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
1. 每日作业前,操作员应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包括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确保无明显损坏或异常磨损。
2. 确认电源线、控制线路完好,无裸露、破损现象。
3. 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4. 起重机的操作手柄、指示仪表应灵敏可靠。
二、操作准备
1. 操作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开机前,鸣笛示警,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3. 设定工作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操作过程
1. 起吊前,确认负载重量不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合理分配吊点。
2. 吊装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急剧起降或急转弯。
3. 吊物离地后,先试吊,确认稳定后再进行移动。
4. 下放货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设备异常或危险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
2. 在强风、雷电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室外作业。
五、维护保养
1.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2. 每次作业结束后,清理设备,做好清洁工作。
本规程旨在规范起重机操作流程,保障作业安全,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操作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体现。
1. 严禁超负荷作业,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
2. 操作员应穿着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3. 作业期间保持专注,禁止酒后操作。
4. 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得擅自冒险。
5. 对于未列出的特殊情况,操作员应依据实际情况和经验,灵活应对,确保安全。
以上规定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操作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双梁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检查、清扫障碍,保证起重机运行无阻。
2、起重机工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起重机使用的吊具、绳索认真检查,对怀疑的吊具和绳索未搞清楚以前不准使用。
3、非起重机工严禁乱开起重机,起重机工视觉、听觉、心脏、血压等必须正常,起重机工需经学习、培训、熟悉起重机性能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操作。
4、起重机工要监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听清信号,注意瞭望,做到起重机稳起、稳吊、稳放,不损坏各种工件和设备。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等。
5、必须将安全门关好,插上插销,才能操作起重机。
6、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缓冲器、各限位开关必须灵活可靠,发现起重机有问题时,应立即停车检修,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因故吊物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设围圈,禁止人员入内。
7、吊物行走应首先鸣铃,其高度不得超过1米,不准在人或设备的上空越过,不准用吊车吊着工件加工,对不正确使用起重机的行为起重机工应一律拒绝吊运。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9、起重机各部运行中,未完成停止,不准打反车,大车行至轨道两端时,切不可开的过猛,一免发生越轨事故,小车和升降不应同时开动。
10、起重机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现象,能确保吊物不会落地。
11、起重机各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无限位器或已失灵时不准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2、操作中应防止吊物碰坏滑触线集电器,开动大车前应见车轨道及轨道两旁有无障碍物。
13、起重机在进行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必须同志所有起重机上、下的人员,得到全部人员允许后方可送电、试车。
14、吊运完毕要停下总电源。清理卫生。
15、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卡好卡轨器。锁好大车防风链索。
16、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板转断路,拉下配电室总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7、起重机小车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18、定期对起重机各部位进行加油、检查。
1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吊运。
(1)吊物超负荷。
(2)信号不明、乱指挥。
(3)吊物上面或里面有人。
(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绳索安全系数不足3倍。
(5)吊运物与其他武器相连或埋在地下。
(6)斜吊、斜拉、
(7)起重机有故障。
(8)限位、保护等失灵。
(9)安全门未关好。
(10)运行道路不畅。
第2篇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该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的结构和性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着装。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油线、油毡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并检查轨道上和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烧坏压偏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个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2米以上。如须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制动器。
1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隔。
13、工作后,应将吊勾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按规定填好记录。
第3篇 mg1450t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班前检查准备:
1、根据当班任务安排,指挥、操作及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到位齐全。
2、当班指挥检查机组人员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个人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是否装备到位。
3、检查气象条件及作业场地,严禁在八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情况下作业。
4、当班司机必须在作业前半小时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并逐项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或主管工程师报告,未经班前检查禁止作业。
