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运营中,轮胎作为车辆运行的关键部件,其管理规程涵盖了多个方面。这些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轮胎的选择与匹配:确保轮胎类型、规格与车辆性能相适应。
2. 轮胎的安装与平衡:正确安装轮胎,保证行驶稳定性。
3. 轮胎的维护:定期检查轮胎磨损状况,保持合适的气压。
4. 轮胎的更换:设定更换周期,及时替换磨损过度的轮胎。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计划,应对轮胎破损或爆胎情况。
1. 轮胎选择标准:参照车辆制造商的建议,选择符合安全标准、性能优异的轮胎。
2. 气压标准:依据轮胎制造商的推荐,定期检查并保持适当的气压,防止过低或过高导致的安全隐患。
3. 磨损标准:当轮胎花纹深度低于法定最低限度时,应立即更换。
4. 平衡标准:新轮胎安装后,需进行动平衡测试,确保车辆行驶平稳。
5. 应急处理标准:员工应接受应急培训,熟悉如何更换备胎,并掌握紧急路边援助的联系方式。
轮胎规程的实施意味着我们致力于确保每一辆在公司运营中的车辆都具备安全可靠的轮胎。这意味着:
- 选择与匹配:我们不会忽视轮胎对车辆性能的影响,会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轮胎。 - 安装与平衡:我们将确保每个轮胎安装牢固,通过专业设备进行动平衡调整,减少颠簸和不稳定性。 - 维护与更换:定期的轮胎检查和气压调整是常规工作,当轮胎磨损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会及时更换,保障行车安全。 - 应急处理:我们认识到突发情况的可能性,因此会对员工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在轮胎出现问题时迅速有效地应对。
这些规程的执行旨在提高车辆安全性,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是对员工和公众安全的负责任表现。我们鼓励所有员工理解和遵守这些规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轮胎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规定了轮胎维修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局属各单位轮胎维修操作人员。
二.轮胎解体前要将内胎空气放净。轮胎解体应采用专用专用工具(如手锤、撬棒、拆胎机等),不得用大锤重击或其它尖锐工具。
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钢圈及其零件应停止使用,内外胎组装时,应注意检查外胎侧面有无“△”“□”“○”“×”“↑”等标志,内胎嘴应装在该处。
四.装胎结束打气时,应仔细检查胎身并特别注意钢圈压条是否完全卡入圈槽内,充气前必须采用专用工具穿入钢圈孔内,方准充气,防止压条崩出伤人。
五.必须按照不同型号轮胎规定的标准充气,禁止超标准充气,防止轮胎爆破伤人。
六.打气泵的安全阀,压力传感接触器,不准随便调整,应经常检查压力传感接触器,压力表是否有效,做好打气泵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毕前应拉下电闸。
第2篇 轮胎式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柴油箱,液压油箱、水箱,油水是否加足。
2、检查各操作手柄,拉杆、踏板自由行程是否合适。检查履带松紧度。
3、发动机起动中速空运转3-5 分钟,检查机油压力是否达到规定指示区域,水温高于60℃,机油温
度高于45℃。
4、推土机在行驶中,如需急转弯,应用i 档小油门,当推土机后面拖带有工作机械时,或使用松土器时严禁做急转弯。
5、推土机从陡坡上下行或牵引重载下坡而自动下滑时,操作杆的操纵应相反,禁止使用制动器。
6、绝对禁止推土机横坡行驶,当推土机通过铁路时,应用i 档并垂直于铁轨行驶,通过铁路须用木板或草垫在铁轨上面保证绝缘后在通过,以防发生事故,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铁路上停留。
7、推土机作业要平稳,起落刀片时,不可太猛。填筑路堤时横向取土,上坡道为1:6 左右,最大不能陡于1:3。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边坡,倒车时,应提升刀片。
8、停车前应低速运转3-5 分钟,以使各部均匀冷却。
第3篇 轮胎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首先检查所有的硫化设备及工具等是否正常好用。
2、送气前,要检查送气管道和闸门是否漏气。
3、推轮胎时要谨慎,以免轮胎歪倒伤人。
4、拆轮胎时首先要放气,拆开后要详细检查轮胎钢圈是否有破裂之处,如有损伤,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5、充气前要检查好钢圈,轮胎及各部位是否正常,严禁在轮胎上坐立。
6、使用轮胎装卸器、钢板、螺丝机时,维修人员要做到密切配合。
第4篇 轮胎吊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第一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不准疲劳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第四条 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 露天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起重作业 。
第五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操作前
1、作业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
3、作业前伸出支腿,撑脚平稳着地,作业点地面必须牢固、平整。100t轮胎吊撑脚板下必须垫钢板。
第五条 作业中
1、操作时思想高度集中,开车前要发出音响信号,并注意观察附近设备和人员活动情况。
2、听从司索指挥各类信号指令,并遵守“十不吊”准则。
3、禁止超负荷起吊,对所吊重物重量估计不足时,应作试吊试验,以防超负荷起吊发生断钢丝绳事故。
4、吊运物件要稳起稳落,严禁剧烈摆动,忽起忽落等冒险操作。
5、物件应垂直起吊,不可斜吊或远距离拖吊,严禁吊运物件从作
业人员和司机操作室的上方通过。
6、在运行中发现吊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前不可开机。
7、对各种连接罗栓、销轴、吊钩等受力部件要经常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要及时更换。
8、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等受压容器。
9、吊运时,被吊物件上不允许放物件,更不允许站人。
10、起重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50%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1、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2、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不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第六条 作业后
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在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且不得堆放物件。
第5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6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责任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负责在起重工作中的人员和机械安全及操作半径内安全防护。
1.3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机长、班长和主要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检查各安全保护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等。
3.3配专人观察起升卷筒和滑轮有无乱绳、掉槽、卡死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
4、操作规程
