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要素: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运输路线规划、货物装载与卸载流程、安全监管以及应急处理机制。这些内容构成了整个运输管理体系的基础,旨在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规。
1. 车辆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驾驶员管理:涵盖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行为规范等方面,强化驾驶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运输路线规划:依据货物性质、目的地、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4. 货物装载与卸载:制定标准的操作流程,防止货物损坏,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5. 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及时排查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6. 应急处理机制:设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如交通事故、货物丢失等,以快速响应和有效解决问题。
运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保障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延误和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运输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从而巩固和拓展市场地位。此外,严格的管理制度还有助于降低运营风险,保护公司免受潜在法律纠纷的影响。
1. 建立车辆维护系统: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保养,记录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 提供驾驶员培训:定期举办驾驶技术、交通规则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驾驶员综合素质。
3. 利用科技手段优化路线:引入gps导航系统,实时分析交通情况,动态调整运输路线。
4. 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确货物装卸流程,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作业规范。
5. 强化安全监控: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 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逐步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实现运输业务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1篇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本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采掘辅助巷道皮带运输系统。
1、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由井底煤仓装→地面皮带机转载点;
2、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由副井口车场→副井皮带上仓口车场--副井底车场;
副井提升机: jk-3×2.2p
综上所述,本矿副井提升运输系统基本上是利用主轴滚筒的缠绕式提升设备牵引矿车在斜坡18℃的轨道上进行煤、矸及物料的提升运输任务,以辅助于矿井的日常安全生产。
(一)、副斜井提升运输的各项规定及司机操作规程
1、副斜井巷道主要做为矿井进风巷和人员、材料及矸石运输的通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及其他施工项目,各种硐室、通风设施,井下使用设备、材料的运送。
2、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副斜井上下班徒步行走,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副斜井之间的联巷行走。在进入主、副斜井巷道之前,必须通知主、副斜井井口信号工、井底信号工;严格遵守“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主、副斜井提升机的专职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非专职提升机司机禁止操作设备。司机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作期间严禁睡岗,提升机运行期间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严禁脱岗、离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严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安全规章制度。
4、提升运输系统内的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信号不清或接到信号后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6、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各地点轨道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在不开车时要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
7、车辆连接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三环链及带有闭锁装置的插销,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井口把钩工应对车辆的连接处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信号工向绞车房发送信号进行提升。
8、副井提升物料、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凡属矸石、料石、石面、金属柱梁、木梁等较重物质,不得超过五车; 凡属煤、木料等较轻物质不得超过六车。
9、运送“四超”物料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井口把钩工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输。
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3、绞车每次提运前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磨损、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
(二)、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副斜井井筒倾角18°,斜长660米。主要承担矿井生产所需设备、物料、矿井救灾物资的运输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升井任务。为从根本上消除斜井提升运输的不安全隐患,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1、每班由提升机司机、维修工对提升机电控系统、机械、液压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并执行班中定时巡检制度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提升机过卷保护、松绳保护等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做记录。
2、提升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其它工作,要集中精力、谨慎细心,随时观察各仪表指示,深度指示器及滚筒运转状况和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按信号执行开车命令。
3、提升机司机严格执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号命令。无信号严禁动车,信号不清不准开车,对信号不确切不准开车。提升机运行过程中,收到任何异常信号都要停车,查明原因并及时利用电话和井口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命令信号后方准开车。
4、在出现下列情况,要立即使用紧急制动装置进行停车:
①有紧急停车信号时;
②矿车在接近减速点没有减速时;
③电压表、电流表等仪表指示异常及提升时钢丝绳抖动严重怀疑矿车掉道时;
④控制系统、机械系统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或失灵时;
⑤其他需要紧急停车的状况时。
5、信号工要坚守岗位,上岗后对信号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确认信号声光齐全、可靠。提升运输时,严密注意钢丝绳及矿车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逐级发送停车信号,并利用电话向绞车房及有关地点说明情况,停车后要及时处理和向上级汇报。
6、钢丝绳査绳工每天对提升机钢丝绳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 “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7、查道工每天对井筒大巷内巷帮、顶、轨道、道床及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队领导汇报。
8、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把钩工、维修工每班要对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运输线路上安全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
9、把钩工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矿车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辆矿车的连接情况、插销及闭锁是否到位、三环连不得有纽挂现象,检查矿车保险绳连接情况,检查矿车所装物料是否有“四超”现象。出现以上任一种情况都不允许发出开车命令。必须当场处理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准下达开车命令。
提升时,井口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口的警戒任务,严禁有人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及在井口变坡点逗留;井底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底的警戒任务,严禁井底车场有人穿行、逗留及从事任何工作。
第2篇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抓好运输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编制“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望全体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一、适用地点
副井上下井口、井底车场及轨道大巷、301采区轨道巷、各轨道上下山
二、“四超”内容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提升运输
超长:物料长度>3800mm
超宽:物料宽度>1400mm
超高: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车高度)>2000mm
超重:物料质量(包括平板车质量)>6000kg≤9800kg
三、装封车要求
(一)装车的要求
1、装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的质量选择相应的专用平板车装运,否则不得给与运输。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锚杆、锚索、体积大的电缆、大捆皮带必须采用专用花栏平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质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超重设备用大平板车装运时,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质量的10%。根据我矿实际,质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车装运,质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车质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车装运。严禁超载装运。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过专用车辆的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笼提升的物料装车后外形尺寸必须符合下列尺寸:长≤3800mm,宽≤1400mm,高≤2000mm。当需要提升长度超过3800mm的钢管、钢轨等超长物件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装车重心要求:装载物料的重心必须与所使用车辆的中心一致,严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装载。
5、综采液压支架以及类似大型装备和物料装运应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车”的装车方法,其他装运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装同一车时,各部件之间要尽量放平、垫实,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别与车辆捆绑。
7、装车的其他要求:当支柱、管路、轨道等设备材料使用平盘车时,装叠不得超过四层,且每层必须用木板等防滑材质隔开,超长物料装车,必须在底层垫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车场变坡点顺利通过,同时便于把钩工摘挂钩。
(二)封车的要求:
1、超重设备或材料可用φ20圆环链、m20螺栓或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加绳卡的方式固定,拉紧方式可采用叉车拉紧钢丝绳绳套,要求与平板车连为一体;用螺栓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2、封车方式应根据所装物料特征进行选择,设备物料长度不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正“八”字封车法,设备物料长度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倒“八”字封车法。平盘车装载整体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盘车底盘刚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木楔掩实,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
3、封车时,遇有尖、棱部位与链锁接触的地方,必须垫好适当强度的木板或皮带。
4、对于物料、设备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种结合面要用相应的保护材料将其保护好。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单位要根据所运送的物料、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措施必须送各队一份。各队必须及时传达贯彻,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2、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四超”车辆在提升运输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设备认真检查核实,对巷道支护状况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劳保用品。
4、施工人员作业时要协调一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配合。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各队工作地点人员发现装封车不合格的“四超”车辆有权禁止车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止运输,接料人员有权拒拉、拒运,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行运输。
7、各队接料人员、跟班班长认真仔细检查装车单位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装车不合规定,封车不牢的车辆,严禁提升运输。各队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由装车单位立即整改。
8、发现不使用专用车辆装载的“四超’车辆,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9、运送“四超”车辆严格执行随车挂牌制度,用料单位要标明装载尺寸、重量、验收人等内容,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10、“四超”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停滞,如确需停滞,必须在列车两端和两侧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记,防止其他车辆与之发生撞车事故。
五、主要运输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平巷运输
1、平巷运输液压支架、钢管、钢轨等“四超”车辆时应推车机或稳车牵引。
2、牵引“四超”车辆时要均匀平缓运行,不得急加、减速度。
3、当牵引超宽车辆行至巷道安全间隙小的地点,必须安排有跟车工处于车辆3m以外的安全地点使用哨子或对讲机进行指挥,牵引速度小于0.5米/秒。
4、牵引超过6000kg质量的车辆时,一次最多牵引一辆,严禁串车。综采支架一次只准牵引一辆,严禁超载运输。
5、当运输至井底车场时,必须有专人跟车,并时刻注意车辆运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发送信号通知绞车司机停车,防止车辆发生掉道等事故。
6、当运输钢轨、钢管等超长车辆时,必须直线运输,且速度不得大于1m/s,严禁在井底车场等地点过渡线道岔牵引,以防碰及巷道帮造成掉道事故。
7、当在车场需顶车运输时,必须连车顶车,严禁前拉后顶。
8、超宽车辆存放,必须存放于不影响运输的地点,严禁将超宽车辆存放于主运输巷道车场内,防止影响其他运输。
9、运输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车辆两侧以及车辆之间通过。严禁损坏沿途的电缆、风水管路等设备设施。
10、平巷人力推车,一人只准拥一辆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辆车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11、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或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门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报。
12、人力推车时施工人员只能站在车辆的后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车辆运行过程中,严禁人员从车辆两侧通过和停留。
(二)斜巷运输
1、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装封车状况,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2、斜巷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首先对斜巷安全设施、信号装置、绞车钩头、保险绳、轨道质量及连接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运输。
