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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88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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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县区域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优良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和布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多种所有制机构并存的新格局,合理竞争,共同发展,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全县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设置原则

1、公平性原则。从我县医疗供需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镇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障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公有制为主体原则。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原则。国家和集体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3、有序竞争原则。有序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促进各类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平等竞争和发展。

4、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按其功能、任务和规模不同实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原则。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分流就医层次,引导卫生资源向基层和社区流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全面、优质、高效和集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6、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三、区域基本概况和居民健康水平

*县位于杭州湾北岸的杭嘉湖平原,东南濒临杭州湾,北距上海、西距杭州均在100公里左右,沪杭东西大道及在建的杭浦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贯通本县,交通十分便捷。全县陆地面积53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7.9平方公里;至20*年底县域户籍人口为36.43万人,外来人口约9万人;全县下辖8个建制镇、2个区,104个行政村,24个居民委员会。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53.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42元。

2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6.87‰,自然增长率为-0.9‰,死亡率为6.*‰,平均期望寿命75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婴儿死亡率7.*‰;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报告法定传染病(甲乙类)11种,传染病发病率为393/10万。

居民疾病谱情况:传染性疾病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上升,城镇居民死亡谱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其他疾病。

四、现有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机构:截止20*年底,全县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50家,其中县级综合性医院2家,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95家,厂校医务室20家,综合门诊部3家,武原镇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核电系统对内医疗服务的职工医院及卫生所3家,其它医疗机构6家。

2、床位:据20*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有床位1133张,其中卫生系统县级医疗机构共计730张,乡镇卫生院394张。全县每千人床位数为3.1张。

3、卫生技术人员:截止20*年年底,全县共有注册的执业医师560人,执业助理医师174人,注册执业护士4*人。全县千人医生数2.01人,千人护士数1.11人。全县共有注册乡村医生341人。

4、医疗设备及服务情况:截止20*年末,县卫生系统,国有净资产达2.72亿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设在县城武原镇,均拥有全身螺旋ct、大型x线诊断机、彩色b超等先进医疗设备。*县人民医院作为县域范围内实力最强的综合性医院,能够开展脑外科、胸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显微外科、烧伤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传染科、妇科、产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各类业务,一般疾病均可在本县境内得到有效治疗。县中医院经过10多年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以中医为特色、中西医结合的二甲等中医医院。县沈荡医院设在沈荡镇,该院为综合性医院,承担着本县域西北片城乡居民的医疗任务。其他各镇卫生院均有b超、x线诊断机、生化仪、尿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能开展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儿科、中医科、妇保及儿保、传染病管理、地方病防治等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以及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爱国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等职能。县妇幼保健院设在武原镇,担负全县孕产妇管理及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助产及妇科病治疗,同时对县内其他医疗机构中的妇幼卫生工作承担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任务。

5、服务量:20*年,全县卫生系统业务总量达2.13亿元,全年门急诊163.27万人次,各医院累计收治住院病人共22768人,住院床日共194986天,平均住院:县级医院9.22天,卫生院5.45天。病床使用率:县级医院68.68%,卫生院21.62%。病床周转次数:县级27.46次,卫生院14.33次。

五、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规划与要求

(一)医疗机构分类与分级

设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性质、服务及经营目的划分为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三类管理。

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设置的各级医疗机构,经医院等级评审达到相应级别的,分别确定为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标准设置的为其他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

1、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设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沈荡医院;8个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设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行政村原则上每村设1个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城镇原则上以1个社区或居委会为单位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县120急救中心和县中心血库仍挂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急救科作为120急救中心的补充,承担相应的医疗救治任务。拟设立*县精神病医院,挂靠在县级综合性医院。

(2)、规模:①*县人民医院拟由二级综合性医院向三级综合性医院发展,床位规划增至600张;②*县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床位控制在250张。③*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床位控制在90张。④*县沈荡医院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建设,床位控制在200张。⑤镇卫生院按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不再向医院规模发展,设观察床位20张。其中通元、西塘桥(开发区)按中心卫生院标准进行建设,医疗用房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左右,医疗床位控制在20-75张。⑥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用房建筑面积在60-150平方米,较大的村可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3)、功能:(1)县级综合性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主要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院前和院内急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承担政府要求完成的其他指令性医疗保障以及医疗救治任务。县中医院以突出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治疗为重点,兼顾其他。(2)县妇幼保健院主要承担全县妇幼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参加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工作。(3)各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卫生院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为主,为所在集镇及农村社区居民综合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同时配合和协助卫生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相关的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所在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承担并完成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学校、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企事业单位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所(医务室)的设置,按500名以上职工可设置一家。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和一定规模的幼儿园、敬老院(老年公寓)可设置内部医务室。医务室承担本单位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不对社会开放。

3、社会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1)民营医院设置: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医疗服务质量高、富有竞争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以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需求。2010年前原则上在大桥新区规划设置1-2所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2)门诊部:武原镇已设平安门诊部、二三门诊部,暂不设置新的门诊部。

(3)诊所:开放中医诊所、口腔诊所、医学美容诊所。设置区域为县城建成区内,新桥路以东、河滨路以南、百尺路以西、海丰路以北范围。新设诊所与已设置医疗机构相隔道路距离500米以上。