4.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2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2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4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4.5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4.6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4.7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4.8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4.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4.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4.11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4.12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4.13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4.14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4.15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4.16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4.17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1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20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2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22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4.23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4.24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4.2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其他注意事项
5.1起重机使用条件必须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
5.2 起重机必须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5.3 在输电线附近或电磁波感应较强地区作业时,起重机应设置接近输电线警报器或有防电磁波感应措施。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l的规定。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电线电压v (kv)。
表1)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 <1 | 1~35 | ≥60 |
最小距离(m) | 1.5 | 3 | 0.01(v-50)+3 |
5.4 起重机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
5.5 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5.6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重物。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应符合gb 6067—85中5.1.2.3的规定。
5.7 严禁带载重力下降。
5.8 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5.9 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5.10 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车上操纵室禁止坐人。
5.11 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
5.12 起重机在维修保养时应停机。在检查油量或添加燃油时,不得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第7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4作业中改变幅度应平稳,严禁突然起落起重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沿水平方向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5箱形起重臂起重机在伸缩起重臂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放下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起重臂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箱形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一节起重臂的长度大于后一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重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两台性能应接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荷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起重臂、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箱形起重臂起重机的起重臂应全部缩回、放稳妥,并挂好吊钩。桁架起重臂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第8篇 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平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第9篇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轮胎起重机司机,除按规定考取驾驶执照外,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一年进行一次复审,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械带病行驶。
3、驾驶员、起重工和指挥人员应按规定信号、手势进行联系,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4、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行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5、经常注意驾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驾空线附近作业时,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与高压线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6、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盘车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急落和突然制动。
7、吊重行驶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路面要平、坚实,防止起吊物或起重机与其它任何物体相撞。
8、起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9、两台起重机联合起吊同一物体时,必须用同能力的起重机;工作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0、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第10篇 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平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第11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纵规程
