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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作业规程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交接班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交接班作业规程旨在确保工作流程的连续性和效率,保证企业运营的顺畅。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交接班准备:包括工作状态的整理、待办事项的清单制定、工作环境的整洁。

2. 交接班过程:明确交接内容、双方确认、记录交接详情。

3. 交接班后跟进:接班者对交接内容的理解与执行、问题处理机制、反馈与改进。

4. 责任与权限: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职责清晰。

编制指南

1. 详细记录:在交接班前,交班者需详实记录工作进展、未完成的任务、待解决的问题以及重要信息。

2. 清晰沟通:交接过程中,双方应面对面交流,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避免误解。

3. 确认签字:交接完成后,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交接内容。

4. 及时反馈:接班者在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交班者或上级求助,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定期审查:定期回顾交接班过程,查找改进点,提升工作效率。

复审规定

1. 复审频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交接班规程的全面复审,以适应工作环境和流程的变更。

2. 参与人员:由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及涉及交接班的员工共同参与复审。

3. 复审内容:检查规程的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和适应性,识别潜在问题。

4. 修改建议:提出修订建议,经讨论后由管理层批准实施。

5. 记录存档:复审结果和修改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后续复审的参考。

此规程旨在促进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请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在实际操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灵活应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接班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队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内保安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队队长/当值分队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组长负责所辖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分队长每周星期四前编制完成下周《保安队岗位安排表》,报队长经理审批,全体保安员依据《保安队岗位安排表》进行当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严格执行《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保持站立姿势,不得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值班长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2.4当值分队长集合队伍,点名。

4.2.5保安队队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中根据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决定集合时间长短(集合队行按18、17、16、1、2、3、4、5、6好楼为第一列。8、9、10、11、12、13、14、15为第二列。巡逻为第三列。接班时按集合队行的顺序变换方向,向右转成纵队,向接班人员岗位成纵队前去接班)。

4.3接班。

4.3.1所有当值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间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分队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保安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分队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尘,电风扇表面无污垢、整洁光亮,挂钟镜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蜘蛛网。

c)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

4.4.6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5交班后集合。

4.5.1当值分队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分队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值分队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5.4解散队伍。

4.5.5当值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

4.5.6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5.7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4.5.8分队长在上岗后1小时内(除特殊情况外),巡视所辖区域所有岗位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5.0记录

5.1《保安队值班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0记录

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6.

第3篇 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6)

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六)

1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秩序维护各岗位,及报警控制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作业规程

4.1各秩序维护班、报警控制中心在经秩序管理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秩序维护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严格执行《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秩序维护员的着装情况。

4.2.4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秩序维护人员的接班

4.3.1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秩序维护员的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秩序维护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秩序维护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报警控制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由其承担责任。

第4篇 物业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怎么写

1目的规范保安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保安各岗位,及报警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职责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作业规程

4.1各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 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a)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 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

4.2.4 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 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 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保安人员的接班

4.3.1 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 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保安员的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 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 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 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 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 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 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 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

4.2款执行。

4.7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 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

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

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 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

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7.8 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4.8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5记录

5.1《值班情况记录表》

5.2《保安部(队)夜间查岗记录表》

5.3《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5.4《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5《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6《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7《交接班情况记录表》

5.8《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6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第5篇 某项目客服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服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服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服人员依据《客服中心值班安排表》实施工作。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早7:30-20:00;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服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客服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主任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服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服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主任、客服中心主管、秩序维护部主管、设备管理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1.1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2.1.2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2.1.3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2.2.1认真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2.2.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2.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2.2.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2.3客服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3本规程作为客服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交接班记录表》

第6篇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怎么写

小区物业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保安队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住宅小区内保安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 0职责3.1保安队队长/当值分队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 2当值班组长负责所辖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分队长每周星期四前编制完成下周《保安队岗位安排表》,报队长经理审批,全体保安员依据《保安队岗位安排表》进行当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 严格执行《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保持站立姿势,不得蹲坐。

4.2.3 整理着装,当值班长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2.4 当值分队长集合队伍,点名。

4.2.5 保安队队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 集合过程中根据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决定集合时间长短(集合队行按

