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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汇编3(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

重要性和意义

商场的安全是顾客购物体验的基础,也是企业运营的核心要素。一个健全的安全部交接班制度,不仅确保了商场在任何时刻都能保持警惕,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也体现了我们对员工专业素养的培养和对公众安全的承诺。它如同商场的无形防护网,保障着日常运营的顺畅与稳定。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交接班程序:明确交接班时间,确保交接班时的无缝对接,包括当前安全状况、设备运行状态、未解决的问题等详细信息的传递。

2. 安全检查:交接班前,值班人员需进行全面的安全巡查,包括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3. 应急预案:制定并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火灾、疏散、医疗急救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注意事项

1. 记录详实:交接班记录要详细、准确,避免因信息遗漏导致的疏漏。

2. 责任明确: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位员工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任务。

3. 保持警觉:即使在无明显风险的情况下,也要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4. 沟通畅通:交接班时的沟通应直接、有效,避免误解和延误。

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执行,只有这样,我们的商场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让我们共同为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购物环境而努力。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范文

第1篇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商场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开展.

2 主要职责:接班领班:必须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钟到消控室,召开班前会,进行队列训练传达和布置有关工作内容。

3 交接领班:必须在接班前 20 分钟把当班时的工作情况、各岗位情况、未完成事项及物品情况在《领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详细记录,向接班领班介绍当值情况,跟进落实事项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项。

4 接班队员:应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区域集中。交班领班与接班领班一起带领队员共同进行岗位交接(列队交接)、清点、巡查。

5 操练内容:

-立正、稍息(四遍)

-立正、跨立(四遍)

-整装动作(一遍)

-形体转向:向左、向右、向后、左边45度敬礼(二遍)

-排列报数(一遍)

-排列横向行走(二遍)

6 操练要求:精神饱满、动作整齐、思想集中、形体一致、口号响亮。

-接班人员详细阅读交班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员详细回答接班人员各类询问,并双方签字确认。

-交班人员在交接结束后,在指定区域集合召开班后会。

-接班领班根据巡检各岗位情况,核对《领班工作日表》中的记录事项,必要时补充交接时发现问题的情况记录,然后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7 若交接班发生下列情况时:

-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做好此项记录,听从接班领班的指挥。

-交接班前发现或发生的问题以交班领班为主处理解决,在交接班中发现或发生的问题,则以接班领班为主解决。

-在交接班中发生重大问题时,交接班双方领班共同处理,交班方不得离开,并报告安全主管或商场物业经理。

-处理情况须在《领班工作日表》中详细记录。

-重大事件由负责处理的领班向安全主管提交《事件报告》,安全主管签阅后呈商场物业经理。

-交接班中如接班方签字确认后,对由于疏忽或不按程序交接造成财务缺损、工作差错的,则由接班方承担责任。

-需交接事项未在交班记录上注明以致该事项未妥善处理,交班方承担责任,该事项交接了,但未妥善处理,责任由接班方承担。

8 记录

-安全部工作交办事项

-安全每日班会

第2篇 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3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第4篇 家居商场安全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器械的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器械的管理。

3.主要职责

按规定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4.内容

4.1对讲机

4.1.1安全员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根据编号对应备用电池板,不得调错。

4.1.2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对讲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于交接班记录中。

4.1.3 对讲机是岗位之间重要的通讯工具,所以,在顶岗或换岗时,要做好移交,做到机不离人,人不离岗,不准擅自将对讲机带到他处或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4.1.4 上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对讲机及禁止在对讲机中谈论于工作无关事由、开玩笑不得在对讲机中联系机密事情。

4.1.5本部使用统一频道,未经安全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

4.1.6根据不同环境,正确掌握最佳音量。在机房等喧闹之处,可加大音量,清静之处应相应减轻音量,以听清为宜。注意在宾客面前减小音量以示礼貌

4.1.7使用时,若出现收发信号较弱时,有以下几种原因:

4.1.7.1周围有多种电波干扰(如遇串台时,不得与之联系);

4.1.7.2 周围有钢筋、铁器等障碍物(如遇电梯、机房等);

4.1.7.3 周围有较高、较厚的墙壁或地下室等密封处;

4.1.7.4 电池不足。

4.1.8妥善保管及使用对讲机,不得握拿天线部位 , 避免碰撞、敲打对讲机,避免因浸水、淋雨等而导致对讲机受潮。电池板需电量耗尽方可充电。

4.1.9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严禁私自拆卸。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对讲机损坏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及赔偿。