一、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二、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三、起重机作业前的留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留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四周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留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叫货之间的空隙。
四、起重机起吊作业留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尽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着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留意叫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进。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间隔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同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没关系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留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臂杆。
(1)不得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间隔。起重外臂外仲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间隔带载行驶。
五、起吊作业停止后留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接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第12篇 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工作场地,起重机不可在倾斜和松软的地面上左右额,并注意在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或其他障碍物。
2)起重作业时,所有人员不能站在起重机吊臂回转所及区域内,重物应尽量避免在驾驶室上方通过。捆缚人员在挂好钩后,也应站到安全区域。
3)在夜间使用起重机时,在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电线时应将吊臂降低,避免碰撞。
5)起重机吊臂触及高压输电线时,驾驶员千万不能触地,现场人员立即把危险区围好、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切断电源。
6)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操纵手柄。如必须调整支腿时,应先将重物落下后再进行调整。
7)起重机在最大负荷下工作时,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应小于等于45°,在一般情况下,不许横吊。
8)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过卷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卷扬过头,使钢丝绳拉断、吊臂后翻。
9)不准使用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以免超负荷引起事故。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10)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尽,一般应保留2-3圈,以防钢丝绳的末端松脱而发生事故。
11)当轮胎式起重机有负载,作短距离行走时,其重物不能超过吊臂在该位置时的额定起重量的2/3,离地高度应小于或等于0.5m。
12)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指示器,不准超负荷吊运。
13)每次作业前,都要先作试吊,把重物吊起离地面50-100mm,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在重载时还要在试吊中检查支腿是否可靠。
14)在雨天或雪天制动器易失效,落钩要慢;如遇7-8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要卸下载荷,把起重臂放在托架上。
第13篇 轮胎强度/静负荷/脱圈阻力试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规程
- 启动电源,打开电脑,自动进入程序,输入密码,登陆;
- 建立试验,填写轮胎管理参数及所需试验参数;
- 安装轮胎,按所选试验选择相对应试验规定所规定的夹具和压头及压痕板并按规定方法安装;
- 选择试验,检查相应试验参数,选择试验点并对应轮胎上所标定的试验点;
- 开始试验,每单点试验结束后手动调整轮胎位置,进行下一点试验,以此类推;
- 试验结束,保存试验并打印报告,关机,关闭电源,清理试验现场。
2注意事项
2.1使用轮胎装卸车的过程中,手一直在夹棒上方,避免夹棒砸伤。
2.2拧紧螺丝时,采用三角形或者对角法拧紧,避免造成轮胎松动,影响试验,或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2.3强度试验及脱圈试验中禁止人员靠近轮胎及操作面。
2.4所用夹具、压头和压痕板等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水平垂直用力。
2.5试验过程中必须安全用电。
2.6常规保养与维护:
- 保持机器整洁,对主机、电机仪表的表面要经常擦拭,表面不许有油污、灰尘。
- 电器箱、检测系统、非工作时间要擦净。
- 机器周围不得有杂物堆放,地面不得有油积。
- 工具、备测轮胎、专用工具要保持洁净,合理放置。
- 对定位、旋转、滑移等运动时,要经常润滑,防止锈蚀。
- 支撑立轴应保持光洁,装胎时轴面及胎具内要擦净并涂以薄油,不使用要盖以浸油薄布。
- 整机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罩以薄膜外套,以防尘积。
- 严格执行电器操作规程,定期对电器系统进行检查,防止电线老化,油蚀造成漏电,特别对外漏电器件更要放油保护,定期作性能鉴定。
第14篇 内燃和电动轮胎式起重机吊车操作规程
1、行驶中应注意空中障碍物,防止碰撞。转弯时应注意车身和吊杆有足够的空间。电动轮胎吊移动时,要切断电源,收好电缆,接电时,须用验电笔验电,要防止接错。
2、作业点选择要合理,操作范围内应无障碍,且应与架空障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在码头边作业时,支脚严禁支撑在护栏坎上,吊车与码头边线位置成“t”形,并将轮胎填妥塞牢。
4、驾驶室门对江面时,严禁人员上下;应尽量避免在斜坡上作业。
5、作业前应先做空载试车(起升、下降、变幅和旋转)后重载试刹车,确定有效后方可正式作业。
6、操作中应思想集中,看清手势,眼随关走,余光了望,谨慎操作,起关平衡,松关轻准,稳中求快,当电动机没有完全停止时,禁止反接起动。
7、应根据吊杆角度和长度确定安全负荷量,当安全警报报警时,应立即将关放下。
8、吊舱内货,应将货物移至勾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落脚打停后起吊,不准悠关和碰撞。
9、严禁抽拔压在下面的货物或强提冻结和混凝浇注在地底的杆件等,不准起吊重量不明的货物;严禁吊人(抢救除外,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10、操作中,若车身带电,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车上的司机必须双脚迸跳下车,并迸跳出危险区域。
11、在操作时,应防止钩头顶铃。松钢丝绳时,卷扬筒上至少保持三圈,以防拔根,并要防止钢丝绳滑槽。
12、吊重货时,绞松和旋转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脱钩或吊臂下坠,放下货物时要防止吊臂回弹引起折弯。
13、操作中要随时检查钢丝绳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14、不准将吊起的货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种机构动作;不准用两台吊车合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可按特殊使用规定执行);不准在电阻器或电阻片上烘烤物品。
15、使用抓斗作业时,应按该机的起重负荷曲线表选用合适的抓斗,严禁超负荷作业,应随时检查卸克与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16、当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放下吊杆。
第15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5、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