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违章作业规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操作行为,预防因违章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内容涵盖如下方面:
1. 定义违章作业的范畴和类型。
2. 明确违章作业的识别标准和处理程序。
3. 制定违章作业的预防措施和安全教育。
4. 规定违章作业的处罚机制和责任追究。
5. 设立违章作业的报告与申诉渠道。
1. 违章作业定义: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企业安全制度的行为皆被视为违章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未穿戴防护设备、超负荷工作、擅自操作设备等。
2. 识别与处理: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记录违章事实,并上报给安全管理部门。对于首次违章者,采取口头警告;多次违章者,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
3. 预防措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工作现场应设立清晰的操作流程图和警示标识,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 处罚机制:严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的,除依法追责外,企业内部也将给予罚款、停职甚至解雇的处罚。对举报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表彰或奖励。
5. 报告与申诉:员工若对违章判定有异议,可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公正公平处理。
1. 本规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适应法规更新和技术进步。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或政策变化,应及时修订。
2. 复审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3. 经过复审的规程,需经管理层审批后发布执行,并通知全体员工学习掌握。
本规程的实施,旨在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希望全体员工理解并严格执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任何疏忽和侥幸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1篇 住户违章处理工作作业规程
住户违章处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服务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荛。
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违章处理的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2、常见住户违章现象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志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返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3、违章的处理方法
(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3)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违章处理程序
(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主管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事件的报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地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方法(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服务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分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9)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五、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1、《住户手册》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
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在进行的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涂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自私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音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末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选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规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3.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损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共事务处理程序。
4.4.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管理处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公共事物部主管处理,由公共事务部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电停水”、“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闭后,公共事务部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有公共事物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公共事务部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4.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公共事务部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规程》
第3篇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9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1.0目的
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4.2.2.1堵塞消防通道;
4.2.2.2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4.2.2.3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4.2.2.4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4.2.2.5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2.2.6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4.2.3.1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4.2.3.2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4.2.3.3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4.2.3.4高空抛物、倒污水;
4.2.3.5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4.2.3.6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4.2.3.7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4.2.4.1乱停乱放车辆;
4.2.4.2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2.4.3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4.2.4.4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
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相关记录
《违章通知书》
第4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8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8
1、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助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片区管理员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程序重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 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 慎重处罚的原则;
4.1.3 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 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 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 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
4.2 常见的违章现象
4.2.1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戳、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它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它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放高音喇叭制造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它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 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的行为;
4.2.6 其它可能损害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重大违章;
4.3 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 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 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
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 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 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5 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以业主委员会调节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 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
4.4.2 客服中心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章事件的报主任助理或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b)属一般违章事件的由管理员到现场采取劝导、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4.4.3 主任助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处理意见;
4.4.4 对于住户漠视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 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服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 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工程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将《违章整改通知书》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统一扣款;
4.4.8 对违章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 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五年。
5、 记录
5.1 《住户违章记录表》
5.2 《住户手册》;
5.3 《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第5篇 巡检作业时常见习惯性违章规程
1、安全帽、防护眼镜、面罩不能时刻保持清洁,手套放在安全帽与面罩之间。
2、工作中对他人的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未做提醒或劝告。
3、巡检过程中未按规定的巡检路线行走。
4、私自挪动现场放置的灭火器、硼酸桶、碳酸氢钠、等防护物品的。
5、上下楼梯不抓扶手。
6、在重点危险区域随意逗留。
7、巡检时踩踏地沟盖板上。
8、进入警戒区域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
9、私自挪动地沟盖板和槽子安全盖板。
10、用湿手操作各控制柜开关。
11、学员未定岗单独进行巡检工作时,现场无人监护。
12、将身体依靠于护栏。
13、在蒸汽、料浆管道范围内逗留,闲坐。
14、下大雨、刮大风时站在槽罐下,管网下。
第6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4)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户助理协助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3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重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