(三)、医疗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指标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变化,根据《*县区域卫生规划》,我县的医疗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指标为:到“十一五”期末每千人床位数3.5张,每千人医生数2人以上,每千人护士数2人。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根据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在医疗机构审批过程中做好指导帮助工作,把好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关,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设置规划进行设置审批。在执业验收中,除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验收外,还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技能的现场考核。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和各质控中心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质控监督检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严格把好准入关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切实保障人民利益。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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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贫困地区孕产妇女和儿童健康水平的落实状况,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关单位参加1998年5月由世界银行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的卫生ix项目妇幼卫生子项目研讨会,确定新疆等五个省区为世界卫ix项目妇幼卫生子项目省区之一。

和田县被自治区确定为24个实施该项目县之一,在和田县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了由卫生;妇幼保健;计委;财政;扶贫办;妇联;民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省地项目办指导下,由于各项目单位协调配合,经过10年的精心组织艰苦努力,使孕产妇死亡率从1999年的287.81/10万死亡率以下降到2009年的17.2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999年的71.68‰,下降到2009年的25.59‰,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基本达到项目计划要求。

1998年和田县被列为 “世界银行贷款的妇幼子项目”县之一,1999年6月正式开始实施。项目实施10年来,紧紧围绕项目的12个领域开展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项目工作的重点。10年来,我县加强了降低两个死亡率重点干预措施,从人才培训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村医转变职能,努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等工作,使妇幼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的提供和利用能力得到提高,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功能得到了改善,同时项目还将直接为特困人口提供最基本的妇幼服务,改善影响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的客观和主观因数,促使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县妇幼保健所和乡(镇)卫生院妇儿保科的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对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的实施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1运作方法

1.1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妇幼保健所为主要成员,民政局,财政局,计委,扶贫办,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卫九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生局局长担任主任,建立了由妇幼保健所,县医院等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了卫九项目技术指导组和危重症孕产妇及危重症儿童抢救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1.2稳定妇幼队伍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均配备了1―4名妇幼专干,216个行政村都配备了村医或妇幼保健人员,从而保证了妇幼卫生队伍的相对稳定,使妇幼保健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1.3村妇幼保健人员转变职能从1999年6月起各行政村卫生室逐步陪齐女村医,同时转变她们的工作职能,从单一打针买药,转变到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和转诊等工作,并配备了听诊器,血压计,皮尺,体温计,新生儿访视称等基本用具。

1.4注重业务培训县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通过自治区培训后,作为全县项目的师资队伍,负责培训乡(镇)妇幼保健专干和产儿科医生,妇幼专干负责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项目实施10年来全县有56人参加县级以上6----12个月的临床进修,培训,举办乡级培训班5人次|年,在做好技术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发怔,县,乡两级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人员通过考核和考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

1.5强化保健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县开展了孕产妇系统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5岁以下儿童4病防治管理,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使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2成效

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得到提高,基本达到项目计划要求。(见表1 )

表1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妇幼卫生指标

项目指标|年份 1999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09

孕产妇死亡(|10万) 287.81 279.54 255.87 125.86 60.61 50.85 17.2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1.68 66.52 75.61 42.37 37.17 25.59 29.81

婴儿死亡率(‰) 51.3 42.73 59.76 37.76 32.73 23.56 26.19

新生儿死率(‰) 33.95 23.93 26.56 27.27 26.26 16.27 20.16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80.85 73.68 85.5 89.01 74.59 78.53 83.6

住院分娩率(%) 6.84 10.18 30.7 40 83.92 91.51 95.7

高危住院分娩率(%) 46.2 47.5 68 90.54 99.56 100 100

4个月母乳喂养率(%) 100 100 100 100 99.95 99.16 100

3计划

和田县在实施卫九项目妇幼子项目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狠抓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使全县各有关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指标逐年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解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达到了项目总体要求,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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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各位领导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3年,地处镇下集141号,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720平方米(400平方米属危房)。全县共有县、乡医疗单位2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所,县级医疗单位3家,疾控中心、妇幼站、新合办、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红十字会办公室各一个。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20个,村妇幼保健员217人,乡妇幼专干20个。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21478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育龄妇女(15岁—49岁)74233人,已婚妇女数98927人。县妇幼站现有职工12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3名、员士级2名、后勤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妇科光热复合治疗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制氧机、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听力筛查仪、多功能产床等。设有儿保、妇保、婚检、放射、检验、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科室。