4.2巡更仪

4.2.1安全员在使用巡更仪时必须爱护使用,不得将巡更仪掉落和遭受碰撞,由此而产生巡更仪损坏,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及赔偿。

4.2.2员工在巡逻完毕交接时,必须认真检查巡更仪是否完好。

4.2.3在巡逻使用时,不得让巡更仪淋雨受潮,不得将巡更仪在墙机中重插或重力摇拨。

4.3.4严禁员工自行拆解机体及调试改动任何内存,一经商场物业发觉,将按规定处罚。

4.3手电筒

4.3.1一般照射:在大范围搜索巡查时使用。

4.3.2集中照射:集中一点照射,在辩明可疑事物时使用。

4.3.3作为安全人员互相联络之信号。

4.3.4遇见可疑人物时,直接照射其眼睛,并记录其特征,以便将来追查时提供线索。

尽量少用手电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处之歹徒袭击。

第5篇 某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 装修规定

1.1 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 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 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 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 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临时动火申请表>>,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 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 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 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 五距 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 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第6篇 年丰商场保安队夜间清场安全检查制度

商场保安队夜间清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清场时应着装规范、佩戴证章,听从指挥及清场要求。

二、清场过程中严格认真、不留死角,对营业厅内柜台、小库、试衣间、卫生问、办公区等部位都要认真检查:对锁门情况、灯箱照明灯等电源关闭情况要逐一捡查,做好检查记录。

三、清场过程中严格要求,不得随意进入柜台、展区或精品区动用商品,更不得偷拿商品。

四、清场时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聊天,应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五、清场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并将其带至办公室汇报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六、清场时遇有商场内装修施工等情况应严格检查审批手续,检查施工人员的入场证件及证件有效期限,做到一人一证、人证相符,无证人员一律清理出场;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火、用电情况细心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

七、清场过程中,在保证责仟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清场检查,如有问题立即汇报。

八、清场过程中对各部门夜间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无证人员要清场出场。

九、清场过程中,保安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清场工作,必须有班长带领。

第7篇 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2

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二)

1 目的:通过对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的管理。

-停车场内应严禁吸烟。特别要防止在驾驶室或车厢内休息时吸烟,留下火种,引起火灾。当汽车进库后,严禁擅自从油箱内取汽油。

-汽车进库以后,驾驶员应对车上的电源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证电源被完全切断后才能离开。

-汽车上带有桶装汽油、柴油或者是汽车油箱漏油时,均不应进入停车库停放。遇有这种情况时,应将桶装油料卸下,存放在危险品油箱内的油完全放尽,才能将汽车放入停车库内。

-停车场内不应存放桶装的汽油或柴油。油棉纱应集中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以防自燃。

-停车场内应常备完好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商场安全部。

第8篇 商场安全部内务管理制度3

商场安全部内务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安全部内务事宜的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内务工作的正常展开。

2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部内务工作的正常展开。

3 安全部/值班室:

3.1 标志:由集团统一制作,呈有集团全名和安全徽标标志。并标明“安全部”、“安全值班室”中文字样。

4 室内要求:

-顶面标准:白色、光洁平整无污垢,室内照明器具为日光灯。

-墙面标准:白色、墙面光洁平整,清洁无污垢、无破损。禁止未批准的上墙物品。

-地面标准:地面颜色保持一致,每日当值均做一次清扫垃圾、拖尘。地面应是光亮清洁无垃圾。室内顶、墙面规定每年内进行次粉刷,并及时修补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明显损坏情况。

-室内卫生标准:墙面、顶面每月清洁次,达到无尘、无污垢干净如新。

5 墙面挂饰:

5.1 安全室内墙面禁止随意敲钉挂物,一般只挂饰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供参照遵守执行,及常用联系表以备查阅,须饰以镜框之内并挂放整齐。除此之外,尽量不要在墙上随意挂出。

5.2 重要设备机房主要管理制度上墙。重要设备全年维修计划上墙。火灾应急预案上墙、火灾应急组织架构上墙。

6 办公桌:

6.1 抽屉:抽屉内不得存放非工作物品。各抽屉应按左上角规定之标签项目存放工作物品,做到统一整齐有序。物品的放置内容:集团及项目商场物业下发的操作规范;各类管理通知信函;访客登记簿、车辆登记簿、巡检记录情况汇报;当月未归档安保交接班资料簿,受委托转交资料;空置备用抽屉作存放临时转送处理物品;

6.2 桌面布置:

使用玻璃台面,保持光亮整洁无破损。台面垫深墨布或纸,整个台面上不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3 桌下布置:

不得在其底部摆放任何物品,底部应保持干净无垃圾。

6.4 禁止行为:

不得有抽屉未关闭,或不按规定放置规定物品。将抽屉拉出作为搁脚。桌面不整洁、摆放物品杂乱无章等。

6.5 值勤座椅:

-坐椅应是完好无破损,表面清洁,坐椅应居中于写字桌中间,离台桌 30 公分放置。

-值班员离开座椅时,应将坐椅向前靠桌放置,以表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值班室座椅由商场物业统一编号规定放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搬离。

7 对讲机管理:

-编号规定:安保部对项目使用的对讲机组进行编号,并设定某机作为呼叫机通讯代号,与岗位对应。

-呼叫规定:当有一般情况呼叫对方一次。当有紧急情况汇报呼叫对方或全体队员三次。

-对讲机充电:应按记号顺序进行充电,充电时应尽可能将电量用尽再进行充电,并等电池充足后使用,以防止降低电池的容量。

-对讲机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由项目工程部进行例行检修,测试其器件的使用功能。粉刷,并及时修补日常产生的明显损坏情况。

-每日当值均须做一次地面清扫垃圾、拖尘。保持地面光亮清洁无垃圾。

-更衣箱外表:保持颜色统一,每天由各班队员轮流进行清洁一次,保持卫生。箱顶及底部禁止摆放任何物品。

-更衣箱存放物品:当季制服、个人用品等,严禁放置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及散发异味和令人厌恶之物品。不要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

第9篇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 装修规定

1.1 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 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 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 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 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临时动火申请表>>,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 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 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 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 五距 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 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部

2022.8.1

第10篇 家具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部奖惩制度的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奖惩分明的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部的各类奖惩情况。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部奖惩情况制度的执行。

4.内容

4.1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

4.1.1对改革集团或商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嘉奖或晋升;

4.1.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酌情予以嘉奖、晋升;

4.1.3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商户表扬者,酌情予以奖励;

4.1.4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酌情予以奖励

4.1.5为保护国家财产,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酌情予以奖励;

4.1.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7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8拾金(物)不昧者,酌情予以奖励;

4.2处分种类

4.2.1口头警告:以书面方式给予初犯而且过失行为较轻微者口头警告;

4.2.2书面警告:员工犯有二次以上轻微过失或一次较为严重过失行为的给予书面警告;

4.2.3最后警告:员工在受到二次书面警告后,再犯有过失行为的,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

4.2.6罚款:凡是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将根据不同违纪情况并同罚款处理

4.2.7撤销处分:受到任何处分的员工,在三个月中无任何过失的,将自动撤销所受的处分。在此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经报告批准,可提前撤销处分

4.3处分条例

触犯下列规定的,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最后警告:

4.3.1仪表仪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

4.3.2当值时未穿整齐制服;

4.3.3当值时吃零食;

4.3.4无故迟到早退、未经许可擅自外出;

4.3.5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

4.3.6当值时扎堆聊天;

4.3.7工作时收听录音机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4.3.8使用商场设施办理私人事务;

4.3.9不佩带或不正确佩带工作证;

4.3.10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4.3.11违反集团安全规定或其它规定;

4.3.1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4.3.13未经同意在工作场所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散发与集团/商场业务无关的印刷品;

4.3.14上班时间私自会客;

4.3.15应工作疏忽损坏公物(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4.3.16未经同意使用客用设施;

4.3.17未经许可配置工作钥匙,包括更衣箱钥匙;

4.3.18无故缺席安排的培训工作;

4.3.19不服从上司命令或未经上司许可而从事其它工作;

4.3.20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

4.3.21未经许可在当值时饮用含酒精制品;

4.3.22在公共场所吸游烟,及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4.3.23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

4.3.24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集团、商场声誉或商户、员工名誉;

4.3.25擅自进入禁区;

4.3.26因工作疏忽或对可以预料的事故未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公物损坏,同时按规定赔偿;

4.3.27服务/工作态度未达到要求及/或遭致商户投诉;

4.3.28未遵守集团及商场物业制定的各项工作流程及要求,并导致不良后果;

4.3.29未履行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

4.3.30当值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负领导职责;

4.4触犯以下规定者,将给予最后警告或辞退:

4.4.1向他人索要小费或其它报酬;

4.4.2拾获客人钱物后企图或已经占用,而未上交统一处理;

4.4.3蓄意损耗、破坏集团或客人财物;

4.4.4赌博或围观赌博;

