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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国庆*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县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整治时间
20**年7月1日—10月10日。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工行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要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要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
(二)烟花爆竹
1.整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不完善问题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仓库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整治企业的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危险品储存仓库的标志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是否与经审批的图纸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位个人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志是否规范、完整,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国家标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3.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问题
企业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切实可行。
(三)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集中整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2.公路运营。一是要加强桥梁隧道管理。建立桥梁责任制体系,明确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完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
三、四类桥梁要确定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出现的危险桥梁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看护,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养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认真分析公路的技术状况对行车带来的影响,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设施的安全水平。
3.道路运输。一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鼓励引导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安检人员及安检设备配备到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三是运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划分符合营运要求。四是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五是加强个体车站和个体运输车辆管理。各乡镇政府及运管部门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四)消防
1.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是否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的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2.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
(1)建筑情况: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具备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场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灭火器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4)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3.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
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4.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三种或三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业)。重点对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歌厅、洗浴、美容美发、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
5.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
(五)建筑施工
一是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该进行专家论证而不经过论证的,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进行现场演练的。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六是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七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八是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六)特种设备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特种设备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驻厂监督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杜绝“三违”(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现象。三是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加大车用气瓶、冶金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七)农业机械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八)学校
1.消防: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交通: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高校自有班车、中小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建筑物:全部拆除d级危房,及时加固检修b、c级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5.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样、入库索证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
(九)水利
一是加强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严防挎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治理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
(十)城市基础设施
一是城市燃气、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是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三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标准、规范。四是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除以上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外,县气象局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检查范围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改(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求严格实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将自查自改情况按照隶属和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
(二)自查自改督导检查(9月1日至9月10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自查自改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整治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五是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六、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辖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质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供销社、文化局、工促局、气象局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督查工作。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供电公司、县属重点企业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系统企业内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新晨
(三)县安委办负责全县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详细的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和部门督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检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百分之百)。
(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做到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国*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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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成立本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监察委、区农委、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工商**分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供电分公司、各镇、街道和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同时,成立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进本区环保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总体要求:根据中央七部门总体部署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对前四年专项行动清理整顿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环保专项行动与淘汰劣势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工作相结合,与《**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深入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整治范围:
宝钢水库与陈行水库保护范围。按取水口上游不小于3000米,下游不小于2000米的河道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2000米的范围进行检查。
整治要求:
1、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规定,对保护范围区内新、改、扩建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建设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2、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必须要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负责饮用水源地内除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执法检查。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整治范围:
**工业园区、**城市工业园区、罗店工业区、杨行工业区、月浦工业区、顾村工业区、吴淞工业区。
整治要求: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
3、对未按规定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擅自带负荷运行或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治。
4、对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在**年6月底前污水纳管处理率达不到60%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职责分工:
1、各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面梳理园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将梳理结果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环保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竣工验收办理情况,确定现场检查的项目清单,并进行现场检查。
