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分类与编码:根据档案性质和内容,进行科学分类,并设定统一的编码规则。
2. 档案收集与整理:定期收集学院各类活动产生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3. 档案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控制温湿度,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检索与利用:建立电子目录,方便快速查找,同时制定借阅规定,保障合理使用。
5. 档案鉴定与销毁:定期进行档案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合法销毁。
6. 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实现电子化管理和远程访问。
7. 档案人员培训: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 档案分类与编码:依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分类,采用国际通用的isad(g)编码体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2. 档案收集与整理: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每月向档案室提交一次,整理时保持文件原貌,注明产生日期、作者和文件标题。
3. 档案保管:档案室需安装温湿度计,保持温度14-24℃,湿度45%-60%,定期检查设施,确保安全无隐患。
4. 档案检索与利用:建立纸质和电子双备份的档案检索系统,借阅者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不得擅自复制或拍照。
5. 档案鉴定与销毁:成立专门鉴定小组,每五年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单,经院长批准后,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监控下销毁。
6. 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将现有档案扫描录入系统,新产生的电子文件直接存入电子档案库,实现线上查阅。
7. 档案人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档案管理培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 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简述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强调档案的重要性。
2. 档案借阅流程图:清晰展示从申请到借阅的步骤,便于用户理解。
3. 档案保密制度:强调档案的保密性,列出违规处理办法。
4. 档案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公布档案室的电话、邮箱,便于师生咨询。
5. 档案室开放时间:明确档案室的开放时间,以便师生安排借阅。
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学院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全体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档案资源的安全与完整。
第1篇 l教育学院档案图书资料报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档案图书报刊的管理,提高报纸、杂志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员具体负责整个档案工作。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二、各类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四、各部门和有关个人经手的材料要按存档要求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档。
五、档案的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六、资料室的图书只限教职工借阅,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五本。
七、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 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八、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九、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十、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十一、收发员对报刊要做好收发、登记工作,要做到无丢失、无差错。
十二、报刊要及时分类、整理上架。
十三、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纸携带出办公室。
第2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3篇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第4篇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5篇 教育学院档案图书资料报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档案图书报刊的管理,提高报纸、杂志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员具体负责整个档案工作。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二、 各类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 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四、 各部门和有关个人经手的材料要按存档要求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档。
五、 档案的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六、 资料室的图书只限教职工借阅,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五本。
七、 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 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八、 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九、 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十、 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十一、收发员对报刊要做好收发、登记工作,要做到无丢失、无差错。
十二、 报刊要及时分类、整理上架。
十三、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纸携带出办公室。
第6篇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及归档
(一)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包括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部门)按归档范围及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钉成册,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字迹工整、清晰,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3年,到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由会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暂由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保管,以后视综合档案室保管条件改善状况如何再考虑接收,但综合档案室要会同学校财务处进行检查,指导立卷归档工作。
(三)会计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后,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综合档案室要会同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详见附表1、2)。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档案借阅
会计档案借阅除执行《档案材料借阅规定》和《保密规定》外,还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校财务处工作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经报告本部门领导后可直接到综合档案室查阅。
(二)校内有关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请示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到综合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阅。如需复制或摘抄会计档案作为旁证材料,须经会计部门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复制或摘抄件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方能作为旁证材料。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三)学校会计部门因特殊需要,需将会计档案借出,须经会计部门领导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由会计人员到综合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出。其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只限于综合档案室查阅,一律不准借出。
(四)借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会计档案借阅时应当面清点凭证序号和张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双方要当面检查是否原样完整无缺,方能在借阅登记簿上注销。
四、会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已移交到综合档案室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二)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综合档案室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附表:
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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