4.4.5在工作场所内兜售私人物品;

4.4.6在工作场所内、外服用麻醉药、毒品;

4.4.7危害、恐吓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

4.4.8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

4.4.9吵闹、粗言秽语、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宁;

4.4.10挑拔、闹事;

4.4.11作任何性质不道德的交易;

4.4.12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

4.4.13违反第三章第6条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集团机密;

4.4.14调戏侮辱他人;

4.4.15偷取、贪污或企图偷取、贪污集团、商户及同事财务;

4.4.16对商户、宾客及上司不礼貌;

4.4.17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4.4.18员工患病、工伤或因公负伤痊愈后拒绝上班;

4.4.19作出严重损害集团、商场形象、声誉和利益之行为;

4.4.20遗失集团、商场之重要物品导致重大损失;

4.4.21犯有旷工行为;

4.4.2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使集团、商户和同事-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危害或损失;

4.4.2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

4.4.24当值时睡眠;

4.4.25未经许可在外兼职;

4.4.26员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及书面警告(含)以上处分论处,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与最后警告:

4.4.27代人打卡;

4.4.28委托他人打卡;

4.4.29擅自涂改或故意损坏考勤卡者;

4.4.30伪造考勤卡者。

4.5申诉程序

员工对违纪处理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管理人士投诉,如对裁

定标准仍不满意,方可再向上一层直至集团区域物业管理部负责人申诉。

4.6奖惩办理

4.6.1商场物业奖励员工,应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呈区域物业管理部核准后,方可进行奖惩。

第11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12篇 商场安全管理部24小时工作流程

商场安全管理部二十四小时工作流程

时间工作内容人员

6:40~7:00检查卖场门锁是否完好,打开员工通道,检查生鲜收货所用通道有无异常情况,布置相应岗哨,负责收货安全检查;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7:00~7:30检查所有卖场内部有无异常,布置岗哨,关闭警报系统;

同上

7:30~8:00员工入场,早班安保员到岗

8:00~8:30早班安保员开班前会,与夜班领班交接工作,布置早班工作;安保主管/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其中(8:15~8:30)监控室人员交接班,夜班有问题须向主管汇报后方可下班;

8:30~8:40在早、夜班安保领班带领下,逐岗哨进行早、夜班岗位交接;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8:40~9:00早班人员检查各自岗位情况,准备开门迎接顾客;

夜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9:00通过广播,提前一分钟打开顾客出入口门锁,做好顾客进入前的准备;

9:00准时开门,迎接第一批顾客;此时间与开门营业时间一致;

当天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安保领班及早班安保员到商场入口迎宾5分钟;

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早班安保员

9:00~12:0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2:00~13:30安保各岗位轮流吃饭,各岗位需有人顶换,不得空岗;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3:30~14:45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4:45~15:00中班安保员到位,由早、中班领班带领,逐岗交接工作。早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早、中班安保领班/早、中班安保员

15:00~17: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7:30~19:00仓库安保员在收货工作结束后,锁仓库大门。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9:00~21: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值班经理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21:30阻止场外顾客进场,此时间必须与所在门店营业结束时间一致。

中班安保领班/中班安保员

21:30~22:00夜班人员到场,开班前会,下班。

22:00~22:15中、夜班领班带领,逐岗进行岗位交接。中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中、夜班安保领班/中、夜班安保员

22:30商店清场,巡查各销售区域,确保无滞留顾客,关闭商店大门,这项工作的时间长短及具体操作时段根据当时的客流情况和各门店的营业时间作弹性处理。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30监控中心上警报,封场。门店钥匙由值班经理和监控中心各自保管,做到双保险。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20~6:40当班安保员每半小时巡视外场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值班经理、安保领班、二名以上安保共同开门入场解决问题,并做详细记录。如遇紧急事端则需即刻通知店长。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第13篇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商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场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 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场,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查检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畜生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安批次索要《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电子帐台。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称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商场,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的连锁企业可由企业总统统一设立),购置及经营规模、经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查设备,配备2名以上的检查人员(可由食品安全检测员兼任),定期对经营食品经营食品进行抽检。没有检测设备的商场应当定期抽样送权威机构检验。

第六条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14篇 商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商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九)

消防安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保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强化每一名员工、专兼职消防人员在安全意识的增强方面和提高消防防范经验及技能的熟练掌握程度等的重要手段。同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也是企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有力保证。因此,只有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消防安全。为此,特拟订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进行两次,主要做法:

1、对单位员工集中举办学习班,并进行实际操作考评或书面考试;

