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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纺织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纺织公司的运营离不开一套完善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度的构建首先要明确目标,即保证生产流程的顺畅与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理。制定时,应考虑各级管理人员的角色分配,确保责任清晰,权责分明。制度需涵盖值班时间、交接班程序、异常情况处理、报告机制等关键环节。

体系框架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值班人员选拔标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资格要求。

2. 值班时间表:详细列出各级领导的值班时段,确保全天候覆盖。

3. 工作流程:描述从接班到交班的工作步骤,包括日常巡查、问题记录、决策制定等。

4. 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 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值班效果,并据此进行调整。

重要性和意义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纺织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石。它能强化管理层对生产现场的实时监控,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延误。此外,制度还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良好的值班制度也是展示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

制度格式

制度文本应采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便于理解和执行。每项规定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格式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主体:详细列出各项规定,每条用编号区分。

3. 附录:包含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

4. 修改与解释权:明确制度的修订权限和解释权归属。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纺织公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既要科学严谨,又要灵活适应。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完善,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高效运作。

纺织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范文

第1篇 纺织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双基”管理,从跟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生产职能人员(总经办、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工会、安全办、动力分厂等领导)实行中夜班轮流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从每晚八点至次日七点。逢节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人员。

三、值班职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劳动纪律、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立即整改;需有关单位配合整改的必须在两日内整改合格,由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四、对查出的较大隐患在规定时间内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由职能部门复查,形成闭环式管理。

五、对查出的各类安全违纪问题,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考核规定》考核到单位和个人。

六、值班人员对每天的值班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记录本设放在保卫队,是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依据之一。

七、对值班时间内发生的较大级以上事故要组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2篇 纺织公司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设备部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部、设备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安全办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副总、设备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 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安全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 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设备部和安全部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第3篇 纺织公司设备检修检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和质量要求;以达到优质、高产、低耗,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目的。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通用设备管理。

2总则

2.1设备是生产的基础,加强设备检查、维修是生产正常进行的保证。

2.2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和检修必须有专业人员来实施进行。

3职责

3.1设备处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执行关于设备管理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承担本部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3基建环保部负责通用设备管理,包括能源管道、动力设备、污水处理、机

加工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设备安全

4.1.1 安全培训:设备投产后由质控部门根据设备操作说明书组织制订操作办

法,所有的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后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使用部门负

责,技术、设备、安全等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内容为熟悉设备的基本性能,掌

握操作要领及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4.1.2安全操作:严禁野蛮操作,机台上面及周围不允许堆放杂物和蹬、踩、

坐、敲打设备,特别是对于电子触摸屏、显示器等部件严禁划伤或用尖利物品

碰触。不得随意拆卸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

停车并通知设备人员处理。

4.2 设备维护

4.2.1电动机维护:交流电机清扫维护每季度一次,直流电机每月一次。直

流电机每月两次检查换向器表面是否光洁,换向器火花在规定范围内。如

发现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等痕迹应进行处理。检查电刷是否有严重磨损现象,电刷压力是否适当。在电机运行时,检查其温度,并检查轴承是否有异响等。

4.2.2变频器维护:变频器清扫维护每月一次,检查各接线端子是否松动冷

却风扇是否正常,内部吹尘每季度一次,确保通风良好。

4.2.3程序控制器维护:每月检查程控器各指示灯是否正常,各接线端子否

松动,经常保持清洁。cpu电池更换周期一般为3---5年,应定期检查更换,更换时应注意操作时间在5分钟以内。

4.2.4电子备件的存放:电子线路板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无光直射的场所;

严禁划破、重压,以免损伤。更换下的板子要及时维修或送修,使其处于完

好状态。

4.2.5 全员维护: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主动爱护和维

护保养设备,树立全员参与的意识,坚持做好设备的清扫、点检和交接工作,

及时反馈设备异常信息。

4.2.6 周期维护:设备的周期维护是指按照企业特点所采取的计划维修方

式。对于国产设备参照原中纺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及《附件》

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对于引进设备参照国产设备周期采取重

点部位维护保养的方式。

4.2.6.1 编制计划由设备部门负责编制3 年期周期维修计划,经公司分管

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各生产厂根据生产进度制订月度维修作业计划,并组

织实施;

4.2.6.2 计划执行各生产厂应结合生产安排情况,组织完成当月维修计划,月底汇总上报完成情况。维修计划执行前生产厂应对将要检修的设备进行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除了要进行全面检修外,还要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

