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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6 热度:67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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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是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援助任务。

二、摸清底子,规范程序

(一)准确掌握全市“零就业”家庭基本状况。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事务所)、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深入街道社区,逐户走访调查,摸清“零就业”家庭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要做到“四清”,即:下岗失业情况清、家庭经济状况清、个人技能素质清、本人就业愿望清。要逐级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登记,确保调查摸底工作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二)摸清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单位临时性、非营利公益岗位供需情况。按照《安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公益性岗位范围对象、管理原则,逐单位摸底统计,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拒绝。

(三)对“零就业”家庭进行核查认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是: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或虽有一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就业援助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企业下岗职工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登记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事务所)负责。具体认定程序是:

1、“零就业”家庭成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登记,并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低保证明。

2、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在申请人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事务所),由社会保障服务站(事务所)汇总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3、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事务所)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签发确认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帮扶措施,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在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或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三、强化服务,落实政策

(一)全市公益性岗位分别由市、县区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纳入劳务派遣范畴,重点用于安置“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对象。

(二)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援助政策。对“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不能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要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安康市失业人员登记证》。要针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帮扶。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不限次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无一技之长的,结合其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组织参加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提供创业培训服务,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帮助援助对象成功创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要将其纳入低保。对“零就业”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愿意参加技工学校学习的,按技工学校或培训机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900元标准予以补助。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免费。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定期与“零就业”家庭成员进行联络,及时了解“零就业”家庭成员生活状况、培训学习、就业意向等情况,对他们进行就业指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不断充实帮扶力量,强化帮扶力度,动员党员干部与下岗失业人员交朋友、结对子,将帮扶者个人信息与被帮扶者需要援助的内容制作成“帮扶卡”,加强联系深入开展帮扶工作。

四、各司其职,协力配合

“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省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单位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单位有公益性岗位而没有按要求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资金专户按岗每年5000元的标准缴纳公益性岗位援助基金,由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摸清“零就业”家庭的就业能力与就业愿望,掌握各项基础信息,建立“零就业”家庭台账,制定好援助计划和方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政策研究,提供周到热情的就业服务。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改善投融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劳动密集性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扩大就业。

教育部门要做好“零就业”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期满参加技能培训的组织推荐工作。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部门落实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援助不力和有关违规问题。

民政部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衔接工作。

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所需的各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大对援助活动的支持力度。

建设部门要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

农业部门要对“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从事山地开发、种植、养殖业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商务部门要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商贸领域实现就业积极创造条件。

人民银行要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搞好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工商部门要为援助对象申办证照提供便利,并为其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物价部门要做好涉及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对象减免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统计部门要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情况调查,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机构编制部门要研究和支持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确定就业服务机构的整合方案,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研究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管部门要动员和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向“零就业”家庭宣传有关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多渠道为援助对象办实事、解难题,引导和扶持援助对象中的青年、妇女创业自强,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任务的单位,年度考核时,援助对象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一个年度内连续3个月实现就业的视为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应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清单等相关凭证,资料齐全的责任单位视为完成任务。市政府年终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年度考评得分。

(一)签订“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目标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政府要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要针对“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签订帮扶协议,落实帮扶措施。市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县区政府及市级有关责任单位的考核;县区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责任单位的考核。年度考核由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考评建议意见,报同级政府审定,作为对“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年度工作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零就业”就业援助目标责任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分层签订。内容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基本情况、援助的目标和时间、援助的内容及方式等。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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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选派24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各乡镇、民间文艺团体提供服务。到2020年,每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选派、培养任务,通过选派和培养工作,加快“三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文化工作者素质,为推动“三区”文化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中央指导、地方实施。文化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开展选派和培养工作。省、市、县三级文化行政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选派和培养任务。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与当前全县文化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县和各乡镇人才的上下交流,帮扶全县文化工作的开展。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受援乡镇文化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由受援乡镇和民间文艺团体提出需求,结合派出地文化工作者专业特长,选准专业门类,派出优秀文化工作者,培养专业文化工作者,切实提高受援地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受援范围:我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受援范围为全县19个乡镇。

(二)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的范围:市文广新局分配到xx县选派名额24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资格要求:原则上选派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文化工作者。

