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技术
栏目

桥梁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2-10-15 热度:60

桥梁安全技术

第1篇 桥梁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作模板和支架、拱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组合钢模板和工具式钢管支架及其配件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质量合格。

(3)周转使用的组合钢模板、钢管支架及其配件,使用前应经检查,不得有裂纹、变形和腐蚀等缺陷。

(4)模板与支架、拱架应结构简单,便于拆卸。

2.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

(1)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木支架的横梁不得使用拼接材料。

(2)加工场内原材料和模板、支架、拱架应分类、分垛码放平稳;成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方木、板材垛高不得超过4m,钢材垛高应由地基承载力确定,且不宜超过1.2m,每排垛间应设运输通道,其宽度应符合相应运输车辆的要求。

(3)支架的连接螺栓和大体积混凝土模板拉杆应经过计算确定。

(4)加工场内成品和原材料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5)钢支架焊接作业时,焊接区域下方严禁有人和易燃物,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3)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

4)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露天焊接时,应设挡风屏板。

5)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焊接辐射区,有他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6)焊接作业现场周围l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7)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8)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验,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9)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10)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

11)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12)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13)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

14)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出规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15)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6)模板与支架、拱架宜在加工场内制作。加工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5)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6)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防雨(雪)、防风功能。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7)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8)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7)采用机械加工模板杆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机械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电气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使用范围、操作程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机具运行中,严禁作业人员触摸其传动部位。

3)加工机具应设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和维修,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4)操作工作业时应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作业中需更换刨刀、锯片、钻头、刀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有效的监管措施,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拆装。

6)作业中遇停电和下班后应立即关机,并切断机械电源;机具运行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关机断电,方可检修。

(8)下班前,应将加工场的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运至废料场妥善处置。

3.模板与支架、拱架的运输

(1)运输前应根据模板、支架、拱架的质量和形状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和吊装机械。

(2)使用手推车运输模板等,装车应均衡、捆绑应牢固,卸车应均衡、有序,严禁撒把卸车。在坡道上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时前方不得有人。

(3)使用载重汽车运输模板、支架、拱架等应捆绑、打摽稳固牢靠,严禁人员攀爬或坐卧在模板、支架、拱架上,严禁超宽、超高。

(4)现场使用斜道(马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斜道应直顺,不宜设弯道。

2)斜道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实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

3)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两侧应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横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施工安全。

6)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载重、宽度和现场环境对斜道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5)现场使用土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坡面宜硬化处理;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作业中应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6)采用起重机吊装模板与支架、拱架时,吊点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2)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3)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距离要求。

4)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5)现场配合吊装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模板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6)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7)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8)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9)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第2篇 桥梁模板与支架、拱架的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模板、支架、拱架应按照施工设计规定的方法、程序拆除;严禁使用机械牵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前,应先清理施工现场,划定作业区。拆除时应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必要时应对未拆部分采取临时加固、支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4.拆除作业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并随时保持作业场地整洁、道路畅通。

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6.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7.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应及时拆卸零配件,并码放在指定地点或清运出场;带钉木模板应及时拔钉。

8.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上下多层交叉作业;落架后,应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业时应先拆侧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业不得影响拱架、支架的稳定。

9.拆除作业暂时停止时,必须将活动部件支稳或固定,并确认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10.装配式混凝土拱桥卸落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桥应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拢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应按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程序分次进行,使拱圈逐渐受力。

(3)拱肋接头和横系梁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卸落支架;设计未规定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时应观测拱圈和墩、台变形,确认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应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落架。

1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拱架卸落时,拱上建筑和拱圈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应在拱圈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卸落拱架,设计未规定时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方可卸落拱架。

(2)跨径小于l0m的拱桥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径实腹式拱桥宜在护拱砌完后卸落拱架;大跨径空腹式拱桥宜在腹拱横墙或立柱砌完后卸落拱架。

(3)需裸拱状态卸落拱架时,应对主拱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并应采取防止失稳的措施。

(4)拱圈采用预施压力调整应力时,应待封拱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卸落拱架。

12.现浇混凝土拱桥应在混凝土拱圈和间隔槽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卸落拱架,设计未规定时,跨径≤8m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跨径>8m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方可卸落拱架。

13.拆除跨铁路的模板、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

(2)拆除前,铁路管理部门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

(3)拆除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列车通过时,严禁拆除作业。

(4)拆除材料应及时运出现场,严禁占用铁路限界放置。

(5)拆除完毕,应由铁路管理部门派人验收,确认合格,并办理手续。

14.拆除跨道路、公路的模板、支架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拆除时应设专人疏导交通;拆除材料应及时运出现场,经检查确认道路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方可恢复交通。

15.卸落支架和拱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卸落量宜从小逐渐增大,支架和拱架横向应同时卸落,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拟定卸落程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布式拱架应从拱顶向拱脚依次循环卸落;拱式拱架应在两支座处同时卸落。

(2)多孔拱架卸落时,若桥墩允许承受单向推力,可以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分阶段卸落。

(3)卸落拱架时应观测拱圈挠度和墩台变位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落架,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落架。

(4)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处依次循环卸落支架。

(5)悬臂梁加挂梁应先卸落挂梁支架,后卸落悬臂梁的支架。

16.卸落现浇混凝土梁桥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整体浇筑的多跨连梁宜各跨同时均匀分次卸落支架;需逐跨落架时,宜由两边跨向中跨对称推进。

(2)在柔性分段墩上浇筑的连梁落架时,应验算桥墩偏心荷载,墩柱抗弯不足时应设临时支撑,待邻跨加载后方可撤除。

(3)独柱多跨连梁或连续弯梁分段(或逐孔)浇筑、分段张拉、分段落架时,必须验算已浇梁段的稳定性,防止偏载失稳或受扭。

第3篇 桥梁-安全技术交底书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 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安全网,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并将安全带悬挂于稳定、牢固处。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即安全带严禁悬挂于晃动及不稳定的没有安全保证的钢筋或模板上,需悬挂于未拆除拉筋的承重模板或已进行过混凝土施工后的钢筋露头处。

3.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螺栓等小部件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 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必须要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墩上及墩下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5.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即先安装有固定支撑的可独立保证其稳定性的模板,k7+272天桥此类模板指的是位于墩身大小里程的直板模,然后再安装其余的圆弧段模板,要紧挨着已安装并已加固稳定的直板模安装,按照顺序,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

6. 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模板上,应设立人板,k7+272天桥设置采用角钢牛腿支撑的环状工作平台,以便操作人员站立。牛腿支撑上铺的木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进行绑扎固定。

7. 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拆除连接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8. 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9.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10. k7+272天桥模板施工过程中需设置环状施工平台。

11. 模板安装过程中,使用的用电设备的各种电线必须保证其绝缘良好并悬空,不得随意拖挂在模板上。

12. 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戴手套,以防止锐器扎伤或防止被电焊烫伤。

第4篇 桥梁分部架桥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

3.严禁酒后作业;

4.禁止穿拖鞋、赤脚、光背;

5.禁止追逐打闹;

6.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备设施及电器设备;

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盖子盖好。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械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起重机运行时是否无异音,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5、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吊。

﹙10﹚干部违章指挥时不吊。

7、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0.5米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在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1、严禁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行走,也不准从事检修。

13、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球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再换向开车。

14、电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5、在吊运中,如遇有大风、大雪、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影响作业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16、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定位。小车开到边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板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整洁,估好记录和接班工作。

17其他作业要求,应遵守起重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 架梁作业

3.1 顶 梁

3.1.1 顶梁过程中严禁发生下列事故:

1、 起顶过程中梁偏歪或翻倒。

2 、梁在千斤顶或砂箱顶面突然滑动。

3、 混凝土梁被顶裂,钢梁被顶出凹痕。

4 、千斤顶底部的支托结构受压损坏。

3.1.2 成品梁的施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梗纵向:施顶中心至梁端的距离不得小于支座中心至梁端的距离,并不应大于设计允许的悬出长度。

2 、梁梗横向: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应在梁重心线两边等距离支放,千斤顶头部外缘距离梁梗混凝土外缘应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

