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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处置管理制度

处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企业的日常管理、问题处理、风险防控等多个层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预防和解决内部矛盾,提升工作效率,并维护组织的稳定和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决策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权限,规定决策的执行流程和反馈机制。

2. 问题解决:设定问题报告、分析、决策和跟踪解决的标准化流程。

3.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的体系,防止潜在危机影响企业运营。

4. 内部沟通:规定信息传递的渠道和方式,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5. 纪律处分: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权威性。

6.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对处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重要性

处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决策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明确权责,防止内部冲突,保持组织稳定。

3. 预防风险:提前预见并应对可能的问题,降低企业损失。

4. 提升合规性: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

5. 塑造文化:反映和强化企业的价值观,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制定全面、实用的处置管理制度。

2. 全员培训: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提供改进建议。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案例学习:分享成功或失败的处置案例,强化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正、灵活的处置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每个环节的实施都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遵守。

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

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

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

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 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办理签字手续。

第十八条

危险废弃物统一交由××××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处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环境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啊。

第2篇 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放家中沼气池或者喂猪喂鸡等,不得卖走或制作地沟油或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

第3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组织管理

(一)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96211,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二)企业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做到企业诚信、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制假、不售假。

2、负责教育企业全体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合格、优质乳品,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负责实施科技兴奶、科技兴企,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加工、检测、冷链、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为生产安全、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从乳品生产的源头(奶牛饲养管理、原料奶验收、原辅材料采购)到乳品加工(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成品奶检验、入库冷藏)直至市场营销终端(产品运输、销售网点),严格按规范操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做到环环扣紧,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5、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广告法规,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方法与饮用方法等,全面如实的告知消费者,不做任何夸大、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正、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并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事故,并有人员死亡的;

(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关方面改进及借鉴、总结。

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

人员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信息保障

在事故处理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畅通。

四、其它事项

1、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程序。

第4篇 某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_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放家中沼气池或者喂猪喂鸡等,不得卖走或制作地沟油或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

第5篇 粉尘防爆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落实好粮食粉尘的治理工作,特制定粉尘防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除尘规范;粉尘测试;浓度预警措施;火灾(爆炸)应急预案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列粉尘防护区域包括:筒仓、方仓、平仓及周边作业区域。

第四条为防止粉尘爆炸,进入作业区域的所有人员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该区域动火严格按照公司动火申请程序办理,做好隔离防范措施。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级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第二章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

第六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如筒方仓区域配置的防尘防爆电机、防尘防爆照明灯、防尘防爆控制箱、平仓防爆照明灯等。

第七条安装卸爆口。密闭的输送设备、斗提机、刮板机、除尘管道等必须安装卸爆口。

第八条配置除尘器。除尘器能将作业中的扬尘,密闭空间等区域的粉尘吸收掉,保证作业环境以及降低密闭空间的粉尘浓度。

第九条安装除铁器。除铁器主要用来清除散粮中铁屑等杂物,防止与刮板机等碰撞、摩擦而引起爆炸。

第十条清仓工具、除尘工具等宜选用防爆工属具。

第十一条平仓内作业的设备(叉车、装载机、提货车辆等)必须配置防火罩。

第三章除尘规范

第十二条筒、方仓区域(机械部散机队负责)

(一)作业前检查好除尘设备是否可靠,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并做好检查、运行记录。

(二)作业过程中做好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的巡视工作。

(三)每班作业完毕,需安排作业工人清理积尘斗的粉尘;每船作业完毕,安排除尘工对作业设备除尘,安排工人清理滤芯、布袋等除尘设备。

(四)维修工每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一次(除尘系统月检表见附件1)。

(五)刮板机头尾轮,斗提机尾部、筒仓壁等一些隐蔽的积尘区域,每半年清理一次。

(六)除尘系统操作参照以下操作指引

1.除尘系统作业前

(1)提前2天检查除尘系统是否正常,并试运行。

(2)作业前15分钟开启除尘系统,启动除尘系统时,首先打开排灰器,其次启动刮灰器,最后启动集尘器。关闭时则相反。

2.除尘系统作业中

(1)检查滤袋是否破损,发现灰尘快满时必须清理;

(2)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控制仪表以及除尘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所有连接部件工作是否平稳、有无异响。

