊机等由各用电单位委托电气维护部门安装;

e) 其它单位因工作需要引接电源线,经项目工程部门批准后,由电气维护部门安排接线,并加装计量设备;

f) 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经项目工程部门批准后,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作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g)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5.2.4 施工电源的运行、使用和维护

5.2.4.1 运行、使用和维护人员要求:

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a) 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b) 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运行维护合格证。

c) 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2.4.2 施工变电所要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并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检验。其他巡视及倒闸操作应按dl408-91的有关规定执行。

5.2.4.3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为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应同时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第二种工作票”制度。

5.2.4.4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dl408-91第四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要求。

5.2.4.5 安全监察部及各项目安全部门应对各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进行处理。

5.2.4.6 施工用电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制订运行、维护、使用、检修、试验等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维护人员的职责及管理范围,运行、维修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5.2.4.7 用电单位因工作安排需要局部范围临时停电时,应提前填写《停送电申请表》,由电气维护人员按批准的停、送电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

5.2.4.8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在大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的检查、维护,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5.2.4.9 重大项目施工前(如:大件吊装、锅炉酸洗等),维护值班人员应对相关的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施工时应加强监护。

5.2.4.10 变电所、施工电源的二级盘,必须加锁,并有专人保管。

5.2.4.11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缆。

5.2.4.12 用电单位要经常性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试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保护器要及时调换。

5.2.5 施工电源的拆除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提出拆除申请,防止带电电源点无人管理。对没有及时提出拆除申请而又无人管理所造成的事故,由用电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5.3 常用电气设备使用及照明的安全管理

5.3.1 动力柜和配电箱

a) 动力柜、配电箱进线口、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柜、箱门都要加锁,统一管理;

b) 柜、箱内设施应排列整齐,标明电气回路及负载能力,配线应绝缘良好,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c) 具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闸刀及分路闸刀。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

d) 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开关或刀闸;

e) 柜、箱内的熔断器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使用。

5.3.2 电动工具及电焊机

a) 电动工具的使用应制定严格的借用制度,杜绝电动工具带病外借使用;

b)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进行绝缘测试;

c) 电动工具的外壳及人员能触及的部位,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

d) 电动工具应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开关应在施工点近安装;

e) 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宜使用橡皮插头、插座;

f) 使用电动工具时因故离开、暂停工作或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g) 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集中、集束设置,并应编号;

h)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i)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防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谐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j) 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5.3.3 照明

a) 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在竹木脚手架使用照明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防止引燃物体;

b) 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软橡胶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

c)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d) 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环境潮湿场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缆隧道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e) 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电缆隧道内使用;

f) 现场办公室、宿舍、工具间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

g) 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h) 在光线不足或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i)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或穿保护管。

5.3.4 接地与接零保护及防雷保护

5.3.4.1 接地与接零保护

a)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严禁使用工作零线兼作保护接零。保护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b) 施工现场电源的二级盘、三级盘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此接地点可作为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外壳的保护接地点;

c) 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接地截面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d) 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挂钩;

e) 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接地;

f)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5.3.4.2 防雷保护

a) 施工现场的龙门吊、塔吊钢轨两端必须可靠接地。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b)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施工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

c) 高度在20m以上的钢屋架、钢结构梁柱,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体连接。

5.4 易燃易爆场所及特殊环境的用电管理

a) 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产生火花或电火花。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b) 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c) 严禁带电作业;

d) 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不得随意断开;

e) 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

f) 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g) 潮湿场所电气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应接地良好;

h) 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 记录

本程序所需记录的表式由项目工程部门提供,其中“施工用电申请表”、“停送电申请表”、“安全施工第二种工作票”由用电单位填写,由施工单位保存。

第4篇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制度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

1.0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0范围

适用于__酒店物业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1安全防范服务:登记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3.2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调节、疏导车流量,防止管理服务区域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乱停乱放,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3.3消防安全: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3.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及时发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司礼宾部经理

4.1.1负责组织实施法定节假日(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敏感日的治安、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1.2不定期抽查各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编写安全工作分析报告。

4.2项目经理

4.2.1每月对本项目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2.2监督礼宾主管、领班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2.3通过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礼宾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2.4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2.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2.6掌握礼宾的培训情况,关心礼宾的业余文化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防范队伍。

4.3礼宾主管

4.3.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礼宾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经理汇报。

4.3.2组织礼宾的在职培训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礼宾的综合素质。

4.3.3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质量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经理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

4.3.4督导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礼宾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

4.1.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礼宾巡逻路线图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礼宾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3.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屋的管理。

4.3.7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领班就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顾客进行回访,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3.8组织礼宾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3.9每周检查礼宾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4.3.10负责礼宾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礼宾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4.4礼宾领班

4.4.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查岗情况登记表》上予以记录。

4.4.2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报告礼宾主管。

4.4.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按月及时上缴资料管理员。

4.4.4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4.4.5负责本班礼宾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4.6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4.4.7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4.8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4.9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礼宾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5消防管理员

4.5.1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4.5.2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4.5.3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5.4负责消防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习;义消队伍的建设。

4.5.5负责与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

4.6巡逻岗

4.6.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6.2对管理服务区域车辆的不规则摆放进行监管。

4.6.3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领班报告,并联系客户专员到现场处理。

4.6.4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领班报告。

4.6.5监管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6.6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6.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部门员工的违章行为。

4.6.8维护小区(大厦)区域的公共秩序。

4.6.9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园区巡查记录表》或《楼层巡查记录表》上,并跟进处理结果。

4.6.10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

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6.11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6.12巡查中如遇到外来参观人员,应观察其是否有部门人员陪同,如没有,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领班汇报。

