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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生与村(居)民自治结合。将诚信计生纳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之中,并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之中,努力打造一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引导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结合。指导基层乡镇及其村(居)设立“阳光计生栏”,开设“阳光计生热线”,自采自编下发《计生宣传册》,计生考核机制实施阳光操作等,保障了诚信计生的公开、公正、公平。
诚信计生与优质服务结合。深入调研,根据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开展生育、生产、生活“三生”服务活动;统筹整合计划生育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确保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到位、优惠政策兑现到位,使诚信计生得到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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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优质服务,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全乡出生人口控制在180人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0%以上,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奖扶、特扶误差率为0,完成“三结合”帮扶户80户(其中市农业局10户)。
二、管理目标
(一)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本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计10分)。村(社区)两委会要经常研究、处理本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做好工作记录,年内不少于三次。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对不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不处理、不上报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不计分。
(二)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公示当年生育意愿对象(计10分)。人口计划每超1人或低1人扣0.5分,没有及时公示生育意愿的扣1分。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4‰以下(计10分)。人口自然增长率每超0.1‰扣0.2分。
(四)符合政策生育率90%以上(计10分)。符合政策生育率每低1%扣0.1分。
(五)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试点工作(计10分)。每月上报《村符合政策待孕夫妇月报表》,动员、宣传符合政策待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每低1%扣0.1分。宣传覆盖率95%,协助乡计生办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随访率100%。上报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对象误差率为0。参检率每低1%扣0.5分,宣传覆盖率每低5%扣0.5分,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率每低5%扣1分,特别计划生育再生育关怀对象每1例资格确认错误扣1分。
(六)搞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计5分)。村(社区)有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安排布置婚育新风进万家生育文化大院1个,社有计划生育中心户,使用好计划生育宣传品,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80%,未建生育文化大院的村扣3分,无计划生育宣传栏的村扣2分,中心户每缺一个扣0.5分,宣传品进村入户率每低10%扣1分。
(七)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领取人数的清理核定、上报工作,协助乡计生办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特别扶助工作(计5分)。清理独生子女父母人数误差1人扣0.5分,未按时公示的扣2分。没有准确提供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被调查对象的婚育情况的,每1例扣0.5分,按时对当年符合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进行公示,未按时公示的扣2分。
(八)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时报表、调整各项统计基础账册(计5分)。漏报、迟报合法生育一人扣1分,漏报、迟报违法生育一人扣2分,没有及时调整统计台帐的每项扣0.1分。
(九)坚持经常性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计10分)。年内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三次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工作,“三查”登记册规范,做好“三查”记录和报表,“三查”率98%以上,“三查”率每低5%扣1分。做好避孕药具的登记、发放和随访工作,对不开展“三查”或妇女主任不经常下社了解情况开展工作的村(社区)不计分。
(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减少育龄妇女非意愿妊娠的发生(计5分)。生育3个月内落实避孕措施90%,生育3个月内安环率50%,年度综合节育率92%。及时率、安环率、综合节育率每低5%的扣2分。
(十一)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计5分)。流动人口办证率90%,信息反馈率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办证率、信息反馈率每低10%的村扣2分,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一例扣0.5分。
(十二)开展诚信计生活动(计5分)。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成立诚信计生小组,建立诚信计生规章制度,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率98%以上。没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扣0.5分,未成立诚信计生小组的扣0.5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率每低10%扣0.5分。
(十三)开展0—6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计5分)。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参保率达95%,每低5%扣1分,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率80%,低1%扣0.1分。
(十四)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计5分)。通过群众讨论、村务公开的办法为市、乡帮扶部门准确提供帮扶对象,做好帮扶资料保存和帮扶对象公示,张贴新增户标识。提供帮扶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每户扣0.2分,没有经过群众讨论、公开的扣2分,帮扶资料、公示、标识不齐的每缺一户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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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目标2012年4月-2012年5月,镇政府选1-2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推进诚信计生工作试点。2012年6月全面推开诚信计生工作,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省及上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真实准确,2012年底全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诚信体系1、加强群众自治,提高自治水平。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村计生协会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2、加强诚信组织,健全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由育龄群众自觉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以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组织、产业化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3、实现双向承诺,强化诚信保证。各村(居)委会要通过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村(居)委会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群众,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要以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为骨干力量,自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要带头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对外出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群众,应动员其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对不愿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群众,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环情、孕情医学检查等免费服务落到实处。
(二)着力诚信机制创新。建立诚信评价机制、诚信监督机制、诚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工作程序
(一)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三)镇计生办和服务站与诚信计生小组长或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和村(居)民的职责,明确镇人民政府、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四)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度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五)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六)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严格主要领导月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分管领导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制度,乡镇计生办主任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计生干部包点、包村指导实施制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强化诚信计生与开展的阳光计生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殖健康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在活动过程中,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
