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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装卸规程

有哪些

装卸规程

装卸作业是物流环节中的关键步骤,确保货物的安全与效率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们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主要规程:

1. 预先规划:对装载顺序、空间布局进行详细规划,以最大化装载效率。

2. 安全检查:对装卸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功能正常,无潜在安全隐患。

3. 货物分类:依据货物性质、重量、尺寸进行合理分类,防止混装导致损坏。

4. 保护措施:对易损物品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固定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损伤。

5. 人员培训:确保所有装卸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 重量控制:遵守最大承载能力规定,避免超载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7. 监控记录:对装卸过程进行监控,及时记录异常情况,便于后期分析和改进。

标准

1. 标准化操作:执行统一的装卸程序,减少人为错误,提高作业标准化程度。

2. 速度与安全平衡:在保证作业速度时,确保每一环节的安全,不因追求效率而忽视风险。

3. 环保要求:遵守环保法规,减少装卸过程中的噪音、废弃物和环境污染。

4. 质量管理:实施质量追踪,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如设备故障、货物破损等。

是什么意思

这些规程的实施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安全、效率和质量放在首位。预规划意味着我们需要提前考虑周全,避免现场混乱。安全检查确保我们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可靠,不会在工作中带来危险。货物分类和保护措施是为了减少货物损坏,提升客户满意度。人员培训是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胜任工作,知道如何正确、安全地操作。重量控制和监控记录是为了预防事故,及时解决问题。标准化操作和速度与安全的平衡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保证安全。环保要求让我们在作业中考虑到环境影响。质量管理则强调了对结果的关注和持续改进。应急预案的存在是为了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我们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

以上规程旨在为我们的装卸作业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行业最佳实践,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风险,保障货物安全。每一位员工都应理解和遵循这些规程,共同维护我们的业务运行。

装卸规程范文

第1篇 罐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正确指导作业,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有据可依,严格作业纪律。

1、运行人员必须有二人在岗才能进行罐车装卸作业,在雷雨暴风天气不能进行装卸。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检查罐车,凡不符合《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中要求的条件的汽车罐车不予充装。

3、罐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把闸使车不能移动。

4、把罐车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相接。

5、由在岗运行工负责把罐车和装卸台气液相软管接头接好。

6、装车时应特别注意罐车液位变化,严禁超装。

7、用压缩机装卸车,开动压缩机抽罐车的气相,给储罐加压造成压差装车。

8、用烃泵装车,开动烃泵有关阀门罐车气相应和供液储罐气相连通。

9、装卸车时,罐车驾驶员和运行操作员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装卸,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装卸。

10、装卸完毕后应先关闭压缩机或烃泵后再关闭卸台和罐车气液相阀门,放净装卸车气液相导管内气液后,拆下导管并收好。

11、运行操作人员装卸完毕后和押运人共同签字,并详细填写罐车的压力、液位,次日和运行记录一同存档。

12、罐车驾驶人员最后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罐车离开装卸台。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2012.1.20

第2篇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运输押运装卸作业规程

一、运输作业规程

1、运输前的准备工作

⑴运输前应认真检查车厢,不得有任何酸类及煤屑、木屑、硫磺、磷等可燃物的残留物,车厢必须清扫干净。

⑵运输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应检查车辆控温、制冷系统的运行状态,保持运转正常。

2、运输安全要求

⑴根据所装货物的特性和道路情况,严格控制车速,防止货物剧烈振动、摩擦。

⑵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的运输途中应定时检查制冷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⑶中途停车时,应远离热源和火种场所,临时停靠或途中住宿过夜,车辆应有专人看管。

⑷车辆重载若发生故障,在维修时应严格控制明火作业,驾驶人员不得离开车辆,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灭火方法和撒漏处理

⑴灭火方法

①发生火灾时,对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类物品与水反应能生成氧气而帮助燃烧,扩大火势,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扑救。泡沫灭火器中的药剂是水溶液,故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

②绝大部分氧化剂都可以用水扑救,粉状物品应用雾状水扑救。

③在扑救时,要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以防中毒。在没有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可将一般口罩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浸泡后使用,因其有效防毒时间短,必须随时更换。

⑵撒漏处理

在装载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造成氧化剂撒漏时,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这些从地上扫起重新包装的氧化剂,因接触空气或混有可燃物等杂质,为防止发生化学变化,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撒漏处适当地方,包括对撒漏的少量氧化剂或残留物均应清扫干净,另行处理。