4.2.6.3 计划变更:因生产任务紧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当月计划无法完

成时,应填写计划变更单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延期到下月度执行。

4.2.6.4 质量验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设备维修工作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标

准进行质量检查,查出的缺陷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验收标准

对于国产设备参照原中纺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及《附件》规定

的接交技术条件;对于引进设备按照公司制订的引进设备部保接交技术条件

执行,并参照完好扣分标准考核。检修后的设备投产时应安排专人跟踪其设

备稳定性。接验收报告书应由设备主管负责报设备部门存档。

4.3 设备的事故管理

4.3.1设备事故的分类

一般设备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

重大设备事故:经济损失20000元及以上;

特大设备事故:经济损失300000元及以上;

4.3.2设备事故的处理

4.3.2.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设备部

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分析研究、查明事故原

因。一般事故由设备部门牵头研究处理。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处理。

4.3.2.2 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

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

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所有设备事

故,各级领导要严肃对待,决不允许隐瞒不报、迟报或袒护责任者。对事故

责任者,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4.3.2.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根据分析结果,在事故发生36小时内,认真填

写设备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设备部门,经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当日

报总经理批示。对隐瞒不报,或屡教不改或延期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要加重

处罚,追究领导责任。重大或特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部门应对设备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根据设备使用技术要求制订操作法,对挡车工进行操作法培训,同使用部门制订纠正预防措施,严禁违章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备列入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设备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条件,使用六个月后能达到工艺要求,应列入企业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虽单台设备购置价值不足上述规定,但数量多总值大,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5记录

5.1设备周期维修计划表

5.2设备大(小)修理交接报告书

5.3 设备完好检查记录

5.4 设备维修作业计划表

第4篇 纺织公司内部、外来施工方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的电气临时线的接线和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工伤事故和财产的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 无论是公司内部临时用电还是外来施工方临时用电,都要到设备部电气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2、 公司电气人员以“临时用电申请单”为依据,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或工程项目进行规范性的接线。

3、 外来施工方的临时用电由公司提供电源并负责规范性的接到施工方自带配电箱上为止。施工方自带配电箱的用电安全管理在遵守公司方的用电要求下由施工方负责。

4、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公司电气开关和配电设施,造成后果有责任单位负全责。

5、 无论公司内部或外来施工方的临时作业或工程用电都要根据工程需要临时架设空中线架或铺设地下线路,不允许在地面上乱接乱甩,以防行人和车辆踩踏碾压造成事故。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擅自私接临时电线,一经查出轻者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者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外来施工方所造成的事故或财产损失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5篇 纺织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派出到外单位的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管理分工、审批手续及预先危险性分析等。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危险作业种类:

1)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带电作业。

3)在禁火区域进行的明火、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审批高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所有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3.2 设备部负责审批带电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管理;事前应报安全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3 安全办负责在禁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及要害部位进行明火、易燃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4 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由安全办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5 危险性较大的派出作业,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 审批手续

4.1 一般性的危险作业,由本单位的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4.2 下列危险作业,由总经办或安全办审批:

1)多个单位协同进行的作业,及在带电、强风、雪天、雨天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重点防火区域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3)处理爆炸物品或爆破工程;

4)重大检修项目中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3 派出工作中有危险性作业的,由派出单位审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各单位协商或由派出单位上报总经办审批。

4.4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检修等作业,由组织施工、检修的单位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上报总经办或安全办备案。

5 管理要求

5.1 凡计划准备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制定好安全对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指派安全负责人按上述管理分工到有关部门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性较大或重大的工程及检修,主办责任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以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编制项目网络计划,明确各子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并填报《预先危险性分析表》,先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后,将审批表、网络计划、安全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报审批部门备案或审批。

5.2 各审批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单》及预先危险性审批表前,应深入现场对审批内容进行检查核实。上述报表审批部门留存一份,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

5.3 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实施中涉及多个单位的,应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定项目总体及各子项目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并上报总经办或安全办备案。各单位必须遵照会议(也可印发会议纪要)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做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全局,保证整体作业安全。

5.4 甲单位派出人员到乙单位进行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甲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应通知乙单位安全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5.5 项目主办责任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危险作业申请单》和《预先危险性分析表》的措施进行作业,指派专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指挥)必须指定现场各独立作业小组的安全负责(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负责人在工作中不得脱离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5.6 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要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及时报告审批部门。作业单位(含作业小组)、主管部门、安全等审批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 考核

对于未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规定的,考核规定执行,追究组织者或单位领导责任。

第6篇 纺织公司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花毛、噪音和有毒有害化学品对员工的危害,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职业病的防治。