3、 低高度梁如顶道碴槽板,应按设计支顶位置和应力分布长度加以控制,距梁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4、 除设计允许者外,横隔板处不应施顶。

3.1.3 钢梁施顶位置应在支座处、钢板梁加劲角钢下的翼缘盖板中心处、桁梁主节点下面或专门设置的施顶横梁或牛腿处。不应直接顶在薄钢板板面、盖板边缘和角钢边缘等薄弱处所。

3.1.4 选用顶梁千斤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液压千斤顶。当起落量较大时,也可用螺旋千斤顶。

2、 标记载质量宜选在实际受载量的1.5倍以上。

3、 梁每端应选用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同步起顶。

4、 千斤顶应经过检查。

5、 液压千斤顶使用的油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保持清洁。

6 、落梁砂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所用砂子应筛去石 子并烘干,砂子不应装得过多过满,铁芯应放正、校平,不可偏斜,并严禁压在砂箱边缘上。

3.1.5 千斤顶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头部应垫有扩大传力面积的支垫(如硬木块、钢板等)。 混凝土与钢板、钢板与钢板之间以及砂箱顶面均应放置木片或麻 袋片。

2 、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当为土质地面时应整 平夯实,上面密排枕木,并加垫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板。

3、 千斤顶安放在平车上时,应放在平车纵向中心线附近, 甩短轨或枕木垫底,上加钢板分布荷载,并应将侧梁下部垫实。

4 、安放在有斜坡的混凝土表面上时,应用硬质木板或钢板 将斜坡垫平垫实,再安放千斤顶。

5、 当梁底与墩台顶帽间的净空较小,不便安放千斤顶或砂 箱,设计图又未提出顶梁方法时,可在墩台上预留放顶凹槽或托 架,架梁后再恢复原设计式样。

3.1.6 千斤顶或砂箱顶落梁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顶落梁必须两端交替进行,严禁同时起落。两端高差不宜过大、未施顶一端的全部重量应落在稳固的支垫结构上。砂箱落梁应两端同时均匀下落,梁不应出现倾斜。同端两千斤顶—f落 应同步,严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调整横向位置。

2、 顶落梁时应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高或降低, 并用木板,木楔等调整间隙,梁底与垛顶间应保持不超过50mm的距离。中途停止工作时,应将空隙用木楔打紧。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顶起后应立即塞入支座。严禁长期用千斤顶支承梁体。

3、 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应在不施顶的一端用木撑支护或有其他防护措施。

4 、如发现起顶困难,应查找原因,不应接长手把或增加人力强压。

5、 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顶的前面,不应站人或抛掷工具。

3.2 捆 梁

3.2.1 捆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捆梁位骨和方式不符合要求,起吊时使梁体受损或产生 裂纹;卷扬机受力不正常,部分卷扬机超载。

2 、梁受挤压发生局部破损或变形;千斤绳突然滑动、部分钢丝被轧断。

3 、抛落千斤绳或工具材料滑落时,打伤梁下工作人员。

3.2.2 捆梁位霞应符合本规程第3.1.2条中对纵向限制的规定。

3.2.3 捆梁千斤绳应采用6_(37)型、6_ 37型或6_ 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10。为适应各种类型的梁,应备有几种不同的千斤绳供选用,捆梁时应保持千斤绳每次均向同—方向弯折,避免受反复应力千斤绳与梁底面转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千斤绳与混凝土面接触处应垫木板防护。

3.2.4 捆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绳不应误用。各股千斤绳应受力均匀,不应有绞花和两股互压现象。

2 、护梁铁瓦及其他支榔物应在受力时进行调整,使其支垫牢实,不致小途脱落,

3 、于斤绳必须可靠地足挂在吊钩或铁扁担上, 有保险销日寸应插好。

4 、当发现千斤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等异常现象时, 应及时折减使用或报废。

5、 受过超载的钢丝绳,应通过破断拉力试验鉴定后方可降级使用,否则不应再度使用。

3.2.5 捆梁时,不应强力推动铁扁担就位挂千斤绳。

3.2.6 吊梁应采用与梁型配套的专用吊具。

3.3 吊 梁

3.3.1 吊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卷扬系统制动失灵,梁向一端或一侧不停下落或向下坡 方向不停溜动。

2 、滑轮无防止跳槽装置,钢丝绳发生跳槽后梁仍继续下落或提升;滑车组上升超过最大限度,导致部件被轧伤或钢丝绳被绞断。

3、 起落梁时左右侧或前后端高差过大,造成梁体混凝:上应力过大而出现裂缝;梁上配件或道碴下落;吊具或铁扁担被扭坏,并使各台卷扬机受力不正常。

4、 钢丝绳在卷筒上混缠,或钢丝绳固定端突然松脱。

5、 第二片梁下落时撞伤或碰动第一片梁。

6 、两端交替起吊时,梁的一端起落过猛引起另一端支垫失稳。

3.3.2 卷扬用的起重钢丝绳应采用6_(37)型、6_ 37型或6 _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卷筒与引导钢丝绳进入卷筒的转向滑车之间的距离不宜过短。因距离过短不能自行排绳时,应设置排绳器,否则应有专人协助排绳。卷扬系统中所有易发生跳槽处,均应设置防止跳槽的装置。卷扬机钢丝绳放出到最大限度时,卷筒上必须留有3圈钢丝绳。

3.3.3 吊梁用卷扬设备必须在完全正常状态下使用。

3.3.4 吊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左右两侧卷扬机升降速度一致,受力正常。同时应检查钢丝绳有无跳槽和护梁铁瓦有无窜动脱落情况。

2、 梁体吊离支承面20—‘30mm时,应暂停起吊,对各重要受力部位和关键处所进行观察,确认一切正常后方能继续起吊。

3、 梁在起落过程中应保持水平。横向倾斜最大不得超过2%;纵向倾斜亦不宜过大。

4、 出梁时,梁的前后端下落落差不得大于500 mm,严禁梁的尾端碰擦机臂。

5、 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偏吊时,应调节几台卷扬机的升降量,严禁出现只有部分卷扬机受力现象。

6 、起重钢丝绳在起升过程中,梁被障碍物卡住或受其他外力猛烈冲击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钢丝绳有无异常。当有损坏,必须更换。

3.3.5 落梁就位时严禁无约束地横向顶、拉。

3.4 拨道对位

3.4.1 拨道对位时不应发生下列问题:

1 由于线路拨道使梁或桥台托盘受到过大偏载而产生裂纹或受到内伤。

2 前后轮组的拨道量不适当,梁落不到需要的位置;架桥机前端或后端在吊梁走行时受到阻挡(如信号机、隧道洞门等);侵入邻线限界。

3 拨道后线路不圆顺,曲线半径过小,缺少线路加强设备等,以致发生掉道、挤钉等现象。

3.4.2 拨道对位可采取单面拨道法或交叉拨道法。在梁上拨道时,拨道量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各种梁跨吊梁通过及拨道量计算见本规程附录jo当设计允许的拨道量不能满足对位落梁的需要时,可适当选择拨道曲线形状,调整前后轮组的拨道量,并按设计有关规定进行检算。当检算不能达到所需的拨道量时,应采取其他的架梁措施,不应强行拨移。

3.4.3 计算拨道量时,可采用叠加法。

3.4.4 线路拨道后应有良好的平面条件,必要时应提出平面设计。拨道曲线长度宜取60~70 m。实际拨道量与计算拨道量的最大误差不得超过101tim。拨道后曲线半径不宜小于250m,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00m。线路拨道后应按规定捣固密实。半径很小时应采用弦线法校正。曲线轨距一般按正线原状铺设,不另加宽;当半径很小并有机车通过时仍应按规定加宽。半径200m的曲线应在外轨加设轨撑。拨道前应算出曲线起迄点和中点位置,并在线路上作出相应标记。

3.4.5 曲线上拨道可采用简易方法在现场直接测定。

3.5 移 梁

3.5.1 机上移梁应注意下列事项:

1 移梁前应重新检查零号柱和架桥机主机前支腿支垫情况,移梁时观察墩顶支垫处变化情况。

2 机上移梁不到位,需要少量斜拉时,宜选择低位进行,斜拉距离不得超过400mm,斜拉所用手拉葫芦起质量不得小于5 t。

3 机上移梁就位前,应检查捆梁千斤绳抽取难易程度。

3.5.2墩顶移梁不应发生下列情况:

1 梁在落放或移动过程中翻倒。

2 移梁设备破损,滑道下沉,引起梁倾斜或溜动。

3 梁保护层及墩台帽边缘受压破裂。

4 移梁时方向掌握不好,造成就位困难等。

3.5.3 墩顶移梁可采取滚移,并应配有滑道、托盘、辊轴和手拉葫芦等移梁设备。移梁设备应轻便坚实。移梁时,承托梁的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

3.5.4 滑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道可用两根50 mm~50 mm方钢并列组成,间距宜为250mm。方钢每节长可为1~2m,每节两端宜制成斜坡。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方钢的最外端应设置止动木楔。

2 滑道可安放在支承垫石上。当放在垫石外的泄水坡上时,应用硬质楔形木板垫平垫实,其木纹走向应与滑道相垂直。

3 方钢滑道的外侧与墩台帽边缘应保持loo mm的安全距离。托盘式或特殊设计的墩台,滑道安放位置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通过检算决定。

4 两股滑道应互相平行,其间距允许误差为±10 mm,并 应与梁移到正位时的方向相垂直。

5 两股滑道顶面应在同—水平面上。

6 滑道端部应向墩台外缘作成不大于2%的上坡道。严禁设置下坡滑道。

3.5.5 移梁用的托盘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便于安放砂箱和护梁支撑木。托盘顶面宜比砂箱底面宽出约100 mm,底面两端宜作成斜面以利吞吐辊轴。托盘至少应比梁梗底面两边各宽50 mm。不能与托盘一起移动的支护设备或保险设施,应在梁移动时能随时调整其位置或长度。

3.5.6 移梁宜根据梁重选用直径30—70mm的实心钢辊轴,辊轴直径应大小—致,表面光滑,并应有足够的把持长度。

3.5.7 移梁时应用梢径100nlffl圆木或100 mm_l00 mm方木支护梁,上端支在梁颈部,下端支在托盘端的挡肩上。支撑木应在梁落实后安装。支护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常备的支护设备应在梁顶面受到60kn左右的水平分力时不致受到破坏。

3.5.8 墩顶移梁可用手拉葫芦、起道机、千斤顶或液压推顶器等作为推动力,其推动力应比计算阻力至少大50%。千斤绳必须固定在可靠的锚固物上,不应脱落。 用千斤顶、起道机和液压推顶器等顶梁移动时,其支点可设在滑道内,随梁挪动。

3.6 落梁和支座安装

3.6.1 落梁就位安放支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座底面中心线应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画出的十字线重合。

2 梁缝应符合规定尺寸。

3 在保持梁梗竖直的前提下,梁片间隙应符合规定;道碴桥面的道碴槽顶宽不宜小于3.9m。

4 支座固定端、活动端位置应符合规定。

5 支座底面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应密贴,上座板(顶板)与梁底之间应无缝隙,整孔梁不应有三条腿现象。

3.6.2 当成品梁或墩台的误差不能同时满足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时,应在梁梗保持竖直、支座中心线与墩台十字线保持重合的先决条件下,按下列原则调整:

1 当梁跨与桥跨有差值时,其纵向误差以桥梁中线为准向两端平均分配,但梁的活动端必须保持在按100℃温差计算的最小伸缩空间,其近似值为梁全长的1/1 000。

2 横向误差应保持梁片间隙能放置防水盖板、取出吊具的条件下,以桥梁中线为准,向两片梁对称分配。

3.6.3 固定支座的顶板与底板(或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其中线的纵、横错动量,以及活动支座中线的横向错动量均不得大于3mm; 固定支座及活动支座底板(下座板) 中心十字线的扭转允许偏差为1 mm。

3.6.4 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承垫石表面和锚栓孔内的杂物、冰雪等必须清除干净。

2 支座弧形承压面在安装前应涂黄油。

3 支座安装应符合支座设汁要求。

4 支座各组成部分之间、支座顶面与梁底之间以及支座底面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间应保持密贴,不得有缝隙。

5 梁在支座上落实后应立即打好支撑。 :

6 在安装支座的同时,应将锚栓安放齐全。

3.6.5 上下锚螺栓的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将弯钩截去后插入锚栓孔。螺帽拧紧后螺栓头应露出三个丝扣。

3.6.6 板式橡胶支座安装应做到平、密、紧。当支座下有缝隙时,应以水泥砂浆等适当材料填实。坡道上采用板式橡胶支座时,当坡度在6%o以下时,可采用砂浆垫层调整;当在6%o及以上时,必须在支座与梁底支承钢板间加焊一块和坡度相同的楔形钢板。

3.6.7 板式橡胶支座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座与梁底或支承垫石顶面之间无滑移或脱空现象。

2 无初始剪切变形。

3 垂直压缩量不大于设计值,侧看无不均匀鼓凸。

4 表面无裂纹。

第5篇 跨铁路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期间,附近铁路主管车站派驻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防护员,保证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的防护人员、指挥人员联系通畅。在列车距施工现场800米时停止作业,并检查线路附近有无材料、设备等侵限,确保列车安全通过。

2、限速运行时在施工地点两侧20米处设置减速地点标,在施工地点两侧800米处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封锁施工时,在施工地点两侧20米处设置停车信号牌,施工地点两侧820米防护人员显示停车手信号。

3、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各种标识牌,在铁路限界外设置围挡,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内。上部安设防护网,防止作业人员和物体坠落。

4、线路上方施工作业,不得将施工材料、设备等随意堆放,不得乱扔烟头、杂物等。

5、施工的各路口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施工现场易燃场所设安全标志和灭火器材。

6、施工前查明地面、地下各种铁路设施。做出明显标识,并做防护。

7、施工人员横越道口及线路时,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同时安排防护员在施工中进行防护,禁止非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入施工区。

8、在行车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防护人员防护,按规定着装,配带齐全防护用品。

9、凡有吊车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作业,并指派专人防护,以防吊车旋转时侵限、伤人和吊车起吊时碰断上部电力、通信线路,以免照成人员伤害和其它损失。

1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如吊车、铲车、储风缸、氧气表、乙炔表等;现场用电应按标准架设线路,用电设备应按一机、一闸、一器设置配电箱。

11、钢筋、模板安装时,搭设脚手架平台的探头板要绑扎牢固,作业平台铺设要平稳,四周设围栏杆防护,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带;灌注混凝土使用的振捣器应接有漏电保护器,使用吊斗灌注混凝土时,应预先通知模板内捣固人员避让,以免物体坠落伤人。

12、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施工,浓雾等视线不良好时不得施工,6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施工,铁运处工务部门在施工地点检查、维修时上空不得施工。

第6篇 桥梁预制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 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 电缆线路敷设的安全措施:

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全使用措施: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三、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1、油库、物资仓库、发电机房、生活驻地、工地临时工棚等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在火灾危险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3、在易然、易爆环境中,严禁吸烟,严禁采用明火作业,严禁进行火花加工和带电作业。

4、照明灯与易然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保持大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然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配备通讯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发现险情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四、 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2、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属特殊工种,必须经市级专门培训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7、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五、各工种安全作业规程

(一)木工

1、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杆件、连接件和支撑件;

2、按立模工序进行,未连接固定前,应设置临时支撑以防止模板倾倒;高大的支模作业应有安全的作业架子,禁止利用拉杆和支撑攀登上下;

3、禁止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模上行走;

4、模板必须架设牢固,连接可靠;

5、拆除模板的时间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6、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猛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7、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出堆放整齐,防止钉子扎脚;

8 、拆除梁板模板时,应按规定架设支撑。

(三)钢筋工

1、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扎牢,防止回弹;

2、拉直钢筋时的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稳固,拉筋沿线2m宽度范围内禁止人员通过;

3、钢筋堆放应分类规整摆放,避免乱堆和迭压;

4、绑扎钢筋应搭设适合作业的架子,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钢筋骨架上下;

5、高大的钢筋骨架应设置临时支撑固定,以防倾倒;