二、押运作业规程

1、出车前

⑴有机过氧化物应选用控温厢式车;若货厢为铁质底板,需铺有防护衬垫。货厢应隔热、防雨、通风,保持干燥。

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货厢、随车工具应打扫干净,保持干燥,不得沾有酸类、煤炭、砂糖、面粉、淀粉、金属粉、油脂、磷、硫、洗涤剂、润滑剂或其他松软、粉状等可燃物资。

⑶性质不稳定或由于聚合、分解在运输中能引起剧烈反应的危险货物,应加入稳定剂;有些常温下会加速分解的货物,应控制温度。

⑷要控温运输的危险货物应保持规定的温度,并应做到:

①装车前彻底检查运输车辆、容器及制冷设备;

②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具备熟练操作制冷系统的能力;

③配备备用制冷系统或备用部件。

2、装卸过程

⑴轻装轻卸,禁止摩擦、振动、摔碰、拖拉、翻滚、冲击,杜绝野蛮装卸作业,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⑵装卸时发生包装破损,不能自行将破损包装换好包装,不得将撒漏物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碾压撒漏物,绝对禁止使用金属和可燃物(如纸、木等)处理撒漏物。

⑶如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性质上与所运物质相容且不燃材料作衬垫,使用非易燃的加固和防护材料。

⑷装卸操作应避免包装件阳光直晒、淋雨、受潮。

⑸漂白粉及无机氧化剂中的亚硝酸盐、亚氯酸盐、次亚氯酸盐、不得与其他氧化剂配装。

3、运输过程

⑴氧化剂不能和易燃物质混装运输,尤其不能与酸、碱、硫磺、粉尘类(如炭粉、糖粉、面粉、洗涤剂、润滑剂、淀粉)、油脂类货物配装。

⑵有机过氧化物运输严禁混有杂质,特别是酸类、重金属氧化物、胺类等物质。

⑶有机过氧化物的混合物按所含最高危险有机过氧化物的规定条件运输,并确定自行加速分解温度(sadt),必要时控制温度。

⑷通常不要求温度控制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在环境温度超过55℃时,必须进行温度控制。

⑸运输过程中,温度超过控制温度,必须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温度超过应急温度,必须启动有关应急程序。

⑹有机过氧化物必须放入稳定剂后方可运输。

⑺远离热源,严禁受热、淋雨、受潮,避免阳光直晒,保持通风。

三、装卸作业规程

1、装卸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安全要求

由于该类货物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解放氧,发生氧化反应,引起燃烧。有的氧化剂还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有机过氧化物更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运输时须加入适量的抑制剂或稳定剂,有的在环境温度下会自行加速分解,因而必须控温运输。

⑴装车作业前准备工作

①应检查车厢(包括苫布等),不得有任何酸类、煤炭、木屑、硫、磷等易燃物、可燃的残留物,以免引起化学反应而燃烧,甚至爆炸。

②装运需控温的氧化剂,车辆的制冷系统必须良好,但不能使用液态空气和液态氧作制冷剂。

③带好苫布、大绳等以及必需的防护用品和工具设备。

⑵装卸操作中应注意事项

①装卸本类物品应远离火种、热源,夜间应使用防爆灯具。对光敏感的物品要有遮阳、避光设施。

②在操作中,不能穿有铁钉的鞋子,不能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切忌撞击、振动、拖拉、倒置,必须轻装轻卸,捆扎牢固,每层之间衬垫妥帖,防止移动、摩擦,并严防受潮。

③发现包装损漏,必须调换或加固包装才能装车,不能自行将破损包装换好包装,不得将撒漏物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碾压撒漏物,绝对禁止使用金属和可燃物(纸、木等)处理撒漏物。

④过氧化物包件,露出车栏板的部分不得超过包件高度的1/3。

⑤堆放场地或仓库应清扫干净,并不得在容易产生可燃性粉尘(如煤场、锯木场等)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

⑥氧化剂对其他货物的敏感性强,因此绝大多数与酸类等货物严禁同车装运,即使同属氧化剂,由于氧化性强弱不同,配装后极易引起燃烧、爆炸,也不宜同车装运。

⑦漂白粉及无机氧化剂中的亚硝酸盐、亚氯酸盐、次亚氯酸盐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装。