4.6.13协助配合其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7车场岗

4.7.1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

4.7.2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岗位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7.3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7.4材料及人员的控制按出入口岗相关规定执行。

4.7.5周边环境的监控。

4.7门岗

4.7.1熟记小区(大厦)业主及其它经常出入人员特征等情况。

4.7.2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7.3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有效证件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及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7.4核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施工人员持有的《施工临时出入证》,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保持通道畅通。

4.7.5检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有管道煤气的管理服务区域)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7.6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对搬出小区(大厦)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品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7.7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7.8周边环境的监控

4.7.9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8配合销售岗

4.8.1严格执行销售大厅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正常销售工作秩序,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客人。

4.8.2确保岗位范围内的楼盘模型、广告牌、指示牌等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以防人为破坏。

4.8.3按要求定时开、关大厅范围内灯具、空调等电器。

4.8.4主动、热情接待参观顾客,帮助顾客更换鞋套并引导顾客参观。

4.8.5对非装修房的安全监控

4.8.6对客人遗失的物品,拾获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失主或交上级处理。

4.8.7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厅内拍照、摄像。

4.8.8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接待工作,需要时,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在知道的情况下耐心解答。

4.8.9灵活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禁止非接待时间外来人员进入。

4.8.10协助销售厅其他需要的工作。

5.0相关文件

5.1 __wy/wi/7.5.1-aq-01《礼宾员内部管理办法》

5.2 __wy/wi/7.5.1-aq-02《门岗服务细则》

第5篇 风险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根据标准的要求,规定了与产品安全相关的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和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采购过程、产品实现过程、产品销售服务过程以及产品报废处置过程的风险管理活动。

3、职责

3.1总经理

总经理作为本公司产品风险的责任人,负责:

为风险管理配备必需的资源和有资格能适任的人员;

规定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授权技术部确定风险管理小组成员;

主持每年的风险管理活动评审;

批准《风险管理报告》。

3.2技术部

技术部作为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为确保在计划的规定阶段完成风险管理活动:

负责指定各项目风险管理负责人;

负责批准风险管理计划;

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活动;

负责跟踪检查风险管理活动实施情况。

3.3项目风险管理负责人

负责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负责组织风险管理小组实施风险管理活动;

负责跟踪相关活动,包括生产和生产后信息,对涉及风险管理活动的内容,必要时执行相关风险管理活动;对涉及重大风险的,可直接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负责整理风险管理管理文档,确保风险管理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4风险管理小组

本公司风险管理小组的人员构成: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技术部负责人、检验人员、检验员、生产部负责人、车间主任、采购员

4、工作程序

4.1风险管理过程概述

风险管理活动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综合剩余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受益分析。

应记录风险管理活动结果并纳入相关文档。

风险管理过程见图1。

4.2风险管理活动

4.2.1风险管理计划

每一个产品都应建立风险管理计划,计划应包括:

a)策划的风险管理活动范围:判定和描述高低压电控柜适用于计划每个要素的生命周期阶段;

b)职责和权限的分配;

c)风险管理活动的评审要求;

d)基于制造商决定风险可接受准则,包括在损害发生概率不能估计时的可接受准则;

e)验证活动;

f)相关的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的收集和评审的有关活动。

4.2.2风险管理过程

4.2.2.1

风险管理计划应经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审批。

风险管理小组按照风险管理计划要求,进行初始风险分析(包括初始安全特征、危害判定和初始风险控制方案分析)。此次风险分析的结果应形成记录,作为风险管理文档保存。风险分析的结果还应作为技术输入的一部分,并在对技术输入阶段评审时对此进行评审。

项目人员在开始进行产品技术时,必需了解所负责设计和开发部分的风险,并获得相关的风险管理文档,同时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在具体的设计和开发方案中,

技术阶段包括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在此阶段项目开发人员应分别采用dfmea和pfmea,对涉及有关安全性问题的失效,特别是对风险技术输入阶段尚未识别的风险做进一步的风险分析。

技术输出文件其中包括最终确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关的设计文档。应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评审,评价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以及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是否会引发新的风险,评审结果应记录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记录表》中。

设计验证阶段应包括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记录在风险管理文档。

技术确认阶段,风险管理小组应结合生产或检验分析最终判断产品的综合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受益是否大于风险,为产品最终是否可以上市作出初步判断。

项目开发人员将根据技术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试生产,在试生产阶段有关安全性的问题应予以记录,并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相关的风险管理流程。

4.2.2.2风险管理报告

在产品上市销售前,风险管理小组应对已往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补充确定评审人员。评审内容包括:对风险管理计划实施情况的评审;对综合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的判断;是否已有适当的方法获得相关生产和生产后信息。上述评审的结果应作为《风险管理报告》予以记录,该报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通过,作

为产品能否进入市场的最终结论依据。

4.2.2.3 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收集和评审高低压电控柜信息的系统时,尤其应当考虑:

a)由操作者、使用者或负责安装、使用和维护人员所产生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机制;

b)新的或者修订的标准

另外,也应当将最新技术水平因素和对其应用的可行性考虑面人,并应注意该系统不仅应当收集和评审本企业类似产品的相关信息(即内部信息),也应当收集和评审市场其它类似产品的公开信息(即外部信息)。

4.2.2.3.1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的收集

信息收集通常可以从质量管理体系中得到,有关信息的获取方法和职能部门见下表:

生产和生产后信息

获取方法或时机

责任人

法规、标准的变化

定期网上收集

管代

不良事件(内部、外部)

