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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管理制度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从招标、签约、执行到验收的全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投标管理:设定招标标准,明确投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2. 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模板,规定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3. 工程进度管理:设定项目进度计划,监控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4. 质量安全管理:设立质量标准,执行安全规定,预防事故风险。

5. 成本控制:预算编制,成本核算,防止超支。

6. 供应商管理:评估供应商资质,维护合作关系,确保供应链稳定。

7. 争议解决机制:建立纠纷处理流程,促进问题快速解决。

流程

1. 招投标阶段:发布招标公告,收集投标文件,评审并选择合格承包商。

2. 合同签订:双方就工程范围、质量、工期、价格等达成一致,签署正式合同。

3. 工程启动:编制施工方案,进行现场交底,确保所有参与者了解项目要求。

4. 施工阶段:按进度计划执行,定期检查质量,确保安全作业,记录工作日志。

5. 质量与安全管理:定期质量抽检,执行安全检查,处理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6. 成本监控:跟踪实际支出,对比预算,采取必要措施控制成本。

7. 工程变更: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调整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8. 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结算手续,签署验收报告。

9. 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处理遗留问题。

重要性和意义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决策延误,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

2. 控制风险:明确责任,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降低项目风险。

3. 保证质量:通过质量标准和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4. 降低成本:有效成本控制,防止浪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 增强信誉:遵守合同,按时完工,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口碑和信誉。

6. 优化资源: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保障,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更能推动企业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分承包方质量管理制度措施

工程项目分承包方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进场分承包方必须进行验收,对分承包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现场文明进行有效控制和考核。

1、工程施工阶段的分包管理制度

1)分承包根据工期、进度、计划、总包方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编制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分承包方根据所包工程任务、特点、性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计划,并经总包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初稿,同时此方案亦作为我方监督检查的依据。

2)对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派质检人员参加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督促分承包方返工或返修。

2、工程分承包方的考核和评估

1)项目部每月下旬对分承包方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分承包方服从总包现场统一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目标明确,注重质量,对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维护管理。

2)扎实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主动预防不合格品,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定期检验和考核,有严格的物资采购制度,决不使用不良材料,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达到工期控制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业主声誉。分包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填写评估意见,经考核不合格的分承包方应从合格分承包方花名册中除名。

3、工程分承包管理措施

1)分承包方纳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强化质量管理手段,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2)分承包方进行进场人员质量意识教育,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项目质检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无技术交底将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

3)分承包方质检人员进行严格的工序过程质量控制,对隐蔽工程、重要项目、关键部位会同总包方质检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分承包方根据工程施工或易出现质量缺陷和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编制预防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项目质检人员会同分承包方质检人员共同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质量通病、质量缺陷的产生。

5)不定期对分承包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查,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复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场。

6)督促分承包方做好资料与工程同步,所有技术保证资料齐全、准确、工整。

7)抽查分承包方建立质量控制状态台帐(过程状态、物项状态、试验状态)。

8)定期会同项目经理部参与对分承包方进行考核。

9)分承包严格按施工检验班次制定标准进行评定,分承包施工任务完工移交时必须达到合同要求。

第2篇 承包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工程承包与发包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 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 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 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3篇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材料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材料的管理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总承包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各专业分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必须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并使用。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承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及总承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承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5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承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7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承包的同意。

8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9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材料管理流程见图3.7.9。

第4篇 总承包施工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的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理顺合同关系,总承包由合约工程师负责合同的洽谈、签定,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报送业主审定。

1各专业分包必须设置专职的合约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及工程计量和决算工作;

2违反合同规定不能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将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3合同管理流程见图3.7.14-1。

4预决算编制审查程序流程见图3.7.14-2。

第5篇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_______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5)审核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6)审核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资质,交由安环部审核,安环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资质审核记录表》,凡不具备以上条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5.3 承包商的选择标准:

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2)施工内容必须在承包商资质的许可范围内。

5.4 安全协议书:

采购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所付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5 人员安全教育:

5.5.1 凡进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员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第6篇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竣工及验收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竣工及验收的管理