2、工作要求:原则上选派人员必须到受援乡镇文化专业岗位工作1年。具体要求主要有三项:一是选派对象必须在2015年3月底以前到岗,并和受援地签订协议。即选派方、受援方及选派人员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具体协议见附件2)选派对象应和当地综合文化站沟通,根据当地需求制定年度文化帮扶计划,年底要作好工作总结。二是选派对象要尽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综合文化站不得占用,并能正常运行,开展日常文化活动。三是选派对象要结合自身特长,年内开展一到两项文化建设活动,力争创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选派到各乡镇的文化工作者,选派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其选派工作经历视同到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经费保障:选派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用于教育培训、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中央财政负担我县50%专项经费(1万元),其余50%专项经费由省、市财政各负担一半(各0.5万元)。为保证选派、培养工作落到实处,经费采用计划内据实结算方式审核下达。

五、组织实施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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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建三年行动计划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指挥部办公室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对象审批,进入公示阶段,初步确定改建1286户,为三年计划的35%。其中重点援建703户,为三年计划的58%,支持新建583户,为三年计划的24%。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到位。一是抓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成立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人员配备到位。二是抓培训。9月22日晚,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及联乡工作队员学习动员大会及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多次召开碰头会,解决推进中的疑问,同时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及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实现了认识统一、要求一致、标准相同。三是抓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创办《工作简报》,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广泛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红网等中央省市多家媒体高度关注,省市危改办也将对宁乡危房改建的做法作典型推介。宁乡县电视台、《今日宁乡》开辟专栏,对全县危房改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危改氛围。

2、严格对象审批,政策落实到位。成熟一个乡镇,就核查一个乡镇、审批一个乡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工作队员从9月29日至10月11日,放弃国庆休假,按照“查、证、看、记”的工作要求对全县27个乡镇逐一上门上户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各乡镇推进情况,严格把关对象审批,确保了危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查”。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查对象是否差额产生;查是否进行公示。二是“证”。找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证明会议召开过程;找邻居或村民证实该对象是否为全村最困难对象,是否知晓支持援建与重点援建的相关政策。三是“看”。实地上门上户查看房屋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看是否符合“三性”原则。四是“记”。详细记录改建户情况,尊重各乡镇、帮扶单位意见,共同协商确定对象。

3、抓住活动根本,督查指导到位。危房改建三年行动计划的根本目标是困难群众搬新居、干部职工受教育、干群关系更密切、社会大局更和谐。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我们将督查指导贯穿整个活动推进的始终。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对象审批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签字,乡镇党委书记签字,援建单位、联系单位签字负责的责任机制,让援建单位、联系单位均参与到危房改建工作推进的全过程。二是加强督查指导。指挥部办公室分成7个组,由带队领导组织联乡工作队员逐乡镇加强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贯彻落实会议情况、部门、企业、支持单位到位情况、对象确定程序到位情况、干部包户到位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编制督查通报,促进了各单位积极参与援建。

二、推进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了会议精神。乡镇均组织召开了党政负责人和机关干部、村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各联系乡镇的县领导均多次到场指导,并到部分改建对象家中进行走访。

2、部门单位、企业支持启动迅速。各援建单位、联系单位均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均到乡镇进行指导,对“重点援建”户作出安排部署,对援建资金进行表态支持。县经开区组织机关干职工捐款,募集资金3.74万元,组织企业落实援建资金近40万元。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行动迅速,组织有力。

3、社会帮扶氛围浓。各乡镇均实施了干职工一对一驻村包户制度,并广泛进行宣传,工作氛围浓厚;村组干部帮扶有力,社会援助积极。花明楼镇金元村除了镇、村干部各一名“一包一”外,组长也“一包一”,组织家属召开亲友会。横市镇望北峰村成林塘组李务愚户,亲帮亲、邻帮邻,互济互助氛围好;沙田乡全体党政领导援建一户,卫生院、派出所、五里量具厂等部门单位均援建一户,离退休支部闻讯后也积极参与援建,宝玉村一乡友闻讯后,支援5000多元,不留姓名。老粮仓镇建立“三助四包”和“一主三助”帮扶机制,无力自建的对象由一名村干部、一名组长、一名退休人员、一名援建对象亲属组成的“四人帮扶小组”,主持、帮助援建,组上自发组织助工、助树、助米等形式帮扶;对能组织自建的对象由农户自己为主组织建设,组上助工、助树、助米,镇村、援建单位指导、帮扶。

