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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流化床锅炉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5篇)

更新时间:2024-08-19

循环流化床锅炉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循环流化床锅炉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护目镜、工作服和手套。

2. 检查燃料质量,避免使用含硫量过高的燃料,以防腐蚀设备。

3. 启动时,应缓慢增加燃料和空气供应,防止床料结块或燃烧不充分。

4. 运行中,密切监控温度、压力、流量等关键参数,一旦超出设定范围,立即调整。

5. 定期清理积灰,防止堵塞,但清理时务必断电操作,确保安全。

6. 发现异常响声、泄漏或其他故障迹象,立即停止运行,查明原因并修复后方可继续。

7. 严禁在无足够冷却的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避免烫伤。

8. 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和规定进行定期保养,不得擅自更改维护周期或方式。

9. 在紧急停机后,应按照规程逐步恢复运行,不可急于求成。

10. 员工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循环流化床锅炉操作工进行安全、高效的工作,每位操作员都应严格遵守,确保个人安全和生产效益。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应灵活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篇2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流程。

2. 在预热阶段,要密切关注锅炉各部分的升温速度,防止局部过热。

3. 燃料添加应均匀,避免一次性大量投料造成燃烧不充分。

4. 定期清理积灰,保持良好的热交换效果。

5. 监控烟气排放,确保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

6. 在负荷试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振动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7. 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定期检查轴承温度和润滑油质量。

8. 注意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止漏电事故。

9. 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安全规程,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流程,具体操作应结合现场条件和设备特性进行适当调整。在调试运行过程中,应灵活应对,确保锅炉安全、高效运行。

篇3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2. 在启动前,检查锅炉各部件是否完好,管道阀门无泄漏,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正常。

3. 点火过程中,严格遵守点火程序,不可急于求成,避免爆炸风险。

4. 运行期间,密切监控锅炉参数,如水位、压力、温度等,保持在设定范围内,及时调整燃料供应和空气量。

5.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炉,查明原因,不得擅自处理复杂故障。

6. 使用合格燃料,防止因燃料质量差导致燃烧不充分,影响设备寿命和排放质量。

7. 妥善处理灰渣,防止堆积引发火灾,同时定期清理积灰,保持设备良好散热。

8. 工作区域禁止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备。

9.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减少职业伤害。

10.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员工的认真遵守,通过团队协作,我们将确保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提供坚实的保障。

篇4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原理及操作流程,持证上岗。

2. 燃烧过程中,密切关注床温、床压,防止超温、超压引起事故。

3. 定期清理分离器,防止积灰影响设备性能。

4. 遵守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运行情况,便于故障排查和设备维护。

5. 在调整燃烧参数时,应逐步进行,避免剧烈波动影响设备稳定性。

6.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不可擅自处理。

7. 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安全装备,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8. 停机后,确保设备冷却至安全温度,再进行检修工作。

以上规程旨在为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操作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状态灵活调整。操作人员应具备独立判断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以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篇5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禁止擅自修改控制系统设定,以免破坏安全连锁。

3. 在运行过程中,严禁离开岗位,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态。

4. 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勿冒险操作。

5. 维护期间,确保切断电源,防止电击事故。

6. 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遵循以上规程,将有助于我们在日常操作中避免潜在危险,确保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公司的生产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循环流化床锅炉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锅炉点火启动

第1条 打开风室人孔门,检查内部无杂物积灰,无堵塞、无破缝、无变形。

第2条 检查布风板上所有风帽有无损坏现象,风孔无堵塞,放渣管无变形、开裂现象。

第3条 燃烧室喷嘴无堵塞现象。

第4条 所有炉墙的膨胀缝用酸铝耐火纤维充填严密。

第5条 旋风分离、转变烟道及返料器中无杂物、积灰,返料器布风板上的风帽小孔无堵塞现象。

第6条 所有的测点无堵塞、损坏现象。热电偶一般插入炉膛10~15mm。

二、漏风试验和烘炉

第7条 漏风试验:

1、 将所有的人孔门、看火门、检查门关闭。

2、 启动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为8-10㎜h2o。

3、 用点燃的火把靠近炉墙、烟道、炉顶等处逐一检查,如火舌被吸,则表明漏风,漏风部位经试验确定无误后作标记,试验结束后予以检修消除。

第8条 烘炉

1、 在流化室烘炉

(1) 待炉墙炉顶施工完毕自然养护三天后,方可进行烘炉。

(2) 在布风板上装入0-8㎜底料(以沸腾炉渣最宜),厚度为300㎜。

(3) 打开引风调节门。

(4) 放入木柴,点火烘炉。烘炉时控制预热器的温度。

(5) 在烘炉初期24小时内,排烟温度应<50℃

(6) 24小时后,逐步增大火势,将排烟温度提高至60-80℃,稳定24小时。

(7) 加大火势,将排烟温度提高至100℃,稳定24小时。

(8) 继续加大火势,将排烟温度提高至150℃,稳定10小时后,停止加柴。此阶段约需100小时。

2、 在旋风分离器下点火烘炉

(1) 打开旋风分离器返料器机构上面的检查孔。

(2) 在返料器布风板上盖上铁板,防止灰堵塞风帽孔。

(3) 在铁板上放上木柴点火。烘炉步骤与前面大致相同,但时间可缩短1/3-1/2。

3、 烘炉应注意的问题

(1) 烘炉前所有炉墙上应留透风孔,使烘炉时产生的蒸汽排出。

(2) 烘炉应缓慢进行,并应监视膨胀指示,做好记录。

三、正常点火启动

第9条 对设备检查完毕后,将0-8㎜的底料送入炉膛,厚度为300㎜,并用工具铺平。

第10条 加入木柴点火,烧底火。烧底火时间:冬季为8-10小时,夏季为5-6小时。

第11条 点火烘炉结束后,关闭引风机调节门,将碳火均匀铺开,并加入木炭50㎏,覆盖在碳火层上,在撒上烟煤屑30-50㎏。

第12条 上述操作结束后,关闭炉门,启动引风机、送风机。此时应密切监视炉内流化及温升情况,并用增减一次风的方法调整床温至600℃以上时,启动给煤机投入给煤,并将主床温度稳定在850-900℃左右。

点火时应注意:

1、 升温过快,加大一次风量。

2、 升温过缓时,减少一次风量,必要时可停止风机的运行,使炉内温度升高时再次启动。

3、 若看到流化不均匀(局部不流化或出现死角)则应迅速停止风机运行,进行检查后方可再次启动,防止结焦。

4、 启动时负压不宜过大,以防止将热量带走过多,一般情况下,档风板开度<5%即可。

5、 点火时床内温度场很脆弱,故给煤机不宜开的过大,一般不超过250转/分。

第13条 使燃烧室内温度稳定在900℃左右时,说明此时风煤比是恰当的,在床内温度稳定15分钟后,开始缓慢投入返料器,缓慢开启返料器流化风(按一次风),投料时炉膛温度会相应变化,因此要适当调整风量和给煤量,力求使燃烧室内温度尽量稳定。若变化过快,则应立即停止返料,待主床温稳定后再缓慢投入。

第14条 在点火后二小时,二次风机,投入二次风时,因烟气量增加,炉内各点及沿途温度上升过快,汽温也上升很快,因此要注意二次风量应缓慢增加。

第15条 投入二次风后,燃烧系统的操作基本完成,待压力、温度、水汽化验合格后,并入母管运行。

四、锅炉停火及压火

第16条 正常停炉

在接到停炉命令后,运行人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停炉操作步骤:

1、逐步减少给煤量,一、二次风量和引风机档板开度。维持正常水位。停止给煤机和二次风机运转。

3、关闭返料器的流化风,终止返料。

4、待燃烧室温度降至800℃以下时,说明炉内物料中的可烧成分已全部燃尽,停一次风机和引风机。

5、关闭主汽阀门,开启过热器疏水阀停炉。

6、停炉四小时后关闭过热器疏水阀,打开管道疏水,维持汽包最低水位。

7、停炉后八小时,打开放渣门,将炉膛内的物料排掉。

第17条 锅炉的冷却步骤

1、 停炉八小时内,所有炉门、人孔门、防爆门、引风机入口挡板不得打开,以免锅炉急剧冷却。

2、 停炉八小时,开启引风机挡板,打开流化室炉门,逐渐冷却。

3、 当必要加速冷却时,等停炉16小时后,开启引风机进行冷却。但要注意:(1)除流化室人孔门打开外,其余全部关闭;(2)引风机档板开度要小,逐步开大。

4、 当汽包压力降至1mpa以下时,进水可改为水泵直接给水,以加速冷却。

第18条 事故停炉

当锅炉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操作步骤如下:

1、迅速减小负荷,停二次风机减少给煤量、‘一次风量和引风机挡板开度。

2、关闭反料器流化风,将灰全部排除。

3、停止给煤机给煤,待床温降至800℃以下,停送风机、引风机。

4、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第19条 压火停炉

出现本体以外的事故时,可采取压火停炉,操作步骤如下:

1、逐步减少负荷,减少给煤量,停止二次风机运行,并减少一次风量和关小引风机入口挡板。

2、关闭返料器流化风,并将灰全部放掉,停止给煤。

3、打开流化室下的放渣管放渣,将料层压差降至400㎜h2o。

4、待床温降低50℃时,停止一次风机和引风机。

5、关闭主汽阀门,开过热器疏水,冷却过热器。

6、在压火8—10小时之内不得打开炉门及各处人孔、检查门。

7、若压火同时超过10小时,应打开流化室炉门。在物料层表面均匀撒上一层细煤末,厚度为5mm。

第20条 压火后的启动

压火后再次启动,其床温根据煤种确定,根据新安矿煤种情况,在床温600℃时可直接启动。而当用低挥发份、低热值煤种时,则启动时床温不低于800℃,若低于800℃时应加入少量木炭后方可启动,具体操作步骤与点炉相似。

五、其它

第21条 每次点火启动锅炉时,首先应启动消尘水泵,向水幕除尘器给水降尘。

第22条 压火后,消尘水泵应在压火后20分钟停止,以防止灰尘阻塞排水管道。

六、排污

第23条 司炉工以操作规程为准,对水位计每班不低于二次冲刷,使水位计显示准确。并根据水质化验的情况进行排污,排污的次数由炉水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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