(三)强化保障,诚信于民。进一步落实县政府18项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免费等政策,使政府的诚信得到进一步深化,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
(四)深化服务,扩大影响。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术后随访、发放药具等“零距离”服务,力求取得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沟通中建立诚信的工作效果。
(五)目标牵引,激励推动。将诚信计生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进行“捆绑”,强化了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走过场、工作不到位、完不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村取消评先表模;对工作有创新精神,真抓实干,推进有序,取得工作实效的村,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措施,着力激励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讲诚信,在诚信中促计生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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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以村委会、居委会管理为主,群众积极参与工作的计划生育的格局,促进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我镇的“诚信计生”工作平衡有序开展,2013年在全镇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相互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利益导向落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在2014年所有村要求达到“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书、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倡导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镇诚信计生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各村应对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及计生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会、村计生协会小组会议,提高干部群众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认识,自觉参与诚信计生活动并收集育龄群众对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意见,建议,制定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方案,镇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落实。一是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二是在村民充分自愿基础上,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出诚信计生小组长。三是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四是建立诚信计生档案。
第四阶段:归纳总结。开展诚信计生活动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符合广大育龄群众根本意愿的。镇村两级要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善于从实践过程中归纳总结经验,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健康有序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1、抓好宣传教育环节。一是把诚信计生宣传教育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融入到计生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中,广泛宣传诚信计生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把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诚信计生教育,做敬岗爱业,依法行政,诚信守信的表率,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
2、做好诚信计生制度的完善环节。各村(居)委会必须召开好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书全部交给党员、干部、协会理事和村民代表讨论制定,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中,既要明确违约处罚的条款,又要有具体的奖励规定,确保广大计生家庭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政策上得到照顾,使其感到履行诚信计划生育的真正好处。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把讨论和表决情况交镇政府和镇人大主席团审核存档。
3、抓好诚信计生协议书的签订环节。诚信计生协议书的签订是诚信计生活动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活动成效。因此在签订协议书之前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清楚协议书的内容,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及诚信计生家庭成员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诚信计生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人一卷,方便管理。
4、抓好村“两委”负总责责任制工作落实。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亲自抓、村计生专干具体抓、村其他干部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落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对与村签订“诚信计生”承诺的群众,实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妇女健康检查、是否外出等情况,并建立健全档案,对本村(居)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积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诚信计生和各项计生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使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了保证诚信计生履约保证金的安全,上交的诚信计生履约保证金上交到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专门账户,实行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诚信对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十年,对遵守协议规定的对象,在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给予全额退还诚信履约金,并每五年给予返还履约金交纳时的银行定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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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清理出生信息瞒、漏、迟报,全面摸清计划外生育和遗留遗漏的无措施对象;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面;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切实规范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在全镇营造一个浓厚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做好出生上报和育龄妇女信息核查工作
依据出生率、政策符合率、性别比、多孩率等统计指标,认清本村的计划生育现状,务必核清已婚妇女基本信息,迅速清理出生信息瞒、漏、迟、虚、错报,及时与派出所、农医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核对出生相关信息,确保人口出生及时上报。
(二)、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面
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是今年考核的重点内容,各村(居)委会要抓紧时间梳理当年出生的早婚早育、超生对象,做好思想工作,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月20日前征收面达到80%的奖励2000元,征收面低于60%的罚款2000元。
(三)、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要逐家逐户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正确引导育龄妇女参与诚信计生,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要做好诚信计生台账,组织好9月份的环孕检活动,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诚信计生指导性任务数以pis系统未结扎数和人口数相结合下达,按完成率排名,奖励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四)、抓好长效节育措施
本次活动按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下达当年多孩结扎任务,未落实任务每少一例罚款1000元,全面完成任务的奖励3000元。对无措施对象和政策外怀孕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清理排查,确保当年生育小孩的育龄妇女(农村一女户除外)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
