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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是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机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基础医疗服务:包括日常的疾病诊疗、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

2. 应急处理:制定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应对突发性疾病或意外伤害。

3.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 保健服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监测师生的健康状况。

5. 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存储和合理使用。

流程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的运作流程如下:

1. 病患就诊:师生在感到不适时,到门诊部登记并接受初步诊断。

2. 医疗服务:医生根据病情提供相应的治疗或建议,必要时开具处方。

3. 药品领取:凭处方在药房取药,药师将指导正确用药。

4. 康复跟踪:对病患进行跟踪,确保康复或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5. 记录归档:所有医疗记录都将被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重要性和意义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的存在,对于维护校园的健康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1. 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能够快速响应师生的健康需求,降低因疾病影响学业或工作的可能性。

2. 预防为主:通过健康教育和常规体检,提前预防疾病的发生,促进整体健康水平的提升。

3. 维护教学秩序:减少因病缺勤,保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 保障安全: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行动,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5. 建立健康文化:通过持续的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观念。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是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也直接影响到整个学院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师生,为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做出贡献。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范文

第1篇 学院学校医疗门诊制度

学院(校)医疗门诊制度

一、病员应持病历依次挂号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学生病历由医卫科统一管理,未经医务人员同意,院内病历不得任意翻阅或挪用。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员要热情接待,仔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三、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尊重患者意愿,为病人隐私病史保密

四、认真填写门诊工作日志,书写病历、处方必须符合医疗规范。

五、凡遇疑难、危急重症,应及时提出会诊或转至医院治疗,对重病人要认真登记,主动关心,出诊随访,并及时通知有关系部和班主任。

六、科学、合理对症用药,想病员所想,尽量降低医疗开支、减轻病员经济负担。对参加医保患者,严格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定,正确出具病假证明,不开人情假、人情方。

八、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登记台帐,及时对发病场所进行消毒。

九、医疗器械、敷料要严格消毒,注射和换药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十、做好门诊医疗器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学校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学院(学校)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处理完毕填写“三废”处理记录,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存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二、对废气、废液、废渣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

(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备有吸收或处理装置。

(3)对于产生剧毒气体的实验,无论量的大小都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不得直接向室内外排放。

2、废渣:

少量的有毒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大量的有毒废渣要先处理再埋放。

3、废液:

对于废酸、碱液,可先用耐酸、碱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滤液加碱、酸中和,调ph值至6-8后按废液处理,少量滤渣可埋于地下;

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三、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第3篇 学校学院仓库安全制度

学校(院)仓库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保证储存物资的安全。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熟记安全保卫任务,熟悉防护职责,重点区域和通讯联络方式。

三、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入库,发现火警,立即报告,严守岗位,加强戒备,维护秩序。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等四防工作。

五、定期检查库内电线、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或超负荷运转。

六、定期检查消防灭火设施的合理放置及完好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七、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对不同物资要按性质不同分开存放,要按灭火方式不同分开存放,防止火警事故的发生。

第4篇 机械工程学院学校考勤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校)考勤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圆满完成,现就坐班、会议考勤及因公请假等做如下规定:

一、坐班制度

1、学院所有坐班人员(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除外),要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在岗,不得迟到早退。

2、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每周50%时间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以处理日常事务、研究分管工作。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并挂在各自办公室门上,以便联系。

3、各系主任要在上班时间安排系领导(主任、副主任、秘书)或其他教师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以便联系。

二、会议考勤制度

1、坐班人员应每天登陆学校和学院办公系统,学院教师应每天登陆学院办公系统,按照学校、学院通知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学校、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学院均进行严格考勤。学校召开的会议由学院业务对口科室负责考勤,学院召开的会议由会议承办科室负责考勤。会议考勤情况统一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与年终津贴挂钩。

3、学校召开的会议,处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的,首先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然后按学校规定请假;科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各系教师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向系主任说明请假原因,各系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存档。不能参加学校会议的人员均要报学校会议组织部门。