3、斜巷运输时装车高度要根据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运输期间由于车辆超高碰及顶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运送期间,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秒。
5、斜巷提升“四超”车辆时必须一钩一车提升,严禁超挂提升运输。同时正确使用好保险绳。
6、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7、当“四超”车辆提升至斜巷上车场后,应防止惯性前冲。
8、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硐室,注意运输车辆的动向,并随时准备发出停车信号。
9、把钩工要严格要求使用好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
10、运输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
(三)副立井提升
1、副井提升超重物料时,应根据下放物料重量选择合适的配重。配重的具体规定:
1.1最大装罐质量为9800kg(最大件质量与车辆质量之和)。
1.2允许最大静张力差为4.8吨,下放超重物料时尽量减少静张力差,防止出现大的偏载造成事故。
1.3严格掌握罐笼的装载情况。
2、提升大料罐笼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5m/s。
3、提升超高设备、物料前,应确认物料高度,如超过1.7米应将罐笼罐帘拆除,防止由于设备车过高卡刮罐笼罐帘。
4、“四超”设备、材料进出罐笼一律采用推车机推入推出,当所提升的设备或材料推入罐笼时,把钩工要详细检查到位情况,是否准确,是否有伸出罐外现象等,作认真详细检查后,要合上罐内阻车器,使平板车在罐笼确认的位置,前后不能移动,罐笼到位后,待罐笼停稳、打停点,打开罐内阻车器,然后按程序出罐。
5、出罐时,出车侧的线路必须畅通,道岔打严,轨道两侧不得有任何物料及任何闲杂人员。出罐时,只准有把钩工在把钩位置把钩,严禁人员跟随,以防发生意外,为增加阻力降低运行速度可在出车侧的轨道上撒上适量的沙子。
6、出罐的设备及时运走,以免造成积压,导致撞击、下辙等情况,道路不畅通时,可先停止提升,先清理积压车辆,再提升。
7、副井把罐工必须与信号工相互配合好,只有罐笼到位停稳、信号打停点,方可进入罐笼打开阻车器,详细检查无误后,方准向外拉车。
8、井口上下把罐工要认真负责,检查要仔细。为保证安全提升,物料提升期间上、下井口每班必须派跟班队长盯在现场亲自指挥。
9、副井提升“四超”车辆前,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相互联系,下井口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交代清提升设备的名称、数量和重量。
10、副井上、下井口设备车进出罐笼,各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现场经验丰富的指挥人员,信号工、把钩工、小绞车司机等人要听从其指挥。
11、进入罐笼上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生根牢固。
12、遇到卡罐或车辆在罐内掉道,把钩工要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可借助手拉葫芦和千斤顶等工具复位,严禁生拉硬拽。
13、副井上、下井口把钩工对“四超”车辆入罐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其装封车情况,如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四)掉道复轨的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车辆掉道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矿调度室、队值班人员,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和相关队、安全科。
2、现场作业人员不汇报擅自复轨和队长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到现场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3、班长到达掉道现场后,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要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5、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6、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7、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8、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需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方式,现场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能力,人员必须站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9、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0m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10、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车辆掉道,可以借助千斤顶和手拉葫芦复轨,严禁生拉硬拽和使用机械复轨。
11、罐笼内复轨时,提升绞车司机必须谨慎操作,防止滑罐和人。信号把钩工要精力集中,并启用停罐闭锁装置。
12、在井口安全门以里范围复轨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生根于牢固处,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好防止坠入井筒。
13、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复轨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看管,抬起摇台,关闭安全门。
14、处理掉道车上道时,要在载车旁加防倒装置,操作时专人观察载车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运输“四超”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和调度室联系,在调度室允许的前提下,方可运送。没有调度室允许,各队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运输。
2、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装封车不符合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3、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1摘挂钩时,要等车辆停稳,正常使用挡车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车,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3.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离轨道外侧200mm以外的地点进行摘挂钩操作。
3.3单道操作时,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进行作业。
3.4摘挂钩操作完毕,不得从两车之间穿过。
3.5严禁蹬钩作业。
4、每次摘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的各部位、连接位置、绞车钩头、钢丝绳、连接牵引杠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无问题后方可运行。
(六)其它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的提升运输系统,是整个生产系统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保障企业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做好提升运输系统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为加快公司发展速度,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一、提升运输系统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1、提升机;2、提升主钢丝绳;3、提升容器(箕斗、罐笼、矿车);4、天轮;5、导向轮;6、井架;7、井塔;8、罐道;9、轨道;10、井筒和井筒装备;11、装载设备:12、卸载设备;13、井底装置等等。
二、提升系统的分类:
1、以提升对象分:主井提升、副井提升。
2、以提升容器分:箕斗提升、罐笼提升、矿车提升。
3、以井筒的提升井道角度分:立井和斜井。
4、以安装场合分:地面提升设备和井下提升设备。
5、以生产与施工分:固定提升设备和凿井提升设备。
6、以提升机类型分:单绳缠绕式和多绳摩擦式。
三、提升运输系统规范:
1、提升机是提升运输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操作工、维修责任人除每班进行检查外,每三天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各项安全装置、制动装置、润滑装置,要保证灵活可靠,决不能带病运转,做好运转记录。
2、提升机电控,要严格执行班检、点检、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
1)安全保护回路完整,各元器件灵敏可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拆除和越过原回路元件工作。
2)自动和制动装置要保证达到设计标准要求,检修或更换时应符合原技术参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消除。
3)电气控制系统要严格执行定期调试和校验,各种控制系统的调试、校验应每年进行一次。
4)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改动接线方式,如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强行开动设备时,出现后果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3、钢丝绳、罐笼、罐道、天轮、井架、井框,除每天进行检查外,每周进行一次全而检查,并做好提升系统安全检查记录。
钢丝绳在每周检查时,要严格按照o.3m/s的速度进行检查,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更换钢丝绳。
4、装载设备、卸载设备、井底装置,除每天正常检查外,每周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以确保提升系统安全。
四、提升系统安全保护装置: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机的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提升机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机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
3、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机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一个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0。
4、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深度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5、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和自动断电。
6、松绳保护装置:按规程,3m以上的缠绕式提升机应设松绳保护装置,松绳装置应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
7、防坠装置:当提升钢绳破断时,提升容器上的防坠装置动作,将提升容器固定卡在罐道上,确保容器安全。
第4篇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提升运转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坚持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做好提升运转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和轨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4、拉放车时,必须先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5、拉放车时,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6、人力推车时,推车工必须按照规定距离保持车距,听看并用,防止推车伤人或被人伤,同向推车时,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7、车推出石门或交叉口时,推车人必须控制车速并发出警号。
8、下山掘进作业过程中,拉放 车时,下方人员必须全部进入防身峒或上到平台后,方可拉放车。车斗下放到位后,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下方作业人员还应用可靠的物器将车辆稳住后,方可作业。
9、拉放车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在上下平台逗留。
第5篇 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斜井部分 (包括上、下车场)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在斜井提升时,任何人不得在斜井范围内活动。
2、所有上岗人员(包括信挂工、人车安全员、斜井维修工、机车司机、绞车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工作期间,信号房除信挂工之外,严禁其他人员入内,人员通过井底车场时必须快速通过,不得在原地逗留。信挂工在工作时不得睡觉、看书、玩手机、脱岗、串岗、私自顶岗、换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时,实行现场交接班,不得空岗。
4、要保持工作场地周围的整洁卫生,不得堆码杂物。
5、在正常情况下,按规定的时间发送人车,人员上下车由人车安全员把关,待人车停稳后排队依次上下。禁止人员抢上,抢下人车,人车不得用于运送物料,如水泥、设备、火工品、氧气瓶等。 严禁人车两侧、前后悬挂运送长物料,如木板、竹竿、钢管、撬杠、轨道等。要专车提放,确保人身安全。严格遵守人车的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对人车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落闸实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运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每班必须对阻车器、挡车器、挡车栏及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阻车器、挡车栏、跑车防护装置性能良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不检查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7、每班必须对提升钢丝绳及钩头、连接装置、保险副绳、矿车等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8、班中随时检查钩头和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变形等不安全隐患,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连环和插销。
9、斜井提放超重、超长、超宽(≤1.4m),超高(自轨面以上≤1.6m)的物料和设备前,必须要经矿长批准,由安全科落实专项安全措施,并签发书面许可通知书后,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0、由转运队每周一次对斜井轨道、附件、“一坡三挡”及设施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和调整,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无浮渣,无杂物,轨道接头和道枕无松动,轨道间距符合要求,地辊和“一坡三挡”运行灵敏、开关位置准确到位,声光信号准确无误。
二、绞车部分
1、绞车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要求的绞车。
2、绞车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绞车工操作规范要求:
①当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绞车房内严禁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②上岗人员必须神智清醒,严禁酒后、精神不振、视、听力有障碍人员上岗操作。
③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特别对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应重点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④设备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嘻戏打闹。在操作时应双手不离操作手把,绞车司机应时刻监视绞车运行情况,观察好电流、电压、速度变化情况,过变坡点、道岔时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⑤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经确认后才能进行操作。对于设备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停车查明原因,经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才能进行操作,严禁错放、过拉、和正常运行时急停及减速过快等误操作。
⑦绞车司机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绞车工每班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并要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断丝、松股、变细速度加快、超出规定值的不得运行,并应及时汇报。
5、绞车各润滑部位、钢丝绳要及时加注润滑油(脂),刹车液压油每半年必须过滤一次,一年期限到后,必须更换。
6、对绞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刹车系统(闸瓦、油管、油泵等)、传动部分(滚筒衬板、轴承、减速箱、联轴器等)、电控系统、底座、天轮等。
三、检修规定
1、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检修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1人监护,其他人员作业。
3、检修前必须落实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①、斜井作业
绞车停止运行;上、下挡车门关闭(必要时加装防护网);斜井上、下落实专职人员值班,防止下部行人,上部滚落物品;对现场物资、设备、工器具进行锚固;搭建操作平台;安全绳(带)必须牢固可靠;如进行焊接、气割作业,必须要对钢丝绳进行特殊保护,防止电弧、高温对钢丝绳构成损伤。
②绞车房作业
断电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对电气设备、开关进行隔离;对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放电并可靠接地;对滚筒进行锁固;对液压泵(管)进行泄压;对高温设备进行降温;对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对滚筒机坑进行封闭。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收工具,撤出检修设备和物资,解除临时防护措施。
