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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煤矿操作规程

有哪些

煤矿操作规程

煤矿操作规程是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它涵盖了从开采准备到煤炭运输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探测与设计:在开采前,需进行地质探测,制定科学的开采设计,确定开采区域、开采方式及矿井布局。

2. 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内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确保工人呼吸安全。

3.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包括设备检查、作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等。

4. 爆破作业:规范爆破程序,控制爆破震动、飞石,防止事故。

5. 采掘作业:遵循采掘顺序,合理布置工作面,确保顶板支护稳定。

6. 机电设备操作:定期维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 井下运输:规范运输路线,避免碰撞,确保煤炭及人员安全输送。

8. 矿山环境保护:实施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减轻矿山对环境的影响。

9.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目的和意义

煤矿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防止矿难发生,提升煤炭生产效率。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高安全性:规程能预防人为失误,降低事故风险,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2. 保障生产效率:规范化的操作能减少无效劳动,提高煤炭开采速度。

3. 环境保护:通过规定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

4.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注意事项

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2. 在特殊环境下,如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4. 加强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出正确判断。

5. 实施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带病设备作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 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定期监测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爆炸。

7.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以便快速响应矿井内可能出现的问题。

煤矿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以实现安全、高效、环保的煤炭生产目标。只有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循规程,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煤矿的正常运作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煤矿热风炉安全操作规程

1、燃油热风炉点炉时,先确认油压、油量是否正常, 根据所需入磨温度调整好油的流量和风量。

2、对于燃煤热风炉点火后,鼓风机进口阀门要根据炉内负压情况逐渐开大风门开度。确保炉内处于微负压状态。

3、根据需要控制好热风炉出口温度,最高不超过300℃,以防引起煤磨内燃烧,加煤和清除炉渣时要注意防止火焰反窜出来烧伤工作人员。

4、清除的炉渣要倒入指定地点,以防引起火灾。

5、控制好炉内煤层厚度和炉温,防止烧坏篦条。

第2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3篇 煤矿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工前守则

(一)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学习该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要学懂弄通。尤其要熟悉工程的规格质量、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没学习者不得施工。

2、参加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学习的每个人员,都要在该作业规程或措施的学习贯

彻记录表内签字或盖章。

3、参加施工的每个干部和工人,对其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或措施学习后,还要参加考试,经评卷及格者才能参加施工。不及格者要补考及格后才能参加施工。

(二)开工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4、开工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如镐、锤、锯、锛、钎子、钎头、钻头、锨等,并检查这些工具是否锐利、牢固、可靠。

5、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板支架是否完好。如发现支架损坏等不安全因素,要先处理好后再干其它工作。

6、检查工作面的通风情况。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是否超过规定,观看瓦斯检查记录牌,沼气、二氧化碳、温度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如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

7、检查迎头空顶距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如超过规定,应立即采取临时支护。

8、有中、腰线的巷道,开工前必须先看中、腰线和工程质量。中、腰线如有问题,要汇报调度室,请有关人员进行校正。如质量不合格,要返工处理好再掘进。

9、开工前要检查机电设备。如凿岩机、电钻、耙斗装岩机、小绞车、水泵等。试运转是否正常,有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10、新开门的架棚巷道,在开门前必须先将开门口前后的其它棚子进行加固,而后开宽、架好抬棚。

11、准备好所使用的支护材料及放炮器材。

12、在上、下山开门时,提升信号必须先在开门口设好。

(三)顶板管理

13、每班开工前及放炮后进入工作面,首先要进行找顶工作,将松动岩石清除掉。

14、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要保证后退路畅通。

15、找顶工作应从有支架的地点开始,由外向内。上山迎头则站在一侧进行找顶,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顶板较高,用手镐够不着时,用长把工具进行找顶,找顶时要防止矸石顺杆而下。找顶地点不准同时进行其它工作。

16、找顶工作要有两名有经验的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要站在找顶人的侧面。

17、遇有大矸石或岩石离层,巷道压力加大,应采取加固措施。

18、敲帮问顶时,找顶人要戴手套,以防矸石掉落擦伤手。

19、敲帮问顶时,顶、帮敲击发出“空空”的声音时,就立即找下,要顺着裂隙、层理慢慢找下,不得硬刨。

20、用手镐找顶,禁止用大抡镐的方法,而应采取背镐的方法,以免碰伤他人或自己。

21、找顶时,只准一组进行,禁止两组同时作业,以防出现险情躲闪不及而发生事故。

22、要经常敲邦问顶,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23、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4篇 煤矿测风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一)测风员应担负以下工作:

1、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

2、测定矿井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温度。

3、测定局部通风机的风量、风压和相对湿度。

4、在鉴定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矿井反风试验、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时,测定有关参数和汇总资料。

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测定主要通风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二、测风

(―)测风前的准备工作:

1、入升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⑴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⑵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

⑶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无破损、刻度清晰、各零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2、入井前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查仪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避免碰撞。

3、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

4、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二)测风操作

1、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向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为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风速乘校正系校正,系数按下式计i

k=(s-0.4)/s

式中:k一校正系数;

s一测风巷道断面积,m2;

o.4一测风人员所占面积,m2。

2、测风的方法使用线路(六线法)测风。

3、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4、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5、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6、测得的风速乘以巷道断面积即得通过该断面的风量值。

7、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以上的距离。

8、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9、在遇列车与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0、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11、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定。

12、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应及时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日志。

13、风表叶片不得和其他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14、应按规定的测风制度进行工作。

(三)各种风量的测算

1、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风时,可使用自动侧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

(2)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测风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扩散器断面,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离心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扩散器出口,在断面内按网格状布置测点。测3―5次后,取其平均值。

2、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差值法:先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m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两处风量值即为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直测法: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 1分钟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

3、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l0m的进风巷内。

4、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m的巷道内进行。

第5篇 煤矿卡轨车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清理卡轨车附近各种杂物,检查地锚、地脚螺丝是否牢固可靠。

2、检查各部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可靠;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各部位油量是否合适;道岔是否正确,不符合要求及时处理。

3、全部检查完毕,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启动。

二、运行中:

1、信号不清,超挂车数,严禁开车。

2、集中精力,观察卡轨车运转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3、牵引车上严禁乘坐人员。

4、跟车人员严禁在车后和两侧行走,注意躲开绳道,并时刻与卡规车司机保持信号联系。

5、卡轨车运行至变坡点前10米,尾轮前20米,必须信号联系司机放慢速度,以便及时停车。

三、停车:

1、带载停车时,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2、因故紧急停车时,压紧制动闸,停车停电。故障排除前严禁动车。

3、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停电闭锁。

第6篇 煤矿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1.主排水泵司机必须掌握水泵的工作原理、性能、构造、作用、技术特征,并会修理。清楚《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准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3.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连班顶岗。

4.检查各部螺丝及联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

5.检查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在零位,电气接地是否可靠,电压表指示是否正常,线路电压不准超过额定值±5%。

6.用手盘动对轮是否灵活有无异声。

7.关好排水闸门,打开旁路开关,向泵体加注引水直至放气阀冒出的水不含气泡为止。

8.操作时带好绝缘用具,将启动柜手柄推向启动位置,按下起动按钮,起动水泵,并查看电流表、压力表指示是否符合运转要求。

9.站在排水闸阀一侧慢慢打开排水闸阀,打开压力表和真空表闸阀。

10.检查轴承温度和电机温度都不得超过60℃。

11.停止运行:

(1)水仓内水位降到规定位置要及时停泵,以免水泵空转,损坏水泵。

(2)先关好排水闸门,然后带上绝缘手套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水泵运转。

(3)详细检查机械电气各部是否正常。

(4)有冰冻危险及长时间停机,须将泵及管路内存水放净。

第7篇 非煤矿山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采样时应做到:

(1)采样前将采样工具仔细检查一遍,要保持清洁。

(2)试样容器(包括盆、勺等),要固定地点专用,不可乱用,严防放错放混试样。

(3)采样要认真仔细,面积广一些,做到准确、适量并有代表性。

(4)经常检查采样机的运转是否正常,采样是否均匀,采样量是否合适。

(5)在氰化试样冲洗时应认真细致,做到详细,洗好。

2、做样时应做到:

(1)做样时必须将以前用过的工具清扫干净。

(2)烘样要细心,必须使样品达到要求的干湿度。

(3)分样时样品应从最低处开始分,矿样要多滚几次,保证混合均匀。

(4)在样品缩分时要严格按缩分规则准确地分细分匀,不可草草了事。

(5)试样装袋要做好标记和保存,送样要及时。

第8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 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 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 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 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 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上机前德准备工作:

1、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 交接班内容包括:

(1)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 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 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1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备齐必要的工具、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2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 瓦斯标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 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入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一)机房操作

第14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高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5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水上波动情况。

第16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防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7条 与井上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8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9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0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 地面检修操作

第21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 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坚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 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 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 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 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21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 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3条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4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5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26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7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8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9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0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2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3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34条 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井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5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6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7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38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 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 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 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沟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39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40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41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2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3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4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示牌。

第45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第46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7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48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49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50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51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第52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53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1次调试校正,并进行断电控制试验。

第54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55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56条 先用空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57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59条  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60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1次高校。

第61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第62条 在试验传感器断电控制试验前,通知断电控制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出现问题。

七、特殊操作

第63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 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换电路板时,要切断电源进行。

3、 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第64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提前申请,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65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66条 传感器和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67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68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69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9篇 煤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瓦斯(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供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大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7倍(70mm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φ15mm电缆者除外);

密封圈与电缆之间不准有包扎物,不准割开套在电缆上,不准大小两个套用和并用。密封圈应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

不用的进线嘴必须有密封圈和挡板。挡板直径不能小于进线口内径2mm,厚度应在3mm以上,挡板安装应放在密封圈外边,线嘴压紧后并有余量,螺旋进线嘴旋进量有效丝扣应大于6。

四、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严禁将拆散开的电缆芯线(羊尾巴)连接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五、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严禁“明接头”或“鸡爪子”,禁止对绝缘已破坏的橡胶电缆包扎使用。电缆与电缆连接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不同类型电缆(如纸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同塑料电缆)之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2、相同类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电缆之间连接方半进行连接外,还可进行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绝缘充填物至三叉以上。

六、井下电缆应用挂钩悬挂。悬挂电缆应有适当驰度,其悬挂高度应在矿车跳道时不至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七、电缆不得敷设在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巷道中,电缆上面不得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井下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的距离。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压同高压、低压同高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低压电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m。

八、井下照明,手提式电气设备(电钻)、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额定电压不得大于36v。

九、井下各处检漏装置要确保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每天应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并记录,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

十、井下电动机和井下变电所或配电站引出的馈线要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熔断保险丝的选择应按如下规定:

1、保护支线单个电机时的保险丝额定电流:

i=(1.8-2.5)×电机额定电流

2、保护干线几个电机时保险丝额定电流:

i=(1.8-2.5)×最大电动机额定电流+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

3、保护干线时,过流继电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干线上最大电机的起动电流与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4、保护支线时,按电动机起动电流整定。

十一、井下一律不准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十二、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接地,200伏以上电气设备导电体应完全放电(放电处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才准放电)。

十三、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要有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牌,按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谁意摘牌。井下迁移开关和电缆也应照此办理。

十四、操作700v以上高压设备时,必须站在绝缘垫上,并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

十五、新投入的电气设备或者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6千伏高压隔爆开关不低于250mω;低压隔爆开关660伏的不低于2 mω,380v的不低于1 mω;干式变压器线圈绝缘不低于0.5 mω;6千伏高压电缆不低于250 mω;低压660伏电缆不低于2 mω,330v电缆不低于1 mω,电煤钻不低于0.5 mω。

十六、井下重要电路和重要场所需要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并征求瓦检员的同意(紧急事故不在此限)。

十七、每次送电前应详细检查设备情况,在设备附近20m内,当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送电,送电时应注意各种表计是否正常。

十八、地面设备,未经机电科(队)领导和技术人员许可和没有监护人员时,禁止带电检修作业。

十九、线路发生故障时停电检修,检修人员必须请示调度室同意并亲自到变电所停电,不准电话联系停电,并在开关柜上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送电时必须由停电挂牌者去牌送电。

二十、凡有隔离开关(令克),油开关的线路,停电时,必须先停油开关,后停令克;送电时,先送令克,后送油开关。

二十一、电工应熟悉各种设备有关电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程执行。

第10篇 前进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前进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一、电(风)钻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到工作地点首先必须检查顶板煤帮、支柱是否安全,经确认无片帮冒顶危险隐患,方可进行打眼,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保证在安全状态下作业。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打眼作业,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切断电源,电钻在运转中发现启动困难,开关失灵或有异响以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55℃时,应停止打眼作业。必须找专职修理工来检查处理,不准擅自拆卸电(风)钻。

3、打眼过程中发现眼内涌水,温度骤然突增或下降,瓦斯超限等危险预兆时,应立即停止打眼作业,但不准拔出钎杆。应及时向工长报告情况,听候处理。

4、执行打眼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工作面顶板变化,发现危险时应停止作业进行保安处理,在中厚煤层工作面打眼应时刻注意溜子开动情况,防止被溜子内运送的物料撞伤。在薄煤层工作面打眼应停开溜子。在机组工作面打眼应防止被锚链式钢丝绳弹伤。

5、打眼工应扎好袖口,系好钮扣和毛巾,不准戴帆布手套,防止被钻杆咬住。拿电钻时必须用手提电钻手把,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拉电钻。

6、无水不准打眼,不准干式打眼。

7、每台电(风)钻只准最多2人操作。

8、高、突瓦斯矿井打眼工根据要求应戴自救器。

二、爆破落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药、联炮、放炮工作只准专职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放炮作业。严禁一人联炮,另一人放炮,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完炮后立即加锁。

2、放炮母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长度,并拉够安全距离。

3、控顶距离超过规定,瓦斯超限,支架有折梁断柱,空顶缺柱时禁止放炮,应立即排放瓦斯,修复支架后,才准放炮。

4、必须坚持实行班长、放炮员、瓦检员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必须坚持“一炮三检查”的瓦斯检查制度。

6、采煤工作面,严禁同时使用两台放炮器放炮。严禁反向放炮。

三、人力装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周围支架,顶板情况,对失效和缺少的支架应先更换补齐。顶板破碎时要进行装顶接实,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装煤工作。

2、装煤时人要站在有支柱的地点,遇到须摘掉松动的煤帮和顶煤时,应从上向下进行。在装煤过程中要时刻敲帮问顶注意顶板变化情况。

3、装煤时还要注意采高,防止将支柱挖失脚。放顶炭、剔伞檐、处理顶板浮石,采鼻梁应支好保安棚子管好顶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出危险地点后再进行工作。

4、不得在放顶线以外回收浮煤。机采面跟机清扫浮煤要在临时保安支棚下进行,不准跨骑锚链攉煤。

5、在薄煤层中攉煤要先攉老塘一侧,再攉煤帮一侧。采高超过2m以上的松软煤层,有片帮危险时,应先打好贴帮柱,用板皮背好帮,再进行攉煤。

6、攉煤时发现瞎炮时不准用镐刨,应通知放炮员二次起爆,确认不响后,可用板皮木棒扒出,应由专职放炮员来按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