除上文明确的奖惩措施外,其他奖惩措施按考核方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按照层级责任制的要求和分组的原则把任务落实到人,制订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做到村组干部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二)合理安排。利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结合9月份环孕检服务,做好诚信计生工作,落实好长效节育措施,及时上报出生,确保出生率不低于往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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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生与村(居)民自治结合。将诚信计生纳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之中,并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之中,努力打造一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引导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结合。指导基层乡镇及其村(居)设立“阳光计生栏”,开设“阳光计生热线”,自采自编下发《计生宣传册》,计生考核机制实施阳光操作等,保障了诚信计生的公开、公正、公平。
诚信计生与优质服务结合。深入调研,根据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开展生育、生产、生活“三生”服务活动;统筹整合计划生育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确保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到位、优惠政策兑现到位,使诚信计生得到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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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县委出台《**县关于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活动方案》以来,补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全乡重点工作之一。项工作的落实开展能促进“双降”目标实现,全面提高全乡人口素质,能为补郎往后发展提供较好的人口环境。5月初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确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补郎乡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活动方案》,并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5份开始在**、本杰、干河村、大**启动试点,现已在全乡16个村启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摸底调查
对全乡所有群众进行调查,绝大多数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推行表示赞同和支持,广大群众都希望国家惠民政策和优待政策要公开化、公正化,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解放思想,对计生国策认识高度要统一到国家的法规政策上来。
(二)建章立制。组织村民讨论制定《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修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中不符合诚信计生要求的内容。把实行计划生育与落实惠民政策结合起来,在《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中明确惠民政策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同时,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村支“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双向承诺。由村代表党委、政府向群众承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解决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承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不违反诚信合同,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相互守信、互相监督。以村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形式,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相互共同履行。村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部门要按承诺的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的,暂停有关惠民、扶持政策的享受,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个人办理有关事项的参考依据。
(四)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派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中心校、中学、卫生院、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所、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工商所、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需由村出具履约证明,乡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需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记录与乡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义务的,应督促其兑现承诺,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服务,否则将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责任。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为终身信息,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没有履行承诺义务的,只有履约后才能消除。
(五)规范管理。村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服务承诺、首问责任、违约投诉等有关制度,监督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承诺事项,努力使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变成双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公开透明的运行。
二、工作效果
通过工作开展,人民群众计生相关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
一是办证方面:从以前的被动办理服务证、二孩准生证转变为主动办证习惯。
二是落实手术方面:从以前被动落实手术转变为主动落实手术,上环率和绝育率大大提高。
三是征收社抚费方面:从以前的乡干部上门征收转变为主动到乡计生 办交纳,全乡征收社抚费金额从往年的不足十万元上升至三七开十多万元。通过该项工作开展,我乡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人民群众主动和党员干部谈想法聊家常,与干部们打成了一片,计生协会入会人员也不断增加,自愿多交纳会费人员也大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试点示范典型。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工作开展没有专项经费;
2、没有专门编制人员。
四、下步工作
我们还将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和方法,要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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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推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以“政府诚信”推动“居民守信、群众互信”的目标。从而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诚信计生对自己和家庭的好处,在充分自愿、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等形式,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镇和村(居)的计生工作人中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创新。要根据各村(居)不同计生工作基础采取不同的措施,重点是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四)坚持政策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逐步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的引导措施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着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体资产及收益时,依法落实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多分一份的规定。
三、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我镇的诚信计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年7月1日—12月30日,在全镇十二个村(居)委会中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开展率达100%,已婚育龄夫妇80%以上参与签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力争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镇村(居)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改变。初步实现政府诚信、村(居)民守信、群众互信的目标。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诚信计生示范村(居)委会,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全镇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四、工作程序
诚信计生工作要坚持政府诚信、村(居)民守信、群众互信相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
(一)年7月各村(居)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学习诚信计生工作方案,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年8月,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工作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三)年9月至年底,村(居)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镇政府、村(居)和村居民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村(居)要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是否履行承诺,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五)村(居)要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五、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镇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镇诚信计生工作方案。各村(居)要将落实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与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并联系本村(居)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政策,创造条件兑现承诺,落实对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人员的优先、优惠、扶持等利益导向政策。