6、使用切断机断料时,不能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在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

7、使用除锈机除锈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禁止上除锈机;

8、弯曲机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于弯曲方向的外侧,调头弯曲时,禁止撞人、物;

9、调直钢筋时,在接卸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带手套作业,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止钢筋甩动伤人。

(四) 混凝土工

1、用龙门吊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吊笼以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2 、漏斗必须连接牢固,不准站在溜槽帮上焊接;

3、混凝土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吊运过程中被挤开;

4、有倾倒或掉落危险的浇注作业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使用振动器时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6 、振动中发现模板撑涨、变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

(五)电气焊工

1、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晰干净并将孔口打开。在潮湿的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6)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7)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接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作业

1)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与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4.氧气瓶、氧气表和割焊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应有防震垫圈、安全帽,避免撞地和剧烈震动,防止暴晒;

6)点火时,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及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工作完毕后,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管好,拧上安全罩,确认现场确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

(六)起重工

1、 起重指挥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面的地点,信号要统一,准确;

2 、严禁所有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严防销卡环的销子滑脱,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环;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的钢丝绳应及时按规定降低使用标准和报废;

5 、编结绳扣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和300mm,用卡子连接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 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如绳扣间的夹角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的措施;使用4根绳扣时应加扁担梁;

7、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将起吊机械停稳锁好。

六、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事故及违章违纪按《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有限经济赔偿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七、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对实行轮班作业工序所实行的交接检查制度。上道工序作业人员作业完毕自检合格后要对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检查,严禁不合格工序直接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八、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1.对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项目部会议室挂牌展示。

2.施工现场醒目处要设置“工程揭示牌”、“安全须知牌”、“安全宣传牌”、“施工进度牌”、“防火须知牌”等。

3.现场危险部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用的机械设备要悬挂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施工人员要佩带胸卡。

胸卡背面根据施工人员的岗位要求,有选择地印制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以便随时提醒规范作业。

5.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及半成品要进行状态标识。

第7篇 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名称

____公路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安全监理

施 工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签名: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桥梁施工各级作业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遵循如下现行的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守则》、《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各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总监办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开工报告中的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制订“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措施”;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安全”的思想。

2)、在施工范围须设置围栏,禁止闲杂人员入内;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防止施工交通事故;夜间施工作业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和警示灯。施工前应探明施工范围内是否有地上地下管线,凡在高压线非安全区域范围内(高压线两边各3米范围内),在有关部门没有进行高压线的迁移工作以前严禁一切施工行为。

3)、施工中如出现险情、发生意外事故(如遇到地下管线、当地人阻工、机械和人身责任事故等),须立即停止施工,迅速避险抢险,防止次生再生事故,并立即内通知主管上级。

4)、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司机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上班须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和操作规程再教育;施工供电用电系统由专职人员负责,配电箱、开关和线路等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如: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机械使用的电缆线要经常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渗水,不漏电。

5)、所用的施工机具、卷扬机、制动装置(刹皮)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有效;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如因工作需要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应分班连续进行,填写完整的施工记录、日志和管理等各方面工程资料;完善交接班制度。

6)、工程用料的运输、储存、拌和以及施工机具的拆卸、搬运、安装、供料、提升、搅拌等各个环节均须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

7)、各种材料运输车除遵照一般交通规则外,在施工便道上行驶不得超过30km/小时;在便道与原有道路交叉处设置交通标志,作业中实施专人指挥倒车。

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不许打赤膊穿短裤;禁止在作业场所看书报杂志,打闹嬉戏等。在高坡深坑临边,应加设护栏,并设立警示标志牌。

9)、各施工队和作业班组必须实行劳动保护,驻地宿舍应整洁保安、伙食饮水清洁卫生,做到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流行。

10)、安全防护设施由桩基施工队负责布置落实,c队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抗台风、防雷击措施

1)、抗风措施: 关注天气预报,台风期间停止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施工作业,台风来临前应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宿舍的防风加固工作。

2)、防雷雨措施:避免在雷暴日施工。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须穿绝缘防滑工作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供电系统等露天设施,设置保护绝缘措施。提前做好驻地宿舍及施工范围内特别是工地料场和仓库的临时截排水沟。

_____公路总监办

2___年__月__日

第8篇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3×3m,围墙不低于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80cm砼散水坡;变压器四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80cm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1.2m。

2.2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超过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接地装置

接地可用角钢、钢管,不小于2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m,2根接地体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接地线可用绝缘铜线或铅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铝导线作为接地线,接地线处采用焊接、压按等可靠连接;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2.5高压线防护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2.6室外电机要有防尘防雨罩,基础高于地面,电源线要架空,不准在地面拖拉。

2.7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电源线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2.8电焊机

电焊机必须一机一闸,并装有随机开关;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

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1脚手架在使用前应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

4.2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是否有倾斜、下沉、崩扣松扣等现象。

3.3各种脚手板必须铺平、严禁有探头板。

3.4脚手架上不得悬挂任何垂直运输设备。

3.5现场照明设备及动力线路不得直接接触脚手架。

3.6各脚手架均应在醒目处设置最大允许承载量挂牌,严禁超载使用。

3.7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

3.8拆下的脚手架材料严禁随意抛掷,拆除脚手架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4.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4.1模板安装必须牢固、稳定、满足刚度要求。

4.2同一模板工程的支撑体系,不得用钢、木材等材料混合使用。

4.3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4.4不得利用支撑、拉杆等攀登上下。

4.5安装或拆除模板,高度大于2米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规定。

4.6使用吊车安装大片模板或整体模板,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联结稳定后摘钩。

吊装模板前,首先检查吊车和吊索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起吊后吊车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施工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吊装模板时应设专人进行指挥,一块或几块模板要设置临时支撑,且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联结固定。

4.7拆除模板及联结件、支撑件应逐层转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

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拆除时,应用吊车拉紧,缓慢送下。

拆除模板时,应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5.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1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2高空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支挂安全网等用具。

5.3高空作业应精力集中,不得嬉闹。

5.4酒后禁止高空作业。

5.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5.6高空作业所用料具应放置稳妥,禁止抛掷。

5.7高空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5.8高空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5.9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10夜间不宜进行高空作业,必要时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6. 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6.1挖孔

6.1.1桥梁、抗滑桩桩基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6.1.2土层开挖应随时护壁、支撑,渣土指定地点堆放,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6.1.3岩石层小型松动爆破作业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6.1.5装药与钻孔、挖孔人员必须分区。

严禁在已装药管的情况下用钻杆清孔,严禁在已装药管的区域内补打眼孔。

6.2装碴与运输

6.2.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孔内岩石层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塌方征兆时,先处理后装碴。

6.2.2卷扬机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2.3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立即处理。

6.3护壁

6.3.1根据土层情况选择适当的护壁方法,并按规定尽早防护以利安全。

6.3.2施工期间,对护壁的稳定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派专人检查,对已成型的护壁结构定期检查,发现护壁变异或损坏时立即修整加固。

6.3.3构件支撑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土层地段,其底面应加垫板或垫梁。

6.3.4暂停施工时,将支撑护壁直抵开挖面。

五.孔下砼浇筑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 干处浇筑孔下砼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电线是否漏电,检查串筒的连接是否牢固,孔口砼灌注处检查有无松动并严防砼散落,以免危险孔下作业人员。

2. 孔下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保险绳、作业服;在振捣完毕后应升出孔口待下一批砼灌注。

3. 混凝土浇筑

3.1混凝土泵(泵车)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稳定、牢固。泵车安设未稳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3.2 泵送前,检查管路、管节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的管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管路布设要平顺。在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动;管路应设专人经常检查,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3.3 混凝土泵在运转时发现故障,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3.4混凝土输送泵车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定。

3.5拆卸管路接头前,把管内剩余压力排除干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3.6在五级以上大风时,泵车不得使用布料杆作业。

3.7 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六.钢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

4.电焊机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6.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垫石棉板或铁板。

七.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项目经理部设门诊部并配备专职医生,工地医务室的医务人员数额视工地实际情况而定,能进行现场急救包扎和治疗常见病。定期为施工人员进行体检。