三、后阶段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督促各乡镇按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实施建设。督导各乡镇加强与援建单位联系沟通,争取支持;督查各援建单位深入村组、包户援建情况,力促公示期满后全县危改工作全面推开,按质按期顺利进行。

2、进一步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对外宣传,继续扩大我县危房改建工作的影响力;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爱心人士一起参与危房改建工作,提高群众支持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和舆论氛围。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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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自查

按照《2020年度省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两地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精诚合作、无缝对接、互督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摸排,对标自查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实施帮扶项目18个,投入财政帮扶资金3595万元,社会资金70万元,安排其他财政资金88万元。尽管受今年肺炎疫情影响,前指克服重重困难,援建资金使用率已达86.5%。

(一)组织领导情况:两地深度接洽融合,建立帮受双方联席会议和季度专题研究会议制度。全年两地党政主要领导互访交流2次,召开2次联席会议,6次专题研究会。

(二)帮扶项目推进情况。按照《市对口帮扶县规划(2017-2021年)》,制定了《市对口帮扶县脱贫攻坚专项2020年度实施方案》,全年实施项目18个,截止目前14个项目已全部完工。3124.6万帮扶资金全部到位,并按照资金审计监管制度严格监督管理。

(三)产业发展帮扶情况。深植“造血式”援助理念,培育高原特色产业,在产业发展指导和项目引进上下功夫,通过产品营销、市场开发、产业推介、投资融资等形式,2015年以来引进内地企业6家,建成生态扶贫产业示范园了,形成了产业项目发展和贫困人口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了了贫困人口增收问题。

(四)劳务协作情况。整合各方资源收集就业信息,通过开展专场就业招聘会、定期用工信息、就地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全方位拓展就业渠道,实现60余名贫困人口转移到内地就业,30余名贫困人口实现本地就业。

(五)干部人才智力帮扶情况。扶智先行,通过专业技术人才支援、顶岗锻炼、短期培训等方式,全年在党政管理、教育、医卫、文化、旅游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各类干部人才“传帮带”素质提升800余人次,充分发挥干部人才“头雁效应”。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干部人才提拔使用4人。关爱帮扶干部,严格落实相关津补贴制度,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全年赴慰问帮扶干部2次。

(六)社会力量帮扶情况。扶贫济困,发起社会帮扶总动员,协调两地企业、社会组织结对开展帮扶活动,组织扶贫济困活动,累计筹措241万余元社会帮扶资金。

(七)全域结对帮扶情况。在市委统战部统筹安排部署下,多领域携手,全方位推进,根据《市对口帮扶县全域结对规划(2018-2020年)》及六个行业帮扶计划,全年共完成48对部门、3对乡镇(村)、25对学校、8对医院、5对企业(社会组织)全域结对,帮助建强基组织、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干部人才综合素质。

(八)特色亮点工作。一是加大成效宣传,先后在日报、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脱贫攻坚工作和对口帮扶工作成效63次,其中中央电视台、川报、川台等主流媒体平台14次,川报观察、在线等主流媒体电子版25次;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全年应拨付财政帮扶资金3124.6万元,实际拨付3624.6万元,超过本年度计划500万元。三是社会帮扶力度持续加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全年社会帮扶资金达24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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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处皖南山区,是**的南大门。境内山清水秀,是世界名茶——“祁红”故里。但工业经济较为落后,尤其是传统的工业企业“置换”后,全县一万多名下岗职工中不少因年龄偏大、技能偏低、身染疾病等原因沦为困难职工。面对困难职工,我县总工会根据省、市总工会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突出帮扶重点,狠抓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

使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打造平台,帮扶服务一站式

为困难职工提供有效的帮扶平台,是实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2005年5月,县总工会建立了“**县职工活动中心”,为职工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2006年4月,**县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同年底,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正式成立,经县编委批准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窗口服务,同时配备电脑等硬件设备;为整合内部资源,为职工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一站式”援助服务,2008年初,将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合署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集中在县总工会一楼大厅办公,担负着职工接待、法律咨询、特困职工援助、组织职工活动等多项职责,并建立了《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困难职工援助办法》、《帮扶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多项规章,使帮扶中心建设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二、瞄准重点,帮扶活动成格局

