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是一种常见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工厂、仓库、码头等地,用于提升和搬运重物。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每次使用前必须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丝绳、吊钩、刹车系统等关键部件的完好性。
2. 操作准备:确保电源线无破损,接地良好,操作开关灵活可靠。
3. 负载测试:在正式作业前,进行空载和轻载试运行,确认设备正常。
4. 起吊作业:遵循“慢速起吊,稳定下降”的原则,避免快速升降导致的危险。
5. 重量限制:不超过电动葫芦的最大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6. 操作方式:保持操作者与重物的安全距离,禁止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
7. 应急措施: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操作,断开电源,并报告维修。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减少因误操作引发的事故。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有序。严格执行规程,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资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1. 操作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使用过程中,注意观察电动葫芦的工作状态,如听到异常声音或感觉振动过大,应立即停机检查。
3. 起吊重物时,应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防止物品坠落。
4. 在更换钢丝绳或配件时,务必断电并挂上“正在维修”的警示牌。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 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等,应停止户外电动葫芦的操作。
7. 停止作业后,将葫芦降至最低位置,切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一位操作员的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只有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才能确保电动葫芦的高效、安全运行。
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2篇 电动葫芦工热力运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第3篇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电动葫芦操作工作业。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_lda5t电动葫芦。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动葫芦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长期停运的起动设备,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则禁止任何作业。
3、操作工必须熟悉起重通用及专用指挥信号。
4、操作电动葫芦时,严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5、禁止突然拉紧钢丝绳吊起重物,以防冲击拉断钢丝绳。
6、绝对禁止卷筒上钢丝绳全部下降后起吊物体。
7、作业场地光线必须良好,操作工应站在能够全面观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业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并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排除故障。
9、吊运作业时,吊载附近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不允许吊载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10、电动葫芦操作工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工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2)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四、操作准备
1、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2、电动葫芦工作业前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3、对长期停用的电动葫芦重新使用时,应进行试车,确定无异常时才可使用。
4、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无异物或障碍物。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动作方向一致。
6、检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适有效、制动可靠灵敏。
7、检查吊钩、滑轮组或吊装钢丝绳完好。
8、检查被吊物是否超载,吊钩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顺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接到开始吊运指挥信号——检查吊运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启动按钮——缓慢将被吊物吊运到位——检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稳固——按下停止按钮——将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运作业:
(1)看到指挥预备信号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业准备。
(2)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将吊钩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适高度处,等捆绑好后,听指挥吊运。
(3)操作电动葫芦时,应缓慢、匀速位移;起吊时,先将钢丝绳缓慢拉紧,慢慢吊离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进行起升吊运。
(4)被吊物运到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安全。将手柄控制开关打到“off”位置,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2、对电动葫芦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检查轨道运行范围内没有障碍物。
3)吊装钩及滑轮组完好。
4)吊装钢丝绳无损坏。
5)马达及附件性能良好,连接件牢固可靠,转动件转动灵活。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吊运作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2)电工葫芦的日常维护内容:
1)吊装钢丝绳要定期更换新绳。
2)滑动轴承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
3)定期检查电机、制动装置。
七、特殊操作
吊运作业中出现故障操作:
1、吊运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先停止吊运作业,然后切断总电源。
2、与维修人员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汇报值班队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电动葫芦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待清楚。
第4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担任。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工作中,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关闭,切断电源。
第5篇 电动葫芦的使用及维护的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6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7篇 搅拌站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楼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稳住重心。吊重行走时,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若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0 每月润滑保养钢丝绳2次,润滑前先用钢丝刷子刷去钢丝绳上的污物并用煤油清洗,然后用加热到80°c以上的润滑油蘸浸钢丝绳,使润滑油浸到绳芯。
11 钢丝绳的报废更换标准按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执行。
第8篇 电动葫芦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保证小车走轮边缘与工字钢脚宽之间每边有3-5毫米的间隙。
3.钢丝绳在一节长度内折断有达19根应立即更换。
一、 工字钢轨与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接地线,葫芦上任何一点的回路电阻不得大于4欧。
二、 各润滑部位要有足够的润滑剂。
三、 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四、 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五、 不允许同时按两个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方向运转的控制按钮。
六、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变形。
七、 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号、手势,听从指挥,没有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八、 不能擅离岗位,特别是在挂钩上有重物时。
九、 上班时间不能与他人闲聊。
第9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10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11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12篇 微型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的微型电动葫芦再发货箱中均包含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说明书。
2.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3.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时(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时使用!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
5.微型电动葫芦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过程的不稳定性。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引被吊物体。
7.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载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的下方。
第13篇 电动葫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操作位置的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和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 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尽头或两个葫芦之间必须减速运行。
7、宣告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必须灵活可靠。
8、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14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15篇 群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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