定期网上收集

不良事件报告

质量部

通告/召回

按通告召回流程

质量部

监督部门监督抽查

定期网上收集

监督探查报告

质量部

客户退货/抱怨信息

客户信息汇总

调查分析和评价结果

营销部

新产品更改

新产品更改评审

技术部

采购产品的质量情况

采购产品质量分析

质量部

制造过程的问题

纠正预防措施

生产部

产品检验结果和留样产品分析

每月汇总产品检验等质量信息

质量部

产品贮存过程的监视结果

仓库

4.2.2.3.2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的评审

相关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应及时与风险管理负责人沟通,风险管理负责人将视具体情况召集风险管理小组,执行的风险管理活动,见图3。

对分析结果可能涉及安全性的信息,应方便是否存在下列情况:

------是否有先前没有认识的危害或危害处境出现

------是否由危害处境产生的一个或多个估计的风险不再是可接受的

如果上述任何情况发生,一方面,应对先前实施的风险管理活动的影响进行评价,作为一项输入反馈到风险管理过程中,并且应对高低压电控柜的风险管理文档进行评审。如果评审的结果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或其可接受性已经改变,应对先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影响进行评价,必要时进一步采取措施以使风险可接受。

然后,应根据前面分析和评审结果,寻找产品改进方向,重复和完善适当的风险管理过程,修改相应的风险管理文档和风险管理报告。

4.3风险评价和风险可接受标准

本公司虽然针对涉及的产品制定了风险评价和风险可接受标准,但针对每一特定的产品,在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时,仍须对此风险可接受标准的适宜进行评价,如不适宜应重新制定。

表1风险的严重度水平

严重度的分类

分类标准

s1

轻度

轻度伤害或几乎没有伤害的可能

s2

中度

中等伤害,须医疗介入

s3

致命

导致一人死亡或重伤

s4

灾难性

导致多人死亡或重伤

表2风险的概率等级

危害概率的分层

事件频次(发生或预期发生)/年/单位产品

p1

经常发生

>1

p2

有时发生

1-10-1

p3

偶然发生

10-1-10-2

p4

很少发生

10-3-10-4

p5

非常少

10-4-10-5

p6

极少发生

<10-5

表3 风险评价表

发生概率

严重度

s1

s2

s3

s4

p1

alarp

n/acc

n/acc

n/acc

p2

alarp

alarp

n/acc

n/acc

p3

alarp

alarp

alarp

n/acc

p4

acc

alarp

alarp

alarp

p5

acc

acc

acc

alarp

p6

acc

acc

acc

acc

注:n/acc-不可接受区;acc-可接受区;alarp-合理可行低水平区

4.3.1产品安全标准的应用

在有适用的产品安全标准时,应通过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来降低产品的安全风险。即使产品有相关的安全标准,也须进行风险管理规定的流程。

产品必须在技术阶段输入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已上市的产品若发生相关安全标准的变化,应作出评价,必要时进行设计更改以符合标准要求。

如果安全标准中规定了结构上的安全规范或规定了安全指标的限制,必须在风险控制措施中引入,并实施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验证。对该风险的初始风险估计可以省略,且采取该风险措施后,可认为损害发生的概率为最低,剩余风险可接受;除非有进一步的数据和资料显示须对风险重新评价。

4.4风险管理文档

公司对每个产品的风险管理文档实施管理,风险管理文档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风险管理计划qf/jl-07-001

5.2产品安全特征问题清单 qf / /jl-07-002

5.3初始危害分析表qf /jl-07-003

5.4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记录表 qf /jl-07-004

5.5风险管理报告qf /jl-07-005

第6篇 施工过程管理控制程序范本

1.目的

对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施工管理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满足合同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

3.职责

3.1 投标管理部负责工程合同交底;

3.2项目中心负责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项目组建与收尾的检查、监督、组织、协调工作。

3.3项目监察部负责工程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与监督;

3.4劳务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方的考评;

3.5采购管理部负责供应商、专业分包的考评;

3.6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对分包方的管理。

4.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详见流程图一

4.1范围管理

4.1.1 项目中标后按照公司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承诺的内容进行项目交底,明确施工范围。

4.1.2项目部依据交底范围进行核对,识别投标范围与施工现场状况的不同,并及时进行沟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补充或明确。

4.1.3项目部就施工范围进行分解,并制定范围控制措施,责任到人。

4.1.4项目部要进行范围变更管理。

4.2项目规划管理

4.2.1项目规划大纲由项目中心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编写。祥见项目管理手册《项目规划管理程序》

4.2.2项目实施规划是依据项目规划大纲要求进行编写,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项目组织、施工目标、经营管理规划、文明施工及临设布置、进度管理策划、技术质量策划、物质管理策划、安全管理策划、职业健康策划、信息沟通、收尾等内容。祥见项目管理手册《项目实施规划》

4.3项目组织管理

4.3.1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工管中心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确定项目中心实施项目部组建具体执行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组织管理控制程序》。

4.3.2根据公司定员编制及项目规模下发项目开工通知单,明确工期等

4.3.3工程组织协调管理

4.3.3.1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

4.3.3.2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时,项目中心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4.3.3.3项目监察部对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生产过程、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随时监督;对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情况随时监督。

4.3.3.4项目经理部还应根据需要,结合实际编制各种应急措施。

4.4项目合同管理

4.4.1 合同签订由投标部组织合同签署工作,项目部配合合同签定,签订之前必须履行合同评审工作具体见项目管理手册《合同管理程序集》

4.4.2合同交底:新工程中标后,投标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合同交底。

4.4.3合同实施管理,项目部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控部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合同履行终止。

4.5项目资源管理

4.5.1项目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技术资源、机械设备等资源,项目部建立资源管理计划,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加以管理。具体见项目管理手册《资源管理程序集》

