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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6篇)

更新时间:2024-06-30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放炮工操作规程

放炮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前准备:

- 检查炸药和雷管质量,确保无破损、潮湿或过期。

- 制定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目标和安全距离。

- 设置警示标志,通知周边人员撤离。

2. 爆破器材处理:

- 存储炸药和雷管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远离火源。

- 连接雷管时,避免静电和金属接触引发爆炸。

3. 钻孔作业:

- 根据设计深度和角度钻孔,确保爆破效果。

- 钻孔后清理孔内粉尘,防止堵塞。

4. 装药与封孔:

- 适量装药,避免超载或欠载,确保安全有效。

- 封孔材料应严密,防止炸药暴露。

5. 延时与起爆:

- 设置适当的延时,控制爆破顺序。

- 使用安全起爆器,遵循“先接主线,后接支线”原则。

6. 爆破后的检查与清理:

- 确认爆破效果,检查是否有未爆药包。

- 清理现场,恢复工作秩序。

篇2

放炮工操作规程

1. 接受安全培训:放炮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了解爆破的基本知识、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2. 爆破前准备:检查爆破器材,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确保无破损、失效。

3. 设定安全区:在爆破点周围设定安全距离,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4. 爆破孔布置: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精确钻孔,确保深度和角度准确。

5. 装药与连接:在安全区内装填炸药,使用雷管和导火线进行连接,避免短路。

6. 安全起爆:点燃导火线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等待爆破。

7. 爆破后检查:确认爆破效果,清除未爆炸物,评估作业安全。

篇3

煤矿放炮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炸药和雷管:确保数量正确,无破损、潮湿。

2. 安全距离确认:确保爆破区域周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人员已撤离。

3. 爆破线路检查:检查导火线、电雷管连接是否牢固,无短路、裸露现象。

二、爆破作业

1. 布置爆破孔:根据地质条件和开采计划,准确钻孔。

2. 装填炸药:按照规定量装填,避免过量或不足。

3. 安装雷管:遵循“先装药后装雷管”的原则,确保雷管与炸药紧密接触。

4. 导火线连接:用专用工具固定,防止因震动松脱。

5. 设置警戒: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启动倒计时。

三、爆破后处理

1. 等待足够时间:确保导火线完全燃烧,才能接近爆破点。

2. 检查爆破效果:评估爆破质量,记录数据。

3. 清理现场:移除未爆物品,恢复工作面安全状态。

4. 报告结果:向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爆破情况。

篇4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炸物品的储存与运输

2. 钻孔与装药

3. 连线与起爆

4. 安全警戒与撤离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6. 个人防护与设备检查

篇5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回采放炮工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工作主要包括钻孔、装药、布线、起爆等一系列环节。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 确定爆破方案:依据地质条件、矿体结构及开采计划,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

2. 钻孔作业:使用钻机按照设计的孔位和深度进行钻孔,确保孔径、孔深和孔向准确无误。

3. 装药与封孔:将炸药安全地放入钻孔内,随后用封孔材料进行密封,防止漏气和炸药受潮。

4. 布设引线:按照规定的起爆顺序,连接起爆器与各个钻孔内的雷管。

5. 设置警戒:在爆破前设置警戒区域,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6. 起爆:在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执行起爆操作。

7. 检查与清理:爆破后检查矿石破碎情况及周围环境安全,及时清理爆破残留物。

篇6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阶段

1. 确保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许可证,了解并熟悉工作区域的地质构造和周围环境。

2. 检查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爆炸物品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无破损、无潮湿。

3. 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目标、方法和安全措施。

二、爆破作业

1. 在安全距离外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安装炸药时,应避免直接接触,使用专用工具。

3. 导火线应连接牢固,长度适中,确保人员撤离后才点燃。

三、引爆与撤离

1. 引爆前,再次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安全区。

2. 使用防爆工具点燃导火线,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3. 观察爆破效果,如未达到预期,不得立即接近,需等待一段时间后再行检查。

四、后期处理

1. 检查爆破现场,清理未爆物品,防止二次伤害。

2. 对爆破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3. 记录爆破作业情况,包括炸药用量、爆破效果及存在问题,为后续作业提供参考。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雷管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箱(上锁),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炸药、雷管上下井。

4、炸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炸药库。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或雷管箱上装配爆破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紧密接触。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每个炮眼封泥应用两个水炮泥封孔,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采用粘土封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放炮:

〈1〉迎头有空顶空帮,永久支护未支护到迎头时;

〈2〉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时;

〈3〉在放炮地点附近20m 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杂物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处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

11、所有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严禁出现明接头,相邻两接头必须错150mm以上,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实。

12、放炮母线吊挂于巷道中间距顶板200~500mm悬空,且要吊挂整齐。

1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4、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装药、做引药、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担任,联线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队长配合放炮员进行。

15、放炮前,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的连接可靠无短路、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以后,最后离开工作面。待站岗截人工作落实到位后,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16、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和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以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查出拒爆原因。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队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拒爆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残爆的炮眼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残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残爆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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