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设备的操作、保养和管理,确保设备高效运行,减少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该制度涵盖了设备的采购、登记、分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
1. 设备采购:明确设备采购标准,规定审批流程,确保设备符合生产需求。
2. 设备登记: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基本信息,如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等。
3. 设备分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设备,明确设备责任人。
4. 设备使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备。
5. 设备维护:设定定期保养计划,执行预防性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6. 设备报废:设定设备报废标准,规范报废流程,防止资源浪费。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有助于:
1. 提升生产效率:通过规范操作,减少设备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时间。
2. 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保养,降低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4. 控制维修成本:预防性维护减少突发故障,降低维修费用。
5. 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设备性能,确保产品一致性,提高客户满意度。
1. 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评估,编制采购清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2. 设备登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实物验收,填写设备登记表,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3. 设备分配: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由设备管理部门分配设备,并指定设备责任人。
4. 设备使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使用者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5. 设备维护:制定季度和年度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记录维护情况。
6. 设备报废:当设备达到报废标准,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评估后按程序报废,同时更新设备档案。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企业可以形成有序、高效的设备管理体系,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保证设备得到正确的使用与维护。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产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动力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3 职责
3.1 设备使用部门的职责
3.1.1 指导和监督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正确的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
3.1.2 指导和监督使用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1.3 组织关(键)重设备的评审、建帐及其备件评估。
3.1.4 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
3.2 使用人员职责
3.2.1 使用人员需进行正确的设备使用与维护作业。
3.2.2 使用人员需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3.2.3 使用人员需对关(键)重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2.4 执行设备事故管理规定,发生设备事故后,逐级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3 相关人员职责
3.3.1 设备修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各事业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修理工作。
3.3.2 维修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设备操作者遵守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对设备维护保养负责。
3.3.3 当班班长负责管好本班设备,监督本班设备操作者遵守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对全班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
3.3.4 操作者负责遵守设备操作维护规程,遵从维修人员指导,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 定义
4.1 关(键)重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进度不能保证100%准时交付产品的设备。
4.2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件。
5 工作程序
5.1.1 操作者在取得多种类型的设备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多种类型的设备。
5.1.2 设备操作的基本要求
5.1.2.1 操作者应遵守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物品按规定摆放,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5.1.2.2 操作者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执行各种违章作业指令,并可越级报告情况。
5.1.2.3 操作者应掌握设备使用与维护的“三好”、“四会”、“四项要求”。
a 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
b 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简单)故障。
c 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d 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2 设备预防性维护
5.2.1 设备日常维护
由使用单位组织,操作者负责实施。
5.2.1.1 班前维护
开动设备前,检查设备各部位,润滑各润滑点,确认设备各部位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5.2.1.2 班中维护:
a 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向班长、维修人员报告。
b 设备运行过程中,不随意离开岗位;需要离开时停止加工作业,必要时,应切断电源;不能停机的连续生产作业设备,应委托有关人员负责代管,并向代管人员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c 停电或其它动力供应中断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设备不至于造成损坏。
5.2.1.3 班后维护:
a 下班前,利用10~20分钟时间清扫、擦拭设备,把设备各操作手柄、开关(按钮)、滑台、工作台等置于原位(或安全位置),切断电源,保管好工具、附件。
b 设备多班运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5.2.2 周末维护
5.2.2.1 由使用单位组织操作者在每周周末停机时间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维护记录。
5.2.2.2 周末维护的作业内容:
a 擦拭设备各部位和设备附件,做到设备内外清洁,无黄袍、积垢,并涂油防锈;
b 检查消除紧固件松动现象;
c 清洗(或更换)油线、油毡,润滑各润滑点,检查液压、润滑、冷却系统,添加油液;
d 清扫工作场地卫生,妥善保管设备附件。
5.3 确定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由生产班长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通用标准或行业规范,编制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确定各类设备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5.4 由生产班组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的内容实施,完工填写《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单》及设备维护履历,并保存备查。
5.5 修理与改造
5.5.1 故障修理