2、事故应急措施

⑴灭火方法

①万一发生火灾时,对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酸及其衍生物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些氧化剂和水作用可以生成氧气,能帮助燃烧、扩大火势,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灭火。泡沫灭火机中的药剂是水溶液,故亦禁止使用。

②其余大部分氧化剂都可以用水扑救。粉状物品应用雾状水扑救。

③在扑救时,要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以防中毒。在没有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可将一般口罩用5%的小苏打水浸泡后使用,但其有效时间短,必须随时更换。

⑵撒漏处理

①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有部分氧化剂撒漏,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这些从地上扫起重新包装的氧化剂,因接触过空气,为防止发生变化,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发火处适当地方,观察24h以后,才能重新入库堆存。

②对撒漏的少量氧化剂或残留物应清扫干净,进行深埋处理。

第3篇 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搬运、装卸操作,保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转序、装卸、运送过程中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本规程规定了搬运、装卸操作时应该遵循的程序、作业要求,以及所使用的工、器具;

2、本规程适用于生产转序、搬运工的装卸和搬运。

3、打包装时包装带要打纵、横两道,过长、过宽的产品要纵横各打两道,包装带横平竖直,松紧适度,以免箱体滑落。包装带要横平竖直,不能扭曲;要松紧适宜,太紧会因勒索导致产品变形,过松则起不到保护产品的作用。

4、从车间往仓库搬运时,每车装运数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数量要求(详见附表),运送途中要有人扶持车上堆放的产品,以免倾覆。

5、装车前,应清扫干净车箱;装车时车下的人往上送货时,要轻轻地放在车箱上,车上要有人接转,放置时要轻搬轻放。要将重货放在下面,轻货放在上面;长件放在底部,短件放在上部,不能颠倒、混放。

6、搬运成品进仓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位置与高度堆放整齐,不能随意、随处、超高堆放。不论是堆仓还是装车,堆码都不能过高,不能倾斜,以防止倾倒。

7、成品堆放时分清包装箱的上、下方向,箱体封口的一面朝上,不能颠倒堆码。

8、装车完毕,如果是长途运输,需加盖篷(苫)布并适度捆扎,防止松散碰撞、雨淋或暴晒。

9、搬卸退货物品时,要听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分类整齐堆放,不能随地散放,更不能因为是残/次品而丢掷抛扔;如果要在露天过夜,要加盖苫布,以防雨淋。

第4篇 押运员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配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放车箱档板时,要两人配合,轻轻放下,防止打伤。

4、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装卸车滚动气瓶时,气瓶应站稳后方可松手,防止气瓶跌倒,对人体造成伤害。

5、装车时产品标识不清的不装车,化学性质相抵触的不得装车,不合格气瓶不装车,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6、装气瓶时,立放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装好的气瓶应妥善固定。

7、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或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避免造成对作业人员手脚的伤害,严禁用抛、滑、滚、摔等方式装卸气瓶。

8、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吊装气瓶,不得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均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或坚固的吊笼内。

9、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10、卸车时,应首先检查垫块,防止气瓶、物品滚动、坠落。

11、卸气瓶时,下面应铺放胶皮等缓冲物。

12、夏天装运气瓶时应有防曝晒设施。

13、装卸场地不准吸烟。

14、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注意物品交接数量。

15、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第5篇 装卸用管管道耐压试验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管道耐压试验的基本程序,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管道、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的耐压试验。

2.引用标准

2.1《工业金属管工程施工及验牧规范》(gb50235-97)

2.2《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1-90)

3.耐压试验

3.1耐压试验工艺流程:

试验前的检验工作一试验前的准备工作一强度试验及中间检查一严密性试验及中间检查一泄漏量试验或真空试验_拆除盲板.临时管道及压力表并将管道复位一填写试压记录。

3.2耐压试验前的检查工作

3.2.1现场质检责任师在耐压试验前确认一切要求的工序,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己合格,一切不合格项己经纠正。

3.2.2现场质保师在耐压试验前应当核实交工资料,质控资料经各专业责任师签‘字认可,工艺管钱外观质量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

3.2.3现场质保师至少在耐压试验的3天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检单位,以便到现场检查。

3.2.4对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10mpa的管道在耐压试验前,下列资料应经建设单位复查:

3.2.4.1管道组成件质量证明书;