7、溜子停开时不准攉煤,严禁在溜子上行走。

四、采煤工作面支柱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用手镐或钎子,发现伞檐立即挑下,问顶时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帮,先轻敲,无空响时灾重敲,挑糊顶煤或松动矸石时,对上下人员打好招呼,看好退路,用手镐自上而下,由外往里,轻轻挑下。支柱时必须经常检查注意顶板变化情况,及时处理。

2、顶板破碎或片帮严重地点,必须提前挂梁和架设护帮柱,顶梁上煤壁与护帮柱之间分别铺挂竹笆。

3、工作面顶板有裂缝或断层节理时,不准对着裂缝、断层、节理支柱,必须沿裂缝、断层、节理两旁打戴帽点柱或支横跨裂缝节理棚子。

4、打柱子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在支柱下方可能波及的范围内不准站人,打柱扶棚时,斧子锤头要按紧,脚跟要站稳,在溜子上方作业,眼睛要看准,用力要均匀。

5、随工作面推进要及时支架,工作面折断的支柱要及时更换,放炮蹦倒的棚子要及时扶牢。

6、托伪顶时,部分漏空地点应另补打单柱直至顶板,并将棚顶用旧料或木垛填实背严。

7、不准把工作面的油管、水管、信号线、电缆等设施打在支柱之间。工作面过老巷时要超前使托棚加固,改棚时须先支后回。

8、在倾斜煤层支柱时,各采煤分段在开始工作前后用木柱或木板挡开,根据煤层倾角采用半闸或全闸,防止上部煤矸滚落伤人,倾角超过30°时,工作人员需帮护腿。锯料需在安全地点进行,不准压在溜子上。

9、改换折损严重的支架和处理冒顶时,必须有两人以上配合作业,并设专人观察顶板,冒顶区两断、端必须采取防止冒顶扩大的技术措施,然后由两端扶棚接顶,严禁空顶作业。

10、安全出口经常畅通,出口向外20m保持支架牢固完好,并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堆料整齐,不得影响人行和通风。

11、顺山棚子之间不准加打单腿托板棚子,连锁式走向棚子顶部背严实。

五、回柱放顶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面有空顶时,必须将空顶处柱子补齐

全后,才能回柱,回柱时,人必须站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工作,退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2、用绞车回柱时,每台车应配拴绳工3人,拴绳或解绳时都必须有专人观察监视顶板。拴绳后,人员要撤到斜上方新切顶线以内,站在距钩头不小于5m的安全地点,方可发出信号走钩回柱,回柱钩头上下5m内,不准有人停留。回倒的柱子必须拖到安全地点,待顶压稳定不掉矸时,方可解绳取柱。

3、回柱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使用电铃作信号联系,信号规定“一声停、二声开、三声倒车松绳”。严格执行回铃制度否则不得开车,回柱必须由下往上,由老塘向采面方向逐步进行。当工作面撤面收尾时,应将柱子回到最小空顶距,撤出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再按上述顺序扫塘。

4、绞车走钩回料时,绳道要直,不准蹩勒柱子。两台绞车同时作业时,不准共用一条绳道。拉绳、看导向轮工应在绳方向外侧。经常检查顶板、支杆、安全情况和听清信号,防止挤手,导向轮内侧不准行人。不准坐地作业,不准骑绳作业。上工作面下三角,当班要回齐收到最小空顶距,不准滞后,以免造成瓦斯积聚。

5、回柱与采煤机同时作业时,两者必须错开15m(回料处距机组滚筒距、距离5m以上)。回柱与采煤、支柱同时作业时,两者也须错开15m以上。

6、绞车司机须在护身柱后操作,开车时应注意绞车的稳定性,电机声音,如发现绞车有移动现象,负荷大,声音不正常时立即停车检查。排除隐患。绞车紧绳时,要用铁钩子或板皮进行排绳,不准用手或脚托绳,以免造成咬手咬脚事故。

7、无密集切顶的工作面,回柱前要仔细检查顶板及支柱,不合格的支柱要更换,有推倒支柱的危险地段,应超前钩头15m以外加支杆棚或木垛,严重窜矸地段,应加补挡矸帘。

8、金属支柱采面有托木梁、木垛、支杆柱、支杆棚时,应先回托梁、木垛、支杆柱、支杆棚、锁棚,然后回金属支柱。对托梁,木垛、支杆柱、棚要边支边回。若用绞车回柱,特殊支架要超前回柱15m以上作业,做到先支后回,摩擦式金属支柱必须先落锁后拉柱。

9、绞车回金属柱时,先用s形钩子钩住柱锁,人退到护身柱一侧,然后用1m以上长把尖锤打开水平楔,活柱落下后,拉出柱子。最后,用锤尖打开圆勾出顶梁。活柱不落时,或承受压力大的柱子,不准硬拉,要靠铁柱先打木柱子,再在柱脚顺回柱方向掏沟,然后拉住柱脚回出金属支柱。

10、单体液压支柱采面分段回柱时,段与段之间要用挡矸设施,以免埋住支柱。禁止插花回柱,不得提前摘柱,失效支柱当班运井上修理。

11、回柱绞车距工作面上出口不得小于15m,使用两台绞车时,绞车间隔距离不小于5m,每台绞车必须有单独的信号装置。移动回柱绞车时,要先打好支杆,以防在牵引中撞垮棚子,绞车在尽量靠巷道一侧打紧压柱和斜支杆,找准出绳方向,绳与工作面方向构成的夹角不小于90°。注意保护电缆,看准方向,慢慢牵引。人员要相互配合好,并离开钢丝绳,注意开关和电缆,防止拖出电缆线头。不准站在绞车上操作。

12、绞车司机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各部件,滚筒、闸把、变速箱、油量、型号铃、磁力开关等是否良好。在绞车窝内支架绞车压柱、支杆都安全可靠,并经瓦斯检查员测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能开车,大面积来压威胁安全时,不准开车回拄。待工作面压力稳定并处理安全后再进行工作。拴柱时如顶板有浮矸应先摘除,并打好临时拄子后进行作业。

13、急倾斜工作面钩头拴柱工,拴好柱后,躲入安全地方待回出支柱被拉到安全地点停车后再取料。回摩擦金属支柱时,应拴好柱再落锁,才能开车。回柱时钩头以下和以上15m不准平行作业,并采用人工放顶法(加强切顶密集,用木垛加固采面顶板,切顶线外打眼放炮)落顶。

14、回柱信号工待拴柱工拴好并退到安全地点发粗口令后,才能搭打点开车,打点时应站在钩头上方7m靠

煤帮一方,绞车走钩时要迅速躲入密集后安全地方。

15、看滑轮拉绳工拉绳时,手距滑轮外侧0.5m以上,绳走钩时,人躲入安全地点,在滑轮内侧应打1-2组密集顶子,保护绳内工作人员安全。拉绳看轮时,人应在紧绳方向的外侧,经常观察顶板、支杆的安全情况,听清信号,防止挤手。拉绳时要带手套,不准骑绳作业,补柱时应距钩头15m以上,挪移工作地方时要敲帮问顶,补柱不准用双楔双帽。

六、运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推车时不准用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必须臂向前伸,不准将头伸入花车内,推车行走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前方路线上是否有障碍物,道岔是否搬好。禁止放飞车。要经常以喊号的形式,以示前方行人注意躲避,以免撞伤行人。用两个以上的车同时运料时,行车距离不应小于10m,下坡道不应小于30m,并准备滑杆与木楔控制车速防止跑车。

