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财务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分公司如何定期编制、审核和提交财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决算与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流程,以及决算与预算差异的分析和处理方法。
3. 资金管理:设定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申请、审批和支付流程。
4. 成本控制:制定成本核算标准,提出成本节约措施,强化成本意识。
5.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对分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6. 税务合规:确保分公司遵守当地税收法规,规避税务风险。
7. 财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机制,保障财务安全。
分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
1. 维护企业统一性:确保各分公司遵循统一的财务标准,保证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2. 提升财务管理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财务工作中的错误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资产安全:严格的财务制度能有效防止资产流失,保护企业利益。
4. 支持决策: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 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财务违规导致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良好商誉。
在实施分公司财务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有灵活性:考虑到各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度需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
2. 培训与沟通: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并执行财务制度,避免误解和执行偏差。
3.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业务变化和外部环境适时调整优化。
4. 强化执行力: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适当处罚,树立制度权威。
5. 内部监控: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防止潜在风险。
完善的分公司财务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不仅规范了财务管理,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1篇 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管理分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项目财务管理条款。
2、各项目的资金使用、费用报销,由经理审批,未经经理审批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不予办理资金的划拨与费用的报销。
3、严禁项目开立银行帐户,(外地项目特需)需经分公司领导同意,报公司批准,方准开出。
4、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必须先汇入分公司的银行帐户,项目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款,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容许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经理批准,以贷款的形式向分公司借支,月利率按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贷款利率计算。
6、各项目必须建立项目核算员制度,确定专门的项目核算员,或指定专人兼职,项目核算员的主要工作:建帐,核算项目收支,整理保管原始凭证等等,杭州以外地区的,还负责项目当地税种的解交,清交。
7、各项目必须建立帐册,进行项目的收支核算,及时与分公司财务科进行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核对,以利双方的互相确认。
8、各项目的帐册、凭证,等项目完成后,必须全部交分公司存档,以便日后的财务、税务检查。
9、各个项目必须及时办理领用支票的销帐工作,最高预领支票为五张,最长销帐日期为十天,违反规定的予以停领支票处理。
10、各项目必须妥善保管好建筑业发票与收据,及时收回工程价款,以利财务发票销帐,对过长时间不能收回工程款的发票,应交回财务,予以销帐,对遗失的发票,按税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罚。
11、各项目在支付人工、材料等款项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符合现行税务规定的发票等原始单据,不能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不能使用假发票。
12、项目承包人垫资的项目、项目承包人应将垫资现金交入分公司,由分公司按人工、材料逐笔付出,项目完成清算时凭当时的银行现金交纳单,退回现金。
13、各项目应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现金的提取要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用于支付职工工资、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差旅费、另星支出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支出,不能另作应用。
14、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的各项规定,遵守当时、当地税务局、所的规定、要求,按照当时、当地的税率及时交纳税款,同时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行事,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税法所规定的各种有效原始凭证。
15、各项目必须按章纳税,各类税负,在拨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杭州地区的税款,由分公司统一交纳,外地的税款由各项目负责交纳后与分公司结帐。
16、外地的各项目,在取得施工业务的同时,要及时办理进入施工所在地的一切税务手续,(如开具外经证等),收取各类款项的收据、发票,按税法的规定由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
17、今后,若发生税务的违规事例,一切责任均由违规的项目自负,包括经济损失,责任的追究等。
18、附集团《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财务管理条款。
第2篇 工程分公司财务工作制度
建筑分公司财务工作制度
一、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四、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保证账簿记录和事物、款项相符。
五、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六、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补充。
七、会计人员发现账目、账款不相符时,应当及时向分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请求查明原因后作出处理;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处理。
八、会计工作应在内部稽核制度下进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实行电算化的,要按照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九、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3篇 集团分公司财务室工作制度
集团分公司财务室工作制度
根据股东会决议,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分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搞好财经管理工作。
1、资金预算制度
1.1根据采购任务建立采购资金预算制度。
1.2协助集团公司财务部长筹措调度好资金。
1.3零星采购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单笔开支超过2000元,报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审批。
2、资金控制制度
根据分公司各部门的零星采购资金计划做好日常采购中的资金控制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报集团公司综合部审批,经领导同意后,财务部负责安排资金。
3、财务控制制度
3.1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3.2各项支出要以核准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据并分责办理。
3.3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4各项付款凭证一经支付,应即加盖付讫(或转讫)章。以防重复支款。
3.5财会人员要相互制约。出纳与会计收款与账务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3.6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一般一年一次。盘点结果呈报财务部长核准后作账务处理。不得擅自对盘盈或盘亏资产处理。
3.7财务人员处理业务尽可能遵循集团公司财务部制定的各项书面的财务管理规定。