近年来,妇幼保健站共实施了“爱幼中心”项目、国家“npa”项目、“农村接生员培训”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恒天然乡村健康项目等七个项目,各类项目的实施使妇幼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县妇幼保健站紧紧抓住项目的实施,围绕“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根本目的,加强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死亡监测,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8%,比的90.6%提升8.4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3/10万,比的131.3/10万下降99.17/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5%,比的42.34%上升51.41%;住院分娩率达94.3%,比的55.1%上升3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7‰,比的58.3‰降低了46.83‰;婴儿死亡率11.45‰,比的46.7‰下降35.2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实施承诺管理。先后制定了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在的基础上下降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消毒接生率≥96%,产前检查覆盖率≥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96%。同时,调整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组成人员,并于4月份召开了工作会议,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县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孕产妇摸底登记。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摸清了孕产妇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孕妇和计划外怀孕妇女进行了摸底登记,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农村住院产妇得到了全面救助。继续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和项目补助经费“垫付”制,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标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剖宫产元/人、平产800元/人;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平产600元/人。通过限价接生,实现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低收费,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截至现在,全县产妇3132人,住院分娩2959人,补助产妇2390人(其中:剖宫产、残疾救助107),救助率80.8%,救助资金92.51万元。(剖宫产、残疾人救助55650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先后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项目办举办的培训班,选派县、乡两级妇产科人员2名到省级医院进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累计参加533人次,县乡级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各乡镇坚持例会培训制度,每两月举办一次村级保健人员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4期80班次,共培训868人次。所有培训均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学员有笔记,教员有记录,班后有问卷。五是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利时机,从房屋、设备、人员等方面对全县产科建设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及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重点管理和加强。各医疗单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县、乡两级急救网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筛查、接转诊、信息反馈及管理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00%。继续推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 功率为100%;六是进一步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了高危妊娠筛查、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100%;七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检查结果给予全县反馈和通报。去年共下乡监督指导4次,乡妇幼人员共下村监督指导120次。八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康教育。根据项目要求,我们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先后制作广告牌2块,电视宣传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4种1万余份,刷写了36条永久性标语,办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9期、黑板报6期。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与计生密切配合,继续强化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9%以上,知识知晓率达76%以上。全县共计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7332瓶,叶酸投服3349人,叶酸服用率达到89.2%,叶酸服用依从2431人,依从率达到72.6%。随访人次数2425人,知晓人数1908人,知晓率为91.3%。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

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我县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部集中到妇幼站统一采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血片质量。全县活产数31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2926人,筛查率达93.24%,筛查出1例笨丙酮尿症患儿,患病率为0.034%;听力筛查2894人,筛查率92.22%,未检出有听力障碍患儿。

二是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应查3502人,实查264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75.11%;检出疾病人数75人次,疾病检出率2.84%,其中:乙肝45人,性病4人,严重遗传病2例,提出暂缓结婚医学意见6人,对检出疾病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婚前医学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均进行了有关婚姻保健知识、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发放叶酸投服知识要点、准妈妈须知、中医药孕产妇保健等宣传资料。

2、“三网”监测和信息统计。根据《“三网”监测方案》,我县对各乡镇妇幼专干举办了妇幼信息培训两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规范的上报“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卫生报表,对上报的妇幼卫生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防止漏报和错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出生上报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相关登记,统一了全县各类基层妇幼卫生相关登记的表卡,规范了信息资料的管理;三是制定了妇幼专干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乡镇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县、乡两级妇幼专干例会制度和以会代训制度,不断提高我县妇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报表。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今年,我们与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内容的咨询工作。累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30次,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5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横幅36条,制作广告牌16块,电视宣传8次,办宣传栏5期、黑板报5期,刷写永久性标语16条。并对每个作新筛的新生儿发印有生“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宝宝服一套,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县产妇总数为3132人,活产数为3138人,产前检查3125人,产前检查率99.65%,住院分娩2959人,住院分娩率94.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04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103人,产后访视率98.9%,孕产妇系统管理3103人,管理率98.9%,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

5、儿童保健工作及托幼机构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1478人,保健管理20948人,保健管理率97.5%。5岁以下儿童14244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保健管理7573人,保健管理率95.67%。活产数313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5‰,其中婴儿死亡率11.2‰,新生儿死亡率10.8‰。按照《托幼园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29所幼儿园的2835名幼儿全部进行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肝功和血色素化验。检出龋齿1705人,沙眼874例。

6、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在每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每月3-5日确定为计划免疫工作日,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8%。

7、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孕产妇和新生死亡评审工作。去年七月份举行了一次全县助产人员技术比武大赛,评选出两个岗位能手。每季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情况都进行一次评审,去年共开展死亡评审四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8、强化督导,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年,我们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六轮督导检查,乡对村督导累计96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入户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组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动员住院分娩、叶酸投服随访、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危孕产妇筛查动态管理、畅通“绿色”急救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导过程中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给予纠正。同时,对妇幼专干、村保健员所负责的乡、村孕情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随访。针对产科出血、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等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问题,我们结合“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妇幼人员63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县、乡级妇幼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

三、社区卫生工作

根据《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国家规范,县妇幼保健站设立清源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共规范化建档7691份,建档率100%;0-36个月婴幼儿健康管理364人,管理率达100%,孕产妇保健管理74人,管理率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686人,管理率达88.3%,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共338人,管理率达93.5%。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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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认真抓好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今年省、市安排我区的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2个:月峰卫生院改扩建938m2、保和卫生院扩建622m2,总投资90余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按质完成,4月19日,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区卫生局按会议精神,紧抓工程进度,注重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财务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月峰、保和卫生院项目建设已于5月份破土动工,计划11月份竣工验收,12月份投入使用。

(二)认真组织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区2006年乡村卫技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计划在5月20日—12月31日举办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急诊急救医生培训班、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内(儿)、外、妇产科医生进修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培训班,乡村医生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班。(三)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健康行”活动。按照区人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4月中旬~5月份配合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全区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5~6月份开展了《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实施情况综合调查及全区农村健康教育集中宣传。同时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疾病控制工作