3.2.4.2管道组成件的检验和试验;

3.2.4.3管子加工记录

3.2.4.4焊接检验及热处理记录;

3.2.4.5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3.3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3.3.1装设临时管线接通试压水源或气源,连通压力试验系统,装设空气排放阀和排水阀,水压试验时排气阀应设置在受压的管线最高位置,以便注入水时将管内的空气排尽,排水阀应设置在管钱最低位置。

3.3.2装设压力表,试验问的压力表需经校验合格,并在周检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刻满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水压试验压力表应装在最低点和最高至少各一块,压力表指示盘应被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看到。

3.3.3管道受检部位应清除妨碍检验的污物,俣持清洁和表面干燥。

3.3.4对受试管道螺栓进行紧固,所有低压管道和不能承受试验的压力管道、设备及附件用盲板断开。

3.3.5管道上的膨胀节设置临时约束装置,管道进行临时加固。

3.3.6拆除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板及仪表元件。

3.3.7试压方案已经过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

3.4耐压试方法及要求

3.4.1管道系统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按照工业管道gb50235-97相关内容执行。

3.4.2液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3.4.2.1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当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对连有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设备进行试验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 (25ppm,)o当采用可燃液体介质进行试验时,其闪点不低于50~c。

3.4.2.2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3.4.2.3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的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压力1.15倍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3.4.2.4对位差较大的管道,应将试验介质的静压计入试验压力中。液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以最高点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组件的承受力。

3.4.2.5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lo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目测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3.4.2.6长输管道液压试验应分阶段升压,当升压至强度试验压力1/3时,停压15min;再升至强度试验压力2/3时,停压1,5min,再升至强度试验压力,稳压4h,其压降不得大于1%强度试验压力为合格。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24h,其降压不得大于1%试验压力为合格。

3.4.2.7冬季试压时,应采取措施,试验结束后立即排水,进行吹扫,防止水结冰冻裂管道。

3.4.3气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3.4.3.1试验前必须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

3.4.3.2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0,/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 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10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时向应根据查漏工作需要而定,涂刷洗衣粉水方法检查,如无泄漏为合格。

3.4.4输送剧毒、有毒流体、可流体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泄漏性试验应按相关规范进行。

3.4.5真空系统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还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24h的真空试验,增压率不大于5%。 ,

3.5试压中的检验

3.5.1在试压过程中质检员对所有焊缝及连接处用目视检查,确认是否渗漏。

3.5.2稳压过程中发现的渗漏部位应做出明显的标记并予以记录,待泄压后处理,具体要执行相关规范。

3.6拆除及复位

3.6.1试验合格后应缓慢泄压排尽积液和气体。

3.6.2拆除压力表、临时管道、盲板后进行管道复位。

3.7记录:压力试验过程中并填写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第6篇 槽车装卸车前准备工作规程

1、槽车进入充装台停妥后,应垫好槽车的三角木,以防止滑动。

2、将槽车接上静电接地线,并检查接触是否良好。

3、检查槽车接头及软管线是否完好无损,上好润滑油。然后分别接上气、液相接头,检查锁扣是否到位锁紧。

4、检查验收槽车液化气高度并作好记录。

5、检查管理,储罐所有阀门是否正确开启或关闭。

6、挂上标志牌。

卸车操作:

① 确认卸车前准备工作无误后,匀速转动手动油泵,使压力表指针指示在开的位置上,打开阀门,然后缓慢开启槽车气、液相阀门,机械式紧急切断阀门直接拉动操作杆。

② 打开接头上的排气阀,待空气放完后迅速关闭。

③ 打开气、液相管路阀门,开机装卸车。

④ 随时注意观察卸车情况和储罐的液位情况,储罐液位不得超过85%。

⑤ 雷雨天气,一律不卸车。

卸车后的操作:

① 装卸车后关闭气、液相管路上的有关阀门,停机。

② 拆下气、液相快速接头,并按规定位置放好软管接头。

③ 取下静电接地线,再次检查各阀门关闭情况,并及时做好卸车记录。

④ 清扫场地,取下标志牌,通知槽车司机将车缓慢开走。

第7篇 运输装卸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装卸与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

1、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禁止使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4、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5、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花爆竹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

装卸

1、装卸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堆放标准和仓库安全管理要求,装卸运输堆放产品。

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储存

1、入库的烟花爆竹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

2、库墙与堆垛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

3、堆垛高度不大于2.5 m。

4、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5、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6、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它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的作业。

