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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6篇)

更新时间:2024-06-09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煤矿放炮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炸药和雷管:确保数量正确,无破损、潮湿。

2. 安全距离确认:确保爆破区域周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人员已撤离。

3. 爆破线路检查:检查导火线、电雷管连接是否牢固,无短路、裸露现象。

二、爆破作业

1. 布置爆破孔:根据地质条件和开采计划,准确钻孔。

2. 装填炸药:按照规定量装填,避免过量或不足。

3. 安装雷管:遵循“先装药后装雷管”的原则,确保雷管与炸药紧密接触。

4. 导火线连接:用专用工具固定,防止因震动松脱。

5. 设置警戒: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启动倒计时。

三、爆破后处理

1. 等待足够时间:确保导火线完全燃烧,才能接近爆破点。

2. 检查爆破效果:评估爆破质量,记录数据。

3. 清理现场:移除未爆物品,恢复工作面安全状态。

4. 报告结果:向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爆破情况。

篇2

放炮工操作规程

放炮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前准备:

- 检查炸药和雷管质量,确保无破损、潮湿或过期。

- 制定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目标和安全距离。

- 设置警示标志,通知周边人员撤离。

2. 爆破器材处理:

- 存储炸药和雷管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远离火源。

- 连接雷管时,避免静电和金属接触引发爆炸。

3. 钻孔作业:

- 根据设计深度和角度钻孔,确保爆破效果。

- 钻孔后清理孔内粉尘,防止堵塞。

4. 装药与封孔:

- 适量装药,避免超载或欠载,确保安全有效。

- 封孔材料应严密,防止炸药暴露。

5. 延时与起爆:

- 设置适当的延时,控制爆破顺序。

- 使用安全起爆器,遵循“先接主线,后接支线”原则。

6. 爆破后的检查与清理:

- 确认爆破效果,检查是否有未爆药包。

- 清理现场,恢复工作秩序。

篇3

放炮工操作规程

1. 接受安全培训:放炮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了解爆破的基本知识、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2. 爆破前准备:检查爆破器材,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确保无破损、失效。

3. 设定安全区:在爆破点周围设定安全距离,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4. 爆破孔布置: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精确钻孔,确保深度和角度准确。

5. 装药与连接:在安全区内装填炸药,使用雷管和导火线进行连接,避免短路。

6. 安全起爆:点燃导火线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等待爆破。

7. 爆破后检查:确认爆破效果,清除未爆炸物,评估作业安全。

篇4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炸物品的储存与运输

2. 钻孔与装药

3. 连线与起爆

4. 安全警戒与撤离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6. 个人防护与设备检查

篇5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回采放炮工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工作主要包括钻孔、装药、布线、起爆等一系列环节。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 确定爆破方案:依据地质条件、矿体结构及开采计划,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

2. 钻孔作业:使用钻机按照设计的孔位和深度进行钻孔,确保孔径、孔深和孔向准确无误。

3. 装药与封孔:将炸药安全地放入钻孔内,随后用封孔材料进行密封,防止漏气和炸药受潮。

4. 布设引线:按照规定的起爆顺序,连接起爆器与各个钻孔内的雷管。

5. 设置警戒:在爆破前设置警戒区域,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6. 起爆:在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执行起爆操作。

7. 检查与清理:爆破后检查矿石破碎情况及周围环境安全,及时清理爆破残留物。

篇6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阶段

1. 确保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许可证,了解并熟悉工作区域的地质构造和周围环境。

2. 检查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爆炸物品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无破损、无潮湿。

3. 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目标、方法和安全措施。

二、爆破作业

1. 在安全距离外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安装炸药时,应避免直接接触,使用专用工具。

3. 导火线应连接牢固,长度适中,确保人员撤离后才点燃。

三、引爆与撤离

1. 引爆前,再次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安全区。

2. 使用防爆工具点燃导火线,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3. 观察爆破效果,如未达到预期,不得立即接近,需等待一段时间后再行检查。