(一)加强疾病控制基础工作。上半年对全区防疫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结核病、霍乱、人禽流感等专项业务培训。建立了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机制。贮备了一定数量的消毒药械、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等物资。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演练。

(二)加强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一是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霍乱等重点传染病防治责任状》,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区重点传染病防治会议2次,举办了5期传染病防治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医院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的督查,严格“专人、专簿、专室、专设施”的要求和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是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1—6月份共完成了内外环境监测530份。疫情网络报告不断完善,疫情报告率大幅度提高,上半年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共报告法定乙类传染病(无甲类传染病报告)1063例,发病率为342.9/10万。4月28日,**镇报告发生疑似甲肝疫情,接到报告后,防控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个案调查、消毒、监测、采血等工作,全力以赴控制甲肝,截止6月1日止,共开展流调人数146人,采血样757人份,免费注射甲肝疫苗1396人份,丙球3974人份,确诊甲肝病例76例,均治愈出院,甲肝暴发疫情得到成功控制,现**镇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三)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一是成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对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规范管理,实行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了常规疫苗的预防接种,积极推广使用新疫苗。二是加强对全区计免工作的督导和检查,4月份组织3支计划免疫督导队对全区14个乡镇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督查。三是2005年以后出生的儿童及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卡证补建、“五苗”查漏补种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上半年完成计划免疫接种人数卡介苗1634针次,糖丸疫苗4573人次,百白破疫苗4694针次,麻疹疫苗1837针次,乙肝疫苗4450针次。“五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

(四)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一是印发了《**区200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上半年对全区14个乡镇卫生院、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结核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了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网络直报培训。1-6月份结核病转诊率得到显著提高,门诊总人数达340人,确诊肺结核初治涂阳病人87人,涂阴24人;复治涂阳6人。辖区医院网报192人,转诊到位106人。二是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组织医务人员到华塘镇、保和乡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0份,张贴宣传标语20条,宣传画56张。

(五)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hiv/aids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完成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653份,阳性5份。指导市三医院建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今年2月16日启动的国家美沙酮替代治疗点已有214人接受治疗。同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开展街头咨询4次,展出大幅展板130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张,悬挂大型公益广告2处,免费发放安全套1.5万只。

(六)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工作。上半年完成从业人员、学生、招工体检2952人次,查出“五病”150人,办理健康证2734人。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监测检验,上半年共完成食品检验35份,结核痰检400人份、阳性93人,碘盐监测288份,水质检测17份,餐具消毒监测268份、合格202份,公共场所消毒监测151份、合格148份。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制定了《**区2006年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达标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正在加紧进行,市三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医院、石盖塘医院、永春卫生院、万华岩镇卫生院等已开始进行产房改造,保和卫生院、月峰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动工兴建。产科器械采取填平补齐的方法,除项目配套外,另制定了配套计划。同时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剖宫产准入。给所有产科人员和妇幼专干发放了《产科十八项应知应会技术》,并于4月中旬和6月底组织了两次产科知识培训。

(二)加强乡镇妇幼卫生工作督导考核。一是实行量化考核,将妇幼工作具体指标加以量化,以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妇幼专干的报酬。二是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的督导力度。上半年分别于元月上旬和3月下旬组织了两次全面督导。走访了34个村,产妇131人,儿童192人。

(三)加强孕产妇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上半年全区共出生活产1547人,产妇1546人,系统管理142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97%。住院分娩1460人,住院分娩率94.43%,筛选了高危孕妇193人,全部进行了系统管理。全区3岁以下儿童10053人,系统管理9250人,系统管理率为92.01%。婴儿死亡21人,婴儿死亡率13.57‰。

(四)、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一是继续实行限价接生,普及住院分娩,实行了孕产妇平产住院分娩最高限价,区级医院750元,乡级医院450元。二是加大了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上半年共救助4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00%。三是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各乡镇均建立了高危登记册和高危转诊登记本,高危孕妇一律建双卡,专案管理,并实行分级转诊制度,上半年共下村面访高危孕产妇22人,保障了高危孕妇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管理。一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准入制度不断加强,逐步取消家庭接生,严格母婴技术服务准入和剖宫产准入制度,严格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执法。卫生局组织卫监所、妇幼院在今年上半年检查医疗保健机构46家,处理非法开展人流、接生的医疗机构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立案6起,较好地净化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两纲”中期评估。制定了《**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与健康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有计划地开展了孕产妇死亡及婴幼儿死亡分析、围产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急救通道的完善、两个系统管理、计划免疫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三是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制定了《**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将新筛工作列入了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医疗单位出生的新生儿接受筛查率达80%以上。同时加大推广妇女孕期增补斯利安预防神经管畸形科技成果力度,上半年在乡镇卫生院推广普及斯利安400余瓶,各乡镇妇女孕前增补斯利安达40%。:

四、卫生监督工作

(一)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对辖区20所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豆奶厂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将学校周边餐饮店整顿工作纳入了食品卫生整治工作的重点,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2人次,检查饮、副食店30家,取缔无证饮食店及摊贩8家,有效规范了学校周边餐饮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程序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验证工作。新办(核)卫生许可证406家。对7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关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共罚款14100元。三是加强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共对182家餐饮店、超市、副食店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暂扣保健食品25盒,糖精钠20公斤,没收销毁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约50kg。“五·一”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92人次,检查饮、副食店113家,对龙女温泉、万华岩、仰天湖风景区及周边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了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四是大力开展各种专项行动。(1)联合市卫生监督所于1月10日对下湄桥市场8家搭棚式小餐饮店进行了卫生专项整治,并对这8家小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2)2月10日至12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期间,对负责接待的迎宾馆的饮食安全、住宿卫生进行了全程卫生监督检查,确保了代表团120名代表的饮食安全和住宿卫生。(3)在**甲肝防治期间,加强了**镇食品卫生监督检查,4月26日至5月底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5人次,出动车辆31次,对**的饮食店、副食店等165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共检查400余次,书写监督意见书170份。责令“三八”冰室停止制冰活动,责令**大市场内16家卤菜凉菜摊、5家米粉摊停止经营活动,责令**中学二食堂、豆奶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13家诊所实行跟踪监督。(4)加强高考考点的卫生监督工作。6月1日~6月8日派出4名卫生监督员驻**市五中考点,对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实行24小时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对五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2家,警告并限期改正3家,取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5个,收缴不符合卫生的食品约20公斤,确保了高考期间五中考点未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五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出动卫生监督员42人次,对3家水厂的水源防护设施、水质消毒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厂提出了整改意见。六是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72人次,对31家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店、超市、药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处了9家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单位。

(二)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医疗市场整顿。半年来,卫生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0余家,均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共立案27起,当场行政处罚13起,罚款3万元,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6个,收缴药品、药械15箱120kg,较好地规范我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服务环境。二是加强了打击“两非”专项执法检查。4月份深入全区14个乡镇,对区属医疗机构进行计生专项检查,书写监督意见书14份。6月份组织人员协同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40家,收缴了一批节育环,产包、人流药品,责令违法单位停止非法诊疗活动,并协同计生部门对违法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立案金额10万元。

五、医政工作

一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上半年来,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各医疗单位与科室、科室与医护人员层层签订了医疗质量与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医疗质量与安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5月22日,我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得到市医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性评估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上半年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医疗争议2起,向**市医学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5起。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卫生技术人员聘任、评先、晋升、执业再注册四挂钩的精神,推动全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区卫生局提供了“好医生”、“双卫网”、“医教在线”等多个远程医学教育学习平台。

三是积极开展了无偿献血工作。元月1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无偿献血动员大会。元月20日、6月9日,全区共有118名健康适龄公民捐献血液47200毫升。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表彰会上,我区获得“2003~2005年无偿献血先进区”。

六、安全生产、计生综治工作

年初,卫生局与各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计生综治、禁止“两非”行为目标管理责任状,每个季度对各单位进行督查,上半年无违反责任状的现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计生综治工作态势平稳。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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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到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l/3。

(二)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到底,将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4;

2、杜绝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4、消毒接生率100%;

5、孕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5%;

6、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率≥95%、考核合格率≥90%。

二、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全县9个乡镇。

三、项目内容

(一)人员培训

1、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施项目的意义、目标、各级管理职责、项目任务及实施要求、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监督与协调、转诊急救系统建设与规范等。

2、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新生儿窒息预防与复苏;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措施;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知识和要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健康教育技巧、妇幼信息收集与管理等。

3、乡村医生、保健员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批开展,内容包括项目意义和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知识等。

(二)健康教育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每个孕产妇住院分娩。

2、充分利用婚检与孕期检查这一平台,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举办“孕妇学校”,有计划地进行健康教育知识的传播。

3、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中,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

4、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利用集会开展健康咨询,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5、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及宣传单、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健知识,形成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抢救中心

建立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村级负责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负责正常产处理,提高对危重症的识别和急救能力,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县孕产妇抢救中心设在晋中二院和县人民医院,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抢救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参与,组成得力的急救组,并向基层卫生机构和群众公布急救电话。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抢救中心要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运转通畅,形成上下贯通、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四)孕产妇死亡评审

对本年度发生的孕产妇死亡病例随时进行评审,并将孕产妇死亡病例、相关调查表、评审个案分析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组、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主要职责是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负责项目的设备订购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的执行、监督、指导、评估及总结。

相关部门在实施“降消”项目中的职责分工是: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牵头及救助资金管理、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县、乡级产科能力建设,确保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和正常运转,加强项目管理和业务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监管工作;民政局负责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保证贫困孕产妇能住院分娩;人口和计生局利用基层网络做好育龄妇女和孕产妇的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卫生系统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妇联、工会、妇儿工委负责组织乡镇妇女干部培训、孕妇和育龄妇女的健康教育;广电中心做好宣传报道,传播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能力。

3、技术指导组。成立由卫生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活动内容制定指导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技术推广;进行项目活动业务指导、监督、评估、总结。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组建以乡、村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为主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孕产妇急救的支持组织,并做好培训和服务。

(二)项目经费、设备管理

根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节约使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项目领导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不得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项目配备的设备,有专人负责,并保持良好功能状态。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配套资金。