总承包针对工程规模大,施工工艺比较复杂,分包单位多等特点,在装修工程进入后期,由质量部门拟定收尾竣工验收计划。并制订出保证计划顺利实现的措施,详细地列出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落实到人:

1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经理必须组织人员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定期解决,并作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总承包总工程师主持,质量部门根据各分包单位汇报验收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工程质量及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令其整改后再报。重点是机电设备的系统调试。

1) 检查调试资料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调试前,机电分包单位认真作好调试计划,作好供电、供水准备工作,消除影响功能效果的缺陷。

2) 协助业主在当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总承包在工程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工程验收标准,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后,即可开始验收。

4总承包在正式验收前三天,向监理公司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由监理约请设计、业主会同总承包进行检查验收。

第7篇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

总承包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及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其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由项目总工负责,是保证整个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的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其中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它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的依据,施工成果的证据。其所涉及的各种制度、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与业主、监理各分包之间联系函都是关系整个工程极其重要的文件。

1主要内容:

1) 图纸(接收/下发);

2) 业主指令、施工方的复函、图纸会审记录(土建、机电、装饰接收/下发);

3) 工程变更;

4) 重大技术方案的确认;

5) 工程洽谈纪要;

6) 会议纪要;

7) 监理批准的方案审批表。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1) 材质证明;

2) 材料试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4) 预检、隐蔽检查记录;

5) 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6) 施工组织设计;

7) 技术交底;

8) 质量评定;

9) 竣工验收资料。

3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总承包下设资料室,专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及归档工作。

4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合肥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5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承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 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总承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2) 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总承包资料室登记。

3) 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单等均需要由总承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后,由总承包资料员登记存档方可报送,否则总承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6业主、监理、设计院下发的函件,经总承包审阅后以工程通知单或总承包指令的形式转发给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必须根据通知及函件具体要求处理各项事务。

7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上报资料的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其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承包汇报。

8分包上报文件资料,必须一式四份,总承包将依据实际需要转报业主、监理审阅及存档。

9分包对工程情况、图纸问题、进度、安全、质量等相关事宜,可以以工作报告形式上报总承包,总承包对该报告的意见将通知单或总承包指令的形式下发分包。

10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合肥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11分包单位上报的有关资料应按照合肥市现行标准及文件整理规定执行。

12分包单位自己收集整理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总承包将不定期对资料进行抽查和考证、考评,不合格的资料分包商应及时整改。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总承包要求上报,由总承包上交地方监督站及有关部门。

技术资料管理流程见图3.7.11-1。管理资料的管理流程见图3.7.11-2。

第8篇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工程承包与发包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 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 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 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9篇 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招标、发包工程(含建筑、安装、检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办的对外招标、发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对外招标、发包前,应当负责审查投标、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企业等级、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及有关制度。对外省市施工单位还须检查其在沪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若乙方属总包单位,因施工需要进行分包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总分包的规定,不准将工程分包给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的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订立《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对施工安全所负责的具体条款。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甲方应按本市现行规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护检察机构办理《开工报告》。

第七条 乙方应明确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监督人。施工前,有责任向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施工人员还必须接受所在化工生产单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卡》。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须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第九条 对施工危险性大、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险情,制订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予落实。

第十条 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乙方除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及所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甲方的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 公司hse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安全、消防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0篇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工程款统一由总承包负责向业主回收或由总承包确认各专业分包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后,由业主直接支付。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的要求及时上报工程报表(包括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由总承包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条款审核后报送监理、业主批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未经总承包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资金申请及支付流程见图3.7.15。

