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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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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市场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该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组长,商业贸易科、资产管理科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和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办、县消防大队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相关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县美饰家建材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重点包括:
1.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全面提升美饰家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2009年5月)。
5月份制定*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贸易局网点建设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6-8月)。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办、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要求该市场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整治期间,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县经贸局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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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2009年3月3日至4月2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2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文体局和县工商局负责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面清理盘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2009年3月13日至2009年3月31日)。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安监、工商、文体等部门参与,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验收(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4日)。2009年4月8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4月20日市上统一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安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安监、公安、工商、文体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加强部署、检查和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明确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扩大排查整治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整治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姑息。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督促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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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xxx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xxx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公司火灾防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公司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公司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具体目标
以xxx公司的构筑物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点场所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风险。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制定方案,细化明确任务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公司安委会将结合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一并开展核查。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房屋建筑。要强化公司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范在各个楼层显著位置配足手提式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确保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各中心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中心站、养护和机电管养单位。要重点对施工现场、驻地的电气火灾防范进行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搭设的宿舍、办公用房、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装配式临时设施应分开设置。(各中心站、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日常管养单位的养护工区及服务区。重点加强对养护机电等日常管养的长大养护、广东火电及即将接手的路路通等公司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对服务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的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和路政大队负责实施)
(四)其他方面。一是配合路段涉及肇庆各县市区交警和消防部门实施隐患清零行动。配合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三茂铁路鼎湖重合段、我司各路段沿线涉及的桥下空间被非法圈占和养护工区服务区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二是严查违章搭建。严查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心站、路政大队、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逐级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单位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约谈提示。公司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发生火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自查。各单位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单位不存在消防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四)实行清单治理。2020年6月底前,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20年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公司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公司安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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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消防支队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指导适日;十进行督查,有力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市的全面、深入、细矽开展切实增强了我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下一步,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将及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各乒位的自查整改情况,深入开展逐一的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仁的单位,要依法给子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声今限期整改对寸年√专项整治结束时遗留隐患,特别是2001/寄省级甘办隐患和2,j‘)2呼年省安委会通报的隐患,要跟踪监督,加大整改打度,彻底齐全整改。对申报或普查发现的单位要逐一登记,切实掌握有关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建立相应的台帐。验收结束后,消防支队将及时呈请市政府召开总结督查会,随后将按计划进行联合执法。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将进一步强化指导职能,对各行业土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将专项整治作引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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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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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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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16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16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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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广大业主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全市所有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以防止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市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验收工作。
组长:范寿柏
副组长:张子恢顾兮翱
成员: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顾兮翱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中惠商城、*太阳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塑料化工市场有限公司、*市江南五金机电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贸易中心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小河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
整治重点包括:
1.擅自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市场连在一起的;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2.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面从事经营、停放车辆的;
3.市场未按原消防设计擅自增加经营摊位的;经营户擅自超摊位经营的;
4.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5.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排烟口、消火栓、喷淋头、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等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
6.在疏散通道、前室、楼梯、安全出口、窗户等部位堆放物品、设置栅栏灯影响在、疏散的;
7.室外广告牌影响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8.电器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使用电热器具的;
9.在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10.在非化工专业市场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市场无专门的管理机构的,市场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管理,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时间步骤
市场的整治从5月20日至6月19日,按宣传发动、整治实施、集中执法、督察验收4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3日)。
召开有全区相关部门和所有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以区安委会名义印发《市场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告知书》、《市场消防安全公告》,逐一下发到各市场和所有经营户,并在所有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市场要召开所有业主和经营户大会,讲明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以及不整改火灾隐患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部门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
(二)整治实施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
对于市消防联席会议交办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市场,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力量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对于其他市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整治。各市场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先行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本阶段内整改完毕;对于公安消防部门已责令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集中执法阶段(6月1日至6月19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开展执法,认真查处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加强协调配合,做到该关停的关停,增强骨质合力和治理效果。
(四)督察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19日)。
根据专项治理情况,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市场进行逐一验收,验收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镇、街道的市场进行复核验收,复核的重点放在前期交办的市场,并对其他市场进行抽查,凡整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职责分工
1.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对市消防联席会议交办的市场隐患进行跟踪督察;对无管理单位的市场,要协调相关部门、街道成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加强市场的管理;
2.区安监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区城管局对市场周围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要责令拆除,对停在市场周边的违章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
4.区工商分局对超范围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和超面积经营的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其他部门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通报给工商机关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区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损坏、挪用、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对市场和负有责任的经营户一律从重处罚款处罚;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各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执行;对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的,除处罚款外,一律予以拘留;对不服从管理,阻挠、妨碍、抗拒消防执法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拘留。同时要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6.各市场必须依法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市场保安部门要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按要求建立档案。市场应标定周边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登高场地,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占用。大型市场应配备轻型消防执勤巡逻车。
7.区监察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定稳定环境为出发点,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督查,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和拒不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场所,宣传媒体要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市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好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3.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联席会议的要求,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执法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认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做到火灾隐患的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确实消除火灾隐患。
4.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根据《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进标准化管理,完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推动各市场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完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增强其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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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
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
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
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
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
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
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
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表时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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