3.内容

3.1职业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主要危害因素指花毛、噪音、有毒有害化学品。

3.2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范围:

3.2.1花毛:主要是球经、分经、高速整经、络筒、织布车间。

3.2.2噪音:主要是织布车间、动力空压机房员工。

3.3.3有毒有害化学品:主要是染色化料工序。

3.3防范措施

3.3.1从技术改造入手,增加先进的防尘设备,减轻员工的劳动强度,减少和降低花毛的含量,生产现场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3.3.2按照纺织行业劳动保护的规定和质量要求,统一为每位员工发放防护口罩和工作服。

3.3.3织布车间使用吸音材料,降低噪音带来的危害。

3.3.4为化料工序员工配备防毒面具、防腐护具。

3.3.5定期组织一线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有员工确诊身患职业病的,立即报上级领导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

3.3.6定期进行粉尘含量和噪音的全面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改进。

3.4职能部门定期到生产现场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公司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企业媒体引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7篇 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作业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 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

2. 术语、定义

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

2.3 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4 高处作业:公司内一切超过2米的登高作业。

2.5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的作业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职责

3.1.1 安全办公室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作业安全管理。

3.1.2 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执行及考核工作。

3.2 相关作业部门职责

3.2.1 负责各项危险作业的实施,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3.2.2 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特种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1.3 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安全办公室、作业部门各一份。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3.1 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 35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 临时用电作业

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5   高处作业

4.5.1 高处作业的定义

4.5.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 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5.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5.2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4.5.2.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办公室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5.2.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5.2.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5.2.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5.2.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5.2.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5.3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5.3.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4.5.3.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5.3.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5.3.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4.5.3.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 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3.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5.3.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5.3.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  检查与考核

5.1 检查

5.1.1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内所有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的监督检查。 5.1.2 相关部门协助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安全作业证落实的检查。

5.2 考核

5.2.1 凡未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部门安全办公室将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2.2安全管理规定中未涉及的部分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罚款。

6.  报告和记录

6.1 动火安全作业证

6.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6.3 临时用电作业证

第8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 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4.1.2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

4.1.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 获取渠道

4.2.1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 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 所属行业

5.1.3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 相关方有关要求。

5.2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第9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及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委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查分四个专业组分别排查。一是电气组;二是设备组;三是消防组;四是现场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安全办负责下达“公司安委会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各单位在接到整改指令后必须按规定时间整改合格,公司安全办负责复查,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单位予以安全生产管理分月度考核和经济处罚,由企管办考核兑现。

二、公司安全办职能人员坚持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规定每天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责承其单位立即整改;对一般性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在公司统一安排下,按照整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去认真整改,排除隐患直至治理整改合格达标。

三、按照“两个体系”的条款的规定,公司级隐患排查每季度一次;分厂、车间级隐患排查每月一次;班组级隐患排查每周一次;月底各单位汇总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全办备案。

四、公司安全办要对月度安全隐患大排查的整改治理复查情况建立登记台账,使安全隐患的治理达标合格,不发生重复性隐患的出现.

五、各车间分厂和班组对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四个表格去认真排查整改复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合格达标,形成闭环式排查治理整改。

六、关于隐患排查交叉问题的规定;

1、 保卫队代表公司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公司级排查和管控.并将通知单[e表] 下发到被查出的责任单位.

2、特种设备有设备部负责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单[e表] 形式下发到责任部门.

3、 车间班组级对特种设备所排查的隐患以[e表] 形式发到设备部.

4、 车间班组级针对电气所排查出的隐患以[e表] 形式发到设备电气.

七、各单位在日常生产和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勤巡回、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认真的彻底整改治理,不留后患,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长效的、闭环式的管理。

八、职业危害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频次和管控层级规定如下:“低风险”和“一般风险”为班组级管控,每周排查一次;“较大风险”为车间级管控,每月排查一次。

第10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的要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修订、评审、考核、沟通、培训。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各专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

4.1.2企业领导层、职能部室、生产安全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各单位和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适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评审;

2)要与企业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的协商与信息交流,确保各单位、岗位人员对本单位、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4.3.1企业每年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企业管理体制的一致性;

3)与检查、考核相适应的可操作性。

4.3.2评审的结论包括确认、更改、作废三种,根据审批权限由授权人审批后采取相应措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4.1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4.4.2培训应建立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授课教师、出勤、考核成绩和总结等。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