与当地防疫站定时检查传染病疫情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将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传播。无工地医务室的工点,医务人员到工地巡诊及消毒并设置医药急救箱。

根据生活区内人员情况,设置厕所及浴室。生活区内水沟应派专人定时清理,确保畅通。厕所设有化粪池和冲洗设备,每天有人值班清扫。

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饮用生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高温下作业,除确保工地现场开水供应外,还应因地制宜增加盐水及降温消暑饮用品。

合理安排高温季节作业时间和作业项目,采取降温或保暖措施;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用品,保护员工健康。

八.职业病防治措施

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1.1对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1.2对在有噪声、强光、幅射热的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分别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1.3对经常站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1.4对参加双液注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的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1.5对电气操作工人,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1.6对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晒、防雨的用具;

1.7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场所,备有防毒救护用具。

2. 工作场所防护措施

2.1针对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采取合理通风方案,控制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2.2加强孔下通风措施,降低孔内二氧化碳和爆炸后残留的有害气体、粉尘含量;

2.3噪声不得超过最高分贝数;

2.4加工车间设置饮水和洗手设备;

2.5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备;易燃易爆物质仓库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6有害作业场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违规作业;实行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督监测,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尽快落实,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九、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1.对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根据规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梁施工前,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4.桥梁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布设安全网。

5.桥梁施工受气候环境因素影响很大。因此,注意天气预报风雨级别,往往预报风力小于大桥上的实际风力,特别是平旷风口处,故高处露天作业及缆索吊装、大型构建等在起重吊装时,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一)墩台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1.就地浇筑墩台施工

1.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品平台,并仔细检查,确保稳固可靠。在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的栏杆。墩高在10米以上时,加设安全网,并做检查,确保其有效可靠性。

1.2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不得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依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2.砌筑墩台施工

2.1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等应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2.2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向前砌筑。

(二)上部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1.就地浇筑钢筋砼时,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行。

3.用吊机提吊翻斗运送砼,不超载、超速,停稳后在翻转卸料。

4.施工中,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要按照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5.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要做到统一指挥。在吊装过程中,除现场指挥人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指挥操作。安装的构件要平起稳落。

6.吊装作业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所有人员均不得在起吊和运行的吊物下站立。

7.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要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后,还应用揽风绳封固与墩顶两侧,以保证安全。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要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8.对组装好的龙门吊,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满载试吊,运梁轨道和龙门轨道在使用前亦应进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正式使用。

对各种吊装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8.1起吊运送时,门吊上所有多余的木板、铁件等均应全部清楚,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以防在吊运过程中落下物件伤人。

8.2平车运梁时,梁端支点要设在规定的范围内,梁的两侧不仅要有牢固的支撑,且运行速度不可太快。

8.3横移落梁时,梁的起落、横移与运送不得同时进行。在梁下落的过程中,要慢速平稳,不得发生急落和冲击现象。

8.4遇下列情况应停止吊运安装作业:

8.4.1梁体构件未达到设计的吊装强度;

8.4.2吊装设备损坏,控制失灵;

8.4.3自然条件恶劣,大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

8.4.4操作人员不全,影响工作进行时;

8.4.5现场发生事故,尚未处理完毕。

9.吊车吊装简支梁、板等构件时,应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参加架设的操作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劳动分工要尽可能稳定,不要在操作前临时调换工种,以避免由于技术不熟练而发生意外事故。

10.预应力张拉作业区,要设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1.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

12.张拉刚束完毕,退销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销子弹出伤人。张拉完毕,尚未注浆时,梁端应设围护和拦板。不得在梁端附近作业和休息。

13.管道压浆时,操作人员戴防护眼镜和其他防护用品。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以确保安全。

十、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由主管生产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设安保科,负责全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协助施工队长做好本队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1.安全教育和训练

1.1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1.2对起重、焊接、爆破和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训练。

1.3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4设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的活动情况,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

2.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和管理制度,体现“全员管理、安全第一”的基本思想,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1施工操作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2对各种施工机具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以保证使用的安全。

3.3所有临时结构的施工设计,必须考虑安全技术,并在施工前由设计者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3.4对工地上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维护和检查,严禁挪作他用。油库及其它有明火的地段,应作为防火的重点,严加管理。

3.5针对本桥梁施工的特点,汛期应认真作好防汛工作,及时与当地水利不问取得联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十一、防洪措施

1.雨季施工夜间均设专职的值班人员,保证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纪录,同时要设置天气预报员,负责收听和发布天气情况。

2.应做好施工人员的雨季市共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防护等项工作。

3.检查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4.对于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的工程,要做好在基坑边远和坑底设置排水沟合集水井,在边坡边缘做好排水坡度、排水沟和挡水坎。

5.现场道路两旁设排水沟,保证不滑、不陷、不积水。清理现场障碍物,保持现场道路通畅。道路两旁一定范围内不要堆放物品。且高度不易超过1.5m,保证视野开阔,道路通畅。

6.检查机电设备基础是否牢固,基础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设备基础四周设置排水沟。脚手架立杆底脚必须设置垫木或混凝土垫块,并加设扫地杆,同时保证排水良好,避免积水浸泡。所有马道、斜梯均应钉防滑条。

7.施工现场、生产基地的工棚、仓库、食堂、搅拌站、临时住房等暂设工程应在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保证基础、道路不塌陷,房间不漏雨、场区不积水。

8.在雨季到来前,做好各高耸脚手架防雷装置,质量检察部门在雨季前要对避雷壮志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防雷。

9.原材料的储存和堆放

9.1水泥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应搭设专门的棚子,保证不漏、不潮、下面应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现场可充分利用结构首层堆放材料。

9.2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渗入。

9.3模板堆放场地应碾压密实,防止因地面下沉造成倒塌事故。

9.4回填土用苫布或塑料布覆盖,四周有排水设施。

10.雨季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行,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

11.雨季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12.大风天气,要做好大型高耸物件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天气预报工作,防止暴雨突然袭击,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现场临时排水管道均应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

13.各分项工程的雨季施工措施

13.1突防雨回填土施工

13.1.1土方开挖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土方开挖图施工,基坑四周设排水沟河盲沟,每隔30m设集水井,尺寸须符合规定要求,保证排水通畅,土方挖到坑底时,要预留20-30cm,待垫层施工前挖出。

13.1.2基坑外围应起挡水坎,高度不低于370mm,厚度不小于240mm双面抹水泥砂浆,挡水坎外侧应修成泛水坡。

13.1.3在出场前对车辆进行仔细冲洗及对图进行排实,防止污染市政道路。

13.1.4在雨季进行回填土的施工。回填土前必须清除槽内积水淤泥,回填应在晴天进行,应连续操作,尽快完成。施工中严禁地面流入槽内,一方面要保护基坑边上的挡水坎,同时在未进行地上结构施工的地下室顶板上砌挡土墙。若槽底较深应先翻挖晾槽,回填土的含水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13.1.5土方回填时施工要求进行,当不能连续进行时,应重新修出排水沟和集水井。

13.2砼施工

13.2.1混凝土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大雨和暴雨填不得浇筑混凝土,新浇混凝土应覆盖,以防止雨水冲刷。防水混凝土严禁雨天施工。

13.2.2雨季施工,在浇筑板、墙混凝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混凝土塌落度。

13.2.3预计施工期间应随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严格控制水灰比。雨天浇筑混凝土应减小塌落度,必要时可将混凝土标号提高半级或一级。

13.3钢筋工程

13.3.1现场钢筋堆放应垫高,以防钢筋泡水锈蚀。有条件的应将钢筋堆放在钢筋骨架上。

13.3.2露天放置的钢筋应该加以覆盖,防止淋雨。

13.3.3雨后钢筋视情况进行防锈处理,不得把锈蚀的钢筋用于结构上。

13.3.4雨天原则上不进行焊接作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13.4模板工程

13.4.1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应放平,以免变形。模板拆下后及时清理,刷脱模剂,大雨过后应重新刷一遍。

13.4.2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前应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

13.4.3大块模板落地时,地面应坚实,并支撑牢固。

14.为在汛期来临时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已做好一切防洪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十二、文明施工与环保

1.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工地成立以施工队为组长,施工队桥梁技术员和生产班组为成员的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2.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文明施工和环保意识。