(三)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并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上墙,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要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的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规范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处罚等程序,规范办案,严格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作出决定、文书送达,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确保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案卷做到一案一卷,有案可查。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村(居)基层服务网络。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人口学校、协会会员之间、新家庭文化屋等服务活动场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建立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副镇长黄春建任组长,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卢亚环任副组长,宣传、协会、流动人口、服务所及各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为组员。具体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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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法制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群众自治能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创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透明、诚信高效、文明和谐的人口计生环境,为完成“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任务,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一评比”(评比“十佳”乡镇、“十佳”村居)活动,力争到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全面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服务、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
分年度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40%的乡(镇)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2012年,全县60%的乡(镇)村实现诚信计生。
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三、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计生,坚持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依法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力;开展优质服务,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民主监督;在政府和广大育龄群众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代表政府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享有计划生育相关权力,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通过“双方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树立计划生育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开展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员会与本村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实现双方践诺,双方信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7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组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学习人口计生“一法三规”,学习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基层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乡镇要召开诚信计生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诚信计生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拟订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稳步实施推进。
(二)全面实施(8月1日—11月30日)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的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完善政务公开、阳光计生、服务证件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着力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提高效能,坚决制止和彻底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诚信计生推进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人口计生局将依据《诚信计生推进实施评估标准》,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并采取月上报、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评估等方式督促整体工作的推进,切实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诚信计生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乡镇、村(居),将在全县推广典型经验,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各单位要将制定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以及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将从今年开始,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抽查验收,并将抽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县。
五、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是“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领导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阵地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打造人口计生部门执法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3、坚持依法行政。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关键是依法行政。各地、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诚信计生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行政权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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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部,幅员面积2602平方公里,辖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56个村(居)委,192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65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3万人,建立了市乡村(居)计生协会组织291个,发展会员70150人,全市34个乡镇(街道)的100%的村,97%的村民组实施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建了“诚信小组”6939个,协会中心户6939个,参加村民自治的成年村民174366人,育龄群众参与率达63%,其中已婚育龄妇女参与面达75%。近年来,各级计生协会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协会工作。市协会在1989年、1995年两次评为“全国模范协会”,在1998评为“全国100个先进县级协会”,还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1986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工作及有关单位先后14次获得了部级的表彰。年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服务计生”、“诚信计生”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一、“诚信计生”模式
“充分自愿,高度自治”,即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由5到10名左右的育龄夫妇自愿组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小组,通过组员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分别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书》上签字,从而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没有组合到诚信小组的育龄妇女,列入村委会直管的重点服务对象,由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分别联系到人。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诚信小组的计生户,可免费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还制定《诚信小组长(协会中心户长)》工作手册,使村民自治形式的诚信计生工作更加规范。
二、主要作法