五、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随时接受省、市级检查指导。县级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监督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使用和建档情况;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运转、急救情况等;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考核与评估

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单位(项目办)工作、经费使用、人员培训、设备使用与管理、健康教育、贫困救助、孕产妇危急症急救中心运转、项目督导、项目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按村级、乡镇级、县级开展阶段性小结和年度自我评估。

六、项目实施策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降消”项目工作与贯彻《母婴保健法》以及“两纲”目标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政府及部门目标管理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各项措施,促进“两纲”目标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级、各部门在实施“降消”项目中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档案,加强信息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在项目实施中所分工的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每一项工作都要按照项目要求,有完整的记录、数据、资料统计(包括图片、现场照片),形成规范的档案,并妥善管理保存。各乡镇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及时向县“降消”办公室报告相关的记录、数据、资料、统计等信息,对不按时上报的乡镇要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产科建设

加强县、乡产科建设,改善孕产妇住院分娩条件,创造安全温馨的住院分娩环境。加强县、乡产科人员助产和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依法对助产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实行持证上岗。

(五)提高保健工作质量,强化服务能力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认真开展孕妇的保健咨询指导,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能力;大力推行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建立健全产科组织机构和急救制度,提高抢救能力和水平,有效地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六)加强督导,落实任务

县项目领导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要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实施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项目工作进度

(一)5月下旬,项目正式启动,由县项目领导组组长和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签订项目责任书,全面启动项目工作。

(二)6月份组织第一期培训班,对项目领导组、各乡镇相关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管理培训,对医疗机构产科人员和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技术集中培训;7月份组织第二期培训班,各级医疗机构对产科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强化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县妇幼院协助乡镇对村级进行强化培训。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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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㈠县卫生局负责培训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㈡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督查组负责项目培训和专项技术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指导。

㈢乡镇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相关人员的培训,全面深入学习项目相关文件,理解项目内涵,强化对孕产妇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产科技术服务水平,从而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推进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培训具体要求达到以下指标:

㈠县、乡、村三级项目管理及业务人员降消知识培训率达100%;

㈡村干部、孕产妇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

㈢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员业务知识掌握率达90%以上,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培训对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办公室、村孕产妇转运小组全体成员,项目技术指导组、督导组、专家组全体成员。

四、培训内容

㈠管理知识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联配合。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意义、项目实施及各执行单位职责与管理、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健康教育方法、孕产妇急救系统建立与运行。

㈡业务知识:充分利用省卫生厅派驻我县项目专家的技术资源,重点加强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骨干的业务培训。

1、县级师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项目培训的目的、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服务技术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人员进修: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于2008年12月以前选派3名产科医生、助产人员在市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产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进修时间每人不少于4个月,通过努力,争取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全部送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轮训一遍,使之成为全县业务骨干和专家。

3、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产科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产科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科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轮训一遍。扎实做好乡镇产科队伍建设工作。

4、乡村医生、保健人员培训: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妇幼保健院指导,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保健人员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全面掌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

五、培训方式

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选派进修、蹲点指导、现场督查等多种形式,完成项目培训各项工作目标。

六、培训要求

㈠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行政管理培训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第二阶段:对县乡村三级产科人员分批进行业务培训。县级产科业务人员进修在12月前完成,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轮训;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培训按宜昌市卫生局的培训工作安排进行;村级保健人员的培训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妇幼保健院指导,10月30号以前全部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项目评审监督工作,针对管理及产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适时进行强化培训。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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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组织

1、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聘用质控员

县级质控员:*

乡镇街道质控员: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专职妇、儿保医师。

二、建立质量检查制度

1、利用例会相互交流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2、每季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三、质控内容

1、对妇幼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

2、各类报表、卡册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来源真实性检查(包括原始报表与电脑报表核对)。

四、质控范围

1、每季对直属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质量控制。

2、每季至少对1/4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重点进行质量控制。

3、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管辖的全部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

五、质量检查方法

1、数据资料检查:包括自查、互查、抽查等。

(1)村或乡工作人员填写原始资料后,应认真核对,进行自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保证数据资料表卡的完整性及正确性。

(2)镇、街道卫生院每月组织村保健员或计生妇女干部对活产数、儿童出生登记、花名册、死亡报告卡、孕产妇、育龄妇女死亡情况进行相互督查。

(3)直属医疗单位每月上报妇女儿童出生、死亡等各类信息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

(4)市妇保院每月收集属地综合医院的活产数、围产儿死亡数、出生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利用每月妇幼例会,与乡镇妇幼人员相互核对、完善报表内容。

2、漏报调查:组织质控组有关成员开展,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座谈会、走访农户、查医疗机构原始记录及有关部门登记表册。

县级:每季随机抽取1/4个乡镇或街道,对出生、活产数、儿童、育龄妇女、孕产妇死亡进行专项漏报调查。对公安、计划生育、防疫、民政(火葬场)、各级医院儿童诊室、病案、儿科住院部、外科、骨伤科、icu病房、妇产科等部门进行数据核对。