第12篇 确保总承包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第1节文明管理目标 文明施工的目标为创安、达标工地,其目标网络如图。 第2节文明标化的综合治理措施 2.1场容、场貌管理流程控制 1、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必须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必须挂牌示意,生活区管理规定挂牌昭示全体。 2、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3、现场标化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部颁发标准来进行,定期对照考核。 4、现场的管理流程按下图执行。 场容场貌管理工作流程图 2.2图牌、布告栏和广告栏的管理 1、对安全生产作业必须上墙,做到七牌三图。 2、现场必须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3、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挂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可根据指挥部的要求专为指挥部设立广告栏。 5、在主要施工道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2.3临时道路的管理 1、进出车辆门前要派专人负责指挥。 2、现场施工道路要畅通。 3、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及道路不得积水。 4、开工前必须做好临时便道,临时施工便道路面必须高于自然地面,道路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2.4材料堆放管理 1、各种设备、材料应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准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 2、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布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 3、现场材料员必须认真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包括数量、质量、质保书),并且做好记录(包括车号、车次、运输单位等)。 4、水泥仓库必须有管理规定和制度,水泥堆放必须十包一垛,过目成数,挂牌管理。水泥发放必须凭限额领料单,限额发放。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水泥收、发、存流水明细帐。 5、材料堆放必须按场布图严格堆放,严禁乱堆、乱放、混放。特别是严禁把材料堆靠在围墙、广告牌后,以防受力造成倒塌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5施工中用水、排水措施 1、施工现场用水应为一根3寸管接入现场,供水水管沿基坑四周水沟设置, 2、每隔20m-50m左右开一三通,上部用水由立管接入。 2.6临时办公室、食堂、厕所的管理 1、办公室、厕所、食堂等的搭建标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制定办公室及现场卫生管理制度,使施工现场做到整洁、卫生。 3、办公室通风、明亮,设有洗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 4、办公区和施工现场设有男、女厕所、浴室,厕所为蹬位,水冲式。 5、污水排入化粪池。浴室淋浴设施,保持清洁,排水通畅,有专人管理。 6、在现场内设置一食堂,提供工人与管理人员的伙食。并按食品卫生法要求执行。用餐统一在食堂进行。 7、严禁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大容量电器,施工安全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2.7施工中垃圾清除 1、项目严格对施工班组进行落手清考核工作,每月考评,做到奖优罚劣。确保落手清工作做到随做随清,谁做谁清。 2、楼层面要求做到层层清,项目要派专人监护清扫,做好监控记录,保持楼层面安全、整洁。 3、现场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围护堆放,做到及时处理外运,保持现场文明、整洁。 2.8门、旗杆、围墙及周围环境 1、大门、旗杆按公司要求统一设计,并按要求施行封闭式管理。 2、确保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水外溢,围墙外无渣土、无材料、无垃圾堆放。 3、环境整洁,水沟能这畅,生活垃圾每天用编织袋袋装外运,生活区域定期喷洒药水,灭菌除害。 2.9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生态平衡的保证,是我国重要国策。为了保持一个安静、舒适和整洁的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1、组织环境保护学习,建立环境监控体系 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执行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充分发挥经理部中环保组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环境状态,督促全体职工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接受业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时常开展文明教育,使广大员工从思想上提高美化环境意识,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市民规范,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均佩带胸卡,按人员类别、工种统一编号管理。 建立环保工作自我监控体系,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音、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污水、烟尘、噪音污染,同时协调外部关系,同有关环保部门加强联系,解决扰民问题。 2、对施工现场噪声的管理措施 工程使用机动车的噪声控制 工程使用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 必须安装完整有效的排气消音器。行车噪声要符合国家机动车允许噪声标准。 工程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喇叭正前方2米处声级不准超过100分贝,禁止使用气喇叭。 施工现场生产加工区中噪音较大地点,例如木加工棚采取适当隔音措施。 施工生产中噪声的控制 开工前必须报送环境保护部门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审批,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按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设计。 合理调节作息时间,尽量减少在夜间施工时间,不影响其他施工单位人员的正常休息。 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噪声大的作业时,须持有环境保护部门发放的《夜间作业许可证》。 严格控制人为噪音,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音设备与工艺。 3、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管理措施 建筑工地开工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工地所在地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明确工地环境卫生责任。 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密闭化,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出入口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 结构外墙脚手架外侧满包细目绿网,防止杂物、灰尘外散,形成环境污染,密目网拆除前应先清洗后拆除。 不得随意抛掷旧料、废土和其他杂物。禁止野蛮装卸建筑废土、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必须采取随拆随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置,及时清运,空地应尽量绿化。 建立健全工地保洁制度,设置清扫、洒水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和减少工地内尘土飞扬,物料、渣土外逸,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并做到工地围挡外100米内无建筑污水外溢和建筑垃圾。有拌和机的地方要采取防尘措施。 职工食堂应使用煤气、柴油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原煤、木料、竹片等。建筑工地禁止焚烧建筑垃圾、油毡、油漆、塑料等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每天专人清扫场内地坪及长外道路,时刻保持场内外清洁,防止灰尘飞扬。 