2、对厂商进驻人员发放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以自学为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可分批组织授课)安全教育培训,由单位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兼职消防员进行授课。

二、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定期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费用由公司出资承担,所获岗位资格证书由单位统一保管;

2、专兼职消防人员离职时须根据本人自取得培训证书之日起在单位的服务时限缴纳一定比例的培训费:未满半年的个人付80%,满半年未满一年的个人付60%,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个人付40%,满一年半未满二年的个人付20%,满二年以上个人免缴培训费用。

三、单位每半年应针对应急预案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习,在培训班学习和演习过程中由单位专兼职消防员对参加人员给予考评并建立考评台帐并存档,不达标者不得上岗。

四、新职工、转岗职工及厂商进驻人员在上岗前(无论人数多少)必须首先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由单位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兼职消防员进行授课,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五、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专、兼职防火人员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一次,由集团市场管理中心组织并考评。

六、主要教育、培训内容:

1、学习消防安全理论知识和各项管理方针政策及日常防范措施;

2、案例分析教育;

3、本单位的火灾特点和火灾预防措施及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4、公众聚集场所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四懂、四会教育培训;

5、其它相关安全管理的内容。

七、各单位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课,在学习、培训过程中不得迟到、中途退场或早退,相关部门领导应积极支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确实有特殊原因,当期不能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者,必须由商场总经理书面批准。

八、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评记录,并纳入员工年终绩效考核。

第15篇 家居商场安全部会议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部会议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商场安全部的会议制度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会议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安全部的各类会议。

3.主要职责

安全领班: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并存档。

安全主管:主持会议。

4.内容

4.1领班会议

4.1.1安全部每周召开一次领班会议,由安全主管主持,即时由安全领班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4.1.2领班会议的主要内容:

4.1.2.1各班汇报每月的班组建设情况及动态;

4.1.2.2各班领班对每月的总结汇报。

4.1.2.3安全主管总结前期工作情况,指出当前各班存在并需要改进的情况,并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4.1.2.4讲座日常操作所产生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

4.1.2.5培训管理知识,进行安全分析;

4.1.2.6安全主管讲解有关消防操作,施工管理的方法及方案;

4.1.2.7其他。

4.2班前会和班后会

4.2.1每班次应进行一次班前会和班后会,由领班召集。

4.2.2班前会的主要内容:

4.2.2.1进行队列操练(在指定位置);

4.2.2.2传达上级最新的会议精神和特别任务;

4.2.2.3反馈上一班当值情况及本班跟进落实事项;

4.2.2.4提出本班次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4.2.2.5领班根据实际人员安排各班组队员的岗位。

4.2.3班后会的主要内容:

4.2.3.1小结当班工作情况,作出简要评语;

4.2.3.2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方案;

4.2.3.3及时调整队员之间的思想;

4.2.3.4用自我检查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16篇 商场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商场设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小组人员名单,并设有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人员;

2、商场根据企业特性和季节变化,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卖场及库房禁止吸烟及动用明火,如有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考核;

5、安保部定期对卖场及库房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解决;

6、对小吃城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并规范使用;

7、卖场人员应知道四懂、四会(懂岗位火灾隐患、懂消防措施、懂初期火灾扑救方法、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

8、发生火灾时卖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上级汇报,同时拨打119,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17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__市场

2010-7-21

第18篇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巡查, 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1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

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4、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6、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7、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9、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

10、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管理处提交动火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3)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_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4)必须在施工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时得到及时处置。

11、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3、商场、库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4、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15、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16、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17、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18、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19、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20、熟悉火警(119)电话及报警方式。以下文为例:

(1)牢记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街道、门牌号、楼层或乡村地区。

(3)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有无人员伤亡和毒气泄漏。

(4)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5)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例如:

问:您好,这里是119火警台,你要报警吗

答:是啊,我要报警。

问:请说出起火单位

答: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

问:请说出具体的街道名称 或门牌号码和楼层

答: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12#_层。

问:有没有被困和受伤的人员

答:有三名员工被困在_楼。

问:是否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答:没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问: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答:我叫___,电话是186________。

报警完毕:我们将迅速赶往火灾地点,请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并保持联络。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 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 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 每天下班前,工程部主管要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 遇上加班时,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1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热得快、带有明火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

16、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17、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18、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禁止不用插头直接接电行为。

19、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0、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电扇、计算机等)。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21、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22、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五章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非租户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因公进入应由管理处出具证明,在库区安保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区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许窜岗聊天,因有事离开库区时,应向领班汇报,领班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到达后,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方可离开。

