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操作规程
一、葫芦的种类识别
1. 手拉葫芦:适用于小型吊装作业,通过人力拉动链条提升重物。
2. 电动葫芦:适用于工厂、仓库等场所,利用电力驱动,提升速度快,效率高。
3. 气动葫芦: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避免火花引发事故。
二、葫芦的组成部分
1. 吊钩:用于悬挂负载。
2. 链条:承载和传递力量的元件。
3. 驱动装置:手拉、电动或气动马达,驱动链条运动。
4. 制动系统:确保安全停止和防止负载下滑。
三、葫芦的操作部件
1. 控制手柄:启动、停止和控制提升方向。
2. 安全锁:防止链条意外脱出。
葫芦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坏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正确使用葫芦可以有效提升重物,减轻人力负担,尤其在大型工程和工业生产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使用前检查:确保葫芦无明显损伤,吊钩、链条无裂纹,制动系统正常,链条润滑良好。
2. 负载评估:明确葫芦的最大承载能力,不超载使用,避免设备过劳损坏。
3. 操作位置:保持稳定站立,视线清晰,远离可能的危险区域。
4. 吊装过程:缓慢平稳地拉动或启动葫芦,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确保负载平稳上升。
5. 安全挂载:负载应均匀挂在吊钩上,避免偏载导致葫芦侧翻。
6. 使用防护装备:操作时佩戴安全帽、护目镜和手套,预防飞溅物伤害。
7.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8. 应急措施:熟悉紧急停止操作,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故障。
9. 培训教育: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葫芦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牢记安全第一,遵循操作规程,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严格遵守葫芦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第1篇 环链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规范起重机的使用,确保起重机正常运行及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搅拌岗位600升中转罐吊装的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
【职责】搅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内容】
1. 开机前的准备: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车间安全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操作。
2.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吊点安装牢固状况、吊钩、防脱片、链环、手电门、钢丝绳、钢丝绳夹头及其他防护装置等,证明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2. 开机操作:
3.1. 插上电源,接通控制电源。
3.2. 起吊重物前试运行起重机。
3.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重量。
4.2. 操作时严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
4.3. 切勿超载使用。
4.4. 制动带上不得沾有油污。
4.5. 设备起吊状态下无安全防护措施,人体任何部位严禁位于起重物品下方。
4.6. 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使用,其倾斜程度应保持在链条与铅垂线间夹角不大于10°-15°范围内,双行链条不得翻身扭曲。当链条磨损处直径减小量达原直径10%时应更换新链条。当链条发生塑性伸长达原长5%时必须更换。链条严重生锈不得继续使用。
4.7. 严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起吊物易燃易爆物品;本机不宜载人也不宜起吊飞溅伤人的腐蚀性物品。
4.8. 起吊时,下吊钩不得与机体接触,两者之间不小于50mm。
4. 停车操作:
5.1. 起重机吊装完毕后,将搅拌电机部分放在支撑架上,严禁长时间处于吊装状态。
5.2. 停车后,拔下电源插头。
5.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6.1. 经常检查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如:链环开焊、变形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解决。
6. 安全注意事项:
7.1. 吊装物品时,物品周围及下方不得有人,防止重物脱落造成人身伤害。
7.2. 本机应妥善保管,切勿乱堆乱放,防止磕碰、受潮、生锈。机身一旦发现裂缝,严禁继续使用。
7.3. 本机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防止触电。
7.4. 工作时如出现声音异常,速度变化,控制失灵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5. 当环境温度低于- 10℃时极限载荷不得大于本机额定载荷的50%。
7.6. 电源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
第2篇 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
2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 起重链条是手拉葫芦的关键零件,安全系数不能低于4倍,使用中不准随意调换链条。
2.2 手拉葫芦必须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性能合格证,并根据物件重量选用合适的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使用。
2.3 使用前还必须确认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强度是否能承受起吊的重物。
2.4 使用时,严防链条绞扭,如发觉操作力度大,应停用检查原因,排除故障方可使用。
2.5 几台葫芦同时吊一物件时,应通过受力计算,确定各台葫芦的承载能力,并由一人指挥协调起升。
2.6 传动齿轮承载链条,驱动链条应经常维修,防止生锈;使用后不准乱扔乱抛,以免损坏零件;链条不能受硬物压碰或电击,以免划伤,变形影响安全使用。
2.7 手拉、电动葫芦发生下列情况零件应予更换:
2.7.1 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达原齿厚的30%,齿轮应予报废。
2.7.2 链发生塑性变形;其伸长量达原长的5%或发生卡链现象,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2.7.3 制动片达不到要求的制动力矩,吊钩损坏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均应更换。
2.8 输入电压低于电动葫芦额定电压的85%时,不允许使用电动葫芦,否则电流会超过额定值,以致烧坏电机。
2.9 要注意调解制动弹簧,制动面不能有油垢,以保证制动力的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2.10 电动葫芦的支承必须安全可靠,必须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并留有规定的安全系数。
2.11 电动葫芦必须设有卷扬限制器等必要的安全装置。
2.12 手拉、电动葫芦在使用中下面不准站人或有人行走。
2.13 使用电动葫芦研大件时,凡挂四台电动葫芦需要二人操作,挂四台以上者需三人操作,如使用电动葫芦研起锚机和稳车时,挂一台电动葫芦也需二人操作。
第3篇 工业企业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工业公司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第4篇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二)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第5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悬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有无与平时不一样的特别情况,否则应停机报告车间主任。
2.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后引起钓钩因钢索扯断后掉落砸伤,禁止超限位运行和斜拉,拖拉起吊物,以防钢索磨损,损坏电动葫芦,影响安全运行。
3.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带好安全帽及安全用具,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然后撤离到安全区域进行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安全,起吊物下严禁有人。
4. 使用拖挂线电器电钮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操作时不能同时操控两个电动葫芦,注意力集中,禁止用力拖拉,撞击电钮盒,破损影响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子是否安全。
5.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以防撞车后引起安全性能下降。
6. 凡在车间中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人员操作及日常维护,严格遵守行车工及有关公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 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樑吊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停电或机械故障等特殊情况准许从它处上下。合电闸前,要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和胶皮垫。
2、开动前及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轨道和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开动前,先鸣铃示意。
(2)起吊物件要缓起缓放,禁止猛起急落。应慢速先把钢丝绳收紧,然后用常速起吊。吊大件不准用快速。
