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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葫芦的检查与准备

2. 安装与悬挂

3. 操作流程

4. 负载提升与下降

5. 紧急情况处理

6. 维护与保养

7. 存储与运输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葫芦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延长葫芦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护成本,保障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检查葫芦外观是否有损坏,链条是否完整无锈蚀,刹车系统是否灵敏。

2. 葫芦应安装在稳固的支架或横梁上,确保其固定牢固,不得悬挂在不稳定或承载能力不足的结构上。

3. 操作时,确保负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葫芦的最大负载应明确标示,并严格遵守。

4. 提升或下降负载时,保持匀速平稳,避免快速起停,以防链条断裂或物品滑落。

5. 遇到紧急情况,如链条卡死、电源故障等,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程序处理,不得强行操作。

6. 定期对葫芦进行润滑和清洁,检查各部件磨损情况,必要时及时更换。

7. 不使用时,葫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恶劣天气。

8. 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葫芦。

9.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10.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因地面湿滑或杂物导致的意外。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础指导,具体情况需结合现场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应用。操作人员应始终保持警惕,遵守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葫芦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手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勾、肖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下落。

第2篇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方法及过程的注意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操作。

2风险提示

2.1 未按规定穿戴劳保上岗操作易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2.2 电源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未按照规定合闸、线路老化、破损,易发生触电事故。

2.3吊装物在运行期间,摇摆不定,易造成高处坠物伤害。

2.4钢丝绳出现弯曲、变形、腐蚀或钢丝绳断裂,易发生高处坠物事故。

2.5使用易燃清洗剂维护保养设备时禁止动用明火,否则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操作内容

3.1启动前的准备

3.1.1 对人员状况及劳保穿戴的要求

a)电葫芦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b)上岗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c)使用吊车时,必须精神集中,严禁吸烟、聊天等分散精力的活动。

d)在操作时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1.2作业环境的要求

a)作业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积水、无油污,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规范,安全通道保证畅通无阻碍。

b)作业现场电器线路规范,布线合理,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c)夜间工作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3.1.3电葫芦状态的规定

a)电葫芦位置正确,钢丝绳无磨损,遥控器各按钮灵活,好用。

b)不得超负荷运行,必须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c)吊钩不能有裂纹、钢丝绳不能有断股,不能采用补焊等手段处理吊钩、钢丝绳。

3.1.4 设备启动前检查的要求

a)检查遥控器按钮接触灵活。

b)检查吊钩无裂痕,闭锁装置完好。

c)检查钢丝绳无断股,各种连接紧固件完好,润滑良好。

d)电葫芦运行正常。

3.2运行操作

3.2.1操作程序的规定

a)检查合格后,接通电源。

b)空载试验,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确认其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和连接部分正常可靠。

c)将电葫芦运行至被吊物的正上方。

d)按“下”键将吊钩放下,将固定好的吊升物的吊索具起吊端挂入吊钩内。

e)按“上”键将被吊升物吊离地面(或承载物)10cm处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f)按“东、南、西、北”键将吊升物运移至放置地的正上方。

g)按“下”键将吊升物平稳的放下。

h)将吊索具从吊钩中摘出。

i)按“上”键将吊钩收起至距起重机1-2米处。

j)按“东、南、西、北”键,将起重机停靠在指定区域,完成本次吊移过程。

k)连续吊运可重复c-h步骤。

3.2.2操作注意事项

a)起吊重物前应确认起吊重物的重量,不准起吊超过额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b)吊具要放在被吊物体的重力平衡点上,被吊物体不平衡严禁起吊。

c)起吊物体要捆扎物体的重心并扎牢固。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

d)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平稳起吊,切勿吊装物体时使物体来回摆动过大,必要时可使用牵引绳进行牵引或稳固吊升物。

e)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的重量不清时不能起吊。

f)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g)电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3.3操作结束

3.3.1 作业完成后,电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3.3.2 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原材料和半成品摆放整齐,达到定置管理的要求,保证工作场地符合hse的要求。

3.3.3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4应急措施

4.1 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误操作,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关闭总电源。

4.2 紧急情况发生时,具体执行《渤海钻探测井公司应急处置预案》。

第3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处.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异声,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的悬挂电缆电气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4篇 微型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的微型电动葫芦再发货箱中均包含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说明书。

2.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3.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时(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时使用!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

5.微型电动葫芦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过程的不稳定性。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引被吊物体。

7.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载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的下方。

第5篇 环链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规范起重机的使用,确保起重机正常运行及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搅拌岗位600升中转罐吊装的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

【职责】搅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内容】

1. 开机前的准备: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车间安全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操作。

2.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吊点安装牢固状况、吊钩、防脱片、链环、手电门、钢丝绳、钢丝绳夹头及其他防护装置等,证明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2. 开机操作:

3.1. 插上电源,接通控制电源。

3.2. 起吊重物前试运行起重机。

3.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重量。

4.2. 操作时严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

4.3. 切勿超载使用。

4.4. 制动带上不得沾有油污。

4.5. 设备起吊状态下无安全防护措施,人体任何部位严禁位于起重物品下方。

4.6. 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使用,其倾斜程度应保持在链条与铅垂线间夹角不大于10°-15°范围内,双行链条不得翻身扭曲。当链条磨损处直径减小量达原直径10%时应更换新链条。当链条发生塑性伸长达原长5%时必须更换。链条严重生锈不得继续使用。

4.7. 严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起吊物易燃易爆物品;本机不宜载人也不宜起吊飞溅伤人的腐蚀性物品。

4.8. 起吊时,下吊钩不得与机体接触,两者之间不小于50mm。

4. 停车操作:

5.1. 起重机吊装完毕后,将搅拌电机部分放在支撑架上,严禁长时间处于吊装状态。

5.2. 停车后,拔下电源插头。

5.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6.1. 经常检查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如:链环开焊、变形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解决。

6. 安全注意事项:

7.1. 吊装物品时,物品周围及下方不得有人,防止重物脱落造成人身伤害。

7.2. 本机应妥善保管,切勿乱堆乱放,防止磕碰、受潮、生锈。机身一旦发现裂缝,严禁继续使用。

7.3. 本机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防止触电。

7.4. 工作时如出现声音异常,速度变化,控制失灵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5. 当环境温度低于- 10℃时极限载荷不得大于本机额定载荷的50%。

7.6. 电源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

第6篇 群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第7篇 倒链、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需试运转,检查传动、电器、防护等部件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二、起吊重物时,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正式起吊前,须先试吊,检查各机部件承重后有无异常,待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三、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有统一信号。

四、起吊和落下重物须缓慢进行,保持重物平稳,不摇摆。电葫芦不准斜吊。倒链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时,拉链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链条脱槽。

五、起吊重物的下方不准站人,并严禁与重物一起起吊。

六、一般情况下,不准几个倒链同时起吊一个重物以防止受力不均发生事故。特殊情况需要多台倒链时,须事先计算吊点受力重量,均匀分布倒链位置,并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

七、起吊过程中,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吊时间过长,或将重物终止悬吊在空中。

八、倒链、电葫芦起吊过程中发生故障,需将重物缓慢放下,或顶撑牢固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8篇 防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防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确保终端客户在使用时的安全,避免错误使用工具造成重大损失。

1、起吊前的检查

2、各机件必须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空运转正常

3、防爆手拉葫芦不允许用吊钩钩尖钩挂重物

4、起重链条不得扭转和打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5、防爆手拉葫芦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

6、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7、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第9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_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润滑部位润滑方法润滑油脂规格用量时间
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

(gb 443-64)

0.5吨0.15升

0.5~1吨0.5升

2吨0.7升

3吨1.0升

5吨1.5升

10吨2.5升

三个月一次
电动小车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三个月一次
钢丝绳及卷筒涂抹表面钢丝绳油脂半个月一次
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涂抹表面或挤入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六个月一次
走轮、卷筒、电机拆卸加油占容积1/3一年一次

13、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1019
1517
2015
2513
30~4011
40以上即予更新

第10篇 钢丝绳手扳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必须根据负载的大小选用适当吨位的葫芦。

②使用前必须检查壳体的紧固螺钉是否已拧紧,不得有松动检查各手柄动作是否正常;若运行协调,无异常响声或卡滞,则可扳动松卸手柄,穿入已擦拭干净的配套钢丝绳,并夹紧钢丝绳,再扳动前进或倒退手柄,视其动作是否正常。

③用规定型号、规格的钢丝绳把葫芦牢靠的固定。

④操作中,不允许用配套以外的其他绳具代替钢丝绳;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的清洁,防止黏附的泥浆及油污进入机内,影响正常使用或加剧夹钳的磨损。

⑤使用中无须加润滑油,不得任意加长操作手柄;操作中应让其余手柄自由随动,不得卡阻。

⑥在特殊情况下,手拉葫芦用作载入吊笼的提升时,葫芦的起重量应降至额定起重量的1/3。

第11篇 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

一、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或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或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发出明确信号,使在场每一个人都确认无误才可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行车上跨越。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行车与障碍物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0、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行车操作岗位。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6、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九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page]

7)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7、工作完毕或离开操作岗位前,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关闭位,切断电源。

二、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 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 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 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 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 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以上设备每次使用操作前,需安全登记,按有关规定,确认设备、人员和环境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获准后方可操作。

无论在运行操作电动葫芦、行车过程,都应严格遵守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中的任一条款,杜绝一切事故隐患。以保障国有资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12篇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6、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13篇 单梁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负荷试验,检查控制按纽、限位器是否灵敏正常。钢丝绳是否正常地缠绕在卷筒上,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制动是否可靠,如发现上述问题之一,应及时排除方可使用。

1.3、使用按中级工作制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行。

2.作业中注意事项

2.1、吊起重物时,只允许按垂直方向吊运,不允许钢丝绳斜出垂直方向10°以外拉拽重物,更不能沿地面拖动重物。

2.2、电动葫芦在工字钢上不移动时,不得拽动手控按纽的电缆线。

2.3、工作时不宜过长时间将重物静止悬空。

2.4、使用中如发现制动失灵,应保持镇静,立即持续不停地按下降按纽,使重物徐徐落到地面,然后联系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5、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超出极限位置时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作业后要求

3.1、操作完毕后将吊钩开启至作业面2以上,放好控制手柄,关闭平台护栏门。

第14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15篇 梁吊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选用各自专用吊具或规定的吊具。

2.吊装前应检查天车、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具应按要求使用。

3.吊具挂接牢固、平稳、可靠后,方可起吊。

4.起吊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放人吊具与物体之间。

5.应垂直起吊,严禁歪拉斜吊。

6.吊起物体离货架或地面约有100mm后,应检查有无异常,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起吊,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作业,待查找、排除原因后,一切正常时方可继续作业。

7.吊物下严禁有人通过或停留,吊运物体靠近人时,应招呼让道或停下,不准越过人或设备。

8.吊运时,吊物要稳,最低点摇摆不允许超过100mm。

9.吊运时遇到停电或发生事故,吊物不能降下时,应临时拦设危险区,挂警告标志,阻拦行人通过。

10.操作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降下吊物,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11.卸下吊物要稳,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放人吊物与吊装位置间。

12.多人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协调,以免发生事故。

13.当吊物放置安全可靠后方可将吊具取下,然后将吊钩升到2m处人碰不到的高度。

《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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