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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要素:一是明确校产设施的权责归属,包括维护、保养、更新的责任主体;二是规定因设施损坏或失职导致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三是设立清晰的报修和检查流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正确管理和使用设施的行为。

流程

1. 设施登记与分类:对所有校产设施进行详细登记,明确其类别、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

2. 责任分配:确定每个设施的负责人,如部门主管或专职管理员。

3. 日常维护:责任人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及时报修,并记录维护情况。

4. 损害评估:设施受损时,评估损失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赔偿及赔偿额度。

5. 赔偿处理:根据责任归属,执行赔偿程序,可能涉及保险理赔或内部罚款。

6. 审核监督:上级管理部门定期审查设施管理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重要性和意义

学院学校的校产设施是教学、科研和生活的重要支撑,其良好运作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学生安全及校园环境。该制度的建立,旨在:

1. 提高效率:明确权责,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和延误,提高设施管理效率。

2. 保障安全:通过定期检查和及时维修,防止设施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

3. 增强责任心:通过赔偿制度,增强教职工对设施的爱护意识,减少无谓损耗。

4. 公平公正:确保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维护学校财产的公平使用。

5. 教育引导:为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良好的公共财物使用习惯。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形成科学、规范的校产设施管理体系,为学院的日常运营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也体现了学校对资源管理的重视和专业性。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范文

第1篇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

学院(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及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 物品 单位 赔偿参数价(元) 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四、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第3篇 学校学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学校(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每班至少对中央空调巡查一次,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如设备故障本部门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二、保安人员、当班电工要认真学习维护空调的技术,通过培训要了解中央空调性能,掌握排除一般故障的技能。

三、每学期由保安人员对中央空调进行一次保养,清除表面灰尘,对网桌进行清洗、加油,以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四、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协同专业人员实施中央空调的检修。

五、监控值班人员每晚10点将大楼内空调全部关闭。

第4篇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

学院(校)医疗门诊制度

一、病员应持病历依次挂号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学生病历由医卫科统一管理,未经医务人员同意,院内病历不得任意翻阅或挪用。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员要热情接待,仔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三、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尊重患者意愿,为病人隐私病史保密

四、认真填写门诊工作日志,书写病历、处方必须符合医疗规范。

五、凡遇疑难、危急重症,应及时提出会诊或转至医院治疗,对重病人要认真登记,主动关心,出诊随访,并及时通知有关系部和班主任。

六、科学、合理对症用药,想病员所想,尽量降低医疗开支、减轻病员经济负担。对参加医保患者,严格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定,正确出具病假证明,不开人情假、人情方。

八、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登记台帐,及时对发病场所进行消毒。

九、医疗器械、敷料要严格消毒,注射和换药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十、做好门诊医疗器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5篇 学校学院水电安全制度

学校(院)水电安全制度

一、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和安全检查活动。

二、按期按规定送检公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三、使用常规水电工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登高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否则不得作业。

五、如需停电、停水,要事前报告请示,待批准后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方可执行。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七、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酒后严禁登高作业。

第6篇 学院学校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常规工作制度

学院(校)医卫中心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的常规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师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传染病的知识,不断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板报、辅导讲座、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师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冬春季以预防流感、麻疹、风疹、非典等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夏秋季以预防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为主。

二、认真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早发现:积极做好门诊传染病疫情排查工作,及早发现传染病,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要督促其立即到指定医院就诊。认真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肝炎、结核等传染病。

早隔离:对确认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的情况,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早报告: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疫情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早治疗:对确认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员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要跟踪了解病员病情进展情况,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对与病人接触过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并对传染病员活动过的场所进行防疫消毒。

三、定期做好对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指导工作,按规定要求统一配置发放消毒药剂。通常情况下,要注意督促勤开窗通风,以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

四、医务室要备有专用留观用房、紫外线消毒灯、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材等。同时,还要配备必要的常规急救或应急药品及用品,急病员之所急,想病员之所需。

五、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要按照《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进行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和医疗救护等措施,对易受感染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性防护等措施。同时,还要有医务人员赶赴病员就诊医院,及时了解病情,并立即向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注射甲肝疫苗等预防性接种工作,保护易感人群,防止肝炎等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

七、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基础工作,整治环境,除害灭病,对学校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工作进行医务监督与指导。

八、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做好各项台帐记录,确保台帐规范齐全。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机械工程学院学校考勤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校)考勤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圆满完成,现就坐班、会议考勤及因公请假等做如下规定:

一、坐班制度

1、学院所有坐班人员(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除外),要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在岗,不得迟到早退。

2、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每周50%时间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以处理日常事务、研究分管工作。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并挂在各自办公室门上,以便联系。

3、各系主任要在上班时间安排系领导(主任、副主任、秘书)或其他教师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以便联系。

二、会议考勤制度

1、坐班人员应每天登陆学校和学院办公系统,学院教师应每天登陆学院办公系统,按照学校、学院通知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学校、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学院均进行严格考勤。学校召开的会议由学院业务对口科室负责考勤,学院召开的会议由会议承办科室负责考勤。会议考勤情况统一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与年终津贴挂钩。

3、学校召开的会议,处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的,首先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然后按学校规定请假;科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各系教师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向系主任说明请假原因,各系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存档。不能参加学校会议的人员均要报学校会议组织部门。

4、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均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5、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能参加活动的,均要在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人请假。会议考勤制度适用于各种活动。

6、对无故旷会者,3次及以下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学院网上通知的正式会议,每旷会一次扣除岗位津贴100元。全院教工会议的考勤情况每次都在学院办公系统上通报,其它会议定期进行通报,会议出勤率少于60%视为岗位不合格。各系组织的会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将考勤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因公请假制度

1、学院领导因公请假及会议考勤按学校《关于处级干部因公请假和会议考勤的规定》执行,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2、科级干部因公请假必须向分管院领导请假。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3、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4、系主任因公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不含1天5天以下,下同)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5、各系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向系负责人请假,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5天以下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6、各级各类人员都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5天(含5天)以上的按学校规定到人事处办理,经批准后,将准假手续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相关工作,方可离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次以下的,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的,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以旷工论处。

四、学院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等,参加校外学历教育的学习,到国外作访问学者、研修,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6]104号)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机械工程学院会议和活动考勤登记表

2、机械工程学院周值班安排表

3、机械工程学院请假条。

第8篇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创建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学校稳定,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安全教育办法。

一、 教育类型内容

1、防火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邯郸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常识教育,学会并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有紧急情况的处置形式和安全撤离的线路通道,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治安管理教育。学习《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校园治安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实行并建立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3、内部安全防范教育。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防范要求,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师生员工责任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侵蚀,消除隐患,把好关口,减少损失,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4、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邯郸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穿越马路看清信号指示,走横道线;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牢记安全第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珍惜生命,警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法纪教育。学习国家颁发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模范和标兵。

二、 教育对象、方法

1、师生员工安全教育。以部门为单位结合政治学习安排教育内容,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侧重教育重点,春季、年末是治安案件多发时期,教育重点应放在防盗窃、防破坏的宣传;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教育重点应放在安全防火的宣传,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教工上岗安全教育。各单位在对新教工上岗培训的同时,应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定期进行考核,把安全防范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3、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各系、部应在安排新生入学教育中要安排学习学校的有关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等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新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的规定,制度不断深入人心。

4、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教育制度,教育重点是校纪校规及安全生产。对人员较多

的工程队、建筑施工队应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苗子,确保生产安全。

三、 教育要求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教育前做好充分准备,有的放矢地、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要求制定教育计划,完善教育内容,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循循善诱的工作,使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扎根于师生员工的思想之中。

2、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教育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构筑好安全、防范思想堤坝。

3、各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聘用的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提高外来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一切火源,禁止明火,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绷紧安全、防火思想弦,确保条、块一方平安。

5、抓好安全教育考评。各单位应做好每学期安全教育的考勤、考核、评比,对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忠于职守,严格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予以宣传和表扬,成绩显著的报保卫处,经审核确认,予以全校通报表扬。对不参加安全教育,工作不负责任的,应严肃批评,做到奖惩分明。

第9篇 学校学院仓库安全制度

学校(院)仓库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保证储存物资的安全。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熟记安全保卫任务,熟悉防护职责,重点区域和通讯联络方式。

三、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入库,发现火警,立即报告,严守岗位,加强戒备,维护秩序。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等四防工作。

五、定期检查库内电线、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或超负荷运转。

六、定期检查消防灭火设施的合理放置及完好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七、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对不同物资要按性质不同分开存放,要按灭火方式不同分开存放,防止火警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对学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根据《z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z教政法[2014]3号)和《南冲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办法》(z教监字[2014]6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服务”,促进公平公正,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要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学校管理及公共服务事项(统称服务事项 ),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 都要通过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目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所行使的涉及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清理出的服务事项,经学校法制办审查后,按照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 标准 )、办理时限、承办机构等顺序,分类编制学校公开事项目录。