5、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必须空车运行2-3趟后,才能进行正式生产运行。
第6篇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轨道提升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绳索运人系统。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采、 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2、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一名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
(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
(3)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3、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4、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
(1)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2)轨道质量、运输巷道、运输设备设施、运输规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运输部分要求。
(3)600mm轨距的运输线路,在车辆运行速度小于1、5m/s时,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7倍;大于1、5 m/s时,则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10倍。通常600轨距电机车行驶的弯道半径为12-15m。600轨距线路最小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在不用机车运输的线路,或采用矿车运行的线路中,允许采用较小的曲线半径,但不应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员
(1)乘罐规定人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负责关闭和打开罐门(帘),人员进出罐笼须经填罐工许可。严禁乘罐人私自打开罐帘(门)。
(3)严禁人、物料同罐,严禁超静张力差提升。
(4)提料结束,开始提人时,必须等上位罐出车完成后,经上下信号工联系确认无误,方可准许人员进入下位罐。
(5)乘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机电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强对罐内阻车器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双车罐笼提升单车时,必须将车推至中间并可靠固定,防止窜动。
4、井口使用小绞车吊装下放超长物料时,小绞车滑头上配保险绳,对吊装的物料附挂保险绳并可靠连接。
5、罐笼提升的车辆中所装矸石、煤炭等散料不准高出矿车上沿,否则不准进罐。
三、平巷轨道运输
(一)地面电机车运输
1、地面的主要运煤、矸轨道必须建成封闭式运输线路。护栏高度不低于1m。但封闭线路的护栏要留有便于运送大型设备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线高度必须在3m以上,架空线杆、轨道两侧的护栏、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对已经构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时,要涂以红白间隔的明显标志,并严禁行车时行人。
3、封闭式线路的行人和行车道口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声光报警装置或挡拦。电机车通过道口前及通过中,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放下栏杆,防止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过。
4、地面使用的电机车、小绞车及钢丝绳等按井下要求进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运输
1、大巷各行车、行人道口、水闸门、风门前后及弯道区段必须安装使用交叉道口自动行车声光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及触发点要安装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处的巷道顶部和架空线上明显位置,信号的解除要采用触发式,不得使用延时式。
2、电机车运行至弯道、行车和行人道口或两台电机车会车和遇到行人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减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严禁用电机车在大巷顶车运输。在车场调车时顶车,必须插好连接销,并要使用自动顶车警告信号,不准用口令传递信号顶车。调车时,只准在同一条轨道上进行,严禁甩车或用撑棒顶车。
4、大巷电机车应明确车辆停放地点,在途中非正常停车时,必须及时汇报运输调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检修时,必须填写施工单报调度室同意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断开集电器上的电源,停送电开关置于停电位置方可进行。检修时,应在距检修作业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情况,以免发生意外,检修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5、在大巷整修轨道、架线、照明、通讯、信号以及装卸车、推车、巷修等有碍行车安全时,应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签发施工单,报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要挂“停电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站岗,监视两侧来车情况,以便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躲避。施工完毕后,报告调度室。施工单存放调度室备查。
6、大巷电机车运输(人车除外)必须取消跟车工。电机车头上除司机外,严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频繁的道岔必须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设置专职扳道岔工。运输通过量较小的道岔可由司机在机车停稳后下车扳道岔,单方向运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弹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侧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转辙机)必须安装在壁龛内,非人行道侧的扳道器距轨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起缝路之间不得设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准落地。
9、漏斗、溜头接车时,小杆等杂物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10、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现有的水沟盖板必须齐全平稳,盖板上平面与轨面的高差不得超过100mm;新巷道的盖板必须按设计要求铺设。特殊地点使用的铁、木盖板必须固定牢固。
11、电机车运输安全装备(司控道岔、机车通讯、逆变电源、脉冲调速等)不得无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遥控距离不得小于50m。蓄电池电机车要使用过放电指示、瓦斯超限报警和断电保护。
12、电机车的红尾灯必须采用定型产品,不得用矿灯代替,挂放位置必须放在列车(包括人车)的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14、架空线分区开关要灵活可靠,绝缘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电机车运行线路的道岔要与轨型配套,不得低于轨道的轨型,禁止使用非标准道岔。关键部位的道岔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电机车运输沿途通过的各偏口车场门口,要按设挡车棍。在人行道外侧安装时,挡车棍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1100mm-2000mm;在另一侧安装时,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600mm-1500mm。(挡车棍的安装位置要保证大巷人行道的宽度和非人行道侧的安全间隙,并按设在车场偏口内单路的中间为宜)
17、大巷的里程标、巷标、挡标、警冲标、警示标、道岔牌板、弯道曲线牌板、避灾路线标志等必须齐全醒目。
18、电机车运输线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设一个警冲标。其按设位置在道岔两岔中心线交会角平分线的5、2m-6m为宜,1、5t矿车运输矿井为7-8m位置(从交会角顶端往后量)。警冲标为直径80-100mm的钢管,总长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红、白间隔颜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积极推广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如轨距尺、液压弯轨器、液压锯和挤孔机等)。
20、电机车运输架空线应用铜质线。
21、井上、下电机车必须有专门的检修间和检修槽。架线式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和门。行驶中,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操作机车。
22、平巷运输的小绞车和钢丝绳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井下平巷人车运输
1、人车停车场的架空线必须使用自动停送电开关,确保在人员上下车时,架空线无电。
2、人车不得超乘人员,在运行至道岔和弯道时要提前鸣笛减速、慢行。
3、人车必须设跟车工,在人员上下时维护秩序,并检查挡门链,确无问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或停车时,必须用口哨发令,不得用口令。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严禁在列车运行中上下车和摘挂钩。
4、平巷人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不得无故停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场待车停稳后上下,严禁抢上抢下、超乘人员和在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各乘车场要挂有人车乘坐制度、列车时刻表及列车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门运输
1、用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门把钩工、信号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专职信号工1人,把钩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门重车线的分车道岔前1-3m处必须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严禁用木楔、掩木阻车。距井筒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时混合提升,升降人员时靠井口侧第一道阻车器前不得存放车辆。
4、罐笼内的阻车器必须齐全、灵活,要做到随时处于可靠状态,矿车在罐笼里时,阻车器未关好,把钩工不准发出提升信号。
5、井口推车机必须做到操作灵活、闭锁可靠,要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6、副井井上、下信号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物料,各类制度要制作牌板、悬挂规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车线路的道岔前端(尖轨尖端1-5m内)单轨线路的中间必须安设一个逆向自动卧闸。
8、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摘挂钩。
9、罐笼上下人时,人员要排队进出,听从把钩工指挥。
10、井口和井底大门应挂牌公布罐笼一次允许容纳的人数,不准超员,罐笼内每人应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积。
1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副井信号室。
四、斜巷轨道运输
(一)小绞车
1、小绞车(40kw及以下绞车)的安装必须牢固,地脚、基础和锚杆、螺丝必须设有与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垫圈和双螺帽拧紧背实,螺纹外露2个丝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规钻孔并与螺杆直径相配合。40kw和25kw绞车必须采用打砼基础的方法固定。采用锚杆固定的,锚杆长度不小于1、5m;锚杆直径:40kw和25kw绞车不小于24mm,11、4kw绞车不小于20mm,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个月的11、4kw绞车,可采用“四压两戗”方式固定,否则不得使用“四压两戗”固定。“四压两戗”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150mm圆木,并严禁重楔重帽。小绞车的安装,矿要组织验收和做锚固力的拉力试验,并填写验收和试验记录。
2、打混凝土基础或锚杆固定的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m;“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包括“四压两戗”)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两手把不得过位,闸轮不得有油迹,严禁闸皮与闸轮错位。
4、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可逆开关,严禁不带电下放车辆。
5、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上、下车场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得开车;严禁绞车司机兼把钩工、信号工。
6、小绞车护身板要 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11、4kw绞车护身板的规格为宽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护身板的两侧边缘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强筋,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三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否则小绞车一律不准使用。
7、严禁一台小绞车在运输长度内拐弯运输(不含车场)。
8、小绞车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绞车安装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机操作,安装位置、方向要保证绞车排绳良好,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9、每台小绞车处必须挂有正规操作要领及绞车管理牌板,牌板的内容要齐全,检查维修落实到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10、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绞车必须使用安全闸和工作闸,其坠砣重量要经过计算进行配备,不得随意甩掉不用。绞车要有内、外过卷保护和紧急制动脚踏开关。
11、40kw及以上的绞车必须有专门的安装固定设计,由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钢丝绳和保安绳
1、严禁超挂车,平车场松车时,严禁有曲绳。其挂车数和提升载荷量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将计算确定的挂车数和载荷量及有关数据填写在小绞车管理卡片、台帐和现场管理牌板上。分管运输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技术、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要分口把关,各负其责。
2、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钢丝绳的磨损和锈蚀情况;全长断丝总数和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并量出严重段距滑头的距离。
3、直径在18mm以上的钢丝绳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4、钢丝绳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绳卡不少于两付并紧固有效,排绳整齐,母绳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运输的各种车辆必须有与拉车数相匹配的保安绳。保安绳与主绳的连接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的一种进行固定:
(1)、保安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与主绳连接端的绳套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绳上。使用绳径15、5mm及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保安绳绳径应与主绳一致。
(2)、保安绳编套在主绳滑头环上,要再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滑头上方。
6、提升钢丝绳的滑头和保安绳滑头的自身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2、5个捻距,并设绳胆。
7、对拉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5度,其对拉距离不得超过绞车前方2m,并无拐弯;
(2)、对拉的两台小绞车型号要相同;
(3)、保安绳要与两方钢丝绳滑头相连接;
(4)、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5)、两个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并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7)、其他方面的有关要求,仍按小绞车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8、钢丝绳和保安绳有打结、破股、压扁一处及断丝、磨损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车装置
1、上部平车场入口道岔前1-2m处安设一个能够阻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或挡车棍(包括上部是甩车场的外端也要安设)。在斜巷各中部车场第一组道岔岔心以下1-2m处,安设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甩车场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即挡车棍。