(一)将协会中心户嫁接到诚信小组。在行政管理时期,村级协会的载体(组织细胞)是“协会中心户”,这个载体多半是按就近的原则组合,还带有行政色彩。自从实行村民自治后,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载体是“诚信小组”,并打破了就近原则由群众自愿组合,之前的“协会中心户”随之解体。但市协会通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些“诚信小组长”是以前的协会中心户长,这说明我们的中心户长有“先天”的群众基础。为此,我市计生协会与人口计生委商量,采取“合二为一”的嫁接方式,将“协会中心户”嫁接到“诚信小组”,使诚信小组长与中心户长融为一体。成为了“生育上互帮,生产上互助,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多功能中心户。通过中心户的带动,协会的育龄夫妇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致富项目,使人口与计生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民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诚信小组的作用得到拓展,成为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基层细胞组织,此举得到国家计生协会刘汉彬副会长的高度赞赏。
(二)协会会员在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由于“诚信小组长”的产生不是官方意志而是群众推荐,这些领头人最能了解群众的疾苦,最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在组建“诚信小组”时,由于我们的“中心户长”本身就深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加之他们有文化、威望高、组织能力强、勤劳致富的带头作用也作得好,顺理成章地被群众公认为“诚信小组长”。他们也不负众望,认真履行了群众赋予的光荣使命,并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成为广大村民的主心骨和当家人,是我们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镇村一组以陈仕贤为首的7姐妹组合的“诚信小组”,她们比的不是看哪个多生娃,而是看谁家的子女有出息、种养殖业赚头大、腰包装的钞票多,谁也不甘示弱;姐妹们成天议论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哪些该享受的权利政府还没有落实。陈仕贤就成了她们的代言人,借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或接触乡村干部的机会,反映姐妹们的意见,成为姐妹们的主心骨,成了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些就是全市6939个计划生育“诚信小组”的缩影。
(三)协会组织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为使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市各级协会着力把握好“四个环节”,体现群众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
1、建章立制环节。协会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章程的落实,体现了以人为本、依法自治的原则;突出了计划生育协会的参与及其带动、宣传、服务和监督作用;明确了村(居)委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由此确立了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等村务活动的合法地位和重要作用。
2、民主选举环节。抓住今年协会换届的契机,把威信高、有知识的能人选入理事会,增强理事会的决策能力。常务理事会把“五老”、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私营企业业主、当地的知名人士、热心于计生协会的人士组织起来,把真正有威望、有能力、敢为群众讲话、为村民办实事的人选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群众代表。
3、民主管理环节。一是听取村委会对计生工作的年度报告;二是对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三是参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四是向村委会反映群众的需求及建议,为村委会制定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关心“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通报村委会为民办实事的执行结果。
4、民主监督环节。村协会成立监事会,监督村委会定期实行“村务公开”。监事会由6-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协会1-2人,社干部1-2人,协会中心户长4-5人组成。主要任务: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二是每季度审核一次村务公开的内容,并督促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合法、透明;三是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其形式(1)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2)每年向村民发放一次需求调查表;(3)上门征求意见;(4)公开举报电话。对征求群众需求进行归纳总结,对征求到的意见提出解决措施,并及时提交和督促村委会解决落实。四是监督政府对参加村民自治村民的承诺是否履行和群众是否按承诺书中的内容认真履行。五是全程监督每年的奖扶制度和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六是表彰奖励协会中心户(诚信小组)。
(四)协会办项目促发展,调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功能,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脱贫、劳动致富,各级协会在帮扶群众办项目及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情感联系,并以此为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的突破口。
去年,乡计生协会在丛林2社租用30亩耕地,投资3万元建起蔬菜种植基地,种植良种萝卜、青椒、南瓜,年收入5万余元。作为全乡协会项目的示范点,乡协会专门从湖北聘请了专业技术员唐仕贵现场指导种植技术,并对口联系了盘溪口蔬菜批发市场、万盛、涪陵蔬菜批发市场,解决销售难的问题。使协会这个项目基地真正成为了培训基地、销售基地。整个项目吸收协会会员120余人种植,销售,有200余名协会会员接受了种植技术培训。带动辐射了300余名协会会员、育龄群众发展经济。
如今全市已有24个乡镇计生协会以帮助群众勤劳致富为目的,由协会牵头开发项目,形成了“以项目为核心,以会员中的致富能手为骨干,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链条,以市场为导向“的格局,建立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把群众由分散性统一到规模性,由单一性统一到群体性,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协会项目真正成为了带动区域和计划生育户经济增长的载体。
(五)进一步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在活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种载体和手段,其内容要与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紧密相联。我市计生协会紧紧围绕群众求知、求富、求健康的需求,建立健全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及优先优惠政策,帮助群众增收致富,积极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及预防性病艾滋病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1、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的行动。从1997年启动实施至今,已滚动救助了贫困母亲176人,其中发展种植业80户、养殖业85户、加工业6户、经商5户。经市幸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被救助的176名贫困母亲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从当初的不足800元增长到多元,其中有80%达到当地中等水平、有15%达到当地中上水平、有5%迈入小康水平。
2、开展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入秋以来,各级协会帮1万多名流动人口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投保金额已达24万余元。近2年来,我市有17人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理赔金额6万余元。由于保险公司守信用,流动人口自愿参加保险业务。
3、对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家庭出台优惠政策。各乡镇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纷纷结合实际,整合部门资源,出台优惠政策。乡对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小组的家庭,发放村民自治“诚信服务卡”,公开作出服务承诺。持卡人可享受由人口计生、卫生、民政、教育、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在建房、劳动就业、医疗保健、子女入学、扶贫救济、法律援助、技术培训等方面出台的13项优惠政策。
落户三泉镇的卧龙潭渡假村、银杏园渡假村等50余户景区业主和外来务工经商的流入人员纷纷申请成立三泉镇业主和外来人员计划生协会,自愿参加村(居)民自治,享受计生优惠政策。通过利益导向和全方位的位质服务,让村民感受到实行村民自治的好处,自愿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二、主要成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带有长期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重要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和发展。我市的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群众真正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各级计生协会以自己独特的群众工作优势,把拥护和支持计划生育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形成了一支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生力军。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了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大格局。大家通过“诚信小组”自我管理,政府行为变为群众自治,群众真正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对计划生育的政策和知识主动学习了,对计划生育的事主动关心、过问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的人敢于检举揭发了。如:乡高石村三社一“诚信小组”的几个会员群众,不仅及时向村社干部提供该组组员梁秀英计划外怀孕,还亲自动员其做了补救手术。我市还通过“诚信小组”督促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按期寄回孕检证明,了解相关信息,流出人口以“不为难在家的姐妹们”的朴实想法,信守《诚信书》,使流动人口这个管理难点,在“诚信计生模式”的自治下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