4、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均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5、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能参加活动的,均要在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人请假。会议考勤制度适用于各种活动。

6、对无故旷会者,3次及以下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学院网上通知的正式会议,每旷会一次扣除岗位津贴100元。全院教工会议的考勤情况每次都在学院办公系统上通报,其它会议定期进行通报,会议出勤率少于60%视为岗位不合格。各系组织的会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将考勤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因公请假制度

1、学院领导因公请假及会议考勤按学校《关于处级干部因公请假和会议考勤的规定》执行,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2、科级干部因公请假必须向分管院领导请假。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3、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4、系主任因公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不含1天5天以下,下同)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5、各系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向系负责人请假,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5天以下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6、各级各类人员都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5天(含5天)以上的按学校规定到人事处办理,经批准后,将准假手续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相关工作,方可离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次以下的,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的,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以旷工论处。

四、学院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等,参加校外学历教育的学习,到国外作访问学者、研修,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6]104号)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机械工程学院会议和活动考勤登记表

2、机械工程学院周值班安排表

3、机械工程学院请假条。

第5篇 学校学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第6篇 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对学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根据《z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z教政法[2014]3号)和《南冲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办法》(z教监字[2014]6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服务”,促进公平公正,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要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学校管理及公共服务事项(统称服务事项 ),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 都要通过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目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所行使的涉及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清理出的服务事项,经学校法制办审查后,按照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 标准 )、办理时限、承办机构等顺序,分类编制学校公开事项目录。

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 :

(1)人事管理。包括教师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表彰奖励等事项;

(2)学生管理。包括奖学金发放,困难学生补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资产管理。包括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内部审计等事项;

(4) 后勤服务。包括住房、医疗、保险、福利等事项;

(5) 招生收费。包括招生、录取、考试、收费等事项;

(6) 监督管理。包括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纪律处分等事项;

(7)其他事项。

要以列表的方式,编制《南冲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目录》(表一),将每个事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明确。

( 二 )编制流程图,规范权力运作。各部门要以“内部管理提高效率、外部服务方便办事”为原则,遵循管理及服务事项运行的一般规律,对“学校公开事项目录”确定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并力求做到图形表述简明、清晰、规范、实用。

( 三 )创新公开载体,公开办事信息。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把涉及学校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分别在学校内部或向社会公开。

需要在学院内部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公开栏、板报、情况通报、简报、校园网、会议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学院在便于师生观看的地方设置校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机构、办事依据、标准 (条件) 、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承诺等。直接为师生提供服务的部门要做到办事依据、条件(标准) 、流程“入镜上墙”。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办事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沟通机制,搭建互动平台。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动态公开,通过开通咨询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形成互动平台,随时接受并回应干部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咨询请求。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健全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记录制度,学院或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会议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防止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要健全公开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确定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及时间,要报学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要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要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院举报电话及投诉受理窗口,对干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予以查处。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略)

四、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略)

附件: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责任人(略)

1 人事管理 教职工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奖惩、校内津贴及课时费发放等事项。

2 学生管理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转学、休学、退学、取消资格、纪律处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招生收费 招生(计划、政策、报名条件等)、录取(程序、分数线、结果等)、升学考试(专接本等)、收费(学费、住宿费、课本费、资料费等)等事项。

4 后勤服务 教职工购房、建房、医疗、保险、工资、福利等事项,学生勤工助学、住宿条件、食堂饮食服务等事项。

5 资产管理 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外收入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内部审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教材教辅图书资料征订,基建项目招投标,房屋维修、改造以及学生被服购置等事项。

6 纠纷处理 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等事项。

7 廉政建设 廉政制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8 其他 学校简介、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与实施方案、机构设置、重要章程制度等。