2、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0、5-2m处要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重车线也要在反变坡点0-1m处安设一个逆向卧闸,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须装有与绞车连锁的单向常闭式挡车门。双钩提升应设错码信号。绞车滚筒直径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长度超过1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要安设一挡车棍,变坡点以里0、5-1m处必须安设挡车棍或卧闸,变坡点以下拉一个车为4m、拉两个车为5m(1、5t矿车运输时为6m)、拉三个车为6m(1、5t矿车运输时为8m)处应安设卧闸,串车提升变坡点以下的卧闸要与平车场的卧闸联动,在不松车时平车场内的卧闸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坡度小于5度、长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可以只安挡车棍。
3、安装顶部固定式联动挡车装置时,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径20 mm长度不小于1、5m锚杆固定好托盘,托盘用不小于20 mm的钢板制作,托盘与挡车装置采用直径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圆销连接, 圆销两端要加装防脱装置(即开口销),要求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变坡点不大于0、3m,下端距轨面不大于0、2m,间距用1、5t矿车运输时:拉一车为4m,拉二车为5、5-6m,拉三车为8m。
4、挡车棍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英寸、长度不小于1m的厚壁钢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内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钢板固定牢固。
5、卧闸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制作,并焊接装配到底盘上,底盘与轨道连接安装牢固后,其顶端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设复位弹簧。卧闸操作手把用长0、8-1、0m的6分钢管制作,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侧,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卧闸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装置,后拉不得超过垂直位置,前倾与底板的夹角在30-40度。使用脚踏板操作的,脚踏板应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m处,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上述两种操作机构用中间无接头的10#铁丝或钢丝绳与卧闸转轴拉杆相连接,其长度和松紧要根据其间距作相应调整,达到操作灵活。
6、使用小绞车运输的斜巷坡度在10度以上和长度超过30m、小于50m的,必须在底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安装一个跑车防护装置。
7、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强度、灵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声光信号、行车报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运输的信号必须声光齐备,灵敏可靠,安装在正规信号盘上,操作按钮必须悬挂在信号躲避硐内,灯罩要涂成红色。
2、25kw以上绞车提升斜巷各车场及中间行人通道口3m 范围内巷帮的中上部明显位置必须装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与绞车电气联锁。
3、上、下山运输的所有车场(小绞车提升的上部平车场除外)必须设信号躲避硐室,其规格为(深、宽、高)(1m×1、4m×1、8m)。底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以下2-4m,躲避硐内严禁堆放物料,其门口严禁敷设管路、电缆和风筒等影响人员进出、操作的障碍物。
4、小绞车运输斜巷上部车场的打点信号与绞车硐室的回铃信号不准合用一套,每个信号硐室内不得同时悬挂两套声光信号装置。
5、倾斜轨道运输巷道中,不应安设风门,如确需安设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否则,要设专人在躲避硐内开启风门,躲避硐室应设在风门开启方向同侧巷帮适当位置,并在风门上下各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装置。
(五)斜井人车
1、斜井人车信号装置必须设置两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号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闭锁,一套作紧急制动用的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
2、斜井人车的两套信号装置要在人车运行前由跟车工进行试验,如有一套发生故障时,跟车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不得开车。
3、斜井人车必须设跟车工,跟车工应坐在列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辆人车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车运行前,跟车工必须对连接装置、防坠器、挡门链和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并先进行一次空车全程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运送人员。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车运行前,要由跟车工将斜巷中的所有跑车防护设施打开并可靠锁住。运送物料时,恢复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车必须正点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人车运人时,不得超乘人员,首车和尾车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车工外严禁乘人。
6、人车必须从一侧上下人员,另一侧用钢筋封住,上下人一侧要有可靠的挡门链。
7、人车运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绞车深度指示器上安装自动预告声光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时,要减速慢行。
8、凡专为升降人员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装挡车装置,上部平车场要安装使用常闭式挡车装置。其安装位置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过卷距离的要求,底部乘车场以下10m处要安设防过松安全装置。
9、凡升降人员(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装和改造挡车装置时,必须经机电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安装使用。
10、各人车乘车场要设通讯设施和候车室,门口处要悬挂“候车室”牌板并设栅栏,各乘车场上下人的一侧人行道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设台阶。各车场及行车、行人道口要装设行车声光报警装置。乘车人员必须在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11、行驶人车的轨道轨型必须符合厂家人车说明书的要求,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轨道中间的道岔必须是标准道岔,且必须保持其密贴严密。
12、斜井人车的存放和检修必须有人车库和检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驱动部分
⑴必须设工作闸,工作闸制动力为额定牵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车牵引电机功率达55 kw时,必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
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绳速不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⑷减速机输出扭矩不小于额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护装置
⑴上行钢丝绳每隔50m设一组防逆止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各类猴车每隔50m设一组防脱绳装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锁器)。
⑵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
⑶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过程保护、坠砣位置(绳)检测。
⑷提升和猴车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猴车运人系统设电气闭锁装置。
⑸上、下人地点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设声光具备的信号装置。
⑹无岗位工的猴车运人系统,设延时停车装置,多点控制装置。
3、钢丝绳
⑴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⑵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
⑶活动座椅的应采用无油芯钢丝绳。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钢丝绳,少油芯。
(5)牵引钢丝绳每天要有专人检查一次。
4、绳轮布置
⑴钢丝绳离地距离,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离不小于0、1-0、4m,距顶板间隙不小于0、2m。
⑶绳间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离不小于0、7m。
⑸设坠砣绳收绳装置。
⑹托绳轮宜采用对称式绳槽,采区上下山使用的托(压)绳轮宜采用分体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点)距矿车间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变坡区段,压绳轮的数量应不少于托绳轮的25%,压绳轮和托绳轮的距离0、3~0、4m为宜。
⑼托绳轮必须齐全完整,转动灵活,吊杆和牵引钢丝绳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⑽乘人蹬座间距不得小于5m。不准大于设计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轨道、猴车合一巷道下车场设候车区,候车区必须设在下车场以外,且与下车场信号室之间设有语言联系信号。
⑵各乘人地点设乘人须知和站名标志,各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⑶回绳站滑轨行程不小于绳径的500倍。
⑷巷道内必须设照明,照明灯间距不超过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⑹使用活动座椅时,上下人站必须装设上下人装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长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驱动轮和回绳轮要安装防护网。
⑼轨道、猴车合一巷道,地滑轮轴与轴座处应有可靠的防脱措施。
⑽斜巷专用猴车每隔100m设一道防跑物料设施。
⑾车房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乘人站设乘坐注意事项牌板。
六、连接装置
1、加工与订货
(1)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提升销、“马蹬”连接器必须是由取得“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和“ma”标志。严禁采购无证产品和自制斜巷连接装置。
(2)斜巷各种链环、提升销必须统一规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转环和其它规格的链环、插销,原则上由定点厂加工,也可由各矿按标准统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矿运输部门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业务管理,运输区及掘进工区等负责管理本工区使用的连接装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运输科(组)和运输区都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3、使用
(1)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平、斜巷矿车运输使用的链环、插销等连接装置必须有煤安标志,强度符合要求。
(3)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机电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倍。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断力应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马蹬”连接销必须用螺帽(或内螺纹方式)固定,其强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连接装置的规定,并能防脱。
(5)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部门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
(6)定期检查
①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断丝、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②把钩工(链环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
③每钩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
④发现不符合强度要求的连接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7)认真执行原煤炭部颁布的《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
4、连接器检验办法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做试验。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抽检试验。
(2)送检范围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连接器,包括矿车用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及“马蹬”连接器;斜巷人车连接器,斜井用钢丝绳连接器等。
②新购连接器准备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时间达到1年的连接器。
(3)检验标准:各矿要向检验机构提出本矿提升的最大静荷重的数据,检验站据此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应有特殊标志,各矿不得继续在斜巷中使用。
(4)报废:对超过下列规定的连接器必须报废
① 外形尺寸磨损量:斜巷人车连接器达到10%,其余的达15%;
② 弯曲、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0%;
③ 有开焊、裂纹、严重锈蚀的。
④ 拉力试验不合格的。
七、挡车设施
1、加工制造
挡车设施的制造应经设计(有强度验算)后统一加工制造。严禁粗制滥造。所有挡车设施应具有煤安标志。
2、订货及验收
(1)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选型和技术要求。
(2)公司外订购时必须是通过正式鉴定的产品。
(3)外购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挡车设施,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3、使用与管理
(1)由矿运输部门统一管理和考核,责任到人。
(2)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型式等,并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其他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安装位置和型式,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挡车设施的安装实行谁使用谁安装的原则。
(3)挡车设施安装后,要由矿运输副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单。
(4)挡车设施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运输工区要建立安全设施专业维护队伍,各掘进工区使用的挡车设施由分管运输付区长具体负责,落实到人。
(5)矿运输部门要制定设施维护标准,建立全矿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明确使用地点、型式、安装日期、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等,各有关工区要相应建立本工区管辖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建立挡车设施日检制度和检查记录,落实检查人员和责任。现场挂挡车设施管理牌板。
(6)矿要制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查、考核及责任。凡装备不齐全或装备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矿长、分管副总的责任,凡维修不及时、不灵敏可靠追究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凡不按规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责任。
(7)斜井上部和采区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取自提升绞车房,斜井下车场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单吊梁式挡车器。
4、试验
(1)雷达捕车器安装投用前必须进行模拟跑车试验,使用中每十天进行一次模拟跑车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带载试验。
(2)各矿根据不同的挡车设施的性能和特点,制定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试验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其它规定
1、上山掘进尽量避免使用小绞车倒拉提升,确实需要需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2、下山掘进在扒装机以上10m内或无扒装机迎头以上20m内设一道常闭式挡车门,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挡车门应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轨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设局部扇风机,确需临时安设局部扇风机时,局部扇风机必须装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车辆突出部分人行道侧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侧不小于0、3m。
4、主要和辅助上、下山的托绳轮(地滑子)间距分别不大于10m和20m,承载点要增设托绳轮。托绳轮直径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50mm,安装要齐全灵活有效。甩车场要安设站滑轮;巷道坡度变化大时,要设顶滑子。
5、凡使用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绞车的斜巷,中、下部各车场的第一组道岔必须使用标准道岔。