(5)检查除尘系统各部位是否有漏风。

(6)空压机每班至少开启阀门排废水一次。

(7)除尘系统的粉尘清理由每班的作业工人负责,散机队负责监督。

(8)除尘系统的清理频率每班不少于2次,粉尘的处理听从散机队的统一安排。

(9)阴雨天气不准启动除尘器。

3.除尘系统作业后

(1)维修工检查减速机油、空压机油。

(2)清理电子控制器表面粉尘。

(3)检查滤袋是否破损,表面粉尘的处理。

(4)清理空压机滤芯及空压机表面粉尘。

(5)每半年检查一次电磁阀中的橡胶膜片,并处理损坏的膜皮。

(6)每年更换一次过滤气包内的过滤材料。

(7)工人彻底清理除尘系统的粉尘。

第十三条 平仓区域(操作部库场队负责)

根据《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要求,定期或达浓度预警值需安排积尘清理。

区域

仓库/设备

除尘方式或方法

除尘措施

派工需求

负责单位

备注

港区

港1#库

高压水枪清洗或人工清扫

作业人员需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清扫库顶、灯具罩等粉尘时向工程部借用升降梯,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3、进行粉尘清扫时,须停止该区域内的所有作业线;

4、清扫过程中严禁携带一切火种;

5、进行粉尘清扫时,所有消防设备均应处于完好状态,仓库门打开通风;

6、指定专人(库场员)进行监管;

7、作业前通知变电站人员到现场确定,确保电气方面安全;

8、清洗半库时做好隔离,防止货物湿损。

工人8名

操作部库场队

每个仓库除尘计划时间暂定1周,鉴于除尘期间将会受到堆存计划及提货影响,届时除尘时间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港2#库

仓储

仓储1#库

仓储2#库

仓储3#库

仓储cfs库

筒方仓

刮板机

人工清扫

1、控制箱打到空挡;2、刮板机紧停;3、严禁烟火;4、系安全带;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4人

机械部散机队

筒仓壁清理会根据空仓情况灵活安排。

斗提机

人工清扫

1、严禁烟火;2、测氧;3、控制箱打到空挡;4、斗提机紧停;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6人

8个筒仓

人工清扫

1、刮板机紧停;2、严禁烟火;3、穿戴好劳保用品;4、测氧;5、照明。

工人4人

第十四条定期做好积尘清理工作(详见下表)

第四章 粉尘浓度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位置

测试位置主要包括:卸料坑、卸料廊道、斗提坑、筒仓、方仓及上通廊、平仓等区域(粉尘浓度测试表见附件2)。

第十六条 测试要求

(一)筒、方仓及平仓进仓作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为每船一次,方仓及平仓出仓作业同类货种每月不少于一次,筒仓清仓每仓一次。

(二)筒、方仓区域动火作业需要检测粉尘浓度。

(三)每次测试点不少于三处,测试点选择以扬尘最多处为宜。

(四)粉尘浓度测试应在作业首个工班内完成,并做好检测记录。

粉尘浓度测试参照粉尘测试仪操作指引执行:

1.粉尘测试仪使用之前请先阅读测氧仪使用说明书;

2.对检测仪进行校准(参照校准步骤进行);

3.检查测试仪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粉尘测试仪用于检测较密闭空间,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5.粉尘测试仪使用时先启动检测仪,按启动按钮,检测仪通过自测后,便开始正常操作;

6.穿戴好劳保用品,用塑料袋包好检测显示仪表到检测点检测;

7.检查粉尘浓度时,尽量在粉尘大而集中的位置检测;

8.按仪表中间键保存检测数据,再按此键回到正常检测界面;

9.查阅数据时,回到设置界面,有一个存储图标,直接可以查阅数据;

10.粉尘浓度超过仪表设定值时,检测仪自动报警;

11.检测完毕,关闭电源开关。

12.检测仪使用后清理表面粉尘,使用柔软湿布清洁仪器表面,请勿使用溶剂、肥皂或上光剂;

13.定期校准、测试和检查检测器;

14.请勿将检测仪浸入水中,存放在干燥、阴凉位置。

第五章 预警措施

第十七条 粉尘浓度预警值。主要货种预警值见下表:

货种

预警值(g/m3)