7、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8、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灭火器材等消防工具。

第8篇 原材料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工在装卸时必须服从现场指挥,按标准装卸。

2装原材料时应分层分批整齐平稳堆放在场地、料架、车辆上。

3卸原材料时,应由上而下,一层一层向下卸,严禁中间抽空或先卸一面。

4现场指挥和核算工应与车辆、料架及其它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装卸工在装卸过程中应正面朝向工作方向。

5装卸工严禁站在或坐在行驶的平板车上。

6装卸原材料时严禁用身体任何部位支撑或推住将要倒下的货物。

第9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

1. 公司装卸工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要穿好工作服和防滑鞋,带好手套,装卸粉时要带好口罩。

2. 操作中要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3. 操作中不能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 直接将油泵入油罐时,要检查关闭通往其他罐的阀门。

5. 泵油入罐要二人合作,一人抽油,一人控制油泵开关。由抽油人负责指挥。

6. 在受限空间进行装卸作业时,要相互配合,互相提醒,确保安全。

7.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要洗手。

二、运输

1. 交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人员和车辆运输。

2. 行政部负责办理运输许可证。

第10篇 甲醇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甲醇卸车的绝对安全操作,特制定此预案,供卸车人员学习并参照执行。

一、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甲醇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甲醇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甲醇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1、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2、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3、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4、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鹤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鹤管前认真检查:卸车鹤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鹤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3、对接鹤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3 v u$ k0 f ?2 i3 k

4、鹤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开启卸车泵

1、打开甲醇车根部球阀,使卸车鹤管内充满液体

2、对卸车泵进行盘车,打开相关阀门,

3、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

五、空车的过磅

1、卸车结束后,立即对空车进行过磅,

2、做好台帐登记和相关数据的统计。

第11篇 装卸汽柴油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汽柴油的装卸操作,防止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环境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汽柴油的装卸、贮存等管理的控制。

3职责

3.1仓库保管员负责日常汽柴油的装卸作业工作。

3.2仓库主管负责汽柴油罐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培训仓库保管员

3.3 汽柴油供应商负责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汽柴油装卸准备工作。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
静电容易引发火灾1、 不准在下雷雨天进行装卸作业。

2、 装卸时要接好地线

3、 工作人员要穿好工作服。

汽柴油泄漏容易引发火灾1、 在汽柴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火种进入油罐区。

2、 严禁在油罐区打手机。

汽柴油泄漏造成环境污染1、在汽柴油罐周围做好二次容器

4.1作业安全要求及防护措施

4.1..1.当油罐车卸柴油时,仓库主管或当班仓库管理员必须到现场操作设备,严禁其它人员操作。

4..1.2雷雨期间暂停进行油品的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

4.1.3油罐区严禁烟火,25米范围内严禁打手机。

4.1.4油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4.1.5油罐区应配有相应的消防沙、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1.6油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地面的干净和整洁

4.2应急措施

4.2.1泄漏措施

4.2.1.1小量泄漏:用消防沙、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4.2.1.2大量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2.2火灾应急措施

4.2. 2.1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火势判断无法控制必须马上撤离,通知或警示人员禁止进入火灾区域;。

4.2.2.2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4.2.2.3 应及时通知领导和安全办,火势判断无法控制拨打3391119。

4.2.3人身救护应急措施

4.2.3.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4.2.3.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2.3.3食入:禁止催吐。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仔细观察病情。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口,然后尽量多饮水。寻求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帮助。

5工作程序

5.1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5.1.1汽柴油卸车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1)仓库保管员检查运输汽柴油的车辆是否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若没有熄火的,应当要求司机熄火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检查防静电接地装置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连接到汽柴油运输车上。

(3)检查抽油的软管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当确认软管无破损、接头已绑紧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汽柴油管道:检查管道和阀是否存在汽柴油泄漏或渗漏,管道和阀是否完好无碰损,

5.1.2汽柴油加油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1)检查待加油的车辆是否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2)汽柴油管道:检查管道和阀是否存在汽柴油泄漏或渗漏,管道和阀是否完好无碰损,管道上的阀是否在开启连通状态

5.2开机程序:作业流程、方法、内容,作业过程质量控制点

5.2.1汽柴油卸车程序

(1)卸汽柴油时,仓管保管员为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

(2)用一根软管将油罐车的输出口与柴油罐的输入口连接好;