5.5.1.1 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者及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由班组长签字确认,交由工务部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5.5.1.2 设备恢复正常后,维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故障修理卡》,现场员工签字确认维修结果,工务部保存记录备查。
5.5.2 备件管理
5.5.2.1 备件范围
a 故障发生频率高的零配件;
b 供货周期长,关、重设备发生故障后将影响生产的零配件;
c 设备故障损坏件和修理更换件。
5.5.2.2 备件计划
由生产班组负责提出备件计划。
5.5.2.3 备件采购
由采购部组织,按《采购管理程序》执行,优先保证关(键)重设备的备件供应。
5.5.2.4 库存管理
a 备件管理员做好备件的入库验收、保管、登记和领用发放。
b 备件的存放应分类或分区域存放,可上货架的备件应上货架存放,并建立备件卡片,做到帐、卡、物相符。
c 关(键)重设备的备件应妥善保管,采取相应的防锈、反腐措施,单独建立台帐,并和普通设备备件分开存放。
d 备件管理员每月负责对备件库存情况进行清点盘存后,盘存报表和领用发放情况报事业部经理处备案。
5.5.2.5 领用发放:
由使用单位填写《备件领料单》后方可领用发放,并做好领用发放记录。
5.6 使用与维护的特殊规定
5.6. 1 指定操作人员:使用单位应选择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关(键)重设备操作者。
5.6. 2 由使用单位组织关(键)重设备操作者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表》、《设备运行记录》,适时掌握关(键)重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5.7 设备事故的管理
5.7.1 事故性质划分标准
5.7.1.1 责任事故: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如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超规范运行、保养不当(或不良),以及未按规定检修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5.7.1.2 自然事故: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如洪水、雷击、地震、风灾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
5.7.1.3 质量事故:因设计欠妥、制造或修理不良,以及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动能参数下降的事故。
5.7.2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5.7.2.1 设备事故
a 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五千元及以上,五万元以下。
b 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五万元及以上,五十万元及以下。
c 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及以上。
5.7.2.2 动力运行事故
a 一般动力运行事故:因动力运行事故造成全厂停供动能1小时以上;分系统停供动能4小时以上。
b 重大动力运行事故:因动力运行事故造成全厂停供动能4小时以上;分系统停供动能12小时以上。
c 特大动力运行事故:因动力运行事故造成全厂停供动能8小时以上;分系统停供动能48小时以上。
5.7.2.3 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损失=所需加工费+材料费+修理工时费。
5.7.3 事故统计
5.7.3.1 设备事故的次数,按发生事故中断生产的次数计算,中断一次计算一次。
5.7.3.2 设备事故停机时间计算
a 按设备发生事故停机起,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止所经历的时间计算。
b 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按涉及的系统或分系统的停供(动)能时间计算。
5.7.4 事故报告
5.7.4.1 发生事故后,操作者必须及时切断动力源,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立即转报设备维修人员。
5.7.4.2 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经初步分析后,报总经理。
5.7.4.3 事故专题报告内容:事故日期、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详细经过、经济损失、分析会议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5.7.5 事故现场的处理
5.7.5.1 事故发生后,使用部门必须妥善保护好现场。
5.7.5.2 经维修人员勘查取证后,由使用单位执行现场清理。清理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7.6 事故分析
5.7.6.1 事故分析的原则:遵守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7.6.2 由维修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现场后,召开事故分析会。重大以上设备事故,报请总经理参加。
5.7.7 事故处理
5.7.7.1 自然事故、质量事故和一般责任事故,由操作者或责任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如实填写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经过、损失情况等内容,由生产班长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事业部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5.7.7.2 对重大责任事故,由责任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生产班长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事业部及工务部;由事业部写出专题报告,工务部进行确认,报总经理。
5.7.8 处罚规定
5.7.8.1 对一般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损失的大小、认识和配合的程度等情况,处以罚款500-1000元;对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损失的大小、认识和配合的程度等情况,处以罚款2000-10000元。
5.7.8.2 对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以及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实真相者,根据情节轻重,追加罚款200-500元;隐瞒重大、特大事故者,追加罚款500-1000元。
5.7.8.3 事故发生后,未采取妥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对责任人追加罚款200-500元。
5.7.8.4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追究领导或指挥者的责任,并处个人罚款200-500元:
a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有关教育,或未经考试合格安排其独立上岗者。
b 违章指挥者。
5.7.9 修复
5.7.9.1 由维修人员负责对事故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
5.7.9.2 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事故性质和事故等级尚未作出明确结论之前组织设备修复,对私自布置修理的指挥者,按5.7.8处理。
6 相关文件
6.1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2 《采购管理程序》
7 质量记录
7.1 《设备点检表》
7.2 《设备运行记录表》
7.3 《关键设备明细表》
7.4 《设备修理卡》
7.5 《设备事故报告单》
7.6 《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单》
7.7 《设备维护作业指导书》
7 。8 《普通设备一览表》
7.9 《设备维修申请单》
第2篇 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1.使用前应详细了解机器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保证正确安全使用机器设备。
2.开机前必须检查电源质量及设备外观是否正常,严禁机器带病使用。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实保障机器安全运行及被检者的人身安全;严禁过载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曝光。
4.使用过程中要求谨慎细心,准确操作,不可粗枝大叶,草率从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
5.对新上岗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应先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由技师长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6.非本科室人员使用机器设备需经科主任同意,并有本科室技术人员在场,方可使用。