3.指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检查和监督。

4.开展“5s”活动和各项竞赛活动,实行目视管理。

5.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定置各种施工设施。

6.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不污染水源和环境。

7.减小施工中的噪声和振动,不扰民。对现场的便道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9篇 桥梁模板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主要内容:

1.模板作业场地

1.1.1.木工模板作业场地的布置。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1.1.2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需的防火器具。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

1.1.3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元木垛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 1. sin,成材保高一般不得超过 4m,每增加 0. sin应加设横木。垛距不得小于lin。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1.1.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1.2模板制作

1.2.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制作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丝孔过多、开裂等材料。木楼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木料。

1.2.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3制作中应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

1.2.4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1.3模板支立及拆除

1.3.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

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1.3.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1.3.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1.3.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1.3.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1.3.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1.3.7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1.3.8拆除模板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1.3.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仅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2木工机械

2.1且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机前必须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需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使用铁夹钩吊运送木材时,应将铁夹钩钩牢,防止木材掉下。

2.2带锯机

2.2.1开动带锯前,必须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和锯条的松紧程度。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6,锯条接头超过三个,锯条中间及后背有裂纹,锯条接头处裂纹超过10mm时,都不得使用。锯条的松紧程度应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进行调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2.2原水入锯前,应清除钉子和砂石等杂物。跑车上的原木要稳定牢固,进锯速度要均匀。锯短木要用扒钉或拉杆固定后再行加工。

2.2.3不得加工超过机械规定限度的特大原木。加工较长木材时,必须配备副手协助工作。

2.2.4不得用潮湿或带油的手指接触启动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如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不得擅自拆卸检查。

2.2.5跑车开动后,跑车前后和锯条两侧不得有人走动或停留。

2.2.6使用平台式带锯时,上下手操作人员要配合一致,上手不得将手送进台面,下手应等料头出锯20cm后,方可接料。

2.2.7小平台的电器开关要随用随开,用后立即关闭。平台式带锯加工木料回料时,木料要离开锯条2一scm,并要注意劈裂和木节撞击锯条发生事故。

2.2.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2.2.9带锯机的修理或拆放成捆的锯条,应踏紧锯条端

2.3平面刨

2.3.1平面刨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倒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2.3.2材料需要调头刨削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2.4压刨机

2.4.1压刨机床必须使用单项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8.2.5.2送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人员接送时,手指应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2.4.2操作人员应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 3mm;

2.4.3.4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icm时,必须垫衬托板。

2.5手电钻

2.5.1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进行操作;

2.5.2钻头必须卡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2.5.3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托钻把;向下钻孔时,不得用脚扶钻头,脚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

2.5.4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2.5.5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2.6台钻

2.6.1所钻材料必须夹紧,较长材料应使用托架;材料调头时,应双手扶料并要注意周围环境;

2.6.2操作中如发生凿芯被木渣挤塞,应抬起手柄用刷子等清除水渣,严禁用手清渣;

2.6.3拆装钻头时,应全部停钻后方能进行;钻头装夹必须牢固;

2.6.4不得用手触摸转动中的钻头,不得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工作台上。

第10篇 混凝土桥梁浇筑:安全技术交底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梁桥结构、跨度、现场环境状况规定混凝土的运送与浇筑方法、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模板支架、临时支架的地基强度和悬挑支架的支承结构应依施工荷载经计算确定。

3. 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模板内的泥土、杂物;采用压缩空气清除时,空压机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要求;作业中严禁将喷嘴对向人、设备、设施。

4. 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5.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前应对防护栏杆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3) 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4)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5)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2)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3) 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

(6) 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2)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3)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6. 现场需焊接时,作业前应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符合消防要求,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施焊。

7. 焊接作业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

(2) 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3) 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

(4) 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5) 焊接辐射区,有他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

(6) 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7) 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

(8)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 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10) 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11) 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2) 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13) 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14) 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

(15) 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8. 现浇混凝土梁

(1) 在基底刚性不同的支架上浇筑连续梁、悬臂梁混凝土时,应采取消除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2) 双悬臂梁混凝土应自跨中和悬臂端同时向两墩台方向连续浇筑,在墩顶处交汇。

(3) 桥上施工采用外吊架临边防护时,应在边梁浇筑时同步完成防护设施的预留孔或预埋件。

(4) 悬臂梁加挂梁结构,浇筑挂梁混凝土时,悬臂梁混凝土应达到设计规定强度,设计无规定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预应力悬臂梁的预应力张拉孔压浆应达到设计规定强度。

(5) 梁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钢筋、波纹管和预埋件,发现位移或松动必须及时修复,且应设专人监测模板和支架、挂篮的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6) 混凝土梁桥悬臂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挂篮的抗倾覆、锚固和限位结构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2。

2) 墩身预埋件等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序检查,确认位置准确和材质、规格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3) 施工前应对墩顶段浇筑托架、梁墩锚固、挂篮、梁段模板、挠度控制和合拢等进行施工设计。

4) 挂篮行走滑道应平顺、无偏移;挂篮行走应缓慢,速度宜控制在0.1m/min以内,并应由专人指挥。

5) 挂篮组拼后应检查锚固系统和各杆件的连接状况,经验收并进行承重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6) 浇筑墩顶段混凝土前,应对托架、模板进行检验和预压,消除杆件连接缝隙、地基沉降和其他非弹性变形。

7) 箱梁分两次浇筑成型时支点横梁两侧预应力束上弯部位应全断面一次浇筑;两次浇筑接缝处凿毛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2.5mpa,且不得损坏波纹管。

8) 多跨连梁宜整联浇筑,需分段浇筑而设计未规定时,宜在梁跨1/4处分段;分段浇筑需从两端跨开始,在中间跨合拢时,应按合拢设计规定处理;分段浇筑时宜自一端跨逐段向另端跨推进;逐孔浇筑时,应自每联的一端跨开始,逐跨向另端跨推进,第一次宜浇筑1.2 跨。

(7) 箱梁混凝土全断面一次浇筑成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模支撑应紧凑,确保箱内空间满足作业要求。

2) 人员在箱梁内模中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在人孔顶部设人监护。

3) 每跨箱梁的顶板上应预留两个人孔,人孔宜设在1/4跨附近,平面尺寸应不小于70cm×100cm。

9. 联合梁混凝土桥面板浇筑

(1) 在浇筑混凝土桥面板过程中,应随时监测钢梁、临时支架和落架设备的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 采用后落架方法浇筑混凝土桥面板前,应检查临时支架和落架设备,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顺桥方向应自跨中开始浇筑,在支点处交汇,或由一端开始快速浇筑;浇筑混凝土时,应全断面连续一次浇筑;横向应先浇中梁后浇边梁,由中间向两侧展开。

(3) 桥面板混凝土浇筑前钢梁安装、纵横向连接、临时支撑应完成,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钢梁顶面传剪器焊接完成,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10. 分段架设的连梁混凝土浇筑

(1) 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随时监测预制梁和临时支架的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 合拢段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并应与横梁、桥面板混凝土同时浇筑。

(3) 混凝土浇筑前预制梁的安装位置、预留钢筋,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浇筑前预制梁的横向连接或临时支撑完成,经检查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浇筑前浇筑段(含横梁)内的模板及其支架、钢筋和预应力孔道预埋管安装就位,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11. 叠合梁混凝土浇筑

(1) 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随时监测主梁和临时支架的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 叠合梁现浇桥面板混凝土和横向接头混凝土应快速、连续全断面一次浇筑。顺桥方向可自一端开始全宽同时浇筑,横向宜先中梁后边梁再悬臂板依序浇筑。

(3) 混凝土浇筑前主梁的混凝土强度、安装位置、预留钢筋,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主梁的横向连接或临时支撑应完成,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第11篇 桥梁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模板和支架、拱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安装;安装模板、支架、拱架应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安装。

3.支架的立柱应设水平撑和双向斜撑,斜撑的水平夹角以45°为宜,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在两水平撑之间加剪刀撑。