(3)打开泵的输入输出阀,关闭汽柴油罐的输出阀,开启电源起动泵卸汽柴油。

(4)卸油过程注意周围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停止卸油,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5.2.2汽柴油加油程序

(1)打开柴油罐的输出阀,开启电源,开始对分储罐加油,注意油管不能打折,应顺着油管方向拉出,不能与地面摩擦,轻拿轻放

(2)刚开始注油可以把开关保持器开启,保持持续加油;

(3)注意分储罐容量,关注加油累计数值,快到拟加注量,必须关闭开关,采取手动加油直至加油完毕;

(4)加油过程注意周围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停止加油,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5.3停机程序,紧急停机相关要求。

5.3.1汽柴油卸车停机程序

(1)当汽柴油卸车完之后,关闭电源。

(2)将软管拆下,拆软管前先用容器(桶)放在软管与汽柴油罐的输入口下,接住管道内剩余的汽柴油,用封盖将汽柴油罐的输入口密封好。

(3)收好静电接地线,放在规定的位置。

5.3.2汽柴油加油停机程序

(1)加油完毕,关闭加油开关,尽量把加油管道积油排入储罐。

(2)关闭加油机电源,锁好电源箱。

(3)关闭汽柴油罐的输出阀。

編輯: 審核: 批准:年月日

第12篇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二、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也可用两手各握一只气瓶瓶帽,使两只气瓶在在胸前交叉滚动,这要根据搬运距离远近和搬者熟练程度而定,但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三、方形底座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四、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五、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六、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七、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八、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九、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第13篇 机车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将车固定死,严防车轮滑动。

2.不准超负荷装车。应将物品袋放平稳,堆放高度必须符合铁路运输规定。

3.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应采取安全措施,起落要缓慢,严禁冲撞,严禁抽烟。

4.关、开车门时,首先看准下面两侧是否有人工作。

5.卸下的物品不得堆放在离铁轨1.5米以内。

6.空车皮不准甩在路上,卸货的车皮晚间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7.装、卸重物应遵守搬运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4篇 引火线黑火药亮珠装卸操作规程

装卸引火线、黑火药、亮珠涉及到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的公共安全,是我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 从事装卸引火药、黑火药、亮珠的作业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相关安全规定,不准穿铁钉硬底、高跟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老弱病残、不听从指挥者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2. 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对装卸物品种类、数量、场地条件、气候情况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交代。

3. 装卸作业应在白天作业,如因特殊情况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4. 装卸前想好安全出口,机动车辆熄灭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米以外,严禁车辆在离仓库门2.5米以内装卸。

5. 装卸作业人员一人一次只准搬运一件,作业时应轻拿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件,严禁作业人员拖、拉、翻滚、抛送、摔、撞击、敲打、脚踏、坐卧、挤压和震动装卸物品,严禁装卸物品防雨、防晒。

6. 装卸作业人员3人,禁止与装卸无关人员靠近装卸作业场地。

7. 在装卸时发现包装破裂,应单独放在一边,以便及时更换包装。

8. 仓库内的堆箱高度不得超过5箱,装卸完后库管员和押运员清点发出和收到的物品数量,做好交接手续。

9. 装卸完后,车辆不准停放在库区修理。

第15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5.4.2 其他液体产品可采用经济流速。

5.5 当采用敞口装车方式可能导致其性质改变、易对人体造成损伤或可能造成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的,均应采用密闭装车。充装过程中,挥发的有毒气体应加以收集、处理。

5.6 充装量严禁超过运输车辆的“额定充装量”或“额定载重量”。充装时应使用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进行计量。充装作业车辆离开充装单位前,应复查充装量。如有超装应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5.7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结束后,关闭作业工艺流程系统的相关阀门,应按操作规程或参照附录c要求的静置时间,静置一定时间后,轻、缓提起鹤管,封闭槽罐盖,拆除连接管,再拆除静电接地夹。

5.8 必要时将装卸管道内剩余的液体清扫干净;可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易燃液体装卸管道。不得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液体管道的清扫。

5.9 按操作规程清理装卸现场,车辆启动前应再次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消除不安全因素,参照附录a/附录d的内容填写装/卸作业记录,相关人员在作业记录中签字。