6、上、下山安全设施每班由把钩工检查一次,把钩工挂好车后要先检查滑头、保安绳、连接装置、防脱装置等是否可靠,无问题后进入信号躲避洞内打点开车。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号、通讯、轨道时,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施工单,经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部门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汇报调度室,施工单由调度室存档。
8、运输机(皮带或刮板输送机)与轨道共用一条巷道时,即机轨巷道合一时,其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之规定,并在运输机头处设司机操作硐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运输机。在机轨合一巷轨道运输时,事先必须通知运输机司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车场设专人站岗。
9、在倾斜巷道中,吊钩装卸车时,司机严禁离开岗位,并握紧手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路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平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机车或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用复轨设施和其他复轨措施就地复轨。要在大巷和绞车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齐复轨器。复轨时人员不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边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11、超过100kg重的钢轨,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法抬运,必须采取吊抬法抬运钢轨。
12、所有的物料、设备装车运输(包括罐笼提升),必须封绑牢固不偏载。
13、在有架线的轨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
14、轨道、道岔不得打撑棒。
15、严禁人员及肩扛物件人员,在有架空线的两车之间跨过。
16、凡现有600mm轨距的双轨运输大巷弯道处,两条铁路中心线的距离达不到1、6m时,要在弯道两端设置明显标志和安设行车自动声光报警装置,并严禁两对开列车在此弯道处错车。
九、翻车机和清车机
1、地面矸石翻车机,要采用推车机进行填车。否则,在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井下煤车翻笼应采用机械填车,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人力填车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矿车两侧推车作业,翻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2、本规定所有的单式或复式阻车器均为标准的正规阻车器,按厂家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做到开合操作灵活,抱闸阻车可靠。
3、要积极装备使用矿车清车机械设备。
4、矿车液压清车机安装后,抓斗在全部张开时,其下端距轨面的最低高度应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轨道或机械、电气限位的方法解决。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处用红漆标出限位线。
5、液压站压力的整定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要求,泵站压力表、溢流阀和调压阀齐全有效,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可比额定工作压力下降2-4mpa。
6、严禁用液压清车机清挖硬度较大的水泥车底。
7、对清车机要加强维修,定期检查,抓斗要经常找正,使矿车在清挖中受力均匀。
8、各矿要自行制定矿车液压清车机操作规程,并悬挂在作业地点,操作人员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7篇 回风立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回风立井扩刷工程经比准以正式开工,扩刷井深195米、直径5米,提升绞车为jtp1.6_1.2型(检验日期2022年4月27日),钢丝绳规格32nat6_19(检验日期2022年5月30日),立井提升机主轴、天轮主轴、吊桶钩头检验日期2022年4月28日。为了加强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强化提升设备的管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确保设备完好,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回风立井提升运输安全检修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回风立井提升运输督查小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杨果龙
副组长:运输副总张成荣、机电副总付爱国。
成员:机电科长任常勇、机电技术人员郭玉龙、专职机运安检员王梁、杨李刚。
2、成立项目部回风立井提升运输安全检查(修)小组
组长:项目部机电负责人李同和
副组长:
成员:机电组长
专职机电维修工
专职绞车司机
专职机运安检员
二、职责
1、回风立井提升运输督查小组职责
组长(杨果龙):
1)、负责组织贯彻上级颁发的矿井运输法规、标准。
2)、全面负责机电运输检查、检修督查工作。
3)、负责对机电运输系统检修工作的考核,下达相关奖罚指令。
4)、 按时参加月检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副组长(张成荣、付爱国):
1)、在组长领导下对矿井的运输工作负技术指导工作。
2)、按时参加周检、月检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3)、负责机电运输检查、检修督查工作。
成员:
机电科长任常勇:
1)、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机电运输检查(修)情况。
2)、指导和帮助施工队解决生产中的具体技术问题。
3)、按时参加周检、月检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4)、负责安排机电技术员郭玉龙、专职机电安检员王梁、杨李刚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机电技术员郭玉龙:
1)、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充实修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确保安全。
2)、按时参加周检、月检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3)、负责搞好回风立井机电运输各种安全检查、检修记录
设备台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的收集整理存档。
专职机电安检员(王梁、杨李刚。)
1)、按时参加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2)、负责监督回风立井机电运输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的落实,各种检查、检修记录是否完善属实。
3)、负责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及时上报。
2、项目部回风立井提升运输安全检查(修)小组职责
组长(李同和):
1)、负责组织贯彻上级颁发的矿井运输法规、标准,完善各种记录及各种设备台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检查、检修制度。
2)、全面负责抓好全矿运输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经常深入运输区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运输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3)、 按时参加周检、月检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具体设施。
4)负责按时落实整改矿、上级领导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问题。
副组长:
1)、协助组长完成矿井的各项运输工作工作。
2)、按时参加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确保运输生产顺利完成。
3)、负责机电运输检查、检修工作。
成员:
机电组长
专职机电维修工
专职绞车司机
专职机运安检员
1)、按时参加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
2)、负责填写回风立井机电运输班检、日检、周检、月检的各种检查、检修记录。
3)、服从组长、副组长指挥,负责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好自己本职工作。
二、检查制度
1、立井提升运输系统设备必须进行班检(时间:每班开工前)、日检(时间8:00~8:30),周检(时间周五),月检(每月停产检修,保证最少一天时间),并根据设备及设施运转情况和现状,做好大,中修计划,落实基金,做到计划检修(每年保证12天)。
2、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填写记录,并填写时间和检修人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对查出问题及时安排检修组设施处理,及时汇报。
3、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立即停产处理,直至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方可运行。
4、绞车提升必须符合合理的牵引重量,严禁多拉超载。提升矸石时,每次不超过2辆;运火工品时每次不超过2辆;升降人员时每次不超人。
5、绞车提升矸石最大速度不超过4m/s;运送雷管、炸药、人员的最大速度不超过2m/s,人工验绳时的运行速度不超过0.3m/s。
三、检修制度
1、项目部提升运输安全领导检查(修)组组长负责日、周、月检修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的落实。
2、参加检修人员:项目部机电组长、副组长、成员全部参加。
3、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主副井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检修项目和标准逐项检查,不得漏检,检修要达到规定标准,检修工作完毕后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5、检修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
6、规定检修人员:日检不少于3人,周检和月检不少于4人。
7、规定的检修项目、时间一般情况必须完成,因故未能完成应向组长汇报。
8、每日除完成规定的检修项目外,对于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运转日志中遗留的问题应及时安排处理。
9、日、周、月检修结束后,必须统一试车,并由检修组长签字验收方可运行。
10、定期检修项目的检修时间,如果在停产检修期间应由组长统一安排,如果不在停产检修期间应由副组长安排,成员参加。
四、检修内容
提升保护:
1.维修工试验项目
⑴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⑵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4)后备保护器: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5)绞车房、井口、井底操车信号:
(6)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7)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8)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保护,第⑴、⑵、⑶、(5)、(6)五种保护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4)、(7)、(8)三种保护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
⑴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⑵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⑶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⑷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⑸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
绞车主要润滑部位注油
部位周期注油量负责人:
1)、 减速器
2)、液压站
3)、电机轴承
4)、花键连接
钢丝绳与连接装置(主提升绞车、各稳车)
1)、要定期(每月)对设备进行防锈处理,外露出件要涂黄油,外露件包括:滚筒、钢丝绳、调整螺母、螺栓及上吊挂件。
2)、每班由机电组长、绞车司机、机电安全员对钢丝绳、吊桶钩头进行检查,对绳卡,上下联接处及钢丝绳曲率大点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
3)、连接装置的性 指标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的规定执行。
天轮、吊桶与管道绳
1)、天轮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7条418条的规定执行。
2)、每班检查一次吊桶挂链、耳环、安全伞是否牢固,挂钩、井口安全盖板是否可靠。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0条的规定执行。
3)、管道绳、罐耳每天检查一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6条的规定执行。
五、以上规定各责任人认真学习、明确职责、贯彻执行,确保回风立井提升运输安全。
1、编制与实施安全运输(行车、提升)的技术组织计划,应用系统工程理论解决运输薄弱环节。
2、编制与实施线路、设备的检修计划及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从技术上把住安全关。
3、修订与贯彻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在现场监督兑现,纠正违章作业,使规程落到实处。
4、贯彻执行质量标准,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从技术上解决质量、隐患问题,并参加工程验收。
5、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进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试验、测定工作,提出结论性的技术结果报告,参与设备选型、改造和鉴定。
6、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交流推广安全新技术。
7、参与事故分析,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8篇 斜巷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1、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2、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3、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必须服从把钩工和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6、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包括保险绳、挡车器等)、信号、地滚及抗绳轮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主提升道必须安设托绳轮(辊),托绳轮(辊)的设置间距为25m:变坡点处还应安设坡头轮。以上轮(辊)均应转动灵活,从而降低钢丝绳的磨损率。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车不行人”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凡是小绞车斜巷中间横贯处设红灯,红灯亮时,不准上下人。小绞车运行时,不准在小绞车巷道中工作和休息。必须在该巷道中作业时,要有安全措施,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再与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工作。
8、小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五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绞车必须台台完好,有专人定期检查维修。绞车司机进班后必须先对绞车及钢丝绳进行检查。
9、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严禁任何人员爬、蹬、跳车。挂钩工进班后必须对老钩15米内钢丝绳进行检查。
10、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时,严禁提升。
12、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13、倾斜井巷的提升,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非危险情况,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话、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号。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信号标志以主钩头为准,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14、倾斜井巷内必须设置能够阻止矿车跑车的挡车器,挡车器应按如下规定设置: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一组:在变坡点处安设一组(含下部各车场)。挡车器应当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过车时才准打开。当发生跑车和撞车事故时,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点。上口把钩工发出事故信号后及时汇报。
15、保证各工作场所和斜巷内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1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洒水、清尘、开启喷雾水幕,严禁出现浮尘和浮煤。
17、斜巷(上、下山)和峒室技术要求
(1)、小绞车斜巷应符合设计,巷道支护应达到合格品,斜巷净高不小于1.9m,矿车到斜巷突出部分(或距离管道物体)的最小距离不小于250mm,不得有断棚,漏顶现象。
(2)、斜巷必须有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巷道内无矸石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3)、小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2m,棚子距小绞车最近距离不小于600mm。峒室支护达到合格品,15kw以上小绞车,峒室要有正规设计,小绞车基础要用砼浇灌。
(4)、斜巷下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峒,躲避峒距起坡点不小于2m。其规格:高×宽×深=2×1.2×1m。
18、轨道和车场技术要求
(1)、斜巷轨道敷设要达到合格品,平直、稳固、道板不悬空。
(2)斜巷上下停车场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车长数的3倍。停车场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提升巷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
19、地滚:小绞车斜巷必须装地滚,间距不大于20m,安设齐全,转动灵活。上口轨道变坡点(罗锅道)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φ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φ40mm,要安装平正,稳固、灵活。