2、推车过风门时应先向风门里外发出声光信号,或设警戒,放慢车速,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准同时开放,以免漏风,过风门后,;立即将风门关好,由石门内往电车道推运料车时,应经当班机车调度员允许方能通过。

3、二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准盲目乱扔,由垛上取料时,必须先取上面的,禁止抽拿或放垛,以免倒垛砸人。装卸料时应站在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下砸人。

4、不准用电溜子运料或传送料。

5、机械运料要正确无误地掌握好开关电纽。无信号不许开车,信号不清不准开车。斜眼用绞车提料,上下车场必须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设施,上下口之间要用电信号联系。采用内齿轮小绞车在斜巷运料时,要带电松车,制动闸不可放得大松或忽快忽慢,如有刮帮或擦顶现象时应立即停车处理,不准硬撞。在斜眼口装卸时,小绞车制动闸必须放开,防止跑车,用花车或车皮运料时必须用保险绳,严禁任何人员蹬钩。

6、急倾斜煤层分段运料时,各分段都要挡好闸(横挡板)逐段依次往下运,采面存料要横放卡牢,以防滑落伤人,采面不许扔料,要呼应好用人工传递材料。

七、溜煤眼(煤仓)放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不停稳不准摘、挂链。人不得横过车空或站立矿车上。应用小铁钩等在车完全停稳后站在矿车一侧摘挂链。

2、掩车时必须用木楔站在轨道一侧掩车,不准用煤块或石块掩车,更不准迎着矿车掩车。

3、溜煤眼发生堵塞时,应立即通知上口停止继续装煤。并采用长杆站在闸口门一侧捅仓处理,不得站在皮带(溜子)上或矿车内处理,不得将头伸入闸口内观察堵塞情况,原则上不许用放震动炮方法处理堵塞。如确须放震动炮时,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门安全措施。并有生产领导在场指挥。

4、放水煤时不得少于2人,同时禁止其他人员在放煤咀前通过。

第二部分 掘进工种岗位

一、风(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放炮后都必须首先检查工作面迎头有无悬帮悬顶石。找掉应由两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一人找掉石,一人在侧面观察顶板。找掉从有牢固支架的地方开始,先外后里,上山则应由上而下,先顶部后两帮的顺序进行。撬悬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并保持后路畅通无阻。遇到大块悬石用一般方法不能处理时,须先打好临时支柱托住,然后打眼爆破。打眼前做好护身的安全准备工作,以防震动滑落矸石砸伤人员,空棚空柱不安全处不准打眼。

2、打眼、放炮前都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含量,检查风筒距迎头是否符合规定。瓦斯超过安全规程规定和限度时,不准打眼。使用

风钻打眼前,先检查连接胶管是否漏风漏水;用电钻打眼前,先检查电缆,电钻有无破皮漏电,零件是否齐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禁止使用。

3、打眼时领钎人不准戴手套,袖口必须扎紧,开眼时要躲开风钻的正前方,扶机人要站在气腿的一侧,手扶风钻,两腿前后错开,不准骑在气腿上,多台风钻同时作业时,要相互关照。

4、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工作台,不准蹲在支架上打眼,工作台必须牢靠。工作面有瞎炮时,要先处理瞎炮。不准在残眼继续加深钻眼。

5、打眼过程中发现钻头脱落时,必须及时更换,发现钻眼流水突然增大或减少的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查明原因,经安全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打眼工作。

6、在上山打眼,人不要对准眼门,以免钎子断滑下伤人;在下山打眼,应将底部虚矸清除到实底。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炮眼打在老眼上。每打完一个眼,必须将眼内岩粉用压风吹出。钎子拔出后,及时插上木塞,以防岩粉将炮眼堵住。立井打眼时,必须将虚矸清除到实底,并检查井圈背板,顶柱等支护情况,排除不安全隐患后再工作。

7、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边打眼边装炮。不准掏炮底或残眼,防止瞎炮崩人。

8、电钻不准带尾巴线,由电钻接线盒到变压器开关之间不准有机爪子羊尾巴接头。

9、打眼时如遇钻眼内出水、出气、透老空、老塘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眼不准拔钻杆,同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二、装药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放炮保安制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操作。装药前要撤人,检查瓦斯。炮泥要按规程装填,严禁放糊炮和明炮。放炮前要认真检查线路,不准有破皮漏电现象,联炮时不能出现明接头。放炮时要设专人警戒,迎头工作人员全部撤至警戒线以外,先鸣哨后放炮。

2、做炮头要根据迎头使用数量,在顶板支架完好、安全、通风、无电器设备的地方装配。放炮前要认真检查风筒、瓦斯情况,风筒不准脱节破口被挤压现象,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大于5m,瓦斯含量不得超过1%。直线巷道的放炮线必须拉够100m,还应有掩蔽地点,曲线巷道必须拉够75m。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

3、装药、联炮、放炮只准放炮员进行,不准一人联炮另一人放炮。放炮器要加锁,不准找别人代看放炮器。放炮完或没放响须进迎头检查前,应将把手和母线从放炮器上脱开摘下,两根母线拧在一起,把手或钥匙带在身上,不准转交别人。待炮烟吹散,经瓦斯检查员同意进入迎头检查情况。使用迟发雷管的必须在15分钟后才准进入迎头检查。使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炮全部放完后,经检查无瞎炮时才能撤除警戒,恢复迎头工作。如有瞎炮必须按规程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完的瞎炮,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将瞎炮数量、位置、眼深、方向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瞎炮未处理完,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迎头工作。

三、人力装煤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岩时要看清前后,不准同时进行,防止铲或矸石碰人,接近前面打眼支柱人员时,要注意前面工作人员的安全,眼睛要盯着铲走,不能背着矿车装岩。用手抱大块时要注意岩块的完整性,防止破裂折断砸人。

2、下山扒装要先把道卡子上结实,起钩时躲到安全地点。

四、巷道支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1、坚持先检查后工作的敲帮问顶安全工作

制度。检查顶帮及有无瞎炮,确认安全方可工作。

2、挖腿窝时,先看顶帮情况,随时注意躲闪,腿窝挖够深度,腿要立在实底上,砍料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不准脚踏料和用斧子拉料。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后的迎头应采取临时护顶后再支架。

3、在倾角大于35°的巷道架棚时,要搭好牢固的脚手架,棚腿要用批子蹩在已架好的棚腿上或采用其他稳固措施,防止材料下滑伤人。在45°以上倾斜巷道支架要拴好保险带。

4、支设拱形支架时,两边腿要由专人扶住,上梁时,两端与棚腿吻合后各上一个卡缆,检查中腰线正确时,再将卡缆上齐、拧紧,并按规定打好撑子,背实顶帮。

5、支设梯形支架时,要先立稳腿,后上梁,立好的腿要与后边已支好的棚腿用拉条固定。梁与腿接口处必须严密吻合。铁棚要加固好垫子。

6、溜眼支架要认真敲帮问顶,检查后路安全才能作业,溜矸槽距迎头不得超过4m,上口必须钉挡上两根以上的铁梁或圆木,下口与行人侧必须打好斜闸,闸板要牢实,工作面搭工作台时,要用16kg/m的钢轨做梁,上铺75mm厚的木板,要牢实可靠。上下人道(眼)要钉好扶手,必须先用信号联系,人员上下必须面向底梁抓住扶手。信号及扶手必须跟随迎头。在倾斜大于45°的垛眼内作业时,必须配戴保险绳或保险带。