二、作业注意事项:
1、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严禁在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操作设备;主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操作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2、主发动机启动后应先怠速运转3-5分钟,待各参数均正常后再转到高速档开始工作。
3、执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按喇叭3~5秒钟,提醒作业区域人员注意安全。
4、遵守“十不吊”原则,保证所吊物件平稳、安全的起升和下降。操作司机有权拒绝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等违章指挥命令。
5、装吊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禁止在起吊重物下穿行、停留。设备运行时,在轮组两侧0.5米(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存在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
6、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各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脂,或进行修理和调整作业。
7、设备起吊及运行过程中,遇到危及人员、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下红色蘑菇形紧急停机按钮。必须在查明停机原因并完全排除后,方能重新启动设备继续作业。
8、吊具联接注意事项:⑴吊具下降至吊杆底面即将接触梁面时,必须停止下降,待吊杆对准吊装孔后,方可缓慢下降进行吊具联接;⑵吊具穿好后,检查吊杆上部应伸出螺母60~65mm;⑶内箱螺母上紧后,各吊孔垫板必须与箱梁顶板密贴;⑷吊具拆除后,螺母、垫板等必须清点齐全、集中存放。
9、起落箱梁时应检查左右升降高度是否一致,必要时调整两侧起吊卷筒。
10、起吊箱梁必须进行制动及保持试验,即首先将箱梁吊高100mm,然后利用高速档下降5秒钟后立即停止,保持3分钟。期间观察应制动可靠、无异响方可继续起吊箱梁。
11、运行时应密切观察并及时调整轮组角度及方位,避免轮组与其它构件干涉。
12、搬运机在预制场内应按标线走行,在横移通道处加强运行监护。走行路面需平整密实,无塌陷、裂纹等现象。
三、班后注意事项:
1、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消耗情况,必要时予以补充。
2、关闭控制箱门,切断总电源,取下启动钥匙,锁好司机室门。
3、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特别是运转部位润滑油脂的加注。
4、填写运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作业内容、运转时数、故障及排除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5、停机位置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施工作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养及维修作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⑴设备停机断电、拔除启动钥匙并锁好司机室;⑵运转部件冷却到环境温度;⑶在主控制柜上悬挂“维修保养作业,禁止合闸!!”。
2、大风、台风来临前,应将吊具起升至高位以避免其摆动过大,并做好电气、液压等系统的防护工作。
3、在台风或强降雨过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电气控制系统和重要结构件的焊接、联接部位),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工作。
第4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执行自行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2)起重作业前重点检查: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④各连接件无松动;⑤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3)作业前应将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作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5)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6)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等调整完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7)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8)轮胎式起重机需要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e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9)作业后伸臂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第5篇 轮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时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技术、安全技能等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 车辆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 起重机构的安全检查
1、设备结构、各连接部位的各焊接件焊缝无裂纹、开焊,无弯曲、扭曲、凹陷等严重变形现象,伸缩臂 侧面间隙≤2.5mm,盖板腹板的平面度≤1.5mm∕m,支腿侧面间隙≤3mm,支腿垂直平面内间隙≤5mm。
2、设备的性能参数、标语及吨位标志要齐全,外露的传动部位(件)必须设置防护罩。
3、操作室的各紧固件应齐全完好,联接无松动,上下车踏板防滑性能良好,门窗开并、插销、遮阳板、电铃、报警器、灭火器等齐备好用。
4、吊钩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吊钩转动灵活、销轴润滑良好,不准补焊,防脱钩装置完好,段面磨损≤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10°,开口度≤原尺寸15%。
5、滑轮、卷筒要求转动灵活,不准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卷筒上钢丝绳尾部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自紧性能,卷筒端部应有凸缘,高度要求大于两根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钢丝绳端部与卷筒固定牢固,压板及螺丝齐全,吊钩下落到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不少于3圈,不得使用报废的钢丝绳。
7、制动器要灵敏可靠,各部件无裂纹、塑性变形,制动带磨损≤原厚度的50%,制动轮磨损≤原厚度的40%,制动轮实际接触面≥理论接触面70%,制动轮摩擦面上沟痕≤1.5mm。
8、液压系统;液压回路不得有渗漏,胶管无老化现象。
9、上升限位器应灵敏可靠,幅度指示器应准确并有防吊臂后倾装置,支腿回绪销定装置、回转定位装置、倒退报警装置、水平仪(16t以上)应齐全好使。
第二节 行走机构的安全检查
一、车辆的绕行检查
1、检查车梯踏板、扶手、栏杆等有无断裂、开焊处,检查踏板上有无冰雪、油污等易滑物,上下车时站稳扶牢,禁止跳上跳下。
2、检查车辆上层区域确保其没有破碎、损坏、大体完好。
3、打开所有外面的灯,包括紧急频闪灯,确保使用时的光线充足。
4、检查车辆的液压、气动、燃油系统及其相关的各种管路、接口是否有泄漏、损坏、破裂或丢件松散脱落等现象。
5、检验所有的照明灯具及制动、转向、倒退等其它灯具是否工作正常、清洁明亮。
6、检查空气滤清器和发动机供气管是否有损坏或泄漏现象。
7、检查发动机机油水平情况。
8、检查前后左右各悬挂系统是否有磨损、损坏或泄漏现象,核实其是否在合适的高度,上下与车体的连接是否牢固,要有适当的润滑。
9、检查左右前制动和前桥主销是否有磨损、损坏、泄漏或松动,同时检查车轮轴承密封区域是否有泄漏、损坏的痕迹。