四、后期处理

1. 检查爆破现场,清理未爆物品,防止二次伤害。

2. 对爆破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3. 记录爆破作业情况,包括炸药用量、爆破效果及存在问题,为后续作业提供参考。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炮前的准备

a、下井前必须检查放炮用的发爆器的性能是否完好、可靠,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井下禁止用短路方法(在放炮器接线柱间用导线短路观察火花大小)来检查发爆器。

b、带好符合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联接线。

2、炸药雷管的领退

a、放炮工必须凭爆破工安全工作资格证、安全科负责人签发的当班计划单领取火工产品。

b、爆破工不得领取不合格的火工产品,雷管脚线都必须扭结。

c、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炸药库,并办理退还手续,严禁将火工品带出井外。

3、炸药雷管的运输

a、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装入炸药箱并加锁;炸药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在爆破工的监护下运送。雷管只能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b、爆破工携带雷管时,每人背药不得超过10公斤;未携带雷管人员,每人背药不得超过20公斤。

c、2人同时运药时,必须前后间隔10米以上,不能一起并行。

d、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机械运送火药。

4、存放火药雷管时

a、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加锁,存放在支架完好,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没有淋水的安全地点。

b、存放地点不准有人休息,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能避开放炮威胁的安全地点。

5、放炮器的使用

a、放炮器在放炮后要放置在无淋水、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并挂在支架或墙壁上。

b、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间,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

c、放炮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各部分螺丝零件是否松动,如发生故障应到地面检修。不得敲打、撞击,更不能在井下拆卸。

d、放炮器到地面后,应清除表面灰尘,将接线柱及开关的污垢清除干净,然后妥善保管。

6、装配引药

a、从成束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先将成束雷管脚线理顺好,一手拉住前端脚线,另一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带住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

b、扎孔必须用木竹材料进行,其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扎孔位置在药卷平顶中心,深度略大于雷管长度。

c、将雷管插入药卷孔眼里后,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要缠绕在炸药上,将脚线短路(扭结)。

d、做引药只能由爆破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替做。引药数目应与钻眼数目相同,不能多于钻眼数目。

e、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严禁插两个或两个以上雷管。

f、做引药要避开电缆、机电设备,在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制作;

g、引药做好后,按顺序放在容器里,点清数目,锁好。不得遗失,不准乱放。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a、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煤尘飞扬和煤尘积存严重。

c、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

d、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顶板不好,支架不良(不牢或变形);伞檐超过规定;上下口出口不通,或其支护状态不好等等不稳定隐患存在时。

e、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f、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g、无炮泥或炮泥质量和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时。

h、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加、温度异常、炮眼缩小或垮孔)。

8、装药操作

a、首先清除干净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然后用炮棍验孔。

b、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进炸药不得用力过猛。

c、使用正向爆破。

d、装引药时,一手轻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将引药装入眼内,不准将脚线碰坏。

e、用毫秒雷管引爆时,要连号使用,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f、炮眼封泥时,装第一、第二段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再依次填补塞紧。

g、将引证药脚线悬空并扭结成短路。

9、炮眼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的规定

a、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

b、在煤层内放炮,炮眼深夜不小于0.6米。

c、封泥长度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都不准放炮。

d、装药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要符合现场条件,否则要修改。

10、边线操作

a、脚线接头要用毛巾擦干净,扭结要牢固,不得虚联。

b、只能采用串联法联结,联线顺序必须由上而下。与放炮母线联接的两个头留在放炮段的最下端。

11、放炮母线的敷设

a、母线的敷设必须悬挂,不准与电缆、铁管放在一起。

b、母线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2、放炮

a、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b、爆破工接到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雷管脚线连接好,检查爆破网络,将放炮母线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柱上并拧紧,发出三声警号并等待30秒后,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将开头转至充电位置,当氖灯发亮或闪光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进行放炮;

c、放完炮,立即拨出钥匙(保管好),并将母线从炮机上取下,扭结成短路,收好放炮器。

13、处理爆破故障

a、通电后,炮不响,瞬发雷管至少应等5分钟,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进行检查,找出原因。若系联线原因,可重新联线放炮;若系瞎炮,则按处理瞎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b、拒爆在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或警戒范围内)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c、当班不能处理完的瞎残炮,作好标记,并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4、放炮工作结束后,放炮工应检查放炮的情况,未出现异常时,可允许班长下达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命令(却将放炮牌交还给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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