第7篇 学校学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学校(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每班至少对中央空调巡查一次,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如设备故障本部门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二、保安人员、当班电工要认真学习维护空调的技术,通过培训要了解中央空调性能,掌握排除一般故障的技能。

三、每学期由保安人员对中央空调进行一次保养,清除表面灰尘,对网桌进行清洗、加油,以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四、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协同专业人员实施中央空调的检修。

五、监控值班人员每晚10点将大楼内空调全部关闭。

第8篇 学院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凡进入人员必须换穿拖鞋,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录像查看审批表》,必须经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9.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立即通知保安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一次奖励50元)。

10.监督老师如发现值班员脱岗,脱岗一次罚款30元,每学期脱岗超过5次者劝其退岗,如发现有其他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可提出警告,警告两次者或无改进者按脱岗一次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学校学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学校(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一、闲人不得进入配电间。

二、除主管部门和本部门外,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配电间必须进行登记。

三、对外单位来人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配电间,并在来客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当班人员因维修离开配电间时应在小黑板上写明去向,并关好门。

五、维修时必须两人一起工作,其中一人是起安全监护作用。

六、配电间内严禁喝酒、打闹及其他娱乐活动。

第10篇 学校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11篇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对于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每月部门自查、季度保卫处巡查、半年全校联查,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二、安全隐患整改的范围

1、部门重点部位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2、各种消防器材不能保持正常投入使用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建筑物内存在影响安全、不符合标准设施的;

5、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差,不能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

6、体育、实验教学未按照正确教学程序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安全隐患,安全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以待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部门。

四、 奖惩

(一)、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贡献大小,由单位或学校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消除隐患的要求或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学校学院水电安全制度

学校(院)水电安全制度

一、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和安全检查活动。

二、按期按规定送检公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三、使用常规水电工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登高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否则不得作业。

五、如需停电、停水,要事前报告请示,待批准后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方可执行。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七、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酒后严禁登高作业。

第13篇 学校学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排污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值班水电工要在当班期间对消防设备认真仔细检查1-2次,注意重点检查自控是否失灵、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保证万无一失。

三、每月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值班电工实施对消防泵启动一次,时间5-10分钟,保证消防泵能正常运转。

四、每学期对消防泵进行一次保养、加油、做卫生。

五、每隔二至三年对消防泵进行一次大保养(或大修),时间一般放在暑假进行。

六、消防泵大修时需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修复后,由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4篇 学校学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开水泵的同志要每天注意水泵运转是否正常、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声、水泵是否漏水、地面是否有积水,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有一些故障一时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生活水泵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每一年进行一次大修。

四、保持水泵房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认真做好每天运转情况记录,重大问题应逐级上报。

六、如水泵大修需使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大修完毕,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投入正常使用。

第15篇 学校学院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学校(院)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第16篇 学院学校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学院(校)电梯的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就是保障电梯良好运行所实施的管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管理、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电梯档案的管理等。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3)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3)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第17篇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

学院(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及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 物品 单位 赔偿参数价(元) 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8篇 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学院(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一、非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房。

二、药房凭医生处方发药,按医嘱在药袋或药品标签上写明病人姓名、药品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严格查对核实,防止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三、药房不得擅改处方,如需更改须经原处方医生签名后方可配药。

四、每张处方配发后,药剂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品需分类存放,内服药和外服药要严格分开。贵重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锁柜保管,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管好计划生育药具。

六、药品保管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证药品质量。

七、各类处方按不同的保存期保存,以备查。

八、根据医务室条件计划采购药品,配备一般的常用药和常用急救药品。

九、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完善药房、药库台账,及时做好药品消耗统计,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及时向医生反映药品失效时间,药品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事故的发生。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得发出使用,及时做好过期、变质、失效药品的报耗工作。

十一、非医疗用液体或药品概不准进入药房;除四害毒饵药不准进入药房。

十二、药房亦不准存放医务人员或他人的物品。

第19篇 学校学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地下室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第20篇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四、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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