3、库区安保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随时对库房门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并在当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记录。

4、租户到库房内提货时,要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库区安保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库提货。

5、出库时,安保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库货物,点清出库数量,做好记录后,租户方可离开库区。

二、商场物品管理规定

1、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商品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理念。

2、管理处要与各商家签订商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负责人。营业期间由商家人员具体负责商品安全工作,安保人员行协助管理。营业结束后交由夜间值班人员负责。

3、各商家下班后,应当自行将铺面门锁锁好后方可离开。

4、商场营业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要时刻留意商场人员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商场内巡逻安保跟进,对其进行监视。防止发生商品被盗案件。

5、当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盗窃行为时的注意事项: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窃,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询嫌疑人期间,必须保持有适当的礼貌;

(3)必须确保有当场证人及相关物证不受破坏;

(4)在控制嫌疑人时,要小心嫌疑人把有关物证及商品销毁;

(5)执勤时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获嫌疑人时遇到反抗及自卫原因例外。

(6)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将犯罪嫌疑人和证物一并预交公安人员处理。

6、安保人员对每天进出商场的商品认真盘查,并在物品出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进出手续的物品当场扣留,并上报管理处处理。

第六章商场管理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 、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场公约如下。

1、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8:30~17:30。各业户必须提前10分钟到齐各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17:30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17:45分退场完毕,未经同意擅 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理。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业,须经管 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50元,缺业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当月 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 早退1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追究其缺业责任。

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4、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 负责。

5、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 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 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6、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 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7、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档 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8、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 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 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9、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 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10、未经商场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 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 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11、每位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费用自 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12、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档位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 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13、自觉维护商场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

14、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管理处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 停止营业,待其认识错误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业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档位。

(注:以上数据只是范例,具体安排由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章班后清场制度

1、明确重点部位和区域,对各楼层的强弱电井、管井、地下车库、设备房、各楼层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各楼层办公室逐一进行排查。

2、采取从上至下逐层巡视的方式巡楼,全面巡查并注意对重点部位

区域安全巡视。

3、巡楼路径为:左右分开,两边包抄,各管一边,首尾衔接。

4、巡楼将对讲机音量调小,不允许喧哗;夜间巡楼时应带上相应的

警备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计划,关闭部分照明和其他电器。

6、检查楼层有关设施(消防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烟感、照明

等是否正常)。

7 、发现有到楼层推销等不符合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劝离

工作。

8、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当值领

班并通知安防监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营业时间重点检查楼层商铺门是否关好、锁好,注意房内有

无异常情况。

1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房门未锁的,应及时登记,帮其代锁。

11、商场每天歇业后,安保立即对商场内外公共区域均进行一次清

场,清场完毕后,将各出口进行封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出,并加强各楼层的巡逻。

12、具体清场工作由巡逻岗安保及当班领班联合共同进行。逐层检查清点验证各楼层商铺情况,并填写“商场清场记录表”。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上报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如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合理。

第19篇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 内容: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由设备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记录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5 重点:

-消防主机无屏蔽点。

-主机地址码和现场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电柜开关放置在自动位置。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关闭。

-报警阀阀门不能关闭。

-卷帘门下限位离地面不能超过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顶。

-卷帘门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帘门控制开关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帘门电机、控制箱附近要有检修口便于检查维修。

-卷帘门导轨与墙之间不能留有缝隙,必须封堵严密。

-烟感要固定安装,不能悬挂于半空。

-喷淋头距离隔断距离不得小于 0.5m。

-吊顶不能影响喷淋设计喷洒效果。

-未端试水阀门、压力表不能阻挡。

-消防报警警铃按钮不能封堵。

-消防栓内干净无杂物,设施齐备、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使用消防专用电源。

-无吊顶或网格栅吊顶消防喷淋必须是上喷。

-铝格栅吊顶喷淋必须移至吊顶下方。

-商场内安全通道防火门要常闭,安装闭门器并能正常使用,闭门器无脱落、损坏现象。

-喷淋头底部超过吊顶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烟阀面板开关不能阻档。

-已开业商场正常营业展位烟感罩必须摘除,烟感、温感、喷淋头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第20篇 _z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高低压配电室防火事项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的安全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必须集中思想,经常检查各电器仪表和设备。

4.2高低压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在配电室门内外堆放易燃眉之急物品。

4.3非机房人中不得无故进入配电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面进入,必须经工程部主管同意,并作好进出记录。

4.4配电室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保证完好可用。

4.5所人电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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