爆炸下限浓度(g/m3)

大豆

3.5

35

玉米

5

50-75

小麦

3

30

大麦

10

>100

第十八条 预警措施

(一)检测粉尘浓度超过货种预警值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停止作业。

(二)廊道区域:检查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三)筒方仓流程:作业停止后,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继续工作。

(四)筒方仓区域:开启上通廊窗户、卸料坑门等区域通风、散气。

(五)所有区域:安排人员进行除尘。

(六)之后每个小时测粉尘浓度一次,待粉尘浓度下降到安全值后,再重新作业。

(七)安排专人负责重要区域,保证该区域无火源。

第六章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经理

组 员:机械部经理、操作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

组 长:机械部分管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安监室主任、散机队队长、库场队队长

组 员: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二十条 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1.为公司事故处理指挥机构,负责事故救援而展开各项组织、协调、决策工作;

2.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组建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4.负责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负责了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6.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外部协调工作;

7.根据事件的大小,上报上级单位,协助进行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救援预案要求和程序,负责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将事故及时、准确的上报公司;

2.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在公司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火灾(爆炸)应急救援的运行程序

(一)筒仓、方仓发生火灾(爆炸)

1.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须立即向操作部值班调度报告,如有对讲机应在对讲机内各频道大声报告事故地点,呼吁区内人员立即撤离。报告电话:(0596)6858127/(0596)6858128,操作部须确保上述报告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公司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立即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办法报告程序逐级汇报)。

2.如事故发生时筒仓、方仓流程正在作业,中控员应急停各运行的设备,切断设备的供电,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3.在提升塔、皮带廊道、筒仓区内等场所的人员听到爆炸声后,应立即撤离到距筒仓、提升塔、皮带廊道等设备100米外的地方。

4.应急救援实施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相应的应急工具(灭火器、消防带(枪)、消防斧、抢修工具等)赶到现场安全区域待命;

5.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安全区域,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和发出增援要求。

6.主要急救处置方式:

(1)灭火组应立即用水枪在外围向爆炸点、着火点及周边喷射,并迅速对着火点或爆炸点周围的管道等密闭容器进行喷水降温,防止二次爆炸。当爆炸停止后,应迅速对管道、封闭的容器等设备内部射水。

(2)抢险组应备好相应的工具,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随时准备拆除有关设备。作业中必须与灭火组密切配合,防止火焰和爆炸伤人。

(3)救援组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并负责灭火、抢险等物质的抢运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由机械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至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漳招码头字〔2022〕32号”《粉尘防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6篇 监理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第7篇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化工企业应该做到清污分流,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应该从未受污染的水中分流出来,避免事故状态下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据此特制定本制度。

1、修建事故缓冲池

修建事故缓冲池,把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和一些不正常的污水,都收集到事故缓冲池中,事故过后再进行处理,处理符合排放要求再往外排。

2、储罐围堰内增设通往事故缓冲池的独立管道和阀门,用于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与未受污染的“清净下水”的切换,切换按以下步骤进行:平时将反应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的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打开,将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被直接排放到事故处理池;平时遇到需要冲洗设备或雨天等,将通往事故缓冲池的阀门关闭,雨水和冲洗水等被限制在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之内,经检测人员取样分析,如确认未被污染,打开通往雨水系统的阀门,将场地内积水排至雨水系统;若分析结果显示“清净下水”已被污染,则用污水泵将受污染水送至事故缓冲池。

3、事故缓冲池严防渗漏,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要有专人管理与维护,保证事故缓冲池始终在备用状态。事故缓冲池严禁作他用。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清净下水”处理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要把“清净下水”处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故应急救援演练台帐。

第8篇 车队驾驶员车两管理若干制度(紧急处置预案)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983884),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065790)。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9篇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第10篇 车队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附紧急处置预案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983884),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065790)。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11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一、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七、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12篇 某公司无形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无形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过程,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控制无形资产处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处置的方式

无形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转让、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3条 处置原则

公开、公正、合理、有序,未经审批不得自行处置。

第2章 无形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和处置程序

第4条 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前,应由资产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无形资产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按照国家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第5条 无形资产处置程序

1.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论证和考察情况提出处置申请,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待处置无形资产的技术鉴定。