10、检查车辆的转向系统各部件是否有磨损、损坏、泄漏或松动等现象。
11、检查所有的轮胎及轮辋是否有深痕或缺损,胎面花纹、胎压是否合适,安装是否紧固,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磨损严重、损坏、松动等现象。
12、检查车辆的各种油箱、气缸是否有损伤或泄漏现象,油位是否符合要求。
13、检查所有的液压部件(或气压部件)及相关的软管是否有损伤、泄漏现象。
14、检查车辆底部是否有损伤或泄漏的迹象,车下的各种软管应无扭绞和破裂,并远离运动的部件,所有部件和装配附件应安装正确并处于良好状态。
15、检查发动机驱动皮带、风扇、风扇罩及防护配件是否完好。
16、检查散热器中发动机冷却液的液位。
17、检查制动系统及其部件是否有损伤、泄漏、磨损到限或其它异常现象。
18、检查车辆上的灭火设备、器材是否保持齐全完好,有无损坏。
19、检查车辆上所有的螺栓、销、轴及附属零件是否安装正确,有无磨损、损坏、丢失、松动等现象。
二、发动机启动检查
1、发动机启动并运行后,检查所有仪表和指示器是否正常。
2、检查发动机运转时,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报警器是否好使。
4、检查各种开关、旋钮、操纵手柄、踏板等是否齐全可靠,有无缺损。
5、检查驾驶室的门窗是否损坏、清洁。
6、调整所有的视镜,以达到最大的视野。
7、调整驾驶员座椅,达到最安全、最舒适。
8、检查风挡刮水器、洗净器能否运行。
9、一切安全检查结束,确认车辆无任何问题后,方可出车作业。
第三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技术要求
1、天车钢丝绳断股,严重变形,径向磨损达到40%应报废。
2、天车卷筒有裂纹,筒壁磨损达到原厚度的20%应报废。
3、吊钩有裂纹、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0%应报废。
4、吊起物件后,车辆的倾斜度不大于3度。
5、最大回转不得超过135度。
6、最大升臂不得超过规定。
7、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
第二节 使用、操作要求
1、车辆在行驶时,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两侧的支腿必须全部打开,垫平稳牢,使车辆保持水平状态。
3、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服从指挥,听清、看明指挥人员发出的指令,与指挥人员联系确认好,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随意启动。
4、起吊前,必须鸣笛示警,吊卸时,注意观察了望,缓慢起钩、下落及回转。
5、作业前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50-100毫米后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使钢丝绳受力均匀,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6、吊运物件时,钩头必须对准物件的重心。
7、严禁将钩头倒在被吊物件上,防止钩头钢丝绳脱槽。
8、同一作业现场的两台吊车共同作业时,两车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每台车的起重量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统一指挥,统一操作,步调一致。
9、吊运物件时,如遇到起升制动器突然失灵,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迅速将控制器反复动作(起落)、开动旋转选择安全地把吊物落下,不准自动降落。
10、起、落钩、旋转时不能启动太猛,合理使用,不开飞车。
11、不准利用极限停车。不允许逆转停车,特殊情况下反转停车时,控制器只能放在反向第一级。
12、运行时,禁止大钩(或小钩)、回转同时开动,各种控制开关禁止突然反向搬动。
13、工作时,臂架、吊具、钢绳、重物等与输电线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14、起吊拆卸设备时,必须待连接的两个部件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
15、吊卸长、大物件时,物件两侧必须栓绑拖拉绳。
16、作业结束后必须将起重臂回收、回位,切断起重机构的动力,并关好门窗上锁。
17、做好吊车的润滑、清扫、清洁工作。
第三节 安全操作要求
1、开车或起吊时,必须响铃发出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作业过程中,司机的手不准离开操作手柄,禁止司机擅自离开岗位。
3、禁止在有转动部位附近做检修及检查、清扫、加油等工作。
4、空载运行时,吊钩与地面距离必须保持2.5米以上。
5、吊起重物后,禁止从作业人员和设备上通过。
6、禁止将物件放在设备、工件等物体上,落物时,必须将物件放稳后,方可卸钩。
7、若重物还吊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禁止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8、吊车作业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要立即停车,吊车停止作业时吊钩上禁止悬挂重物,并将吊钩抬到接近极限位置。
9、风力超过六级以上及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10、禁止吊运各种压力气瓶,特殊情况必须将压力气瓶放在专设的吊具内方可吊运。
11、禁止吊运易燃易爆等物品。
12、被吊物件没有停稳时,禁止装卸吊物。
13、吊车上一切安全装置不准任意拆卸和移动。
14、天车运行时,禁止载人,禁止吊运人员
15、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起吊物上或扶靠起吊物,禁止在起吊物件下作业或停留,禁止吊物行走。
16、天车工必须服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互相联系好,密切配合,
17、禁止超负荷吊卸重物,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冰冻中的物件。
18、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吊车作业旋转半径内,禁止站在车辆平台上或起重臂下指挥作业。
19、车辆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乘坐在吊车平台上或控制室内。
20、禁止未经专业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操作吊车。
第6篇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 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5)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6)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8)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10)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11)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2)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4)起重机吊装工业屋架,柱子就位,吊行车梁就位、吊屋面板(梁)时,摘挂必须彻底,不准刮碰。
(15)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16)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17)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8)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9)起重机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 运: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安全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安全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第7篇 双梁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检查、清扫障碍,保证双梁起重机运行无阻。