4.2常见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揪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管理区域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管理区域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管理区域公共安全造成威协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管理区域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管理区域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通报批露:适用于经管理处主任同意的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以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的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4.2客户助理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发出《协调单》,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
b)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c)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亲自或指定客户助理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管理区域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管理区域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管理区域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拆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户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将《协调单》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4.8对违章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5.0记录
5.1《协调单》
5.2《协调单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业主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7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理顺同住户的关系,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保安部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制止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的基本思路。
4.1.1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公众管理。
a)有理。含有两个内容:
--合法。进行公众管理时首先要做到合法,依法管理是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合理。找不到可依据的法规、文件时,进行公众管理要讲合理。所谓合理,就是要合乎常理,符合人的一般行为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这一原则非常重要,学会说理是当前摆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面前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只要物业管理公司坚持讲理,善于讲理,相信绝大部分矛盾是能够顺利得到解决的。
b)有利。在既不能讲法,又难以讲理时,物业管理公司做事应当依据有利的原则行事。有利含有以下两层意思:
--对物业本身和全体业主的公众利益有利。
--对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管理有利。
c)有分寸、适度,是进行公众管理时极为重要的工作方法。在操作中有以下几种具体的方法要求:
--就事论事的方法。
--矛盾解决完毕,及时缓和关系的方法。
--给业主留面子,切忌伤业主的自尊心。
--尽量使用委婉、好听的语言。
--不要以为业主是故意的,只不过是不小心或没在意。
4.1.2利用业主自律进行公众管理。
利用业主自律进行公众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手中的一张王牌,也是实践效果最好的一种公众管理方法。许多在法律上一时辨不清、物业管理经常感到无所适从的问题,如欠交物业管理费、业主违章养狗等问题,如果利用业主自律的方法来解决,就显得较为轻松。《业主公约》、《住户手册》是最常见的业主自律方式。
4.1.3利用业主委员会进行公众管理。
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在许多物业管理公司眼中都只是挑物业管理公司毛病的角色,又怎能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呢其实不然。只要理顺了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善于利用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许多问题上是愿意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一旦理顺了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将成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时的一张王牌。
4.1.4利用社区文化进行公众管理。
当前,公众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理解不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了解不多,因此,如何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则、益处,如何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艰辛是获得业主支持、融洽双方关系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大力开展社区文化,通过广泛深人细致的宣传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来逐步感化业主,争取业主是公众管理的重要手段。
4.2违章处理的原则。
4.2.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2.3慎用处罚的原则。
4.2.4合法的原则。
4.2.5就事论事的原则。
4.2.6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2.7实施处罚应赢得大多数住户认可的原则。
4.2.8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3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3.1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a)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3.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3.3违反公共道德、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随意放养宠物;
h)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3.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3.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3.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3.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4违章的处理方法。
4.4.1违章处理的一般方式和使用顺序:
a)即时劝导、教育;适
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b)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c)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d)停水停电:适用于无理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多次沟通无效的违章事件。
e)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f)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2对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行为处理方式:
a)劝说、督促、沟通;
b)发催缴函;
c)加收滞纳金;
d)发律师函;
e)通过业主委员会公告;
f)停水停电(如业主公约有约定可以停水停电);
g)停止服务;
h)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4.3对违章装修的处理方式按《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执行。
4.5违章处理程序。
4.5.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5.2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处理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5.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决定填人《住户违章事件记录处理表》中。
4.5.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5.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具体实施时要求:
a)《业主公约》有相关约定;
b)提前3天通知住户;
c)停水停电前5分钟再次登门告之;
d)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水电供给;
e)决定需由管理处经理做出。
4.5.6必要时由公司作出决定对违章业主提起仲裁或司法诉讼。
4.5.7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仲裁、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5.8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客户服务中心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户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5.9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公司分管副总、管理处经理或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6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1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4.7本规程作为物业管理处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住户违章装修整改通知》。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第8篇 倒泵作业时常见习惯性违章规程
1、开关阀门时未将防护面罩及防护眼镜同时放下。
2、擦拭设备运转部位。
3、操作阀门时正对着阀门丝杆。
4、倒泵时未对设备进行盘车。
5、倒泵时未检查机封水或未开机封水。
6、对泵放料时未全打开放料阀门放净余料。
7、倒泵时未按照要求先启后停进行操作。
第9篇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0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 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 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4.2.2.1 堵塞消防通道;4.2.2.2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4.2.2.3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4.2.2.4 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4.2.2.5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4.2.2.6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4.2.3.1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4.2.3.2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4.2.3.3 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4.2.3.4 高空抛物、倒污水;4.2.3.5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4.2.3.6 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4.2.3.7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4.2.4.1 乱停乱放车辆;4.2.4.2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4.2.4.3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4.2.4.4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 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 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 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 限期整改;
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 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 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
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 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 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 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 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
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 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相关记录《违章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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