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灾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作,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器等。
2. 消防培训:所有员工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源管理、疏散路线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包括初期扑救、人员疏散、报警及配合消防部门行动等。
4.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种,禁止在商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设备。
5. 定期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6. 消防通道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二、
1. 初期火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灭火设备,并向商场消防控制室报告。
2. 疏散指示:广播通知顾客和员工,按照预设路线有序疏散,避免恐慌。
3. 报警联络:拨打119报警,准确描述火情位置、规模及可能影响范围。
4. 现场指挥:指定负责人协调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工作。
5. 后续处理:火势控制后,评估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1. 消防设施图:展示商场内消防设施的位置,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
2. 疏散路线图:清晰标明各楼层疏散路线及安全出口,便于快速疏散。
3. 火警处置流程:简明流程图,说明发现火警后的第一步行动、疏散步骤及报警方式。
4. 禁烟标识:醒目的禁烟标识,提醒顾客和员工商场内禁止吸烟。
5. 消防责任人信息:公示消防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下联系。
本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商场的安全运营,保护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有员工应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商场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1篇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五)
1 目的:为了加强商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客户及厂商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内的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责任:
-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部每个员工和客户应尽的责任。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保安部负责。
-物业客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4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
追究当事人责任。
5.防火设计与施工: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厂商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设备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6 火灾预防: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 备间内吸烟。
-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厂商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商场出入通道。
-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厂商在离开展位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7 火灾扑救: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商场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厂商和物业部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商场物业、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商户在展位内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安全部经理批准。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8 奖惩:
-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第2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3篇 家具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内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4.2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4.3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物业,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4.5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4.6值班人员按商场物业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
6.1监控中心查看录像记录
6.2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
6.3钥匙借用登记表
6.4钥匙接管表
6.5钥匙管理登记表
6.6钥匙启用登记表
6.7钥匙交接记录表
6.8总控室值班记录
第4篇 商场 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 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 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 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 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 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第5篇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 内容: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控制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安全部,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值班人员按商场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第6篇 家电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7篇 购物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商场全体员工、顾客以及外来办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各项防火规定。
2.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考核、成绩、合格方准上岗。
3. 商场内施工、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报审批。
4.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各柜组要及时配合,不得拖延,发现不安隐患燕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5.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离,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场营业厅、库区整洁有序,严禁吸烟、明火、违反规定的给予10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 商场各楼层,部组区域的电源/门窗由本部组人员和营运部长负责,清场时做到人走灯灭,拉闸,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店。
第8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9篇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的防火委员会是消防管理的监督机构。
3.管理责任
3.1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3.2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商户应尽的责任。
3.3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3.4物业各商户和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5商场物业经理为本物业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管理处保安部负责。
3.6物业商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3.7防火负责人职责:
3.7.1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7.2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3.7.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3.7.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3.7.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7.6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4.防火设计与施工
4.1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4.2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4.3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商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4.4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5.火灾预防
5.1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或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5.2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3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备间内吸烟。
5.5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5.6商户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大楼出入通道。
5.7展位商户和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商户在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5.8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5.9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6.火灾扑救
6.1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6.2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6.3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6.4商户和物业处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6.5物业商场物业商户服务、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6.6商户在办公场所内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7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6.8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6.9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大楼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批准。
6.10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7.奖惩
7.1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7.2.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7.2.2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7.2.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7.2.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7.2.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7.2.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7.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7.3.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7.3.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7.3.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7.3.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8.附则
8.1商户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大楼物业防火委员
会备案。
9.相关文件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2《市消防条例》
9.3《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9.6《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9.7《用户守则》
9.8《装修指南》
9.9《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10《动用明火操作规程》
9.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9.1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9.13《解除火警作业规程》
9.14《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10.记录
10.1消防监控记录
10.2动火申请审批表
10.3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10.4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第10篇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五)
一、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证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四、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由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监督。
五、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内外消防通讯畅通,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六、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八、违反以上各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警告、扣分、除名处理。
九、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1篇 某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装修规定
1.1 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 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 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 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 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临时动火申请表>>,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 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 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 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 五距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 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第12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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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1
第13篇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 内容: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由设备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记录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5 重点:
-消防主机无屏蔽点。
-主机地址码和现场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电柜开关放置在自动位置。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关闭。
-报警阀阀门不能关闭。
-卷帘门下限位离地面不能超过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顶。
-卷帘门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帘门控制开关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帘门电机、控制箱附近要有检修口便于检查维修。
-卷帘门导轨与墙之间不能留有缝隙,必须封堵严密。
-烟感要固定安装,不能悬挂于半空。
-喷淋头距离隔断距离不得小于 0.5m。
-吊顶不能影响喷淋设计喷洒效果。
-未端试水阀门、压力表不能阻挡。
-消防报警警铃按钮不能封堵。
-消防栓内干净无杂物,设施齐备、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使用消防专用电源。
-无吊顶或网格栅吊顶消防喷淋必须是上喷。
-铝格栅吊顶喷淋必须移至吊顶下方。
-商场内安全通道防火门要常闭,安装闭门器并能正常使用,闭门器无脱落、损坏现象。
-喷淋头底部超过吊顶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烟阀面板开关不能阻档。
-已开业商场正常营业展位烟感罩必须摘除,烟感、温感、喷淋头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第14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卫科每天按时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绝各种消防隐患,并进行详细记录。
2、每月对商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有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场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险情随时启动消防安全预案。
4、各楼层营业大厅要合理摆放柜台,不许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顾客流通的宽度;主通道应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车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场内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当晚清除。
第16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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