4.安设模板、支架、拱架过程中,应及时架设临时支撑,保持模板、支架、拱架的稳固;下班前必须将已安装的模板、支架、拱架固定牢固。

5.多层支架的立柱应竖直,中心线应一致。

6.支架立柱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基上,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扩散压力。支架地基处应有排水措施,严禁被水浸泡。

7.在河水中支搭支架应设防冲、撞设施,并应经常检查防冲撞设施和支架状况,发现松动、变形、沉降应及时加固;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搭设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8.支架高度超过l0m应设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l0m应增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和地锚应安设牢固;地锚安设处应设安全标志。

9.支架、拱架安装完成后,应对节点和支撑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规定,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0.采用砂箱卸架时,砂箱内的砂粒应均匀、干燥,箱体上的缝隙不得超过规定值,砂箱承受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lompa。

11.木质立柱的接头应尽量少,单根立柱接头不宜多于一个;两相邻立柱的接头不宜在同一高度上。接头宜使用钢质夹板对接。

12.可调顶托、底托安装前,应经润滑,确认旋转正常;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并设专人维护。

13.采用木楔卸架时,木楔宜用硬质木材对剖制作,斜度不得大于 25°,并将斜面刨平;安装时两楔接触面压力不得超过2mpa,两端必须钉牢。

14.钢立柱的接头应用卡具或螺栓扣紧,立柱与水平撑、剪刀撑之间应连接牢固。

15.支架和拱架不得与作业平台、施工便桥相连。

16.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为5m~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为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

17.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18.使用qm和sz钢支架做模板支架时,连接螺栓应齐全,并紧固;施工前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顶托、底托的螺旋丝杆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杆全长的1/3;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地基应验算,承载力不足时应加固。

19.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l 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3)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cm。

(4)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20.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自制安全梯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经计算确定;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士5°;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2)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l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梯宽且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4)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宽度不宜小于lm,纵坡不宜陡于1: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5)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21.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支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调底座的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满堂红支架的四边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于4m的满堂红支架,其两端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4)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cm。

(5)立杆的纵、横间距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立杆应竖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5cm;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

22.模板、支架跨越铁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列车通过时,严禁安装模板、支架和在铁路限界内作业。

(2)铁路管理部门允许施工作业的限界,应采取封闭措施,保持铁路正常运行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3)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4)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必须依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模板、支架安装前,铁路管理单位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

23.模板、支架跨越道路、公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2)施工期间应设专人随时检查支架和防护设施,确认符合方案要求。

(3)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应依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并设相应的防撞设施和安全标志。

(5)位于路面上的支架四周和路面边缘的支架靠路面一侧,必须设防护桩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必须设警示灯。

24.使用门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门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当荷载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荷载作用于门架横杆上时,门架的承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荷载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时应取0.9;当超过20cm时,应对一榀门架承载力的设计值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cm时,修正系数为0.90;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cm;当荷载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修正系数为0.80。

25.模板、支架需预压时预压前应编制预压方案,方案中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令行禁止;荷载应按预压方案逐级施加;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第12篇 桥梁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模板、支架、拱架应按照施工设计规定的方法、程序拆除;严禁使用机械牵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前,应先清理施工现场,划定作业区。拆除时应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必要时应对未拆部分采取临时加固、支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4.拆除作业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并随时保持作业场地整洁、道路畅通。

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6.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7.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应及时拆卸零配件,并码放在指定地点或清运出场;带钉木模板应及时拔钉。

8.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上下多层交叉作业;落架后,应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业时应先拆侧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业不得影响拱架、支架的稳定。

9.拆除作业暂时停止时,必须将活动部件支稳或固定,并确认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10.装配式混凝土拱桥卸落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桥应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拢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应按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程序分次进行,使拱圈逐渐受力。

(3)拱肋接头和横系梁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卸落支架;设计未规定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时应观测拱圈和墩、台变形,确认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应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落架。

1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拱架卸落时,拱上建筑和拱圈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应在拱圈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卸落拱架,设计未规定时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方可卸落拱架。

(2)跨径小于l0m的拱桥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径实腹式拱桥宜在护拱砌完后卸落拱架;大跨径空腹式拱桥宜在腹拱横墙或立柱砌完后卸落拱架。

(3)需裸拱状态卸落拱架时,应对主拱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并应采取防止失稳的措施。

(4)拱圈采用预施压力调整应力时,应待封拱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卸落拱架。

12.现浇混凝土拱桥应在混凝土拱圈和间隔槽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卸落拱架,设计未规定时,跨径≤8m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跨径>8m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方可卸落拱架。

13.拆除跨铁路的模板、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

(2)拆除前,铁路管理部门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

(3)拆除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列车通过时,严禁拆除作业。

(4)拆除材料应及时运出现场,严禁占用铁路限界放置。

(5)拆除完毕,应由铁路管理部门派人验收,确认合格,并办理手续。

14.拆除跨道路、公路的模板、支架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拆除时应设专人疏导交通;拆除材料应及时运出现场,经检查确认道路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方可恢复交通。

15.卸落支架和拱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卸落量宜从小逐渐增大,支架和拱架横向应同时卸落,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拟定卸落程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布式拱架应从拱顶向拱脚依次循环卸落;拱式拱架应在两支座处同时卸落。

(2)多孔拱架卸落时,若桥墩允许承受单向推力,可以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分阶段卸落。

(3)卸落拱架时应观测拱圈挠度和墩台变位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落架,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落架。

(4)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处依次循环卸落支架。

(5)悬臂梁加挂梁应先卸落挂梁支架,后卸落悬臂梁的支架。

16.卸落现浇混凝土梁桥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整体浇筑的多跨连梁宜各跨同时均匀分次卸落支架;需逐跨落架时,宜由两边跨向中跨对称推进。

(2)在柔性分段墩上浇筑的连梁落架时,应验算桥墩偏心荷载,墩柱抗弯不足时应设临时支撑,待邻跨加载后方可撤除。

(3)独柱多跨连梁或连续弯梁分段(或逐孔)浇筑、分段张拉、分段落架时,必须验算已浇梁段的稳定性,防止偏载失稳或受扭。

第13篇 桥梁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坑开挖

(1)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土通道。

(2)当桥梁基础靠近水边时,开挖基础时容易发生坑壁坍塌事故。坑壁若坍塌,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因此应按地质、水文条件,结合现场情况,慎重地决定基坑的开挖边坡和支护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并应按基坑四周地形做好地面防、排水工作。

(3)基坑开挖应尽量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开挖工作不宜间断:挖到标高、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砌筑或浇筑基础,开挖面不宜暴露过久。

(4)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基坑可用机械或人工开挖。采取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这时,可酌留30cm左右高度,由人工完成开挖。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小于1.0c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cm。

(6)机械开挖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边坡坡度符合稳定要求时,可不加支护。

(7)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特殊变化,边坡不稳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

(8)采取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远离吊斗移动范围;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9)深基坑作业,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措施。

(10)开挖中,当可能出现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坍或遇有涌水、涌沙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加强观察,及时进行加固防护。

(11)开挖中发现危险物、不明物等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按程序上报,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12)基坑临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挖。

(13)基坑开挖中,与已埋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1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管线的警示标志,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约请其管理单位派人监护。

(14)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排再开挖,不宜带水挖土。

(15)开挖中,当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有效措施,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16)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17)改建公路小型桥涵基础施工,如不能保障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建便道或便桥(涵),并在改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18)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19)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的有关要求执行。

(20)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

(21)使用开挖机的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时,应设专人监护,确保挖掘机(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挖掘机作业还应遵守土方机械施工的规定。

(22)使用起重机(设备)吊运基坑土石方时,应符合起重机作业安全要求(详见本篇第四章)。

(23)土方外弃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并符合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要求。

(24)弃土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

②选择弃土场应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③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井(室)、消火栓等设施。

④ 弃土场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排水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⑤堆土应及时整平、碾压。

二、基坑支护

(1)受条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基坑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施工荷载、施工周期和现场情况进行施工设计,并参照《建设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的有关要求执行。

(3)预钻孔埋置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钻出的泥土应随时清理运弃,保持作业面清洁。

②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将钢筋笼吊装入孔;吊装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③向孔内送装时严禁将手脚伸入桩与孔之间。