(三)深入开展荻泾流域违法企业整治
整治范围:
荻泾流域影响农作物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具体是将水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荻泾罗店段、罗泾段的违法排污企业。
整治要求:
1、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对荻泾流域影响农作物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要制订切实有效的调整方案与整改措施。
2、对违法排污企业,要扩大征收排污费面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征全排污费和给予高额行政处罚。
3、将违法排污企业列入挂牌督办名单。
4、将违法排污企业列入夏季高峰限电名单,促进企业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
5、实施种子场河附近禽畜牧场规模化调整或治理工作。
职责分工:
1、罗店、罗泾两镇负责制订调整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2、区环保局负责排污费征收与行政处罚。
3、区经委负责梳理该流域“两高一低”企业名单,并会同**供电分公司安排企业夏季让电。
4、区农委实施种子场河附近禽畜牧场规模化调整或治理工作。
(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清查和群众投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
1、清查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实施化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工作
整治范围:
饮用水源地沿岸化工企业,重点是罗店、大场两镇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
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组织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对未建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的,要停产整治;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申报登记和专项调查结果为基础,针对申报复核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排查,消除环境隐患。
(2)积极深入开展罗店、大场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的结构调整工作。
(3)切实将夏季矛盾突出的大场南大路沿线市属化工企业列入夏季让电名单。
(4)加大罗店、大场化工企业结构调整的督办力度,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调整工作。
职责分工:
(1)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环保局对辖区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2)罗店、大场两镇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的结构调整工作。
(3)区经委会同**供电分公司将南大路沿线矛盾激烈的富国公司、南大公司、市皮革厂、市红光皮革厂安排整个夏季让电,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2、清查医疗废物流失环境安全隐患
整治范围:
本区范围内主要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
整治要求:
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送交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职责分工:
(1)区卫生局按照《**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重点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监管,有条不紊地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全市集中化处置体系。
(2)区环保局按照《关于实施<**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对医疗废物的交接、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管。
3、集中整治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整治范围:
根据沪联办〔**年〕**号、环发〔**〕33号文和沪环保办〔**〕88号文的要求,梳理筛选出的近年来发生的群众、越级上访、重复案件和“夏令热线”中的疑难案件。
整治要求:
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化解措施和整治对策;并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措施落实。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会同各镇、街道、工业区管委会具体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街道、工业区管委会要制定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和各自辖区的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明确污染减排项目与措施;牵头协调解决辖区内影响群众健康的环保突出问题;督促辖区内黑色企业制订消黑计划,明确消黑措施和时间节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区发展改革委、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安全监督、环保部门联合做好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监察部门要加强督办力度,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工商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区水务局要牵头细化和深化城镇污水截污纳管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纳管目标;区建设交通委要做好内河码头作业区域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区城管大队要做好堆场、码头、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司法行政部门要配合主管部门加大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内容。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责任追究要到位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实行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查办一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环保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动态报告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定期和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每周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挂牌督办名单、重点行业整治情况在收到正式文件后2周内报送;陈行水库、宝钢水库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收到正式文件后1个月内报送;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医疗废物流失环境安全隐患以及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于11月5日前报送;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上述信息报送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每周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
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根据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在今年8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区环保局。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
1、自查(8月16日-9月)。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违法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应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对去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
2、抽查和重点检查(9-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今年的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水源保护区及典型案件。
区监察委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监督工作进展,加强重点项目督查。
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本区抽查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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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
省农机专委会在省政府安委会下发工作方案以后,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省农机系统实际,2019年12月18日,了《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农机发〔2019〕6号),对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集中整治的总体要求、重点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本市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2019年12月19日,省农机专委会在平邑县召开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各市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及省农机监理站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专门对全省农机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清除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9年12月30日下午,副省长于国安同志主持召开省海洋渔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会议,对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紧,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地要开展好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抓好重点时段的农机安全生产整治,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抓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突出元旦、春节等假期期间和春运等重点时段的农机安全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检查督导、执法监管、安全宣传教育等,确保农机行业安全。
二是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省农机专委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疫情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采取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鲁安农机发〔2020〕2号),对疫情防控和春耕期间的农机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开展机具维修保养知识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机具检修视频指导等,让机手在家中做好学习和机具维修保养工作。同时,动员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机手等配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利用大功率植保机械、无人喷药机等各类农机具参与村居街道卫生防疫消毒工作,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
三、持续抓好变型拖拉机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下发了《关于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0〕1号),深入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要全面完成省内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重点对存量变型拖拉机和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深挖细查,确保本省区域内应清尽清。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度,严厉打击脱检未检、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行为,全力消除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要求各市每季度上报排查台账、问题清单、处置台账、联合执法台账、照片和总结报告等材料,并根据材料及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市进行量化打分。制定《2020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量化计分表(变拖整治)》,明确打分细则。专门组织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督导组,对潍坊、滨州等地进行了专项督导。对未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滨州,督导小组认真听取滨州市工作总结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截至目前,全省变型拖拉机共核查出62439台,清理整治变型拖拉机台61713台,清理整治率98.84%,滨州市整治完成率97.12%,省内整治完成率99.21%。
