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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决策管理制度

决策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从决策制定、执行到评估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及时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权限划分: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决策范围和权力边界。

2. 决策流程规范:规定决策的提出、讨论、审批和执行步骤。

3. 决策信息收集与分析:规定如何获取和处理相关信息以支持决策。

4. 决策风险评估:建立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降低决策失误。

5. 决策监督与反馈:设定决策执行的监控体系,对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6. 决策修订机制:为应对环境变化,设立决策修订和调整的流程。

包括哪些方面

决策管理制度涉及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多个层面,具体包括:

1. 组织架构设计:确定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

2. 业务流程优化:确保决策与业务流程的高效对接。

3. 信息系统的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决策效率和准确性。

4. 法规合规性: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避法律风险。

5. 文化建设:培育支持有效决策的企业文化,鼓励开放沟通和创新思维。

6. 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决策能力,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重要性

决策管理制度对企业成功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决策质量:通过规范流程和信息支持,减少盲目决策,提高决策的成功率。

2. 保障企业稳定:明确权限,防止因决策混乱导致的内部冲突。

3. 提高响应速度: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抓住商机。

4. 降低风险:系统性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降低决策带来的潜在损失。

5. 促进团队协作:明确职责,促进部门间的协同工作。

方案

构建完善的决策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清晰的决策层级图,明确各层级的决策权限。

2. 设计标准化决策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

3.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分析。

4. 引入风险管理专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培训。

5. 设立决策后评价机制,对决策效果进行持续跟踪和反馈。

6. 定期审查决策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通过这些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稳健的决策管理系统,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决策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等有关要求,推动园区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园区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园区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人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凡涉及园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 研究园区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园区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或调整。

4.园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5.园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7.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8.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9.研究以单位名义表彰或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10.研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六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2. 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4.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 研究决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6. 园区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7. 园区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8.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入驻。

2.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10000元以上)、大宗物资、大批量(或大型)办公用品或设备招标、采购(10000元以上)等。

3.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

4.园区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问题。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对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

2.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申报。

3.大宗物品采购、接待费用等一次性5000元以上支出。

4.10000元以上资金的合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及房屋修建等项目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要求及实施

第十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酝酿准备

1.议题确定:原则上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2.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会前告知:提请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2.会议表决:进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三)执行决策

1.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组织实施。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2.实施监督: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调度决策实施进展情况;同时,随时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督查,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请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派员参会指导。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请参会,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应到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以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十四条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议题涉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涉及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裁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以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及理由,形成会议纪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十六条 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并报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四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2.不准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临时动议。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应由领导班子再次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本制度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

4.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依纪依法逐级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议事决策制度

z市房地产管理局议事决策制度(2004修订)

(2004年4月18日修订)

为进一步健全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局领导班子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运用马克思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和部署工作;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3、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结合我局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凡属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点,依靠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解决实际问题;

6、坚持依法行政,在国家法律和政令范围内议事决策。

二、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领会掌握上级的部署、决定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研究和决定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局有关工作任务的实施办法;

3、研究和决定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

4、研究和确定工程开发项目;

5、研究和决定本局的重大财务开支项目,讨论研究干部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

6、讨论和决定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和对违纪案件的处理;

7、讨论和审定本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讨论和研究其他须经局长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形式及有关事项

(一)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1、党组会议。党组会议是局决定重大事项的形式。出席人员为局党组的全体成员,需要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确定。

2、局务会议。局务会议是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出席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机关科、室的主要领导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需要提出,报局长审定。

3、局长办公会。局长办公会也是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一种形式。出席人员是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领导列席参加。

4、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是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遇到问题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意见,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参加会议人员是局长、副局长。

(二)议事决策的有关事项

1、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会议由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确定,如涉及各分管副局长的工作,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确定议题,召_议。

2、在一般情况下,局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视实际需要而定,局长碰头会每星期召开一次。

3、议事决策的会议,由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领导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定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4、议事决策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赞成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态度要鲜明。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和重大决策等应逐一表决。

5、决策议事会议原则上每次均作记录,必要时应将会议内容整理成纪要由局长签发,发至各有关单位。

四、议事决策基本程序

1、及时、准确拟订议事决策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信息咨询等工作,在全面了解和掌握与决策有关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出议事决策议题,报局长决定,提高议事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原则的决策制度。对每一项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有的还应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分析论证。对提交讨论的重大决策,应事先将方案送达有关领导及单位,确保有充分酝酿的时间和一定的群众基础,维护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权威性。

3、建立健全决策的督查反馈和调整修正制度。要在提高决策科学预测性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的内容和工作性质,由分管的局领导、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实施督查,搜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修正决策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部分,提高决策的实效性。

五、议事决策的纪律

在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各种会议上,每个成员都应畅所欲言,不隐瞒个人的观点;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决策,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已经作出的决定确实需要调整或修改,应该由领导班子集体再次讨论决定,个人不得在执行中独自作出变更。对于应该保密的内容,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3篇 某酒店总经理基本决策管理制度

酒店总经理基本决策管理制度

1.总经理应做的基本决策主要包括:目标、方针决策,即为拟订发展目标和管理方针;组织人事决策,即为选定组织形式及机构设置类型;业务决策,即为选定营销和接待业务过程中的发展战略和基本策略;财务决策,即资金筹措、运用和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策略。

2.一般情况下,要求总经理基本决策按程序进行,进行集体化决策。

3.决策的拟订方案环节和方案选优环节,不可由单一部门完成。

4.遵循谁的方案谁实施、实施部门和考评部门分离的原则。

5.方案选优工作不能由总经理单独完成,至少需要通过财务总监的财务考评。

6.拟订方案不得少于三个,定性加定量的方案优于定性方案。

7.方案实施如果需要多部门协作,必须指定牵头部门或负责部门。

8.方案一经选定,承办部门立即按计划执行,行政事务部负责催办和信息反馈,总经理负责支持协调。

第4篇 山庄基本决策管理制度

卧虎山庄基本决策管理制度

1.山庄总经理应做的基本决策主要包括:目标、方针决策,即为山庄拟订发展目标和管理方针;组织人事决策,即为山庄选定组织形式及机构设置类型;业务决策,即为山庄选定营销和接待业务过程中的发展战略和基本策略;财务决策,即山庄资金筹措、运用和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策略。

2.一般情况下,要求总经理基本决策按程序进行,进行集体化决策。

3.决策的拟订方案环节和方案选优环节,不可由单一部门完成。

4.遵循谁的方案谁实施、实施部门和考评部门分离的原则。

5.方案选优工作不能由总经理单独完成,至少需要通过财务总监的财务考评。

6.拟订方案不得少于三个,定性加定量的方案优于定性方案。

7.方案实施如果需要多部门协作,必须指定牵头部门或负责部门。

8.方案一经选定,承办部门立即按计划执行,行政事务部负责催办和信息反馈,总经理负责支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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