4.5.2劳务管理部及物资管理部对工程专业分包方的监督控制

1)排除经营范围内资质等级与分包工程项目要求不符合和无安全生产资质的单位。

2)有规定时必须选用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的单位;无规定时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单位。

3)专业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要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内容,必要时专门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4)专业分包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专业分包方入场时,项目经理部督促实施。

5)项目经理部须对专业分包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4.6项目采购管理

4.6.1项目采购管理包括资源评审、采购计划、招标流程、实施采购、质量控制、账目管理、结算管理、物资周转、库房管理、废品处理等内容详见项目管理手册《物资管理程序集》

4.7项目进度、成本管理

4.7.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生产总进度计划,编制本项目的月计划、周计划,报公司工管中心。

4.7.2项目经理部每月将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统计,报项目中心、工管中心、业主、监理方。

4.7.3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程的产值、产量的总量、完成量、剩余量进行盘点汇总并建立台帐,报上级主管部门。

4.7.4项目中心办公室汇总编制本公司施工生产计划和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每月对施工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综合分析。

4.8项目技术质量管理

4.8.1项目部按照公司对技术管理要求进行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质量管理策划。

4.8.2组织图纸会审,做好图纸会审记录,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技术检查,做好施工资料,研讨技术创新和技术沉淀。

4.8.3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执行隐预检及验收流程,过程监视测量,不合格品的处置,做好技术质量总结工作。

4.9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4.9.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4.9.1.1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时,严格执行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安排专兼职人员定时对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和复查意见在检查表上予以记录。

4.9.1.2项目监察部对项目经理部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评定,填写相应的记录表。

4.9.1.3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出现严重偏差时,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项目监察部组织进行复查。

4.9.2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并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项目经理部须编制各种现场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4.9.3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审批流程

4.10项目信息与沟通管理

4.10.1沟通管理必须以信息管理成果为基础,才能达到沟通最佳效果。

4.10.2信息管理应包括: 信息收集、整理、分类、识别、传递、安全保密和跟踪和终结,关系到项目的方方面面,项目部所有人都是信息管理者,项目部对接的所对象、事物都是信息来源。

4.10.3项目经理部应积极与公司及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具体见《信息与沟通管理程序集》。

4.11项目风险管理

4.11.1项目风险管理包括:投标风险和施工风险,投标风险应关注投标评审、风险判断、报价漏洞管理;施工风险应包括质量风险、进度风险、成本风险、安全风险、资金风险等。

4.11.2控制风险应制定相应措施,建立风险控制有效管理机制,必须坚持履行相关管理流程,防范管理漏洞,具体操作见《风险管理程序集》

4.12项目收尾管理

4.12.1项目部应按《项目施工收尾管理程序集》要求进行项目收尾策划。

4.12.2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解体策划会,就工程收尾有关事宜进行部署和安排。

4.12.3工程移交,工程竣工后,项目中心督促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移交,项目经理部与接受方办理移交手续,保存相关记录。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相关文件

(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2)《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3)《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5)《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6)《专业分包管理制度》

(7)《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8)《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9)《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0)《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1)《文件管理制度》

(12)《记录管理制度》

(13)《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2记录

各文件中记录

第7篇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物业公共设备的管理,使所有公共设备在使用中保证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权限内的公共设备。

3、职责

1)建筑物配套主要设备由开发商负责订货安装,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负责移交使用时的验收。

2)管理公司工程部经理负责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和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编制。

3)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并做好标及记录。

4、工作程序

1)接管设备的验收

(1)设备的接管与验收,由公司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开发商办理设备交接验收及资料移交手续。

(2)设备接管时按照设备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在验收单中说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由承接商负责整改。

2)设备的标识、建账和资料管理

(1)设备的标识

所有设备实现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机的编号、技术资料、责任人、运行状况。

(2)设备的建账

a)工程部经理负责建立《机电设备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统一编号、型号、生厂厂家、技术资料、保养人等;

b)管理公司经理每半年审核一次《机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c)机电人员对重大的、主要的设备建立单机档案(以机组为单位,大型附件对应主机另立档案,小型附件归主机一体建档)。

d)重大设备资料原件由管理公司统一保管,工程部持设备复印件。

(3)设备资料的归档

a)每台设备资料依次编入:每台设备所涉及的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及说明书、合格证等。

b)工程部经理集中保存《维修单》、《设备对外委托维修单》、《机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4)设备资料的管理

a)所有的设备资料,集中存放于工程部并标识清楚;

b)资料对所有资料的记录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资料记录和使用的完好性。

(5)设备的编号

部门代码--设备名称缩写-- 设备序号

3)设备的运行

设备按不同的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内确保责任人。对应不同的设备,制定“运行管理规程”,由工程部机电人员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4)设备的维修

(1)发现设备损坏,工程部经理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工程部经理应在现场进行指导。

(2)解决不了的故障需要外委维修的,工程部经理应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审请单》,经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进行,维修结束,机电人员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

(3)所有设备的维修按单机记录在《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内。

5)设备的保养

机电人员依《机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的安排,对应《设备检查保养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按单机记录于《机电设备检查保养记录表》中。

6)设备及零星部件的采购,按楼宇正常运作或维修的需要,由工程部经理填写《请购单》,经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进行采购。

7)采购

采购人员按照《请购单》的规格要求,在确认所购产品、规格符合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方可付款提货手续。

8)验证

对新购置的产品,由工程部经理会同工程机电人员进行验证,对重要设备的验证需会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验证。验收完毕,仓管员办理入库建账手续。

9)设备库存的管理

备件的管理,应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贴上标签。

10)设备的报废或损坏无法修复,无法继续使用时,由工程部经理确认,提交管理处总经理审核,方可报废并除账。

第8篇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控制程序范本

1目的

为确保在施工程作业中的危害因素被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财产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在施工和生产加工场所的现场作业安全监督。