3.公司资产管理部将技术鉴定结果和对于处置申请的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资产管理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复,会同无形资产的使用部门合理处置无形资产。

第6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获得的无形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处置收益。

第3章 不同处置方式的实施措施

第7条 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选择合理的方式,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第8条 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9条 无形资产报废

1.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无形资产报废单”的样例如下所示。

2.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第10条 企业出租、出借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11条 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企业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第12条 重大无形资产处置项目

1.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4章 附则

第13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第14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第15条 相关文件资料

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无形资产报废单”。

第13篇 粉尘防爆及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落实好粮食粉尘的治理工作,特制定粉尘防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除尘规范;粉尘测试;浓度预警措施;火灾(爆炸)应急预案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列粉尘防护区域包括:筒仓、方仓、平仓及周边作业区域。

第四条  为防止粉尘爆炸,进入作业区域的所有人员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该区域动火严格按照公司动火申请程序办理,做好隔离防范措施。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级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第二章粉尘防爆设备设施配置要求

第六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如筒方仓区域配置的防尘防爆电机、防尘防爆照明灯、防尘防爆控制箱、平仓防爆照明灯等。

第七条  安装卸爆口。密闭的输送设备、斗提机、刮板机、除尘管道等必须安装卸爆口。

第八条  配置除尘器。除尘器能将作业中的扬尘,密闭空间等区域的粉尘吸收掉,保证作业环境以及降低密闭空间的粉尘浓度。

第九条  安装除铁器。除铁器主要用来清除散粮中铁屑等杂物,防止与刮板机等碰撞、摩擦而引起爆炸。

第十条  清仓工具、除尘工具等宜选用防爆工属具。

第十一条  平仓内作业的设备(叉车、装载机、提货车辆等)必须配置防火罩。

第三章除尘规范

第十二条  筒、方仓区域(机械部散机队负责)

(一)作业前检查好除尘设备是否可靠,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并做好检查、运行记录。

(二)作业过程中做好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的巡视工作。

(三)每班作业完毕,需安排作业工人清理积尘斗的粉尘;每船作业完毕,安排除尘工对作业设备除尘,安排工人清理滤芯、布袋等除尘设备。

(四)维修工每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一次(除尘系统月检表见附件1)。

(五)刮板机头尾轮,斗提机尾部、筒仓壁等一些隐蔽的积尘区域,每半年清理一次。

(六)除尘系统操作参照以下操作指引

1.除尘系统作业前

(1)提前2天检查除尘系统是否正常,并试运行。

(2)作业前15分钟开启除尘系统,启动除尘系统时,首先打开排灰器,其次启动刮灰器,最后启动集尘器。关闭时则相反。

2.除尘系统作业中

(1)检查滤袋是否破损,发现灰尘快满时必须清理;

(2)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控制仪表以及除尘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所有连接部件工作是否平稳、有无异响。

(5)检查除尘系统各部位是否有漏风。

(6)空压机每班至少开启阀门排废水一次。

(7)除尘系统的粉尘清理由每班的作业工人负责,散机队负责监督。

(8)除尘系统的清理频率每班不少于2次,粉尘的处理听从散机队的统一安排。

(9)阴雨天气不准启动除尘器。

3.除尘系统作业后

(1)维修工检查减速机油、空压机油。

(2)清理电子控制器表面粉尘。

(3)检查滤袋是否破损,表面粉尘的处理。

(4)清理空压机滤芯及空压机表面粉尘。

(5)每半年检查一次电磁阀中的橡胶膜片,并处理损坏的膜皮。

(6)每年更换一次过滤气包内的过滤材料。

(7)工人彻底清理除尘系统的粉尘。

第十三条  平仓区域(操作部库场队负责)

根据《严防企业粉尘防爆炸五条规定》要求,定期或达浓度预警值需安排积尘清理。

区域

仓库/设备

除尘方式或方法

除尘措施

派工需求

负责单位

备注

港区

港1#库

高压水枪清洗或人工清扫

作业人员需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清扫库顶、灯具罩等粉尘时向工程部借用升降梯,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3、进行粉尘清扫时,须停止该区域内的所有作业线;

4、清扫过程中严禁携带一切火种;

5、进行粉尘清扫时,所有消防设备均应处于完好状态,仓库门打开通风;