困难职工的问题很多。如何对千头万绪的帮扶工作,理出头绪,是帮扶工作富有成效的关键。为此,我们瞄准了职工的接待、困难救助、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四大重点展开工作。

第一、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对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对待,做到“不推诿每一个来访者,每一封来信”,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问题。2008年,我们县总开展了工会主接访活动,规定每周二在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场接待职工来访,直接听取职工诉求,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活动开展已接待职工180人次,协调、处理职工反映突出问题37个,现场救助困难职工52人。另外,还开通了热线电话、在《**工会网》开设在线维权等服务载体。

第二、做响“送温暖”品牌。在困难职工救助方面,我们着重做好“送温暖”品牌。谋划早、安排细、行动快是我们实施“送温暖”工程的一大特点。每年“两节”期间,都将认真开展特困职工摸底调查工作。2007年以后,帮扶中心还连续开展了特殊因素致困职工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动态管理。每年都制定“送温暖”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全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每年“两节”期间都将对全县困难职工进行集中救助,发放救助物资,仅2009年“两节”我们帮扶中心就投放30万元资金,慰问了1173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同时,实行送温暖活动常态化,今年已对31名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因素致困的职工、农民工进行了及时救助。

建立困难劳模帮扶机制是我们近年来帮扶工作的一大亮点。2007年开始,对市级困难劳模实行每月60元的困难补助,进一步完善了劳模的帮扶体系。此外,我们还把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和“金秋助学”作为帮扶的主要内容。当前,职工因病、因意外伤害致困相当突出,为从源头上帮扶,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仅今年,全县就有1480名职工参加该项计划,投保10万元,受惠职工32人。“金秋助学”是帮扶活动的又一品牌,我们连续12年开展“育才关怀”行动。

第三、跟踪问效就业基地。就业和再就业是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根本,也是帮扶活动的重点、难点。近年来,我们根据工会工作实际,通过培训和培植再就业基地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2008—2009年,我们举办职工技能培训班4期,受训职工265人,结合县域经济特点,举办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182人。各乡镇、系统及有关基层工会也结合实际,纷纷举办旨在提高职工和农民工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训班。这些培训深受欢迎,一是针对性强,主要是对就业人员进行陶瓷制作、电器维修及农产品、旅游产品加工等专业培训,便于就业。二是把自谋创业与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相结合,提供就业意向。三是培训不仅免费,还向学员发放生活补助。

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积极借鉴“1+1批”模式,大力选树再就业领头人,培植再就业基地,从而带动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我县由于工业经济较为落后,特别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后,国有、集体支柱企业相继闭门歇业,而新建经济组织由于受区域等影响,发展缓慢,形成了失业职工多,就业门路少,帮扶难度大的再就业困难局面,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做的更多、更有效的就是鼓励引导下岗职工领办创办企业,在下岗失业人员中营造一种争当“小老板”氛围。对领头人大力选树和奖励,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对各类再就业基地进行命名授牌,对健康发展、用工稳定的选树为“示范基地”,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目前,一个由国家、省、市、县四级就业再就业基地网络

在我县已初步形成。截止2009年11月份,全县拥有命名的就业再就业基地24个,安置就业人员三千多人。

第四、全方位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帮扶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最有力渠道。县总工会2006年4月份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后,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聘请专职律师,通过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及基层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两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站参与劳动争议调解28起,劳动仲裁15起,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苦心经营,帮扶体制显活力

帮扶中心要履行长效帮扶困难职工的职能,必须要有资金来源,要有资金保障。县总工会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争取每年度政府10万元配套帮扶专项资金下拨到位。另一方面就是上门化缘,我们帮扶中心一般人,为了筹措几百元,要登门七、八次,要磨破嘴皮。通过不懈努力,每年向社会各界筹措帮扶资金30—60万元不等。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我们与企业联手,由企业捐款捐物。

