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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吊工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挂吊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挂吊工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工具与设备准备

2. 安全检查

3. 挂吊点选择与固定

4. 货物装载与平衡

5. 吊运操作

6. 下降与卸货

7. 工作结束与设备维护

目的和意义

挂吊工作是建筑工程、制造业及物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高效、安全地搬运重物。本规程旨在规范挂吊工的操作行为,降低事故风险,确保作业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维护企业声誉和生产秩序。

注意事项

1. 工具与设备准备:使用前务必检查吊车、钢丝绳、吊钩等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无磨损、裂纹或其他可见损伤。

2. 安全检查: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滑鞋,检查工作区域,清除可能的障碍物。

3. 挂吊点选择与固定:选择稳固的挂吊点,确保承载力足够,挂吊前要进行试吊,确认牢固无松动。

4. 货物装载与平衡:合理分配货物重量,避免偏载,必要时使用平衡梁或垫块确保货物平衡。

5. 吊运操作:遵循“慢起、稳行、轻放”的原则,始终保持视线清晰,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6. 下降与卸货:缓慢平稳地下降,卸货时避免冲击,确保货物安全落地。

7. 工作结束与设备维护:作业完成后,清洁设备,进行常规保养,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请注意,操作过程中务必遵守公司安全规定,如有疑问,及时向主管汇报。操作规程应定期更新,以适应设备改进和技术进步。在实际操作中,挂吊工应灵活应对,结合现场条件做出正确判断,但不得违反基本安全准则。

挂吊作业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高的工作,每个细节都关乎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只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吊运都顺利、安全。

挂吊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工贸企业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2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2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_fa公斤力”估计,其中d为钢绳直径,fa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fa

a60º90º120º
fa10.860.7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250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19、对钢绳要严格管理,不得乱丢乱放。新旧要分开管理,废钢绳要先销毁,后送废品箱。

20、翻转大型物件时,钢绳长度和钢绳着力点要选择合理,场地要充足,并且不得有物料弹飞的危险。

21、挂吊钢管、芯棒、钢材、工具等,要由上而下逐层(捆)挂吊,严禁由下掏拉挂吊。

22、严禁将头和手伸到吊物下面去作业,应用工具从吊物下面钩取绳头。不准将手扶在钢绳与吊物之间指挥升降和运行。

23、长料掉头、单绳吊运必须用钢绳将料锁紧,防止吊物滑落的危险。

24、挂吊物件要防止误挂不该吊是设备、管道、或料架。

25、严禁指挥吊物从重要设备、人体或氧气瓶上空通过。

26、在吊挂废件(管)时必须先捆牢固,并进行试吊,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放下,重新整理捆扎,禁止悬空处理。

27、堆码货物,除防止垮塌外,如装车,不得超高,超宽、超长。

28、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的原则:

(一)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二)、两不撞:

(1)不准车与车相撞;

(2)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二)钢丝绳报废标准

1.表面单丝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

2.有一股断列;

3.麻芯脱出;

4.钢丝直径减少7%

5.钢绳被电灼伤或起火燃烧过;

6.钢绳表面已有明显腐蚀麻点凹坑和有明显硬性的曲折痕迹;

7.有松股、打结、绳芯挤出、卷缩等明显外观缺陷。

第2篇 工贸企业挂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2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2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_fa公斤力”估计,其中d为钢绳直径,fa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fa

a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250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19、对钢绳要严格管理,不得乱丢乱放。新旧要分开管理,废钢绳要先销毁,后送废品箱。

20、翻转大型物件时,钢绳长度和钢绳着力点要选择合理,场地要充足,并且不得有物料弹飞的危险。

21、挂吊钢管、芯棒、钢材、工具等,要由上而下逐层(捆)挂吊,严禁由下掏拉挂吊。

22、严禁将头和手伸到吊物下面去作业,应用工具从吊物下面钩取绳头。不准将手扶在钢绳与吊物之间指挥升降和运行。

23、长料掉头、单绳吊运必须用钢绳将料锁紧,防止吊物滑落的危险。

24、挂吊物件要防止误挂不该吊是设备、管道、或料架。

25、严禁指挥吊物从重要设备、人体或氧气瓶上空通过。

26、在吊挂废件(管)时必须先捆牢固,并进行试吊,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放下,重新整理捆扎,禁止悬空处理。

27、堆码货物,除防止垮塌外,如装车,不得超高,超宽、超长。

28、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的原则:

(一)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二)、两不撞:

(1)不准车与车相撞;

(2)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二)钢丝绳报废标准

1.表面单丝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

2.有一股断列;

3.麻芯脱出;

4.钢丝直径减少7%

5.钢绳被电灼伤或起火燃烧过;

6.钢绳表面已有明显腐蚀麻点凹坑和有明显硬性的曲折痕迹;

7.有松股、打结、绳芯挤出、卷缩等明显外观缺陷。

第3篇 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钢丝绳、吊具等经常做详细检查,不准超重,如磨损、裂纹、钢绳起毛刷应及时更换。

2吊运的重物,重量不明或有超载可能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确认不超载后方可吊运.

3起重机工作的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否则禁止工作。

4所用吊具不允许超载,吊起的重物不允许超载,吊起的重物必须放,不准偏斜,所吊钢坯应规则摆放,避免脱落。

5所用的钢绳应平直均匀,不准有毛刺,打结现象。

6吊运长尺的钢坯,应使其平衡,方可吊运。

7重物被捆轧好挂上吊钩后,起吊前应通知周围人躲开,然后抬秤起吊,指挥人员应在三米以外指挥。

8用钢丝绳吊运有锐边或棱角的钢坯,必须用衬垫(木板),草垫子等加以保护,以防给具破坏 。

9吊起的重物在水平方向移动时,指挥人员应跟在后面,在司机易于看见的地方指挥i,并随时观察物体移动情况。

10现场人员不准在悬挂的钢坯下面站立或工作。

11吊运物体时,遇有钢坯不平衡,应落地重新捆扎,禁止以蹬来给钢坯找平衡。

12钢坯放置落地面时,须放平稳,适应加垫垫平以易钢绳捆扎,禁止用强力硬拉,以防倒塌。

13标准见下表

标准表

规格 数量 长度300050006000﹥10000
150×22010根5根4根3根
160×2208根5根4根3根
150×12001块1块1块1块
150×15020根12根10根5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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