4.5.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后,如果评事结论需要更改、修订,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4.5.2如果企业发生组织机构变更或岗位变更,应随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4.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安委会成员组成,总经理担任组长;考核由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方式,年终汇总考核结果。

第11篇 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总则

2.1澳泰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保卫部门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作业、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作业、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办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作业场所

危险性

安全管理要求

1

汽油汽化 室

汽化装置易爆。

严禁烟火,防止油箱渗漏,限存一定的油料,经常清除地面油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进入标志。

2

配变电室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3

空压气压站

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

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4

乙炔氧气存放棚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5

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胶纸各种内饰易燃品、纸皮及罐装易爆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化学品库、油库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7

油  库

有燃油存放,容易燃烧

存放区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8

染化料存放库

保险粉等易燃物品存放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5汽油汽化室管理规定

5.1汽化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汽油必须存放在油库,严禁放在露天曝晒。搬运油桶严禁摔碰,以防碰出火心。

5.2汽化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铁制工具开启油桶,必须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

5.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汽化室内,工作人员进入汽化室应随时将门关闭。

5.4汽化室内通风设施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运转和室内空气流通。

5.5汽化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和防爆薄膜要定期检查。汽化器内压力不能超过额定压力。

5.6经常检查雾化喷头和管道,发现喷头堵塞,管道漏汽,应立刻停车处理。

6配变电室管理规定

6.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6.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6.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6.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7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7.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7.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7.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7.4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7.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8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12篇 纺织公司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充分发挥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装备部要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记录和维修计划。

2.2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和修理,协同生设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2 各车间是本单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4 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4.1 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4.2 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1 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b.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5.2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a.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b.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5.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a.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装备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b.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生设部。

c.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防尘、防毒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

6 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6.1 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防尘、防毒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6.2 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装备部和生产办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病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6.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

a.计划的编制:生产办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生产办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报计划部,经其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计划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b.项目的实施:生设部会同车间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

c.设备处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大会,通报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商务要求,待各供应商编制详细技术方案并上报生设部,生设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和供应商。

d.装备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e.项目完成后,由生设部和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6.4 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

7 考核

7.1 对于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7.2 对因违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第13篇 精品资源:纺织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纺织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2总则

2.1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

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

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2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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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纺织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的各类应急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3.3其他单位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3.4生产车间负责组建本车间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本车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4.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3成立以企业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入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4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组、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分别由各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成;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人员应急素质和能力。

4.5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4.6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7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顶案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

4.8企业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4.9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应急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4.10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4.1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安全办公室接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按照应急预案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12应急救援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夫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4.13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周边企业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4.14应急管理费用由企业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予以保障

5附则

5.1本規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

5.2本规定由企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5.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6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15篇 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作业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

2. 术语、定义2.1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

2. 3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 4高处作业:公司内一切超过2米的登高作业。

2. 5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的作业活动。

3. 职责3.1安全办公室职责2

3.1.1 安全办公室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作业安全管理。

3.1.2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执行及考核工作。

3. 2相关作业部门职责

3.2.1 负责各项危险作业的实施,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3.2.2 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特种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1.3 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安全办公室、作业部门各一份。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3. 4.

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按照《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

4.3.1 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

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5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临时用电作业

5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5

高处作业

4.5.1 高处作业的定义

4.5.

1.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5.

1.2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5.2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4.5.2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办公室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5.2 .2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5.2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5.2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6

4.5.2 .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5.2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5.3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5.3 .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4.5.3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5.3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5.3 .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4.5.3 .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3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5.3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7

4.5.3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

5.1.1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内所有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的监督检查。

5.1.2相关部门协助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安全作业证落实的检查。

5.2考核

5.2.1 凡未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部门安全办公室将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2.2 安全管理规定中未涉及的部分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罚款。

6. 报告和记录

6.1动火安全作业证

6.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6.3临时用电作业证

第16篇 纺织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2总则

2.1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

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

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2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严禁将消防设施挪动或借做他用。

2.3消防设施由总务办公室统一管理,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消防设施的更换必须经过总务办公室的技术鉴定。

3职责

3.1 总务办公室负责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与更换鉴定。

3.2总务办公室负责设施定期检查,并填写设施检查记录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总务办公室领导根据上报情况对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鉴定并付以实施。

3.3总务办公室根据设施汇报情况对消防基础设施进行采购。

4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

4.1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报警设备。

4.2总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装药,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a.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更换一次。

b.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3—5年,每三年维修、更换一次。

c.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维修、更换一次。

d.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

e.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

4.3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他用。

4.4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随意启用。

4.5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

5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5.1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5.2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5.2.1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5.2.2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5.2.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2.4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考核

6.1总务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门检查考核小组,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6.2各部门安全处负责人及时上报消防器材异常情况,企管办负责对通报及时处理,准确进行考核。

第17篇 纺织公司安全用电检查及电气线路巡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电气线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检查巡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个人.