在保障帮扶资金来源的同时,不断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对帮扶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中央财政下拨的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开支一笔,都要专门开会讨论、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并实行实名制运作。县总经审办从源头和实施过程中主动参与,对资金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与审查。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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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教育工作理念、立足教育实际、围绕教育主线、紧扣教育重心、引领城乡师生发展,实现心灵互助和沟通,巩固和扩大基层教育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果,展示城乡教育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在能力素质提升上创先争优,在教育发展前沿领域创先争优,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实现教育全面发展,城市带动乡村提升全面发展的教书育人能力环境和心态。

二、实施目标

通过采取德育援助、心灵沟通、师资援助等对口支援方式,使农村受援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更新,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我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能和城市的教师手拉手结对子,互帮互助。重点突出和实现城乡“手拉手”的后续的工作,持续关注这些受训教师的发展状况,要援建受训教师所在的学校建立心理健康工作室暨知心教育小屋。

三、实施对象

城乡对口普通中小学结对子人员。

四、实施时间

2011年至2014年。

五、实施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受援学校内涵发展

1.建立校际间教师之间心灵沟通制度

城乡手拉手对口帮扶学校每学年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学习,参与学校的教学与管理。通过此项活动,学习校际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对口学校教师手牵手总数的50%以上。

建立校际教师间的熟悉和心灵沟通制度

从2011年秋季起,根据受援学校师生的需要,开展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沟通和接触,到农村教师和城市教师互相学习;农村受援学校教师也要和城市教师互相学习,答疑释难。支援学校指定专门教师予以一对一的帮助指导。通过校际互学,以训代传,对新农村受援学校办学理念和教师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农村受援学校教师水平。

1.支援学校根据教育形势发展要求,结合具体办学实际,帮助农村受援学校教师制定心灵沟通的发展规划。

2.支援学校应结合自己的办学经验,根据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要求,师与师帮助受援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措施。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做到教师“三通”,即教学经验通、岗位职责通、管理措施通。

(三)加强校园文化互相建设,形成农村受援学校办学特色

1.帮助农村受援学校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设计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逐步形成农村受援学校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2.帮助开发校本课程,组织校本课程开发与研讨;输出特色课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帮助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农村受援学校的校本课程资源。

(四)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工作,提高农村受援学校教育质量

1.建立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合作研讨制度。手拉手学校相同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或年级组每学期举办一对一的合作研讨活动,深入教学改革,结合农村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难点,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受援学校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一条信息,一个电话。

2.建立献课评课制度。在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受援学校教师需求,支援学校教师每学年派出本校学科优秀教师代表,开展短期的送教下乡、献课评课活动,带动农村受援学校提高课堂教学效益,逐步形成农村受援学校的优质课资源,进而在该校或该区域起到辐射示范作用。

(五)开展捐助帮扶工作,改善农村受援学校办学条件

1.城区支援学校教师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为受援学校学校教师办一些时事,无偿提供教学方法、设计、图书资料和其他教育教学必需品等,帮助农村受援学校改善教师的教学思路和条件。

2.城区支援学校教师每年要经常性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师手拉手活动,帮助农村教师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基层教师全面发展。

(六)培训形式

以“引领、指导、构架、示范”为培训主线;以“学习、研究、工作、培训一体化”为培训模式;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思路;培训活动以参与式的学习活动为主在培训内容选择上突出三个有机结合,即心理调适与专业学习有机结合、专家讲授与课后研讨有机结合、课堂学习与参观考察有机结合。采取“模块+专题+行为”的课程结构。

(七)培训项目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针对教师来京参加培训三天。紧密结合西部教师的实际需求,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培训除了进一步调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包括心理系列、工作技能系列。

第一天教师爱心篇。如何培训爱党爱国、爱孩子、爱自己、爱工作职业化发展怎么增强个人魅力。爱孩子、怎么走进孩子心灵,教师的心灵如何互动。

第二天教师用心篇。技能技巧、少先队基本礼仪、图书角、鼓号队、让他们讲讲自己的学校。沟通技巧团体。

第三天教授级信心篇。培养教师的归属感安全感,澄清个人的价值观,更有信心面对挑战。树立应对挑战。团队活动。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第二阶段.针对学校,后续工作心灵成长进校园,帮助受训西部乡村教师所在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知心小屋)开心理健康管理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和咨询、开通电话及网络心理支持系统等。