④钻孔、埋桩不能连续作业时,孔口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⑤钻孔作业应遵守钻孔作业的安全技术。

(4)压浆混凝土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钻孔作业应遵守钻孔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所使用桩工机械的安全要求。

②钻孔深度和配筋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③成孔后,应及时安装、及时压浆;安装及压浆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5)土钉墙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沟槽。当沟槽范围有地下水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在砂土、松填土、房碴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使用土钉墙支护。

②施工前,应根据土质、坑深、施工荷载对支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各个阶段荷载的要求;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加强钢筋应分别与土钉螺栓、钢筋焊接连接;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

③土钉墙支护应按施工设计规定开挖顺序自上而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

④喷射混凝土和注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喷层中挂网位置应准确。喷射时,严禁将喷嘴直接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⑤使用混凝土喷射机、空压机等应符合有关机械使用的安全要求。

⑥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

⑦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⑧土钉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小时后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a、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b、搬运、安装土钉时,不得碰撞人、设备;c、钻孔作业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d、注浆作业应连续进行;e、使用灰浆泵应符合有关机械的安全使用要求。

⑨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坍塌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修坡后应立即喷射一层砂浆、素混凝土或挂网喷射混凝土,待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设置土钉;b、支护面层背后的土层中有滞水时,应设水平排水管,并将水引出支护层外;c、加强现场观测,掌握土体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⑩土钉支护施工完成后,应按施工设计的规定设置监测点,并设专人监测,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坍塌征兆必须立即撤出槽内和槽顶危险区的人员,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恢复施工。

(6)人工锤击木柱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锤击桩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动作协调,非作业人员禁止靠近。

②锤击桩时严禁手扶桩或桩帽。

③作业中应随时检查锤击工具的完好状况,并及时修理、更换;需支搭作业平台时,作业平台应符合高处作业平台的安全要求。

(7)支护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基坑进行后续工作。

三、基坑排水

(1)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表水时,应配置水泵予以排除;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

(2)基坑中设排水井时,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应稳定,且不得扰动基坑边坡;水泵应按设稳固。

(3)基坑范围内有地下水,需降水施工时,应根据水文地质和现场环境状况先作施工设计。

(4)基坑排降水应连续进行,工程结构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cm时,方可停止排降水。

(5)集水坑排水适用于除严重流砂以外的各种土质;它主要是用水泵将水排出坑外,排水时,泵的抽水量应大于集水坑内的渗水量。

基坑施工接近地下水位时,在坑底基础范围以外设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渗出的水从沟流入集水坑内,然后抽(排)出坑外。随着基坑的挖深,集水坑也应随着加深,并低于坑底面约0.3~0.5m,集水坑宜设在上游。

(6)井点法施工应注意事项:

①井点管距离基坑壁一般不宜小于1m,宜布置在地下水流的上游。

②井点的布置应随基坑形状、大小、地质、地下水位高低与降水深度等要求而定,可采取单排、双排、环排井点。井管的安装,可用钻机钻孔后插入;插入井管时不能加压,不允许将井管硬打入内,

③应对整个井点系统加强维护和检查,保证不间断地抽水,以防止水淹基坑。

④应考虑水位降低区域建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做好沉降观测,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⑤为防止在抽水过程中,个别井点管因失效而影响抽水效果,在使用时应比原来的确定数增加10%左右。

⑥各类井点的使用范围见表2-14-1。

各种井点使用范围

井点类别渗透系数(m/d)降低水位深度(m)井点类别渗透系数(m/d)降低水位深度(m)
一级轻型井点法0.1~803~6电渗井点法﹤0.15~6
二级轻型井点法0.1~806~9管井井点法20~2003~5
喷射井点法0.1~508~20深井泵法10~80﹥15
射流泵井点法﹤50﹤10

上一页12下一页

第14篇 桥梁工程混凝土浇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手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松手撒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施。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

3、灌筑栏杆混凝土时,不得在模板上作业。

4、塔吊、汽车吊或桅杆吊斗灌筑混凝土时,起吊、运送、卸料应由专人指挥。

5、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使用电缆线;

5.2、在大体积混凝土中作业时,电源总开关应放置在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集中开关箱,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5.3、风动震捣器的连接软管不得有破损或漏气,使用时要逐渐开大通气阀门。

第15篇 钢梁(桥梁)现场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 吊装方案应规定吊装方法、程序、运输方式和路线、交通疏导、机械设备、辅助设施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辅助设施应经结构计算确定;钢梁安装应由具有吊装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

2. 钢梁按规定进行试拼装合格后,方可运至施工现场。大型钢梁杆件(梁段)运至施工现场后宜直接吊装就位,如需现场堆放应堆放在平整、坚实、不积水的场地上,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设置支墩。支墩必须稳固。

3. 吊装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吊装指挥人员、机械操作工、配合安装的作业人员了解杆件(梁段)的质量、重心位置,掌握杆件(梁段)安全就位的方法、措施。

4. 钢梁运输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 跨越铁路架梁时,架设方案应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

(2) 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运输车辆和配套吊装机械准备就绪,经检查符合要求。

(3) 杆件若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时,应先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运输方案,并经批准。

(4) 在社会道路、公路上或跨越道路、公路架梁时,应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和相应安全措施,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5) 实地踏勘确定运输路线。运输道路的承载力(含桥梁、地下设施)、宽度、转弯半径应满足运输要求;穿过的桥梁和隧道的限高和净跨应满足运输的安全要求;跨路架空线的净高应满足安全规定。

5. 钢梁杆件(梁段)吊装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工作,确认安全:

(1) 各种辅助设施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 各种吊装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3) 吊点的位置、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装孔应按设计规定进行结构补强。

(4) 现场应无障碍物,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确认运输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2-28表的要求。

6. 支搭临时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应设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 支墩上的千斤顶、砂箱等临时支承设施应与支墩连接牢固。

(3) 支墩必须支设牢固,使用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 道路范围内的支墩边缘应设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应设警示灯。

(5) 支墩应设在坚实平整的地基上,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

(6) 支墩应进行施工设计,其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过程中最不利施工荷载的要求。

(7) 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7. 钢梁架设完成后,应及时安装桥梁地袱、栏杆。栏杆未安装前,桥两端必须封闭。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严禁开放交通。

8. 钢梁杆件(梁段)吊装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桥上施工临边防护设施必须在钢梁安装中同步安装。

(2) 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设护栏或派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3) 杆件吊装全过程,应设专人跟踪检查辅助设施稳定状况,确认安全;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吊装,排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吊装作业。

(4) 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9. 使用手动力矩扳手拧紧高强螺栓时,不得加套管施拧。各种作业工具应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将工具放在杆件上,手持工具应系保险绳。

10. 钢梁架设中的临时墩等施工设施,使用功能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拆除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拆除作业应按拆除方案规定的方法、程序自上而下拆除,严禁采用机械推拉;有社会交通时,应设专人疏导交通;拆除后应将拆除的物料立即运至规定地点,清理现场,满足交通要求。

11. 现场使用风动铆接工具时风管的耐风压应为0.8mpa以上,接头应无泄漏;风压宜为0.7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作业中严禁随意开风门(放空枪)或铆冷钉;风动铆枪作业时,应两人操作并密切配合。作业时应先进行试铆,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铆接;风动工具使用完毕,应清洗并干燥后入库保管,不得随意堆放。

12. 主梁的杆件(梁段)吊装就位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结构体系转换(落梁),作业时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用千斤顶落梁时应设保险支座,千斤顶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卸落砂箱时应定时、定量、对称、同步进行,保持钢梁平稳下落;落梁中应观察梁体、支点位移、跨中挠度等情况,并及时调整起落高度。

13. 现场采用焊接方法连接杆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部位顺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设计无规定时,纵向宜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横向宜从中线向两侧对称进行。

(2) 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3) 施焊部位应设防风设施;雨雪天气不得施焊钢梁外接缝;在钢箱梁内施焊必须采取通风措施,应轮换作业,并设人监护。

(4) 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出规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5) 焊接作业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

2) 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3) 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4) 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5) 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焊接辐射区,有他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

6) 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7) 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8) 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验,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9) 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桥梁安全技术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