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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吊装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吊装操作规程

有哪些

设备吊装操作规程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设备准备:确保吊装设备完好无损,检查吊索、吊钩、链条等配件的安全性。

2. 现场评估:分析作业环境,识别潜在风险,如障碍物、电缆线、行人通道等。

3. 计划制定:明确吊装路线,计算设备重量,选择合适的吊装方法和工具。

4. 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区域,确保人员佩戴防护装备。

5. 吊装操作:由专业人员指挥,缓慢平稳地起吊、移动和放置设备。

6. 监控与调整:在吊装过程中持续观察,及时调整吊装速度和角度。

7. 完成与收尾:设备安全落地后,解除吊具,清理现场,记录吊装过程。

目的和意义

设备吊装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安全,防止设备损坏,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它有助于提升团队协作,增强员工对安全规定的理解和遵守,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吊装方案。

2. 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故障和损坏。

3. 不得超载吊装,确保吊具的承载能力大于设备重量。

4. 操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5. 吊装时保持稳定,避免快速起落和大幅度晃动。

6. 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评估并解决后再继续。

7. 保持通信畅通,听从指挥,避免误解导致事故。

8. 定期进行吊装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

9. 对新入职或转岗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吊装操作规程。

10. 在吊装完成后,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伤后才能投入使用。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保证设备吊装作业的安全与效率,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设备吊装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设备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2.15“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2篇 构件及设备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各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高速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时,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3篇 设备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2.15“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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