(八)实施和操作

1启动此活动媒体宣传推广

2.培训内容及教材的制定

3.选有代表性的种子选手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城乡手拉手建设活动是积极开展城乡统筹实验,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帮扶工程作为实现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突破口,要以实施工程为契机,整合教育教师心灵互动资源,建立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实现均衡教育和和谐教育,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建设工程以三年(2011-2014)为一个周期。为保证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学校教师和薄弱学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校也要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口支援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政策保障,加强督导检查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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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工作思路,打造维权帮扶品牌

我市总工会结合困难职工帮扶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输血式”救助与“造血式”帮扶相结合,在坚持做好“救急救穷”“输血式”帮扶救助的同时,积极寻找“造血式”帮扶的有效途径,把帮扶的重点转向扶智扶志,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困难职工的劳动技能;引导帮助有创业能力、有发展信心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创业,通过扶持他们,带动一批有能力的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信心,自主创业,脱贫致富。着力把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和法律援助等帮扶项目打造成为我市工会维权帮扶工作的品牌,推动维权帮扶工作向纵深拓展。

2、拓展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为了更好地帮助困难职工和返乡农民工解决就业困难,我们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唐江、镜坝等7个乡镇创办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搭建就业创业平台。近两年来,各乡镇返乡创业园共吸纳了5000多名返乡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就业。同时积极与各用工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登记,帮助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既为困难职工解决了就业问题,又为企业解决了招用工问题,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3、强化法律援助功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种宣传活动。我们选择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走上街头、深入企业、进驻工地,广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咨询接待活动,为农民工解答法律疑难和宣传法律知识;二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我市帮扶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长期聘请了两名律师为困难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近两年来,共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3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多件。我市大坪乡农民工廖贤春多年在福建龙岩市一煤矿务工,有一次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煤矿停电不幸身受重伤。在治疗过程中,矿主黄春富中途拒绝给付医疗费,使廖贤春被迫停止医治。廖贤春家属向我市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我们立即派出律师赴福建龙岩与矿主黄春富进行协商调解,在当地司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多次协商调解,黄春富支付了廖贤春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共计15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廖贤春的合法权益。

二、多方筹措资金,增强维权帮扶实力。

帮扶中心要履行长效帮扶困难职工的职能,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为了突破资金问题这个瓶颈,不断增强工会帮扶实力,我市总工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帮扶资金: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支持划拨帮扶资金。我市政府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非常重视,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划拨帮扶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帮扶资金35万元,今年在财政预算中又增加了50万元帮扶资金。此外,上级工会近两年来累计下拨给我市帮扶专项资金34.76万元;二是本级工会经费划拨帮扶资金。我市总工会每年按本级工会经费总额8%的比列划拨帮扶工作经费5.8万元,为帮扶中心提供工作经费保障;三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募集帮扶资金。我市帮扶中心积极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开展募捐活动,通过募捐筹集帮扶资金30多万元;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扩充帮扶资金。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创业就业。

三、多管齐下,真帮实扶,务求帮扶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围绕党政最关切、职工最期盼、社会最关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以生活救

回顾近几年来的帮扶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1、充分认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重大意义,是做好帮扶工作的基础。帮扶中心是面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的窗口,是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和调解社会矛盾的通道,帮扶中心的每一项帮扶活动都是具体的、实在的,每一项帮扶工作的全过程也是负责任的、真情实意的。我们帮扶工作人员时刻牵挂着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真心实意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2、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力保证。我市市委、市政府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经常关心、过问帮扶中心的工作,在帮扶中心人员配备上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备了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划拨了专项帮扶资金;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为我们开展帮扶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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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援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援助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扶贫效果,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援助资金和物资是指省为帮助我省贫困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援助的资金和物资。包括省本级和省14个对口帮扶市(企业)援助我省1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和物资。