4、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4.1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执行稽核工作。
4.2主要稽核范围为账务和财务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项目。
4.3稽核人员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任,
4.4稽核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人泄露公司任何财务信息,
4.5写出稽核报告呈各有关领导。
4.6账务的稽核遵照账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4.7财务的稽核严格按其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
4.8其他稽核按相关规定进行。
5、物资采购付款制度
5.1财务室在接到采购部传来的“合同(或订单)”“材料验收报告表”,应与发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
5.2如果属分批验收的,财务室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验收报告表后,按前次程序办理。
5.3对于购入材料须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
5.4短交应补足者,财务室依照实收数量给予付款。
5.5超交者应经财务经理核实后依实收数量进行付款,否则仅依定货数付款。
5.6财务室付款时按照支款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办事人员不得拖延。
6、费用报销制度
6.1根据股东会会决议,董事会开支按营业额提取董事会费,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三总师、综合部长、财务部长、监察审计部长和各分公司董事长报销费用按规定在总公司财务部报销。不在各分公司财务室报销任何费用。
6.2分公司财务报销,实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支笔”会签制度(成都销售公司除外)。单笔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单笔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报分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6.3单笔报销超过20000元以上,单笔借款金额超过30000元,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6.4业务招待费。分公司总经理招待费报销,由各分公司董事长签字。管理人员报销招待费,需先请示总经理,然后接待。分公司的报销在预算额度内。报销时,经办人在“原始凭证粘贴单”注明报销单据张数和金额,先请总经理签字,然后由分公司董事长会签认可,会计人员再审核报账。
6.5燃油费。公司用小车、货车,财务人员按当月公里数计算,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折算数的10%。
6.6电话费。分公司总经理4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负责人200元/月,其他人员一律不报销电话费,符合报销规定的人员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备案,财务室按规定执行并做好登记。凭电话发票报销,而不按充值卡发票报销。
6.7差旅费报销的标准。分公司总经理的交通费报销限额为600元/月,分公司副总经理400元/月,凭发票报销。其他员工经领导同意后实际报销。
分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其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省外350元以内、省内250元以内;长途交通费用凭票据实列支。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费用凭票据实列支;出差生活补助阿坝州内(不含当地)每人每天40元,种植公司下乡员工按此标准报销生活补助,并以派工记录为依据;阿坝州外(不含当地)每人每天50元,但不再报销便餐费。会计人员按办公室提供的出差证明计算出差生活补助。
6.8分公司阿坝州内员工因公到成都出差办事,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办事处食宿,市内交通费用凭票据实列支,但不报销出差生活补助。因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6.9采购员、驾驶员出车,住宿费按出差人员标准报销,出差生活补助每天40元(按路途往返天数)。
7、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7.1分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7.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逐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证、审核、记账、主管)装订后移送专人保管,分类填制目录。
7.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4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财务组织管理
第四部分 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部分 资金计划管理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管理
第七部分 资金管理
第八部分 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九部分 发票管理
第十部分 费用报销管理
第十一部分 附则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辖属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管理制度统一
1、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并颁发。
2、各分公司必须执行总公司颁发,与各分公司有关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财务人员管理统一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招聘、任命、培训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财务人员,但分公司可以推荐财务人员,经总公司财务部复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总部财务部考核财务工作绩效,占30% 考核权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权重。
第五条 会计核算方法统一
1、分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规范、结果真实。
2、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由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统一接受监督审计。
第六条 财务会计报表统一
在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项目、要求上统一,为总公司报 表合并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 财务组织管理
第七条 分公司设财务部,作为分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 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利。
第九条 各分公司财务部隶属总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 分公司财务部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事务上接受分公司总经理管理,业务上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检查。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部的基本编制为2人,设财务主管兼会计1名,出纳1名。
第十二条 分公司财务部及财务负责人向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财务部同时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 分公司总经理与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部的管理出现分歧时,财务部首先应绝对服从总公司财务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 财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办理会计事项必须严守纪律,保守机密。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2、各级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的经济活动,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对财务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散布有损于公司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财务监交。
第五部分 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资金计划编制办法
1、各分公司资金计划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日常发生的经营费用、材料付款情况、施工队付款情况、车间工费工资、以及其它事项等,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并经总经理复核和签字确认;
2、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需要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准确或接近于准确的收支项目计划及其相应的金额和备注事项等,以便于财务部门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3、总公司财务部收到各分公司资金计划表按规定进行审批后,回传到各分公司执行。