6、指定专人(库场员)进行监管;

7、作业前通知变电站人员到现场确定,确保电气方面安全;

8、清洗半库时做好隔离,防止货物湿损。

工人8名

操作部库场队

每个仓库除尘计划时间暂定1周,鉴于除尘期间将会受到堆存计划及提货影响,届时除尘时间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港2#库

仓储

仓储1#库

仓储2#库

仓储3#库

仓储cfs库

筒方仓

刮板机

人工清扫

1、控制箱打到空挡;2、刮板机紧停;3、严禁烟火;4、系安全带;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4人

机械部散机队

筒仓壁清理会根据空仓情况灵活安排。

斗提机

人工清扫

1、严禁烟火;2、测氧;3、控制箱打到空挡;4、斗提机紧停;5、穿戴好劳保用品6、两人以上工作,散机队派专人指挥。

工人6人

8个筒仓

人工清扫

1、刮板机紧停;2、严禁烟火;3、穿戴好劳保用品;4、测氧;5、照明。

工人4人

第十四条  定期做好积尘清理工作(详见下表)

上一页12下一页第四章  粉尘浓度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位置

测试位置主要包括:卸料坑、卸料廊道、斗提坑、筒仓、方仓及上通廊、平仓等区域(粉尘浓度测试表见附件2)。

第十六条  测试要求

(一)筒、方仓及平仓进仓作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为每船一次,方仓及平仓出仓作业同类货种每月不少于一次,筒仓清仓每仓一次。

(二)筒、方仓区域动火作业需要检测粉尘浓度。

(三)每次测试点不少于三处,测试点选择以扬尘最多处为宜。

(四)粉尘浓度测试应在作业首个工班内完成,并做好检测记录。

粉尘浓度测试参照粉尘测试仪操作指引执行:

1.粉尘测试仪使用之前请先阅读测氧仪使用说明书;

2.对检测仪进行校准(参照校准步骤进行);

3.检查测试仪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粉尘测试仪用于检测较密闭空间,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5.粉尘测试仪使用时先启动检测仪,按启动按钮,检测仪通过自测后,便开始正常操作;

6.穿戴好劳保用品,用塑料袋包好检测显示仪表到检测点检测;

7.检查粉尘浓度时,尽量在粉尘大而集中的位置检测;

8.按仪表中间键保存检测数据,再按此键回到正常检测界面;

9.查阅数据时,回到设置界面,有一个存储图标,直接可以查阅数据;

10.粉尘浓度超过仪表设定值时,检测仪自动报警;

11.检测完毕,关闭电源开关。

12.检测仪使用后清理表面粉尘,使用柔软湿布清洁仪器表面,请勿使用溶剂、肥皂或上光剂;

13.定期校准、测试和检查检测器;

14.请勿将检测仪浸入水中,存放在干燥、阴凉位置。

第五章  预警措施

第十七条  粉尘浓度预警值。主要货种预警值见下表:

货种

预警值(g/m3)

爆炸下限浓度(g/m3)

大豆

3.5

35

玉米

5

50-75

小麦

3

30

大麦

10

>100

第十八条  预警措施

(一)检测粉尘浓度超过货种预警值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停止作业。

(二)廊道区域:检查喷雾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三)筒方仓流程:作业停止后,除尘系统、喷雾系统继续工作。

(四)筒方仓区域:开启上通廊窗户、卸料坑门等区域通风、散气。

(五)所有区域:安排人员进行除尘。

(六)之后每个小时测粉尘浓度一次,待粉尘浓度下降到安全值后,再重新作业。

(七)安排专人负责重要区域,保证该区域无火源。

第六章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经理

组  员:机械部经理、操作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

组  长:机械部分管经理

副组长:安质部安监室主任、散机队队长、库场队队长

组  员: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二十条  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1.为公司事故处理指挥机构,负责事故救援而展开各项组织、协调、决策工作;

2.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组建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4.负责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负责了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6.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外部协调工作;

7.根据事件的大小,上报上级单位,协助进行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实施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救援预案要求和程序,负责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将事故及时、准确的上报公司;

2.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在公司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火灾(爆炸)应急救援的运行程序

(一)筒仓、方仓发生火灾(爆炸)

