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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制度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辞退员工制度

辞退员工是企业运营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敏感领域。有效的管理制度能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员工离职问题。

内容是什么

辞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违规行为:明确列出可能导致辞退的严重违规行为,如盗窃、欺诈、持续不达标的工作表现等。

2. 评估流程:设定公正的评估标准,包括定期的绩效考核,确保辞退决定基于客观数据而非个人偏见。

3. 通知程序:规定提前通知期,通常依据当地劳动法规,确保员工有足够时间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4. 离职手续:明确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交接工作、退还公司财物、解除劳动合同等。

5. 赔偿条款: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确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及补偿标准。

规章制度

制定辞退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的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制度应公开,让所有员工了解,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

3. 申诉机制:设立申诉渠道,让员工在被辞退后有机会提出异议,保证公平性。

管理规定

执行辞退制度时,管理者应注意:

1. 公正执行:无论员工层级,都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

2. 人性化处理:理解辞退对员工的影响,尽可能提供帮助,如职业咨询或过渡期的支持。

3. 沟通及时:在决定辞退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解释原因,避免突然的决定带来冲击。

辞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既是保护企业利益,也是维护员工权益。管理者应以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这一过程的公正和合理,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关系。

辞退员工制度范文

第1篇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对于公司员工辞职、辞退的管理、控制规定如下:

一、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者,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

(4)参加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内容:

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报告审批、工作移交、部门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门主管和部门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

三、审批程序:

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报告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四、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收到审批合格的《辞职申请表》或《辞退员工建议及评申报告单》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并填写《工作移交情况表》工作移交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工作移交情况表》须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其离职日期。员工必须在自辞职或辞退批准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并归还工卡至人力资源部。

五、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六、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

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页:员工辞职流程图

员工辞退流程图

自动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图

《离职手续移交表》

《工作移交情况表》

《辞职申请审批表》

《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书》

《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报告单》

第2篇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3篇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4篇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制度(12)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制度(十二)

一、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 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者,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

(4)参加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内容:

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报告审批、工作移交、部门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门主管和部门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

三、审批程序:

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报告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四、 工作移交:

五、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

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怎么写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6篇 员工入职辞退制度(范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单位员工素质,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单位工作环境,加强对员工的入职、辞退、离职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入职

第二条本单位员工的甄选主要原则是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其对申请的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此前的工作经历、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三条新进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劳工办理试用手续。除特殊情形经单位领导、经理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

第四条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劳工送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其它必要的证件,填报“入职手续”,劳工根据员工资料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食宿安排。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者。

9、其它经本单位认定不适合者。

第五条用人部门根据劳工提供的新进员工信息,对新进员工进行试用,并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习《休养院管理规定》、所在岗位技能培训,并帮助新进员工熟悉工作环境,以便新进员工能尽快融入到单位工作环境当中,在试用期间,第一月不享受公休假、试用期间不允许请事假。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期满后,用人部门根据员工申请、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决定员工是否转正、辞退或延长试用期(注: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不能满足工作岗位要求,但用人部门经理认为有潜力的员工,单位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

第七条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则由新进员工向劳工领取“转正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呈经理批准后,再由劳工审核、存档备忘,并通知财务部执行转正薪资,审核不通过则辞退。

第三部分辞职、辞退

第八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5日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书面),部门经理审核并与本人沟通后签署意见将辞职申请交经理审批,对于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九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单位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查询表”,经各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审核,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劳工领取工资结算单,再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十条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提前30日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理由。

第十一条用人部门须向经理提供关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信息,待经理审批,被辞退员工按单位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第四部分附则

第十二条员工不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情节轻微者,单位给予各劳务(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发出黑色情况通报,说明其恶劣行径,建议不予录用。

第十三条员工不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情节严重、并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者,单位除采用第四部分第十二条办法外,将协同公安机关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家庭缉拿,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交通休养院综合办公室。

第7篇 后勤企业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

后勤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后勤集团员工管理,规范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非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

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集团各单位对于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以及违反集团、本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力。

集团各单位禁止录用因违反集团、各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

第四条 各单位员工有主动提出辞职的权力。

第五条 各单位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以给予辞退: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者。

(2)经考核,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要求,经调岗试用仍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

(3)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一年内出现记过超过2次(含2次)者。

(5)全年旷工累计超过3日(含3日)者。

(6)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集团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8)各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辞退者。

第四条 各单位辞退员工时,必须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第八条辞退员工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工作人员负责。各单位必须明确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辞退员工的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员工辞退工作。

1、严禁各单位的下属部门或班组直接辞退员工。

2、各单位按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和送达本人,被辞退员工应签名、注明日期。

3、应给予经济补偿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在与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上,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4、被辞退员工必须及时办理各项辞退手续。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对本单位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如对本单位调解不服的,可以向集团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如对调解结果仍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 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或纠缠单位、集团领导并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提交学校保卫部门按照相关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办完辞退手续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在1周内登记、汇总,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本单位负责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书,经直接领导签署意见,送交本单位负责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批准后,应及时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与该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需向该员工收取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员工办完辞职手续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在1周内登记、汇总,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物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物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第9篇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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