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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指挥安全规程

内容

一、前言 指挥安全规程旨在确保所有参与指挥作业的人员能够安全、高效地执行任务,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本规程涵盖了指挥的基本原则、职责、程序和应急措施,适用于各类指挥场景。

二、指挥基本原则

1. 明确职责:指挥者需清晰了解自身角色,明确指挥权限。

2. 有效沟通:保持与作业团队的畅通沟通,确保指令清晰无误。

3. 安全优先:在任何情况下,安全都是首要考虑因素。

4. 规范操作: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和作业指导书,避免违章作业。

三、指挥者的职责

1. 熟悉作业环境:掌握工作现场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2. 制定计划:预先规划作业流程,包括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

3. 监督执行:确保作业人员遵守规程,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4. 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决策,启动应急预案。

四、指挥程序

1. 作业前准备:进行安全检查,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 指挥开始:发布清晰、简明的指令,确保所有人员理解。

3. 实施监控:持续观察作业进度,随时准备调整指令。

4. 结束与总结:完成任务后,进行安全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措施

1. 设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应对步骤。

2.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时,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六、个人防护

1. 佩戴防护装备: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防护服、头盔、护目镜等。

2. 自我保护:熟知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自身受伤。

七、持续改进

1. 反馈与评估:收集作业反馈,定期评估安全绩效。

2. 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规程更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和完善安全规程。

标准

1. 执行本规程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记录。

2. 指挥过程中,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应受到纠正和记录。

3. 安全评估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

4. 应急预案需定期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

5. 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维护。

考试题及答案

1. 指挥安全规程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答案:安全优先、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有效沟通。

2. 指挥者在作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案:熟悉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分配任务,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3. 发生事故时,指挥者应如何行动? 答案: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4. 个人防护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佩戴防护装备,自我保护,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5. 如何实现规程的持续改进? 答案:收集反馈,定期评估,教育培训,适时更新规程。

指挥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排土场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在同一地段严禁同时进行卸载和推排作业。

3、作业面应经常保持平坦,并有3—5%的反坡。

4、排土场边缘应留有顶宽0、5—1米的安全土挡。

5、指挥运输车辆倒车时,禁止靠近车辆,要站在车辆的左后侧,指挥信号明确,及时。

6、对有塌陷危险的地方,要设置警戒范围。

7、排土场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8、夜间作业时,排土场要保障照明。

第2篇 炉顶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 吹哨指挥时必须站在上风侧,禁止依靠栏杆。

2. 接到各车的准确信号后,并认真查看各车的位置准确无误,再发出出炉信号。

3. 在炉顶行走不准脚踩踏大小炉盖,不准在煤塔下和道轨两侧逗留休息。

4. 出焦炉号提前10分钟打开大盖,发现焦饼不熟时,立即报告班长,暂停出炉,检查原因

5. 清扫装煤孔和炉墙石墨时,要站在上风侧,只能用铲子、绝不能用钢钎更不能用锤。

第3篇 舱口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装卸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严格执行装船指导员的指令,正确指挥装船作业,指挥时,口令要清楚,保持与指导员和装船机司机的通讯联络。严禁在装船机悬臂下指挥或停留。

第三条作业中,坚守岗位,随时观察舱内情况。指挥装船机司机使装船机与船上的设备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抛料铲正前方指挥装船。随时注意船舶摆动情况,防止机船碰撞。

第四条指挥装船机移舱或通过船舶驾驶台时,装船机大臂和溜筒与船舶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边行走边起大臂,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第五条作业结束以后,指挥装船机司机完成臂架收回、俯仰等动作,使机械处于安全位置。

第4篇 建筑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吊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吊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米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十一条施工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变化,采取不同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作业。

第十二条夜间施工,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第十三条在安装桁架时,必须在桁架上设护身缆索,作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扶手或挂安全带用。

第十四条起吊屋架等重型构件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吊点。

第十五条使用千斤顶、卷扬机等起重设备,应熟知其性能并在规定负荷内操作。使用各类吊车应与司机密切配合。

第5篇 指挥手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必须带好指挥工具(指挥旗、口哨、对讲机)。

2、指挥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闲谈、吸烟、吃东西、手势清楚,声音嘹亮、不游关、不倒关。

3、站立的位置要在吊车司机的视线内,严禁坐在船舷,舱口边缘较低,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系安全带。