7、架设u形支架,卡缆位置须按设计要求架设,螺栓、螺母必须涂油、上紧。

五、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推拉矿车时要先喊保安口号,在拐弯处推车或矿车掉道时,都要予先发信号,才能过拐弯或处理掉道。矿车掉道时不能站在靠帮或靠车的一边,在推车进行中凡遇到坡度由小变大、接近弯道、接近道岔、接近交叉点、接近风门、两车接近时都应发出警号;推车过风门时,先打开第一道门过后把门关好,再打开第二道门。禁止用车撞风门和两道风门同时敞开。

2、推车行进中要看前顾后,不准低头,不准手扶车沿,手应扶在车沿200mm以下的部位,防止挤手。0

3、一个人不准同时推两个不挂链地矿车,两个人同时向一个方向独自推车时,前后间隔应保持10以上。坡度较大时,间隔应在30以上,坡度12‰时,禁止两车同向前后相继推行。

4、在有坡度的巷道中推车时,严禁蹬车或放飞车。停车时无论坡度大小,待遇停稳后,都必须用木楔楔住,防止车自滑。

5、摘挂钩链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动作要敏捷,防止被子撞、挤伤。

6、推车接近翻煤(矸)地点时,速度在逐渐放慢,车停稳后再翻。翻矸(煤)地点下部应有拦车底保险横木,以免车体掉下去。往回拉车时,腿、脚要躲开车底轮子,防止砸脚。使用平车在倒煤以前,应用一脚蹲住平车尾部再开始倒煤。

六、机电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交接班必须对一切机械电气设备,施工工具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才准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也要做到一丝不苟地检查安全情况,不允许任何设备带病运转。所有防爆设备必须保持防爆性能良好,不准失爆;各传动部分的保护罩要齐全完好。

2、机电设备的安装、电缆的铺设吊挂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停电、停风停运事故的发生,保证风、水管路正常畅通,防止漏风跑水等现象。

3、要严格执行送电

制度,不准带电作业。

4、在倾斜巷道施工时,所有机电设备、工具都要固定牢靠,防止滑动。

七、砌碹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先检查顶帮及通风、瓦斯情况,把工作区域内的电缆(架空线)管路及机电设备掩护好,确认安全后开始作业。空顶不准作业,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架,控制住顶板。砌碹前如需撤除原有支架时必须由外向内进行,并应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撤除临时支架每次不得超过三架,在已撤除支架地点上支上临时支柱,在一架完成前,不得终止工作。

2、砌碹要先砌墙基后砌拱墙,要按中腰线设计规格进行刷帮。砌墙时两帮不得同时刷大,要砌好一帮再刷一帮。砌基碹前必须清理浮矸直至实底,并不得有流水或有害砌筑质量的积水。先拱后墙法施工,每次刷墙不得超过2m,砌拱前空顶部分不得超过1.5m。清理挖底作基础,一次找地基长度不超过5m,作基础时,先铺好一层厚度为50mm砂浆为底灰,然后再码料石。第一行料石必须是长茬。砌墙时,必须挂好立卧线,要平、齐、直,不对逢,上好顶头灰,灰缝要均匀饱满,防止干缝、瞎缝宽缝或重缝。墙后用ф150mm的矸石填实,并随砌随填。料石要冲洗不带泥,必须放平稳,不平时要加好垫石,每砌一行要用大锤压实,要留好长短茬,压茬长度不小于料石长度的1/4。

3、稳碹胎要根据中、腰线,用水平尺找平。先架好拱架再稳拱,拱稳好后再核对中心腰线无误时,两帮打上撑柱。稳碹胎工作由碹茬向里进行。第一拱稳好后再稳第二拱,两拱之间钉上拉条。砌拱要根据高度搭好牢固的工作台或脚手架,台板厚度不得小于75mm,梁要用铁轨或专用梁,梁要卡在梯子上,两端至少要探出200mm。通过车辆的工作台立柱或石垛的最突出部分,距电机车或矿车最突出部分间距,要保持300mm以上。横梁高度要高于电机车或矿车突出部分0.4m以上。工作台下过机车时,上面的人员要下来,躲在安全地点。在砌碹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工作台,防止发生倒塌事故。禁止在工作台台上砸石块,拌灰浆工卸料要轻拿轻放,注意来往行人,防止砸伤自己和别人。往架棚或工作台上送料应随要随递,架棚或工作台不准存料,拌合砂浆砼一次不宜过多,防止硬化失效,拌合应选择在支架完好安全的地方。要注意保护机电设备及管线,不准在轨道上进行拌合灰浆工作。

4、碹拱模板的厚度不小于50mm,全套模板厚度长度必须一致,模板必须随砌随放。砌碹时,要注意料石的正反面,料石必须贴着模板,放平稳。封顶时要选用正料石,并使用封顶板,加好合适的垫石。两边高度要一致,不许有伸出或缩短于砌墙的现象。用瓦刀或手锤砸石片时,不准对着人,砌碹要一次砌齐合龙门,不准中途停工。

5、砌好后48小时,经检查灰缝干后,使可回撤碹拱,回撤由迎头第二拱往外回撤,回撤时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并注意观察拱有无移动现象,如有移动立即停撤。

6、在倾角大于30°的巷道中砌基础时,须分成台阶砌筑,每一台阶长度不小于1m。斜巷中,砌胎应向巷道上方倾斜2°左右,巷道倾角超过25°时,碹胎之间必须支撑拉条。

7、林碹胎间距一般为1m,金属碹胎间距按模板长度与强度确定,以不超过2m为宜,否则中间应加设支撑和拉杆,砌墙模板立柱的间距一般应与碹胎间距一致,立柱下端应立于实底上,相邻两立柱上端应设有水平支撑。碹胎强度应具有不小于3倍的安全系数。在跨度超过4m的巷道中架设碹胎时,碹胎各节点需用螺栓联接,不得用钉子钉接。碹胎架设后必须是一平面,并与碹胎中心线垂直,不得有歪扭现象。木模板拼缝要平整严密,相邻两块模板高低差和隙缝不得超过3mm。每项次支模长度应根据顶板岩层情况确定。在顶压侧压较大的地方,每次砌碹不超过一架,砌墙不超过2m。

8、拱的砌块必须垂直于拱的辐射线。砌拱时禁止料石大头向下,用双层块砌拱时,上下层砌缝隙必须错开,上层不得平砌,拱的前后层砌块必须咬合接茬。封拱时,由两侧拱基向中心对封。最后封顶的砌块必须位于正中,各块料石必须挤紧,禁止干砌料石。

八、锚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采区准备巷道打锚杆眼前要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上班打的锚杆要再把螺母紧一遍。锚杆托板使用时必须配套齐全,不合格的锚杆不能使用,必须经过检查试验,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使用。锚杆的托板要托住笆片压紧岩石,铁板螺母齐全并上紧,不能有松动现象。

2、采区准备巷道的喷浆作业前,先将喷浆

机试运转,看其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各连接部分螺丝松紧情况,检查输料及喷嘴是否畅通。检查时,喷枪口应由专人掌握并指向无人处之下方。喷浆过程中枪口必须由专人掌握,不准撒手丢弃,以免枪口摆动喷伤附近人员。不论机子是否运转,枪口均不得指向有人作业的地方。用塑料软管作输料管时,必须装设接地保护装置,避免电击伤人,喷嘴与被喷面之距离和夹角要适中,一般距离为0.3-0.5m,夹角为75°-85°,喷枪行走路线按作业规程规定之路线行走,但应遵循由下而上,由两帮向巷顶的原则。

3、倾斜井巷喷射前要均匀掌握好水压和水量,尽量做到垂直喷射或下俯仰角10°-15°,严格控制喷射距离,喷射口到喷射机一般保持0.8-1.0m。喷射前先开风后送料,停喷时,先停料后停风和水,风压、水压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4、无论是检查、修理、使用喷射机,都要注意不要把喷射管口对着自己或别人,严防喷射物打伤自己或别人,喷浆人员应戴好防护罩。