7.机器设备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8.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关机、关闭电源,及时向技术组长和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检修。并做好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基本状况、故障原因分析及维修使用等信息登记工作。
9.病人检查结束后及时清理机器及机房的污物,保持机器整洁。
10.每日记录机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建(1998)164号
【颁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4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目的
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检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顺达公司在线生产设备使用、维护作业区。
三、定义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的物理运动和化学作用,必然会产生技术状况的不断变化和不正常现象,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如果不及时处理会造成设备的过早磨损,甚至形成严重事故。设备的寿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维护保养的程度。
四、职责
1、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
2、设备科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作用。
五、设备的使用
1、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即:“三好”-用好设备;管好设备;维护好设备;“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2、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拆、乱装、乱割、乱焊。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3、设备环境管理:
各生产部门必须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作业区、班组及个人。
a、设备环境的管理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焊、防冻、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
(4)各种设施及管道涂色鲜明,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齐。
b、设备的“四整”活动
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地存放好。
整洁:工作场所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c、设备“四保持”的内容
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
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性;
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d、设备清扫的一般分工
(1)设备的外表面清扫:岗位操作工(生产运行人员)。
(2)电气室内设备外表清扫:维修电工。
(3)设备内部的清扫:由点检委托维修方进行。
4、发现设备异常时的处置: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点检责任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5、设备的润滑及紧固
(1)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2)为保持设备在正常润滑状态下运行,必须加强润滑的设备都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3)凡人工或手动加油的设备由岗位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维修工(或专职点检人员)按规定加油。
(4)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补加或更换油脂。
(5)点检中发现有漏油时要及时处理。
6、给油脂标准的主要内容
给油脂部位、该油脂方式、油脂牌号、给油脂点数、给油脂量与周期、更换量与周期、作业分工等。
7、润滑工作的“三个”要点
选择合适的油种;
选择给油量;
选择给油周期。
8、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及反腐工作。
(1)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认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
(2)四周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理正常的工作环境。
(3)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4)做好设备本体、钢结构件及管道等反腐工作。
六、设备维护的检查评比
设备维护保养状况的检查评比是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主要措施,应作为作业区、班组操作工和维修保养工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1、定期进行生产厂与生产厂,作业区与作业区之间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评比,是推动文明生产和群众性维护活动,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的重要措施。
2、“四级检查”制度,即“日检查”、“月检查”、“季检查”、“春秋集团大检查”。
(1)日检查,即班组长每天日常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问题,
(2)月检查,即每月月末由设备科、作业区组成综合检查小组逐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
(3)季检查,以主管厂长组成检查组,每季一次检查。
(4)春秋集团大检查,由北营机动部组织,对全厂春秋各进行一次设备状况大检查。
七、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1、评定设备有效或失效的主要内容(七条标准)
(1)对生产有无影响(质量、品种、规格、成本);
(2)设备运行参数(如功率、压力、速度、振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3)有无威胁设备、人身安全或影响主要零部件的隐患缺陷;
(4)对设备有重要影响的外部工作条件是否正常;
(5)主要能源消耗指标是否已超过规定值;
(6)主要零部件磨损程度是否已超过规定;
(7)设备主要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是否明显缩短。
2、设备的分级(三级)
a级:关键设备;
b级:重要设备;
c级:一般设备。
3、设备技术状况实行三级考核管理。
(1)钢铁工业协会考核的“钢铁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及主体生产设备”。
(2)北营公司考核各分公司的“公司考核主要生产设备”。
(3)厂矿自行管理的设备称为“厂矿考核一般生产设备”。
4、设备技术状况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称为完好设备,三级设备称为不完好设备。
(1)一级设备标准
a、基础稳固,无腐蚀、塌陷、倾斜、裂纹,连接牢靠,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b、结构完整,无裂纹,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和变形在允许的技术范围内,一般定修能处理。
c、润滑良好,无明显渗油现象;其他水、风、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d、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和继电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安全、可靠。
e、运行正常,电气设备绝缘良好,达到公称能力(按设计标准、出厂铭牌、科学试验或经三结合小组鉴定后规定的能力)。凡是同时具备以上五条标准的设备称为一级设备。
(2)二级设备标准
a、基础无严重腐蚀、塌陷、倾斜、裂纹、连接紧密、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b、结构和零件部位基本完整齐全,虽有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生产安全运行,一般年修能处理。
c、润滑基本良好,无严重漏油现象,其他水、风、气(汽)等亦无严重跑冒滴漏现象。
d、主要安全防护装置和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e、 运行正常,可达公称能力90%以上。
(3)三级设备标准
凡不符合二级设备5条标准之一者称为三级设备。
1、要求上报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公式:
主要生产设备一级台数+主要生产设备二级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100%
主要生产设备考核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一级台数+生产设备二级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公司考核主要设备台数
一般生产设备一级台数+设备二级台数
一般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一般生产设备考核台数
6、设备维护状况为甲级、乙级、丙级维护标准。
(1)甲级维护标准
设备本体及周围,整齐清洁,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
设备各部紧固、调整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键等齐全无缺,全部紧固无松动现象。
电气设备、继电器保护装置和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表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记录、点检记录等。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乙级维护。
a、 润滑基本完好,但油量不足或油脂不净尚未造成有关部位明显磨损和损坏。
b、地脚螺丝齐全紧固,其他螺丝有个别松动。
c、虽有设备运行记录,但记录不够认真。
(3)有下列之一者为丙级维护。
a、设备本体及其周围长时间没有清扫,有大量积灰、油垢、砂泥或杂物堆积。
b 、润滑部位严重缺油或油脂不净,以及油号不符,以致造成有关部件不应有的磨损和损坏。
c、地脚螺丝或主要部件连接螺丝松动,没有及时紧固,以致引起振动或造成有关部位不应有的损坏。
d、油、风、水、气(汽)有较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e不贯彻岗位责任制度,没有设备运行记录或在设备运行记录上乱写乱画,不认真记录,不注意保管等。
7、设备技术状况检查和隐患整改。
(1)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坚持自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认真检查,详细记录。
(2)设备科每月组织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记录结果填报设备完好率报表,并对作业区进行考核。
(3)检查发现隐患和缺陷应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整改。
a、能通过正常维护保养解决的隐患,作业区应安排维护人员整改。
b、通过计划检修整改的项目,应列入各类检修计划。
c、不能处理的项目上报设备科,由上一级部门协助整改。
八、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顺达公司设备科。
第5篇 电焊气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机修、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确保安全,避免触电事故以及保证仪控、电控等电气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着火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将二次引线搭接在电缆管、暖气管、水管、楼梯栏杆上以及称量斗、传感器等的吊挂支承装置上,应搭接在工件上,严禁用钢丝绳作为二次线使用。
2、电焊机二次线接头处须用螺丝紧固,且加装护套,保证接触良好。
3、电焊机一次线路距电源开关不超过3~5米,且必须保证电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4、各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安装好接地保护装置,并确认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方可使用。
5、使用前电焊机二次搭线必须拴接牢固,严禁松动和冒火花现象,一切准备就绪,把线引到作业现场后方可给电焊机合闸送电,以免拖拉把线和地线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6、气焊作业,各表必须正常可靠显示,回火装置可靠连接稳固,方可点火作业。
7、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非电钳作业人员严禁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其它非电钳作业人员需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经过提前培训并在专业人员监护方可使用。
8、新进厂职工或调整岗位后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电气安全教育作业。在一个月内由组长兼顾作业,根据学习情况确定独立作业时间。
以上规定如和国家标准相抵触,要执行国家标准。
第6篇 y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0、考核办法:
1)、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停产、停用、罚款等处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归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或谎报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
第7篇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 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 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
(15)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 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第8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办公节奏的加快,办公自动化设备(下称oa设备)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规范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oa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减少设备故障率,充分发挥使用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设备使用维护管理主要包括:机房使用维护、设备使用维护、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oa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调配、实物台
帐管理、维修管理和办理报废手续等。oa设备的购置、报废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oa设备的操作使用人负责设备的保管、日常保养,为oa设备的直接责任人;所有员工不得利用oa设备 玩电子游戏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六条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及各终端电脑应用程序的维护管理、系统故障排除和“病毒”侵害的预防和消除;
负责局域网初始密码、信箱的分配和设备的配置;指导电脑使用人员正确使用操作;为广域网上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和安全管理服务;
负责公司oa设备的维护、修理、调试;负责公司电话线路和网络线的维护管理,负责与电信部门等单位的联系。
第三章机房使用维护管理
第七条机房包括:信息网络中心机房、文印机房等。
第八条机房应保持环境清洁,机房人员应每日清洁台面地面,不得带食物入内和在
室内吸烟、堆杂物;应避免潮湿和高温,制定防震、防电磁场、防火措施。
第九条 机房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机房,不得随意动用机器设备。
第十条严禁在机房设备中使用未经批准和病毒测试的软件盘,严防计算机病毒破坏应用软件系统。
第十一条 计算机房人员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拷贝系统使用软件及文档。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oa设备主要有计算机及相关外部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油印机和其他辅助设施。
第十三条oa设备使用人应严格履行操作规程,使用前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日常维护保养常识及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
第十四条oa设备周围应避免电磁场和高温设备,安装时应按规范要求接地良好;使用时要注意防尘、保养。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oa设备说明维修资料的保管,使用人查阅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加强对文印纸、传真纸的质量控制,文印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去潮处理,复印前要将纸张打松后整齐地装入机器纸盒内。