3 职责

3.1技术发展科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

3.2质量安全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3.3生产经营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3.4人力资源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

3.5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落实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资质管理

4.1.1为确定承建者的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要求,开工前或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核。

4.1.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体系。独立工程分包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并配备具有安全员证书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4.1.3外埠施工队应有《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许可证》及劳务用工注册手续。

4.1.4分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须有相应从业资质。

4.2文明施工

项目经理部入场后首先按要求进行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并根据现场进度设置各种现场标识。

4.2.1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置以下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外施队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牌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牌。

4.2.2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门楼、门标、围墙的设置,符合工程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各项规定。

4.2.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工程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及《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对场区内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标志。

4.2.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立即组织整改。

4.3施工现场的要求

4.3.1项目经理部依据《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组织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经理部做好教育考试的记录。

4.3.2质量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4.3.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佩带安全帽,高出作业面2米以上无法做可靠防护的作业人员依据国标《安全带》(gb6095-85)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施工现场安全员、工长及班组长负责监督。

4.3.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女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

4.3.5施工人员退场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登记,重新返场须重新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4.3.6施工人员转岗必须经过相应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4.3.7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主管工长、使用班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8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与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4现场机电安全管理

依照《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进行。

4.5土方工程安全管理

4.5.1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现场和邻近区域内的地表排水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及邻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基坑深度超过5米,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上报工程处技术发展科。

4.5.2项目经理部按方案进行施工,方案更改须及时上报审批。

4.5.3人工挖基坑,严禁采用掏挖。

4.5.4基坑周边防水埝、排水沟的设置,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灯.

4.5.6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季节对基坑护坡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4.5.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土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

4.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随工程的进行项目经理部应不断完善现场的各项防护设施。对出现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

4.6.1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料具码放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的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应进行描述,要措施到位、方案合理。

4.6.2项目经理部依据方案进行施工,各项防护措施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

4.6.3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场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根据问题性质,责成责任部门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改进。

4.7脚手架管理

4.7.1随工程结构施工进度,项目经理部应按方案进行外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

4.7.2脚手架类型:一般脚手架、高大脚手架、异型脚手架、外挂承重架、吊篮脚手架、插口架子、桥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其它脚手架。所有脚手架和承重平台,项目经理部都要编制搭设(拆除)方案。

4.7.3一般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项目安保部备案;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总工审批。

4.7.4 一般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安全员验收;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保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联合验收。

4.7.5脚手架一经使用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工长和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7.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及主管工长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雨、雪、大风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如发现问题,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4.8现场消防管理

现场的消防管理详见《消防管理程序》。

4.9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

4.10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

4.10.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4.10.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员不得兼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

4.10.3吊索工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10.4塔吊等机械的运输、拆、装应有方案,有详细交底、有检查,有专人指挥,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从事作业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

4.10.5吊装构件,模板等设备时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无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超过20至30公分,确认无问题时,再行起吊。

4.10.6各种起重机操作人中必须遵守《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11季节性施工管理

4.11.1项目经理部在雨季和冬季安排施工时要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11.2季节性施工方案内容

a)天气异常变化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现象,及时加固处理。

b)机械、电气设备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原料、成品、半成品有防雨措施。

c)雨季现场道路加强维护,马道应有防滑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d)冬季施工做好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滑、防爆等工作。

e)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梯、脚手架等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f)夏季要采取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等措施。

4.11.3季节性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技术部门、安保部进行审批后执行。

4.11.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4.12分承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在施工和服务中,都应满足工程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4.13监督检查

每季度由质量安全科组织有关部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以《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隐患,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支持文件

5.1《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5.2《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

5.3《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5.4《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5.5《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5.6《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控制程序》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8《安全生产、环保、交通安全》现行规章制度汇编

5.9《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手册》

6记录

6.1《安全教育记录卡》(c_-22-1)

6.2《检查记录表》(c_-11-8)

第9篇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实施并有效管理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以实现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更改与实施。

3 参考文件

【环境/安全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4 定义

4.1 环境/安全目标:组织依据其环境/安全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安全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4.2 环境/安全指标:直接来自环境/安全目标,或为实现环境/安全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

的环境/安全行为要求,它们可适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5 职责

5.1 iso组负责组织各部门讨论、评估及制定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监督和向管

理者代表报告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5.2 各部门经理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审核。

5.3 管理者代表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批准。

5.4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6 程序

6.1 目标与指标的制订更改:

6.1.1 iso组根据环境/安全方针、重要环境/安全因素及其它外界因素变更情况,于每年草拟『环境/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方案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目标与指标制订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环境/安全方针的内容;

b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c 考虑技术、经济及运作上的可行性;

d 相关方的信息及要求;

e 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再利用;

f 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安全因素;

g 目标明确,并尽可能分解,指标应具体、可量化。

6.1.2 当重要环境/安全因素、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外界因

素发生变化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目标和指标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修改,管理者批准后生效。

6.2 管理方案的制订及更改:

6.2.1 管理方案根据目标与指标进行制定,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年年初草拟,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

管理方案应考虑影响重大的环境/安全活动(如设计、生产、材料、使用及处置等)及资源的充分利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b 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c 经费预算;

d 起动日期与完成期限。

6.2.2 当因目标指标变化、涉及到新产品开发、服务情况、具体措施有重大更改时,由iso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更改管理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更改后的管理方案。

6.3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传达和实施:

6.3.1 已审核批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由文控中心进行受控分发。6.3.2 各部门根据管理方案所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内容,并将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技术课报告.由技术课负责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6.3.3 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方案时,若需其它部门配合,可以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 必要时,可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6.4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控:

6.4.1 各部门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日常监控,且每月一次对实施情况、进度、符合性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iso组报告。

6.4.2 iso组对各部门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以确保能达到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6.4.3 iso组需每半年对目标、指标、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在『环

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上。

6.5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评审:

每年的管理评审要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审。

6.6 记录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由文控中心保存1年。

7. 附录:

第10篇 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防止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妥善处置,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相关方和物业区域内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0职责

3.1 环洁部负责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归口管理。

3.2 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分类回收。

3.3 综合部联络具备法定资格的合格废物回收公司,处理固化废弃物,其合作协议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

3.4 各部门协助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弃物管理原则

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4.1.2 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分别处理、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4.1.3 分类回收是指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以后再收集,应在盛装固体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4.1.4 集中保管是指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

4.1.5 废渣处置服务供方评价:环洁部协助品质督导确认对回收废渣公司相关事项及资格进行评价,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

4.2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2.1 本公司物业活动服务中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一般

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张、塑料、玻璃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灯管)、建筑垃圾。

4.2.2 一般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住户日常食宿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果皮、剩菜、塑料制品、卫生纸等。

4.2.3 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杂物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4.2.4 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电池、医用药品(针头、针管等)及用具、废弃办公设备(灯管、打印色带、墨盒)、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及容器(农药、油漆空瓶)等。

4.2.5 建筑垃圾是指:装修、装饰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改造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其容器等。

4.2.6 本程序要求本公司各部门以及物业区域的顾客将各自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地点或垃圾箱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法

4.3.1.1 生活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证的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3.1.2 建筑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4.3.1.3 有毒有害垃圾

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回收本公司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4.3.1.4 可回收垃圾

移交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处置。

4.3.2 综合部负责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固体废弃物清运回收协议,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5.0支持/相关性文件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

《环洁部工作手册》

《护卫队工作手册》

6.0记录

《合格供方名录表》

《有毒有害废渣收集处置记录》

第11篇 质量安全事故定义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出现方式处理。

3 、权责:

3.1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报告及补救措施,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3.2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产品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

3.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展开事故调查,并汇总意见,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报送总经理。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确认。

3.4 业务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3.5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3.6 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3.7 总经理:负责质理事故最终决策,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指挥抢险。

3.8 执行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事故处理。

3.9 现场品管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定义

4.1 质量安全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划分:

4.2.1 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交付后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管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4.2. 2 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交付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内容:

5.1 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则

5.1.1 任何时候都应坚持预防第一,尽量避免产品事故的发生。

5.1.2重大产品事故立即由品管部向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客户报告。

5.1.3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3.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5.1.3.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并有文字记录;

5.2.3.4检查和回顾,完善防范措施。

5.2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5.2.1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2.1.1产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管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由当事部门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如实记录事故情况并签名,当事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名确认后,报送品管部,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完成。

5.2.1.2品管部主管到现场作事故再确认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填写事故性质;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完成。

5.2.1.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经理展开事故调查,并审批记录,复检同批留样,通常还因考虑以下方面:

1) 人员因素:如培训状况、业务水平、操作技能、身体状况、其它;

2) 设备因素:如运行状况、记录、模具与安装、其它;

3) 物料因素:如品种、数量、规格、批号的准确性、原料、半成品的检验情况、物料供应量的产品审核、其它;

4)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清场及清洁情况;

5)工艺因素:如sop的正确性、工艺规程的正确与可行性、工艺布局合理性;

6) 若为处部产品事故,在进行上述考查时还应调查以下方面:运输情况、销售方的贮存情况;

7)关键服务项目的中断如水、电力、员工;

8)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洪水,火灾和自然灾害:

9)恶意污染或蓄意破坏。

5.2.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

5.2.1.5 对质量安全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

(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2.1.6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1)原始调查资料由品管部归档,如现场记录、声像带、技术鉴定、化验记录、报告书、旁证资料等。

5.2.1.7对质量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制订相应的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并立即落实,事故责任人员(部门)应受到教育,由品管部负责追踪检查认真记录。典型事例应在质量总结会上介绍。

5.2.1.8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通报总经理知悉。品管部经过调查确认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损失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并定期把质量事故汇整成《质量事故统计表》进行检讨改进追踪。

5.2.1.9潜在的产品事故处理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过程:

5.3.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

5.3.1.1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5.3.1.2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总经理到现场指挥,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共同参与,必要时应设警戒线。

5.3.1.3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有义务保护现场,提供有关凭据。

5.3.2事故调查完毕,由品管部主管将结果汇总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送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完后转交执行部门。

5.3.3事故处理及结果确认:

5.3.3.1 由事故处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成员的名单及职责见(产品追踪/召回/事故管理小组职责及架构图)。

5.3.3.2 由现场品管员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3.3 处理完毕后由执行部门经理在《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相应栏中填写执行结果后,返回品管部主管。

5.3.3.4 品管部主管对执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将《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为产品档案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产品事故统计台帐。

5.3.3.5产品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3.6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向主管部门及客户进行报告。

5.4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现,调查,审批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事故的处理及确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及客户。

5.5 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有确认后,而客户也是已经收到不合格产品,公司应立即通知客户,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5.6质量事故总结:

5.6.1 质量总结会由管理者代表授权品管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正常生产情况下)。

5.6.2 参加部门和人员:品管部、工程部、业务部、生产部和公司高层领导等。

5.6.3 品管部负责人在总结会上通报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指标考核情况及客户反馈意见,与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起对通报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订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5.6.4 会议由品管部记录,整理形成纪要并由总经理确认由品管部监督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公司质量总结会上汇报。

5.7 质量专题分析:

5.7.1 凡属下列情况的品种应列入质量专题分析,由有关部门等组织人员开展活动进行质量把关。

5.7.2 市场需要但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投产或增产的品种;

5.7.3 原因不明的成批返工退货品种;

5.7.4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客户纠纷或客户意见较多的品种;

5.7.5 质量指标经常出现波动的品种;

5.7.6 质量检验方法有待改进的品种;

5.8 质量分析会决议的监督执行:

5.8.1在质量总结会上讨论决定的整改措施等会议决议,各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决议执行。

5.8.2 对决定执行的整改措施,由品管部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执行后的效果由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观察和总结。

5.9 忠告性通知

5.9.1陶瓷产品销售后,发生不良事件/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或补充信息;或者相关权威主管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补充信息时,应予以发布忠告性通知。

5.9.2忠告性通知应包括如下(一个或多个)内容:

5.9.2.1.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5.9.2.2.产品的改动;

5.9.2.3.产品召回;

5.9.2.4.产品的销毁等;

5.9.3当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时,由总经理批准后选择适宜的方式如电话/传真通知,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机构发布等。

5.9.4对于重要参数的更改,应向相关客户进行通报,通报包括以下内容:

5.9.4.1 出现质量安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批次和相关标识;

5.9.4.2 发布忠告性通知的理由;

5.9.4.3 可能产生的危害;

5.9.4.4. 随后采取的措施;

5.9.4.5 需要重新相互确认的其它要求的内容。

6、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产品召回程序》

7、相关表格:

7.1 《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2 《质量事故统计表》

第12篇 施工现场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施工现场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使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得以量化,并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方案,确保环境方针的实现和环境目标指标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控制。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

3.3工程部负责针对集团公司环境方针及工程项目中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提出施工现场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总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4分公司安全科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总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5分公司经理负责批准本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6分公司贯标负责人审核本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7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4.控制程序

4.1目标指标的制定

4.1.1工程部每年初根据环境方针、本年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目标指标,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并下达到分公司。

4.1.2分公司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环境目标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并经贯标负责人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报工程部备案。

4.1.3目标指标的编制依据和要求

a.环境方针;

b.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d.集团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

e.财务运行状况,环境技术的可行性及经营的要求;

f.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g.实施的进度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h.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1.4目标指标的宣贯

a.通过发文、内部会议等方式对集团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

b.由各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清楚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并付诸实施。

4.1.5环境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a.工程部根据分公司上报的目标指标时间表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b.分公司每月对项目部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c.若4.1.3条款内容发生变化时,工程部应及时更新、调整环境目标和指标,并提交管理评审。

4.2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4.2.1分公司于每年初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环境目标指标,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环境管理方案,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并报工程部备案。

4.2.2工程部对分公司上报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核实并汇总,作为检查落实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依据。

4.2.3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

a.环境目标与指标;

b.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c.规定每一有关职能层次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职责、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d.预算经费;

e.启动日期与完成日期等;

4.2.4环境管理方案的检查与修订

a.工程部根据分公司上报的环境管理方案时间表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b.分公司环保员每月对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c.若4.2.3条款发生变化时或某一项目涉及新的开发或修改的活动、施工过程及服务情况时,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填写《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ems/04-2)。

5.相关文件

w_/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_/ems/c_/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_/ems/c_/a/14-2001《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4-1《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ems/04-2《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

第13篇 施工机械、施工机具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施工机械/机具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其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内部施工机械/机具及租赁施工机械/机具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机料部负责集团公司施工机械/机具的管理,确保其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对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3.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所管辖施工机械/机具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3.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所管辖施工机械/机具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

3.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租赁施工机械/机具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施工机械/机具的购置或租赁

4.1.1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相应采购文件,报有关领导批准,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机械/机具采购或租赁。

4.1.2对施工机械/机具的采购按集团公司《设备管理控制程序》(gqgg/qm)执行,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确保其性能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持有专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检测报告及安全使用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执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q/zy/eo446-06)。

4.2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和管理

4.2.1本程序涉及的施工机械/机具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路拌机、水稳层拌合楼、沥青砼拌合楼、洒水车、发电机、空压机、电锯、电刨、卷扬机、电焊机、切割机、弯曲机、抽水机、泥浆泵、摇臂钻、手砂轮、振捣棒、搅拌机、翻斗车、打桩机等。

4.2.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经过大修改造、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严格执行走合期使用规定。

4.2.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带病作业和超过规定负荷运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2.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使用特种设备,应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后并再次对其进行检测,直至合格后方可使用。

4.2.5负责拆装、维修特种设备的劳务供方必须取得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资质。拆装、维修过程中,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按《相关方控制程序》(gq/c_/eo446-07)的规定对其进行控制。

4.2.6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控制程序》(gq/c_/eo446-09)的规定执行。

4.2.7对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车辆等危险特种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即整改维修后仍未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废。

4.2.8操作人员严格按《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驶机械,施工机械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工作前鸣笛示警,确认作业范围安全后方可作业。

4.2.9施工机具必须有接零或接地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所用电线和机具必须绝缘良好。

4.2.10施工机具必须有合格的电闸箱。

4.2.11高处作业时使用施工机具要拴好保险绳,以防高处坠落。

4.2.12使用环境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对设备的影响,根据气候、粉尘等条件的变化,对设备进行适当的保养、检查,并按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和废气排放量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对于虽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设备产权单位的机电部门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鉴定,并根据设备状况作出运行规定。

4.2.1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使用的施工机具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必须采取措施,执行《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gq/c_/eo453-16)。

4.2.14机料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机械/机具进行管理检查,按《机械设备环境和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进行。对不合格项必须采取措施,执行《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gq/c_/eo453-16)。