二、省本级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和两省对口帮扶承办部门双方研究确定。由省扶贫办根据援省本级资金总额提出安排建议,经与省经合办研究初定后,由省经合办报省政府审批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对口市(企业)和对口县政府及扶贫部门研究确定。确定的资金项目计划年初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三、援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对象:按照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原则,主要扶持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调整结构、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及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性扶贫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资金重点投向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异地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四、援助物资的分配和管理:省本级援助物资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对口帮扶部门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的物资由被帮扶县扶贫部门统一分配。物资分配要以贫困村的贫困户为受益对象,做好物资的登记、造册、公示、入帐、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援资金项目申报

五、申报条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援省本级项目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内容,由项目实施县根据省扶贫办安排的项目要求,提出建设方案,由省扶贫办组织项目审查论证。各扶贫工作重点县向省级扶贫办申报;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项目在项目遴选的基础上,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共同研究确定。

第三章援资金项目审批

七、审批权限: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由省扶贫办公室根据两省确定的援助资金计划和投向负责初审,并商省经合办同意后审批或根据双方研究确定的项目商省经合办同意后直接下达有关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帮扶资金项目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协商后审批。审批结果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第四章援助资金的项目管理

八、援助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

九、项目前期工作。省级管理的资金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扶贫办组织省级项目论证后批复。县级管理的资金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上批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时拨付资金,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拨付资金。

十、项目管理。项目可研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地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扶贫办和有关业务部门应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对实施的项目应建立标示牌。

十一、项目的后续管理。已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区受益群众及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管护,并明确管护主体,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十二、项目的变更调整。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项目实施县须将变更调整原因及调整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等情况和新上项目的申报书向上一级扶贫办申报,按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另行审批。

十三、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的项目,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超过12个月未实施的,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

十四、项目档案管理。建立援助资金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将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按项目下达时间、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作为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援助资金项目验收

十五、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各级扶贫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文件等。

十六、验收条件。项目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下达项目的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

2、工程建设项目经试运行或技术检测,质量达到技术指标的;

3、项目计划、初步设计、扩大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有关图表、实施单位合同或实施责任书、初验报告、总结材料、财务决算和资金审计报告、管护措施等文件资料齐全的。

十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项目计划和设计要求,组织自查和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并写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十八、验收方法。采取听汇报、查对项目档案、实地查勘、走访受益群众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验收。

十九、验收权限。援助资金项目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实行分级验收。

省级验收:由省扶贫办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县级验收:由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县级审批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二十、验收内容。1、项目批准计划任务的实施地点、完成时间、数量、质量;2、援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3、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农民投工投劳情况;4、县级配套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到位情况;5、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6、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措施;7、有关文件资料、图表、财务档案、标牌、公示等情况。

二十一、验收标准。按项目批复的计划及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十二、验收报告。由负责验收的单位对所验收的项目写出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县扶贫办每年须对本县实施的援项目执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于年底前报省扶贫办。

二十三、验收工作经费。省级和县级验收经费分别在省本级援资金和各对口帮扶单位援助项目资金中适当安排。

第六章附则

二十四、援助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援助项目资金的,必须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因人为因素造成项目失败、质量低劣、项目资金损失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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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工会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基本素质培训,以及就业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6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其中确保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2万人(实现就业1.2万人),获得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的人数达到1万人。力争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3万人(实现就业1.8万人、获得职业技能证书1.2万人),基础素质培训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创业、就业培训

1、培训内容

(1)就业、创业培训。及时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对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关键技术;对希望重新外出务工的,组织开展市场需求大的建筑、电工、焊工、家政、缝纫、美容、汽车美容、推拿按摩、烹调、家电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对带资金和技术返乡、希望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紧缺用工需求进行在岗培训,帮助未获技术等级的在职农民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对初级工和中级工开展职业资格上等级培训,帮助他们取得中级、高级技术等级。

(3)基础素质培训。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知识等综合素质培训。

2、培训方式

(1)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工会教育培训场所、基地,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就业技能和基础素质方面的培训。

(2)充分运用企业的培训资源,包括场地、师资和设备等,根据企业岗位和技能需求,组织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农民工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3)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市总工会和银河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旭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开展培训,各县区总工会也要采取与社会机构培训力量联办的方式,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技能资格证书。

(4)各县区总工会要加快本级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县区都有1—2个达到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条件要求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二)提供就业援助、创业扶持