九、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小绞车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无片帮冒顶危险,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打牢压柱和支杆或坠绳,绞车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装备牢固,并有完整无损的防护罩。滚筒前边出绳处必须在立柱上用木板钉上遮栏,防止断绳时抽人。绞车道下口要设有躲避硐,硐内禁止存放材料。绞车道及偏口处离道岔下方要设有安全可靠的挡车装置,下山掘进时工作面附近要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在倾斜绞车道装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临时挡车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一个捻旋转距内,断丝数目达到钢丝总数的10%或直径磨损10%时就必须更换。

2、绞车房必须装设灵敏的信号,信号规定为一停、二开、三松,禁止用口号,晃灯或其他地方代替电信号。

3、绞车道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规章制度。用绞车运送煤、矸、材料、设备时都要挂保险绳提升材料和设备时应系牢,防止中途跑料。绞车道上口应有不小于3倍的串车长度的平台,车上来后,先放挡车器后摘钩,防止跑车。绞车道中途需要装卸车时,应按紧闸把,打好临时挡柱,人员站在车的两侧装卸。

4、摘挂钩人员应等车停稳后再进行摘挂钩工作。下口摘挂钩完毕发出信号后,立即躲入躲避硐。不得在道上逗留,绞车道运行时严禁跟车上下人,平巷运输只许跟在车后,不许踏车。

5、绞车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或脚拔动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分。掘上山用绞车运输使用平轮时,平轮柱必须打在实茬上,并有柱窝,迎山有劲,平轮下方要有保险柱,保险柱要求和平轮柱一样,平轮用钢死绳或锚链系牢。

6、绞车道矿车掉道时,应立即停车,将绳绷紧闸牢,由上口先下人进行抬、撬车,如需下把钩人上来帮助抬车时,必须用信号联系好,抬车时先抬上头,抬车人必须站在车的两侧,不许站在车的下方,不许用人靠着车往上拉,处理好掉道后,人员躲到安全地点,再给信号开车。

7、绞车道往下放车时,应带电放车,严禁不带电放车。绞车停止运转时应把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并锁好,绞车不允许拉拖空钩头。

第三部分 原煤生产辅助工种

一、通风及生产工种岗位

(一)巷道修理工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1、修复绞车道时应设警戒,修复工作中绞车停开;修复机车运输道应在修复地段前后20m以远设警戒岗或设置禁止列车通过的信牌;倾斜井巷修复地段上下两端各设临时挡板,防止矸石、料石滚落伤人;在安装有溜子、皮带机及其他设备的巷道中进行修复工作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维修地段前后挂上警戒信号牌并切断电源,做好维修设备的安全措施。

2、在地压较大的地段拆碹要先打好护顶支架,拆碹一次长度不得超过1m。人站在新碹下或控制好顶板的安全地点,用长钎子作业。并有专人观察顶板的情况下工作,拆碹从顶部开始,拆后的顶帮悬露处用短梁插入新碹与前方临时支架间成悬臂梁支护顶帮。短梁直径不小于160mm,长度不短于800mm。顶板破碎时,梁间用背板插严,间距适当缩短,短梁应高于碹顶和在碹帮之外,防止表压下沉,便于重新补砌。进行拆碹与找掉时,人要站在倾斜的上侧,找掉地点禁止从事其他工作。

3、拆碹后若断面规格由于来压而变小需刷大时,尽可能用风镐或手镐作业,如需要打眼放炮时,先敲帮问顶,如遇老眼茬要检查有无残炮。用手镐钢钎打眼时,两人不得站在同侧。炮眼位置、角度、间距、深度由现场班长或技术员根据条件确定,以不蹦坏碹茬,不导致冒顶垮帮,损伤设备为原则。

4、已冒落的地点,经撬落悬顶后,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进入冒落区支设临时护身带帽点柱或探梁支架,然后架设木垛,必须有安全出口退路,有专人观察顶板,木垛接顶处用背板荆笆等材料接实背严,防止煤矸下漏。

5、巷道维修的砌碹工作按掘进部分砌碹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6、在独头巷道中套修或维修整段支架时,必须先供风,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由外往里依次进行。回撤旧支架一次只能一棚,回岩压力较大或底鼓严重,在整段支架套修前必须先进行卧底,如支架损坏严重,整段卧底有危险时,可卧一段套修一段,卧底必须按轨道质量标准铺设轨道。支架背板损坏有塌冒及片帮危险要及时插背板。在20度以上的倾斜巷道维修时,上下两端要设警标,工作地点以下10m处设临时闸板。在有提升绞车的斜巷中维修,坚持停车作业原则。

7、回撤压坏的旧支架前,先检查前后棚子完好情况,后路清理干净,先打上腰柱。设专人监视顶板,有冒落危险时应在新架棚梁顶部向前上方穿插前探梁板,数量根据控顶范围而定,也可在新棚梁上打撞楔托住顶板,再回撤旧支架。在倾斜巷道内回撤支架,人要站在回撤位置的上方安全处,在30度以上的倾斜巷回拆金属支架,要先打防倒临时支撑柱。

8、回撤拱形可缩性金属支架要先松卡缆螺丝,人在卡缆侧方,卡缆对方不准站人,在30度以上斜巷松解卡缆螺丝时要搭临时脚手架,架设新支架时,2人上梁、2人扶腿,与梁扣好后,将两腿卡缆分别套住梁的两端,梁腿搭接长度与卡缆位置必须符合要求,每边的四条螺丝轮流均匀上紧,以免偏斜,螺丝杆要涂上黄油。

9、处理巷道大冒落时,用两根钢钎插入冒落的煤岩堆内,钎子前方用板皮横挡,然后将撞楔砍尖,平面向下,由前方新支架最顶部一侧向上倾斜用锤楔入,随打随用长柄工具撬掉阻碍撞楔前进的大块矸石,也可以用2m长的粗木柱吊在支架上形成吊梁冲击撞楔。撞楔间用板皮或笆片漫严,空隙处用小板插严,搪实。处理冒顶的方法取决于顶板冒落程度和岩石的稳定性,其恢复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放出岩石的冒顶处理方法。即冒顶木垛型处理;带有片帮冒顶木垛形处理;护顶支护法处理;不同形式的木垛支撑法处理;撑柱支护处理;自行充填处理;超前木垛处理;超前插柱处理等8种。另一类是不放出岩石的冒顶处理,即使用护板法及撑板法。两种方法根据现场情况由班长决定。

10、急倾斜立眼维修一般采用木质垛眼,也可采用水泥垛眼。立眼上口的台棚与锁口棚如损坏须先套修,抬棚要穿鞋,并与相邻的支架钉上拉条。必要时抬棚要打托梁,托梁宽于垛眼每侧不小于300mm。立眼上口老垛眼之上,必须重垛一新圈,四角用扒钉钉牢,新圈与抬棚腿之间以木垛背实,拦好上口,防止物料垛落伤人。立眼上下口设置警标,不准上下人员。套修立眼自下而上,立垛下部支护加固,在套修工作地点上方3~5m处打上临时护板。工作地点搭好牢固的脚手架和行人梯子,一次拆除的旧垛盘数不得超过三架,并立即重新垛眼。回岩压力大时,垛盘圆木直径不小于180mm,砍口深度为直径的2/5。下中柱时,必须每隔三架垛盘垫150mm厚木板4块。顶部有塌冒危险时,上梁后面应插前探板梁,梁头要打上超前柱,支撑板梁,每一作业班必须将拆除后的空间垛盘架设完毕,新老垛盘间支撑牢固,立眼长度大于10m以上应分段逐次维修,每段必须设有专门的电话及信号联系系统。