2、双梁起重机工开始工作前,必须把双梁起重机使用的吊具、绳索认真检查,对怀疑的吊具和绳索未搞清楚以前不准使用。
3、非双梁起重机工严禁乱开双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工视觉、听觉、心脏、血压等必须正常,双梁起重机工需经学习、培训、熟悉双梁起重机性能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操作。
4、双梁起重机工要监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听清信号,注意瞭望,做到双梁起重机稳起、稳吊、稳放,不损坏各种工件和设备。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等。
5、必须将安全门关好,插上插销,才能操作双梁起重机。
6、双梁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缓冲器、各限位开关必须灵活可靠,发现双梁起重机有问题时,应立即停车检修,双梁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因故吊物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设围圈,禁止人员入内。
7、吊物行走应首先鸣铃,其高度不得超过1米,不准在人或设备的上空越过,不准用吊车吊着工件加工,对不正确使用双梁起重机的行为双梁起重机工应一律拒绝吊运。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9、双梁起重机各部运行中,未完成停止,不准打反车,大车行至轨道两端时,切不可开的过猛,一免发生越轨事故,小车和升降不应同时开动。
10、双梁起重机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现象,能确保吊物不会落地。
11、双梁起重机各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无限位器或已失灵时不准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2、操作中应防止吊物碰坏滑触线集电器,开动大车前应见车轨道及轨道两旁有无障碍物。
13、双梁起重机在进行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必须同志所有双梁起重机上、下的人员,得到全部人员允许后方可送电、试车。
14、吊运完毕要停下总电源。清理卫生。
15、双梁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卡好卡轨器。锁好大车防风链索。
16、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板转断路,拉下配电室总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7、双梁起重机小车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18、定期对双梁起重机各部位进行加油、检查。
1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吊运。
(1)吊物超负荷。
(2)信号不明、乱指挥。
(3)吊物上面或里面有人。
(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绳索安全系数不足3倍。
(5)吊运物与其他武器相连或埋在地下。
(6)斜吊、斜拉、
(7)双梁起重机有故障。
(8)限位、保护等失灵。
(9)安全门未关好。
(10)运行道路不畅。
第8篇 塔吊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起重、高度、变幅、力矩、回转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4、起重臂、构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5、构件起吊时,禁止在构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6、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下的构件。
7、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构件放下,刹住制动器,将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9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沿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②钢丝绳外观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③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软梯。
7)作业前应先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速度不得过快,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化学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2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距离。严禁用1台起重机顶推另1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1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1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作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第11篇 缆索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缆索起重机属于起重运输机械,要遵守起重机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当班运行情况要认真作好真实记录,异常情况在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
三、每台缆机应配齐下列人员:
1、正、副机长各1人,可配助手2一4人;
2、每个运行台班配备正、副司机各1人;
3、每个台班应根据通视情况配备专职信号指挥人员2一5人;
4、每个运行台班应配备专职值班电工2一4人;
5、每个运行台班应配备专职维修人员2一3人。
四、起动
1、由机长向各部位人员发信号,要求各部位人员作好起动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将各操纵杆置于零位;机长得到各部位人员可以起动的回答信号后,发起动命令。
2、操作者得到机长的起动命令后、按序进行起动操作。
五、操作司机注意事项
1、要密切注意吊钩位置指示和起重小车运行位置指示及塔架的位置指示,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做其它无关的工作。
2、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并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允许操作,应立即与信号指挥人员取得联系;不得擅自进行与指挥信号不相容的操作。
3、运行中途突然停电或突然听不到指挥信号时,应立即将各运行机构的操作杆推置零位,待查明情况后,方可再次进行操作。
4、尽量避免联合操作。若需联合操作时,司机操作技术必须十分熟练。联合操作时,要避免吊物震荡或撞击其它物件。
六、信号工注意事项:
1、缆机起吊点和卸载点要分别配备信号工和通讯设备。信号工必须口齿清楚,具有一定起吊作业知识和经验,并懂得缆索起重机工作特性。
2、信号工工作位置必须选择在起吊点和卸载点附近,安全、通视良好,外界干扰少的地方。
3、当吊物运行接近卸载点时,信号工应及时发出联络信号,在吊物无振荡摆动时指挥缓慢下降。为了安全、准确地落到卸载点,指挥信号要连续,不得中断。
4、在工作运时间里各指挥点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不得关闭,便于相互监视运行。
5、不得将话筒交给他人,避免非指挥信号传入话筒,发生误 操作。
七、缆机主索中线走廊左右各8米区域内,避免放置工具房、堆放模板及危险物品,以免碰撞成灾。
第12篇 轨道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该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的结构和性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着装。
2、工作前应严格接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油线、油毡等清洁。