四、抓好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
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制度,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举办了全省农机事故统计人员培训班和全省农机事故处理师资培训班以及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学员的业务技能,为全面做好农机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认真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汇总报送事故报表。
五、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好线上农机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线上活动,在山东农机化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致全省农机手朋友的一封信》。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和辅导交流。积极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整治行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各地积极利用农机挂牌办证、年检和驾驶人员证件考试、审验等时机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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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按照《武强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学校校舍、教学设施、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专项整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 长: 于晓芳
副组长: 苑明伟
组 员: 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以强化学校内部自查整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线路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严禁师生违章使用电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
3、“三防”设置。
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情况,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 。
学校已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内重点部位均已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学校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门卫室有相关职责,门卫对临时人员出入校门登记。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有无裸线情况;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学校周边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上下学是有交警执勤,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
c、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课间安全。
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杜绝踩踏伤亡事故。
8.校园欺凌防治。各年级组成立专门机构,班主任时刻关注班级中的弱势学生,建立防欺凌安全机制,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定期检查,做到“安全防范进校园”。
9.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教学实验室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
从即日起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大排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校成立大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对全校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安全隐患较大、急需治理的,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 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度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三)督导检查。 结合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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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xxx电〔xxxx〕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地区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机械、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燃气燃油等重点行业领域。其中,湘潭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等重点;雨湖区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家俱生产、消防等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巩固鹤岭地区打非成果;湘乡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重点,同时要巩固非法加油站整治成果;韶山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岳塘区要突出非法经营燃油、非法挖山采砂、消防等重点。其他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明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9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煤矿违规使用非安标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未按规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组织生产;
15、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6、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7、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8、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9、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各地要把打非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并延伸到村(社区),各地要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与村(社区)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同时要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摸底排查的责任,确保摸底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分别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及重大隐患台帐,确保打非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同时建立动态台账,做到每月上报一次。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乡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各级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 回头看,重点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强化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化打非治违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相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同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县、县领导联乡、乡领导联村三级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市安委会成立9个联点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及大中型企业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联点督导,实行包干负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联点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强化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责任与经费保障,坚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厉处罚问责。县、乡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警示约谈和事前问责;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打非责任不落实的,坚决按照国办发〔xxxx〕2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的严格考核扣分。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二根据安字【xxxx】7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行动范围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我局xxx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xxx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五、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xxx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xxx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六、行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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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20*年“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为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管理范畴,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方案.范.文.库''''整理~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监督定期记录日常@方案.范.文.库''''整理~安全、稳定工作。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1、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依据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上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继续完善本系统各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快新制定预案的审核、工作。2、加快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督促、组织学校等基层单位,本着简便、实用、易操作的原则,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预案制定工作中的空白点。3、积极组织和参加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实战性强、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专业演练。