(二)瓦斯检查工作业操作规程

1、瓦检工按规定手续领取瓦斯检定器,使用前应作如下检查:

仪器

清洁,附件齐全;吸收管药品颗粒大小以3~5mm为宜,装量适合,不失效(钠石灰为粉红色,如变为灰白色即失效);按钮灵活,电压符合规定,指针或数字稳定,照明电路畅通,亮度清晰并罩上开关保护套;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一手压扁吸气球压出球内空气,另一手压住球上像皮管,如球不膨胀还原,就证明不漏气;如用手压扁吸气球,另一手压住仪器上瓦斯入口,如吸气球一风钟内不膨胀还原,就证明仪器气密性良好),干涉条纹应清晰,条纹间距符合规定,无歪斜变形;下井后,必须和使用地区温度相接近(相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井底车场或进风石门处)清洗瓦斯室。把干涉条纹中自己选定的一条黑线与分划板上的零位对准,并旋紧保护盖以免零位变动。

2、瓦斯检定器出现故障时不准在井下擅自拆卸,应送井上修理。升井后,应将检定器交通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用光干涉型瓦斯检定器测定ch4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进行。将连接瓦斯入口的像皮管送到预测地点的规定距离内握压吸气球至少不少于6次,到ch4浓度不超过2%的安全地点读数,即为ch4含量值,在将长的附管取下,测定同一地点的混合瓦斯含量,用混合气体减去ch4读数,再乘以0.95,即为co2的实际含量,为使检测数字准确,要求在同一地点检查2~3次。

4、检查地点:回采工作面应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切顶线以里1.2m及工作面风流瓦斯,工作面上隅角,下部溜子尾附近,局部漏顶处以及进、回风道风流瓦斯;掘进面应在迎头、巷道全长的风流和局部漏顶地点、回风流和局扇及其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井下硐室,运输大巷、总回风巷、密闭栅栏外口及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 都要进行巡回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对可能涌出或聚积瓦斯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记录牌”,“瓦斯日志”三对口。

(三)通风安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掏槽或拆除墙垛时,应先敲帮问顶,处理浮石,电缆、风水管、导风筒需要通过风门时需予留孔。拆除墙垛时,须有老工人在场负责安全指导,脚手架要牢固,架上不许放过多的材料。翻修改建风门时,必须拆一道垒一道,防止风流短路或漏风。

2、需要建密闭的地点应先检查瓦斯和供风情况,只有在瓦斯不超限,供风正常,顶板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封闭采空区或火区的密闭应靠近采空区或火区,密闭前后5m巷道棚子必须完整。需要回撤时,前后支架必须完好,否则应先修好或打好托棚。回棚时先挖柱窝,如棚梁打掉有冒顶危险时,应先打托梁或探梁控制住,然后再逐步将闭顶浮石放落,再刷底帮,进行砌筑直至顶部实茬。

3、施工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处理。

4、拆除密闭应先从顶部拆一小孔,或打探眼检查内部情况,如无涌水,无瓦斯喷出等异常状态时,方可拆除。

(四)火区检查工(消、防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下井前认真检查co检定器筒活塞是否严密,不漏气,拉推是否润滑正常,检定管、比色管、校正表为同期生产的或相同批好的检定管应在有效期内。切不可用过期失效的检定管检查。检查温度计是否完好,有无破裂断线等缺陷。

2、测定方法:在欲测地区拉推活塞3~5次,清洗取样筒后,抽取气样迅速将锥形阀杆打到45度关闭位置,锉开检定管两端,其红胶端或低浓度端插入筒胶座,再将阀杆打到垂直位置,按检定管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如果是比色管,则根据变色深浅程度与比色板对照,查表得出co浓度。检查时,如被测气体中co浓度大于检定管的上限,可以稀析气体或缩短送气时间,然后将结果扩大稀析或缩小的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co的真实浓度。如被测气体中co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时,则可增加送气时间,将结果缩小增加时间的倍数,也可用一支检定管测定几次,将结果缩小测定次数。检查时,使用过的检定管如未发生变色,可在当班继续使用,但发现有co时,宜用新检定管再进行观测,以获准确数值。

(五)局部扇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安装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零部件有无缺损。局扇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

的风量,局扇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附近不得有滴水或积水,进风口5m内不得存放设备材料及煤、矸等杂物。局扇应安装稳固,垫高300mm以上,如需吊挂,必须用高强度的多股铁丝绑拴牢固。电缆悬挂好,多余的电缆长度,不准盘堆在地上,可以多走回路或加大悬垂弧度,用木钩挂在邦壁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3m,两根电缆的上下距不小于50mm。胶皮风筒不得与高低压电缆悬挂在同一侧,交叉时电缆须在上方并留200mm以上的间距。电话和信号电缆应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保持0.1m以上的距离。电缆上禁止悬挂任何物件。

2、高沼气和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安装专用变压器,使用专用电缆和专用开关,与采掘分开供电,并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闭锁装置。局扇支转后,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其他设备才能送电。送电后,不许私自开动局扇,必须先检查瓦斯、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co2和ch4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开机送风。如瓦斯超限须按瓦斯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3、使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也不准停风,以免造成瓦斯聚积。有计划停电或检修时,经现场领导人同意采取措施后,局扇司机可以拉开电门停止局扇运转,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检修其他电气设备影响该处局扇运转时,必须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并设置临时栅栏。

4、遇下列情况时,局扇应紧急停车:

①无单相保护装置的局扇,启动时声音突然发生变化转速减慢,发生单相运转时;

②电缆过热或电机有焦臭味时;

③电机发生故障,局扇突然停止运转时。应立即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打好栅栏,打开风门,并向通风负责人、矿调度室报告情况,听候指示,进行处理。

(六)看风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两道风门过人或过车时,不得同时打开,必须保持开一道门,关一道门。以免风流短路。

2、开关风门时,看风门人不得站在风门开向的后边,防止撞伤。

3、主要运输巷道两风门距不少于40m,并保持有一列车的长度,必须有机车减速标志,机车在减速同时,有信号(电铃)通知看风门工。开门后,用绿灯表示可以通过;红灯表示门未打开,不得进入。

4、发现风门包边不严,或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七)风筒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缝补风筒要注意上下线的均匀,不许戴手套,两手距机针必须2寸远,掌握一定转速,以免扎手。用后,做好机器的维护保养。

2、贴补风筒用胶浆采用10#汽油与甲乙胶片8:1的配比方法浸泡而成,或采用生胶浸泡,盛胶器必须保持封闭严密,浸泡成浆状使用。使用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擦干净涂上胶水,凉干后再补,胶接后,用木手锤砸实,确保贴接严密,保证质量。

3、检查风筒吊环是否齐全,缺少的补齐,两端铁圈要缝牢靠,粘修时要保持长度10m,胶皮风筒两端留有250mm长的翻边用量。

4、改做风筒要先用标准尺量好直径尺寸,剪裁时注意平直率,以免改后的风筒粗细不均;做弯头及三通时,各角弯根据设计要求制作,不许直角弯,粘口要均匀,三通规格一般为1.75×0.65m;做过度节一般长度以3m为宜,扩散角为3°-5°;焊风筒圈时,圈要焊接牢固,并砸平调圆。

5、装卸塑料风筒,铁风筒,胶皮风筒时,要注意防止铁丝划手、扎脚事故,回收旧风筒时,要将能修和不能修的逐一挑选分开,按不同规格存放,凉晒冲洗。清扫风筒要戴口罩。工作场所严禁烟火。汽油、胶水隔房单独存放,修理室严禁使用火炉取暖,灭火器材必须齐备。