6 工艺、设施

6.1 装卸作业可采用泵送或自流或其它适当的方式。

6.2 易燃液体的装卸输送泵与输送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职业性接触毒物物料的泵应单独布置。输送极度危害物质的泵房与其它泵房应分隔设置。

6.3 易燃液体、毒害品的泵房宜采用开放式,对于密闭式泵房应设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6.4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与泵的距离,不应小于8m。

6.5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作业区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装卸剧毒品时应设置远程切断装置。

6.6 装卸台的鹤位处宜设置定量装车、静电连锁、防溢流装置或高液位报警及连锁系统。

6.7 装卸料管及槽车应专用。

6.8 应选用浸没式鹤管。

6.9 储罐容量宜满足一次装卸的最大量。

6.10 氮封的易燃液体的贮罐卸料时,应有防止液位下降时空气进入贮罐的措施。

6.11 产生形成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装卸场所应按gb 50493的规定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6.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风向标;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6.13 应有对有毒气体进行回收或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6.14 装卸毒害品、腐蚀品时应在装卸区适当位置设置洗眼器、淋洗器,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米。

6.15 输送腐蚀品的泵、管道应按介质的特性选材,并采取防腐蚀、防泄漏措施,其周围地面、排水管道及基础应做防腐处理。

6.16 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防止溢漏、污染环境的应急措施及相应设施。宜建满足事故状态下的环形导流沟、集水池、控制阀。

7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装卸作业场所应按db37/t 997的规定设置下列标志标识:

7.1 安全标志

7.1.1 在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带钉鞋”等标志;

7.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中毒”、“应戴防毒面具”、“应穿防护服”等标志。

7.1.3 在腐蚀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戴防护手套”、“应戴防护眼镜”、“应穿防护服”、“应穿防护鞋”、“当心腐蚀”等标志。

7.2 警示语句

7.2.1 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严禁超装、混装、错装”、“严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作业”等警示语句。

7.2.2 根据装卸物料的特性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有毒、可燃、具刺激性”、“剧毒、对环境有害”、“具腐蚀性、易燃有毒”等警示语句。

7.3 告知卡

在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场所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内容和格式按gbz 158-2003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8 劳动防护

8.1 装卸单位应根据装卸物料的危险特性和防护要求,按gb/t 11651的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特点,规定穿(佩)戴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监督、教育装卸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8.2 装卸人员作业时应根据不同物料的危险特性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2.1 装卸易燃液体时应穿戴防静电服装、防静电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8.2.2 装卸腐蚀品时应穿戴具有防腐蚀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护目镜。

8.2.3 装卸毒害品时,应避免吸入有毒气体,进入密闭作业区时应先通风、再作业,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应根据作业人员所接触毒物的种类,正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定期更换滤毒罐(盒)。装卸剧毒物品时,还应:

a) 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应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

b) 装卸岗位应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

c) 应根据所装卸剧毒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还应具备剧毒品的应急处置安全措施。

8.3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保养,每次应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9 人员要求

9.1 装卸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严禁安全考试(核)不合格和未取得岗位操作证上岗操作。

装卸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所装卸化工产品的理化性质、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静电安全技术知识、防中毒、防灼伤、应急处理措施、消防等知识。

9.2 装卸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特点掌握预防和处置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灼伤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

9.3 装卸作业人员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对个别结构和使用方法复杂的防护器具,要进行反复训练,能正确熟练使用。

9.4 装卸作业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和应急消防措施。

9.5 装卸管理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对外救援联系方式,并定期参加演练。

10 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

10.1 装卸作业场所应根据gb 50057设置防雷装置和设施。

10.2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场所及易产生静电积聚的设备、管道等设施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并符合gb 12158和hg/t 20675的规定。

10.2.1 易燃液体装卸场所用于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宜采用能检测接地状况的装置。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10.2.2 装卸易燃液体的槽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带报警设施的静电专用接地设施。

10.2.3 装卸易燃液体的下列作业场所,应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a) 泵房的门外;

b)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c)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d) 其他需要设置的部位。

10.3 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温度组别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他通讯器材。

10.4 应根据装卸作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gb 50160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10.5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测并在合格有效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

11 事故应急

11.1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制定火灾、爆炸、泄(溢)漏、中毒、灼伤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人员的职责和通信联络方式,并定期演练。

11.2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应急救援器材、防护器材和清污器材、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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