各县区总工会要积极主动介入劳动部门举办的招聘会,组织动员农民工参与招聘会;要广泛收集和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利用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和社会就业服务资源,实现帮扶中心和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信息共享,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农民工,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

各县区工会要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开展政策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助贷工作,提供贷款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头人,以及指导农民工实现集体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工实现就业。

(三)加强维权服务

加大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帮助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及时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车间工地,开展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政策法规和维权知识的法律宣传,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工会、职工与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四)实施帮扶救助

要大力开展农民工“送清凉”活动。要将失业返乡中的困难农民工纳入帮扶范围,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及时录入工会困难职工管理系统实施动态帮扶,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的帮扶和维权服务。对于因失业和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及时为他们提供应急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要加大工会助学力度,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于因失业无力承担上高中或上大学子女学费的困难农民工,要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助学金,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子女解决实际问题。

三、资金筹集

(一)积极争取上级经费。

1、用好联合培训经费。各县区总工会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联系,将工会培训计划(含培训人数、培训经费)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报市总保障工作部),并将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含培训人数、培训经费)和培训后的实名制名单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报市总保障工作部),解决农民工培训经费问题。

2、用好专项培训经费。各县区总工会要结合培训任务指标拿出相应培训计划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以便汇总后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经费。

3、用好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好今年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配套的帮扶专项资金,其中用于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培训资金不少于两级所拨资金的30%。因目前帮扶资金还没到位,可暂按上年度的所得数额进行先垫资使用。

4、用好市政府补贴。南府发[2012]11号文规定财政给予返乡农民工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工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人做好申报工作,促进农民工培训和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工会自身资金投入。

市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救助及培训奖励等活动支出。

(三)要多方拓宽社会捐助渠道。

广泛动员个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援助资金,实施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援助项目,壮大资金实力。

四、培训证书发放

各县区总工会对农民工的培训,要及时给他们发放培训证书。培训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具体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购买,购买费用从培训经费中支出。

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初、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考试,具体可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做好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市总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我市工会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和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积极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农民工援助行动”的有效开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保障工作部负责。

各县区总工会也要成立“农民工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民工援助行动的领导。要深入基层,摸清农民工的数量、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准确掌握国家经济形势和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层层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与劳动部门联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落实资金、场地。

自治区总工会已将“农民工援助行动”列入2012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作为工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市总工会将在适当时间召开现场会,推进“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开展。

(二)加大对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农民工援助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将本地区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三)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援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援助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查和工作通报等。重点要加强对援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全部用到农民工身上。各级工会对农民工开展的各类援助行动实行实名制,建立实名制登记表。

(四)选树创业典型和培训基地典型。各县区工会在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中要注意培养典型,每个县区要选树1-2个农民工创业典型、农民工培训基地典型。

(五)时间要求。

1、各县区总工会根据《2012年度各县区农民工培训、就业、帮扶指标数》制定本县区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

2、每月1日、16日前按时上报《农民工援助行动报表》(见附件2)。

3、6月20日前完成《2012年度各县区农民工培训、就业、帮扶指标数》(见附件1)任务目标。6月20日后各县区开展技能培训统计,清理培训资金,6月25日上报培训成果。

(六)各种材料要求

帮扶援助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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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充实细化政策项目,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落实各项补贴1492.2万元。

二是扶持自主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行创业培训,量身定制创业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和分类创业服务,并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引导帮扶66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自主创业。

三是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启动青年大学生创业创新设计大赛,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和动力,吸引及培育优秀青年创新创业。

四是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建设大学生产业创业孵化园,孵化18个创业项目,带动近60名大学生创业。

五是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等“五类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并在全区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认定就业困难对象1461人次。

六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岗位援助。

将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共交通协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协管等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低收入群体。鼓励企业、社区兴办就业实体,开发社会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低收入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合计151个。

七是多渠道拓展职业技能培训。

采取“定向式”和“订单式”培训方法,以市场和单位用工需求为基准,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挂钩,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帮扶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400人,品牌培训150人。

八是开展千人就业援助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援助,真正达到“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真情相助”的活动目的,援助对象54人。

九是大力开展“春潮行动”。

紧扣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求,深入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收入,农民工在岗培训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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