第十七条oa设备使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oa设备维护管理员,由管理员修理或安排修理;如需更换零件,则需填具《oa设备报修申请单》(见附件),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对复印机、打印机应采取保护性措施,一次连续印制较多的,中间应挺印休息,对一式50份以上的文印,尽可能采用 油印方式,若必须复印或打印,则须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办公用电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人员应设置必要的驱动开机密码,对软盘应标号、登记,借用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电脑软盘使用时应注意:
(一)不触摸软盘的磁头孔,防止油污弄脏磁介质表面;
(二)用完应妥善保管,以免落上灰尘摩擦磁盘表面和划伤磁道;
(三)不应重压,不要过度弯曲软盘表面;
(四)不应把软盘放在录音机或显示屏等强磁场的地方;以免破坏磁介质上的信息;
(五)避免日光曝晒,减缓塑料和磁介质老化;
(六)对使用的软盘应先格式化。
(七)对于存有重要信息的软盘,为防止信息丢失,应采取写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电脑使用人应定期清理硬盘上的失效文件,释放存储空间,以提高程序运行速度。
第二十二条电脑使用人应严格按开机、关机程序操作,设置突然断电和突然加电时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电脑使用人发现病毒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与oa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四条oa设备的检修应选择节假日进行,由oa 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五条未提足折旧的oa设备,发生故障尽可能修理,不轻易报废。
第四章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通信线路应用范围包括:电话、传真、计算机局域网、远程网络通信系统。
第二十七条 公司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管理通信线路,负责与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负责定期检测线路,保证通信线路的通畅。
第二十八条 外部通信线路发生故障时,管理员应立即与电信部门联系,并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排除故障,保证线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办公场所禁止擅自接线拉线和其他妨碍通信线路畅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电气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二、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三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安器。
四、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磨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五、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六、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允许正式工作。
七、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ω/v(如对220v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mω)。
八、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器泼浇。
九、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十、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十一、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需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在行处理。
十二、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线、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十三、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四、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十五、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备。
十六、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十七、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
十八、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第10篇 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
桁吊设备是广泛运用于工作库房的机械设备,因其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等原因决定了其危险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便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加强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使其安全有效运行已势在必行。下面就如何加强桁吊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谈下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一、把好桁吊设备选材关,用质量合格的产品保证桁吊设备安全可靠。
一是选择的桁吊设备应该是经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确保桁吊设备制造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二是选择桁吊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是经过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安全质量认证的,选择具备从事桁吊设备安装、维修资格的企业进行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确保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符合要求。三是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桁吊设备必须要经过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确保桁吊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符合要求。
二、把好桁吊设备维护保养关,用精心维护使桁吊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根据桁吊设备的维护说明和国家安全规定,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的内容、标准、要求,建立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登记。二是要明确专人负责桁吊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桁吊设备负责人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带教,并经考核合格,达到“四会”要求:即“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允许负责桁吊设备。对负责人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负责人要每天检查桁吊设备,定期对桁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桁吊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登记。三是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对在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处理,排除故障,确保桁吊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带故障运行,保证桁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地使用。
三、把好桁吊设备使用关,用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确保桁吊设备使用安全。
桁吊设备使用需要指挥人员、桁吊司机和司索人员三类人员共同使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