第十六条 月度资金计划要求
1、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于每月3号前完成《月度资金计划》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____________项目办公室,并将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资金计划》及《分周资金计划》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2、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计划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计划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当月的资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管理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每月需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下报表
1、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2、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
3、项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
4、发票台账、外经证台账
5、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
6、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 为了便于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各分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必须按照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的格式编制。
第十九条 财务报表上报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下班前将月度财务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报。
2、项目收支平衡表、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及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每月5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核对各类往来账目,保证双方往来账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财务报表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报表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根据责任分别对责任当事人责令通报,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相应考核。
第七部分 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分公司的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缴存银行。
第二十一条 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超出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严禁以白条抵库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做费用报销凭证,私设“小金库”、 帐外帐。
第二十三条 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条 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并在《资金盘点表》签名确认,以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会计应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保证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 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的有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实行“实物与帐薄分开管理”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并登记实物数量,财务负责财务物资帐薄的记录,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条 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应亲自参与财务物资的验收、监督、与抽查。
第三十一条 必须定期组织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有保管实物资产的部门每月进行自查,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 财务抽查时,财务部作为负责部门,应在盘点计划、盘点会议、盘点方法上严格、重视,确保盘点质量。
第三十三条 处臵报废固定资产前,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购臵的时间,使用的年限,报废的原因,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部分 发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三十五条 各分公司由会计主管或者指定的专人进行发票的开具,发票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虚开、乱开发票,对作废的发票需加盖“作废”字样,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条 已开具的发票由会计主管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损毁发票,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第三十七条 各分公司要定期对发票进行检验,以防止偷盗、防火、潮湿及不经常使用发票时防虫、防鼠咬、防丢失等措施,加强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十九条 对于总部代开的发票,应按工程项目详细登记备查账。
第十部分 费用报销管理
第四十条 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借款单”列明:费用的性质、用途、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个人借款的原则,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十一条 费用发生的过程中,原则上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参与执行,并相互监督和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费用发生中,当事人应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据而遭到财务人员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四十三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票据,按照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凭据分类粘贴,并在附件栏注明票据张数。对于粘贴不规范,单据不清晰的,财务有权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报销。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将粘贴整齐,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将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的报销单交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予以符合并签字,最后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查和审批。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凭签字齐全的报销单,交出纳领取资金,出纳应对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查看报销单有无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5篇 工程分公司财务科长岗位制度
建筑分公司财务科长岗位制度
一、组织分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监督执行。
二、组织拟订分公司资金筹措计划并负责资金的调配。
三、组织分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组织健全分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利用财会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五、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的经济技术、成本分析活动。
六、参与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
七、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第6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平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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