1.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须立即向操作部值班调度报告,如有对讲机应在对讲机内各频道大声报告事故地点,呼吁区内人员立即撤离。报告电话:(0596)6858127/(0596)6858128,操作部须确保上述报告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公司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立即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办法报告程序逐级汇报)。

2.如事故发生时筒仓、方仓流程正在作业,中控员应急停各运行的设备,切断设备的供电,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3.在提升塔、皮带廊道、筒仓区内等场所的人员听到爆炸声后,应立即撤离到距筒仓、提升塔、皮带廊道等设备100米外的地方。

4.应急救援实施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相应的应急工具(灭火器、消防带(枪)、消防斧、抢修工具等)赶到现场安全区域待命;

5.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安全区域,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和发出增援要求。

6.主要急救处置方式:

(1)灭火组应立即用水枪在外围向爆炸点、着火点及周边喷射,并迅速对着火点或爆炸点周围的管道等密闭容器进行喷水降温,防止二次爆炸。当爆炸停止后,应迅速对管道、封闭的容器等设备内部射水。

(2)抢险组应备好相应的工具,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随时准备拆除有关设备。作业中必须与灭火组密切配合,防止火焰和爆炸伤人。

(3)救援组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并负责灭火、抢险等物质的抢运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由机械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至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漳招码头字〔2015〕32号”《粉尘防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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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安全事件报告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本单位其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冲突的,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管理规定

1.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常备不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并与公安网监部门进行联系。

3 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部门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相关安全主管部门通报。

(2)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安全主管部门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对ⅲ级或ⅳ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安全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ⅰ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要为安全协调小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支持事发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安全协调小组会议的部署,担任总指挥的领导和参与指挥的领导迅速赶赴相应的指挥平台,进入指挥岗位,启动指挥系统。相关联动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有关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事发部门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运作的相关保障。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在安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全权负责现场的应急援救工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2 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安全协调小组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赶赴事发地,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4.3 信息处理

(1)现场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事发部门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安全信息处理。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和咨询。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安全新闻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通知社会各界做好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增强公众的信心。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

4.4 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经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安全协调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组织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的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

5.2 调查和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安全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状况和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

第15篇 煤矿危险物品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

矿长对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严把审批关;各使用单位对危险物品提报计划的种类、数量负责,采购部对危险物品采购负责,物质部对危险物品的质量负责;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爆炸材料

1.1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经资质单位设计、审查批准,并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 必须建立爆炸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以及岗位工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1.3 销售单位对爆炸材料运输负责,供应、仓库审查后,由运输工区负责卸货、装专用车入井,存入爆炸材料库。

1.4 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同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1.5 保障爆炸材料库库房完好,严格按设计及批准范围数量、使用和销毁,严禁超规定或私自改变库房。

1.6 仓库爆炸材料保管员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1.7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图表,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司矿文件精神。

1.8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 装卸或搬运时严禁携带烟火;地面装卸时,周围50米内严禁有明火。

1.10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1.11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1.12 煤矿井下爆破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

1.13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1.14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规定。

2、燃料及高压容器管理

2.1 燃料及高压容器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2.2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

2.2.1 地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并编制施工措施。

2.2.2 在危险区域内焊接与动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⑵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⑶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且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监护,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3 施工地点配齐灭火器材,操作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章程。

2.4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应加强个体防护,佩带合格的劳保用品。

2.5 燃料及高压容器的剩余废料严禁乱倒乱放,必须送燃料添加单位按规定处理,以防污染环境、酿成事故。

3.其它危险物品管理

3.1 其它危险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符合《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主要指烟花爆竹、油漆等少量危险物品。

3.2 危险物品必须遵循随用随进,严禁大批量(指构成重大危险源)存放。

3.3 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4 库房及使用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3.5 库房及使用场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线。

3.6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3.7、危险物品的储存,根据其危险特性及灭火方法不同,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3.8严格执行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工、剧毒品保管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9 库区及使用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3.10 结束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能、特点、危害及预防应急处理措施。

三、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

1. 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矿井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2.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矿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2.1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物资部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2.2 各部门必须服从物资部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2.3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矿井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矿将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3.1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3.2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3.3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3.4 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3.5 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3.6 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按矿要求办理出矿手续。

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星村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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