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 :

(1)人事管理。包括教师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表彰奖励等事项;

(2)学生管理。包括奖学金发放,困难学生补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资产管理。包括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内部审计等事项;

(4) 后勤服务。包括住房、医疗、保险、福利等事项;

(5) 招生收费。包括招生、录取、考试、收费等事项;

(6) 监督管理。包括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纪律处分等事项;

(7)其他事项。

要以列表的方式,编制《南冲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目录》(表一),将每个事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明确。

( 二 )编制流程图,规范权力运作。各部门要以“内部管理提高效率、外部服务方便办事”为原则,遵循管理及服务事项运行的一般规律,对“学校公开事项目录”确定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并力求做到图形表述简明、清晰、规范、实用。

( 三 )创新公开载体,公开办事信息。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把涉及学校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分别在学校内部或向社会公开。

需要在学院内部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公开栏、板报、情况通报、简报、校园网、会议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学院在便于师生观看的地方设置校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机构、办事依据、标准 (条件) 、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承诺等。直接为师生提供服务的部门要做到办事依据、条件(标准) 、流程“入镜上墙”。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办事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沟通机制,搭建互动平台。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动态公开,通过开通咨询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形成互动平台,随时接受并回应干部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咨询请求。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健全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记录制度,学院或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会议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防止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要健全公开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确定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及时间,要报学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要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要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院举报电话及投诉受理窗口,对干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予以查处。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略)

四、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略)

附件: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责任人(略)

1 人事管理 教职工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奖惩、校内津贴及课时费发放等事项。

2 学生管理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转学、休学、退学、取消资格、纪律处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招生收费 招生(计划、政策、报名条件等)、录取(程序、分数线、结果等)、升学考试(专接本等)、收费(学费、住宿费、课本费、资料费等)等事项。

4 后勤服务 教职工购房、建房、医疗、保险、工资、福利等事项,学生勤工助学、住宿条件、食堂饮食服务等事项。

5 资产管理 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外收入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内部审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教材教辅图书资料征订,基建项目招投标,房屋维修、改造以及学生被服购置等事项。

6 纠纷处理 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等事项。

7 廉政建设 廉政制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8 其他 学校简介、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与实施方案、机构设置、重要章程制度等。

第11篇 学校学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开水泵的同志要每天注意水泵运转是否正常、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声、水泵是否漏水、地面是否有积水,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有一些故障一时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生活水泵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每一年进行一次大修。

四、保持水泵房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认真做好每天运转情况记录,重大问题应逐级上报。

六、如水泵大修需使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大修完毕,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投入正常使用。

第12篇 学院学校水计量管理制度

学院(校)水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划用水的科学管理,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现就院内水计量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1、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准确性,保证一级水表、二级水表的正常运转,发现水表故障要及时报修,二级表要在24小时内修复。

2、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严肃性,非专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水表。

3、要坚持水计量管理的规范化操作,每月指定抄表日期不得随意更改,同时也保证用水月度的科学性。

4、院内二级表抄报是考核各部门用水情况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须按学院下达的分级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应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13篇 学校学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学校(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一、闲人不得进入配电间。

二、除主管部门和本部门外,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配电间必须进行登记。

三、对外单位来人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配电间,并在来客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当班人员因维修离开配电间时应在小黑板上写明去向,并关好门。

五、维修时必须两人一起工作,其中一人是起安全监护作用。

六、配电间内严禁喝酒、打闹及其他娱乐活动。

第14篇 学校学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地下室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第15篇 学校学院教育超市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院)教育超市安全保卫制度

一、为保证超市顺利运作,每个员工必须恪尽职守、各负其职,自觉树立高度警惕的防患未然的安全意识。

二、清场后,必须检查各类电源开关是否按规定正常的关闭和接通。

三、员工下班前,必须检查现金和贵重财物是否放好或交由专人保管。

四、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检查各类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留有火种或发现漏水。

五、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险情应及时汇报并酌情处理。

六、每个员工必须懂得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设备。

七、定期进行安全保卫检查,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公司。每次检查完毕,填写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