一是使用前要充分准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装具;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理障碍;检查桁吊设备、吊装工具、附件应完好无故障,熟悉搬运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及周围环境;预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对策。二是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开机作业前,桁吊司机要确认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指挥人员清理无关人员远离工作现场,司索工要准确估计吊物质量及质心,合理选择吊具,决不可超载或使用有问题的吊具;桁吊司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必须立即执行;司索工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桁吊司机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 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三是使用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后将桁吊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执行例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填写工作登记。
桁吊设备使用,关乎人身安全,关乎国家财产。因此我们应该时时注意,处处提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1篇 防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电工要严格按照各种防爆设备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养。
2、电工要经过培训学习,熟练掌握防爆设备的操作技能后方可操作。
3、防爆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各方面的性能进行仔细检查,若有零件损坏的,必须修好至符合防爆要求后才能使用。
4、应有备用的防爆设备,以便在运行中的防爆设备损坏来不及维修时可以及时替换;备用的防爆设备要专门存放的地方,要保证通风、干燥。
5、防爆面要涂防锈油,防止锈蚀;螺栓要拧到合适程度;不用的接线孔,要加密封圈、挡板封好。
6、对各种系统的防爆设备要详细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签名。
第12篇 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安全须知
1、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用电设备的容量选配与负荷量相匹配的电线、电器、开关和电能表等,防止私拉乱接电线或随意增加用电量,导致超负荷用电,使电气设施过热造成火灾。
2、凡使用110伏以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牢固可靠的接地保护。但不要使用自来水管、煤气管道等设施作为接地极。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找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电工处理。
3、 电气安装要符合装置规范,电线路安装或改造方案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具体实施,严禁私拉乱接。电力线与电话、网络等线路应分开敷设,防止相互影响,不可在电线上晾晒衣服。
4、电线、电缆、保险、开关、插座、灯具、电器等各类电力设施和用电器具应使用国家检验合格产品。如电器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带电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请持具有专业资质的电工检查更换。
5、用电设备应选用与设备容量相匹配的保险装置,不得用铜、铝、铁线代替。用电过程中,必须有人在现场操作或监护,如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6、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先关掉电器开关,后拨电源插头。 在插、拨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拨。
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严禁用铁柄毛刷或其它尖锐工具清扫电器开关、电线、电缆等设施,以免刮伤绝缘层;湿手不要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电设备。
8、电器运行过程中,想了解设备外壳是否发热时,不能用手掌去摸设备的外壳,应用手背轻轻接触外壳,即使外壳漏电也便于迅速脱离电源。
9、遇到电器设备冒火,一时无法判明原因,不得用手拨掉插头拉闸刀,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
10、灯具安装要固定,临时灯要装插头,火线应接入开关控制,不得浮装乱拉,确保关灯时灯头无电。在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应当先关闭电源后再移动。导线要用合格的3线或以上带地式电缆,电源要用漏电开关保护,注意相线与零线不能接反,金属外壳接地要可靠。
11、安装或维修室内线路或电气设备时,应先关掉用电电器、拉下进线开关,验明确实无电后操作。如遇供电部门停电,则视为随时有来电的可能,必须关闭进线总闸后方可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2、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远离电力设施,要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与维护。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13、对本单位职工及游客要加强安全教育,不要爬电杆、摇晃拉线,不要向高压电线、变压器抛掷杂物、金属导线等,不要随便接触断落地面的电线,也不要湿手湿脚触摸电器设备,更不要带电安装、移动、修理电气设备。万一有人触电或发生火灾,应迅速断电,严禁带电救人。发生触电休克,要及时施行心肺复苏术,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1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用电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13篇 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2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必须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4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6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规定、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8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第14篇 电源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为做好节能降耗,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保障公司用电有效使用和爱惜公司电器设备(空调、冰箱、打印机等)公共财产的管理,特做出如下规定:
1、空调使用时间:夏季7月1日至10月30日;冬季12月1日至来年3月底方可开机使用空调。
2、室内空调控制温度:根据国际标准组织(iso)推荐的空调室的适宜温度是摄氏:夏天23至26度, 冬天16至18度,室内外温度相差在5℃为宜。
本着节约用电原则,办公室空调温度设定不得超过26度,建议22度-24度左右
3、全体员工请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依据园区规定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取暖器设备,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纸箱等易燃物品,公司一共放置了七处灭火器(公司配备的灭火器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贴有标示提醒,请大家了解如何使用。
4、各主管负责对部门内同仁倡导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及用电的正确方法并进行监督。
5、各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时应按正常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电器设备(例如空调,打印机等);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要检查电源、电器设备是否已经关闭。
6、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营管部,由总务安排专业维修人员来进行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以上规定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月
第15篇 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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