4、指挥人员要做到“五注意”: ①注意关的性能;②注意货物特点;③注意里、外档、舱内,甲板人员的动向;④注意关手情绪和配合情况;⑤注意工属具使用是否得当。

5、指挥先喊人,合理使用指挥工具,关起升稳妥后,喊钩先到,看情况在指挥。

6、长型货物引兜,提高时不宜过高,防止游荡脱滑,严禁用手关下掏拉绳索。

7、严格执行“十个不准吊”:

①歪、拉、斜、拽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吊;

③散装物品太满或困扎不牢不吊;

④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⑤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⑥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

⑦埋在地下的物件状况不明不吊;

⑧关头不对正不吊;

⑨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⑩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第6篇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表2

折减或报废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

0.90

0.80

报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表3

绳卡型号卡杆直径(mm)允许承载力(t)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绳卡间距(mm)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二十八、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二十九、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三十、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三十一、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二)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三)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四)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教育人(签名):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

第7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作业规程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8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指挥方式必须是用旗语或对讲机。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必须完善。

4.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牢固可靠。

5.作业中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吊钩提升时,吊钩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7.提开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转臂时重物或空钩要与房屋、架体等障碍物保持2m以上距离。

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进入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员上塔吊进行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1.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须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动物件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线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挂吊物不吊。

⑨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吊桶(蓝)装得过满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两不撞:

①不准塔吊与塔吊相撞。

②不准吊物撞击其它物件。

第9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信号工应正确选择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3、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8、在吊装异形构件时,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9、群塔作业时,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第10篇 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用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只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间信号配合。

第11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gb6720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oie杰牌中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塔机性能 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

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

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16、塔机运转过程中,未经与司机联系认可,不准中途更换指挥信号的种类。

17、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应位于司机听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隔音区指挥。

18、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劳保安全用品。

19、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塔机安全操作规定时不得指挥和操作。

20、风力大于6级(20m/s)停止塔机作业、风力大于4级(13m/s)停止安装、顶升和拆卸塔机,塔机遭到9级风(20m/s)的暴风袭击后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21、司机在操作前必须经下列工作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a、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塔机履历书和各种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说清楚,严禁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检查塔机各主要螺栓连接牢固;主要焊缝无裂纹和脱焊。

c、电力部分安全、动作正常。

d、工作电源电压380v±20v

e、检查机械传动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的油质,畅通无泄露。

f、检查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运转灵活可靠。

g、钢丝绳良好,排列整齐。

h、吊钩及滑轮组转动灵活、无卡塞。吊钩脱绳保险良好,断绳保险装置良好。

i、塔机基础良好,塔机无倾斜(在标准范围内),附墙架良好。

j、塔机回转半径内,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然后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再试吊重物,核定和检查小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22、塔机作业开始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23、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吊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物体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物体。

24、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

25、不得起吊带人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

26、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27、起吊细长物料时,至少应有二处捆扎、并有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28、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29、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0、司机操作控制必须从零位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

传动装置要作反方向运作时,控制器先回到零位,然后再转向需要的方向。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31、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出现。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0.5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32、塔机作业时,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重作业。

33、当塔机在作业时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对于重大的事故和问题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期间不得使用塔机。

34、不得超载作业,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超载值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 , 同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和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35、在起吊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用低速起升,以防与起重臂碰撞。

36、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7、平移吊运重物,重物高出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少于1米。

38、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9、塔机在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电器部分以及在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40、塔机遇到下列情况(形)之一应停止作业: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大风等影响安全

第12篇 起重工起重吊装指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 好防护用品。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附着指挥。

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5、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作地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9、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10、工作是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度。

14、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

15、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不得碰撞。

16、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7、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8、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9。、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0、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1、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干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2、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上海市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证(包括指挥)。

22、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劳动局审核、发证方可使用。

第13篇 起重工、起重吊装指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 好防护用品。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附着指挥。

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5、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作地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9、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10、工作是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度。

14、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

15、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不得碰撞。

16、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7、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8、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9。、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0、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1、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干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2、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上海市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证(包括指挥)。

22、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劳动局审核、发证方可使用。

第14篇 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指挥人员应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担任、要求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性能和基本知识,并持证上岗;

2、 指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指挥时要系好安全带;

3、 患有色盲、耳聋、矫正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症、癫痫等疾病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

4、 工作时不准喝酒、打闹、精神要高度集中;

5、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面工作的地点,使用国际统一信号,并做到准确、清楚、笛声响亮;

6、 指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7、 吊装场地或吊车下方禁止非有关人员入内,不许擅自离岗或由他人代替;

8、 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不准指挥作业;

9、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停止吊装、运输或其他作业,严禁违章冒险指挥。

第15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11.524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上一页12下一页(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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