八、努力做好物品防窃、防火等工作,并管理和保管好所负责范围内的物品。

第16篇 学校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学院(学校)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处理完毕填写“三废”处理记录,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存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二、对废气、废液、废渣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

(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备有吸收或处理装置。

(3)对于产生剧毒气体的实验,无论量的大小都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不得直接向室内外排放。

2、废渣:

少量的有毒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大量的有毒废渣要先处理再埋放。

3、废液:

对于废酸、碱液,可先用耐酸、碱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滤液加碱、酸中和,调ph值至6-8后按废液处理,少量滤渣可埋于地下;

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三、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第17篇 学院学校后勤服务承诺制制度

学院(校)后勤服务承诺制制度

处办公室:

1、来宾接待,热情礼貌,用语规范,服务周到。

2、信访处理,及时准确,一般三天内给予答复,重大事件亦不过周。

3、协调督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现违规现象,严肃查办。

4、加强与校方各部门的联系,为学校多办实事。

医疗卫生管理科:

1、讲究职业道德,遵守医疗规则,确保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

2、微笑服务,礼貌用语,文明举止,廉洁行医。

3、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不发过期、变质药品。

膳食管理科: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按规定领取《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2、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着装整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3、坚持诚信为本,质优价廉,明码标价,不短斤缺两。

4、为就餐者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餐桌整齐,清洁卫生,并提供安全可靠的餐具,方便师生就餐。

5、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师生投诉的问题,及时了解处理和答复。

6、倡导和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拾到失主物品主动上缴,如数归还。

7、开设民族及病号饭窗口,按时按要求提供菜饭。

8、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尽力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尤其是贫困学生的需求。

物业管理科:

维修部:

1、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细致,维修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钱物。

2、落实责任,保证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免费再修理。

3、接受报修,及时安排,按约定工期限期完成任务。

4、维修人员态度恶劣或工程逾期而未及时联系的,则予以处罚。

保洁部:

1、区域包干,责任到人,认真落实考核标准。

2、加强巡回检查,保证校园不留死角。校园主要干道和绿坪的杂物滞留时间不超过二小时。

3、公共厕所每天清扫两次,每周酸洗一次,保证厕所无污垢。

绿化部:

1、尽心尽责养护花木植物,不断提高校园绿化质量和品味。

2、定期修整校园花木植物,保持良好的长势和优美的景观。

3、机械修剪保养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避免噪音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4、在搞好绿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发花卉品种,做到有增无减,让优美的校园更亮丽。

设备保安部:

1、保证24小时受理全院师生的日常报修登记。

2、及时处理好师生的紧急需要及突发性事件。

3、对于校内突发事件,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4、处理所受理的事务,做到小事不隔天,大事不隔周,力求迅速高效。

5、遇事主动热情,办事不推诿,想方设法办好实事。

综合服务科:

采供部:

1、严把物品采购质量关,价格性能比最优。

2、遵守采购纪律,严格审批程序,按时完成任务。

3、把好物品验收关,保证物资正常供给。

教育超市:

1、热情礼貌,耐心服务,不怠慢顾客。

2、严把商品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场出售。

3、保持店堂环境优美,商品陈列整洁美观。

第18篇 学院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凡进入人员必须换穿拖鞋,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录像查看审批表》,必须经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9.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立即通知保安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一次奖励50元)。

10.监督老师如发现值班员脱岗,脱岗一次罚款30元,每学期脱岗超过5次者劝其退岗,如发现有其他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可提出警告,警告两次者或无改进者按脱岗一次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9篇 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学院(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一、非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房。

二、药房凭医生处方发药,按医嘱在药袋或药品标签上写明病人姓名、药品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严格查对核实,防止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三、药房不得擅改处方,如需更改须经原处方医生签名后方可配药。

四、每张处方配发后,药剂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品需分类存放,内服药和外服药要严格分开。贵重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锁柜保管,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管好计划生育药具。

六、药品保管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证药品质量。

七、各类处方按不同的保存期保存,以备查。

八、根据医务室条件计划采购药品,配备一般的常用药和常用急救药品。

九、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完善药房、药库台账,及时做好药品消耗统计,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及时向医生反映药品失效时间,药品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事故的发生。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得发出使用,及时做好过期、变质、失效药品的报耗工作。

十一、非医疗用液体或药品概不准进入药房;除四害毒饵药不准进入药房。

十二、药房亦不准存放医务人员或他人的物品。

第20篇 学校学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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