加强对演练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与较大规模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及时发现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重点检查排除隐患1、重点检查内容:(1)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餐厅、实验楼、图书馆、教室、教学楼、礼堂、体育场馆、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学生聚集区域和要害部门;(2)消防安全;(3)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4)交通安全;(5)放假前开展的安全、健康和法制教育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6)假期学校的值班、值宿、巡逻等安全保卫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7)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8)保持联系畅通以及学校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2、具体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2)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问题;(3)d级危房使用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校舍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可能受到塌方等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4)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5)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6)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7)日常@方案.范.文.库''''整理~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8)节假日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制定落实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通过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渗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全体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特别是在开学初、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要专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迎您采,集下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安全自救自护演练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分管的学校、幼儿园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其中包括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保障其知情权。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学校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对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五)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以及影响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隐患,及时报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摸清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数量,统筹兼顾做好与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工作。(六)依法维护校园稳定要始终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处理好群众初信初访,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如果出现上访事件,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合理的诉求,一定要依据有关规定尽快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析工作;对个别违反《条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2月22日—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落实。并加强监控。第二阶段(5月1日—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2、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快除险加固近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3、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5、以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夏季易引发的流行病为重点排查对象。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测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检查、抽查,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严格管理健康证,保证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对夏季流行病、常见病,要长期监控、随时抽查,及时处置。6、“奥运会”期间,重点强化学校稳定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理。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把影响学校稳定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做好假日前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2、对学校要害位置,学生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假期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第四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针对冬季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以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发生安全事故。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列泄漏、防煤气中毒及道路防滑等措施。2、认真检修供热系统,重点排查锅炉房及供热管道,确保供热质量与供热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3、定期维护和监测校车、通勤车,禁止使用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汽车。严格审查驾驶员具备的合法资质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联系交通等部门疏导好放学高峰期校门拥堵人员、车辆。4、认真总结一年来隐患排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两方面排查治理及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度,使全市教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专项行动中,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学校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彻底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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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发〔2019〕xx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9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担任组长,xx任副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在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
(二)开展宣传活动。
邀请相关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施救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结合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转、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消防、道路交通、校车、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燃气网点、森林防火、水库防汛、电力、生物环保油、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清除事故苗头。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行动、有效果。活动期间,要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部署。
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全镇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要在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重要环节上早谋划、早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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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整治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2013年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深化12项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的违法行为。以月饼、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类及肉制品行为。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领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行为。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销售者,以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废弃肉类及肉制品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的期限为9月1日起到10月8日,具体工作中,要完成“八个一”的工作。
(一)走访排查一次。依托基层网络,以村、社区协管员为组长,网格员为组员的排查小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公共安监科。各相关科室、站所互相配合深入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二)分析梳理一次。各单位按照分段监管原则,深入分析梳理本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报相关监管部门。
(三)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上报区相关监管部门列出名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联合执法一次。组织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单位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执法,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各单位以“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违法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按照《关于做好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司法移送的通知》文件要求,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六)集中宣传一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村(社区)、小区、企业led电子显示屏以及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结合各村、社区排查上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
(八)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各单位在集中行动期间,要紧紧抓住食品安全人大专题询问会议上的有关问题和此次排查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整治的基础上,探索监管规律,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冠俊担任组长,郑望汉任副组长,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监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员钱立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开展大整治,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违法违纪打击力度。各执法部门要注重违法线索收集,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样、检验鉴定等调查取证工作,严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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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针对当前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农资产品等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以及制售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取缔一批工业产品制假窝点(责任单位:食品科)吊销一批不能持续保持必备条件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标质科、食品科);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稽查队);查处并移送一批安全类产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责任单位:监督科、稽查队);曝光一批制据点制劣企业黑名单(责任单位:法规科)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责任单位:标质科);宣传一批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典型(责任单位:法规科)。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向社会各界展现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能力,树立产品的形象,切实维护产品质量信誉,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及食品加工机械和设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用具、农资及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絮用纤维制品,压力容器,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重点环节:生产加工源头、仓储和经营性使用环节。