对进出场道路,不乱挖乱弃,旱季注重道路铺渣洒水养护,降低粉尘对环境的污染,雨季做好沟渠疏通,防止因雨水剥离道路造成污染。 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弃土场,不随意弃土,未经同意的取土场,不任意取土,确保沿线植被完好。 4、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弃物,需排放时,必须经过处理,并经有关部门同意运到指定地点掩埋或销毁。 在建筑物的四周设下水道,由专人疏通,确保建筑物外四周无积水,四周道路畅通、平整,各种物资整齐堆放。 施工现场临时男女厕所设专用化粪池,室内隔断贴白瓷砖,墙面贴白瓷砖至1.8m高,地面贴防滑地砖,并吊平顶。定时启动水箱冲洗,有化粪池。 对进出场的车辆机械,采用高压水龙头冲洗车轮,确保离开工地的车辆上不能有泥土、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 保护现场周围原有城市绿化,并且在施工现场内空地尽量布置绿色植物。 工程竣工后,认真清理沿线杂物,拆除临建,并将上述垃圾弃至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 2.10其它措施 施工现场设有茶水供应点,茶具有消毒设施,确保冬天热开水,夏天有凉开水供应。 为确保现场施工员工身体健康,现场设立医疗点。 第3节治安管理措施 我公司若中标后,与有关部门签定《治安承包责任协议书》,服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与劳务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与当地公安分局建立警民共建联络小组,共同做好工程的治安防范措施。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大门口设立门卫,严格执行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行现场须佩带胸卡,非本工程人员进入大门须登记,通过门卫联系,待明确接待人员后才能进入。 工作人员仅限于工程指定区域内活动,非经许可禁止进入与工程无关区域逗留。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和人员安全。 材料车辆进现场装卸完毕后,应立即驶离现场,停放指定车场。 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调查了解。 第4节降低对社区居民施工干扰的具体措施 时常开展文明教育,使广大员工从思想上提高美化环境意识,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扬州市民七不规范,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均佩带胸卡,按人员类别、工种统一编号管理。 合理调节作息时间,尽量减少在夜间施工时间,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每天专人清扫场内地坪及长外道路,时刻保持场内外清洁,防止灰尘飞扬。 施工车辆驶入工地现场禁止鸣喇叭,防止噪音污染。

第13篇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我们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感观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确保每道工序受控,建造业主满意工程。

1质量预控

1) 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

2) 各分包方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3) 分包方进场后,及时向总承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

4) 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承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分包方的技术交底确实要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等。

2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 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2) 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将对分包的隐、预检及各项施工试验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合格将责令其整改,合格后,分包才可通过总承包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3) 总承包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将责令有关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4) 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对施工管理的程序,进行确定,详见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图3.7.5-1。对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质量报验程序流程图3.7.5-2。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便于总承包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把关,详见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3.7.5-3、分部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3.7.5-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3.7.5-5。

第14篇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奖惩措施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__新电视塔工程全球瞩目,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是建设本工程的前提。__新电视塔工程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为给业主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我联合体采取经济手段,奖优罚劣,全体员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努力创建一流的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不留隐患。

一、总则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1.6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 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1.7 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1.8 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 次,不同月内累积5 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 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 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 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9 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 元/日。

1.10 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1 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二、工程奖罚细则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 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 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 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

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 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 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 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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