(3)吊运物件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运行,不准从人和机器设备上面通过,如无安全通道,而必须在有人的地方通过时,应先鸣铃示意,待人躲开后再通过。
(4)吊运重大物件时,须先将重物吊移到安全通道上空,然后再运行。
(5)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吊件摆动,也不得同时开动两项以上(包括副勾)的操作机构,以确保安全。
(6)操作人员开车时,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途中,人不得离开操作室。在运行中,如突然发生故障时,除了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外,还要切断电源,才能修理。
(7)运行中,要注意与相邻起重机的距离。(两台起重机之间一般保持2—)
3、禁止任何人员从这一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如须用一台桥式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时,应先推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自动抱闸。
4、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应按本章第一节十九、二十条规定执行。
5、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它构件上(部位),都不准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常用工具应放在专用箱中。
6、安全通道上禁止堆放各种材料物件。
7、各种限位开关及其它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这些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再运行,不能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8、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件重物时,应经有关人员订出安全措施。
9、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放在两条轨道中间。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将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清。
10、龙门式起重机的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放任何东西。龙门、桥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在轨道内外各一米范围内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11、雨后应对路基和轨道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才能开车。
12、在露天运行中,如遇暴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必须停止工作。
13、在露天运行中,如大风、暴雨及工作完毕后,将夹轨钳锁紧轨道,以防被大风刮走。
14、电动葫芦(单梁吊)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设施。其它应参照本节有关规定执行。
15、其它安全技术操作,按本章第二节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十不吊”。
第7篇 单梁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负荷试验,检查控制按纽、限位器是否灵敏正常。钢丝绳是否正常地缠绕在卷筒上,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制动是否可靠,如发现上述问题之一,应及时排除方可使用。
1.3、使用按中级工作制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行。
2.作业中注意事项
2.1、吊起重物时,只允许按垂直方向吊运,不允许钢丝绳斜出垂直方向10°以外拉拽重物,更不能沿地面拖动重物。
2.2、电动葫芦在工字钢上不移动时,不得拽动手控按纽的电缆线。
2.3、工作时不宜过长时间将重物静止悬空。
2.4、使用中如发现制动失灵,应保持镇静,立即持续不停地按下降按纽,使重物徐徐落到地面,然后联系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5、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超出极限位置时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作业后要求
3.1、操作完毕后将吊钩开启至作业面2以上,放好控制手柄,关闭平台护栏门。
第8篇 电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天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能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体的棱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慢行。
第9篇 工贸企业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第10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11篇 平衡吊、摇臂吊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传动系统,遵守操作要求和安全守则,穿戴好防护用品。
2.按设备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并按润滑图纸规定加油,注意盖好防止进入杂物。
3.开动前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约头有无缺陷。
(2)摇管运动是否灵活。
(3)传动机物是否正常,开关、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如发现异常,应进行调整、检修,不得将就使用。
(4)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如严重磨损应及时更换。
4.严禁将回转眼位销拆下,以保护电气线路。
5.工作后切断电源,擦拭干净,各手柄放在空档上。
第12篇 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1、手动葫芦应有鲜明的额定负荷标记。
2、手动葫芦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或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三交架构件是否有裂纹、弯扭等缺陷,支撑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时应检查起重链条是否打扭。如有打扭现象,应调整好后方能使用。
4、使用时,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链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起重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操作。
5、在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作业,使用中不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手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猛过快。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拉链的入口处垫物承托链条,防止发生故障。
6、使用手动葫芦,应根据其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增加人数或猛拉,以免起重链条受力过大而断裂。
7、起吊物体时,如需暂将物体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用以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意外事故。
8、放下吊物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准自行落下。
9、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腐蚀及有断痕和裂纹的链条,应报废更新,不准凑合使用。
10、每半年应对链条和钢丝绳检查一次。每年应以手动葫芦的额定负荷的50%进行一次试验。
第13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14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15篇 葫芦吊(地面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电葫芦吊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和操纵。
2使用前要对吊车的提升限位、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吊运重物时,重物吊起后距地面200毫米处要停车试吊,待正常后在起吊运行。吊车空钓时要距地面2米以上。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1)超负荷,挂得不稳不牢。
(2)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固物。
(3)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4)无人指挥乱操作。
(5)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危险操作:
(6)禁止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7)禁止人站在吊件上或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8)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禁止吊重物进行检修或吊证控制器等。
(10)吊车控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保持安全可靠。
28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72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