18、

17、

16、

1、2、3、

4、

5、6好楼为第一列。

8、

9、

10、

11、

12、

13、

14、15为第二列。

巡逻为第三列。

接班时按集合队行的顺序变换方向,向右转成纵队,向接班人员岗位成纵队前去接班)。

4.3接班。

4.3.1 所有当值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间好。

4.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分队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保安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分队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尘,电风扇表面无污垢、整洁光亮,挂钟镜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蜘蛛网。

c)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 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

4.4.6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5交班后集合。

4.5.1 当值分队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 各区域的分队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 当值分队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5.4 解散队伍。

4.5.5 当值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

4.5.6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

4.2款执行。

4.5.7 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4.5.8 分队长在上岗后1小时内(除特殊情况外),巡视所辖区域所有岗位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5.0记录

5.1《保安队值班记录表》。

6. 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7篇 小区护卫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小区护卫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护卫处/消防管理中心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护卫员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护卫处主管/当值班组长负责交接班工作.

3.2当值班组长负责所辖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3当值护卫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点

4.1护卫处主管每周星期四前编制完成下周<<护卫处岗位安排表>>,报主管审批全体安全员依据<<护卫处岗位安排表>>进行当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严格执行<<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值班长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2.4当值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作好记录.

4.2.5护卫处主管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当值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的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作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安全员的带领下,系统的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班组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尘,电风扇表面无污垢/整洁光亮,挂钟镜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蜘蛛网;

c)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比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达到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的检查责任区域的工作情况.

4.4.6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5交班后集合

4.5.1当值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值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5.4解散队伍

4.6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中班当值人员在11:00--12:00内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早班当值人员吃饭,早班当值人员在下午16:30--18:00内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中班当值人员吃饭.

4.6.2当值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

4.6.3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护卫处统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8班长在上岗后一小时内,巡视所辖区域所有岗位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4.9每天早上8:00--9:00由区域班长填写<<护卫处区域安全情况(日)汇总表>>交部门主管审阅.

5.0记录

5.1<<护卫处一日情况汇总表>>

5.2<<护卫处交接班登记表>>

5.3<<护卫处岗位检查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护卫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8篇 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作业规程

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经办管理员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管理服务处值班安排表》,管理员依据《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4.1.3.1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4.1.3.2受理住户的求助;

4.1.3.3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4.1时效管理的原则;

4.1.4.2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4.1.4.3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4.1.5.1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4.1.5.2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4.1.5.3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4.1.5.4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4.1.5.5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4.1.6.1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4.1.6.2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1.1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2.1.2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2.1.3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2.2.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2.2.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2.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2.2.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2.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9篇 某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 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服务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2、《值班记录》

第10篇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依据《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d)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施,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b)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c)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d)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客户中心值班安排表》。

5.2《交接班记录》。

5.3《保洁员值班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11篇 物业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2

物业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2

1目的

规范保安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保安各岗位,及报警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作业规程

4.1各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

4.2.4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保安人员的接班

4.3.1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保安员的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7.8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4.8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5记录

5.1《值班情况记录表》

5.2《保安部(队)夜间查岗记录表》

5.3《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5.4《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5《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6《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7《交接班情况记录表》

5.8《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第12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13篇 写字楼物业客服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写字楼物业客服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处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客服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一)物业管理处科长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二)值班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部门日呈报表填写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一)值班

1、物业管理处值班主管根据部门科室值班流程进行轮流值班。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9:00-18:00(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1)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2)受理客户的求助或投诉并及时记录;

(3)协调、配合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时效管理的原则;

(2)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3)及时汇报的原则。

5、值班主管值班的纪律:

(1)值班属于正常上班,值班主管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2)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部门科长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主管(或科长)认为应报物业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3)值班主管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4)有事不能值班,须经科长确认安排后,经物业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离岗,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5)值班主管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服务电话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或无故占用。

(6)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由部门事务主管统一保管,保存期2年。

(二)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值班记录本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2)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3)检查或询问写字楼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摆放整齐;

(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数据;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物业管理处科长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主管应主动向科长或经理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物业管理处值班主管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三)、记录

1、《写字楼业主、租户来电来人物管事项受理处理登记表》

(1)物业管理处有偿服务单

2、《写字楼报修维修情况登记本》

3、《物业管部值班记录》

五、本规定二0一_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交接班作业规程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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