20、阻车器:凡小绞车斜巷上车场距变坡点(罗锅道)1~2m处必须装设阻车器,双轨道要装两个阻车器。阻车器形式提倡用自动复位阻车器,其他形式也可使用,但必须性能可靠,动作灵活,操作方便,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阻车位置。
21、挡车门
(1)、凡小绞车斜巷从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处要装一道挡车门,当车通过时方准打开,过后立即关闭。
(2)、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安设二道挡车门。第一道门距迎头或扒装机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两门随掘进前移,或随扒装机前移。
(3)、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车点向上5m设第一道挡车门,距迎头10m或距扒装机尾5m设第二道挡车门,此门随掘直前移。
(4)、铁门规格,用15kg/m钢轨焊接:高×宽=1500×800mm为宜,门轴直径不小于φ30mm。门柱可用矿用工字钢或类视强质材料,顶底窝深度:从硬面下不小于200mm,立柱角度为近山70°~75°,安装牢固、顶底不得加楔。柱距不小于1200mm。
(5)、小绞车斜巷挡车门,可设计在门下方的操作机构,如钢丝绳滑轮机构或杠杆,连杆机构等。由挂钩工负责操作。下山掘进铁门要有专人负责,可在铁门旁开躲峒,随门前移,开门人员在硐内操作,手脚不准外露。也可用绳滑轮在门上下方操作。
(6)、有条件的斜巷要求装连环挡车门。
22、小绞车安装规定
(1)、小绞车滚筒中线应与绞车提升巷道中线重合,安装平稳牢固,方便操作。不爬不咬绳,不跳绳,排列口整齐。
(2)、掘进上山小绞车(倒位牛绞车)应安装在直道外则,绞车机体距轨道和棚柱不小于200mm近头,立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不小于φ400,严禁用小滑轮代替。导向轮支柱如用小滑轮代替,其直径不小于φ400,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
(3)、小绞车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其绞车基础应砼浇灌,低于一年使用期的可用迎压柱固定或用地锚杆固定。用迎压柱固定时用两棵压柱,迎柱角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绞车底梁可用18号槽钢,地脚螺丝和垫圆应符合小绞车地脚孔要求。
(4)、小绞车信号声光要兼备,符合五小器完好要求。电铃信号应装在信号板上,并安放在躲避峒壁上。
(5)、钢丝绳直径应符合绞车技术要求(或经验算)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6)、小绞车必须用装有保险绳的桃绳环钩头,钢丝绳链环与桃绳环钩头连接,钩头经试验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用钢丝绳链环、铁棒与矿车直接连接。
23、检查维修
(1)、小绞车要实行专人定期检查维修,每周不少于一次,钢丝绳、直接装置、地滚、安全设施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机电工区设有登记台帐。
(2)、小绞车用的钢丝绳和保险绳断丝处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3)、直接装置、保险钩头,插销磨损不得超过尺寸的15%,闸带磨损厚度不得超过折厚1/3,且不磨铆钉。
(4)、井下使用达12个月的小绞车必须升井检修。
第9篇 h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提升运输的管理工作,保证提升运输的安全运行,更好的服务于井下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__公司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
3 术语
提升运输:
4 主要职责
4.1设备能源部
4.1.1负责和组织提升系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1.2根据提升系统的要求选择提升运输设备。
4.1.3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设备达不到安全规范和设计能力要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更换。
4.2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系统、设备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应立即责令相关部门更换和完善。
4.3机电、运输工区
4.3.1负责提升运输设备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安装。
4.3.2原则上机电工区主要负责副井提升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输工区主要负责主井、盲主井的提升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3.3负责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或托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设备能源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5 工作程序
5.1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
5.1.1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 工区上报设备能源部,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决定维护方法。维护方法确定后由设备能源部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维护。
5.1.2设备能源部管理人员督察提升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确保质量和运行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如果运行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设备能源部下令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更换。
5.2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5.2.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5.2.2 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5.2.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5.2.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
5.2.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
5.3 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查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对平�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
5.4提升装置,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
5.4.1提升机说明书。
5.4.2提升机总装配图和备件图。
5.4.3制动装置的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5.4.4电气控制原理系统图。
5.4.5提升系统图。
5.4.6设备运转记录。
5.4.7检验和更换钢丝绳的记录。
5.4.8大、中、小修记录。
5.4.9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4.10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5.4.11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检查记录。
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机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应悬挂在提升机室内。
6 相关文件
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2《采矿手册》。
7 相关记录
7.1《提升运输系统日常检查台账》。
7.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记录。
7.3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
第10篇 提升运输 安全管理措施
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且合格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装岩司机及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
一、斜井提升:
1、斜井必须完善“一坡三档”装置,定期做防跑车试验。
2、提升运输工要经常检查矿车、插销、连环是否完好,有问题立即处理。
3、绞车司机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持头脑清醒,信号不明不开绞车,按信号要求“一停、二提、三放车”,经常检查提升绞车和钢丝绳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停止绞车运行,报告机电部门进行检修。
4、斜井绞车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绞车,绞车不行人”的制度,绞车时工作面人员必须进入躲避洞。
5、吊装作业时,必须在矿车下方安设挡(阻)车器防止矿车因断绳、松绳、脱钩等原因下滑。
二、平巷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时的注意事项: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人工推罐时,工作人员要头戴矿灯,注视行车前方,思想集中,开始推罐、停车、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和在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岔口时,都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2)、过道岔要减速,慢速通过道岔;过弯道时,要在矿车外侧加力。严禁放风车,推罐工的头部不能伸入矿车的上方,更不准手扶车沿。
(3)、平巷停车要用木契子制动阻车。
(4)、无论空、重车掉道时,上道人员要有专人统一指挥;用铁道或木料撬车时,不能用力过猛,手脚必须置于撬物上方;在车一侧背扛矿车上道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挤伤。
(5)、推翻斗罐时,每次推罐前都要检查翻斗插销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退车。
(6)、同方向退车时,前后车距应大于10m,前方停车时要及时通知后方。
三电机车运输
1、大巷摘钩时,必须等电机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挂钩时将重罐挂好,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电机司机开车。
2、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严禁蹬车、趴罐。
四、绞车运行管理
1、绞车滚筒前3-5m处必须打设平头、钉防护板,防止断绳伤人。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开车前进行以下检查:
(1)、各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有无松动及缺损现象。
(2)、开停车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闸是否可靠,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3)、信号是否畅通。
(4)、钢丝绳连接环、连接是否齐全和安全可靠,检查无问题时方可开车。
3、绞车在运行中安全注意事项:
(1)、根据信号操作绞车,信号不清或运输道上有行人或障碍物时不准开车。
(2)、运行中要注意小绞车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异常时立即停车检查,及处理。
(3)、严禁用手排列绳位,开车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谈话逗笑。
(4)、若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制动,报告班长,组织上道,上道时要统一指挥,安排注意事项,严禁强行牵引上道。
(5)、使用小绞车运输时,每次只能挂一辆空、重车、严禁超负荷,矿车使好满罐绳。
(6)、斜巷坡头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装置。
(7)、每次开车前,都必须检查翻斗罐插销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开车。
(8)、坡上回车时,必须执行带电回车。矿车接近装岩机时,应减速,避免发生冲撞。
7、上坡掘进时,小绞车运输必须使用回头轮,回头轮要用至少双股钢丝绳固定在装岩机上,每班由班长负责检查是否牢固。
8、绞车使用时,分段提升。中部车场ⅰ以上施工时,小绞车安装于上部车场,将重罐提(回)至上部车场。中部车场ⅱ至中部车场ⅰ段施工时,小绞车安装于中部车场ⅰ,将罐提至中部车场ⅰ,而后由卡轨车提至上部车场。以下各段,如同中部车场ⅱ-ⅰ段提升。
9、上、下山半路安装卸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注意力要集中,按信号开、停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在矿车的下方支设2根仓柱顶住矿车。
(3)、上提或下放矿车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上、下山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前2m处设置一道挡车装置,在变坡点以下5 m处设置一道放跑车装置,以后每组地挡间隔距离不超过100m。在装岩机上部5m处另设一道坚固的防跑车装置。矿车运行时,绳道内和矿车的下方不得有人。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躲到安全硐内。上、下山掘进时,每间隔40m设一安全硐,规格为2.2m×2.2m×4.0m,并设红灯。行车时红灯亮,行人必须立即进入安全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11、装岩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2、装岩机必须固定牢固,上齐卡轨器、底地锚、腿子、斜撑点柱。上山固定装岩机时,除按上述要求外,还需将装岩机用钢丝绳或链子固定于顶帮地锚上;下山固定装岩机时,另需另加设底木梁,底木梁直径不小于250mm,柱窝不少于300mm。
四装岩机操作规定:
(1)装岩机距工作面距离宜在6-20m之间。
(2)开机前,司机要通知工作面人员全部撤到规定范围以外。
(3)不准用手和工具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
(4)工作时两个手把要同时使用,但反向手把应轻压,以防钢丝绳摆动,造成吊斗或飞斗。
(5)耙岩过程中,随时注意导向轮,以防固定地锚掉下,造成耙斗失控伤人。如耙斗阻力过大,不可强行牵引,应将耙斗适当退回,重新牵引耙斗。
(6)经常注意机器运转声音,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处理,处理时要切断电源进行闭锁。
(7)在有淋水地点工作时,对电器系统要采取防水措施。
(8)司机作业地点必须扫清浮矸石,不得站在浮矸石上操作。
(9)不得有大于400mm×400mm的矸石,发现后应先砸碎再行耙装。
14、装岩机装岩前的检查:
(1)装岩机的固定情况及护身设施。
(2)地锚要牢固,绳轮转动要灵活。
(3)操纵手把刹车带要灵活可靠,滚筒、钢丝绳、对轮和销子要齐全。
(4)操作按钮要灵敏可靠。
(5)随时检查顶板支护和巷道两帮围岩动态,以防掉渣伤人。
(6)机身内不准存喳,以防耙斗出糟或掉渣伤人。
15、装岩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先停电,并取下操纵把手。装岩机操作一侧的安全间隙不小于0.7m,另一侧不小于0.4m。
16、装岩机在弯巷中使用时,必须清理好轨道,主绳和辅绳都要设导向轮,并有专人在安全处指挥和信号联系。
17、装岩机作业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上方。
18、掘进上、下山时,应按下述方法移装岩机;必须使用绞车牵引,移设前先把上、下山及两侧矸石清理干净,铺好轨道,然后检查绞车的固定装置、导向轮是否牢固。上山移设时,卸料槽上的斜撑点柱不得拆除,机械前方、下方不准站人。拆卡轨器、底地锚、腿子时,牵引钢丝绳应拉直,以防机械突然突然上窜或下移。拆卸时,工作人员身体不得探入机身内、然后提升、下放,使装岩机缓慢上升或下放;达到预定位置后进行固定。
平巷移设装岩石时,先将装岩机两侧及前方的矸石清理干净,铺好轨道;再把装岩机的萁口抬起挂住,并将两侧小门向内关闭,松开卡轨器、底地锚,整理好电缆即可移动;人力推移或装岩机绞车牵引到位后,重新将装岩机固定牢固。
19、装岩机司机要严格正规操作。在工作时,机身两侧设护身栏杆及点柱,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装岩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20、装岩机使用完后,应把操作手放在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手把。
五、机械装岩(煤)
1、耙斗机和铲斗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合格证者方可操作。
2、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超达1%时,禁止使用机械装岩(煤)。
3、耙斗机电缆必须悬挂好,铲车机要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看护电缆。
4、机械装岩(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或冲洗顶、帮;
(2)铲车机司机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
(3)耙斗机尾绳轮必须固定牢固;
(4)耙斗机在装岩(煤)前,必须把机身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或行人。上、下山使用耙斗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5)耙装岩(煤)前,司机应对机械及电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找机电维修工进行处理,禁止机器带病作业;
(6)上、下山使用耙斗机时,必须设有防跑车的保险装置。移耙斗机时,必须用绞车牵引,向上移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向下移时,其前方不得有人;
(7)耙斗机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再耙;
(8)司机操作时,不可同时将两个操作把手拉紧,以防耙斗飞起;
(9)当耙斗的出绳方向与耙斗的中心方向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害司机;
(10)耙斗在拐弯巷道耙装时,必须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11)严禁用手扶和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或牵引链,以防伤人;
(12)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耙斗机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手把放到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操纵把;
(14)装岩(煤)时,耙斗(或铲斗)不要触及两帮和顶部的支架或券体;