(八)通风管工安全

第11篇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地质观测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 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 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原始记录必须采用铅笔或碳素钢笔记录,严禁采用圆珠笔记录。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第6条 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

第7条 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8条 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第9条 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10条 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第11条 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五,地质观测

(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12条 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0~0.5米);中厚层(0.5~0.1米);薄层(0.1~0.01米)。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 (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5.5;指甲硬度:2.0~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第13条 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

第14条 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10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二)火成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15条 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

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

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

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

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

(三)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第16条 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第17条 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米 不小于100米;较稳定煤层大于25米不小于50米;不稳定煤层大于10米不小于25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米。

第18条 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第19条 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第20条 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第21条 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厚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积累资料。

第22条 当煤层受古河床冲刷时,应着重观测冲刷带的冲刷标志、延展方向、岩性、宽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质,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的基础资料,并采取定向标本。

第23条 当煤层受褶皱、断层、岩浆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第24条 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生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第25条 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层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杂结构的煤层,对各分层和厚度大于0.05米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层丈量。

第26条 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1.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可丈量煤层的伪厚,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在回采第一分层时必须探煤厚;对于分层开采的特厚煤层,在回采倒数第二分层时必须探煤厚。

第27条 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

1.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图。

2.伪顶、直接顶板的岩性如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置。

第28条 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第29条 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第30条 顺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1)用半圆仪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2)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3)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4)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5)将半圆仪直边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可测出煤层倾角;

(6)顺倾斜方向可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7)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2.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矸或底板面 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倾向的夹角为90°的关系,求出煤层走向。

3.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第31条 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一般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在巷道两帮选同一层面,用绳挂半圆仪并拉平;

(2)用罗盘测出煤层走向;

(3)在与走向垂直的层面上,用半圆仪测出倾角;

(4)按走向与倾向夹角90°的关系,求出倾向。

2.在与岩层走向夹角较小的巷道中观测产状时,可在巷道中间测得两组视倾向、视倾角,也可以在掘进工作面及一帮分别测得视倾角,用作图法间接求出产状。

(五)褶曲的观测、描述

第32条 观测描述的内容:

1.褶曲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

2.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

3.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第33条 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第34条 上、下山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可用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第35条 根据产状和同一层面标高的变化,可确定褶曲的几何尺寸。

(六)节理的观测、描述

第36条 节理的观测、描述内容包括节理位置、岩性层位、产状要素、节理名称、节理面的形状及充填物的性质、含水性及 瓦斯情况,测定单位面积平均节理条数,做素描图等。

第37条 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面测定节理时,首先应测定测区的长、宽,然后按上述内容逐一观测,并填入规定的记录格式内。

(七)断层的观测、描述

第38条 断层的观测、描述内容:

1.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倾伏角。

2.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情况。

3.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及断层的含水性。

4.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

5.判别断层性质。

第39条 断层的观测、描述方法:

1.确定断层位置。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置,并确定出主要断裂面。

2.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断层面产状与岩层产状测量方法相同,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面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面线方向。

3.确定断距。断层落差小于巷道高度时,可在巷道一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据测得的水平断距或铅垂断距,并用换算或图解量的方法 推算其他断距。也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他断距。

4.描述断层。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小断面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等。

5.断层两盘煤层和岩层必须进行详细对比,确定其所属层位。

6.回采工作面的断层应每隔10~30米跟踪观测一次,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八)陷落柱的观测、描述

第40条 陷落柱的观测、描述内容:

1.陷落柱的形状、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与正常煤、岩层的接触关系。

3.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

4.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大小和层位时代。

5.陷落柱周围煤、岩层的产状变化。

6.按观测煤层含水性的内容观测陷落柱的含水性。

六、收尾工作

第41条 观测过程中发现地质变化异常或危及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第42条 及时整理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各种台账、卡片的归档。

第12篇 煤矿斜井提升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斜井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1、检查螺丝,稍子和各结合部,对轮是否松动、损坏、偏斜。

2、检查油量是否充足,作好防尘。

3、检查抱闸是否灵活可靠,间隙适当。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的链条、齿轮、线杆等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铁锁、过卷松绳等是否好使。

6、起动油泵:检查各润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油路是否畅通。

7、推动主铃控制手柄,对磁力站进行一次低压试验,严禁送高压(非低压操作设备不受此限)。

8、按照“电动机运转规程”启动电动机。

9、注意信号、信号不清不准开车,信号具体规定如下:

1停、2开、3回、4上人、5慢下、7事故、5短一长工作完毕。

备注:人车摘挂等其它信号。可由使用单位、机电、运输部门共同规定,列入本规程。

10、开车:提升机起动时,不得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急剧推到全速位置。既使接到快车信号时,也要逐渐推到全速位置。

11、注意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周围温度40℃。

12、注意电动机温度,连室温在内不得超过80℃。

13、注意抱闸是否灵活可靠,当全速运行发生事故时,应紧急停车,自事故地点运行距离,上行不得超过5米,下行不得超过10米。

14、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可靠,按信号指示地点提前减速。

15、注意机械各部震动情况和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16、注意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如发生反圈松动现象,立即停车处理。

17、上行车行至绞车道顶端,下行车下放道终点,如无信号,也要立即停止运转。

18、发现电动机超载,冒火或有烧焦气味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19、发现机械异常振动和响声,蓄电池压力变换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20、全速运行非紧急事故情况下,不得使用保险闸。

21、下行车时,必须送电运行。

22、除停车场外,中途停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松闸。

23、按照“电动机运转规程”停止电动机运转。

24、停车先慢旋闸,再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推到停止位置。

25、切断电源,停止运转。

26、停机后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13篇 煤矿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清理绞车附近各种杂物,检查压戗柱或地锚、地脚螺丝是否牢固可靠。

2、检查各部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可靠;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各部位油量是否合适;绕绳是否整齐有序。

3、全部检查完毕,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启动。

二、运行中:

1、信号不清,超挂车数,严禁开车。

2、集中精力,观察绞车运转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3、严禁同时闸紧制动闸和离合器闸、断电松车、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传动部分。

三、停车:

1、带载停车时,司机不得离开绞车。

2、因故紧急停车时,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停车停电。故障排除前严禁动车。

3、司机离开绞车后,必须停电闭锁。

第14篇 煤矿电气试验操作安全规程

煤矿电气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2条 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6条 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0%以下。

第7条 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8条 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慢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9条 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0条 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第11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操作准备

第12条 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13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4条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正常操作

第15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

内进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挂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作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脂。

12、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3、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16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

5、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6、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7、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8、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9、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10、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网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1、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2、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7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事项。如有变更情况,要与司机交待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后,才能进行测试。

5、矿井提升绞车动态测试紧急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当钢丝绳符合要求后,绞车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6、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起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机在轻载状态启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机负载。

收尾工作

第18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19条 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员,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15篇 非煤矿山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泵前首先将泵内空气放净,灌好引水,再行启动。当合闸后,如果电机不起动,并发出响声时,应马上拉下开关,二次推上启动,如果仍不转动,则需检查修理,启动时要单手侧面操作。

二、电动机启动后,要将排水闸门缓慢打开,不准在排水阀关闭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三、在正常运行中的水泵因故停车都必须先关闭水闸门,然后再切断电源。

四、电机运转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10%,经常检查电机是否有局部发热现象。

五、工作场所要有充足的照明,必须有备用电石灯或手电筒,以防停电后便于处理事故。

六、初次投入使用的水泵,在全速运转几分钟后,须停车检查电机和泵体以及各部件情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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