4.3施工机械/机具的报废

4.3.1施工机械/机具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安全使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时办理报废。

4.3.2报废处理时注意不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和不造成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害。

4.4机械设备事故分类和处置

4.4.1机械设备事故按损失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类。

1)一般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300万元;

3)重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1000万元;

4)特别重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4.4.2机械设备事故按《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4.4.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事故后20天内将设备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机料部。

4.4.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月向集团公司机料部报送主要机械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5.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gq/eo/sc-2022)

2)《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4)《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q/zy/eo446-06)

6.相关记录

1)生产设备维修计划表 (gq/jl/eo446-19)

2)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记录表 (gq/jl/eo446-20)

3)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gq/jl/eo446-21)

4)机械设备检查记录 (gq/jl/eo446-22)

5)机械设备事故报告表 (gq/jl/eo446-23)

第14篇 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物业集团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为本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保安部经理为园区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园区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6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7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物业集团负责人兼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为本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定颁发本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集团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负责任命各部门及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主任,为本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布置、安排等具体实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1.4业务总部负责物业集团安全组织机构图的编制和更新,报物业集团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4.1.5业务总部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完善和修订,负责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的策划与落实,对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收集资料、编写教材,组织培训。

4.1.1全质办为安全管理常设机构,全质办主任负责主持物业集团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质办对物业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办、落实,定期通报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1.2全质办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按季度内容检查表实行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

4.2 安全管理项目

4.2.1 治安管理

a.保安部为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园区治安监控、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b.治安管理具体按《治安管理程序》执行。

4.2.2 消防管理

a.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管理处、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b.由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c.保安部设立专职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d.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保安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消防管理具体按《消防管理程序》执行。

4.2.3 车辆管理

a.保安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b.保安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收取服务费用。

c.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程序》执行。

4.2.4 设备安全管理

a.由工程维护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护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 b.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c.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d.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e.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护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绿化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绿化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单位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a.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b.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c.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d.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e.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f.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g.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h.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i.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j.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l.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m.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qp-6.3-01)

5.2《治安管理程序》(qp-7.5.1-08)

5.3《消防管理程序》(qp-7.5.1-09)

5.4《停车场管理程序》(qp-7.5.1-11)

5.5《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qp-7.5.1-17)

5.6《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qp-7.5.3-01)

6.0 记录表格

6.1《房屋安全普查记录表》(qr-7.5.1-07-01)

6.2《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qr-7.5.1-22-02)

6.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qr-7.5.1-22-03)

第15篇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共设备管理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以满足服务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权限内的设施设备。

3.0职责

3.1建筑物配套主要设备由开发商负责订货安装,物业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处客户中心、工程部有关人员负责移交使用时的验收。

3.2工程助理、负责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和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

3.3工程维修人员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并做好标识及记录。

4.0程序

4.1接管设备的验收

4.1.1设备的接管与验证(收),由公司行政部工程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组织有关人员与开发商办理设备交接验收及资料移交手续,见《验收移交书》。

4.1.2设备接管时按照设备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在验收单中说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由承建商负责整改。

4.1.3对主要的接管设备要建其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情况》、《主要配件目录》、《设备维修记录表》、《大修记录表》、《设备保养记录表》将相关的内容填写在设备档案表格上。

4.1.4设备的原版文件应由公司存档,工程部使用副本。

4.1设备的标识、建账和资料管理

4.2.1设备的标识

工程部助理负责保证所有设备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机的编号、技术资料、责任人、运行状况等。

4.2.2设备的建账

4.2.2.1工程部助理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生产厂家、所在位置。

4.2.2.2设备新增、报废时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

《设备台账》要上交一份给财务部表明配备的资源。

4.2.3设备的保养计划及实施

4.2.3.1工程助理根据《--设备台帐》制定《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为此要确定各种设备的保养周期。

4.2.3.2工程维修人员依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并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4.2.4设备资料的管理

4.2.4.1所有的资料案卷,集中存放于管理处工程部并标识清楚。

4.2.4.2工程助理对所有资料的记录、立卷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资料记录和使用的有效性。

4.2.5设备的编号

该设备的序号(0×……×为自然序号)

代码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例:__厦有电梯_台,1#电梯编号为:__/dt-01。

注:公共设施不一定需要编号,当其特征显示出标识时就无需编号。

4.2设备的运行

工程助理负责对设备按不同的系统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区内责任人。对应不同的设备制定运行管理规程,由工程维修人员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4.3设备的维修

4.3.1发现设备损坏,工程助理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公司形状部工程主管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填写《大修记录表》。

4.3.2解决不了的故障需要委外维修的,工程助理应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审核,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维修结束,工程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予以验收。并保留维修代理商的维修记录。

所有设备的维修按单机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表》内。

4.4设备的保养维修备件

4.4.1根据以往的保养、维修记录分析常用的备件,确保其最低存量。

4.5设备事故

4.5.1当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工程助理要对事故作出分析,并在36小时内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呈交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然后由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报公司研究处理。

4.5.2设备档案中应对每次设备重大事件都有记载。

4.5.3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6设备库存的管理

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的设备,由有关部门进行库存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需由工程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2设备的报废

因损耗或损坏无法修复,致使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时,由工程助理组织相关人员确认,征得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意见,提交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后,始得报废并会同财务部除账。

1.0 相关文件

1.1各类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2各类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3各类设备操作规程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 相关记录

2.1设备档案包括:

2.1.1《设备的基本情况》

2.1.2《主要配件目录》

2.1.3《设备维修记录表》)

2.1.4《大修记录表》

2.1.5《设备保养记录表》

2.2 《设备卡》

2.3 《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2.4 《--设备台帐》

2.5 《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

2.6《验收移交书》

《控制程序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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