2总则

2.1各个部门要积极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保证电力供应及维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巡查。

2.2电气线路检查应包括:

1)用电是否违章。

2)员工有无违章操作,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

3)电气线路有无损坏。

3职责

3.1 生设部是安全用电主管部门,负责电气统一管理,建立电气检查、巡查管理记录。

3.2各单位设备负责人负责电气线路的检查、巡查,并做详细记录,向生设部汇报。

4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1上岗资格

4.1.1所有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和查体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

电气工作。

4.1.2上岗前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准喝酒和带病上岗。

4.2工作时操作人员在未经验明线路确实无电时,应一律视为有电;维修、检查、拆除有关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挂警示牌。

4.3禁止带电操作,如低压需要带电操作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并有可靠的

措施,符合安全距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压严禁带电操作,

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

一人操作。

4.4安装临时线,应按规范实施,不得随意敷衍,在厂区使用喷灯或明火作业,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明火作业单。

4.5安装调试电气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和图纸及有关规定的

要求进行工作。

4.6登高操作时,应检查自己的工具,穿戴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安全用具是

否齐全、可靠。登杆操作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杆下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

禁两人同登一个梯子,梯子下方必须有人扶持。

4.7在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及倒闸操作。

4.8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随意加长电源线,电动

工具的外壳应具有可靠的接地。

4.9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工具、仪器是否齐全,查明操作人员是否

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然后拆除接地线及警示牌,清理好工作现场退回工作票,

方可送电。

5电气线路检查、巡查

5.1部门电气保全工对本部门的电气线路在每日进行全面与或巡查检查,并填写详细记录。

5.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气线路一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上报生设部。

6考核

6.1企管办每月对各单位汇报检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凡是发现谎报,误报对生产及员工安全构成威胁,要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

6.2企管办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本部门年终评审。

第18篇 纺织公司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澳泰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2本制度划分了安全资金项目、安全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职责

3.1安全资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3.2安全资金经各部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4 安全资金包含项目划定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生产办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生产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生产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铺设、外电防护措施;

5)生产设备维护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  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生产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生产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生产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由各经办部门按季统计上报。

5 安全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5.1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生产项目作业初期,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经所属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供应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5.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5.3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澳泰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5.5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6 考核

6.1安全资金使用由澳泰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督,对挪用或慌报虚报安全资金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核实给予严厉处罚。

6.2安全资金使用建立档案由公司统一保存,年底纳入部门考核。

第19篇 纺织公司粉尘清扫和粉尘安全相关问题的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第68号令的规定精神,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确保公司不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而造成自燃、爆炸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生产单位——准备分厂、织布分厂、整理分厂、成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浓度的粉尘(俗称棉尘),必须班班打扫清理干净粉尘,集中袋装放置公司北垃圾暂存处。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由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清扫粉尘要按照先上后下、先机台后地面、不留任何死角的清扫顺序,保证班班清洁、各个机台清洁、班与班做好清洁达标交接,只有粉尘清扫干净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动力分厂空调班负责织布地吸风粉尘清除工作,规定每周进行一次,清理出的粉尘袋装送公司垃圾暂存处。以保证地吸风里的粉尘不发生任何不安全的事故。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明火作业的规定,凡违规者有后保部、安全办考核违规单位,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公司内严禁吸烟,凡违规者依照《公司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考核当事人,因吸烟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

七、动力分厂对织布分厂和应输送空调的棉尘工序负责输送生产用空调,保证不因室内空气受限和粉尘浓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八、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棉纤维工作服,不允许穿易产生静电的非公司发放的化纤服装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20篇 纺织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基础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服务于安全工作的功能,完善安全管理过程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上级来文和下发文件,先行登记、分类存放,按照领导签批意见督办落实。

2、文件应按照收发顺序整齐放入档案盒中,,卷首制作目录,年终装订存档。

3、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管理每一个过程一档,每项活动、工作一档,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

4、基础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档保管,档案分为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短期档案满3年之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5、档案基础资料管理信息,必须实现从购臵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

6、档案资料借出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7、档案资料由安全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习专柜存放,落实防护措施,防止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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