3、作业前应检查走行部分、起重装置、安全装置、照明等是否完好;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砂箱内是否有足够的砂。钢丝绳应符合规定,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
4、吊重物走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吊重物走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时,通过道口、道岔和连挂车辆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时,牵挂车辆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二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速度不超过3公里/时,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必须停放时,应放好止轮器。
5、起重机在曲线上起重作业时,起重量应降低20%,在曲线上吊货走行时,起重量应降低40%,起重机在3%坡道上禁止自行或吊货走行。
6、注意观察机油压力、油温、水温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7、禁止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体,禁止吊臂扬起低于设计规定进行抓斗作业和起吊超过起重批示器所示吨位的重物。
8、吊臂要离架电线和固定建筑物2米以外作业,禁止斜拉重物或抓提地下埋藏的物件。
9、在同一线路上有数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各起重机吊钩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起重机走行彼此将接近时,应发信号相互警告。
10、冬季注意放水,防止冻坏机体。
11、按规定填好记录。
第13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执行自行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2)起重作业前重点检查: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④各连接件无松动;⑤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3)作业前应将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作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5)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6)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等调整完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7)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8)轮胎式起重机需要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e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9)作业后伸臂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第14篇 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当风力大于6级或遇雷雨大雾时禁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启动发动机前应按规定执行检查保养作业,启动后,必须先使用支腿平坦放好,将机身调平,方可操纵吊臂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操纵灵活,安全可靠后,才能正式进行起重作业。
4、吊重物时将吊件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支腿有无下陷,绑扎是否可靠,再平稳提升,并注意吊钩到顶。降下吊件时必须匀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回转时不得过快,禁止突然制动及变换方向。
5、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动作前须鸣号。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其它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听从。
6、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工作,不准斜吊,两机或多台机抬吊作业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重量分配合理,单机负荷不得起过其额定负荷的80%。
7、汽车起重机吊物时,汽车驾驶内不准有人,并禁止将物件吊越驾驶室上方。
8、起重机吊物时严禁伸缩吊臂。当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吊臂挠度,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9、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严禁任何人在吊臂下方停留或通过。要注意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汽车起重机自行走前应先将吊臂收拢,放在托架上,收紧固定吊钩的钢丝绳,才可以收回支腿。汽车起重机的移动必须由持有正式大型汽车驾驶证的司机操作。
11、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交通安全法令、规则和规定。
第15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一 般 规 定
1.1 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的规定。
1.2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3 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4 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6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7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8 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9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10 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 全 操 作
2.1 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2 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3 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4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5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6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7 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8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9 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3 停机后检查
3.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2 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3 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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