(15)装药时应停止机械运动。放炮前应将耙斗机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将耙斗机的电缆、按钮挡好。耙斗机应退至距迎头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16)不准用耙斗机进行调车。当用耙斗机作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摘掉大链;
(17)耙斗机工作时,溜槽上要设挡栏,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
第11篇 内齿轮绞车提升运输55kw及以下内齿轮绞车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
内齿轮绞车提升运输(55kw及以下内齿轮绞车)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21条管理
⒈建立内齿轮绞车管理七项制度
⑴安装审批制:新安装内齿轮绞车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写安装审批单,并经矿运输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施工。其内容应包括:安装绞车的型号、地点、安装日期、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并有平面布置图和巷道坡度图,并严格按审批单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安装的内齿轮绞车必须是具有机电部门所发入井合格证的完好设备。
⑵安装验收制:内齿轮绞车安装完毕后,由运输副总组织机电、运输和安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并填写验收单。
⑶使用挂“安全牌制”,安全牌的内容包括绞车编号、绞车型号、使用单位、维修负责人和“不允许提升”字样,挂在绞车房内。
⑷操作挂“操作牌制”,司机持写有本人姓名的“操作牌”挂在“安全牌”中“不允许提升”字样的“不”字上面,方可操作绞车。
⑸使用非本单位的内齿轮绞车时,执行“申请制”,使用非本单位内齿轮绞车时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持手续证明使用该绞车。
⑹提升钢丝绳及保险绳实行“日检制”,有检查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
⑺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设备维护单位实行日检制,矿管理单位实行旬检制。
⒉内齿轮绞车更换管辖单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辖单位通知运输部门和机电科,由运输部门牵头办理。
3.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内齿轮绞车微机化管理资料。做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维修负责人五明确。
4.沿中线施工采区顺槽,采用梭车运输时,要严格按中心线施工,遇断层变坡时,应尽量限制巷道坡度,为提高运输效率创造条件。
使用梭车运输时必须做到:
⑴执行内齿轮绞车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
⑵储绳车上必须使用保险绳。
⑶矿车的一端连在储绳车上,另一端连在滑头或使用虎形卡固定。
⑷自制或改制的绞车、储绳车、紧绳器、回头轮必须经机电副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⑸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钢丝绳安全倍数不小于静负荷重的6.5倍。
⑹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偏差不大于100mm。
⑺绞车的过卷距离不小于4m 。
⑻严禁将付绳设在人行道一侧。
第22条安装
⒈内齿轮绞车必须安装在临时车房或永久车房内。绞车房严禁设在下车场(或下变坡点处),绞车(或设施)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3m,巷道的有效高度不低于1.8m,并满足绞车安装、电器设备摆放、方便维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巷道支护和通风要良好。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误差不得大于50mm。其过卷距离不小于3m;内齿轮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其外缘距轨道外侧距离不得小于0.5m,并要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规定。绞车安装必须符合《企业标准》规定。
使用两个月以上时必须打砼基础或采用地锚方式固定(见附图),但采用地锚时不能超过9个月。使用两个月以下时允许采用地锚或打四压两戗。打四压两戗时其木柱直径不少于0.18m,点柱必须打在顶板上,当坡度大于15°时还要设生根。用锚杆固定时,只能在岩石底板中采用,锚杆直径不小于φ20mm,全螺纹锚杆长度不小于2m,锚深不小于1.6m,锚固长度不小于0.7m,锚固力不小于130kn/根。
⒉轨道提升用的内齿轮绞车,严禁使用金属支柱固定。
3.内齿轮绞车的提升负荷、钢丝绳的选择,必须经过验算,写入作业规程,并按规定执行。
4.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必须可靠。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最大容绳量,滚筒边缘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
第12篇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本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采掘辅助巷道皮带运输系统。
1、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由井底煤仓装→地面皮带机转载点;
2、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由副井口车场→副井皮带上仓口车场--副井底车场;
副井提升机: jk-3×2.2p
综上所述,本矿副井提升运输系统基本上是利用主轴滚筒的缠绕式提升设备牵引矿车在斜坡18℃的轨道上进行煤、矸及物料的提升运输任务,以辅助于矿井的日常安全生产。
(一)、副斜井提升运输的各项规定及司机操作规程
1、副斜井巷道主要做为矿井进风巷和人员、材料及矸石运输的通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及其他施工项目,各种硐室、通风设施,井下使用设备、材料的运送。
2、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副斜井上下班徒步行走,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副斜井之间的联巷行走。在进入主、副斜井巷道之前,必须通知主、副斜井井口信号工、井底信号工;严格遵守“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主、副斜井提升机的专职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非专职提升机司机禁止操作设备。司机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作期间严禁睡岗,提升机运行期间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严禁脱岗、离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严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安全规章制度。
4、提升运输系统内的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信号不清或接到信号后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6、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各地点轨道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在不开车时要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
7、车辆连接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三环链及带有闭锁装置的插销,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井口把钩工应对车辆的连接处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信号工向绞车房发送信号进行提升。
8、副井提升物料、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凡属矸石、料石、石面、金属柱梁、木梁等较重物质,不得超过五车; 凡属煤、木料等较轻物质不得超过六车。
9、运送“四超”物料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井口把钩工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输。
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3、绞车每次提运前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磨损、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
(二)、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副斜井井筒倾角18°,斜长660米。主要承担矿井生产所需设备、物料、矿井救灾物资的运输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升井任务。为从根本上消除斜井提升运输的不安全隐患,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1、每班由提升机司机、维修工对提升机电控系统、机械、液压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并执行班中定时巡检制度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提升机过卷保护、松绳保护等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做记录。
2、提升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其它工作,要集中精力、谨慎细心,随时观察各仪表指示,深度指示器及滚筒运转状况和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按信号执行开车命令。
3、提升机司机严格执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号命令。无信号严禁动车,信号不清不准开车,对信号不确切不准开车。提升机运行过程中,收到任何异常信号都要停车,查明原因并及时利用电话和井口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命令信号后方准开车。
4、在出现下列情况,要立即使用紧急制动装置进行停车:
① 有紧急停车信号时;
② 矿车在接近减速点没有减速时;
③ 电压表、电流表等仪表指示异常及提升时钢丝绳抖动严重怀疑矿车掉道时;
④ 控制系统、机械系统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或失灵时;
⑤ 其他需要紧急停车的状况时。
5、信号工要坚守岗位,上岗后对信号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确认信号声光齐全、可靠。提升运输时,严密注意钢丝绳及矿车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逐级发送停车信号,并利用电话向绞车房及有关地点说明情况,停车后要及时处理和向上级汇报。
6、钢丝绳査绳工每天对提升机钢丝绳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 “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7、查道工每天对井筒大巷内巷帮、顶、轨道、道床及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队领导汇报。
8、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把钩工、维修工每班要对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运输线路上安全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
9、把钩工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矿车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辆矿车的连接情况、插销及闭锁是否到位、三环连不得有纽挂现象,检查矿车保险绳连接情况,检查矿车所装物料是否有“四超”现象。出现以上任一种情况都不允许发出开车命令。必须当场处理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准下达开车命令。
提升时,井口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口的警戒任务,严禁有人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及在井口变坡点逗留;井底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底的警戒任务,严禁井底车场有人穿行、逗留及从事任何工作。
第13篇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模版
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且合格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装岩司机及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
一、斜井提升:
1、斜井必须完善“一坡三档”装置,定期做防跑车试验。
2、提升运输工要经常检查矿车、插销、连环是否完好,有问题立即处理。
3、绞车司机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持头脑清醒,信号不明不开绞车,按信号要求“一停、二提、三放车”,经常检查提升绞车和钢丝绳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停止绞车运行,报告机电部门进行检修。
4、斜井绞车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绞车,绞车不行人”的制度,绞车时工作面人员必须进入躲避洞。
5、吊装作业时,必须在矿车下方安设挡(阻)车器防止矿车因断绳、松绳、脱钩等原因下滑。
二、平巷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时的注意事项: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人工推罐时,工作人员要头戴矿灯,注视行车前方,思想集中,开始推罐、停车、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和在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岔口时,都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2)、过道岔要减速,慢速通过道岔;过弯道时,要在矿车外侧加力。严禁放风车,推罐工的头部不能伸入矿车的上方,更不准手扶车沿。
(3)、平巷停车要用木契子制动阻车。
(4)、无论空、重车掉道时,上道人员要有专人统一指挥;用铁道或木料撬车时,不能用力过猛,手脚必须置于撬物上方;在车一侧背扛矿车上道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挤伤。
(5)、推翻斗罐时,每次推罐前都要检查翻斗插销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退车。
(6)、同方向退车时,前后车距应大于10m,前方停车时要及时通知后方。
三电机车运输
1、大巷摘钩时,必须等电机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挂钩时将重罐挂好,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电机司机开车。
2、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严禁蹬车、趴罐。
四、绞车运行管理
1、绞车滚筒前3-5m处必须打设平头、钉防护板,防止断绳伤人。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开车前进行以下检查:
(1)、各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有无松动及缺损现象。
(2)、开停车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闸是否可靠,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3)、信号是否畅通。
(4)、钢丝绳连接环、连接是否齐全和安全可靠,检查无问题时方可开车。
3、绞车在运行中安全注意事项:
(1)、根据信号操作绞车,信号不清或运输道上有行人或障碍物时不准开车。
(2)、运行中要注意小绞车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异常时立即停车检查,及处理。
(3)、严禁用手排列绳位,开车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谈话逗笑。
(4)、若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制动,报告班长,组织上道,上道时要统一指挥,安排注意事项,严禁强行牵引上道。
(5)、使用小绞车运输时,每次只能挂一辆空、重车、严禁超负荷,矿车使好满罐绳。
(6)、斜巷坡头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装置。
(7)、每次开车前,都必须检查翻斗罐插销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开车。
(8)、坡上回车时,必须执行带电回车。矿车接近装岩机时,应减速,避免发生冲撞。
7、上坡掘进时,小绞车运输必须使用回头轮,回头轮要用至少双股钢丝绳固定在装岩机上,每班由班长负责检查是否牢固。
8、绞车使用时,分段提升。中部车场ⅰ以上施工时,小绞车安装于上部车场,将重罐提(回)至上部车场。中部车场ⅱ至中部车场ⅰ段施工时,小绞车安装于中部车场ⅰ,将罐提至中部车场ⅰ,而后由卡轨车提至上部车场。以下各段,如同中部车场ⅱ-ⅰ段提升。
9、上、下山半路安装卸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注意力要集中,按信号开、停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在矿车的下方支设2根仓柱顶住矿车。
(3)、上提或下放矿车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上、下山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前2m处设置一道挡车装置,在变坡点以下5 m处设置一道放跑车装置,以后每组地挡间隔距离不超过100m。在装岩机上部5m处另设一道坚固的防跑车装置。矿车运行时,绳道内和矿车的下方不得有人。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躲到安全硐内。上、下山掘进时,每间隔40m设一安全硐,规格为2.2m×2.2m×4.0m,并设红灯。行车时红灯亮,行人必须立即进入安全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11、装岩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2、装岩机必须固定牢固,上齐卡轨器、底地锚、腿子、斜撑点柱。上山固定装岩机时,除按上述要求外,还需将装岩机用钢丝绳或链子固定于顶帮地锚上;下山固定装岩机时,另需另加设底木梁,底木梁直径不小于250mm,柱窝不少于300mm。
四装岩机操作规定:
(1)装岩机距工作面距离宜在6-20m之间。
(2)开机前,司机要通知工作面人员全部撤到规定范围以外。
(3)不准用手和工具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
(4)工作时两个手把要同时使用,但反向手把应轻压,以防钢丝绳摆动,造成吊斗或飞斗。
(5)耙岩过程中,随时注意导向轮,以防固定地锚掉下,造成耙斗失控伤人。如耙斗阻力过大,不可强行牵引,应将耙斗适当退回,重新牵引耙斗。
(6)经常注意机器运转声音,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处理,处理时要切断电源进行闭锁。
(7)在有淋水地点工作时,对电器系统要采取防水措施。
(8)司机作业地点必须扫清浮矸石,不得站在浮矸石上操作。
(9)不得有大于400mm×400mm的矸石,发现后应先砸碎再行耙装。
14、装岩机装岩前的检查:
(1)装岩机的固定情况及护身设施。
(2)地锚要牢固,绳轮转动要灵活。
(3)操纵手把刹车带要灵活可靠,滚筒、钢丝绳、对轮和销子要齐全。
(4)操作按钮要灵敏可靠。
(5)随时检查顶板支护和巷道两帮围岩动态,以防掉渣伤人。
(6)机身内不准存喳,以防耙斗出糟或掉渣伤人。
15、装岩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先停电,并取下操纵把手。装岩机操作一侧的安全间隙不小于0.7m,另一侧不小于0.4m。
16、装岩机在弯巷中使用时,必须清理好轨道,主绳和辅绳都要设导向轮,并有专人在安全处指挥和信号联系。
17、装岩机作业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上方。
18、掘进上、下山时,应按下述方法移装岩机;必须使用绞车牵引,移设前先把上、下山及两侧矸石清理干净,铺好轨道,然后检查绞车的固定装置、导向轮是否牢固。上山移设时,卸料槽上的斜撑点柱不得拆除,机械前方、下方不准站人。拆卡轨器、底地锚、腿子时,牵引钢丝绳应拉直,以防机械突然突然上窜或下移。拆卸时,工作人员身体不得探入机身内、然后提升、下放,使装岩机缓慢上升或下放;达到预定位置后进行固定。
平巷移设装岩石时,先将装岩机两侧及前方的矸石清理干净,铺好轨道;再把装岩机的萁口抬起挂住,并将两侧小门向内关闭,松开卡轨器、底地锚,整理好电缆即可移动;人力推移或装岩机绞车牵引到位后,重新将装岩机固定牢固。
19、装岩机司机要严格正规操作。在工作时,机身两侧设护身栏杆及点柱,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装岩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20、装岩机使用完后,应把操作手放在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手把。
五、机械装岩(煤)
1、耙斗机和铲斗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合格证者方可操作。
2、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超达1%时,禁止使用机械装岩(煤)。
3、耙斗机电缆必须悬挂好,铲车机要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看护电缆。
4、机械装岩(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或冲洗顶、帮;
(2)铲车机司机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
(3)耙斗机尾绳轮必须固定牢固;
(4)耙斗机在装岩(煤)前,必须把机身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或行人。上、下山使用耙斗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5)耙装岩(煤)前,司机应对机械及电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找机电维修工进行处理,禁止机器带病作业;
(6)上、下山使用耙斗机时,必须设有防跑车的保险装置。移耙斗机时,必须用绞车牵引,向上移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向下移时,其前方不得有人;
(7)耙斗机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再耙;
(8)司机操作时,不可同时将两个操作把手拉紧,以防耙斗飞起;
(9)当耙斗的出绳方向与耙斗的中心方向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害司机;
(10)耙斗在拐弯巷道耙装时,必须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11)严禁用手扶和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或牵引链,以防伤人;
(12)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耙斗机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手把放到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操纵把;
(14)装岩(煤)时,耙斗(或铲斗)不要触及两帮和顶部的支架或券体;
(15)装药时应停止机械运动。放炮前应将耙斗机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将耙斗机的电缆、按钮挡好。耙斗机应退至距迎头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16)不准用耙斗机进行调车。当用耙斗机作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摘掉大链;
(17)耙斗机工作时,溜槽上要设挡栏,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
第14篇 煤矿斜井提升运输 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斜井提升系统的正常提升、行人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望各使用单位(采区、队)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间,严禁人员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内有人。人员需在斜井通行,应先请示井上、下信号工,经井上、下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毕后,告知井上下信号工。
2、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3、每次提升运输时,1采区主斜井重车最多只能提升7个/次,下放空车7个/次;1采区副井、2采区、3采区及井下皮带巷55kw调度绞车、暗风井55kw调度绞车重车最多只能提升2个/次;下放空车最多只能3个/次;1813运巷11.4调度绞车重车最多只能提升2个/次,下放空车最多只能2个/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矿车,严禁带病矿车下井使用。
超长、超宽、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绞车提升能力核算执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须制定专门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在提升水煤车时,以车在斜井中运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洒入井筒为准。
矿车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二、钢丝绳的检查维护
1、钢丝绳每班运行前必须进行检查,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达到5%或钢丝绳直径减小至10%时须立即更换。
2、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更换。
3、绞车每班检查一次,重点是制动装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动装置失灵,立即停止运转予以检修。
4、严禁绞车断电运行。
三、连接装置的安全管理
1、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四、摘挂钩操作
1、把钩工每班必须认真检查三环连和插销的连接情况,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2、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将所有插销插好、插牢,把保险丝挂好,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出提升信号。
3、挂钩工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挂钩工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矸石平实,不得超载。
五、挡车栏的使用
1、自动挡车栏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当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其余时间应处于常闭状态。
2、井口挡车门及井底挡车栏在车通过后,应处于关闭状态。
3、不能提升火工产品。
4、凡违章作业,要严肃追究处理,至少每次给予100元罚款,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人员搭乘斜井矿车者一律罚款500元。按情况并开除出矿。
六、信号把钩工应熟悉本矿提升系统的联系信号,熟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1、工作开始前应仔细检查钢绳及钩头、阻车器、挡车拦必须试验、打油,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次挂钩都要检查矿车、插销、链环,完好者才能使用。挂钩时必须认真仔细,挂好绳要使劲拉一下钩头,确认矿车、钩头、插销连接无误,方能发出信号,绞车运行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进入躲避硐。
3、发信号时应清楚可靠,井底信号把钩工只能向井口信号把钩工发信号,井口信号把钩工再向绞车司机发信号。
4、摘挂钩时应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对来车站在轨道以内),待车辆进入摘钩地点减速停稳后才能摘挂钩。
5、运送设备材料的矿车应仔细检查,码放、捆绑不好、不牢固的设备材料车,应责令运输工及放料人员重新码放合符要求、捆绑结实,才能下放或提升。
6、矿车在绞车道或起坡点附近掉道时,要稳好矿车、不取钩头,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绞车直接硬提上道,必须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两帮、矿车下方及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地方严禁站人。
7、严格按照“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指挥进出井人员安全通过绞车道。
8、绞车道或车场内发生障碍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或发生断绳、跑车事故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或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10、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11、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信号停止。
12、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要观察挡车栏的动作情况和信号指示,发现异常和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13、与绞车司机联系必须用矿统一的信号指令进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14、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离岗。
15、每班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工具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并检查钩头50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打结、压伤、死弯、断丝等不安全隐患,同时步行检查斜坡地滚,轨道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挂钩提升。
16、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串车时,应注意手被车辆挤压,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三连环、钩头等详细检查一遍,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档车栏、阻车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发信号提升,下车场信号把钩工随后进入躲避硐。
17、信号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收好工具,上部车场把钩工应检查档车栏、阻车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8、车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听从信号把钩工指挥,提升时全部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
19、没有听到矿车到达上车场停车信号系统前,严禁进入车场摘挂钩。
20、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信号准备。
七、绞车司机应熟悉绞车机械电气性能,牢记各种信号,熟悉《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接班后应仔细检查以下情况:
1、信号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各紧固件是否紧固。
2、减速器油表及轴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装置是否完好。
3、起动设备、指示仪表、电源电压、电气线路是否正常。
4、刹车是否灵活可靠、钢绳有无缩小或损伤,滚筒上的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是否咬绳等。
5、绞车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或电气部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更换钢绳应在机修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6、工作前先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可通知信号把钩工开始工作。
7、工作中应准确执行每一个信号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号把钩工回复信号。对于任何不清的信号都应认作停车信号,查明后才能开车。
8、工作中随时注意绞车运行、钢绳缠绕、仪表指示情况,注意电机和轴承温升。发现异常或温度超过70℃时应停车检查。
9、绞车运行中出现下列特殊情况需要停车时,可使用紧急制动装置;
(1)、绞车出现振动或电流指示超过电机额定值。
(2)、机械部分突然损坏或突然停电、断相。
(3)、发生其它紧急情况必须紧急停车时。
10、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闸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mm。
11、绞车的保险装置:过卷保护、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减速保护等保护有失效或不灵敏的,应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待检修正常后,方可启动运行。(1采区副井、井下调度绞车除外)
八、绞车司机交接班
绞车司机交接班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并严格执行“七交”“七不交”:
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不接。
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司机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机认为未按规定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未经领导同意,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当班司机正在操作,绞车正在运行时,也不得交与接班班司机操作。
交接工作经双方同意时,应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方为有效。
绞车司机下班前应切断操作台电源,打扫绞车及室内清洁。
九、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每小时一次。
检查的内容有:
(1)滚筒、主轴承是否正常,主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2)减速器、联轴器等是否正常。
(3)闸瓦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闸瓦与制动轮接触是否良好。
(4)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正常;各发热部位的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准确,各种仪表(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种安全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7)绞车电机转动有无异常声响和震动,碳刷与滑环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冒火现象。
(8)电控系统的接触器、继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预防
加强对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水平。
为防止矿车在向上提升时的松绳,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保险闸。
加强对斜井地轮的维护,保证每个地轮转动灵活,防止钢丝绳与地面、轨道及碹帮之间的直接摩擦。
要保证井筒、巷道内的清洁、整齐,防止钢丝绳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内被刮、卡等造成冲击载荷。
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要避免因紧急刹车、突然加速所造成冲击载荷。
钢丝绳钩头的余绳在变坡点不能超过1米。
盘式制动器或制动盘有油污时,必须处理干净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单位各执一份,机电矿长一份,存档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5篇 提升运输安全原先现场管理措施
一、斜巷运输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1、轨道的铺设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街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错不得大于2mm。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应无杂物、五浮煤、无积水。
2、人力推车1人1次只准推1辆车,两车间距不得小于20m。严禁放飞车和蹬车。
3、所有斜巷提升、运输都必须制定并落实“斜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所有斜巷提升、运输都必须按规定选择、使用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钢丝绳使用状况。
4、所有斜巷提升、运输都必须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设置的“一坡三档”必须安全、可靠、有效并便于实际操作。上、下车场把钩工每班上岗前都必须详细检查其安全性能。
5、所有斜巷提升、运输的绞车司机,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都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顶岗。
6、所有斜巷提升、运输的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都必须坚决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人员蹬钩头,每次提升或下放前都必须检查钢丝绳、矿车的连接装置。
7、所有斜巷提升、运输的车辆都应有防脱销装置,行车时均应加装保险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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