重点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集贸市场周边地区,区域性、集群性、辐射面广、质量问题比较多的地区。其中,蓝山的地条钢,祁阳、宁远、蓝山的烟花爆竹均为省局挂牌整治的重点。
三、工作任务
1、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加强对食品生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县城以下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2、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家用电器等类涉及人体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用具、农资及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3、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供给高校新生的床上用品,救灾抢险、扶贫济困和集团购买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以及再加工纤维等重点产品,围绕寄宿制高校宿舍、医院等集团购买单位、向高校或民政部门供货的企业等重点单位,围绕以往生产劣质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制品等重点区域或场所,严厉打击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集团购买者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以及再加工纤维中流入禁用原料、加工中脱色漂白、不按规定标注警示语或其化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行为。
4、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领域、企业、设备的治理力度。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逐一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查封或没收,对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严肃查处。
5、区域性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一是集中整治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二是集中整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三是集中整治敏感、易出问题产品生产、加工集中的区域,以彻底解决制售假冒伪劣建法行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目标,以区域整治为抓手,组织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实现长治久安,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发展。
6、扶优扶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扶优扶强工作,做到打扶结合,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企业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湖南名牌等名优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对于这些企业要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主动帮助这些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并适时组织名优产品质量展示报道,引导社会消费。
四、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行动由市局负责统一组织,各县局负责落实。市局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吴启旺局长任组长、贺建民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王新民副局长、高守凯副局长和李红兵副局长任副组长,监督科、食安科、特设科、法规科、标质科、计量科、计财科、办公室、市局稽查支队、市直相关技术机构的主要负责为成员。
领导小我责统筹安排和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科。监督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材料汇总、与省局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事宜的衔接,负责消费品等工作产品质量安全、絮用纤维制品客观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验收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公告,负责执法打假的管理和指导,配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食安科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验收,配合作好相应宣传工作;特种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和验收,配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法规科负责集中行动的整体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和执法打假的法律咨询服务;计财科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经费保障;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整治行动的信息采集、汇总、使用及后勤保障工作;市稽查支队负责全市大要案的查处和市局打假宣传的配合工作;市直相关技术机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阶段的样品检测和技术支撑。各县局要按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机构,搞好集中整治行劝的组织领导。
五、实施步骤
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历时五个月,十二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上旬)。市局按照省局会议精神和总体方案要求,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同时,各县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市局相关科室按照总体方案分工要求,尽快拿出五个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行动阶段(月中旬至月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实施,县局具体执行的要求,上下结合,统一联动,认真抓好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掀起打假治劣新高潮。市局适时将派出督导工作组下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市局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全市集中整治情况调度会,全面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下一步工作思路。调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县局执行市局各有关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地下一阶段的实施意见;二是各县局的在地方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宣传部署情况;三是各县局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可供省局和市政府参考使用的具有较高价值的信息。
第三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月初至月底)。按照各有关方案分工要求,市局相关科室结合市局督导工作安排,密切与各督导小组的工作联系,统筹安排并协调全市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各自负责的专项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防止集中整治工作走过场。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月初至月中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局市局将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县避要通报批评。各县局还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组织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并将集中整治情况和各个专项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于月日前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县局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督促落实。要尽快按照市局总体要求,拿出切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安,进一步明确本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及本地集中活动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同时,要将整个活动方案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改革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尽快适应重心下移和前移的工作方式,敢于开创工作新思路、新局面。二个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针对个案,要实施精准打击,个个击破;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的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三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止制假违法行为。五要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各县要根据本县质检机构的承检能力针对重点产品,突出安全类指标,加大抽查的覆盖面、频次和比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抽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3、搞好宣传,服务大局。集中整治阶段的宣传由市局统一组织策划,全市一盘棋,一个声音。坚持“长流水、不断线”的宣传方式,每月市内各大媒体要有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服务企业、打假治劣的身影和声音,要通过举办新闻会、典型案例的曝光、重要问题的深度报道、名优产品展示等形式,把“做”与“说”进行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消费,鼓励先进,展现质监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各县局也要按照市局统一宣传方案要求,在当地媒体进行有效宣传。在整个集中整治阶段,每月市局稽查队和每个县局要提供-个窝点,供市局领导带队打假和宣传使用,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不能讲价钱,要服从和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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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县on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 月3 日开始至12 月10 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 月3 日至7 月5 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6 日至7 月31 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10 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 月11 日至12 月10 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 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 日、17 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 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 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2012.7.5
**县on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才 院 长
副组长:李玉耀 副院长
成 员:杨在山 副院长
潘洪友 副院长
刘洪奎 副院长
高乐宝 副院长
刘 霞 副院长
周兴家 工会主席
秦东礼 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 财务科长
徐晓宁 妇科主任
葛胜仁 保卫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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