乡级:每季随机抽取2个村核对出生、活产数、儿童、育龄妇女、孕产妇死亡数据。

村级:查原始资料、开座谈会、走访农户核对资料。

六、质量控制报告内容和时间

乡镇(街道)和村级(居委会)进行质控调查的各级相关数据的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的报表,于每季的后一个月的9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其它各级质控数据及报告自行存档。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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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建设,有效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发展

郏县卫生局高度重视保健网络建设工作,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均成立有相应组织,县卫生局成立有社保科,县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妇幼保健科。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努力,相互协作,领导监督,职责明确,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发展。

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根据国家《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标准》相关要求,政府针对条件差、底子薄、人员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妇幼保健体系的建设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协调解决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要求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我县现有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院一所,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保健业务用房面积3000平米,设立了妇幼保健科和妇幼信息统计科,足额配备专人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达到了妇幼保健机构、人员、职能、房屋、经费“五到位”。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编制要求配备人员,进行岗位设置,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分片包村,保障了妇幼卫生服务的开展和妇幼信息的准确收集。377个行政村村卫生室也配齐了专兼职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相关服务和保健指导。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

强化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各级职能,提高整体素质

县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网络的“网顶”,其主要职责:①承担对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督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②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县卫生局制定规划并牵头实施。③负责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知识。④按时召开乡级妇幼工作例会,完成全县妇幼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⑤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郏县妇幼保健卫生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理论和岗位培训。⑥帮助乡镇卫生院产科助产技术的提高,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⑦组织开展全县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⑧负责监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得到执行情况和托幼机构的保健指导监督工作。

乡镇卫生院是网络的“枢纽”,主要职责:①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并按照县卫生局及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和健康教育工作。②负责辖区内妇幼信息收集、填报工作。③及时参加县级妇幼工作例会,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会议。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乡镇卫生院产科技术服务标准和乡级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指征。⑤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完成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

村卫生室发挥“网底”保障作用,主要职责:①做好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动员、随访工作。②建立本行政村妇幼保健基本卡册,做好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通过各级职能的发挥,提高了全县整体素质。

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郏县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各级从事妇幼保健工作机构、人员、房屋、设备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在做好传统项目的同时开展适合妇幼保健机构的新技术,同时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网络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利用三级网络的优势,资源共享,带动县、乡、村共同发展[1]。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妇幼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妇幼骨干“走出去”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将知名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学术讲座接受新知识。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对乡、村两级人员的培训,采取了“两个重点五个方式”,即妇幼卫生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两个重点,临床进修、实践操作、适宜技术培训班、以会代训、书面考核五个方式对全县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郏县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提高了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待遇,乡镇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等改善了工作环境,从而保证了妇幼队伍的稳定性。

规范网络督导考核管理工作,确保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正常运行

郏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院联合成立了督导组,制定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工作督导方案和考评细则,实行县对乡,乡对村两种督导形式,每月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和377个村卫生室至少督导一次,每次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并把问题改进情况作为下次督导的重点内容。同时为了提高督导质量,要求督导组成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举办的相关学习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带动全县妇幼保健人员共同提高。近两年郏县卫生局非常重视妇幼保健工作,把妇幼保健工作列为卫生系统年度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按照考评细则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量化考核一次,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前3名在推进会上介绍经验作典型发言,后3名查找问题作表态发言,并且把考核评比结果直接与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挂钩。乡镇卫生院也采取相同方法对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评比,由此整个系统形成了明争暗赛、你追我赶的良好发展局面,确保了妇幼保健三级网络良好运行状态,有效地推动了郏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健全三级保健网络,提高妇幼保健质量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网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政府对妇幼卫生的投入、网络的科学管理、思想观念的转变等等随着社会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作为妇幼保健机构只有在政策支持下,抓好关键环节,才能把妇幼保健工作抓实、抓好。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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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适应我县实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我县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民健康和卫生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2、具体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到*年和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1、服务对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为我县的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和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下)。

2、服务内容: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十二项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机构职责

1、卫生局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业务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对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项目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整理、收集和汇总、上报项目工程的资料、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儿童免疫规划、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检测、除“四害”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中的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等保健工作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5、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内健康卫生知识普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与报告、新生儿免疫接种与疾病筛查、就诊孕产妇登记建卡与报告、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追踪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6、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下同)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确定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向辖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辖区责任医生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医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帮助指导责任医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农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并分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分别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农村结核病、爱滋病、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社区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7、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流入流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改水改厕等信息收集、登记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与措施

1、建立健全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

乡镇卫生院与乡镇防保站、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整合乡镇预防保健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推行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每1000-2000名农村居民(或1-3个村居)的标准,确定1名责任(驻村)医生,使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对象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责任医生的聘任,责任医生原则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为辅,如果单位现有卫技人员不够,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或委托社会素质好的执业(助理)医师,充实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

(3)在本县注册的执业护士。

责任医生做到定期家访,平时有求必到,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每月有7-10天时间在责任区服务,按时参加卫生院召开的工作月会,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分析责任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要有专门的服务日记,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重点对结核病、爱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和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和健康促进措施,真正使农民的健康档案成为实施健康促进和提供服务的有效载体;协助预防保健人员做好计免、妇保、儿保工作;配合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五大卫生”的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区村居开展改水改厕、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医生个人照片、通讯联络方式、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及基本职责向责任区居民公布,做到人人认医生,医生识人人。责任医生基本职责:

(1)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检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2)建立和管理责任区内所有家庭的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肿瘤等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4)协助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5)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6)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发放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7)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采用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担任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施“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改革用人制度,推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实行档案工资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在核定的分配方案范围内,可根据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自主确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分配,并向社区责任医生和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3、加强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

按照规范化标准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合格的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努力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5、加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队伍建设

严格农村卫技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卫技岗位上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逐步分流、清退。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人员比例。强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引导有资历的医生通过培训转型为全科医生并参加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严格执行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至少每5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常见病临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为主。使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处理直接面向农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规范预防接种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接种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其中规范接种点达到50%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接种点。

实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点定点接种制度。偏远山区、学校可以按照程序到现场定点接种。

社区(驻村)责任医生一般负责组织工作,偏远山区可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村卫生室或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接种。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的孕妇资料,应当及时转到辖区卫生院,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力争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重点落实外来人员、经济贫困地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服务应当由妇产科或者妇幼专业医生承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协作。

儿童体检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在预防接种的同时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充分利用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等资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和存在的行为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干扰措施,重点开展吸烟、饮酒、不合理饮食、体力活动等的干预指导。对查出的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病人,落实随访,要求每年分别达到4次以上。

9、突出重点疾病管理

结核病管理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海洛因成瘾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羁押的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筛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的放置进行监督检查,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系列工作。

10、强化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品药品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卫生监督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对食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深入开展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相关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与指导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千万农民健康饮水”,积极引导农村开展卫生安全改水;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教育基本做法:

(1)建立纵横向健康教育网络,各村居、单位有专(兼)职联络员;

(2)建议乡镇政府村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由各乡镇防保站提供;

(3)责任医生上门宣传,户户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居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

(5)结合每年不同的卫生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6)督促指导每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12、落实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公安、人口和计生、教育、人事保障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之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掌握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把来自本乡镇辖区以外本县内的流动人口纳入本乡镇常住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13、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工作

报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二):

(1)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健康资料户覆盖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和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2)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3)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县从业人员体检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4)乡镇卫生院做好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及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5)财务科做好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统计和上报;

(6)县爱卫办做好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和上报。

局有关职能科室各自做好报表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核实。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由医政科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统计由局财务科负责;其他的由局卫生监督科(爱卫办)负责。

报表上报时间:有关单位和局职能科室在每半年度结束后4日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由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办法

建立县、乡二级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组织检查、绩效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1、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价

卫生局制定对38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组织形式(另定)。

2、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考核评价

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根据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责任医师的考核细则。

对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经费补助挂钩。

六、奖惩机制

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奖励资金。对考核分名列前若干位的乡镇卫生院极其领导给予经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暂定小于70分)的,在全县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告诫、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项目经费补助

卫生局拨付乡镇卫生院项目补助经费:根据卫生局抽查考核最后确定的得分情况,结合服务人口与区域差别拨付项目工作补助资金。

各乡镇年补助经费=服务人口数×乡镇补助标准(见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得分(%)。

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经费补助:每位责任医生年补助经费=每位责任医生服务人口数×责任区补助标准×责任医生考核得分(%)。

责任区补助标准由各自乡镇制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是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本细则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单位之间还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助,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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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快'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强'一网三化'建设,即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及化建设,到20*年,基本建立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以深化'多湖模式'内涵为主线,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目标,以省政府确定的直接面向农民的三大类12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以'三化'为内容的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创建活动,到2010年使全县90%以上的镇(乡)达到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标准。

(二)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

(三)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四)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生态村镇活动和'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生活污水处理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六)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大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加强卫生支农工作,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不断提高农村卫技人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七)做好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公安、卫生、人口与计生、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之间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流。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落实对肺结核、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查治和管理措施。

二、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

(八)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县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乡镇(街道)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乡镇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公共卫生工作。村级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企业卫生安全、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办好村卫生室,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每个村确定一名专(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日常工作。

(九)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以及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加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落实上级有关事业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并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要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到20*年底,完成设置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执行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十一)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制定农村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加强在职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转型培训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规范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支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技队伍。到2010年,全县农村卫技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达到90%,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率达到85%。开展城市医院结对帮扶乡村卫生机构、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三、全面落实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呼救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和连续、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提供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农民体检中心,对技术力量尚不具备的卫生院,采取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集镇卫生院对口支援的方式组织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责任。健康体检要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并做好健康档案建档与连续服务工作。

(十三)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农村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和60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实行动态管理;为农村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社区管理。

(十四)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与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十五)保障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省的有关规定,从20*年起,县政府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县财政落实好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十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申报审批程序和监管考评等,待省下达《管理办法》后另行发文执行。建立县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并按考核评估结果核拨专项补助资金。建立县对乡村、乡村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评估和量化考核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改革

(十七)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装备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x光机、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等六大件。对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经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安排。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认真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由同级财政安排的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

(十八)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联村医生'等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名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1000-2000名农民的标准,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选聘辖区社区责任医生;改革用人制度,打破所有制身份界限,畅通人员进出渠道,实行聘用合同制,人事制。改革分配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择优选聘院长,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

(十九)强化村卫生室的基础。根据县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村卫生室,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对村级医疗机构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五、强化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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